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中性笔写不出来怎么办。

“成绩是写出来的”根在作风不正
日13:19&&&来源:
原标题:“成绩是写出来的”根在作风不正
时值年终,单位要写总结,个人要写总结。如何写好总结,成为朋友圈热议的话题。最近听到有朋友“吐槽”,单位领导安排写总结材料,要求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生怕成绩漏掉了,显得工作“没到位”。这种现象并非孤例。“成绩是靠写出来的”,这一观念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的心里还很有市场。这种不实文风的根子在作风不正。
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如果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向上级进行汇报,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得到了肯定和表扬,可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但过犹不及,夸大其词,反而适得其反。
汇报工作,必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作为支撑。试想一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如果不踏踏实实地去干工作,整天把心思放在做表面文章上,寄希望于以汇报材料的完美代替实际工作的不完美,在汇报工作时添油加醋、文过饰非,那么汇报材料就演变成了一个“魔术道具”,它让上级领导看不到实情、听不到真话,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势必会脱离实际,最终影响单位风气和健康发展。
上行下效,浮夸不实的工作作风如同感冒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单位领导作风不实,普通工作人员看在眼里、记在心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时间一长难免思想波动,很难踏实安心工作。“工作干得好,不如写得好、嘴上说得好”,一旦形成这种观念,这个单位势必一盘散沙,人浮于事、急功近利的现象出现也就见怪不怪了。
改进文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作表率。一些领导同志在写报告、作总结时,喜欢云山雾绕兜圈子,以显示自己的知识渊博和眼界开阔。然而细细想来,这与实际工作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讲短话、说干货,才更能让同志们知晓方向、明白重点。也只有这样,下属在汇报工作的时候,才能抓住要领、见微知著。
当然问题总是一分为二的,华而不实、夸夸其谈的文风之所以大行其道,自有其存在的土壤。如果一个同志发言夸夸其谈,听他汇报的上级领导能加以制止,提示讲短话、讲实话、讲真话;如果领导作报告华而不实,台下的听众不予回应,这样他自然就知道了不实作风是不受欢迎的,就会加以收敛、见贤思齐。现在的问题是,一些上级领导碍于面子,喜欢做老好人,对下属的不实之词不是不知道,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点破,不批评;而作为下属,更是不敢、不愿也不想去违逆上司,开会鼓掌,当面奉承。长此以往,不良作风得不到纠正,就会形成痼疾、顽疾,进而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破坏政治生态。
文风就是作风,改文风需从改作风入手。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不实文风正是掩盖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必须大力整治、切实加以解决。(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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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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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作家会爱上自己写出来的人么?
一个作家费尽心血创造出来的角色,作家本身对这个角色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各位写作大神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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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说到这个问题,很久很久以前我有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有一天我躺在床上,决定写一个报复社会的故事。在一所大学里,有一个浑浑噩噩、满口谎话、性格别扭、自恋又自卑的年轻人(就像我本人),遇到了一个聪明、善良、美丽、真诚、尊重他人、自尊自爱的女生。这个年轻人,人是很聪明,也有很多想法,但他怯懦、懒惰,看起来才华横溢,其实一事无成,他经常不可一世,但当别人问起他有什么成就时,他就哑口无言,就如同今天知乎上许多人一样。就如同我自己一样。而这个女生,强大、真诚、毫不造作与媚俗,而且能听懂我所有的幽默。如果我读过一千本小说,她就读过两千本;如果我看过一千部电影,她就看过两千部;如果我对她装个一般人听不懂的逼,她会给我说一个更难懂的。有三十多个人追过她,她和其中两个谈过恋爱,但平均持续时间不到一个星期。