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监督对社会监督有用吗? 正方

陈香金:大家都是怎么想的 – 华辩八强:网络围观有助于/无助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复盘) - 华语辩论网的日志,人人网,华语辩论网的公共主页
【赛果速递】“雄辩华东”杯三省一市辩论邀请赛在宁波的浙江万里学院落下帷幕,本次比赛吸引了浙江、江苏、安徽、上海的十二支辩论队参加,是今年长三角地区第一个大型区域赛事。在决赛中,中国矿业大学8.5:6.5击败南京审计学院,获得冠军,全程最佳辩手为中国矿业大学三辩黄天骥,林正疆评委作出了精彩点评。恭喜中国矿业大学获得冠军,也恭喜南京审计学院获得亚军,南京师范大学与浙江工商大学并列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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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香金:大家都是怎么想的 – 华辩八强:网络围观有助于/无助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复盘)
大家都是怎么想的 & 华辩八强:网络围观有助于/无助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前言)事先说明, 这是在短时间内看完四场比赛的复盘,以下的语言很粗糙,有些地方可能会令人不快, 先说抱歉。有机会再修正下词句(虽然应该是没机会)&&这一题对所有设计立论的教练来说,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第一, 这题目有五个可以切割的概念。 &围观&,&有助于&,&解决&,&热点&,&问题&。第二,打这题的队伍有八支。 在四场比赛里头, 大家选择切割的角度肯定有所不一, 而正反概念攻防的选择不同, 相当程度会影响比赛走势。第三, 这一题的淘汰赛, 是大家多少都有点准备的题目。 所以比赛质量多少有所保证。 但这一题也是大家都不可能完全准备好的题目, 所以场上的走势, 很大程度反映的, 其实是辩手的机智, 和审局能力的差异。&&&&&&&&&&&&&&&&&&&&&&&&&&&&&&&&&&&&&&&&&&&&个人拿到这个辩题时, 其实觉得优势反而在反方。为什么?一,一场比赛双方的论证责任基本是平衡的, 如果正方证明一点点有助于(或者一个例子有助于)就能得证, 那么是否反方证明一点点无助于(或者一个例子无助于)就能得证?在双方各有例子支撑的情况下, 正方只用 &一点点& 这个概念去守住立场, 这样的架构会相当薄弱, 也很容易被反方拆除。&二,&解决&这个概念其实增加了正方的论证责任。什么叫&解决&?事件, 问题的结束/淡出大众视线不叫解决, 那叫悬而未决。对反方来说, 他们要求的解决, 可以不仅是 对单一事件的处理有圆满结束, 还可以是对事件背后热点问题的结构性改变。而事实上, 尽管网络围观的事件层出不穷, 但网络围观能真正发挥&解决&作用的, 真的不多。&三,&围观& 等不等于 &参与&, 对反方来说, 是重不必要的切割。很简单,围观打架的群众尽管不会直接参与到动手打架当中,但他们能够在旁边议论,他们能够在旁边给打架的人支招, 他们甚至能够给有关单位负责人(比如医院或者警察)打电话, 找来负责单位去解决事件。而这, 其实就是&参与&,&四,辩题最后剩下的, 是&热点& 和&问题& 该怎么界定。换句话说, 什么才叫 社会热点问题?&我的归类, 大体分为三大块, 四小类。第一大块, 人们长期关注, 而且涉及到更深层次结构的问题。比如官员贪腐, 比如社会道德风气败坏, 比如食品监督机制出错等等。&第二大块, 第一小类。引起社会义愤的司法案件。比如药家鑫案, 邓玉娇案, 李双江儿子强奸案等。&第二小类, 不涉及司法的社会公义事件。比如小悦悦, 比如郭美美, 比如扶跌倒老人,可以把群体事件也归为这一类。&第三大块, 纯粹由于人们好奇心理作祟而追踪的八卦新闻。&很明显, 对双方而言, 第三大块是双方都不会去碰的战场。第一大块是反方的优势战场。第二大块是正方可以打的, 但反方不见得在这里有劣势。比如说 第一小类, 反方可以说, 有没有围观, 这些进入司法程序的案子都会被解决。网络围观施加的舆论压力, 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 容易造成法官、陪审团判错案,或量错刑法。比如说第二小类, 反方可以质疑, 这些问题的解决到底在哪里?小悦悦事件, 人们谴责的谴责, 反思的反思, 但有改变人们道德水平, 有在下一个小悦悦出现的时候做不一样的选择吗?郭美美事件, 人们质疑红十字会的结果, 是大家都不愿意捐款了。可是,红十字会募款,花钱的机制到底有没有问题, 有没有改变, 不得而之。反而人们对红十字会不信任, 雅安地震发生后没有人往红十字会捐款, 失去了一个帮助灾民的渠道,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扶跌倒老人事件, 人们谴责完, 以后扶老人更犹豫了, 这种社会 互信基础的破坏, 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即便是那些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 比如孙志刚案引发的收容条例改变, 到底有多少是网络围观带来的? 都是可以被质疑的。而我认为, 切割事件和问题, 对反方是近乎自杀的。事件和问题的区别, 在于后者涉及的层面可以更广, 后者涉及的时间可以更久。但事件, 可以是问题的一个子集。 解决事件, 其实就是在解决一个问题。&综合以上, 可以发现, 尽管五个概念的攻防都足以影响比赛的胜负, 但反方一开始要紧抓的, 应该是&有助于& 和&解决& 这两个概念的界定。一旦反方开始区分 围观和参与, 事件和问题的时候,或者正方开始强调, 一点点就是有助于, 结束就是解决的时候,都是双方辩手应该立即反应, 直接开枪射击对手概念不对的时刻。&&&&&&&&&&&&&&&&&&&&&&&&&&&&&&&&&&&&&&&&&&&&&&&&承继上面, 表面上, 反方要攻防的战场有三块, 但实际上, 反方用来在这三块进行论证的论点是通用的。
