相亲对象微信聊天攻略还是市林业局的,30岁了没驾照,我让他趁有时间就去学,他找各种理由推脱,把我气炸了,我就骂

[转载]日媒体热点评论摘录(28)--给高中生的每日
销毁象牙也是呼唤中国人的道德消费
1月6日,国家林业局和海关总署在东莞市举行“执法查没象牙公开销毁活动”。6.1吨象牙,在粉碎机的强力粉碎下,变成了一堆堆碎末,被彻底销毁。这是中国首次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
  公开销毁执法查没的象牙等违法品,彰显了中国政府履行国际条约和做负责任、有担当大国的法治精神及实际行动,在国际舆论中得到几乎一致的好评,可以说是“高度赞扬”,可昨日在国内舆论场上却非议不少,甚至被批评为“懒政”,“浪费”、“胡来”或“可惜”之声也很响。形成这种看法反差的原因之一,可能是道德消费在我国过于薄弱。
  什么是道德消费?先举一例,伦敦奥运,作为最大赞助商之一的阿迪达斯实在有些晦气。在为这一盛事投资1亿英镑之后,人们记住的只是它频频因血汗工厂风波遭受围剿。比如,在男子百米决赛之后,抗议者将反对阿迪达斯的口号“剥削:在这里不可以,在哪里都不可以”,投影到一栋奥林匹克公园的高楼上,散场时的八万人抬头可见。干这事的人不是与阿迪达斯有私仇,他们是认真固执的道德消费者。他们对商品的道德(其实是经营管理者的道德)很计较,甚至只消费那些有道德的商品,厌恶和排斥那些有明显道德污点的商品。
  道德消费者不仅高尚的人,也是有远见的人,因为他们已看到,不道德消费或缺德消费表面上有利于自己个人的经济利益,如价格低廉,如收藏象牙的物以希为贵,但却有损于他内心的道德修养,而如果人人都对违反公益和损害公共道德的商品熟视无睹和无动于衷,每个人都迟早要为此买单,付出更大的代价,如对环境的破坏,如对动物的任意杀戮而导致生态失衡等。人们的经济行为不能简单地用个体的功利得失来计算,一个好的社会,除了利益交换,还需道德维系。现代社会的消费不仅是一种自我满足行为,也担当着公共道德之责。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道德消费越来越普遍,道德消费的内涵也越来越广泛,例如,反对虐杀动物,阻止因象牙、犀牛角和鱼翅买卖的杀戮,都是人们道德消费意识的觉醒和体现。在2012年,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就表示,中国已经取代了日本成为最大的非法象牙消费市场,而早在2005年,《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就已认为中国是对非法象牙贸易剧增最具影响力的国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现状真让我们羞愧和难堪。象牙消费在我国大有市场,这不仅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违法行为,更使我们在道德消费上蒙尘受辱。销毁的象牙像一面镜子,照出丑恶。
  现在,我国有一种观点,认为当下在我国大谈道德消费是为时过早,它是发达和富有国家的洋玩意,是消费思想和实践中的奢侈品。在昨日对销毁象牙的批评中,我们又看到这种说法的影子。
  笔者不认同这种说法。尽管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的因素是很复杂,也受到一国经济、文化和传统的影响,而且,目前,在我国消费者中仍有不少人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物质需求和商品的性价比,但是,这几年,道德消费在我国也在快速成长,有了一定的基础和呼应,在一些方面甚至渐成强势,如现在大多数人选择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至少在同类产品中选择低能耗的;购买环保节能型家庭用品,如无磷洗衣粉和无氟冰箱;还有拒食鱼翅和熊掌等也得到社会的广泛呼应和认同;还有社会对名人穿皮衣的反感;对缺德艺人作品的反感;象牙等收藏也受到不少人的指责;甚至,人们对公款大吃大喝及私人会所的厌恶中也有对道德消费的觉悟和渴望。对这种趋势,我们应该积极鼓励和推动,不仅可提高个人的道德,也可倒逼商家和社会更加注重道德。这次销毁象牙是对国人道德消费的大声呼唤。
销毁象牙,杀一儆百后更需监管
 中青在线讯(姜雪峰)1月6日,国家林业局和海关总署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执法查没象牙公开销毁活动”,公开销毁6.1吨象牙。这是中国首次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1月7日中国青年报)
  175年前的广东东莞,“虎门销烟”有效打击了鸦片在中国的泛滥;175年后的今天,同样是在广东东莞,也上演了一场大规模集中销毁象牙及其制品的行动。6.1吨的象牙和制品在众多官员和媒体的见证下顷刻间被销毁成粉末。这体现了中国对象牙的零容忍,以及对动物保护的大力支持。联合国更是称赞中国的这次销毁行动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为什么世界如此关注中国的这次销毁行动?因为曾经有报道称: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非法象牙消费市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调查显示,中国市场是非法象牙贸易剧增的最重要因素。而在此之前中国的象牙监管一直受到国际争议,因此这次的集中销毁行动,就是向世界展现了中国的决心。
  但是有部分网友却对这次销毁行动产生质疑,认为这是极大的资源浪费。对此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解释说:销毁是国际通行惯例,通过销毁少量非法且不具备交易资格和价值的象牙,从而达到保护大量野生象的目的,是值得的。如果今后有更好的处理办法,我们也将予以采用。
  而笔者更关注的则是,这次销毁行动产生的象牙粉末该如何处理。据《人民日报》记者了解,象牙粉末一部分将用于警示展览和公众教育,剩余部分将集中保存。我认为媒体和民众更应该监督这部分粉末的去向问题,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强监管,如果没有足够大的监管,一旦流入不法商贩手中,很有可能进行再加工,流入黑市,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影响。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是我们经常强调的,如何从根源解决射杀大象和象牙走私的泛滥问题才是重中之重。这就需要社会应该积极推广象牙的替代品。比如:象牙果。它是生长在南美赤道附近的一种名为TAGUA椰子树的果实。果实烘干后用机器剥落坚硬的外壳,根据大小和质量进行分选,可以加工成精美的工艺品或者雕刻成想要的模样,与象牙制品相差无异。
  在这次对非法象牙的“杀一儆百”是为了“杀鸡给猴看”,起到对不法分子期待警示作用。但这次的集中销毁象牙并不是终点,而是中国进一步加大监管的起点。在这之后,林业局、海关、公安等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合作,消灭非法象牙滋生的土壤。
报警不当反成骚扰电话 莫违常识付代价
“我的店被抢,打110报警,语音提示说我的号是骚扰电话。”绵阳三台县城下南街一古玩店店主吴女士说。1月3日凌晨3点40左右,3抢匪强行撬开她看守的古玩店,抢走大量铜钱、银元,并把她打伤。吴女士当即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求救,可拨打了4次后,电话里传来语音回复:“你的号码属于骚扰电话。”(1月8日 《华西都市报》)
  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为实现快速反应,打击现行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而特设的一个报警服务台。危情时刻拨打110,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常识。店铺被盗、人身被伤害的四川绵阳吴女士拨打110报警却被语音提示为“骚扰电话”,真是让人不明觉厉。
  然而细究其文,才得知其中缘由:新闻当事人吴女士因在当天下午3点43、3点47、3点58、4点15分数次拨通110,只说自己被抢,110值班人员听不到其对具体方位、具体地址询问的回答,且回拨电话为占线,故其号码被列入骚扰“黑名单”,导致她无法及时报警。在店铺被盗、人被打伤的特殊情况下,吴女士情绪激动紧张或胆怯害怕是可以理解的,但因报警不当而造成的教训却是可以避免的。
  报警要快、要准确、要具体、要协助处理、不要随意拨打恶意骚扰,这是报警常识。显然,吴女士为自己报警不当付出了郁闷的“代价”。故大家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务必保持冷静,报警的方式、方法要掌握好,别为此付出财产或人身遭受更大损失的“代价”。
  危急时刻拨打110报警是生活常识,而无故恶意骚扰110则是关乎法律常识了。 “凡对拨打110取乐,报假案、滋扰报警服务台正常工作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给予批评、警告、罚款以至治安拘留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莫违常识付代价。生活中大家要吸取吴女士的教训,在强化生活常识的同时,也不要忘了补补报警常识课和法律常识课,让常识入心入脑,方能避免现实版“狼来了”真实上演。
治治脑子里的"雾霾"
 过去的2013年,雾霾天气肆虐全国,创下世界雾霾面积之最,平均雾霾天数也创下历史新高。随着公众认知水平的提高,雾霾已经成为谁也无法摆脱的“公敌”: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在GDP数字不断翻番的同时,我们也造就了“生态赤字”和“健康赤字”,现在到了不得不为之买单的阶段,否则将引发一场更大规模的灾难。