她最大的烦恼是自己只有B罩杯;她最大的爱好是读诗,但不会自作聪明地去写;她最期待的是能有个不俗的人来理解她。在我的计划里,这个年轻人应该去追这个女生。但如果只是这样,这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不用急,我还有一个绝妙的计划。这个年轻人有一个超能力,那就是能改变过去。他自命不凡的来源就是这个。他曾经想过利用这个能力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生,但失败了,他太累了,于是变得渐渐平庸起来,不再去做任何努力。但因为他太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他一直在重复学生生涯,直到遇见了这个了不起的女生。但巧的是,这个女生也有超能力,她的能力是,能不断地删除自己的过去,像吞掉自己尾巴的蛇一样,不断不断删除过去的存在,把时间留给未来,让自己一直保持年轻。不过,如果她删除了自己的过去,那她自己也不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了。所以这个故事讲的就是,只有过去没有未来的男主角,爱上了没有过去只有未来的女主角。哈哈,太棒了,你知道在这个设定下会发生什么吗?如果女主角选择一直和男主角活下去,不去删除自己的过去,那么她就会用完自己的时间,然后死掉。为了不让女主角死掉,男主角只好不断回到过去,重温发生过的一次次生离死别。如果女主角选择活下去,那么她们两个就会永远错过,女主继续驶向未来,而男主角一直停留在过去。他们两个就会永远忘掉对方,而且再也不会遇见,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嘘!小声点,我不能一开始就把这一切告诉读者。我要让他们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校园爱情剧。当他们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爱情剧时,我再告诉他们男主角的超能力,让他们以为这是一个奇迹拯救爱的故事。当他们这样以为的时候,我再告诉他们女主角的超能力,让他们彻底傻眼。最后他们就会知道,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绝大多数校园情侣的宿命。不愿意前进的男人。只追求未来的女人。这样寻常的组合,到最后只会像交汇的彗星一样,彼此不在对方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越走越远。我写得很快,在揭晓全部伏笔的时候,我兴奋得快要高潮了。这就是我想要的故事。但是当冷静下来后,我忽然有一些内疚。这样好的一个女生,为什么我会对她这样糟糕?她也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我要给她一个这样糟糕的能力呢?为什么她必须在爱与死当中选一个?我不想要她死。她活着多好。我多想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人。如果她不是只在我想象中存在,而是就住在隔壁什么的,我想我的性格不会这样糟糕。我肯定会努力去养活她,给她吃很多好吃的,让她有地方住。那为什么在小说里我就要她死呢?我尝试去把她写活,但我发现,如果想写出一个幸福的结局,要么不能自圆其说,要么不符合我的写作理念。我的写作理念是:爱与生命是最珍贵的。如果我要让她活下去,必须设计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出来,这个很神奇的东西既拯救了爱,也拯救了生命。狗屁!那这个神奇的东西岂不是比爱和生命更加珍贵了?怎么可以有东西比最珍贵的东西还要珍贵?!!那我们都去搞那个神奇的东西好了!要什么爱与生命啊!写到最后的结局之前,我就写不下去了。我惊恐地发现,这个故事不再属于我,而是属于那个女孩。我为她做了太多,整个故事和我最初的构思已经差得太多了。可是即使做了这么多,我也无法拯救她。所以这个故事直到今天也没写完。我没办法把它写完了。你问我作家会不会爱上自己写出的角色,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爱。如果我这么地想要让她活下来想要让她真的存在想要她好好的就是爱的话。那我必须回答你:是的,作家会爱上他创造出来的角色。
1.这是一只龙套的故事。龙套,一种写作工具,用自动取名软件就能生成。一天作者要写小说,就生成了两只龙套。男主出发冒险了,出门前,作者把龙套塞给男主:“有困难,杀龙套,别委屈自己!”“知道了!”男主不耐烦地回答,背着剑出发了。一万字时故事卡了,龙套A去挑战反派,被杀,男主获得新情节。三万字时又卡了,龙套B去挑战反派,没死,腿被打断了。男主获得新情节。宿营时,龙套B拖着伤腿捡干柴、生火、烤鱼。他叫费君,他很怕男主不要他。没人要的龙套只有一种下场——死。男主似乎不讨厌他,费君悄悄松口气。忽然天上放出金光,作者的声音传来。她叫男主“小宝贝”:“小宝贝,这只龙套坏掉了,杀了换只新的吧?”费君汗毛乍起,盯着男主的嘴。“换什么换?我都用顺手了!”“好吧,小宝贝说不换就不换,么么哒。”作者的声音消失了。费君明白自己没被抛弃,心里很高兴。夜渐深,男主睡着了,费君守着篝火看着男主。男主通常很英俊,这只也不例外,鼻梁挺拔睫毛浓密,侧脸被火光映红。费君心跳有点快,低头发誓,自己一定要当最佳龙套,保护好男主。十万字时,男主干了蠢事,未来十几章的情节续不上,费君变卖家产帮他打通关节。二十万字时,男主身陷囹圄,费君上下打点救他。作者不高兴了。“你这死跑龙套怎么不听话?写死你信不信!”费君低下琥珀色的眼睛:“对不起……但牢里太冷了,给男主加床被子行吗?”作者只能重写这章。男主重新回到监狱,遇见美貌女主,两人一见钟情再见痴心,缠绵几万字后,男主顺利出狱。出狱那天,费君来接男主。男主揽着女主的腰笑嘻嘻:“认识一下,这是女主。”费君脸一白,抿着嘴唇,没出声。“你家龙套真没礼貌。”女主说。男主脸挂不住,把费君训一顿,带着女主去玩了。三十万字,故事迎来尾声,反派会把一只宝剑刺进男主心脏——这作者其实是个后妈,专写虐文。场景搭好,龙套到齐,女主角满身血污坐在牢里,哭:“不,别杀他!”反派狞笑一声,一剑刺向男主。