网民非理性 & 容易引发衍生暴力(隐私的侵犯,语言暴力)
网民看热闹心态
网络围观持续性低
围观热点的转移,会模糊化整个舆论焦点
因为网络非实名, 网友不用附上法律和道德责任,所以围观能产生的影响力有限(不如上街示威,和其他手段)等等等等。&2 和5 是不证自明的。1,3,4 的现成数据不难找 (中国青年报的数据, 貌似大家都有)。&&&&&&&&&&&&&&&&&&&&&&&&&&&&&&&&&&&&那么正方怎么办? 走常规, 一旦给反方一上来咬死&有助于&和&解决& 这两个概念的界定, 基本上会处于挨打。于是出现了帝国打淘汰赛的老路, 打奇袭。何谓奇袭。常见的一种奇袭, 是, 由于 证明 A 对 B 很重要(很有用, 很有帮助,利大于弊)有困难。 所以加进一层概念C,& 证明 因为 A (才)能带来 C,& C 对 B 很重要, 所以A 对 B 很重要。奇袭的比赛案例, 比如第一届国际菁英杯奥瑞冈半决赛, 港大 对政治大学的神雕侠侣, 港大持应该引入鞭刑的正方, 提出, 以鞭刑来代替死刑的立论架构。比如本届小组赛, 首都师范对港大, 首都持应该对奢侈品消费进行限制的正方, 提出, 奢侈品消费来遏制官员腐败 的立论架构。&打奇袭的缺点在于, 每增加一层论证逻辑, 就增加一层受攻击点(破绽).而且, 取决于队伍的选择, A 到 C , C 到 B 的连接越远, 越不合理, 越难被观众评委接受, 也越容易被对手拆掉。但打奇袭的好处是,
规避弊端。比如港大鞭刑那场, 鞭刑代替死刑, 就可以规避鞭刑本身不人道 这个弊端。 (人不人道, 从本来的单独孤立, 变成和死刑相比较的。 本来单独来看鞭刑是不人道的, 但和死刑相比, 鞭刑反而还比较人道。)&
规避论证的难度(不合理)比如说限制奢侈品消费, 要求正方放弃消费的理由, 几乎没有。 (总不能因为看到暴发户, 看到贫富悬殊, 看到朱门酒肉臭, 就认为不应该消费奢侈品吧?)但如果是限制贪官消费, 就有很正当的道德理由。&
杀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奇袭的设计, 往往是逼使对方挑出原来的准备框架, 逼使对方所有的预设反驳落空, 逼使对方现场去拆对手架构的能力。奇袭架构整条逻辑论证线看起来破绽百出, 其实真正关键的支撑点只有一两个,要么, 你能够直接抓出这个关键支撑点进行攻击。要么, 你能够对每一个破绽的攻击, 都占到明显优势。否则, 每一次对奇袭逻辑论证线破绽的挑战, 都是给对方不断修补自己立论的机会。&简单来说, 打奇袭, 直接逼使正反双方回归到辩论赛最根本的元素, 辩手和辩手之间个人能力的较量。&为什么之前帝国小组赛没有出奇袭架构?第一,& 想赢的包袱太重, 不知道评委口味的情况下打奇袭, 有点风险。第二,& 每一个奇袭都是咋听之下破绽百出,很不合理。 对小组赛这些大家都有时间充分讨论的题目来说, 一个奇袭立论的出现, 基本经过几轮讨论就会被毙掉。为什么帝国淘汰赛后敢打奇袭?第一,反正没有怎么准备,能抓到一个乍听之下,大家都觉得不错的立论架构, 就用了。第二,奇袭拼的就是辩手个人对辩题的理解,对双方架构的理解,和执行架构的能力。帝国最不怕这方面的比拼。 (帝国怕的, 要么是双方咬死的定义战, 要么是互相推战场, 比价值演绎的比赛)&&其他队伍多数会备配教练和后援团。 好处是很多东西 (找资料, 写问题, 想反方立论和回应)不用亲力亲为,多一个人多一份手脚。坏处可能是, 一旦有教练出立论, 由于思考模式(思维能力)的不同, 队员理解立论, 吃透立论是件短时间内很难做到的事情。 我们的立论是场上队员讨论出来的结果, 这就保证了 对立论的理解。&目前作为辩手的遗憾,一, 没有亲自拆过对手的奇袭架构。 二, 没有在奥瑞冈里, 和能吃透奇袭立论的队友,执行过奇袭的立论。 两个人, 港大的刘冉, 剑桥的孙世靖, 是除了目前的队友外, 能够执行奇袭立论的队友, 可惜没有机会合作。当然还有更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时候在想, 很多时候胜负未必是因为你的绝对实力比对手高, 而是你选择的论点是否克制(受制)于对手的论点。莫纳仕碰的如果是首都师范, 也许就晋级了。帝国碰的如果是南审, 也许就悲剧了。武汉如果碰上 复旦, 这个, 真不好说。&另一个, 帝国质询的节奏把握的挺烂, 因为基本没什么机会去练习。被盘问, 倒是挺能抢话的。自由辩论基本上是用各种技巧去对付对方问题, 要么承认无伤大雅的, 要么"无耻"的用架构吸收,要么直接用技巧逃掉, 如果有明显逻辑漏洞, 直接抓。&换句话说, 我们根本没有在推战场, 一来没有时间练配合, 二来,自由辩论,有时候凭感觉, 反而更能推进战场。。。。至于立论做的比其他队伍都简单的一些考量是,&一, 传达效果, 越简单的东西, 越容易吸收。二, 集中攻防的战场。 如果对方的论点有三个, 我们一开始选择拆一个, 对方就不得不在我们拆的论点上做防守。于是三个论点会在交锋过程中被限缩成一到两个论点。如果我们的论点只有一个, 对手别无选择, 只能在我们选择的唯一论点上,进行攻击。&
大家都是怎么想的 & 华辩八强:网络围观有助于/无助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复盘)