  一份名叫《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显示,中国最大的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1%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之中,有7个在中国。面对着雾霾笼罩下的大地,人们不禁要问,人类生活环境恶化了,还要经济发展有何用?面对雾霾常态化的趋势,部分媒体挖掘出了其中的“正能量”——“让中国人更团结、更平等、更清醒、更幽默、长知识”,“在战场上,雾霾有利于防守方的军事行动”。这或许是一种乐观主义态度体现,但可以肯定,大多数人看到想到的更多是其巨大的破坏性。
  应该说,大家都认识到了治理大气污染的紧迫性,但仅有这些远远不够。深究一下雾霾的根源,天灾与人祸相比,人祸应多一些。虽然党中央一再强调官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但是有些官员仍然将其抛之脑后,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一些官员盲目崇拜GDP,只顾眼前利益,一味追求显绩,将先发展后治理被奉为真理,一些地方政府无视科学发展观,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结果欠下一大堆环境债。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行动。
  雾霾可怕,更可怕的是脑子被雾霾蒙罩,唯利、唯上,导致政绩观扭曲。在长期的“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观中,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捞取”政绩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的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必要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问题还在于,GDP崇拜虽然屡屡遭到舆论批评,但官员绩效考评却没有根本性改变,地方政府仍难走出“唯GDP论”这一怪圈。对于地方官员来说,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政绩,考察政绩的主要依据是GDP,这种模式导致了中国不计成本地发展,后果是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在资本与权力的支配下,偶尔爆发的环境危机,也是不痛不痒地进行处理。能够隐瞒的就通过各种途径隐瞒,实在不能隐瞒的就找几个替罪羊回应一下公众情绪。就这样,环境债越积越多,最后“霾行天下”积重难返。
  治治脑子里的“雾霾”,把扭曲的发展观、错位的政绩观彻底转变过来,乃是当务之急。要建设美丽中国,最根本的仍需政府带头,从严治吏。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环境责任考核,真正实现一票否决,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直至追究刑责。让人满怀期待的是,中组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明确表示选人用人不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为了子孙后代,但愿GDP崇拜能够真正被破除,但愿扭曲的政绩观能随这次雾霾一同散去。
  当然,治理雾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你我他”都不应该置身事外。英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提出的“吉登斯悖论”,指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污染尽管看起来很可怕,但许多人不愿意行动起来。比如,虽然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但街上跑的SUV却越来越多。因此,作为个体的我们,在要求政府、企业有效作为的同时,也需要扭转固有的生存观,履行好自己的环保责任,真正把崇尚“低碳、绿色、环保”变成一种行动自觉。
季羡林日记发“怨” “怨”里藏“愿”
“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近日,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1934年在清华大学读书时所写的一段抱怨考试的日记引发关注,网友纷纷称赞大师真性情。日记出版时曾被建议删改,季羡林则决定一字不改:“我70年前不是圣人,今后也不会成为圣人。”(新闻链接)
  大师几十年前的抱怨,没想到如今仍能引发关注,说明这遥远的“怨”里,隐藏着当下现实之“愿”。试看笔者细细道来。
  “愿”之一:愿青春丰满。一句粗话,显出了大师的可爱与真性情,这告诉我们,原来那些著作等身的巨匠,也同样有着多彩而荒唐的青葱岁月:学生时代的胡适曾连续多日打牌;而学生时代的季羡林,不仅对待毕业论文是“东凑西凑,七抄八抄”,甚至还认为看女子篮球就是看大腿。而反观当下的大学生,“蜗居”于宿舍者居多,男游戏女淘宝的现象更是普遍到令人担忧。和大师们相比,百无聊赖的他们,也希望拥有丰满的青春。
  “愿”之二:愿分数作古。在期末考来临、即将放寒假之际,该报捅出这么一段陈年旧事,在没有确切数据的支撑下就说它引发关注、走红,多少有点借现实应景炒冷饭、充版面之嫌。但这一句“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倒还真反映了许多学生的心声:要想过好年关,还得考个好分数,只是这股怨气,多多少少被应试现状和世俗世情所压下。于是,这“考他娘”的咆哮,也就成了许多学生点赞,但却只能藏于心底的小秘密、小愿景。
  “愿”之三:不迷恋大师。不迷恋大师,也即是不迷恋权威,要有怀疑精神。应试教育的荒唐之一,便是统一答案,束缚思想,这大大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创新力,越来越被学生所抵触。所以,“我70年前不是圣人,今后也不会成为圣人”也就是学生所愿:既然大师都不固步自封,教育又何必要求统一答案呢?
  “怨”里藏“愿”,这“愿”与“怨”,不仅希望每个望子成龙的家庭看到,也希望每所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看到,立法部门看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愿各方都能从这“怨”与“愿”里,看到自身工作的不足,反思当下,造福未来。
救人光彩,被救亦不丢人
中国在救人之后等待美国人的救援并非不光彩,而是通过此次救援获得了更多经验并增长了能力,同时也应当从这次救援中获得在南极探险的教训,并制定一套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
  作者:张田勘
  截至北京时间7日18时30分,“雪龙”号已冲出重冰区,成功突围。这一消息终于让中国人松了一口气。此前的1月5日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发表声明说,该局已要求美国海岸警卫队“北极星”号破冰船前往南极联邦湾,协助救援遭浮冰围困的中、俄科考船。
  南极的救援已经演变为一场大戏,“雪龙”号的突围并不是这出大戏的终结,因为俄罗斯“绍卡利斯基院士”号科考船还在等待美国和俄国破冰船的救援。尽管这出救援大戏并未结束,但在这出大戏的戏里戏外仍有诸多值得人们细细品味的东西。
  2013年12月俄罗斯“绍卡利斯基院士”号科考船在南极洲附近洋面航行时被浮冰所困,当时,“绍卡利斯基院士”号向中国的“雪龙”号和澳大利亚“南极光”号破冰船(科考船)发出求援信号。后两者同时驶往“绍卡利斯基院士”号附近,因浮冰阻挠而无法接近。2014年1月2日,中国“雪龙”号上的“雪鹰12”号直升机冒着危险,分5次起降和飞行,把“绍卡利斯基院士”号上的55名乘客救送到“南极光”号,而22名船员仍留守在“绍卡利斯基院士”号上。
  一时间,“雪龙”号上中国人的救援行动不仅赢得了俄国人的感谢,也受到其他国家的赞誉。不过,救援行动发生后,形势又发生了变化。“雪龙”号和“南极光”号被厚厚的浮冰(约3-4米)困在当地动弹不得,只有等待目前世界上破冰能力最强的破冰船美国“北极星”号来救援。
  于是,救人者在后来变成了待救者,这个身份的转变似乎让中国人有些下不了台。而深谙国人心理的一些国外媒体,如德国《明镜》周刊5日也报道,“雪龙”号用直升机救出俄罗斯“绍卡利斯基院士”号上的乘客,但“救世主”自己也被南极的坚冰封住,不乏调侃和讥讽。在此情况下,也有不少人认为,中国的援救有点“打肿脸充胖子”,自己能力不行,为何还要去做力不所及的事情。
  固然,“雪龙”号以1.5节航速才可冲破1.1米厚的冰层,比澳大利亚“南极光”号航速在1到2节时可破约1.6米厚的冰的能力更差,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雪龙”号无论从资源、人力和船况等各方面的情况看,都比从2013年12月24日开始就被困在南极洲附近海域动弹不得的“绍卡利斯基院士”号要强得多。在此情况下,接到“绍卡利斯基院士”号的求援信号,“雪龙”号伸出援助之手既体现中国人传统的美德——人溺,援之以手,也符合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精神和原则。当自己的条件稍好于他人之时,提供一些援助不过是尽力而为,而非逞能。
  在国际上无论空难、海难中,人道主义的救援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即无论亲疏还是敌我,只要有人受困,有能力者都应当伸出援助之手,这正如美国海岸警卫队太平洋区司令保罗·祖昆福特所说:“海上生命安全是我们的最高任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正协助为被困中俄船只开辟航道的原因。”