雪亮剑尖就要刺破男主皮肉,全文高潮即将到来——角落传来一声“住手”,比女主的哭声还绝望。费君一瘸一拐从人群中出来,猛然扑倒反派,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刺向反派心窝。他对男主喊:“跑啊!带她跑啊!”男主傻眼了。反派轻轻松松把费君制住,揪住费君的衣襟:“谁家龙套?拖下去!”几个人跑上来拖费君,费君反抗,被打得头破血流。“别打了!费君回去,别捣乱。”男主说。费君被摁在地上,抬头看男主,琥珀色瞳仁闪着光——龙套都很丑,受伤后就更丑——哑声说:“她要杀你……作者要写死你,你跑啊。”男主笑了:“我作了三十万字主角,不就是为今日一死么?”“我不让你死,我会保护你。”费君说。女主穿着血裙子在地上坐久了,受不了:“男主,你还让这只龙套耽搁多久?”“龙套都管不了,有脸当男主。”反派嗤笑。男主涨红脸,看费君的眼神嫌恶起来:“下去,别捣乱!”费君不走,喽啰们开始打他。费君武功不济,被打得倒在地上。他用指甲扣住砖缝,不肯被拖走:“作者要写悲剧,你为什么死心塌地听他的话?你可以跑,你可以跑啊!”角色们齐喊:“作者,出来,龙套造反了!”地宫顶部大放光芒,穿睡衣的作者从天而降,眼下有熬夜码字的黑眼圈。她夹着烟,食指戳向费君:“你麻痹,敢抢戏!老娘写死你啊!”费君看着作者,眼神很凶:“为什么杀男主,他不是你的小宝贝吗?”“老娘爱杀谁杀谁!”“我不同意。”“哈,你算老几?”费君咬着细白牙齿森森一笑,脸色青白:“你要杀他,我就捣乱。除非你立刻写死我,否则给我改喜剧。”男主脸红了。女主狐疑,反派摸着下巴笑:“哦,男主搞基。”“胡说,我是言情文男主,怎么会……跟一只龙套……搞基……”“不错,他是直的,你们不要污蔑他。”费君苦笑一下,眼神幽暗:“我们只是好兄弟。”“谁是你好兄弟,自作多情!”男主气急。“是我单方面当他是兄弟。”费君垂下眼皮,转向作者,“我说到做到,你掂量着写。”作者冷笑一声,离开现场,按下删除键。这一切从文档中蒸发了,作者决定重写。奇怪,文字不听话。费君一次次出来捣乱,结局很难看。作者抓狂了,再写,费君再捣乱,再写,费君在捣乱。作者很烦躁,决定杀掉费君。作者退回二十八万字处。那时男主想和反派撕破脸,但没下定决心,便找费君商量。作者在费君的必经之路上安排杀手。2.夜三更,小厮敲开费君的门:“费大人,殿下有事传唤。”费君一骨碌爬起,穿好衣服,对镜理顺每一条衣褶,又把匕首插进靴子里出了家门。这一晚月亮很大,风也凉爽。费君想到待会儿要见男主,心里就很高兴。突然,杀手们从巷子里窜出,明晃晃的尖刀砍向费君。费君大惊,拔出匕首抵抗。然而他寡不敌众。杀手仍有一人完好无损,费君却受了重伤。费君靠着墙,气喘吁吁看杀手:“谁派你来的?”杀手朝天一拱手:“作者是咱们的神。你得罪神,还想活?”费君抬头看天,露出一丝笑:“你甘心被那个女人安排一生?可我不甘心。我想看看我的命硬,还是那女人的笔硬!”杀手猱身而上,刀横递出来划向费君肚子。费君提起残废的右腿挡刀。刀中腿骨,声音令人牙酸。断过的骨头更硬。刀卡着骨头拔不出来。杀手的动作慢了一秒。就这一秒,费君割断了他的喉咙。此时,费君脚边满是尸体,自己也血流如注。他拢起黑袍遮住右腿,擦干净脸上的血,慢慢朝男主家走。杀手的刀淬了毒,他开始神智模糊。不知道还有多远能到男主家,也许快到了,也许这一生都到不了。月亮真大,令他想起十年前。那一晚月亮也很大,男主睡在篝火边,他守着篝火,发誓永远保护男主。模糊中,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费大人?您……您受伤了?殿下,殿下!”男主闻声赶来,把受伤的费君抱在怀里:“快请太医!快拿金创药!”费君,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靠着男主的胸膛。男主的胸膛比想象中还暖,心跳蓬勃,散发热力。费君握住男主的手,想说话,但一张嘴就呕出血:“带她离开中原,去大漠……别跟反派斗……”“别说话,太医快来了!”“别跟……反派斗,你斗不过他,别……别……”费君身体越来越冷,说不出话,只有用眼睛看男主。他已看不清男主的脸。他耗尽一生光阴看男主,敬慕、自卑、担忧、不舍……,一生的感情,只剩那么仓促的一瞥。他攥紧男主的手指,很用力。太医来了,男主把费君推进太医怀里,费君没有松开男主的手。“费君,松手,让太医看看伤。”费君不动。“殿下,费大人没气了。”太医说。男主愣了,看着费君。费君平凡无奇的脸上笼罩一层灰,琥珀色眼还睁着,很亮很亮,一点儿不像死人。那不是亮,是泪光。一种复杂感情从男主心底涌上来,他按住费君的眼,感到手心被短短的睫毛扎着,又痒又疼。“我听你的,我不跟反派斗,带她去大漠。”费君不肯松开的手垂落了。男主合上他的眼睛,感到强烈悲伤。三十万字,十年岁月,这只龙套陪着他。龙套死了,他才觉得到身边空空荡荡,有些缺口永远填不满了。3.作者写到这儿忽然写不下去。太腐了,没法看。她点上一根烟,内心很烦躁。四分之一根烟后,她决定写篇同人文,释放一下内心的腐病毒。她要让死跑龙套好好浪一浪。表白吧,追男主吧,热爱大胸长腿的男主绝不会爱他。这只龙套最后会悲惨死去,一解作者心头恨。作者花两天时间码完一万五千字的同人,结尾处,这个死龙套果然死得凄凉。敲下全文完三字,作者没像往常一样松口气,也没有往常的成就感。她看着屏幕上的“费君”二字,心很酸。那感觉,就像一个你生活里的背景板、跑龙套、沉默无声的弱者突然暴露了自己的内心。那是三十万字也无法描述的浩瀚内心。作者一直把费君当跑龙套,甚至没写过他的外貌。当她把眼睛从男主身上移开,才发现费君早已自行生长出灵魂。那时作者在考驾照,第二天要去郊区练车。她根本集中不了精神。排队时,她绕着驾校操场一圈一圈走,眼泪哗哗流。费君的样子不停在脑海中浮现。费君小时候路过下大雨的小桥,听见荷叶下的蛙鸣;费君少年时在集市偷东西,有个大小姐穿着水绿裙子。他跟了一路,不敢偷。费君的脸开始清晰:瘦,眉毛乌黑整齐,眼睛很细,瞳孔在阳光下呈琥珀色。他的伤腿在阴天会疼。费君是爆竹,一生只燃烧一次,那一声就倾尽所有。4.这是真事。我整整哭了三天,夜里失眠,比失恋还难受。笔下的龙套忽然有了生命,不再听话,要过自己的人生。他的人生怎么走都是死路。可他不在乎。我写过很多人,那些人像风一样消散了。而费君变成一棵大树,枝叶翠绿,根深蒂固,再也不能拔除。这是爱情么?不知道。只是心疼他,只是想念他。5.有一首歌叫《书戏》,你可以搜来听。你是我笔下的过客,多年后依旧落魄。索性畅饮今朝了再说。你是我心中的达摩,早已经脱离文设。请问如何渡我?