武大对南审在我看来, 胜负其实蛮明显的。先切一段毛佳鹏学长的话, &另外从这段时间的评审来看,基本上评委们都认同一个层次划分:也就是得分最高的战场是价值战场,其次是政策和实例战场,最次的是概念逻辑战场&这里值得大家思考的其实是, 为什么比赛胜负, 即使一方只有一个例子和一个论点成立, 他方有两三个例子和两三个论点成立, 只要单点的一方做好价值输出, 依旧能赢?很简单, 每个论点对我们的重要程度不一样。 价值排序决定我们给这个论点的&重要性&乘数,& 进而决定这个论点在和其他所有论点相比, 是否更重要。举个例子, 我打辩论, 可能唯一好处是会在交锋过程中获得 施展知识暴力和逻辑暴力给我带来的快感。 但为了打辩论, 我可能要牺牲学业, 睡眠, 娱乐,甚至是女朋友等四大弊端。一个好处 比四个弊端, 在没有价值排序前, 数量取胜。但假如我的价值排序是, 快感最重要, 这个快感的重要程度(价值)可以比其他事物乘以五倍, 那么, 数量 乘上 质量, 5:4, 单点的一方能赢。可有一点很重要的是, 价值排序, 往往取决于我们的衡量标准。比如, 对小男生来说, 玩具会比女朋友重要。对大学屌丝男来说, 女朋友会比游戏重要 (所以你看到这么多 Dota, LOL 掉线。。。)对三十岁的事业男来说, 事业会比女朋友重要。辩论场上的衡量标准, 有时候隐藏在辩题里, 通过解读辩题而来, 有时候得自己另外提出。&但对网络围观有助于、无助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 这个辩题而言, 衡量标准,取决于对概念诠释的争夺。事件和问题的区别是南审明着的概念争夺,一点点不叫有助于 是南审 隐藏着的概念争夺。当武汉大学无法在自由辩论, 甚至是结辩都将这两个概念其一抢回来时, 基本上败局已定。一个辩手最重要的基本要求, 是能认识到, 他能承认那些对方预设的默认前提, 不能承认那些对方的默认前提。
事件和问题的区隔, 属于不能承认的默认前提。 一旦没有挑战这个概念, &默认&这个前提, 等于默认了对方的衡量标准是合理的, 等于默认了在对方的衡量标准下, 己方解决的事件, 其实对问题的解决力度不大。也许是过度准备, 也许是被立论强灌的原因, 在我看来, 武汉辩手对 讨论的默认前提的敏感度不够, 连带, 急智反应也不够出彩。比如救火时消防员要把现场围起来的例子, 反方想证明的是, 围起来, 证明围观会添乱,所以无助于救火。正方反应好的话,可以直接说, 围起来, 其实就是为了保护群众,就这么简单。 但网络围观的热点事件/问题而言, 我们一不需要保护群众, 二没有群众围观的话, 连打911叫消防车, 或者在消防车来之前,协助拯救人命财产, 阻止火势蔓延的人都没了。 相比较, 其实还是网络围观有助于。这样的急智反应, 是应该在曾经出过余磊的学校看到。围观洗澡的例子确实不太好, 要说它恶劣到严重影响印象分到未必。但它影响评委的观感, 而观感, 决定评委对这个论点背后价值的吸收程度。要总结的话, 大概是,正方一开始不确定自己要低打还是拔高,反方通过事件和问题的切割, 一方面不断提高正方的论证责任, 一方面把正方的例子无效化; 而在论证责任被拔高的过程中, 正方并没有很好的从事件上升到结构性的价值(一辩里的压力机制, 沟通桥梁机制)。 于是在反四哭手气差之后, 连正方的最后一丝退路(一点点也叫有助于)直接堵死了。&&&&&&&&&&&&&&&&&&&&&&&&&&&&&&&&&&&&&&&&&&&&&&
帝国对莫纳什帝国的架构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网络围观 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网络围观是公民社会形成的形式), 而公民社会 能够协助解决社会热点问题。为什么要这么打, 主要考量是,一,& 除了事件和问题, 围观和参与的概念要防守外, 我们不想和对方抢&有助于&和&解决&这两个, 我们以为反方必定会全力争夺的战场。二,& 完全驳倒网络围观的弊端, 或者漠视网络围观现状的无奈, 是不太可能的。我们想用公民社会这个概念,去完全承受对方的所提的所有弊端。而这个架构最薄弱的一环, 我们所说的阿喀琉斯之踵, 其实不在间接助于算不算有助于身上, 先切一段中国矿业大学教练罗斌的话,
&莫纳什大学的辩手,在首质中提出,进入解决问题的阶段和解决问题是同一个概念的切割。很可惜,他们在首质中仅仅提及到了这个切割,而在后面的所有环节中,对于对方辩手的有助于,都是直接使用&这两个概念不同嘛,你们根本不是解决问题啊&进行回应。作为辩手,我当然理解他们在说什么,想要表达什么,可是很可惜,作为一个白纸裁,作为一个观众,真的能听懂这个的显微差距么?在实际生活语境下会有正常人愿意接受这样的切割么?但再进行一步呢?我当时场下最简单的想法就是,如果这个概念不区分,吃饭也有助于社会热点的问题解决,不吃饭哪有人能或者解决,继续下去的话,喝水也有助于,打开电脑也有助于,如果这样的话不是很荒谬么?然后黄少爷在点评的过程中,举例也是这样,孙中山先生对于推翻清政府起到了解决问题的作用,可是他妈呢?如果他妈也有助于的话,那孙中山先生的祖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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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篇分析文,可以和之前的结合看。主页君一直认为,同题多打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看出不同的战略、战术和技术的选择,当然啦,战略和战术的选择比起技术而言要有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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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和制度监督哪个更有力量?
