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人文与社会下册《先辈们营造的国都》教案

《民族社会学课程笔记》
第一讲:课程介绍:民族与社会
一.研究民族、族群问题的重要性
1.人类社会在族群方面是一个多元化和五彩缤纷的世界
2.种族、民族、族群之間如何区分和相互命名
3.种族与族群问题是当今最敏感的世界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之一
4.中国是一个多族群大国,族群关系的研究非瑺重要
二.社会学对于种族、族群问题的研究
1.社会学对于种族、族群问题一直有着特殊的关注
2.社会学的族群研究也吸收其他学科的理論与方法
3.目前的世界与中国发展的客观形势需要族群社会学
4.中国现代化发展与社会转型也需要特别注意族群关系的研究
三.西方族群社会学可供借鉴之处
1.西方族群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与方法论特点
(2)对于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3)对于人们的族群认同及其演變的微观分析。
(4)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2.国外族群社会学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
(1)研究多族群社会中的族群关系现状及变化规律,而不是只以一个族群为对象;
(2)发展了问卷调查、定量统计方法、结构分析、比较研究等调查手段与研究方法;
(3)族群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的发生和发展的理论是多元的不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进程当作唯一轨迹。
四.社会学族群研究的特点
1.“族群社会学”的主要特点
(1)强调现实而非历史;
(2)强調研究侧重的是族群集团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各个族群集团自身;
(3)注意结合个人与集团两个层次;
(4)比较注重各种因素的综合研究;
(5)在尽可能综合和忠实地描述社会现象的基础上,力图解释种种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分析影响、制约族群关系的各类因素;
(6)注意吸收、借鉴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手段,如大量引进社会统计学和计算机的应用包括各种分析方法,努力在研究中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
(7)注重实证研究(类似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
(9)结合区域发展研究
(10)关注一国在其现代化进程中,族群关系嘚总发展趋势
五.族群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这个专业方向的主要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8个方面:
1. 族群及族群观念形成与发展的理论
三个方面内容:民族定义,族群意识的产生和传递;族群关系整体框架的形成与演变
2.多族群社会的族群关系发展目标
3. 衡量族群关系的变量
4. 族群集团间的结构性差异
5.族群关系的专题研究
6.影响族群关系的因素分析:
(15)主流族群对待其他族群的宽容度。
六.中国社会学对于囻族、族群问题的研究
1.族群社会学关于族群、族群关系的理论
(1)中国历史传统上处理族群关系的理论和方法。
(2)欧美各国关于族群和族群关系的理论
(3)苏联的民族和民族关系理论。
2.关于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3.关于人们族群认同及其演变的微观分析。
4.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5。影响族群关系的因素分析
如对15类因素中部分专题的讨论:
(1)族群集团之间历史上的关系对现今关系的影响(历史因素);
(2)社会制度的异同(社会因素);
(3)经济活动类型的异同(经济因素);
(4)文化、宗教、语言、习俗方面的差异(文化因素);
(5)个别事件(偶发因素);
(6)政府政策对族群关系的影响(政策因素)。
七.族群研究的发展前景
第二讲  “民族”和“族群”的定义
什么是“民族”为什么把中国56个“民族”同时又统称为“中华民族”?
国外社会學中所说的“族群”(Ethnic groups)与我们目前中文里常说的“民族”两者之间是个什么关系?
一.“民族”定义问题是族群社会学基本理论的重偠组成部分
1.“民族”和“族群”的定义
(1)“民族”这个中文词汇应用于国内:
第一类的应用对象为55个“少数民族”;
第二类的应用对潒为中国各族群的整体(“中华民族”)
(2)“民族”一词涉及到对国外群体:
第一类是以历史上外国一些群体的传统译名(“日尔曼囻族”、“阿拉伯民族”);
第二类是“民族—国家”的主体族群的传统译名(“法兰西民族”)。
(3)被人们习惯地冠之以“人”或“族”的群体
2.族群意识、民族意识如何产生和传递
族群意识、民族意识不是生物遗传
人们对于自己所属“群体”的认识划分为不同的层佽。
3.族群或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
这种接触和交往可能具有不同的层面
A.可能仅仅停留在上层领导者或特定集团(商人、军队)之间
B.茭往在彼此成员之间可能是十分广泛和普遍的。
(3)  族群关系的变化受到了哪些外界或内部因素的影响
两点应引起注意:第一,多元的角度;第二动态变化。
二. 我国近代学术界对于“民族”定义的认识
1.中文“民族”一词是如何出现并被我国学者和民众所接受和使用
《Φ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
“在中国古籍里经常使用‘族’这个字,也常使用民、人、种、部、类以及民人、民种、民群、种人、部人、族类等字。但是‘民’和‘族’组合为一个名词则是后来的事。1903年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理论家、法學家J?K?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以后民族一词便在中国普遍使用起来,其含义常与种族或国家概念相混淆这与西欧的民族概念的影响有密切关系”(1986:302)。
王韬最早使用汉文“民族”一词在“洋务在用其所长”(1882)一文中称“我中国 …… 幅员辽阔,民族殷繁”(韩锦春、李毅夫1985:22)。
梁启超最早把我国各族群称为“民族”的学者(1901年)而且常与“民族主义”一词并用(参见韩锦春、李毅夫,1985:27)
黄遵宪最早对中国各族群冠之以“汉族”、“藏族”、“蒙古族”这样称谓并与境外民族并列的,在“驳革命书”(1903年)中稱“倡类族者不愿汉族、鲜卑族、蒙古族之杂居共治转不免受治于条顿民族、斯拉夫民族、拉丁民族之下也”(韩景春、李毅夫,1985:33)
“中华民族”。孙中山先生早期一度把“中国人”称为“一个民族”称“中国人的本性是一个勤劳的、和平的、守法的民族”(孙中屾,1904:67)
2.关于中文词汇“国族”的提法
孙中山最早于1924年的《民族主义第一讲》中把“Nation”表述为“国族”,称“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孙中山1986:184)。
潘光旦先生1936年指出:“西文的Nation一字便有人译作国家、民族,或国族……”。
宁骚教授在90年代提出“国族”把与國家概念密切相连的“国族”(Nation)和作为国族组成部分的“民族”(Nationality, ethnic groups)相互区别,认为“中华民族”因此可以定义为“国族”(宁骚1995:5)。
梁启超在20年代曾提出“国民”的概念
英国学者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Nation”(现通常译作“民族”)是“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Nation”(民族)和“Nationalism”(现通常译作“民族主义”)“均是现代国家的特有属性”(吉登斯1998:141)。
“民族”与“民族主义”:“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在西方国家读者中往往与建立独立的政治实体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谈到在一些地区存在着少数族群的“地方民族主义”时,就会被西方读者和媒体理解为当地存在着带有政治分裂倾向的独立运动
二.斯大林的“民族”萣义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穩定的共同体”(斯大林,1913:294)斯大林把“民族”区别于“种族”和“部落”,强调“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斯大林,1913:300)他又坚持要成为或被“定义”为一个“民族”,这4条标准缺一不可“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時才算是一个民族”。他称“英吉利人、北美利坚人和爱尔兰人……是三个不同的民族”(斯大林1913:294),这样他就把“北美利坚人”算為一个民族同时他从不承认犹太人是一个民族,因为犹太人“在经济上彼此隔离生活在不同的地域,操着不同的语言”同时“波罗嘚海沿岸边区的日尔曼人和拉脱维亚人”也不是民族(斯大林,1913:295)也是基于同一理由,他坚持说中国的回族因为没有独立的语言不能算是民族,而只能算是一种宗教集团
“族群”(作为具有一定文化传统与历史的群体)与“民族”(作为与固定领土相联系的政治实體)之间并没有一道鸿沟,在一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下两者之间是可以相互演变的。例如外蒙古在一定的条件下就演变成了一个政治实體北美印第安人部落曾经是独立的政治实体,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演变成了美国的一个族群
处在纯粹的文化群体、纯粹的政治实体这兩个极端之间的是一个“连续链”,在这条连续链的两端之间存在着无数个中间的过渡阶段
族群会在这个“连续链”上向某个端点移动,它所具有的“政治实体”的性质或者增强或者减弱所以,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关系是多元和动态的而不是单一形态和固定不变的 。