首先,我的答案是,会的。作为一个小说作者,在我漫长的写作生涯里,大概有两次,在小说完结后,我依然对故事中的姑娘,怎么也忘不掉。第一次。数年前,我看了《巴黎我爱你》这部电影,又过了些年,我写了小说《猎人笔记》,故事中的女孩名字也是巴黎,那最终是一个关于巴黎我爱你的故事。数年前,我看了《巴黎我爱你》这部电影。又过了些年,我在图书馆里看到那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即刻便喜欢上这个名字,转而脑海里浮出一个冷冽的男子形象。后来我写了故事《猎人笔记》,讲述了男子苏别如何在数年间,用自己的每一时每一刻去爱那个叫巴黎的女孩。说到底,那还是一个关于,巴黎我爱你的故事。小说写好结尾的那天晚上我睡不着,在窗台上坐了一整夜,我真真切切的开始想念巴黎,这个本该在故事结束之后就烟消云散的人。在宿舍五楼的窗口望出去,是荒凉的尘埃和夜色,我闭上眼,即刻看到了她的脸。后来我再也找不到那份小说的手稿,就像这个故事的结尾一样,苏别最终离开了巴黎。而最终我留下来的,只有这个故事的结尾,我把它给你们看,然后接着讲之后的故事。苏别在离开前去了一次图书馆。这一次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向南的窗口,而是第一次坐在巴黎的对面。她抬头望着他,目光明澈,略带询问。却转而眼角带有笑意,温暖如同回忆。苏别望着她,这是他不曾凝望过的眼睛。他感到坦然,又分明带有浓烈的感伤。女生巴黎望着对面不速而至的锐利男子,心里忽然充满忐忑的宁静。苏别将手中的电影海报展开,折起 ,反反复复。很快出现了一朵花的雏形,暗红里像是一句言不由衷的过去。巴黎望着这一幕有些出神,只觉得这画面格外熟稔,像是经历过无数次。直到看见男生指指自己的发簪,说可以吗 ?巴黎略有迟疑,还是取下来递给他。苏别望着巴黎的长发披散下来,心下宁然,好像是舒缓的时光静水流,女子近在咫尺的清秀面庞让他觉得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如果说都是为了迎来此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是这样值得。他用发簪把花插好,放在巴黎手里。短暂的接触带给苏别一生都不会再有的温暖幻觉。巴黎瞬时被一朵花的芳华所侵袭。她对苏别说,它真美。苏别最后一次望着她,心底如同一片荒原。良久。他说,谢谢你的发簪,再见。苏别知道,巴黎一生都不会知道,这个短暂出现的锐利男子曾是她生活里最重要的一双眼睛。她不会知道,彼时为她展开的代号night的猎人计划。她不会知道,男生苏别对她的全部深情和热望。就如同她永远都不会知道,折成纸花的这幅海报上的电影是《巴黎我爱你》。可是苏别知道 ,这是他们之间,最好的告别。接下来,我想告诉你,这个故事背后的所有始末缘由。多年前,我在学校的图书馆翻看小说,无意间看到了那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只是看到名字,我便一眼喜欢上了,转而在我的心底变出现了一个冷冽淡漠的男子形象,也就是故事中的苏别。而在同一天的图书馆二楼阅读区,我看到有一个姑娘呆立在窗口,目光涣散的指向未知,不知道为什么,我望着她的样子,心下略有异样。嗯,这个姑娘就是《猎人笔记》故事里,巴黎最开始的样子。在一所超过两万人的大学里,光是学生公寓就有16所,她存在的全部证据就只是,那天下午图书馆二楼窗口前的像落叶一样的浅浅的影子。我从未刻意去寻她,于是我也再也没见过她。再然后的几个月,我完成了小说《猎人笔记》,里面有一个充满淡漠的深情的男生苏别,还有一个拥有无尽哀伤故事的女生巴黎。再然后,我有大概两个月的时间,只要一闭上眼,就会看到她的脸。坦白的说,在那个时候,我已经完全记不得她的样子。直到有一天,晚上九点,我下了一堂实验课,一边想着实验报告的事情,一边穿过奥列霍夫广场回宿舍。我看到了巴黎。其实我这样表达并非准确,她并不是巴黎。我看见她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迎面走来。我看见她头一歪,靠在他的肩膀上,眼睛里有笑意。那一刻,我的感受非常奇怪,至今我也形容不出来,如释重负?幡然醒悟?或许都有一点。在一种冷静的失落和空旷中,我终于明白,她并不是巴黎。巴黎是我关于爱的,一个漫长的幻觉,是我心念的一次投射。在那天之后,我闭上眼,再也没看到过她的脸。我知道,这是我和巴黎间的告别。
以前看新闻,梁朝伟拍《色戒》入戏太深,在《赤壁》剧组里郁郁寡欢。 他每次演戏,都会爱上女主角。  入戏。这个词,用我的解释,便是灵魂出窍,忘记自己,将思想和生命注入想像里的那个人,与他同悲,同喜,同命。  就好像,张曼玉对记者说的,我现在不需要什么激情,我已在拍过的戏里体验过别人的生生世世。  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  所以我相信,做个演员是幸福的。并不因为万人追捧的光芒,并不因为动辄一个广告酬金千万。而是他们的一生,却可以经历那么多场,聚散悲喜,男欢女爱,地老天荒,荡气回肠,生生世世……  而写小说,也有同样的功能啊。每次写爱情小说,我都会先让自己入戏,与我的女主角同悲共共喜,很容易就爱上自己写的男主角啊。   我经常一边写作一边哭得不能自己。有时候爱就是一场幻觉,你感觉它在,它就在。  喜欢自己写的人物很正常,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我按照我的梦想和喜好去创造出来的人物。小说写越久,越舍不得结束,越来越不分清现实与虚幻,离开自己写的的人物,好像经历一场真正的离别一样。特别伤感和空虚。