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多地反腐提速,尤其是对日渐兴起的网络反腐,一经爆料,立即调查,及时公开。有网民直言廉政风暴已来临。& & “速度、力度、透明度,这一系列的新气象显示了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鼓舞了群众,聚积了民意,势必不断推动反腐工作的深化。”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主任季正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11:20:50 上传
正方观点 (40)
网络在推动舆论监督和制度反腐方面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近来,“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网络反腐”的力量源自真实。以不同方式参与反腐败斗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网络时代,人人手中都有话筒,全民监督力量更大。
反方观点 (13)
制度不改,腐败不止。想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还是要建立优化监督渠道。反腐都是“事后监督”,没有做到“事先预防”,所以,反腐的根本还是要依靠组织的力量,“大老虎”们还是要靠组织才能拉下马。
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多地反腐提速,尤其是对日渐兴起的网络反腐,一经爆料,立即调查,及时公开。有网民直言廉政风暴已来临。& & “速度、力度、透明度,这一系列的新气象显示了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鼓舞了群众,聚积了民意,势必不断推动反腐工作的深化。”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主任季正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11:20:50 上传
正方观点 (40)
网络在推动舆论监督和制度反腐方面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近来,“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网络反腐”的力量源自真实。以不同方式参与反腐败斗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网络时代,人人手中都有话筒,全民监督力量更大。
反方观点 (13)
制度不改,腐败不止。想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还是要建立优化监督渠道。反腐都是“事后监督”,没有做到“事先预防”,所以,反腐的根本还是要依靠组织的力量,“大老虎”们还是要靠组织才能拉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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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对社会监督有用吗? 正方
公民社会需要每一个公民对于司法审判都遵从它的权威,公民社会需要法制精神:网络舆论助推法官审判。网络舆论做到最大的效用是公民的觉醒、一个意见,但网络舆论仅仅是一个舆论? 正方网络舆论对社会监督有用吗,网络舆论恰恰体现这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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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用,只要是舆论都会对社会监督产生一定的影响,只不过有大有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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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评析-吴尧—关于网络反腐弊大于利的复盘
比赛输了,这是前提,下面就进行一个简单的复盘,作为本学期第二次打攻辩,发挥水平除了差以外没有任何感觉的东西,只是觉得该复盘一下了,毕竟,自己的比赛又输了,今年的校外比赛迄今为止简直就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建树,真心觉得这是一个令人觉得伤感的事实呀。
一、网络反腐弊大于利,对阵重大。
重大派了四个大一的来打,当然之前我不知道原来只能派一个大一的,不过好在主办方没说什么,三个大二一个大一的同学,所以就莫名其妙的开打了。
正方立论很正统,具体就是这些东西:
前提:网络反腐只是个附属机制。
论点:1、覆盖面广,范围大
2、打下了很多贪官
简单的立论,也没啥好说的,接下来是我方立论
前提:网络反腐缺乏长效机制保障,是一个随机性、偶然性的事件。
论点:1、虚假性和有效性不足
2、对反腐工作的涉及人员(包括举报人安全、被举报者隐私、制度反腐工作难度、司法程序公正)都有影响
立论环节按照评委来说,不理解我们提出有效性不足的原因是什么,在此贡献出一辩稿,其实很简单,我们这块的目的只是为了洗清网络反腐神圣的光环,告诉大家网络反腐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靠谱。