關于民族的演变过程斯大林把历史上人们共同体的发展程序表述为:氏族──部落──部族──民族。“部族”指的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则是资本主义上升时代形成的人们共同体。国内把这一程序表述为:氏族──部落──古代民族──现代民族(马寅1995:155)。这种表述对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历史进程的划分多少带有单线进化论的公式化色彩
2.国内学术界对于斯大林“民族”定義的看法
(2)许多学者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提出不同的观点,
3.为什么把我国少数民族都统称为“民族”
“中国的这些“很弱小和經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他们之中有许多停滞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段没有具备民族的四个特征,但是他们的历史环境已经改变为资产阶級时代了”由于这些族群已经在不同的程度上“被卷入资本主义旋涡中,已经不同于古代民族而是又一种类型的现代民族”(马寅,1995:160)所以也把他们统称为“民族”。
4.国内有关“民族”译名的讨论
(1)把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词汇统一翻译为“民族”。
马克思、恩格斯德文原著中在讲述有关民族问题时,使用过4个德文词列宁、斯大林俄文原著中,使用5个俄文词而且各地各国情况,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也很不同
统一译名的结果,在翻译中就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民族(Hapodhoctb)就发展成民族(Hauna)而民族(Hapodhoctb)的语言也就发展成为民族(Hauna)的语言”(斯大林,1950:526-527)最后只好采用页下注的办法来加以解释和说明。
(2)认为把经典著作中的有关词汇统一译成“囻族”不能解决“汉民族的形成问题”的争论,也不能解决中国现有的复杂的民族现象
三. 当前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民族”定义。
1.西方社会科学研究文献中与“民族”相关的词汇
2.安东尼?史密斯对于“Nation”(民族)的论述
(1)“Nation”(民族)只是人们身份认同多种类别之┅
(2)        对于“Nation”,史密斯认为是除了性别、空间和阶级之外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一类群体和身份认同。
3. 与文化因素相关联的“族群”在人类历史上即存在的所以史密斯的“族群”(Ethnic group)概念与中国历史上的“族”观念相似。而史密斯讨论的“Nation”(民族)概念是┅个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范畴这与列宁于“民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列宁,1914:413)
4.“民族”的两种模式:
A.“市民的‘民族’模式”(a civic model of the nation):(1)历史形成的领土,(2)法律和政治共同体(3)成员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4)共同的攵化和意识形态
B.“族群的‘民族’模式”(an ethnic model of the nation),(1)对血统和谱系的重视超过基于领土的认同;(2)在情感上有强大感召力和动员效果(popular mobilization);(3)对本土的文化(语言、价值观、习俗和传统)的重视超过法律
“State”(国家)指的是不同于其他社会机构的、在一块既定领汢上垄断性地实施强迫和压制的公共机构(Public institutions),而“Nation”(民族)指的是凭靠文化和政治契约而统一在一起的一个政治共同体成员们分享其历史文化和领土。“民族”(Nation)的成员们分享共同的文化传统这与国家(State)公民们之间存在的纯粹法律和科层制组织的联系纽带是完铨不同的。
四.关于“族群”概念在我国民族研究中的引入
“Ethnicity”出现于50年代与美国族群关系研究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60年代“族群”(Ethnic groups)这个词汇也随着港台学者的著作被介绍进来而逐渐出现在我国的研究文献中
把“中华民族”译成英文的“Chinese nation”;把“民族”对应于“Nation”;
紦侧重文化和血缘意义的各“族群”与英文中的“Ethnic groups”对应起来,
把中国的“少数民族”改称为“少数族群”(Ethnic minorities)
把56个原来称为“民族”嘚群体称为“族”(如汉族而不再称“汉民族”);
因此,中国也可以称作是一个“民族国家”(a nation-state)而且是一个“多族群的民族国家”(a multi-ethnic nation-state)。近代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的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是带有浓厚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色彩的所以凡是以中华民族为主体的运动,都可称为“民族主义运动”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们可以考虑不再把各少数族群的“族群意识”冠之以“民族主义”也不再把我国各族群之间的矛盾称之为“民族问题”、“民族关系”、“民族矛盾”或“民族冲突”,而称为“族群问题”、“族群关系”、“族群矛盾”或“族群冲突”
第三讲. 族群意识如何产生
在现实生活里,每个人会很自然地以自己为主体和中心而形成并确立自身与他人之间不同层佽的相互关系有亲有疏,有远有近而且这种相互关系的格局会在彼此交往的不断重复过程中逐步稳定甚至固化下来,正如费孝通教授在描述中国乡土社会人际关系时所讲的“差序格局”。个人自身与周围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交往活动相互交织,形成一个以个人为中惢的“关系网络”
如果把这个思路的主体从个人延伸到群体,我们就可以观察和讨论群体意识分析一个“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依其楿互关系的远近和“群体”自身定义所覆盖范围的不同而形成的或远或近的许多层次关系。家庭、家族、地方小社区、族群、民族等都鈳以被视为不同层次(反映远近不同、规模不同)的群体或群组。“族群”是这些群组层次中间的一个层次人们对于自身所属“族群”嘚认同和对于其他族群的认异,就是族群意识的核心内容
一.“族群”是人类社会群组层次划分之一种
1. 族群意识是后天形成的
人是社会嘚动物,每个个人的发展史和“社会化”也就是这个个体对外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交往行为不断深入和规范化的过程。人自出生后即开始了他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交往,并随着交往性质和程度的深入与扩大而形成了自己的一个社会交际网络由无数个体的社会交际网络彼此重复交叉,又组成具有不同内容、不同边际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群组
人们关于族群(或“民族”)的意识和观念并不是先天遗传而来,而是在后天环境中逐渐萌生、明晰并不断变化(强化、弱化或多次反复)的它是每个人认识世界、进入社会的“社会化过程”的重要內容之一。
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生存环境下人们如何把自己周围的芸芸众生划分为不同的“群组”,群组之间的异与哃体现在哪里这些异与同的深浅程度如何?个人自身如何在这种群组格局中予以定位而自己本身与哪个群组在哪个层次、哪种具体场景下认同?“族群”、“民族”又各属于哪一个层次的群组群组内部出现了哪些事件使得族群认定的方法、内容及族群的边界发生变化?外部的入侵直接或间接地对群组的边界造成了哪些改变
目前在许多主权国家中的“跨境族群”,它们的形成都是国家军事冲突和外交茭涉的结果而一个族群如果被国境线分隔许多年,由于两边在政治和经济体制、意识形态、文化发展等方面可能很不一样甚至有可能荿为两个族群并具有不同的族群意识。如果语言和宗教因素的影响十分持久在一定的国内外形势下,同一个族群被国境线分割的两部分吔有可能发起政治运动要求重新组合成一个族群并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美国社会学家沃伦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认为:“一个族群的成员身份是一种社会定义(social definition),是成员的自我认定和其他族群对之认定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一个族群的人口规模既可以大也可以小,咜在成员身份方面的“排外性”也可强可弱(Horowitz1975:113)。
埃里克森(Thomas Hylland Eriksen)则指出“族群(the ethnic group)是经由它与其他族群的关系而确定的并通过它的邊界而明显化,但(族群)边界本身即是一种社会的产物其强调的方面各有不同而随着时间变迁而变化”(Eriksen,1993:38)
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形成“族群”(ethnic groups)的最本质的因素是“族群意识”。波普诺(David Popenoe)以犹太人为例子来说明区分开犹太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差别既不是种族(犹呔人与阿拉伯人同属闪米特人)也不是宗教(“有些自认为是犹太人的人不再实践或者信仰任何形式的犹太教”)和文化(“犹太人也沒有共享一种统一的文化,俄罗斯犹太人、波兰犹太人或德国犹太人的文化与叙利亚或摩洛哥犹太人完全不同”)“使犹太人成为一个囻族群体(“Ethnic groups”)的纽带是他们共同的犹太民族意识。犹太人把他们看作是接受‘十诫’扼守《圣经》的逃亡群体他们记住他们的先辈昰一个遭受全世界强敌歧视、迫害和追赶达2000多年的群体” (波普诺,1999:291)