  所以反过来当中国的“雪龙”号受困时,也不必因为与美国的关系不如与俄国的关系那么近而不好意思甚至拒绝美国的救援。更何况,这种你救我,我救他,他救你的连环互助行动正是化解矛盾和冲突,共同渡过难关的最好机会,也是为何人类能战胜重重困难,在进化中永远胜出的最重要原因。
  况且,美国的“北极星”号破冰船是目前世界上破冰能力最强的破冰船,能以3节航速连续破1.8米的厚冰,如果用“倒车冲撞”法,可破6米厚的冰。现在有这个机会,为何不让“北极星”号破冰船扮演一次英雄的角色,让它把“雪龙”号、“南极光”号和“绍卡利斯基院士”号都救援出来。谁让“北极星”号破冰船有这个能力呢?只不过,未来中国也需要建造这种有更大破冰能力的船只,才有可能和有能力不断地扮演英雄的角色。现在,中国的“雪龙”号已经突围,似乎用不着美国的“北极星”号破冰船救援了,但是,还是要感谢美国已经表达的救援承诺和行动,而且俄罗斯的“绍卡利斯基院士”号科考船还在等待救援。
  不过,这次南极连环或接力救援大戏的另一个更重要的教训或经验是,如何防患于未然,减少船陷冰层或沉海的灾难发生。如果当初没有“绍卡利斯基院士”号陷入南极冰层之中,就不会有现在一系列的救援和危险。
  其实,在“绍卡利斯基院士”船上除了有一支澳大利亚科考队外,还有来自英国、阿根廷、荷兰、新西兰、智利等国的游客。当时,“绍卡利斯基院士”号的船长担忧天气情况,希望船只驶离该区域,但是乘客无论如何还是坚持上岸探险。结果,在满足乘客的愿望后,延迟了几个小时,天气变得更为恶劣,结冰速度加快,让船陷入冰层动弹不得。极地旅游当然可以,但是要建立极地旅游安全的规章制度。这正是此次国际连环大援救应得出的更重要教训。
  中国在救人之后等待美国人的救援并非不光彩,而是通过此次救援获得了更多经验并增长了能力,同时也应当从这次救援中获得在南极探险的教训,并制定一套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
雪龙号营救事件传递人道主义精神
当俄籍“绍卡利斯基院士”号客船上52名乘客身陷绝境,营救是最正确的价值选择。这种价值永远也不会过时,它的内核就是国际人道主义精神。
  冒着危险去救他人,他人得救了,自己却受困了。这是我国南极“雪龙”号科考船营救事件中的一条故事发展主线。人们期待“雪龙”号早日脱困,关切船上的食物保暖诸情况,祈盼1月6日能迎来重大脱困时机。
  有一种调侃认为,这是为了急欲塑造自己的国际形象,而使自己身陷绝境的鲁莽行动,它是一种新的“形象工程”。这种观念因其陈旧与无聊不值一驳。我们倒是可以从这一事件进程中,非常清晰地感受到其中始终恒定的中国价值。
  中国人向来讲急人所困、解人所难。当俄籍“绍卡利斯基院士”号客船上52名乘客身陷绝境,营救是最正确的价值选择。这种价值永远也不会过时,它的内核就是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也正是在这种精神的召唤下,南极考察队暨“雪龙”号科考船在澳“南极光”号极地考察破冰船配合下,成功使52人脱险,避免了危险。这样的行动,让国际社会真切地感受到了中国人义无反顾的价值崇尚。
  救人总是会有危险的,何况在极地那种特殊条件下?如果没意识到危险鲁莽而行,并不明智。但看到了困难和风险,却仍毅然而行,这样的选择是高尚。习近平总书记在指示中说“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冒着极大风险,成功完成对遇险俄罗斯籍客轮的救援行动,为祖国和人民争得了荣誉”,这种荣誉体现的就是中国人的高尚价值。
  舍生取义是我们的传统价值观,在生命危险、利益受损等考量面前,我们选择了义,这是中国人传统义利观在新时代的彰显。体现在外交领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正确义利观。在国际交往中如果重利轻义,我们是没有朋友的。“有原则、讲情谊、讲道义”,朋友才会遍天下。
  面对危险怎么办?这是接下来所必然面对的问题。“雪龙”号船及船上101名人员的被困,牵动全国民众的心,周遭是浮冰,头顶是气旋,依靠自身破冰能力暂时难以脱困,目前只能依靠该区域天气变化和海冰变化而脱身。这的确有碰运气的成分,但前后方的联动,科学脱险办法的运用,及时脱险的成功概率很大。
  当此之际,最需要的是战胜困难、不畏危险的乐观主义精神。遇到困难往后退,遇到危险先泄气,遇到代价先计较,这样的思维方式不仅没有朋友,也很难在做人做事领域取得成功。一个人如此,一个国家也是如此。
  我们为“雪龙”号的营救感到高兴和自豪,殷切期待他们早日脱险平安返回。
点外卖遭处分 暴力思维作祟
慈溪实验高级中学多名高三学生因订购校外餐物被学校处以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前天深夜,网友“登车揽辔之志”@本报官方微博反映了此事。这名网友认为,学生订购校外餐物,学校就给予这么严重的处分,似乎有点不合情理,他建议学校应该撤销对学生的处分,提高食堂伙食质量。(1月7日《现代金报》)
  仅仅是因为学生点了外卖就收到处分,学校却以保证饮食安全为幌子进行回应。细细思考并不难发现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的误区,那就是用暴力思维取代了良性劝导机制。如此以来,学生受到处分,学习状态会受到影响,而对于学生的饮食安全就真的能够保证吗?不得而知。但暴力思维的延续却影响甚坏,因为并非仅仅这所中学如此,学生因为课后打篮球受处分的有;因为两名男同学睡一床而受处分的有;更有将学生食堂分成男女不同区域。这些都是暴力管理思维直接导致的最终逻辑。
  对于一所中学来说,面对学生点外卖的事情。首先需要做的不是处分而应该是对其原因进行分析:一是学生点外卖是因为学生调皮捣蛋还是因为校园内食堂的伙食水平太差?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学生的原因,理应受到一定的处分;而如果是后者的原因,学校就应该进行思考,积极进行内部食堂伙食的改进,避免出现学生再次点外卖的现象。二是动辄进行处分到底能否遏制点外卖的行为,因为这涉及到学生自由选择权的问题,毕竟,学生点外卖的行为并非一种违法的行为,最多也就是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学校的规定必须与法律不能够违背。
  在中学里呆过的人都会懂得,学校内的食堂往往是不仅贵而且质量差,很多人都会选择到外面的地方吃饭或者点外卖。对此,有的学校并不限制,有的学校却要处分学生。在学校管理的出发点上,处分点外卖的学生目的竟然是为了饮食安全,如此暴力的逻辑,动辄希望将学生的自由权利扼杀在萌芽中。对于中学时期的孩子们来说,可能只能取得一种适得其反的效果,那就是逆反情绪的增加。加之在自媒体时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通讯社,学校的任何行为都可以透过网路进行传递,任何不合理的措施也都会引发无数的吐槽。
  “点外卖”的行为本身未可厚非,只是将其放置在某些学校的管理逻辑上就会出现问题。处分这样的行为却不能遏制这样的行为,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开放的,即从校外和校内两个方面着手,对于学生的需求先进行摸底,对于学校食堂的现实状况也应该进行彻查。在这样的基础上,综合校内外同样市场的价格水平得出一个结论,到底学生为何点外卖才能够真正落地。而不调查就处分的做法显得暴力又不会有效果,总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
处分校外订餐不如学校“内外兼修”
以饮食安全为名,对校外订餐学生进行处分,看似是学校对学生安全考虑的一番苦心,实则让人感觉更多的是不负责任。针对学生校外订餐可能存在的饮食安全问题,与其处分校外订餐,不如学校自身内外兼修。
  于其内,提高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学校有食堂,学生不去就餐,却偏要去校外定外卖?不难想象,学生的舍近求远,要么是外卖比学校食堂的饭菜更可口,要么是外卖比学校食堂更实惠。打击学生外卖订餐,学生只能在学校食堂就餐,难逃“垄断”之嫌。如此一来,学校难免落得个为了保护食堂利益,防止“客源”外流的名声。与其不准,不如吸引。学校食堂在保证价格的基础上,提高食堂饭菜的质量,用实惠和口味来吸引学生,岂不比给处分效果更好?
  于其外,督促校外餐点安全管理。就饮食安全而言,学校周围的外卖也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饮食安全隐患。校外摊点、小食店,都是“小作坊”一类,这些地方的饮食安全,自当成为餐饮市场管理的重点对象。那么作为学校,出于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大可主动联系协调甚至是督促负责饮食安全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定期严格检查,随时进行抽查,以此消除校外餐点可能对学生饮食安全构成的威胁。
  学校加强管理是好事,但是若能少一些禁止,多一些引导岂不是更好?对于学生的校外订餐,只要校方做到“内外兼修”,学生的饮食安全自可得到保障,又何必以饮食安全之名,处罚订餐学生呢?
怎样才能避免老人变“坏”的悲剧
几天前,广东河源市一骑摩托车男子遇到老人摔倒,主动搀扶并送去医院,但老人却指证他撞伤自己并索赔巨额医药费。有人作证该男子未撞人,但双方争执不下。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位男子竟然选择了自杀。警方技术鉴定确认,摩托车没有发生过碰撞的痕迹。(1月6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个新闻,突然想起这件事很像《让子弹飞》里的一个剧情,剧中六子为了证明自己没多吃凉粉,而剖腹自杀,然后端出血淋淋的一碗凉粉,最后陈坤演的胡万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我看错了。电影很远,现实却很近,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不免唏嘘。最近有句话流传很广:“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听着觉得逆耳,然而这些年此类事情的累积,也实在让人哑口无言。社会怎么变成这样呢?