网络反腐指的是通过网络舆论效应达到有效的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新方式。今天我方判断利弊的标准,是其对反腐事业的有效达到目的和对社会的影响来说。我们承认确实对方说的利处存在,但是这一切的利处真的有作用在反腐上吗? 首先,我们讨论基于的前提:网络本身不易被管制,再加上制度的缺失使反腐工作处在一个十分复杂的环境。言论的自由变成了语言混乱,然后是失真,然后因仇官仇富,有罪论的思想,他人的隐私被曝在了网络之上。不仅如此网络反腐,具有偶然性的特性。所以我们不得不说,网络反腐的环境不容乐观。好,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我方观点。
1、网络反腐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据统计,网络反腐落实案件09年只有11起,10年,11年,都不足10起,12年网络反腐虚假部分高达40%,相比较呢,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平均每年我国的贪腐官员下马2万起,涉及人数达10万以上,与制度反腐相比,其效率之低,真实度之低,有效性之低。其实,因媒体群众刻意追求关注度,导致问题扩大化,甚至产生反作用。所以网络反腐的不确定性与反腐的客观性相违背,不利反腐。2、网络反腐产生不良影响。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对举报者而言,网络举报不仅可能会使自己的隐私泄露,甚至会影响自己的人身安全,比如说,06年网络举报者李文娟遭到了严重的打击报复;对于被举报者来说,隐私曝光,生活工作环境受到不良影响,比如厦门大学女生私照被当做赵红霞照片流传网上;对于司法判断来说,网络反腐引起的舆论压力会影响司法的判断,比如说,药家鑫案件因舆论压力被判处死刑,而类似于药家鑫的许泽雷,却只是被判处了15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舆论关注程度不同,导致了不同的判断,这又怎么不是网络反腐对司法公正性的影响呢?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反腐利大于弊。
当然,这篇立论稿其实到了最后我也觉得有点散,但是已经没了时间,我就尽可能的挑重点在比赛中去了。
紧接着是驳论环节,反方二辩的我最先开始驳论,我之前的驳论做过四套,分别针对的是对方的:有效性判准、对制度反贪腐的影响、真实性判准、司法公正性判准这四个层面,不过后来用的是第三份,主要是针对反腐机制问题告诉大家其对反腐反而有负面影响即给了腐败分子缓冲期,自己觉得第一份和第二份都是比较失败的,所以这里就不看了,现场驳论用的主要是以下论点:
1、有效性不足——主要从其真实率只有60%来说和其五年反腐只有50起不到有关,落脚点在资源浪费,告诉大家之所以我们觉得其效率高是曝光在媒体视野下,而不是所谓的效率高,真正效率高的是制度反腐,一年2万起。
2、对反腐制度反而强化了反腐难度,不利于我们今天反腐大头——制度反腐的进展——这一点主要是驳斥对方补充机制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我们今天的反腐制度不仅没起到作用反而阻碍。
3、反腐制度与我们现今司法理念不符且违背司法公正性。——这一点是为了打入说明网络反腐的有罪推定理念和网络反腐的舆论压力会导致司法难以做到公正客观。
可以说真的是我驳论的极限了,理论上来说我很庆幸自己赛前准备了驳论,才能将一分钟的驳论时间用到极致,所以还是告诉大家,驳论要提前做。
反方驳论则是比较简单:
1、网络反腐有就是好的,因为无成本
2、有效性无法论证弊大于利。
3、不能过多苛责网络反腐。
这一环节结束后迅速就是补充立论,我赛前也做了三个补充立论,分别针对的是我方的:给予腐败分子时间机会、浪费资源以及对于法律公正性这三面来说,由于赛场此时交锋判定就是在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上而下面我方确定了重点要打网络反腐的影响上,所以补充立论做了以下的延伸:
先说正方:
网络反腐上百人——业绩呀……(我们之前就说制度反腐10万人……)
我的补充立论:
讨论前提划定:网络反腐初衷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机制监督引导和保护,有了问题。
1、提出制度反腐更多,网络反腐相对较少
2、强化随机性和偶然性——需要长效机制——没有长效机制不能起到反复作用
正方三辩攻辩反方三辩:
1、单纯用有效性无法判断利弊(回应:我们的两条标准线)
2、警醒作用(回应:言语失真)
3、有效性是不是打击对方就是有效(回应:确实要考虑效率)
我觉得这个环节没有占到什么便宜,陈依在这个环节的回应都是属于比较符合我们今天的一个衡量标准的,而后的攻辩,陈依则是从以下开始进行攻击:
侵犯隐私权——官员只有财产隐私权——关注点不能控制(可能会贪腐就要关注)
这个环节的话,其实陈依是一步一步引导着其进入一个官员隐私权的领域的侵犯,应该说这轮攻辩是成功的,客观说来,至少这时候抢下了这个点。
下面就是我的被攻辩环节,正方二辩攻辩反方二辩:
官员应该不应该有隐私(回应:官员本身具备有限的隐私)——侵犯隐私只要反腐有效就行(回应:失真率40%,导致误伤很多)——询问标准(回应五个方面)
这里面其实我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在回应侵犯隐私只要反腐有效就行言论时,我应该做出的回应是直接否认这种行为的正确性,而这时候继续挑标准到误伤率是一个比较不好的回应,这点批评下自己。
不过个人感觉至少这个环节我还觉得自己是掌握了主导权了,并没有让其逻辑链延伸下去。
下面我的攻辩,鉴于陈依在侵犯隐私权这块影响上已经做足了文章,当时我做出了判断,认为我们应该放弃对有效性的抢救,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论点足够能够打出,我的攻辩如下:
1、网络反腐有罪推定违背了法理学(否认,认为推定只有司法机关)——2、人民私设公堂即是弊端之一(对方叫屈)——3、会使人受到伤害
总体来看,这一条逻辑推进的还是比较顺利的,虽然对方用了诉诸权威(自己是法学)叫屈(自己是女生)之类的方法,而自己也没有完全打下这个点,但是至少将伤害这一点完整论述好了。
下面就是小结,三辩陈依做。
正方三辩:1、提出网络举报是网络反腐;