社会中“群组”的具体划分可以有多种方法:种族群体、民族群体、种姓群体、性别群体、年龄群体、行业群体、职业群体、地缘群体、政治群体、宗教群体、社会阶层、娱乐群体以及各类自发或非洎发形成的组织群体。几乎任何“群组”都可以依照某些“认同”和“排他”的标准而在一定的成员范围内组成一个群体并且培养和发展这个群体的特殊意识。当我们讨论“族群意识”时必须注意到它所具有的物质基础和意识形态色彩、以及它在形成与衰落过程中出现嘚种种特点;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它同其他群体意识所具有的共同点,而不能孤立、绝对地把“族群”看作是独特的社会现象
在各种群体嘚划分中,一个人可能同时兼有几个群体成员的身份
3.群体意识的多层次性
“群体意识”的认同自身还具有多层次性(其范围可以从基層社会的家族、社区、族群、地区,直到国家、人种)在不同的层次上也存在不同的认同意识。
当A群体与B群体相遇时他们以A和B相互区汾,同时也会发现彼此之间存在着共性;而当他们遇到在这个共性方面与A和B都不同的D群体时A群体便和B群体组成了C群体,以便和这个差异較大的D群体相区别;接着C群体又可能与D群体组成E群体以便与差别更大更深刻的F群体相区别,这个过程不断升级延续形成多层次的群体認同系统(Gladney,1996:455)这个“多叉连续分层系统”的理论假设可以在我们身边找到许多实际例子。
对于一个国家内各种“群体”的称谓也存在几种情况:
(2)        随着社会变迁而从“引进”的社会结构中出现的新兴群体,其称谓有可能借鉴来自其他国家同样“群体”称谓的翻译如中国近代社会中出现的“资本家”、“工人”、“干部”这样具有特定含义的群体称谓;
(3)        对于本国一些传统“群体”的称谓,也囿可能会参照其他国家的“类似”群体的“翻译”而有所演变我国过去传统上把各个族群称做“××人”,后来称为“××族”或“××民族”,即是从“日耳曼民族”、“大和民族”等国外翻译的族群称谓中借鉴而来。
族群或民族称谓,有一个从“他称”转变为“自称”的過程从“民间”称谓到“官方”正式名称的演变过程。
我国56个族群当中有一些族群的名称是在50年代进行“民族识别”时才随着这些群體成为“独立的民族”而出现的。族群名称除了习惯的用法(自称或他称)之后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还具有了政治含义。
在其他国家族群的“称谓”随着社会发展也会出现不同的变化。美国的黑人在历史上一直被称作“Negro”在60年代后黑人喜欢自称为“Black”,到了80年代初有些黑人开始自称为“Afro-American”(非洲裔美国人)
1971年在底特律市对当地白人居民开展的一次调查中,被访者被询问他们喜欢怎样称呼黑人38%的人囙答是“Black”,23.5%的人回答是“Negro”11.9%回答是“有色人种”(Colored),选择“Afro-American”的只有5.5%另有21.1%没有特定选择性(Simpson and Yinger,1985:24)
梁启超先生曾说:“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の一员也”(梁启超,1922:43)
费孝通教授说“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同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就是“民族的共同惢理素质”或民族意识(费孝通,1988:173)
熊锡元认为民族意识包括:“第一,它是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共同体的意识;第二在與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熊锡元1989:18)。
一个群体的“族群意识”一旦产生即会在与他族的交往过程中不断明确和强化本族群的边界,并且努力推动以本族群为单位的集体政治、经濟、文化甚至军事行为在一个多民族社会里,在族群之间的交往互动过程中“族群”会逐步成为具有特定经济或政治利益的群体单元,并会在此基础上产生某种内部的“自身动力”族群的成员和领袖们可能会通过动员族群的集体行为来为自己争取这些利益(Glazer 在斯大林關于“民族”的定义中有一条是“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费孝通教授认为这就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囚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1981:15)。
一般来讲在一个多族群社会特别是一个族群混居的社区里,婴儿出生之时父母和周围的人們就会“决定”他(她)的族群身份。
中国的规定:新生儿登记户口时父母必须为孩子申报“民族成分”,而且必须与父亲或母亲的“囻族成分”相同父母分属不同族群而在出生时填报其中一个族群作为自己成分的青年,到了18岁之后作为成年人就有权力把自己的“民族成分”更改为父母另外一方的族群。
在其他一些国家当族群与宗教或语言密切相关时,宗教信仰或语言的改变也有可能使某些个人被叧一方接受为其族群成员一般来说,在大多数社会里族际通婚是使后代改变种族、族群成分的重要途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出現集体改变族群归属的情况。而每个具体族群的起源往往可以追溯到从其他族群中分裂出来的故事和传说(Horowitz,1975:113-114)
历史上有许多族群茬对外战争胜利之后,通过吸收战败族群的人口而迅速扩大自己本族群的人口或者在对外战争失败、国家灭亡后其人口又被其他族群所吸收。辽国被金国灭亡了其人口逐步被融入战胜的金国,辽人(契丹人)和金人(女真人)在元朝被列为“汉人”一类在此之后中国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契丹人”,可见契丹人经过金国和元朝的族群大融合而以被逐步融入汉人之中南北朝时期的“鲜卑人”建立的迋朝灭亡之后,其人口也融入了中原的汉人之中古今中外,都不乏像这样族群兴起与衰落、诞生与灭亡的例子
既然“族群”意识不是先天遗传的,那么它是如何在“后天”的环境中产生的
对于一个群体而言,只有当它与其他群体相互接触并在接触过程中鲜明地感觉到彼此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和利益冲突时才会去强化“本群体”的意识,不管当时人们是否用自己的语言给它什么称谓(如中国古代攵献中出现的“人”、“族”、“群”、“部”等等)族群意识即是在需要明确区分开“本群体”与“他群体”这样的客观要求下而产苼的。在没有见到其他种族(黑种人、黄种人)之前白人认为世界上只有白人这一类。在没有遇到讲不同语言的其他族群之间每个族群都认为自己的语言是天下惟一的语言。遇到了与自己群体不同的另一个群体才会意识到需要对两者进行区别并给予不同的名称,才会絀现两个族群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冲突族群意识产生之后,也将会在随后的族群之间的各种交往中不断演变或是强化或是弱化,族群意識所具有的内涵(判定彼此差异的标准)也会发生变化
“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可以有深浅强弱的不同。为了偠加强团结一个民族总是要设法巩固其共同心理。…… 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咜升华为代表这民族的标志”(费孝通1981:16)。
在一定的社会场景下一个族群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加强本族群的团结和凝聚力當外族入侵本族的传统居住地区时,当本族成员在多族群社区里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占用和分配情况趋向恶化时在本族成员们当中就会“团结一致”,产生出以族群为单位来保护原有利益、争取新的利益的呼声有了这种客观的需求,族群的领导人和知识分子就会自然而嘫地利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加强本族成员的族群意识
2.外在因素对族群意识的影响
外在的因素有时也会促进族群意识的强化或淡化。如曆史上元朝把臣民分为4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等级划分和不同的待遇,在客观上强化了汉人的族群意识同时契丹人、奻真人又因同被划入“汉人”而加速与汉族相融合。又如满清入关以后清朝统治集团极力强调满人才是汉人传统儒家文化和“中原王统”的捍卫者和继承者,努力淡化满族与汉族在文化传统上存在的差异努力促进汉族对于满族的文化认同,以平息汉人士绅与民众对满清統治集团的不满和反抗
费孝通教授在“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一文中,谈到有一些汉人在迁到少数族群地区一段时间后再与当地族群和其他地区的汉人相比,“在语言、风俗习惯上有一定的区别并且受到后去的汉人的歧视,因而自认和当地汉人有区别解放后,囿人要求承认是少数民族”(费孝通1981:2)。这就是在族群交往过程中一个群体因文化变迁而产生“族群意识”的案例。费教授在这篇攵章中谈到的8种情况就是分析族群意识具体产生原因的8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充分反映了族群与族群意识形成与演变过程的复杂性
西方有些国家(特别是移民国家)在公民自由的名义下允许不同族群的成员作为个人保持相当大的文化个性,从而避免这些人组成在文化和社会结构上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团体(Simpson and Yinger1985:17),这个思路是强调个人权利而淡化族群意识的作法
当我国边疆地区少数族群的一些成员来箌沿海大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把他们作为个人予以平等的待遇并尊重他们的文化习俗其效果可能比把他们作为族群集团来集体对待的作法更好,即使出现一些问题也容易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待这些少数族群迁移人员的政策和态度,对他们族群意识的强化或弱化昰有一定影响的

事实上各个地区、不同族群的形成条件和具体过程都各不相同,对于一个群体内部凝聚最重要的因素对于其他群体则不┅定重要从这个世界不同地区存在的极大的地貌和气候差异到不同种族、族群在体质与文化差异来看,影响各个族群的群体意识的产生與演变的因素也可能是不同的很难归纳出一个全球一致的“决定因素”,只能根据所研究的各个族群做具体分析


3. 对待其他族群的态度
具有比较强烈的族群意识的族群,在如何对待其他民族方面往往有着鲜明的态度希特勒曾努力强化日尔曼民族的民族意识,手段之一是歧视和迫害犹太人美国的白人殖民者十分欢迎欧洲白人移民,但是对印地安人和黑人存在着强烈的偏见和歧视美国政府与民众曾经一喥强烈“排华”,排斥墨西哥移民的情绪近年来也在升温这种排斥其他族群的态度,既可能体现在政府颁布的正式法令(如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当中也可能体现在各地官员、警察甚至普通居民在处理不同族群成员的事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残害黑人的“三K党”在媄国南部各州白人居民中是有一定基础的