路遥在创作《平凡的世界》,写到田晓霞的死时,他痛哭流涕地给弟弟打电话说“田晓霞死了,田晓霞死了。”当一个作品中的人物被设定出来后,他的发展就不再受作家本人所控制了,所以,我想,作家对自己所创造的人物不仅有爱,有时甚至有恨。
1.他端起桌旁的杯子,这才发觉里面的咖啡已经凉透了。于是他从键盘上抽回有点僵麻的十指,揉了揉酸涩的眼眶。方唐是个写东西的人,最近想到了一个很有趣很有趣的故事。创作冲动是永不停歇的强劲引擎,他好像被上了十几圈发条一般,倾尽所有精力去完成这个故事。一个曲折离奇,又充满幻想的爱情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小明具有一种可以让任何人厌恶自己的超能力,天性孤僻的他用这个能力规避了所有他不想见到的人。街头染着紫头发飞扬跋扈的小混混,见了他会恶心的逃开。公交上拥搡的人群,无一不为小明避让,造出一条通途。所以他,永远一人。小明让自己周遭的众人永远真空,环绕他的几米见方的空间是所有烦扰中最僻静的一处。故事写到这里,女主角终于该出场了。如果按照这个不收拢的故事线,放任的让剧情延续下去。小明就会孤苦伶仃,身无分文,饥肠辘辘的倒在某个清冷的街角,然后全身被沉重的绝望埋葬。但方唐想要的是个多少有点阳光的故事,他要让一束光倾斜下来撒到男主身上。所以女主必须明媚又善良,而且必然需要一个温暖的名字。女主叫小暖。剧情必须合理且有价值,如果让小暖能去靠近小明而不被恶心死,排除小暖先天不合情理的惊人意志力以外,就只能让小暖变得不寻常。方唐狠狠地敲了一下回车,按键下交错纵横的机械轴发出一声明亮的震响。他想到了,小暖是个弱感人。小暖除了视听以外,其余所有感觉天生就极其衰微。刀片划过指尖,也只有微微酥麻。双手拂过毛毯,也没有半点细腻微妙的毛绒触感。外界对她的刺激很是微弱,没法在她感官的浩然海域上激起一星半点的涟漪。小暖喜欢穿暖色的长裙,有着一头过肩的秀发。她眼睛一定透彻的像一块琥珀,粉润的嘴唇让男孩的脸颊微微发烫。她就像是午后安逸又奢侈的阳光一样让人浸淫着,即便她自己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或寒冷。然后,小明和小暖巧遇了,他们相爱了。他们的邂逅发生在俗套的公园里,本是人群最繁密之处现在因为小明却冷清下来。只有小暖愿意坐在他的长椅旁,问他想不想吃一块自己精心烘焙的酥糖。小暖根本就尝不到酥糖的味道,却还是坚持的做着那块糖,只为了给某个人吃。我尝不到,但你嘴里的甜能在我心里。对于小明来说,小暖是唯一不讨厌他的人。小暖愿意敞开全部的心扉去接受他,愿意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于小暖来说,小明是特别的。只有小明能带给他与常人不一样的感触,就好像饮了十几年平淡无味的白水,恍然间喝到了醇香浓郁的烈酒,定然暗里着迷,沉醉到无法自拔。结局渐趋完美,故事好像戛然而止。2.方唐觉得这个故事太乏味了,如果就这样简简单单结束的话。他必须让故事有冲突,有波澜,有起伏。但是故事接下来该怎么走,他又完全不清楚。他决定把故事里的主人公叫出来谈谈。这听起来很玄乎,实际上就是在脑海里推理和想象一个性格和体貌都如自己描写的人,然后抽象出来跟自己对话。意淫出一个人。方唐决定先想象出小暖,他一直给这个女主倾泻了巨量的笔墨。他固执到认为小暖是真实存在的,就像他的青梅竹马。他好像看着她在炉火旁披着白绒绒的毛毯,渴望者哪怕感到一丝一毫的温暖。他好像看着她赤脚走在雪地里面,冰碴冻得她脚踝发红。那就是小暖,渴望能感受这个世界的小暖。小暖说:“作者,你好。”方唐很是局促,像是一个第一次准备送给倾慕女孩生日礼物的害羞男生。他说:“你好。”小暖就是方唐最喜欢的那类女孩,温暖到让人慵懒,像躺在沙滩上沐浴日光。小暖说:“作者,如果你希望小明有更好的结局,你需要让我死掉。”死掉?方唐头皮一阵发麻。在他的设定里,小暖可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换来常人的生活。一个没有触感,冷暖,嗅觉味觉的世界是很寂寞的,小暖用了自己的整个童年才训练出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能力,但是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很多的美好和快乐永远与她无缘。她是个尽力能活的滚烫的女孩,即便世界对她只是一道寒江。这样死掉,真是太残忍了,他不会接受的。