2、提出网民希望参与网络反腐
3、网络反腐自身不能解决。
反方三辩陈依:1、指出对方网络举报与网络反腐定义不符合
2、官员的隐私权是有限的
3、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
这个环节对方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我们今天要看网络反腐是包括了网络举报,这一瞬间我脑海中就浮现出来——打定义战要开始了,对方扩大了网络反腐的定义,因为网络反腐双方定义都是通过网络技术和舆论进行的压迫政府,举报不具备这特性。
陈依的结辩则是把我俩攻辩提出的观点全都说出来了,然后开启了定义战战场,决心要划清楚定义的,这块陈依做的确实还是算不错的,至少巩固了前期我方战果。
接下来是自由辩。
自由辩一开始,我们定下来的整体战术就是扫清网络反腐的定义后将虚假性作为初步进攻,然后将没有机制约束也就没有机制保护,从而引入对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悲剧,然后就引入就算是有罪,这时候一方面给了其反应时间,另一方面违背了司法判断。
本来已经看得很顺的,但是实际执行时却多了很多问题,首先我们开启网络反腐虚假性时又一次和对手纠结在了有罪推定上的纠缠(对方的回应是无成本,被调查成本打掉),不得不说陈依这里很好的在有罪推定上进行了拉战线,让我们的战场很稳固的推进过去了,对方回应人们可以匿名,我就趁机转战场到了举报人的安全性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个战场转移很顺利,但是却跑到了对方的套子里,对方在这块比我方更加顺风顺水推进到了网络举报的安全性,我方没有能够在这个战场推进,我就只好迅速抓住对方的补充机制从而让战场整个战场转移到对反腐事业的危害,而对方这时候也意识到了话语主动权的问题,提出了“中国白皮书就是证明其好”,陈依迅速反应将战场拉到对被伤害人的伤害,我就顺着一起走了,但是后来我就一不小心跟着走了,在最后30秒,我走入了对方的白皮书的战场,使得自身在最后没能控制好话语权,这块是我的失误,在这里我需要做一个检讨,毕竟我自己真的没控制好战场,陈依辛苦了。
这个环节,我的感觉是我们掌握了话语的主动权,但是这时候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两个劣势:
1、自己的立论点太散,导致了自己立论没有能够成一个体系,使得自己立论没有太多的攻击性,自由辩即便掌握了战场主动权,却也难以完全用立论压到对手,但是至少占据场面上的优势,还是不至于是劣势。
2、中间有两次拉战场刚好碰上对手的战场内,我还有一次跳进对手的战场,这几个交锋我没有掌控好话语权,导致了险些被带走,这点真的好险。
3、忘记了打随机性和偶然性的战场,这块是极大的失误。没有牵制住根本前提的问题。
总体优势这时候我还是相信的,但是优势不大。
反方结辩:
影响再一次的整合:
1、隐私权的侵犯
2、掩藏证据更加不利于反腐
3、社会舆论压力给司法造成压力
4、社会资源的浪费
最后落脚点在我们需要的是长效机制,而不是随机性和偶然性的东西。
正方结辩:
1、定义争夺——网络技术和舆论(私以为对方这时候还在说定义就是显得没啥用的)
2、说制度没讨论必要,并且说了这是制度反腐的补充(私以为这个是个自己捅死自己)
3、制度反腐的局限性(私以为与第二点继续自捅)
4、说不会报复……(私以为这是一个很混乱的反驳点)
最后落脚点放在了官民互动上,这个落脚点真心觉得还是蛮不错的,只是反驳如果我来判就可以几乎算是一个新一代的自捅小王子……不对,是女的,自捅小魔女了。
然后呢……
这场比赛,我的问题很多暴露出来,我就这样举出:
1、立论缺乏体系,这个论的框架是我主导着搭建的,但是实战中发觉这个论虽然东西多,但是很散,难以形成有效的连贯性,所以说自己搭建框架这种事情还是没有弄好,还是不具备对论点整合成一个体系的能力,下面一阵子需要练习这一块。
2、表达能力差,今天在比赛时至少出现了三次以上卡壳,大问题,自己面壁。
3、大局观不足,没有能够做好战场规划,打出来的战场很散,且很容易被对手带走,要知道,这是四个大一的!!!我居然都能被带走,我服了我自己了,下面继续练习。
分析完了,我其实很想说一句话,也是我从比赛后就一直在纠结,我究竟输在了哪里?
评委的点评让我很费解,质疑我们立论中有效性论述和对司法公正性的影响两点,紧接着质疑我们的种种行为,我不是很能理解吧,我没意识到自己居然输了这么多,其实也算是很好奇,这一阵子会把这个比赛视频给几个人看,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建议。
这场比赛打得不好,这点是我赛后唯一认为能够说服自己没找评委问问题的理由,因为我觉得,自己打的臭,就不要怨别人给你判负,但是,我真的还是想不明白呀……
好吧,复盘就此。
今晚有点晚了,一个复盘做了三个小时,有点久,等白天了再继续做小楠比赛的复盘吧。
大家晚安。PS:最后放出自己的准备资料吧,虽然有点烂,但是至少还是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给出批评意见,谢谢。补充立论: NO、1
谢谢主席,我方今天比较标准很简单,其实今天对方辩友和我方如何论证利弊之间的比较就在于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及其造成的影响上进行判断。首先我方希望与对方辩友达成的共识就是网络反腐其生效主要是在其推动力上,至于推动力强不强,这是我们双方需要论证的。那么接下来我方认为不强,在立论上我们已经强调了这一行为的有效性低浪费了社会资源,那么现在就允许我从社会影响继续阐述我方观点,我们都知道作为职业反贪腐人员是要暗访每一个嫌疑人的,直到掌握了确切证据后才会实现抓捕行动,直接就判案,这之间不会给任何一个腐败分子回旋时间,而网络反腐最大的不利影响就在这里,其本身自身的效率低已经很成问题,而现在又影响到了制度反腐这个大头,使得贪污腐败之人隐藏的更深,加强了反腐难度,反而不利于反腐事业发展,这又如何是利大于弊的呢? NO、2其实我方想讨论的就是现阶段我们的网络反腐究竟是不是走向了正轨的问题,我们都承认大家初衷是好的,但是我们现在做的就是来反思自己有没有脱离最初的目的呢?