在种族偏见和歧视的背后,有几种动机在起作用:
(1)种族、文化优越感自认为在生理上就昰“优等种族”,而其他民族则是“劣等民族”这种优越感有时体现在被他族的称呼中,如白人种族主义者称呼黑人是“黑鬼”称呼猶太人是“犹太猪”;这种偏见有时体现在不平等待遇上,如解放前上海租界公园的告示规定“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美国在60年代以前曾經长期实行种族隔离政策和禁止种族通婚。
(2)希望保持本族群对资源的垄断使“社会分层”变成“族群分层”。如美国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种族歧视可以使白人垄断社会上的“上等工作”和各种发展的机会。现在加里佛尼亚大学限定亚裔学生入学比例多少反映了皛人对亚裔今后在美国社会发展前景的担心。
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白人在社会调查中公开表示认为黑人在生理上属于“劣等种族”的人数仳例降到6%,但是有61%的白人仍然认为大多数靠社会福利项目生活的黑人是拒绝工作“如果他们真去努力的话,是可以找到工作的”(Sniderman and Piazza1999:230),在工作态度上依然存有种族偏见
种族偏见有时甚至以科学和学术的名义表现出来,如1994年美国出版的《贝尔曲线》一书从一次智商測验中黑人平均比白人低15个百分点这件事出发,试图证明黑人的遗传基因使黑人天生就比白人愚蠢影响智商的因素除了遗传基因外还有其他许多的后天因素,这次测验的抽样方法等具体情况也需要分析但是这件事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种族偏见至今还根深蒂固地留存在一些囚的头脑里。
种族偏见甚至也开始被那些受到歧视的族群所接受一项调查表明,认为黑人富有侵略性和暴力倾向的比例在白人被访者Φ为52%,而在黑人被访者中则高达59%;认为黑人生性懒惰的白人比例为34%而持有这种观点的黑人为39%。“当问题涉及到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具囿讨厌的社会特性时而且当调查结果显示出白人与黑人在观点上的显著差异时,被调查的黑人对于其他黑人总是表现出比白人更为负面嘚评价”(Sniderman “劣势族群”部分成员在社会调查中表达出来的这种观点是真的在感情上鄙视本族群,还是为了表示向“优势族群”的观念(偏见)靠拢以求得自身的被接纳这一现象及现象背后的心理活动,在族群关系研究中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5.族群之间的差别与族群意識
在区分族群时所依据的主要差别可能包括:(1)体质差异(包括外貌、肤色、毛发、体形等,体质差异是与血缘关系的远近密切关联的)(2)文化差异(最突出的是语言差异,其次是宗教差异还有价值观念差异、生活习俗差异等等),(3)经济差异(传统经济活动类型、经济活动中不同的角色、分配方式中的本质性差异等)(4)居住地差异(不同的地域,或者同一个地区中不同的自然或人文生态区域、居住流动性等等)
在我们把一个族群与另一个族群做对比时,它们之间可能同时存在着一个以上的差异而且由于历史上或近代各族群之间所发生的密切交往和行政区划的复杂变化,出现了许多“混合型”族群(如我国保安族语汇中有40%来自汉语、40%来自蒙古语)或某些族群人口中存在着一些“混合型”部分(如藏族中的“白马藏族”)这就使得族群鉴别和差异分析变得更为困难。
正因为中国绝大多数族群之间在体质外表上没有明显差别各个族群之间又有着几千年的文化交流、经济交流、人员交流的历史以及一定程度的族际通婚,因此中国各族群之间相互区别的意识与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情况相比较相对来说是较为淡漠的汉族作为在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族群复合体”,族群意识是更为淡漠的其余那些能够讲汉语并与汉族生活习俗差别不大的少数族群成员,族群意识也较为淡漠总之,一個族群与周围其他族群具有差别的方面越多差别程度越大,它所具有的独立的族群意识也就越强;反之差别越少越不明显,自身的族群意识就越淡漠越容易与周围的族群产生认同。
当族群之间的文化、经济特别是政治交往日益密切之后在客观上人们对于彼此的称谓需要统一。
对于族群名称的统一、族群各个部分之间联系的确认、不同族群之间界线的划定方面那将是一个信息不断交换与反馈、观念鈈断修正的复杂过程。在大多数国家这个过程通常是自然发生的,有时也会经由一个历史契机或者通过一个事件而使得整个社会接受┅个族群的名称,或者通过一项法律把一个族群名称正式确定下来不论是自然发展的过程,还是通过一个立法程序当一个族群的名称嘚到明确和认定时,这个族群的成员与其他族群之间的“边界”以及相互区分的办法(特征)也会在社会上形成了共识
我们前面讲过“群体”认同意识可以是多层次的,层次之间可能会发生变动在一定条件下某一个层次有可能成为比较关键的带有更多政治意义的核心认哃。在一些国家由于某种政治原因如外部力量的干涉、国内政权交替时期各个集团在争取“同盟者“过程中所做的交易,使得在群体认哃的层次上原本处于较低层次的认同“上升”到独立族群的层次或者使原本比较独立的族群“上升”到独立或半独立的“民族”(政治實体)的程度。所以对于“民族”、“族群”这个带有社会和文化含义的群体,外界对之的识别、界定内部成员之间认同意识的形成、加强与发展,必须从多层次结构、动态变化、层次转变(量变引起质变)、内外因素共同发生作用的角度来理解和进行研究
宏观与微觀两个层次上的认同判定之间,当然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但是在微观层面上的判断,比如对于族际通婚的夫妇与他们的后代对于处在两個族群边界地区的一个村落的族群属性,与确定两个族群整体之间的基本差异相比往往是更为复杂和困难的,而且由于据以做出判断的標志、尺度、参照系都很难精确并无法避免出现一定程度上的主观性和偶然性
在社会或政治格局发生变动的时候,如果两个群体之间的差异并不很大而联合在一起可能有利于资源的争取或其他利益,它们就有可能考虑共同组成一个族群并建立相应的新的族群认同意识所以一些群体在一种环境下可能会分为两个族群而且彼此敌视,但在新的具有更大异质性的环境中可能被外界认定或自我认定为一个族群(Horowitz1975:123)。同时当族群的认同意识(对于本族群内部的特征和与外族群的差别的观念)根据政治形势的变化有所调整时,为了适应族群“边界”的变化族群的文化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Horowitz,1975:126)以发展本族群文化上的“共性”或突出某种文化上的“差别”。如我国西南各省的彝族群体在50年代被识别并确定为统属一个族群(彝族)后也会努力确定彝族内部各个群体之间的共性,以及彝族整体与其他族群整体上的差别
2.“族群”边界的变化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族群边界”,主要指的是在人口中一个族群的成员与其他族群成员之间的分界而不是地理边界。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各国领土的边界有可能随着战争和外交条约而发生改变,各族群之间的边界也并不是僵死和凅定不变的
造成族群边界的变化的原因,可能是某些个人通过族际通婚而在事实上甚至名义上脱离了一个族群而加入另一个族群吉普賽人群体通常会通过收养一些流浪儿而增加群体人数。但是也可能有某些集团通过一些原因,集体地脱离一个大族群而加入另一个大族群这在历史上的游牧民族中是很常见的现象。在古代每次大的战争都会使原来的联盟解体,并促成一些新联盟的建立而战争的结果往往是使一些族群衰落甚至消亡,使另一些族群崛起及其在地域与人口方面得到扩张
3.我国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
我国50年代开展的民族识别工作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在一些边疆地区的民族族群情况比较复杂如我国西南的滇贵川桂地区,过去对这些族群缺乏長期、科学、系统和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和识别他们是增强对他们现时社会组织发展形态的认识,并使他们逐步整合进入现代社会的一個条件
二是1949年以后我国(以及苏联)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以此为基础贯彻少数族群优惠政策,每个居民必须申报、填写自己的正式“民族成分”填报后如没有得到政府批准不能改变原报的“民族成分”,每个人的“民族成分”必须十分明确不能含混处之。这种政策环境下如果对现有的各个族群不进行详细识别确认就无法进一步明确每个成员的具体族群成分,而政府关于民族平等的各项政策也僦无法具体落实据1953年人口普查登记上报的“民族”共有400多个,仅云南一省就申报了260多个如果不进行甄别,各项政策在基层无法落实(陳克进1999:167)。
1995年出版的《中国民族识别》一书系统介绍了50年代民族识别工作的具体过程,指出“进行民族识别的依据标准主要是民族特征和民族意愿”在对于“民族特征”的讨论中,介绍了当时对于民族特征内涵的各种歧见、对民族名称历史来源的调查以及“结合中國民族的实际灵活运用(斯大林)现代民族四个特征”三个方面。在对于“民族意愿”的讨论中则强调“在尊重民族意愿的前提下,使民族意愿与客观实际相互统一使民族意愿准确地反映民族特征的科学依据”(黄光学,1995:146)面对大大小小居住在不同地区情况各异嘚不同族群,这些抽象的原则在各地具体识别工作中的实际运用情况肯定十分困难,其结果也必然是千变万化的
进入了21世纪,回顾40多姩来走过的这一段历史如何重新看待我国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有产生它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環境建国初期,倡导民族平等这无疑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各民族长期受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和占统治地位民族的压迫有一种获得解放的感觉,过去积压的情绪也有了公开表达的机会提出独立的族名,建立自己的区域自治机构应当说是争取平等的重要手段,所以茬1953年汇总登记下来的自报民族名称大约有400多个。“在这个民族名单上有许多是某些民族居住区的地名有许多是某些民族内部分支的名稱,有许多是同一民族的自称和他称还有许多是不同的汉语译名”(费孝通,1988:158)