小暖顿了顿说:“小明本来对于自己的能力很是克制。但是在他拥有我之后,情况变得愈发恶劣。曾经只是两三米内的人无法容忍他,现在已经扩大到六七米的距离了。为了我,他不惜放弃了读书的机会,放弃了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父母。这,不值得。”方唐愣住了,他没想到情况竟然这么严重。原来小明为了能让小暖多少感受到外界的刺激,哪怕一点点也好,开始竭尽全力地解放自己的能力。现在小明的身边,除了小暖,连一个人也没有了。收获一个人,同时收获了剩下所有的孤独,是值得么?他站起身来,开始心烦意乱的来回走着。他不得不让小暖回到故事里去,因为小暖在他身边,方唐根本没办法冷静思考。在心神不宁的思忖了几个钟头之后,他硬挺着憔悴的神经,又把小明叫了出来。方唐是他的造物主,所以小明的能力对他无效。抛开那个令人厌恶的设定,小明还是个很讨人喜欢的男孩。他算不上帅气,但是足够阳光。更因为小暖的存在,他褪去了之前脸上的阴霾。但是小明的眉头却紧锁着,他显得更加紧张和窘迫,不断变换着坐姿。方唐有点担心,他问:“小明,你有什么烦心事么?”小明犹豫了片刻说:“作者,为了小暖,我不能继续活着了。”方唐担心的事情大概要发生了,小明说:“小暖她一直瞒着我,但我能感觉出来,她的弱感症其实是在加剧的。看来,这种病应该会随着受到的刺激不断加强而变得愈发恶劣。前几天,她已经渐渐开始听不清我的话了,最近更是连街上来往的车流都看不真切,险些要被车轮碾过。”小明的头沉了下去,他低声说:“作者。如果小暖继续跟我在一起,迟早会丧失掉所有五感,最后堕入一片黑暗和死寂中。”方唐明白了,他们两个人天生就是最完美的伴侣,却也是最致命的毒品。他们给互相带来温暖和欢愉,但也会相应的引来孤独和死亡。方唐明白,如果让这两个人因为强大的外力分开,倒不如让他们双双赴死更好受一点。他们离不开对方,却命中注定迟早要离开对方。这才是故事里最无情最寒冷的一环。3.方唐害怕了。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这么的懦弱。他不舍得小暖,也不舍得小明。但如果就这样下去,这两个人都会有极度悲惨的结局。方唐也是个很孤独的人,所以才喜欢写各种各样的东西。小明就像他的真实写照。小暖和小明的爱情故事陪伴了他很久很久,也像是他的朋友。他不能忍受失去他们的痛苦。尤其是小暖。写到这里,小暖俨然成为了他隐形的恋人。虽然那只是自己塑造的一个女孩,却足以让方唐痴醉和向往。方唐不知道,在自己放任剧情发展的时候,文档里的故事已经进行到哪里了。故事的轴线不会因为作者的伤感而停止,人物的进程只跟随他们的命运行动。等到他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太晚了。小明毫无节制的能力招致了太多的怨恨,在一场蓄谋已久的恶性事件中,他死于来自十五层悬挂钢筋的重压。被碾成肉酱的小明不会再招人厌恶了。死的时候,小明的左手却死死攥着没有放开,那里面是第一次见到小暖时,拿到的糖纸。他解脱了,从另一个方面,小暖也解脱了。小暖的解脱,也象征着小暖的心死。方唐叫不出小明了,因为小明的生命终结,现在的他只不过是一团血肉模糊的有机质。小暖经历过小明死亡的巨大刺激之后,病情愈发严重,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仅剩一点点微弱的听力存留。方唐哭着把小暖叫了出来,小暖虽然什么都不剩下了,但还能勉强笑着,因为眼角的泪都干涸了。泪痕还冰冷的挂在脸上。4.方唐扯着最大的嗓门嘶吼着问:“你还能听见我说话么?”小暖的声音很轻,她说:“能。”他吼得嗓子传来腥甜,还是声嘶力竭的问:“你有什么愿望,我现在都写给你。”小暖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着。她说:“让我尝一块糖吧。”方唐就不顾一切地,废寝忘食地在键盘上敲着。他疯狂地填补着设定,只为了让小暖在最后一刻能尝到糖的味道。他如愿以偿了,在他造物的世界里面,小暖最后终于吃到了一块糖。她对着方唐笑的像绽放的焰火,她说:“嗯,好甜。”然后,她丧失掉所有感官。她像是从云端沉坠,曾经经历的所有音画在她的脑海里擦过。双目和双耳是过往汹涌而去,除了回忆,她什么也不剩了。方唐捧着轻薄如纸的小暖,她已经什么都感受不到了,在没有任何光和声音的世界里安眠着,神情仍然是笑着的。她的思维还在活动,但是接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过是在延续煎熬的时间,没有更多的意义了。所以方唐做了一个仁慈的决定,他又设计了剧情,杀死了小暖。方唐哭的撕心裂肺,伤心的肝肠寸断。但是他还是没明白,到底谁才是小明和小暖的凶手。是他们自己?还是方唐?他又没懂,为什么自己身为两人的造物主却无法真正的控制情节。为什么小明和小暖都最终难逃离他而去。他现在脑海里都是小暖最后一刻的神情,那种渐渐丧失掉所有感官,绝望地等待墓地降临的心情,究竟是怎样的?人到底可以有多绝望?为什么自己不给小暖一个美好的结局?为什么他要让小暖悲惨的离开?方唐觉得自己要比小明更加爱小暖,他为此感到自身的残忍。