网络反腐在现阶段表现为依靠夸张来吸引眼球引导大家对当事人声讨所产生的的舆论效应压迫政府不得不去调查,但是这样一种行为一方面是进行了有罪的推定,在司法程序调查取证前就进行了私自的判断,并且甚至为了吸引眼球夸张曝光者的行为,这从根本上违背了司法的公正客观性及无罪推定行为;另一方面民众的群体在进行所谓的反腐时极易受到虚假信息的引导,使得虚假信息传播伤害无辜人士,2012年我国大型网络反腐案件有40%的虚假率,这样一个反腐会给多少人造成伤害,真的很难令人想象。
或许我们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对方辩友就请您为大家论证如何解决私自审批和虚假性造成的弊端好吗?这是最基本的问题。NO、3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的论证其实偏离了我们今天的主题,今天对方辩友说一千道一万其实就是在说网络的好处,对于反腐这个目的和根本却忘记了考证。
我方从立论开始就在告诉对方辩友,今天您方要论证利大于弊就必须要明确告诉我们,今天网络反腐真的有用,如果没用,首先您就论证不了利大于弊。
我方立论已经告诉大家很明确了今天网络反腐一方面没效果,另一方面还会对制度反腐本身、被举报者个人、举报者本身都进行了详细论述,因为其相比较制度反腐而言要效率没效率,要安全没安全,更是缺乏真实性,又怎么达到自己的目的呢?
而没有达到目的的同时,为了验证信息的真假,政府又会专门派掉人力去查证真伪,这样子的驱动下,接近40%的虚假率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也许需要两个案子的人力才能查出来一个真实的案子,这样的资源浪费,对方辩友,您又有没有看到呢?
问题:1、对方辩友,我们先来看看有效性,2008年至今,网络反腐成功案件不足50起,而制度反腐每年处理腐败案件平均两万起以上,请问您,有效性体现在哪里?2、其实对方辩友,有这么一个原因,我们看个例子,2012年网络反腐24件大事,9件是假的,40%的虚假率,请问您,这个真实性如此低,是不是就是有效性低的原因之一呢?3、对方辩友,几乎两个网络反腐就有一个是虚假的,您告诉我,这个东西靠谱在什么地方?4、一个不靠谱的东西,有多少利处,我真的不知道,那么请问您,网络反腐带来的舆论效应引发的对司法判断的干预,进行有罪推定和影响司法独立,您方看是不看?5、那么对方辩友,今天网络反腐由于公开导致官员知道后迅速销毁证据导致制度反腐难度加大,这点您方看是不看呢?6、对方辩友,其实这一切的问题在于其没有一个长效机制,网络反腐多为自发性行为和盲目的,才导致其实现不了目标,对方辩友,自发性和盲目性这种随机情况您方看不看呢?
自由辩论:战场:有效性不足论证思路:1、网络反腐具有随机性和自发性及盲目性2、(数据)网络反腐的效率低且真实率低3、网络反腐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却没有收获更多的东西,所以网络反腐的有效性极低 问题:1、请问对方辩友,网络反腐就是一群网民同时关注一些事情引发的舆论效应嘛,您告诉我,这种随机的自发的行为,如何起到一个长效的反腐作用?2、对方辩友,反腐可不是说说看看一下子就完了,这可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您告诉我,网络反腐这个随机自发如何能够达成其目的有效性?3、所以说,由于这两个特性,对方辩友还在告诉我们没什么哟,所以我们看看现实,2008至今网络反腐只有50起不到成功了,您告诉我,这是效率高的体现吗?4、对方辩友,我们2012年光制度反腐公布就是2万多起成功反腐,牵扯14万人,您告诉我,网络反腐的优秀性究竟体现在哪里好吗?5、不仅仅是如此对方辩友,网络反腐由于成本低,网络造谣也成本低,仅仅2012年大型网络反腐事件中,就有40%是假的,您告诉我,我们今天反腐,还要投入大量人力去验证真伪,是不是太难了呢?6、所以说,对方辩友您今天无法保证其真假性和有效性,这样一个事件根本就是难以被证明达到目的的,又如何能够看到利大于弊呢?
战场二:影响不好论证点:1、对举报者——危险;
对方辩友,去年,网友“魑魅魍魉2009”成为网络热捧的民间英雄,但是其也遭受到了腐败分子的一些报复,请问您,网络反腐是不是危险系数也是对于举报者而言过高了呢?
对方辩友, 近年来出现了一系列举报人受迫害的情况,“青年网上发帖称领导是败类被刑拘受审”、“青年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山东高唐网民因议政遭拘押22天”等等,这些您方是不是不要看呢?