  有老人摔倒了,你会去扶吗?当拿这个问题问身边的人,有的说“我会看看身边有没有人”、“附近有没有摄像头”、“看看老人像不像好人”,却很少有人说主动去扶。这就是现实,当人们看到有老人摔倒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会有很多不好的画面,当衡量“扶老人被讹的成本”以后才会决定去做还是不做。这几年“最美”成为一个流行词,最美女教师、最美清洁工。但从他们接受采访说我只是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当时也没想有什么后果。都是些非常朴实无华的词语,都是一些纯洁善良的心。
  在当前社会,老人这个词已被广泛“污名化”,你在搜送引擎里输入老人,会发现后面往往加着这样的后缀;老人讹人,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老人摔倒险。一个谎言的开始,需要无数个谎言的结束。一个去污名的开始,需要同样无数个事实的累积。前不久有个大爷被人撞到了,叫小伙子赶紧上班,称有医疗保险(实际是没有的);前天早晨,环卫工人王瑞英去扫雪,路上被一辆私家车挂倒,她坐在地上缓了一会,勉强站起来后,她安慰女司机:“我没啥事,你快送孩子补课吧,被让孩子迟到了”。当然受伤送人治疗乃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这种良性的互动也更能凸显社会的温暖。这是个充满爱的社会,而不是冷漠的社会。
  其实要追究老人经常讹人的原因也并不难,一是老人身体虚弱,摔倒后医治成本高,为了不给家里人添麻烦,所以出此下策。二是违法成本低,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追究责任,警方得到消息后,也多做道德方面做调停。鉴于此,要根治更需国家和社会的长期合力。
  每个家庭都有老人,每个人也会慢慢变老,保持同理心,不是社会变好了才去做,而是去做了社会才会变好,我想对每个人都一样。
学生打篮球被罚打了教育一记耳光
1月3日,网友@谢延哲在微博上贴出一张落款有宁波市北仑中学印章的布告,大致内容为,北仑中学的6名同学,于“(2013年)12月29日16点30分放学后,在篮球场地打篮球”,根据北仑中学学生奖惩条例,6名同学受到“公开点名批评,成长指数库扣4分”的处罚。(1月7日中国青年报)
  北仑中学团委通过官方微博对此做了说明,称按学校作息规定,16点30分后是学生用餐时间,出于“确保学生按时就餐,避免影响身体成长;用餐时间段学生运动,缺少教师管理,担心学生出现意外的运动损伤。”
  在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要求学校撤回该处分之后,北仑中学校长林世华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方法欠妥”,不过依然强调:“我们还是要尊重校纪校规,即便要撤回处分也需要和学生及家长进行讨论,最后作出有利于学生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北仑中学学生打篮球被处罚,折射出当前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体育的不良倾向。这与其说是学校的错,不如说是功利教育催生的怪胎。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如果没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成绩再好也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点,作为学校老师不会不明白。然而,在当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大背景下,在应试教育的处境下,学校为了追求高升学率,只能把学生往死里楸,打球被处罚也就不足为奇。
  不只是学校教育如此。事实上,很多家长衡量自己的孩子好不好,或者成功不成功,标准也只有一个,就是考分。教育行政部门乃至整个社会衡量一所学校优劣的标准也只有一个,就是升学率。无怪乎,在去年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时,不仅小学生不敢相信,学生家长也感到很纠结: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谁也不敢贸然给学生减负。升学看分数,谁减负就可能意味着将来升学要吃亏。
  教育事关民族的未来,国运的兴衰。教育家陶行知曾经说过:“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改变和扭转当下教育的功利化倾向,需要全社会为之共同努力。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改变以升学率考核学校的考评机制。此外,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和整个社会,都应当纠正“英雄只问成绩”的价值取向,把教育学生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放在首位,让教育回归求真育人的本真。
冠军学业引担忧是教育“洁癖”作怪
他叫李荻,14岁,成都树德中学光华校区初二学生。10天前,李荻在阿联酋参加国际棋联2013国际象棋世界青少年分龄锦标赛,获得14岁组世界冠军,按照国际惯例,他将享誉“国际棋联大师”的称号。但孩子的父亲却担心起来,如果继续让儿子参加比赛,势必影响学业。(新华网7月7日)
  作为教育者,我们当然为李荻同学找到人生出彩之路感到由衷的高兴,但同为教育者的父亲却担心起儿子的学业,“希望他回学校读书,没有文化,什么冠军都没有意义。”这不得不引人深思。在学业与兴趣发展之间,这位父亲的选择,实在叫人叹惋。
  李荻能获得世界冠军,一方面与他的艰苦训练有关,但另一方面也是由他在这方面的天资决定的。从小的角度来讲,国际象棋之路是李荻最能获得人生成功的道路;从大的角度来讲,李荻是国家的财富,他的努力带来的将是国家的荣誉。当个人前途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当自觉“舍小家而取大家”,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思想境界。
  李荻父亲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这是个“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高考是无数寒门学子搏取前途的主要途径。虽然他们不知道努力的最终结果,但他们都知道不努力就没有好结果。由此,下棋就如跳舞、画画、打球、弹琴一样,但视为“歪门邪道”而受到无理限制。家长们根本不会意识到:这是一种“软暴力”,是对孩子个性发展、特长发展的扼杀。盲目逼迫孩子追求知识的功利目的,是当前教育的“洁癖”。
  “没有文化,什么冠军都没有意义。”这是一句大实话,但冠军的发展与文化学习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正如李荻自己说的,还会抽时间读书。只要保持一颗学习的热心,李荻就一定能处理好学习与下棋的矛盾。即使学业被暂时落下,李荻还可以走大学特招的路,或者退役后再入大学深造。把世界冠军捆绑在“回校读书”的柱子上,实在是不明智之举。
要让遣返童工看到未来
对于“童工”而言,他们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更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最直观的就是做工可以让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得以改善,最直接的更体现为做工有肉吃,而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
  作者:舒锐
  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一家电子厂被举报涉嫌非法使用数十名童工,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四川凉山十多岁的小学女生,也有少部分男生。这些“童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固定工资仅2000元。社会高度关注后,在公安、劳动、街道等护送人员的陪同下,41名涉嫌童工事件的员工被“遣送”回老家,交给当地政府和监护人。但在被送回四川老家前,一个涉嫌童工事件的“孩子”对采访她的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她说“在这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财经网1月6日)
  招用童工不仅和《未成年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国务院更是早就出台了专门法律对此明令禁止的。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虽然规定制定于2002年,但是这样的惩罚标准放在当下也仍然不失严厉。
  可是,为什么招用童工仍然屡禁不止呢?这主要在于有关各方在“童工黑市”上均有利可图,看似“共赢性违法”。对于招工方而言,被发现进而被处罚只是概率性事件,以本次深圳童工事件为例,如果不是遭人举报,引发舆论关注,这种违法状态恐怕还将持续下去。
  对于家长而言,相关法律只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这显然无关痛处,而每月2000元的“明账”对于边远山区家庭而言却并非小数目。同时,即使我们也和一些国家那样立法对家长进行处罚甚至暂时剥夺监护权,这无疑给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更重要的是,我们并没有建立起剥夺家长监护权后对未成年人的有效救济机制。在现实语境下,家长因此倒霉,未成年人势必跟着倒霉。
  而对于“童工”而言,他们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更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最直观的就是做工可以让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得以改善,最直接的更体现为做工有肉吃,而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也许善良的人们会认为,“童工”和家长作出配合招工方以篡改材料等非法方式招用童工是短视行为,这样做是在牺牲孩子的未来。
  可是,我们必须要面临如此问题,“童工”回家了就有未来吗?正如胡光伟所言,“孩子被解救回去了以后,上学上不了,比如说插班又插不了,还有诸多的实际的问题。他在家里游荡之后,他还是想到,不如出去挣钱了。”让已经在大城市里见过“花花世界”的孩子再回去安贫乐道、踏实读书,谈何容易?更勿庸说,在读书无用论盛行的当下。
  因此,用惩罚性法律来解决“童工”问题并不是可取之道。而需要严格落实现有赋权性法律,让全国城乡中小学生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并在已有机制的基础上,扩大义务教育助学金、奖学金范围。同时,更须让农村孩子再添新权利,通过适当地引入免费职业教育等方式,让农村孩子和家长深刻体会到读书并非只有上大学这一条华山道,只要让孩子安心读书,踏实学本领,前途终将比一时的“童工”更光明。
"当童工有肉吃"是对谁的鞭策
深圳一家电子厂被举报涉嫌非法使用数十名童工,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四川凉山十多岁的小学女生。这些“童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固定工资仅2000元。在被有关方面送回老家时,孩子们却不乐意。一个女孩说“在这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我不想回家”。
  这必然会使人产生强烈的心理冲击——把孩子们送回老家,他们的境遇可能会比做童工还差;而法律又不允许他们继续“打工生涯”。十三四岁的孩子本该在学校上学,感受父母的宠爱,但他们却已外出打工,甚至不愿被“解救”,真应了那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苦涩与无奈的背后,是他们的家乡以及他们的家庭依然贫困的严峻现实。
  虽然国家已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但每个孩子每年几百元的学杂费,还是让年人均收入只有两三千元的贫困地区家庭犯难。许多家庭有两三个孩子,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暂且不表,但生活负担极为现实地令一些孩子刚识字便辍学。一些家长觉得,让孩子外出打工挣钱,既能贴补家用,还可开阔眼界。孩子们之所以不愿回家,除了城里人看着都心酸的“有米饭和肉吃”之外,过早地见了“大世面”的他们,恐怕也接触了“读出无用论”,能不能再适应贫困的家乡,可否再融入升学率远低于城市的农村学校,都是问题。
  所以,尽管当地政府已为他们联系了学校,但在客观环境没有大的改变的情况下,人们还是会担忧这些孩子可能会二次辍学,再次走上“谋生之路”。更大的疑问是,“娃娃打工”只是个案吗?凉山以及其他贫困地区,是否还有别的孩子身在异乡艰难“讨生计”?贫困地区的管理者难道此前对“娃娃打工”毫无耳闻?如果只是“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算不算头疼医头?