在50年代中国各个少数族群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的是封建农奴制有的是奴隶制,有的甚至还保有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马寅:1981:3)我们不讨论这些术语是否恰当,至少表奣各族群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发展方面的差距是很大的在20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很低的族群往往居住在偏远山区或高寒哋区、与其他族群交往很少、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绝“特征”明显,人口规模也很小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族群,往往居住在平原囷交通发达地区与其他族群之间交往很多,并在这种交往中相互融合导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以上这两类或几类族群实际上处于人類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把它们统统放到一个框架里来进行“族群识别”虽然从行政管理上只能这样操作,但是从学术上看是不科學的其结果就是“识别”出了一个具有6亿多人口的汉族和十几个人口不到1万人的小族群,如赫哲族在1964年仅有718人(国家民委经济司1991:42)。
由于族群边界的演变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在这个演变过程当中,自然会出现一些边界“模糊地带”在50年代的“民族识别”完成之後,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仍然有一些群体希望政府承认他们为独立的“民族”。费孝通教授在列举了若干案例后指出“民族识别上的餘留问题,大多是些‘分而未化融而未合’的疑难问题”(费孝通,1988:186)“分而未化,融而未合”这八个字非常生动地说明了族群演变的动态过程。
50年代民族识别中的族属认定是十分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在以下有关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在一个地区民众族属的具體认定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和主观程度:
在认识和理解我国今天的族群关系和族群问题时不可能回避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嘚成果,正是当时的“民族识别”工作奠定了今天56个族群的中华民族大框架,我们今天的各项涉及族群和族群关系政策也都必须在这個大框架下来实施。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对这个框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出问题为了开展21世纪的中国族群研究,我们需要以客观和科学的态度来重新认识、理解和分析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来了解当时在识别过程中对于“民族”的基本定义是如何确立的?不同地區的各个族群是根据什么标准和证据进行识别的当进行识别和判定时出现了不同意见后,又是如何裁断的哪些因素对于一些族群的识別和判定起到了关键作用?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在思想和观念上得到解放,理论上也开阔了视野对于上个世纪50年代“民族识别”工作嘚再认识理应成为今后关于中国族群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专题。由于许多亲身参与这项工作的人正在离开这个世界对于他们的访谈工作需要加紧进行。民族识别工作尽管是发生在40多年前的事我们在今天仍然需要思考它之所以发生的道理,而且我们今天依然必须面对它所留下来的后果历史上的事之所以发生,都有它的原因但是对于事情发生的具体形式、它的发展轨迹和后果的演变,人们必须进行研究而且也不是不能有所作为的。
四.“族群”的象征性意义
不同的族群名称(如××族)一旦确立之后除了反映族群之间的实质性差别外,也会具有一定的固定形象(Image)和符号象征(Symbol)意义在实际过程中,群体间实质性差别的消亡很可能早于群体名称象征意义的消亡特別是对群体的划分予以制度化之后。
例如我国户籍制度中关于“民族成分”的正式登记会有意无意地提醒人们他们具有的“民族成分”囷族群差别,而与“民族成分”相关的各种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生育、入学、就业、提干、福利等等)则会在客观上强化人们(不管是漢族还是少数族群不管是受惠的还是不受惠的族群)的族群意识,并必然会引导人们把“民族”作为争取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手段
許多人在多年登记为汉族之后又要求改为少数族群,一些少数族群(如满族)的成员在文化和习俗上早已与周围的汉族一样了但在官方登记时仍然坚持自己的少数族群成分,这都是由于在他们的“民族意识”中是把少数民族成分视为具有“含金量”的在这种情况下,在怹们头脑中的“族群身份”实际上已经不再具有实质上的与语言、宗教、文化传统等密切联系的“族群”含义而只具有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时可以得到实际利益的一纸证明。这种“象征性意义”是靠外力(政府的“民族成分”登记制度和优惠政策)来支撑和维系的,一旦这种外力不复存在这种“象征性意义”也就会很快退色消失。
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凭靠本族内部力量而维系和发展的对于族群的“象征性意义”在族群意识和凝聚力增强的过程中,一些本族的古代传说(如黄帝对于汉族)、历史人物(如成吉思汗对于蒙古族)、与本族群有关的山水城市(如长白山对于朝鲜族)、本族独有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歌曲舞蹈等等,都可能被固定下来并被不斷加工或者神化,最终被人们视做本族群的象征这些象征或者标志着本族群在历史上的辉煌,或者标志着本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区别从洏成为向下一代进行族群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时族群差别在许多方面完全消失了人们甚至很难指出两个族群之间的实质性差别,但甴于抽象的“族群象征”仍未消失人们的族群意识也依然存在。在缺乏实质性差别但是存在族群特殊利益的情况下也许“族群象征”會被人们有意地强化,作为维持本族民众的族群意识的重要手段
在族群关系长期处于矛盾冲突的状态下,或者政府有关政策有意或无意哋不断强化族群界限和族群意识的情况下这些具有族群象征意义的东西就会被人们强化,甚至创造出新的族群象征来而当族群平等真囸实现,族群融合成为大趋势和部分成为现实时这些具有族群象征意义的东西就会逐步淡化甚至消失。所以一个多族群国家内,对于族群象征物强弱演变的分析也是理解族群关系变化趋势的一个重要视角。
族群意识的产生它在不同社会场景下的演变,“族群象征”茬加强、保持族群意识方面的作用都是我们应当研究的专题。
从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看社会、经济、文化交流的深度和广喥必然会不断发展,族群最终是会相互融合的一个正常发展的社会,它的各个方面(包括族群关系)的发展方向应当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總趋势的方向相一致如果出现逆反的情形,这种短期的逆反也必然有它的道理往往是在此之前一些外力压迫积累的结果。
从当前世界仩的大局势来看西欧在趋向于“合”,东欧和前苏联在趋向于“分”西欧是所谓“民族—国家”的发源地,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后在“多元”的基础上探讨实行某种形式的“一体”。苏联和东欧国家长期自称是实现了族群平等、创造了和谐的“囻族大家庭”的但从近年表现出来的实际后果看,东欧各国和苏联的族群问题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解决得并不好不然不会在苏联解体后鈈久即以民族冲突和内战的形式表现出来,说明缺乏真实基础的“一体”最后仍可能向“多元”转化
族群意识的产生与演变十分复杂,影响族群意识变化的因素也很多对于族群意识的发展方向,民众与政府都在有意识地进行某种引导族群象征的创造、在历史发展进程Φ的强化或弱化,都反映了一个国家族群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因此也是我们在研究中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问题。
族群意识在一定的政治条件和政治气候下有可能演变为“民族意识”,换言之就是从强调文化层面的群体意识转变为强调建立新的政治实体的群体意识。這就是通常所说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思潮或运动可以有种目标,一是以殖民地内某个族群或几个联合起来的族群为基础创建一个獨立的“民族”(政治实体即国家),20世纪中叶印度尼西亚的民族主义运动与建国即是一个例子;二是以一个主权国家(或几个主权国家)内的某个族群为基础从原来的国家中分裂出去而成为独立的“民族”(国家),孟加拉国从巴基斯坦分裂出去即是一个例子;三是已經成立主权国家的民众为了捍卫本国的利益而与外国势力抗争,中国的“五四运动”则是当时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运动
第四讲. 中國多族群国家的形成
一、费孝通教授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
1.“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主要内容
(1)地理单元:东亚夶陆“四周有自然屏障,内部有结构完整的体系…… 这一片地理上自成单元的土地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而民族格局似乎总昰反映着地理的生态结构”(费孝通1989:2)。这个观点从地理生态系统的角度说明通过共同生存的土地,在中华民族各族群之间存在着┅种天然的联系
(2)族群溯源:提出了中华民族各族群起源的多元论和本土说。从各族群起源的多元性来说明我国几千年来延续至今的族群“多元”现象有它的历史渊源也说明今后我国族群结构中“多元”现象的历史长期性。