所以我们今天就算只单纯看举报人来讲网络反腐也是一个弊大于利的事情呀,那么接下来我们看看被举报者2、对被举报冤枉的人——侵犯了个人隐私,伤害了其本人;请问您,对于被举报者,这一切是不是伤害了其个人本身不必要的隐私呢?对不起呀,对方辩友,可是据我方数据得知其实网民更多的时候会采取广泛人肉搜索,也许官员要财产公示、房产公示,但是不是子孙也要公示,居家也要公示呢,您这样就是扩大了隐私权调查,对隐私权的侵犯,您知道吗?况且3、对于被举报腐败——给了其缓冲时间,给了贪腐人员更多防备措施况且就算是贪腐人员,您方这样大张旗鼓的号召网民讨伐,但是立案总是需要时间的,调查也需要,您能不能告诉我,这段时间,是不是给了贪腐人员缓冲,让其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消灭证据呢?2012年我国24起重大案件中,有两件就是因为证据不足被毁灭或者人员逃逸等行为而不了了之,对方辩友还没有看到其坏处吗?4、对于司法——影响独立性,无罪推定。1、对方辩友说我们要看到好的一面呀,解决的也有一半呢,我们就看看这一半,首先我们从网络反腐最初开始,在网络反腐一开始就会对一个进行罪行判断,以这个罪名去查找,比如大家看到杨达才言论雷人,然后觉得一定有问题,去查,一看,真的有问题,这是不是带着观点去查的有罪推定呢?2、对方辩友说的很对,这些也查到了呢,但是就因为我们查到了这些坏人就能说有罪推定是好的嘛?要知道世界公认的法理学是无罪推定呀,这是不是和法理学冲突了呢?3、您方不看法理学冲突,没关系,我们就继续走,为了引发关注,多数反腐会情绪化,用夸张的报道和情绪化的表达来引发民众舆论压力,从而获得关注,这一行为本身是不是已经违背了反腐的公正客观性了呢?4、对方辩友,这之前都有问题您不看,最后我们看网络反腐对于司法公正性的影响,这总该看了吧,频繁的反腐却造成人们仇官仇富出现,一味的声音导致司法出现压力导致量刑的失准,这点您方看是不看?5、为何同样是激情杀人,药家鑫因为有所谓的背景就要死刑,而许泽雷只要15年徒刑,您能不能解释是为什么? 版本NO、1驳论: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对方辩友的观点其实阐述了网络的好处:公开透明便捷高速,我方承认,但是对方辩友忽略了一点,就是我们今天的核心目的是要反腐,这点能不能做到是衡量利弊最大的考量。从2008年至今,不足50起成功的网络反腐案件,究竟对我国反腐事业有多少效用呢?我国平均每年都有2万起以上的制度反腐成功,打击贪官14万余起,这两者数据差异是多么大相信在座各位自有判断,占用了极大社会资源吸引眼球的网络反腐究竟效用有多少,真的很难说。而另一方面,对方辩友似乎也忘记了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环境,造谣成本很低,据人民网统计,2012年,我国重大网络反腐事件24起中,竟然有9起都是造谣,40%的虚假率,意味着几乎每调查两起事件就有一起是假的,那么我想请问,网络反腐对资源的浪费是不是得不偿失呢? 版本NO、2驳论: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今天比较标准的核心就错了,因为对方辩友脱离了我们网络反腐的目的来进行讨论,今天既然辩题是网络反腐,那么其核心标准就应该是对我国的反腐事业是否有助及对反腐相关者的影响。第一、对方辩友认为声势浩大引起关注就是舆论的胜利了,但是很可惜对方辩友,这么大的舆论最终其每年几乎上万个关注事件,最终每年只有不足10起解决,请问您,反腐这个最终目的的效果是不是太差了呢?第二、对方辩友认为这个是高效快捷便利,但是对方辩友其实没有看到的是我国每年查处了2万起以上的反腐案件都是制度反腐,其因为不在聚光灯下而没有被关注但是不代表其不存在。 所以说正是对方辩友对我国今天反腐的误读造成了我们今天刻意夸大了网络反腐的作用,而没有看到其弊端和有效性失衡,希望对方辩友接下来正视这一问题,谢版本NO3、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今天有两大问题,我们一一来看:第一、对方辩友高估了网络反腐的作用,今天虽然网络反腐声势浩大互动性强,但是最后真正解决的其实每年也就10起左右,而相比较制度反腐每年上两万起,10多万人落马,网络反腐似乎效果真的很低,而且虚假率高达40%,平均两个网络反腐就有一个是假的,浪费社会资源且效率低,又怎么利大于弊呢?
第二、对方辩友低估了我们今天贪腐人员的智商,贪腐人员自然也会上网,看到有人控诉他,他的第一反应是什么,肯定是想办法消灭证据,或者是怎么逃跑,没有发现的肯定藏得更加隐蔽,这是不是又加大了我们制度反腐的难度了呢?一方面自身的效用低且真实性低,另一方面还会导致制度反腐这个大头反腐更加困难,又怎么能说是利大于弊呢?版本NO、4驳论: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为我方描绘了一个蓝图,但是大家请看,这是我查到的天涯论坛反腐板块百姓心声板块,这上面上每天有超过1000个帖子控诉腐败问题,每年36万多,好像很多哟。但是我发现除了几个标题特别劲爆的点击很高,其余大多数都是寥寥几个点击,而点进去后更是惨不忍睹。要不然是群众围观,一直在回复诸如:狗官不杀、天地蒙冤或者是好帖子呀顶一个,以及飘过等字眼,要不然就是像这种一样几乎全是楼主一个人的独角戏,这样的反腐效率,我真的不知道究竟有多高。
对方辩友其实今天最大的问题就是没认识到网络反腐其实并不完美,您推崇的网络反腐,2012年经验证真实并处置贪腐事件13起,36万余事件只有13起,对方辩友,我不知道网络反腐今天究竟哪里惹得您方那么欢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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