  数据显示,自1986年以来,凉山州有12个县先后被列入国家或省级贫困县,有关方面的扶贫历史已有27年。旁观者不知道凉山的扶贫成效,也不知道凉山的扶贫资金被用在何处,更不知道凉山的政府办公楼是什么样子,但人们看到了有媒体曝光凉山有人卖亲生孩子、有许多孩子没鞋穿、连米饭都没的吃……
  当我们2011年宣布“十年扶贫开发成绩突出,贫困人口减至2688万人”之后,更当思考的是那些仍处于绝对贫困中的人们。这些人的脱贫受制于资源、环境等各种短板,注定会成为扶贫攻坚战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发展的确需要时间,但有些现实问题必须处理。儿童在家生活反而不如去血汗工厂受剥削,不管怎么说,都是当地管理者之耻。
“遣返”后的童工更该被关注
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一家电子厂被举报涉嫌非法使用数十名童工。最近,在公安、劳动、街道等护送人员的陪同下,41名涉嫌童工事件的员工被“遣送”回老家,交给当地政府和监护人。但有的童工却对记者说“在这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我不想回家”。(1月5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政府部门将涉事童工“遣送”回家,只算走出了第一步,而如何让这些年纪尚小的孩子重返课堂,让他们和城里的孩子一样接受义务教育,要做的其实还有很多。
  毫无疑问,贫穷是童工现象的现实根源。即便有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的支撑,对于交通不便、水电不通的贫困地区家庭来说,上学仍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为孩子上学既意味着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又意味着家庭要在运转之余,承担起孩子的书本费、生活费等大笔开销。于是,很多家庭为了走出暂时的困境,便让孩子辍学回家,或干脆让他们南下务工。这与其说是一种家庭教育的短视,倒不如说是因贫穷世袭而做出的无奈选择。
  如今,这批童工已被“遣送”回家,他们不必再干那些与年龄不匹配的工作。但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童工回家后,面对的仍旧是可怕的贫穷与遥不可及的读书梦想,那么,较之工厂的剥削,他们恐怕更不愿意回到那个破败不堪的老家。而即便回了,也可能不是回到学校,而是在家“混”到能合法打工的年纪,再坦然地外出务工,这几乎成了贫困地区的一个恶性循环。这其中家庭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短视”举措可能带来的贫困世袭,而是在“得过且过”中将这一乱象固化。
  培根曾说:“只有维持公平的教育机会,贫穷才不会世袭。”机会怎样才能平等?仅有媒体的关注恐怕还远远不够,它需要的是相关部门实实在在的努力。从这个层面讲,童工被“遣送”回家之后的生活,以及那些有可能成为“童工”的孩子才更应该被关注。这要求政府部门,必须要为这些孩子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比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保证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不被剥夺;通过共青团、妇联以及教育等部门的联合推动,让那些被“遣送”回家的孩子多一点知识上的储备;而更重要的,乃是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让这个地区的人们早日摆脱贫困的阴影,也只有人们的物质需求没有太大的隐忧,送孩子上学才会成为自然的选择。
学术不端的院士应当退出
2013年,对中国的院士来说是多事之秋,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在受审时,坦承索贿2300万元用于运作院士评选,且组织庞大的学术队伍为他代笔专著,震惊了世人。即使这样,张曙光还真的差一点当选院士。
  2013年10月,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这一年度的院士候选人王牧,举报同为院士候选人的同事闻海虎学术不端,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此事虽经中科院调查,却仍未公布结果。
  复旦大学王正敏事件,也激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响。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于2013年8月19日发布的调查报告称,王正敏的确在学术论文上存在“一稿多投”、任意编制实验结果、一图多用等问题,属于学术不规范,且在未取得国外著作版权的同意下,对其原著图片采取重新描画的做法,使用了大量插图,且未注明出处,“不符合国际公认的学术规范”。其实,这就是《中科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
  遗憾的是,最近十多年来,即使出现这么多问题,中国科学院并未公布任何一起处理案例。虽然曾开除过两名院士,但那已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情。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具有崇高的荣誉和学术的权威性。既然是最高学术称号,理应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院士,对他们就应该有“道德洁癖”,绝不容忍其学术不端。
  中科院也有自己的规章条例,如《中科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就规定,对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可以采取警示、批评、警告乃至撤销院士头衔的处分。这十多年来,虽然问题频出,虽然中国工程院还内部通报处理过院士,但中国科学院连一起处理都没有。有“污点”的院士,依然高枕无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学术不端的院士,理应让他们退出。否则,就是对院士这一崇高的荣誉的伤害。对于院士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公众希望看到的是“零容忍”,而不是现在的“零作为”。
免费不好管理:站不住脚的理由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怎么办?山东省是一律延长收费期限。日前,山东省政府官网公布的一则政府文件,让希望享受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人们近乎绝望。这次延长收费年限的高速公路,既有以G打头的主干道,也有一些S打头的“支线”。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最多不得超过15年,这次一次性将尚未到期的6段高速公路收费延长到底,达到15年的最高时限;其他9段已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则“临时性”地延长收费期限一年。山东省交通厅对延期收费进行了大致4层意思的解释: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个别路段免费,影响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免费了,不好管理。(《第一财经日报》1月6日)
  “免费了,不好管理”实在是一个实诚却无趣甚至有些肮脏的理由。免费了确实不好管理,想想看,当大车小车拥进高速路,如果管理不当,高速路就可能变成庞大的停车场,有网友就说,“如果高速公路不收费了,那便不成高速了,每逢小长假免费高速必堵就是实证……”但是,因为“不好管理”就要延期收费,实际是推脱责任。
  其他几项理由也都经不起推敲。山东省交通管理部门称,2011年,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这成为高速公路收费无期限的政策依据。该通知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山东省交通管理部门只看到了为其所用的理由,却忽略了该通知最核心的部分,即“在一年内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试问,山东省交管部门就延长收费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和检查复核了吗?
  它们更“忘记”了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的明确规定,即“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务院颁发的条例属于法规,相关部门为何拒不执行?即便确实需要延长收费,也必须尊重民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须履行合法程序。
  山东高速公路的内部人员称,“暂时延长收费,是权宜之计。大家都在等政策。”
所谓政策,该不会是“高速公路有偿使用,长期收费”?山东省政府批复已经到期的高速公路延长收费的文件也说:“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看来,有关方面各怀心思,希望非法收费合法化,姑且不说国家是否有它们期望的政策,即便有,没有正式出台前也无权先延期吧。
  高速路乱收费已犯众怒,但一些地方照收不误,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高速路已被一些地方视为提款机、印钞机,它可增加地方财政,可成为某些部门和官员的小金库,可增加寻租机会,还可养一批人……二是违法成本过低,使相关责任人有恃无恐。即便媒体曝光,似乎也没一名高速公路的负责人,或者哪怕有一名相关官员因乱收费而被问责,更不要说承担刑责了。
  面对一些地方的牟利冲动,监管部门岂能视而不见?!
“免费不好管理”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古代剪径毛贼常常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为由打劫过往客商。时至今日,仍然有高速公路以“此路是我开”为由,肆意延长期满收费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面对记者的质疑,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竟然给出了“免费不好管理”荒唐理由。(1月6日人民网)
  “要想富,先修路”。为了快速发展交通设施,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采取了贷款修路的运作模式,促进了交通条件极大的改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既然是收费还贷,一定有个期限。贷款还完了,收费也应当相应终止。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收费期限到期后,竟然一律延长收费期限,而且还美其名曰“免费不好管理”弦外之音收费是为了能够好好管理。看到此处,想必各位客官都和我一样,忍不住要问:这不是活生生的强盗逻辑吗?
  长期以来,我们不少政府部门习惯于“收费管理、不收费不管理”的懒政思维。收费成了管理的前置条件,只有收费了,政府部门才去管理,否则就成了无主之物,信马由缰。这种懒政思维与当前中央全力推进的改革思维—简政放权打造服务性政府是明显地背道而驰。
  纵观国内外各种管理事项,“免费不好管理”这个谬论根本不成立。遑论外国众多免费服务事项管理得井井有条,即使是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免费服务事项管理得秩序井然。转变政府职能,是把改革向纵深推行的重要环节。政府的职能就是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政府部门理应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而不是把收费当成管理的前置条件,无期限地延长下去。如果默许放纵这种言论和行为,除了损害广大车主或者进一步说公民的利益外,想必也会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削弱政府的执行力。
  收费公路期满后,必须无条件还给公众。至于如何管理,能否管理好,那是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作为的考验。公众只需开好自己的车,听着《在路上》一路疾驰!
别让农民工年关再经受“薪酸”煎熬
随着马年春节的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进入了易发期和多发期。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欠薪现象相对减少,恶意“欠薪”与悲情“讨薪”的事例很少见媒端。说明通过这几年的整顿和各级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在各建筑工地大部都全面推行“一书一卡”劳务管理制度,“一书一卡”劳务管理制度中,“一书”即“劳动合同书”;“一卡”即“记工卡”。在要求建筑企业或者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同时,配发记工卡,经班组长每日记工、劳务公司每月核算、劳动监察员核定后,作为农民工工资结算的依据。据悉,该制度推行以来,许多地方实现了劳动合同在建筑工地的全覆盖,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使农民工工资结算有了明晰的依据,农民工也不再为年末岁初“讨薪”而犯愁。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严峻:一是拖欠工资案件数量仍然处在高位;二是拖欠工资问题继续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但其他行业也明显增多;三是拖欠工资问题与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难度。这意味着,准时、足额地把一年的辛苦钱装进腰包,依然是农民工年末要过的一道“关口”,“薪酸”的无奈或许还将持续下去。(2013年12月30日新华网)
  由此看来,情势相对好转并不代表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这些年,为了生存与发展,许多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们积极克服“人多地少”的艰难困境,四处奔波,进城打工。为了得到一份工作,许多农民工不计工种,不计报酬,他们为城市铺平了一条条坦途,架起了一座座桥梁,盖起了一栋栋高楼……自己却住在简陋不堪的工棚,为城市的繁荣付出了心血和汗水。
  然而,每到年末岁首,农民工却时常因为拿不到用心血和汗水换来的报酬而流下辛酸的泪水。由于长期被拖欠工资,有的农民工“讨薪”无门,便采取过激的手段,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从指导原则到执行层面,发布了若干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却总是“摁倒葫芦浮起瓢”,可以解决部分人的部分问题,不能从根本上给农民工一颗定心丸。说白了,政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阶段性治理不过是“扬汤止沸”,农民工真正需要的是“釜底抽薪”。
  马关“年关”将至,笔者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带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感情,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作为春节前第一位的民生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为农民工兄弟做实事,让他们拿着一年挣来的“血汗钱”,高高兴兴地与惜别365天的父母、妻儿团团圆圆过个年,别再让他们年年经受被拖欠工资的煎熬。
"读书帝"值得追捧
从军事小说到专业丛书,从杂志到题库,他无一不爱,一年出入图书馆791次的惊人数据,也让他由大一期末的全班倒数第三,到现在的全系第三名……他就是那个一年进图书馆791次,一天最多能在图书馆待15小时的“读书帝”、成都理工大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大三学生吴闵强。(《成都晚报》1月7日)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华人首富李嘉诚也说过“知识改变命运”。而知识从哪里来?一个重要的渠道就是从书本上来。
  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吴闵强一年进图书馆791次,一天最多能在图书馆待15小时,而其浏览的书籍种类繁多,涉及多种领域,说明他是一个喜爱读书的人,用痴迷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试问在现代人比较浮躁的今天,能坚持常年进图书馆读书的年轻人有几人?而读书不但可以让人吸收更多的精神营养,变得知识丰富,也会让人变得睿智。从这个角度来说,“读书帝”值得追捧,值得我们学习!