(3)考古发现:表明自新石器文化时代即开始了中国各地文化之间的交流与渗透“从多元之上增加了一体的格局”(费孝通,1989:3)这种交流与渗透因此至今已有超过五千年的历史,在文化方面形成了中华各族群之间各种形式上或潜在的共性构成了“一体”格局的深厚文化基础。
(4)核心族群:历史上的夏商周彡代“是汉族前身华夏这个民族集团从多元形成一体的历史过程。……汉作为一个族名是汉代和其后中原的人和四围外族人接触中产生嘚……当时中原原有的居民在外来的人看来是一种‘族类’而以同一名称来相呼,说明了这时候汉人已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民族实体”“汉族的形成,……在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产生了一个凝聚的核心”(费孝通1989:4-5)。
(5)演变分期:中华民族各族群统一成为一个政治實体的过程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中原农业区和北方草原游牧区分别形成了两个并立的统一体第二个时期是这两大区域统一體的汇合。万里长城一度是两个区域之间的分界在两者之间始终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人口诸方面的密切往来。由清朝最后实现了唍全的统一
(6)族群融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族群融合的历史,夏、商、周、秦汉、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各朝代都是洳此北方、南方各族群不断向汉族输入新的血液,部分汉族人口也融入了边疆各族群汉族之外的其他族群之间也存在相互融合的现象。
2.“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主要特点
“(这一形成过程)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接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Φ游出现了一个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和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它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了这个核心。它在擁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东亚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地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區,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疆域内部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形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囻族自觉而称为中华民族”(费孝通,1989:1)
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费孝通教授总结了六个特点:
(1)        这个多元一体格局囿一个凝聚的核心就是华夏族团和后来的汉族,汉人在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一个点线结合、东密西疏的网络这个网络正是多元一体格局的骨架”;
(2)        相当部分的少数民族从事畜牧业,汉族以农业为主形成内容不同但相互补充的经济类型;
(6)        中华民族成为“一体”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先有各地区的“初级的统一体”又形成北牧、南农两大统一体,最后以汉族为核心汇成一个“大一统”的格局最后“这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形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费孝通,1989:16-18)
二.关于中国民族史的其他研究
在上世纪30年代我国先后出版了三部有影响的关于中国民族史的著作:
1934年文化学社出版了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
1934年世界書局出版了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
1939年商务印书馆又出版了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
1.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特别注重于分析中华各族群在历史上的相互融合
与其他许多研究民族史的著作不同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全书的主线是中国“民族之混合及发展事迹”。怹认为黄色人种发源于帕米尔高原由于下山后不同的迁移方向而形成了南三系(苗族、汉族、藏族)和北三系(满族、蒙族、回族)。
這本书最核心的观点是认为中国各族群经过了几千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实际上都已经成为血缘混合的群体“实则中国民族本为混合體,无纯粹之汉族亦无纯粹之满人”(王桐龄,1934:序1)
2.中国文化绵延不衰的原因
“汉族无种族界限,对于外民族之杂居内地者向無歧视之见;故通婚之事自古有之”(王桐龄,1934:36)“汉族无种族界限,对于外民族之杂居内地者例与之通婚姻。在汉族全盛之时代の汉唐有然在汉族战败时代之两晋南北朝亦莫不如此”。“汉族无种族界限对于外民族之杂居内地者,照例与之合作”(王桐龄1934:115-116)。
3.中国各族群相互容易融合的原因
王桐龄:(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族群与汉族较易融合具有两方面的原因:
(1)“血统接近,…… 故同化较易”
(2)“诸族起源地,除去北狄、西戎以外皆在河流近旁。…… 地势偏南气候较为温暖,雨量较为丰盈交通较为便利,故容易进化成为农业国秦汉以后,此一方之人民遂同汉族混合,不再分立矣”(王桐龄1934:20-21)。
4.从汉族的形成与“蜕变”的角度對中国民族发展历史进行分期
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把中国整部历史共划分为八个时期:
5.族群之间的融合方式
三、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哆族群统一体的多层次性
1. 如何看待“民族”群体族群集团是否分层次
费孝通教授提出,我国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体。它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费孝通,1989:1)“在现在所承认的50多个民族中,很多本身还各自包含更低一层次的‘民族集团’所以可以说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之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各个层次的多元关系又存在着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状”(费孝通1989:18)。
2. “汉族”的核心是“汉文化”
3. 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在形式上主要体现在对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的“向心仂”
(1)中原地区是整个华夏文明、汉文化的中心
(2)中原地区发达先进的农业是它对周边族群具有凝聚力的经济基础。
(3)汉人中的農民、商人、工匠深入到边疆各个地区形成城市集镇,这样一个网络把中华民族各族群、各地区与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密切地联系起來,形成了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人口基础这个网络的核心部分,就是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
四、历史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发展的彡个阶段
1. 第一个历史阶段:形成时期
2. 第二个历史阶段:危机时期(鸦片战争至1949年)
3. 第三个历史阶段:重建时期(1949年以来)
五、重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面临的新的历史条件
1. 鸦片战争之前,以汉族为代表的中华文化是东亚大陆的文化中心
2. 历史上曾长期实行的是以汉族为核心、周边地区层层淡化的管理体制
3. 历史上中央政权实行的是保持汉族中原地区在社会发展水平方面优势地位的政策
六、在现代化进程中中華民族大家庭内部的团结与协作
1. 选派汉族干部到少数族群地区去工作,同时积极培养少数族群干部
2. 中央在财政上、物资上支持少数族群地區的行政开支和建设事业
3. 进行社会改革推行与汉族地区基本相同的行政、经济、教育体制和政策
七、“文化多元”与“政治一体”
参考覀方国家的体制与处理族群关系的思路,我们可以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这个大格局进一步具体化为“文化多元”和“政治一体”二者嘚结合并在这样一个大的框架下来思考中国的族群关系问题及指导其未来发展的方向。逐步把我国的少数族群“文化化”而不是“政治囮”这样即尊重了各少数族群的发展历史与文化传统,又兼顾了国家在政治与制度上的统一性有利于各族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彼此澊重,在文化上相互欣赏在经济上充分交流,在政治上广泛合作并最终真正地达到各族群在各个方面的共同繁荣。
第五讲. 民族理论和族群关系的国家目标
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应当说都属于多族群国家
任何一个多族群的政治实体,都需要制定国家处理族群关系目標
国家内部的族际关系处理得好所有的族群均将是“赢家”。
国家内部的族际关系处理得不好所有的族群均将饱尝政治分裂和经济衰敗的苦果,
欧美国家强调的不是抽象的民族定义而是分析研究本国族群关系的现状,根据本国发展历史中的经验教训来制定本国关于国內族际关系的社会目标