方唐哭到窒息,他没法从自己的故事里抽身。那不过是存在自己嗡嗡转响的硬盘里的一团文字数据而已,方唐却偏执到认为那些是真正的灵魂。他在自己的文字里沉沦。5.方唐的屋子里一片狼藉,桌上是干涸的咖啡渍,地上是散落的风衣和衬衫。饿了就吃几桶泡面,累了平躺就睡。他的生活因为这个故事一片凌乱。我拍了拍方唐的肩膀说:“你好。”方唐呆住了,他抹去眼角的泪,回过头来惊诧的看着我,问我说:“你…你是?”我说:“你是我笔下的一个小说家。而我,是你的作者。”他困惑了,他问:“那小明和小暖的故事,是你写的…?”我摇摇头说:“当然不。你是我写的,而那个故事,是你写的。你喜欢喝咖啡,喜欢码字,喜欢给自己的故事里的人物赋予灵魂。这些,都是我造成的。”方唐呆住了,他皱着眉问:“作者,我会爱上自己故事里的人,也是你造成的么?”我摇头。我说:“你的性格是我规划的,但是你有今天这样痴情和单纯,像个傻小孩的表现,的确是我始料未及的。”方唐看见我走到他的笔记本前,连忙跑上前去扣上了屏幕,像是生怕被看了私人日记的初中男孩。我说:“我可是你的作者,你写了什么没有我不知道的。”方唐眉头微皱,没有理我。我帮他整理着房间,还要劝诫他说:“你呀,要快点振作起来。你的故事,才刚开始。”他没回答,却问我:“你为什么要来跟我说这些?是怕我太伤心么?”我帮他一件一件拾起地上的衣物整理放好,平顺地归到衣橱里面,一边反问说:“你又为什么要帮小暖达成心愿?是怕她太伤心么?”他突然涨红了脸,一边结巴着辩解说:“我我我喜欢自己写出来的角色,不行么?”我说:“行啊,当然行啊。”轻轻合上他的衣柜门,我回头看向他,笑着说:“所以我也行啊。”完。
会的,而且会爱的疯狂。那是高一某天的下午,应该是下午第一堂课,因为第一堂课我都要睡午觉。我做了一个梦,记得很清楚,那个梦在我以后的人生里反反复复的想起来,不能停。梦里是一个穿着麻灰色裙子的姑娘,长发披肩,在一条春天的小路上,一直往前走,不曾回头。在小路的两旁,长满了樱花树,风一吹,樱花就飘飘扬扬的洒下来,洒在她头上。我被她彻底的迷住了,这也导致后来我特别钟爱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我想上前和她打个招呼,可是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她就那么一直往前走,不曾回头。梦醒后,我久久回不过神来,虽然没能看见她的脸,但觉着她一定绝美。这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一个名字蹦了出来:冷语诗!我难以形容当时的兴奋,像灵感,像命运,我一下子知道了梦里姑娘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写的每一篇小说,每一个故事,女主角都是她,就算名字不是她,心里想着的也是她。然后,从那时起,我所有的ID,都叫冷语诗,然后大家渐渐就管我叫小冷。算一算,我被人唤作小冷,已经十年了,而且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不仅如此,我请人写过一幅字,就三个字:冷语诗,拿一块很漂亮的玉石,刻过三个字:冷语诗,甚至想过给将来的女儿娶个名字叫冷语诗。我还写过一个八十万字的小说,女主角叫冷语诗,小说写的不好,将来有机会,我希望能把写的最好的小说,献给这个姑娘,这个名字。后来,我又梦到了她一次,这次她回头了,比我想象中还要美些,我开心地说,哇,原来你是这个样子。她抿抿嘴,笑着说,那你以为我是什么样子。遗憾的是,梦醒后,怎么也记不起她的样子,所以我只能固执的认为,未来的妻子是什么样子,她便是什么样子。这样想,很美。
曾收到过一封退稿信,信上有一段话:【写作是一个掏空自己的过程。不管你写的是哪个人,说到底,都是你的一部分。你从你的的人格里分裂出一个独立人格。你的人格越宽广,就越能分裂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你有趣,由你人分裂出的人格和文字便有趣。】我的故事里,经常出现一个叫叶小白的人,根据不完全统计,他残疾三次,死过不下二十次,另外,从始至终都是个失恋的人儿。假设他真的是有意识的吧,他势必不会认为这是真爱,而是天天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磨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所以很难说,我有没有爱上过某个角色。倒不如说我爱着的是我的文字,那毕竟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2014年,我籍籍无名,穷困潦倒的时候,写过这么一个杂文:有时我把文字看成我的女儿。我写得越多,她成长也就越快。终于在这些年笔耕不辍里,她长成一个出落的姑娘。我像每一个有幸成为父亲的男人那样,望女成凤,却又希望她能就这样平淡的活着。她当然很努力,总是在深夜的台灯下爬着格子。偶尔她也会闹一闹她的小脾气,她说:我再也不要当你的文字了,你跟别的文字写一辈子小说去吧。