  2013年5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图书阅读率为54.9%,比2011年的53.9%上升了1个百分点,较1999年下降5.5个百分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全世界每年阅读书籍数量排名第一的是犹太人,平均每人一年读书64本,欧美国家年人均阅读量约为16本,北欧国家达到24本。而中国13亿人口,扣除教科书,平均每人一年读书1本都不到。这个数据让我们汗颜,自诩为文明古国、文化大国的中国人,居然是最不爱看书的群体,让我们蒙羞。如此,我们怎么能够提高国民的文化素养?怎么能够实现科学、持续性发展?怎么提高国家竞争力?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民阅读水平明显落后,这与文化大国的地位也是极不相衬的。
  书籍是人类的文化成果,也是人类精神的宝库,阅读书籍可以从中汲取大量的营养。知识可以丰富人的思想,提高人的认识和人的精神境界。而要想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需要具有两方面条件,一是要有良好的外部阅读环境,二是需要个人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阅读恒心。良好的阅读环境包括为国民提供足够丰富的书籍,让国民有宽裕的阅读时间和安静的阅读环境。而个人的求知欲和阅读恒心,则决定了一个人读书的数量和质量。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有踏上这个阶梯,才能够长知识,提素质,才能够进步。因此,阅读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一本好书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应该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具备的素质!
"过年回谁家"不应成离婚理由
80后福州男人小陈,因为不愿意跟老婆回她老家过年,夫妻俩已经吵了大半个月。老婆甚至下了最后通牒,“要么回家过年,要么年后离婚”。(1月7日《海峡都市报》)
  每到年终岁末,“过年回谁家”总是成为摆在年轻夫妻面前的一道难题。的确,夫妻双方都有父母,按理说手背手心都是肉,男家女家一样亲,所以到谁家过年都是一样的。可人非圣贤,或多或少都存有私心,逢年过节都想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一起团聚,并给父母“长脸”。这样一来,就会容易导致夫妻之间为“过年回谁家”纠缠不清,甚至彼此间吵得面红耳赤,僵持不下,大伤和气。
  当然,从自私的人性角度来讲,夫妻之间为“过年回谁家”而发生“战争”,尚可理解。但是,若不去丈母娘家过年就离婚,岂不是拿婚姻当“过家家”的儿戏?有道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离婚自由,但不到万不得已,怎么能轻言离婚?难道“过年回谁家”真的比美满姻缘还重要?
  再说,这种草率、鲁莽的对待婚姻的态度,也是老人所不愿看到的。如果老人知道儿女因为“过年回谁家”问题而离婚,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小家庭彻底“解体”,恐怕他(她)们早就主动提出不让儿女回家过年了。
  想想这种不去丈母娘家过年就离婚的婚姻生态,实在令人哭笑不得!须知,幸福的爱情和婚姻,需要的不仅仅是年轻时如火如荼的激情,更是中年时恩恩爱爱的忠诚和老年时鹣鹣鲽鲽的贴心。若非此,富贵时恩爱,贫贱了离心;相聚时亲密,分别后花心;平常时和美,诱惑中难耐,一点挫折就经受不起,劳燕分飞,以孑然结束,情何以堪?
  其实,解决“过年回谁家”的难题并不难,只有夫妻双方以诚相见,互相理解,互相宽容,有事好好商量,总有很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动不动就拿离婚相要挟。比如,采取轮流制,今年陪男方的父母,明年陪女方的父母;;或是请两家的老人到自己居住的城市来过年……总之,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要“和为贵”,不能屁股决定脑袋地让“过年回谁家”成为离婚的“导火线”。
周俊生:治理小产权房要走市场化道路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透露,该部执法监察局近日已明确要求各地,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小产权房的问题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形成已有年头,尽管国家对小产权房一律不予承认,但它一直在发展之中。最近几年,在城市商品房价格一路上涨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也出现了“野蛮生长”,遍布于全国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周边地区。由于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像城市土地那样属于国家所有,其房屋价格相对于城市商品房十分低廉,对城市的低收入者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但“铤而走险”者仍然源源不断。此次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准备“拆除一批”、“查处一批”、“追究一批”,是否能够真正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很值得怀疑。
  其实,对于小产权房,政府执法部门不妨“心平气和”一点。小产权房为什么有市场?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因为它的价格低。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广州郊区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用二三十万元即可买到。这样的价格,相对于动辄两三万一平米的广州市合法商品房,其吸引力不言而喻。那么,合法的商品房为什么价格那么高?答案也不难找到,开发商建造合法商品房所需要的土地,是通过由政府组织的招拍挂的途径获得的,在近几年不断刷新的“地王”纪录之下,土地价格已经高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除了土地成本之外,开发商在商品房建造、销售过程中还必须向政府缴纳名目繁多的税费,所有这些,都会进入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而土地与税收这两方面的支出,在小产权房的价格构成中是不存在的。
  通过这样并不复杂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小产权房的蔓延,其实是被城市商品房的高价倒逼出来的。如果合法商品房的价格能够明显下降,小产权房的吸引力就会荡然无存。但是,最近几年持续展开的房地产调控带给民众的是深深的失望,调控的失败已经成为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而调控失灵的原因在于,这一场由政府主导的调控看似声势浩大,却没有根本触及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利益,政府通过土地拍卖获取了丰厚的收入,已经形成了坚固的土地财政制度。土地是住房市场的基础,只要这个基础未出现动摇,房价也就不可能出现松动。
  因此,面对小产权房问题,政府应该承认它实际上是一种市场现象,而对于市场现象,最合适的治理途径并不是“拆除一批”、“查处一批”、“追究一批”,而是要走市场化的道路。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从现实情况来看,向城市商品房业主征收房地产税,在法理上存在明显不足,推进也有很大困难。那么,国家不妨从小产权房先行展开房地产税的征收。目前,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正在展开小产权房查处工作,但将所有小产权房拆除显然并不现实,政府应该对现有的小产权房进行摸底调查,从宽制订一定的标准,对于不妨碍社区规划、建筑质量没有问题的住房,国家可以承认其合法性,并向其征收房地产税,使这部分业主的房地在得到国家承认的同时,也承担起在住房方面应尽的纳税义务。在这样的制度建立起来后,不仅小产权房的业主可以住得心安,而且可以改变城市商品房的市场生态,直接的作用就是拉低房价,国家则可通过房地产税的征收获取稳定的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通过化解这一尖锐的社会矛盾,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和谐。小产权房这个令政府头痛的问题,也就可以转化为一种积极因素。
当街宰羊无关血腥 只为好卖
在马路边,一只活蹦乱跳的羊被倒吊在树上,一名男子挥舞着屠刀,一刀一刀将羊的肚子剖开,并对着路人叫卖。在旁边的车上,还有几只待宰的绵羊。面对着血淋淋的现场,有好心的路人看不下去了,花了近万元买下了剩下的绵羊,并送到了海沧动物园。(东南网1月7日)
  在路人看来,商贩把活生生的羊当街宰杀“热蒸现卖”,确实有点残忍和恐怖,但这并非商贩本意,实为无奈之举。
  其实与此类似的情况也不少见,笔者所在城市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乡下的农民用三轮车把奶羊拉到城市挤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喝奶的人看到所卖的奶是货真价实的奶,让他们喝着放心。当街宰羊何尝不是如此,其目的也是要让买肉人买得放心,证明所卖的肉没有注水,是新鲜的活羊肉。
  事实证明,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宣传效果。比如,吴小姐说“羊一杀完,很多人围过去买。”就能说明一切。
  当街宰羊也并不是商贩好“这一口”,故意要把血腥场面呈现给路人,吸人眼球,而现实却是,如果你不把羊当街宰杀,肉就不好卖,会被怀疑作假。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商贩只能别无选择。比起在家和屠宰场宰杀,当街宰杀的条件自然要差许多,也很不方便,为什么商贩们要出此下策,自然是被逼出来的。
  与其纠结如何制止商贩们当街宰羊,不如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如果说市场上卖的都是放心肉,根本就不存在注水肉、病死肉等,那么,商贩们还有这个必要吗?
  路人花万元买羊放生的精神可佳,但终究是治表不治本,在某种程度上讲,还容易使人们忽视监管部门的作用。我们只有扎紧市场监管的篱笆,让市场上到处都是放心肉,那么,当街宰羊的陋习自然就会消失。
学生伤害案背后的冷漠更伤人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为了处罚没写完作业的孩子,老师就让完成作业的学生扇他们的耳光,谁扇得响,评出前三名,奖励一个作业本。”一被打学生的母亲王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豆豆在学校被扇了40个耳光后,左眼睫状体脱离。
  以作业本为奖赏,鼓励孩子打孩子,六七个没完成作业的挨打,更多完成作业的“施暴”,而且就在课堂讲台上,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且不说“40个耳光”、“左眼睫状体脱离”这些恶劣后果,想想现场场景就让人止不住地心寒:六七个被打孩子遭受了何等耻辱的惩戒?全班同学又经历了一场怎样冷酷而暴力的“教育”?
  这还不是全部。还有更恶劣的后续:挨打之后“罚做俯卧撑”、“不让吃饭”;对学生的受伤报告“不予理睬”;但回家前却不忘叮嘱“不能把这事告诉家长”,否则“写检讨”……就是这样一名老师,出事后竟还大言不惭地辩称一切“为了孩子好”!呜呼,如果不将其逐出,对人民教师这个队伍将是一种怎样地玷污!
  但反思到这里才只是开始。当事教师为何敢如此冷酷冷血?我们从相关部门一连串的“冷漠”反应中,或许已经找到答案:“那又不是我打的,爱上哪告上哪告,我有的是人”,这是当事学校校长的叫嚣;“会往上面反映情况”、但“英华学校是民办学校,邓宝珍是民办老师,具体怎么处理还得看公安机关”,这是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先敷衍说“自己协商”,后推脱称“报案晚了,不再管这个事”,这是派出所的“策略”。这些说辞的荒唐与无理,显然不值一驳。可以想象的是,当我们这些局外人,都为这些部门无理而冷漠的推脱无名愤怒时,求告无门处处碰壁的受伤学生与家长,该是何等的无助与悲伤?而从更深层看,当事人之所以敢于如此暴力和冷血,某种程度上不正是来自管理层的这种冷漠与推脱的纵容、怂恿与豢养?