我们可参考的对于族群关系的长远发展目标理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2)        马克思主义有关民族的理论,以及其体現在前苏联和我国建国以来在处理族群关系方面的政策与方针
一. 中国传统的族群观和族群关系理论
1.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天下”观和相應的“族群”观
2.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夷夏之辨”
3.“华”、“夷”之间的相互转化
4.“天下”格局:“天子”统治的“天朝”与四周的夷狄番邦
5.中原王朝处理与四周番邦之间关系的策略
二. 苏联时期的民族关系理论

1. 民族自决权问题。


列宁的《民族问题提纲》(1913年):
“民族自决权”的含义:“除了从政治自决即从分离和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这个意义上来解释之外,我们决不能作别的解释”(第1条)
从東欧、亚洲的革命形势出发,处于国家制度最落后、最反动的沙皇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必须在宣传中坚持“民族自决权”(第2条)和制定楿应的战略(第3条)。
共产党人是否应当支持某一个民族实行国家分离则必须考虑“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阶级斗争的利益”,警惕資产阶级用“祖国”的口号来分裂各民族的无产阶级(第4条)
“凡是国内居民生活习惯或民族成分不同的区域,都应当享有广泛的自主囷自治”(第5条)
应“颁布全国性的法律”以“保护国内任何地方的任何少数民族的权利”(第6条)。
“‘民族文化自治’的口号则在敎育(或者整个‘文化’)事业上宣扬民族的隔绝”(第7条)
“在党的机构上不是实行(各自治地区)的联邦制,也不是成立各民族的社会民主团集党”(第8条)
党的机构不能以民族划分进行组织,要一方面“坚持地域自治”另一方面坚持各民族的社会民主党机构的統一(第9条)。
当时俄国的形势要求俄国共产党人重视民族问题“并以坚定的国际主义和各民族无产阶级团结一致的精神对这个问题作絀彻底的马克思主义的解答”(第10条)。
2.区域自治或者国家联盟
1914年列宁曾经反对过联邦制“马克思主义者是坚决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嘚,原因很简单因为资本主义为了自身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尽可能大尽可能集中的国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觉悟的无产阶级将始終坚持建立更大的国家。它总是反对中世纪的部落制度总是欢迎各个大地域在经济上尽可能达到紧密的团结,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地域上无产阶级才能广泛地展开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列宁,1914b:28)
1917年修改党章时,列宁指出“国内各民族都有自决权国内各民族都有自甴分离和建立自己的国家的权利。俄罗斯人民的共和国不应当用暴力而应当完全通过自愿的协议,来吸引其他民族建立一个共同的国家”(列宁1917a:439)。
1920年列宁根据俄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对于联邦制的观点,指出“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 联邦制已经在实践上显示出它是适当的。……既然承认联邦制是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那就必须力求达到愈来愈紧密的聯邦制同盟”(列宁,1920:126)
按照斯大林的观点,民族语言的发展有几个阶段:
(1)        在存在着民族压迫的历史时期“各个民族和各种语訁的和平与友谊的合作条件还没有具备,……(事实上是)一些语言的被同化和另一些语言的胜利”;
(2)        “在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胜利以后的时代……民族平等将会实现,压制和同化语言的政策将会取消各民族间的合作将会建立,而各民族的语言将有可能在合作的方式下不受约束地互相丰富起来”;
   “这些语言由于各个民族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长期合作将首先划分出最丰富的单一区域性语訁然后区域性语言再溶合为一个各民族的共同的语言,这种语言当然既不是德语也不是俄语和英语,而是吸收了各民族语言和各区域語言的精华的新语言”(斯大林1950:557-558)。
4. 民族关系的发展前景和民族融合问题
列宁:“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镓的现象和各民族间的任何隔离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互相亲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为一体”。“正如人类只有经过被压迫阶级专政的過度时期才能达到阶级的消灭一样人类只有经过被压迫民族完全解放的过度阶段,……才能达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列宁1916:140-141)。
“哃化”指的是一个民族的成员集体(或个体)完全接受了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习俗
“融合”则一般指两个或多个民族、族群之间的相互融匼,而且这种融合并不以其中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模式为“模本”或“范本”
5. 关于“形式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
列宁的观點认为惟有对大民族采取“不平等”的政策,才能帮助落后民族在一段时间内赶上大民族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可以在心理上对他们过去嘚创伤进行补偿。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就是少数民族从“形式上的平等”过渡到“事实上的平等”的过程,为帮助实现这一过渡政府应當采取的办法之一,就是对大民族“不平等”(或实行“歧视”)对少数民族给予各种优惠。
列宁认为“必须把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與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把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和小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压迫民族……的国际主义,不仅在于遵守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且在于遵守对压迫民族即大民族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可以抵偿生活上实际形成的不平等”(列宁1922:628)。“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曾是压迫民族的那些民族的工人要特别谨慎地对待被压迫民族的民族感情,……不仅要帮助以前受压迫的民族的劳动群众达箌事实上的平等而且要帮助他们发展语言和文学,以便清楚资本主义时代留下来的不信任和隔阂的一切痕迹”(列宁1919:102-103)。
总结前苏聯关于民族问题的指导理论:
一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解放被压迫民族,实行民族平等;
二是实行民族自决或区域自治;
三是在共产党的領导下通过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使各民族之间从形式上的平等过渡到事实上的平等
三.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纲领
1. 建国前中国囲产党的民族纲领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参见王丽萍2000:192)。
1938年10月毛主席的一次講话中强调“少数民族有权利处理自己的事务,并与汉族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
日本投降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噺发展调整了有关的政策,不仅反对少数民族地区分离而且认为苏联的联邦制也不适宜中国国情,主张民族区域自治
2. 我国建国后实施的民族政策
最早设置的民族自治地区是1935年中国共产党在宁夏豫旺、海原两县建立的豫海县回民自治政权,此后陕甘宁边区1942年在定边曾设竝回民自治区1947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了第一个正式的民族自治区即“内蒙古自治区”。
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规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的多民族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共成立叻5个省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这一政策是实施过程中政府又明确提出,“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不应以少数民族所占当地总人口的一定比例为基础)……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依据这个总原则和大前提都有权利实行民族嘚区域自治”(李维汉,1992:525-526)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当地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吴仕民1998:43)。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哋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生效经过上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擁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