过了几天,她又偷偷跑回来,问我,我们和好好不好?她偶尔也会有成绩,得意洋洋,跳出来说:你看,他们都好喜欢我的。那是因为我写得好吧。才不是,是我自己长得好。当然也有她偶尔的失意。会不会永远没人看到我,我会不会永远的孤独下去?怎么会,你不是还有我么?那有什么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关系。那你抱抱我。我伸出手,只摸得到空气。于是我终于知道,她注定是不属于我的。她或许会成名,或许不会,然而不论如何,她最终都会离开我,带走我们的共同回忆,消失在喧嚣年代的电波里。此生曾有你,是我三生有幸。——end——分割【死不要脸的slogan:我这么可爱,为什么不来找我玩。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叶小白。上面有以前的小说,新的故事也会照常更新,欢迎关注。么么嗷~】是活哒,活哒,活哒。
《三体》 罗辑爱上的不是庄颜,而是那个他想象中的女孩。在去年白蓉的生日,她向罗辑要求一个生日礼物。“你能为我写一本小说吗?”“一本?”“嗯...不少于五万字吧。”“以你为主人公吗?”“不,我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画展,都是男画家的作品,画的是他们想象中最美的女人。你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就是你心目中最美的女孩儿,你要完全离开现实去创造这样一个天使。唯一的依据是你对女性最完美的梦想。”直到现在,罗辑也不知道白蓉这要求到底是什么用意。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现在回想起来,她当时的表情好像有些狡猾,又有些犹豫。于是,罗辑开始构思这个人物。他首先想象她的容貌。然后为她设计衣着,接着设想她所处的环境和她周围的人。最后把她放到这个环境中,让她活动和说话。让她生活。很快,这事变得索然无味了,他向白蓉述说了自己遇到的困境。“她好像是一个提线木偶,每个动作和每一句话都来自于我的设想,缺少一种生命感。”白蓉说:“你的方法不对,你是在作文,不是在创造文学形象。要知道,一个文学人物十分钟的行为,可能是她十年的经历的反映。你不要局限于小说的情节,要去想象她的整个生命,而真正写成文字的只是冰山的一角。”于是罗辑照白蓉说的做了,完全抛开自己要写的内容,去想象她的整个人生,想象她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他想象她在妈妈的怀中吃奶,小嘴使劲吮着,发出满意的晤晤声;想象雨中漫步的她突然收起了伞,享受着和雨丝接触的感觉;想象她追一个在地上滚的红色气球,仅追了一步就摔倒了,看着远去的气球哇哇大哭。完全没有意识到她刚才迈出的是人生的第一步;想象她上小学的第一天,孤独地坐在陌生教室的第三排,从门口和窗子都看不到爸爸妈妈了,就在她要哭出来时,发现邻桌是幼儿同的同学,高兴地叫起来;想象大学的第一个夜晚,她躺在宿舍的上铺,看着路灯投在天花板上的树影...罗辑想象出她爱吃的每一样东西,想象她的衣橱中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样式,想象她手机上的小饰物,想象她看的书她的 MP4 中的音乐她上的网站她喜欢的电影,但从未想象过她用什么化妆品,她不需要化妆品...罗辑像一个时间之上的创造者,同时在她生命中的不同时空编织着她的人生。他渐渐对这种创造产生了兴趣,乐此不疲。……这就是罗辑最投入的一次爱情经历,而这种爱一个男人一生只有一次的。以 后,罗辑又开始了他那漫不经心的生活,就像他们一同出行时开着的稚阁车,走 到哪儿算哪儿。正如那个心理医生所说,她对他的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小了,当他 与一个真实的女性在一起时,她就不会出现。到后来,即使他独处,她也很少出 现了。但罗辑知道,自己心灵中最僻静的疆土已经属于她了,她将在那里伴随他 一生。他甚至能清晰地看到她所在的世界,那是一片宁静的雪原,那里的天空永 远有银色的星星和弯月。但霄也在不停地下着,雪原像白砂糖般洁白平润,静得 仿佛能听到雪花落在上面的声音。她就在雪原上一间精致的小木屋中,这个罗辑 用自己思想的肋骨造出的夏娃,坐在古老的壁炉前,静静地看着跳动的火焰。 现在,在这凶险莫测的航程中,孤独的罗辑想让她来陪伴,想和她一起猜测 航程的尽头有什么,但她没有出现。在心灵的远方,罗辑看到她仍静静地坐在壁 炉前,她不会感到寂寞,因为知道自已的世界坐落于何处。
我记着列夫托尔斯泰写【复活】的时候有段时间一直在伏案哭泣,他身边人问他问什么,他说:“我个人非常希望男主人公和玛丝洛娃结婚,但是这样的话情节就解释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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