  从涉事教师到层层管理者,从开始到现在,我们看到的只有赔钱的多少、责任的推脱,乃至实施的掩盖,没有一个人为受伤的孩子心疼,从头到尾都是让人彻骨的冷漠。这是为什么?当事校长对学生家长公然抱怨:“你看你今天给我捅这个娄子,晚上我不得一一打点?”人们不禁要问,各部门的冷漠与推脱,是一贯使然,还是校长“打点”之功?他到底“打点”了谁?又是拿什么“打点”的?这些都应该彻查,并给公众一个交代。
  随着媒体的曝光,人们隐隐看到预料中的“高度重视迅速解决”在重演:打人老师被公安机关带走、涉事校长被免职、赔付的几万元也迅速到位,事件逐渐呈现出“圆满”像……舆论聚焦式的“媒治”大多如此。希望这一次不是。除了这些直接责任人接受处分,那些前倨后恭的管理者,那些伤人的冷漠、渎职的推脱,那些不爱孩子的假教育,甚至可能还有被“打点”攻陷的官员,希望这些不堪与丑恶,都能被扒开在阳光下晒晒,都要受到严惩才行。
学生被打40耳光不仅仅是教育方法问题
“为了处罚没写完作业的孩子,老师就让完成作业的学生扇他们的耳光,谁扇得响,评出前三名,奖励一个作业本。”一被打学生的母亲王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豆豆(化名)在学校被扇了40个耳光后,左眼睫状体脱离。(中国青年报 1月6日)
  学生在学校被打早已算不上什么新闻,只是这次变为了老师教唆其他学生打犯错的同学,虽未动手,但是根本问题没变,老师还是学生被打的始作俑者。而且此种方法更显拙劣,这伤害的不仅仅是被打的学生,同时还可能为其他同学带来一种暴力解决问题的不良示范。这是对被打学生人格尊严的一种践踏,是对教育监管制度的一种漠视,更是无视法律法规的一种愚昧。
  老师打学生表面上看可能是各别老师自身道德素质不够,缺乏职业素养造成的,但是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教育本身及管理上。
  一方面是我们的教育未能教会学生说“不”。多少年来,尊师重教一直被视为中华传统美德广泛传播,从孩子呱呱坠地开始,我们就教会他要尊重师长,上学必须听老师话。老师的命令的就是“圣旨”,不容反抗,在很多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思想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象,并已被视为行为守则。尊师重教本没有错,但是我们也要教会孩子在自己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的时候,敢于大声说“不”,对老师的命令不能盲从,教会孩子老师的哪些行为必须拒绝,并需要告知父母,以此寻求帮助,保护好自己。而此点我们显然未能做到或是做好。
  另一方面是现行教育体制对老师行为监管不够完善。虽然,近些年我们也出台了一些规范老师各种行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但是多是针对老师收受学生或家长贿赂等一些贪腐行为产生的,鲜有针对如何避免老师体罚学生的政策措施出台。即使是出台了也是停留在墙上或文件中的“纸老虎”,缺乏监管落实力度。当手脚没有束缚之后,一些缺乏自控能力的老师,就会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号,施行个人之暴,这其中不乏较为优秀的教师。
  希望此次事件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通过教育、引导,教会学生敢于对老师的违规行为说不;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对老师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及时将保护学生课上安全所欠下的一课补上,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轻松、快乐的教育成长环境。
老师让学生扇同学耳光 暴戾培训遗患无穷
为了处罚没写完作业的孩子,老师就让完成作业的学生扇他们的耳光,谁扇得响,评出前三名,奖励一个作业本。”一被打学生的母亲王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豆豆(化名)在学校被扇了40个耳光后,左眼睫状体脱离。(新闻链接)
  就体罚学生的表现形式而言,老师自己动手之“个人为恶”,与老师鼓励学生之间动手的“强制逼恶”,其后遗症更为不堪。因为,这是一种暴戾培训过程,被扇者的内心阴毒潜藏自不必说,扇人者的内心,则无形中增长了“拳头为大”、“弱肉强食”的信念。它由理论上的“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老师来给出指引,是激赏了人性之恶,等于是让恶行披上了合法合德合理合情的外衣。
  《孔子家谱》中,“如入芝兰之室”,“如入鲍鱼之肆”的语句,形象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潜移默化的环境同化意义,而这语句,尚且是说环境,说与之相交之人,这种影响力还有可甄别可抵制的前提,而由老师教学生,就是一种无条件的接受和形成习惯的过程,这种培训和锻造的结果,让中华五千年传统文明教养蒙羞。
  看那体罚的理由,是“没有完成作业”,在倡素质教育给学生减负的大背景下,姑且不说作业完不成有没有“题海战术”之原罪,而就释疑解惑的技术原因来讲,作业完不成,也该由老师来检讨是否因材施教,而不是一味地强逼完成。某些不会教书或根本没有爱孩子之心的老师,将传道授业简单化到,老师这边照本宣科灌输,学生那边就该原汁原味产出答案的机械流水线过程,违此规律便算作劣质次品,这是将育人等同于按模子出砖坯的笨办法,就算不究其师德,其教书的技术质资,也当受到强烈质疑。
  在教育这一领域里,我们的历史欠账相当严重,包括在老师的阵营里,问题老师不在少数,而国家的发展后劲,未来的人才素质,全都有赖于教育的得力,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还不能在大框架上铺设起理想的教书育人体制,至少,我们得随时将恶棍般的教师剔除出教师的队伍,这是从根子上捍卫人性,尊重生命、尊重法律的必要底线。
“让同学互扇耳光”的教育后患无穷
 老师的惩罚手段越来越新鲜了,自己出手都嫌累得慌,让同学们互相打来打去,自己在一旁看热闹,这是要把学生都培养成“打手”吗?还是想培养学生的暴力倾向呢?
  作为老师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不仅给豆豆一人造成伤害,很能会给整个班级的学生都带来影响。首先,在学生的眼中老师的职业是高尚的,有不少学生会把老师当成偶像和今后的奋斗目标,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会认为老师的行为是对的,有意的效仿。其次,这样的行为会让受罚的学生产生畏惧心理,体罚不仅不能让孩子进步,反而会在心理上觉得我已经这样了,无所谓,慢慢的会失去学习兴趣,让他们对老师和学校产生厌烦情绪,更严重的会逃学,走向社会。再次,对于动手打人的孩子,他们会觉得原来打人是受到鼓励的行为,长久下去会潜移默化的留下暴力倾向的阴影,不仅给孩子今后的生活,也给社会埋下了危险的伏笔。
  老师不仅是传授知识的导师,更是孩子道德行为的领路人,特别是小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的关键时期,如果老师的行为和思想偏激,会给孩子的人生带来不可小视的后果。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应该培养学生一种积极的生活状态,使其以积极的生存心境,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生活,让孩子拥有一个充满信息、用于开拓的积极人生和高远的志向,才是教师这一个职业真正的价值所在。
“致死疫苗”没质量问题不等于没问题
1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通报深圳康泰公司乙肝疫苗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通报称,未发现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存在质量问题;疑似因接种该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的18例,其中9例已明确与接种疫苗无关,8例初步判断也与接种疫苗无关,有待尸检完成后作出最终结论;另有一例重症已康复出院,但不排除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过敏性休克)。(1月4日《南方都市报》)
  近一段时间,乙肝疫苗致死一直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不少人心中已经留下了就是疫苗有问题的刻板认识。现在通报称调查结果显示“涉事”批次的“致死疫苗”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属于安全疫苗,的确很难让人在情感上接受和相信。
  但是,从医学角度来说,不管是乙肝疫苗,还是其他疫苗,并不适用于每一个人,这与个人的身体素质有关系,不同的人由于身体的差异性,对疫苗有着不同的要求。但是,疫苗本身无法区别个人的身体差异,都是按照同一标准生产,这就导致安全的疫苗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适合这个身体健康的孩子,注射了没有事,不见得适合另一个身体也健康的孩子。这一点与医院给病人注射青霉素等药物不同,医生给病人注射青霉素,一般在注射之前会做皮试,方式药物过敏、从这个角度说,安全的疫苗引发过敏以及其他身体不适,乃至致死,本身属于一种正常情况,只是比例大小问题。
  更何况从新生婴儿死亡率来看,新生婴儿出现死亡也是一个正常现象,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避免。根据国际儿童慈善机构救助儿童会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1990年至2011年间,我国新生儿死亡率降低了62%,降至2012年的12.1&,但仍然很高,位于世界的中等水平。换言之,这意味着我国新生一千名婴儿中就会有12名婴儿死亡,致死的原因各不相同,最主要的是围生期疾病、先天性畸形和呼吸系统疾病。从这个角度说,新生婴儿因为注射乙肝疫苗致死,并不等于直接凶手就是乙肝疫苗,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这必须有待进一步调查清楚,还公众一个真相。
  事实上尽管“致死疫苗”没有安全质量问题,并不等于就没有任何问题,相反这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疫苗生产需要适应个体差异性。医院在对婴儿注射疫苗之前,应当采取测试手段,试试婴儿是否适应疫苗,是否会造成过敏反应,避免悲剧发生,不能“一刀切”、不分情况的注射疫苗,注射疫苗过程复杂一点不是坏事,毕竟人命关天。另一方面,纵然“致死疫苗”很安全,没有质量问题,职能部门仍然要加强监管,不能就此掉以轻心。
"主持人禁说方言"不宜"一刀切"
当前不少电台、电视台的非方言节目主持人,特别是综艺娱乐节目主持人在语言表达上确实不太规范,在节目中动不动就模仿一些地方方言,乃至模仿港台腔。因此,对于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语言规范做出一定要求确有必要,这能让他们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更好的推广普通话。更何况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主持人在节目中使用普通话的天然义务。
  但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主持人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我以为这样规定就不太妥当。从节目需要层面说,我以为,主持人不得说方言不宜“一刀切”,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限制好在节目中说方言的度。
  很多综艺娱乐节目主持人,虽然在节目中不时的夹杂一些地方方言,模仿一些地方方言。但是,在整档节目之中,他们在绝大多数时间内说的是标准的普通话,而不是方言,说方言的时间比例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这个角度说,即使主持人在节目中模仿一些地方方言,并不会对观众起到误导作用,并不妨碍普通话的推广。