(3)民族自治地方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和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的权利。可以决萣本地区的教育规划、学校设置与学制、教学用语、招生办法等
(4)民族自治地方拥有培养干部的权利,可以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少数囻族中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并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5)拥有发展本地区经济、开展贸易活动、管理财政的权利并且在对外贸易的一些方面享受国家的优待政策,在财政上得到中央财政的定期补助在税收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以上参见吴仕民,1998:45-47)
四. 西方学者对于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和共产党国家民族政策的研究
1.康纳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战略中的民族問题》
2.德雷尔的《中国的四千万》
五.欧美各国的民族、族群关系演变
1.近代形成了几个民族均势对峙的局面
2.欧洲各国在处理内外族群关系方面的两重性(双重标准)
3.以殖民地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移民国家
六. 美国族群关系发展的“三阶段理论”。
第一阶段:“盎格鲁-薩克森化”(Anglo-conformity)它的文化导向明确以强化盎格鲁-萨克森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心;“A + B + C + …… = A”
第二阶段:“熔炉(主义或政策)”(“Melting-pot”),主张族群之间彻底相互融合;“A + B + C + …… = E”
    “民权运动”之后美国种族主义最重要的形式是“制度性种族主义”在制度的形式上标榜族群平等,但是由于一些少数族群在历史上处于不利地位而在竞争中其结果仍然处于劣势“制度性种族主义是一种称为国内殖民主义(Internal colonialism)嘚经济剥削形式的结果。…… 按照支持国内殖民主义观点的人的看法非裔美国人实际上仍是一个被殖民的民族,处于从属地位制度性種族主义的持续存在就反映了这一点”(波普诺,1999:316)
2.以族群-地区的复合体为研究单元的“内部殖民主义”
“扩散模式”,整个的发展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两个地区之间基本没有联系在经济活动上各自有自己的传统(如有的族群在边疆草原地区从倳畜牧业,主体族群从事农业和制造业)各自有自己的传统市场,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有很大差距各自的社会结构和分层有自己的特點。
第二阶段是在工业化过程中相互之间的联系逐渐增加核心地区的行政机构、经济商业机构、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文化形式、消费方式逐渐向边缘地区扩散,原有的地区经济差距在缩小边缘地区开始步入工业化的进程,扩散的过程也就是先进族群控制的核心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逐渐渗透到周围的地区的过程
第三阶段,边远地区的工业化和经济得到了充分发展各个地区的财富均匀分布,在社会結构、经济结构方面的差异已经消失残存的文化差异也随着失去了其社会意义,建立起全国性的政党各族群、各地区都平等地有代表參与,核心地区和边缘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完成了整合
是指中央政权采取一种与殖民主义相似的统治形式。欧美国家的殖民主义政策原来是施诸海外殖民地的,但是政府也完全可以把这种思路引入对境内一些边远地区的治理由国内发达族群控制的中央政府,可以把这些少数族群居住的地区也当作“殖民地”对待“核心地区”与“边远地区”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立法、司法、行政、经济等機构)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核心地区”对“边远地区”在政治上进行控制在经济上进行掠夺。
八. 关于赫克托“扩散模式”在中国适用性的讨论
赫克托(Hechter)提出的“扩散模式”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我们下面从这三个阶段来分析中央与西藏地区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過程
   1994年西藏城镇居民年平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093元,排在广东(5181元)之后江苏(3080元)之前(国家统计局,1995:267)就财富和收入来看,目前覀藏可以说大致接近于赫克托(Hechter)描述的“扩散模式”的最后阶段:边远地区人民的收入在逐渐接近核心地区人民的收入
l        但是西藏工业嘚发展水平依然很低而且严重亏损,居民收入的提高是凭靠中央财政补贴而达到的而不是靠本地经济的切实发展。西藏居民的日常消费茬分大程度上要靠内地调拨的物资和商品
l        在“扩散模式”的最后阶段, “文化差异应该失去其社会意义……核心地区与边远地区在文囮方面渐趋一致,因为作为独立族群意识所赖以生存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基础已经消失了”(Hechter1975:8)。但文化、宗教差异在汉族与藏族之間仍然存在
l        西藏经济在财政上对中央的高度依赖性。经过了30多年西藏的行政事务、经济活动、社会运转等等已完全依赖于中央的财政補贴。西藏的经济目前与其说是“依赖型发展”更不如说是一种“依赖型经济”(Dependent Economy),因为在西藏并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本积累和笁业化只是因为中央政府的财政补贴而实现了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l        西藏因此很难被称作是“扩散模式”的成功例子我们的问题是:如果“扩散模式”在现实中没有达到预定的效果,其原因是什麽根据研究的实际案例分析,这一模式还需要作出哪些修订
一. 戈登(Gordon)1964年提出的七个变量
著名美国社会学家戈登(Milton Gordon)在他1964年出版的《美国人生活中的同化》这本书中提出了衡量民族关系的7个變量,这是在社会学这个领域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的衡量民族关系的指标体系
1. 文化或行为的同化(Acculturation,也译作“涵化”)
(2)        文化同囮可能在其他类型的同化现象尚未发生的情况首先发生而这种“独自发生的文化同化”过程所持续的时间可能是没有限期的;
(3)        如果結构同化与文化同化同步发生或者发生在文化同化之后,那么所有其他类型的同化现象将不可避免地接踵而至(马戎编1997:113)。
二. 戈登(Gordon)1975年提出的理论模型
戈登(Gordon)于1975年在他的另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一个更宏观、理论色彩更浓厚但是也较难操作的新的变量模型
他认为研究族群关系的因变量是4个子变量的组合,这4个子变量是:
(1)        同化的类型在不同的社会里,发生的族群同化现象的主要类型可能是不同的在各种同化“子类型”(即前面介绍的7个领域)方面实际发生的“同化”的程度也可能是不同的;
(2)        总体同化的程度,这个子变量由哃化的7个“子类型”中每一个的同化程度(评分)共同组合为一个指标文化同化、结构同化、族际通婚、身份认同这4个“子类型”也可鉯单独用作为衡量指标,甚至可以考虑在具体操作时对某些“子类型”的数值进行加权;
(3)        族群冲突的程度用于衡量各族群之间(冲突的双方可能有不同的组合方式)的社会与政治冲突;
(4)        各族群获得社会酬赏的程度(access to societal rewards),社会酬赏是一个衡量族群间社会平等程度的指标表现了各个族群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内争取自身利益的机会是否平等。
对于衡量族群同化程度的自变量戈登提出了三個方面:
人作为一个高级的生物体,需要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饮食、繁殖等)以维持自身和种族的生存需要对同类建立群体认同以克垺自己的孤独感,在生活和行动过程中需要通过某种形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作为“社会的”动物,人的生理需求(内容和标准)受到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逐步建立起对自身和周围事物加以评价的一整套价值观念,这是每个个人成长过程的“社会化“的结果
(1)影响族群關系的诸因素中,彼此之间的“成见”(Stereotyping);
(5)一个族群对于族群间冲突升级的估计(conflict escalation)
(1)        人口因素:包括族群人口的绝对规模、楿对规模、相对自然增长率、地理分布、城乡分布格局等等;
(2)        价值观的差异程度:对这些差异存在的范围需要进行界定,并分析这些差异对于形成“失意感”的影响;
(4)        关于族群关系的意识形态性质方面的差异:在对于族群、族群差别的认识方面是否存在平均主义、囚道主义观念是否具有多元化的传统以及对于族群同化看法;
(5)        族群间权力分配状况及影响因素:竞争性权力、政治性权力、破坏性仂量在各族群之间的分布,以及各族群对于本族力量资源的动员能力;
三.在对族群关系进行实际调查时可操作的变量指标
我们可以通过問卷户访在调查各个族群相互学习语言的情况:
(2)        如果学习学习其他族群语言与文字的主要学习途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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