  再者,综艺娱乐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模仿说方言,其实并不是刻意说方言,秀自己的方言水平,也不是走低俗路线,纯粹是节目安排需要。主持人一般是在适合说方言的时候才会说方言,传承的中国方言文化,彰显方言魅力,从而让节目更接地气,更具娱乐性,让观众享受更多的欢声和笑语。
  事实上主持人在节目中说方言,很多时候并不是在刻意模仿方言,而是说自己老家的方言,或者说当地的方言,像湖南卫视的综艺娱乐节目中说的最多的方言就是湖南话、长沙话。主持人在节目中不时说当地方言,不只是接地气,拉近与观众之间距离,更是推销当地的文化,毕竟有些本地的土特产或者地方戏曲用当地方言说出来才有味道。
  总而言之,主持人在节目中说方言需要规范,但是不宜“一刀切”的禁止,不能过度限制,放宽一点要求对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不是坏事,也不影响普通话深入人心的大趋势。
阶梯水价别误伤租房客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底,我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第三级阶梯水价是第一级的3倍。(1月4日《经济日报》)
  继居民阶梯电价之后,居民阶梯水价终于有了实质性大动作,正式明确了全国实施阶梯水价的时间表,而不再只是少数城市的试点和纸面上的讨论。从网友的反应来看,持反对意见的有不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认为阶梯水价与阶梯电价一样,对节约用水的作用有限。二是担心实施阶梯水价等于变相涨价。不过,我以为,不管是已经实施的阶梯电价,还是即将实施的阶梯水价,以及未来可能要实施的阶梯气价,我们应当更多地从促进社会公平的角度解读,而不是简单的从价格上涨视角看问题。实施阶梯水价,没有偏离社会公平轨道,更不是洪水猛兽,吞噬着居民的生活水准和财富,相反是在促进社会公平用水、节约用水。
  众所周知,我国虽然是一个缺水国家,很多城市缺水程度非常严重,但我国同时是一个水资源浪费非常严重的国家,原因之一就是水价定价不合理,浪费水的成本太低。而且,水资源作为日益稀缺的公共资源,富人多用水和穷人少用水的价格相同,实质上等于穷人在承担和平摊着富人的用水成本,说白了是穷人补贴富人,这显然很不公平。实施阶梯水价,多用水就要支付高价格,承担高成本,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用水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浪费水资源现象,节约用水。
  实际上实施阶梯水价,虽然有些居民的用水价格上涨了,但并不等于全民用水价格在上涨。对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居民来说,他们属于第一梯次,水价会保持不变,涨价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用水成本。只有总共在20%左右的第二梯次和第三梯次的居民的用水价格才会上涨,其中第三梯次水价将上涨三倍,涨幅确实很大。但是,他们属于社会的高收入人群,他们不差钱,水价上涨一点,对他们的生活质量毫无影响,一个月的用水费用还没有一天花费的油费多。换言之,公众担心实行阶梯水价会拖累中低收入人群其实是杞人忧天。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实施阶梯水价,可能误伤广大租房客,因为他们个人虽然属于第一梯次,但是他们租房的房东可能属于第二梯次、第三梯次,而上涨的用水价格最终会分摊、转嫁到他们头上。从这个角度说,实施阶梯水价之后,有必要对租房客实行单独开户政策,避免被第三梯次。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居民供水实行垄断机制,而且各地水价处于高位运行,公众意见比较大。在推动阶梯水价同时,有必要打破垄断格局,放开市场,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居民供水领域,形成竞争格局。
实行阶梯水价要吸取过往教训
在水资源日益紧张、水浪费现象严重而且水价格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实行阶梯水价显然是一种改革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月3日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改委表示,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1月3日中国新闻网)。
  在水资源日益紧张、水浪费现象严重而且水价格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实行阶梯水价显然是一种改革趋势。有关部门之前曾披露,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已有17个城市实行阶梯水价。根据这次两部委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城市实行阶梯水价,但在2015年底前能否实现这个目的,还有待于观察。
  早在2002年,多个部委就曾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须在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则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阶梯水价。但很显然,这一计划落空了,这意味着推行阶梯水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也让人对2015年底前能否全面实行阶梯水价持怀疑态度。
  因此,笔者认为,要想在2015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阶梯水价,必须要吸取过去阶梯水价改革不成功的种种教训,并把这些教训转化为新的改革动力,改革目标才有希望实现。但从这次两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看,内容似乎过于简单,也没有充分吸取过去改革不成功的教训,未来改革效果不免令人担忧。
  过去,阶梯水价之所以改革不成功,原因之一是没有获得民意普遍支持。阶梯水价给很多人的印象是“阶梯涨价”,即不是以节水为目的,而是以涨价为目的。那么,公众自然不太支持这一改革。再加上这些年很多地方频频提高水价,公众更有理由怀疑某些地方实行阶梯水价就是为了涨价。
  譬如,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2月开始,多个城市公布水价上涨方案,水价平均上涨幅度达到了30%。不仅涨价意图明确,而且调价的决策程序也被舆论质疑,例如,水价成本不透明,水价听证怪象百出。在这种情况下推行阶梯水价,自然会面临不少质疑和阻力。因此,打消公众质疑是改革的第一步。
  这次两部委的意见强调,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看上去似乎吸取了以往的教训,但是,地方政府能否彻底公开水价成本,能否按照公众要求履行听证程序,还需要观察。
  以往改革不成功的第二个原因是,改革成本由谁买单不明确。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是“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但由于谁来为“一户一表”改造买单不明确,改革在不少城市面临阻力。而这次两部委通知只是要求“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并没有明确改革成本谁来承担,这就可能会影响到改革效果。
  另外,体制没有理顺也影响了过去的改革效果。据悉,城市供水体制处于九龙治水的局面,外调水、本地水、地表水、地下水、中水回收、海水淡化等都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显然,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责任不明确,而且程序复杂,改革成本很高。遗憾的是,这次阶梯水价改革没有涉及供水体制问题。
  还有,一些城市水价持续上涨,而水质却经常遭遇质疑,水价与水质不匹配也引发舆论质疑。尤其是,应该从制度上来推行阶梯水价,要么修改国务院《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要么考虑制定“城市水务管理条例”,把阶梯水价纳入这类制度。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广州在2011年让阶梯水价进入立法程序——而且似乎还没有下文。
  一言以蔽之,阶梯水价有必要推行,但必须吸取以往教训,对改革方案进行周密设计。如果依靠两部委所下发的通知来推行阶梯水价,不免让人忧虑改革成效。(张海英)
  节水是根本目的
  实行阶梯水价改革,首先应达成一个共识:水价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居民阶梯水价的调节作用,控制生活用水,更好地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因此,阶梯水价应成为“节水阶梯”。无论是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生产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还是下一步对农业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均是为了有效遏制各个领域对水资源的奢侈浪费和疯狂掠夺。作为政府部门,在倡导节约用水的同时要率先垂范,特别是在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的标识醒目,节约用水的行动积极。作为每个市民,要把握每一个细节,在日常生活中节约用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节约用水,就是在节约用水成本,也是对水资源最好的保护,更是在为建设两型社会作贡献。
新华网评:纠结“汽车尾气对PM2.5的贡献”到底有多大意义?
近日,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张仁健的一篇研究论文称汽车尾气对北京PM2.5贡献不足4%,而此前有专家提出汽车尾气的贡献为22%,这一巨大反差引发社会各方热议。2日,中科院回应称,这一研究结果严重低估了汽车尾气对雾霾的影响。
  中科院的回应暂时打消了人们对“4%”这一数据的疑问,但围绕数据的准确性、汽车尾气到底是否为雾霾元凶等问题的追问与反思依然存在。
  中科院作为科学研究的权威学术机构,在发布“汽车尾气对雾霾的影响”这一社会关注度极高、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研究结果时,应该慎之又慎,力求真实,决不能模棱两可,混淆视听。相关科研人员也要秉承严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原则,须知科学研究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个细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结果的大相径庭,影响未来的决策。
  事实上,不论汽车尾气对北京PM2.5的贡献是4%,还是22%,这种对数据本身的争论毫无意义。雾霾频发已经成为中国很多城市无法回避的问题,汽车尾气是雾霾来源之一也是不可改变的现实存在。据数据统计,2013年,全国平均雾霾日为29.9天,较常年同期偏多10.3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在这样的现实面前,相关研究要做的事情决不是打“口水仗”,相互指责对问题的解决毫无益处。
  近年来,专家与公众一直都在讨论雾霾的来源,但至今未有具体准确权威的研究结果。与公众相比,专家与研究机构更有优势,不论是研究理念、研究方法,还是研究条件,都更为科学、专业。相关部门应该在专业研究领域作出努力,找出雾霾的真正来源,为相关治理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支撑。
  我们不会因为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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