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2016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正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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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时间一般要多久?需要交多少钱?
 一、房产继承的方式&  房产继承有两种方式:房产继承公证程序与房产继承诉讼程序。那么,我们到底采用哪一种方式呢?&  1.&??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效力、均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2.&有遗嘱,但任一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不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3.&没有遗嘱,但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可以达成一致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4.&没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凭着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者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继承人才可以到继承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也没有继承公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会允许将继承房屋变更过户。&  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还要考虑共有份额的析产问题,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  二、房产继承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继承公证费用(若选择房产继承诉讼程序的话,虽然不会产生公证费用,但是会产生诉讼费用)、房屋估价费用(若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包括可能发生的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  三、不能被继承的房产&  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  四、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五、房产继承诉讼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六、如何选择最适合的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与房产继承诉讼程序的区别有哪些,到底选择何种方式最便捷最呢  1.不是所有情形都能适用公证继承&  只有所有继承人都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适用公证继承。只要任一继承人不接受遗嘱约定、不接受继承协议的话,是不能使用公证继承的。&  日常实践中,哪怕有公证遗嘱,所有继承人仍然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有任一继承人不接受公证遗嘱的,遗嘱继承人仍然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房产继承诉讼程序。否则,单凭公证遗嘱而没有继承公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仍然会拒绝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另外,对于有继承人无法到场、被继承人与继承人资料不齐全的,一般公证处也不会接受继承公证的申请。&  2.&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出证时间更快&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还是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继承纠纷。&  当然,由于上海法院均开展诉前调解程序,只要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办理继承的流程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可见,在出证时间上,公证继承的优势也不再明显。而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办理继承,其成本上的优势,公证继承永远无法赶超。&  3.&房产继承诉讼程序费用相对低廉&  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遗产标的额的2%。&  法院诉讼的收费标准是分段累计制,只要遗产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其收费标准就只有1.5%乃至更低,最低的标准仅按0.5%交纳诉讼费。而且,如果所有继承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法院只收取一半的诉讼费用,会把预交的另一半退回给当事人。&  可见,通过法院诉讼办理房产继承,相对于公证程序更加低廉。只要你不急于办理房产过户,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办理继承能节约一大笔费用。&  所以,对于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还是采用法院诉讼程序解决,与继承公证比较起来,成本相对低廉。&  七、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在取得继承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后,继承权利人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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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产继承的方式&  房产继承有两种方式:房产继承公证程序与房产继承诉讼程序。那么,我们到底采用哪一种方式呢?&  1.&??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效力、均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2.&有遗嘱,但任一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不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3.&没有遗嘱,但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可以达成一致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4.&没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凭着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者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继承人才可以到继承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也没有继承公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会允许将继承房屋变更过户。&  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还要考虑共有份额的析产问题,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  二、房产继承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继承公证费用(若选择房产继承诉讼程序的话,虽然不会产生公证费用,但是会产生诉讼费用)、房屋估价费用(若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包括可能发生的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  三、不能被继承的房产&  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  四、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五、房产继承诉讼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六、如何选择最适合的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与房产继承诉讼程序的区别有哪些,到底选择何种方式最便捷最呢  1.不是所有情形都能适用公证继承&  只有所有继承人都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适用公证继承。只要任一继承人不接受遗嘱约定、不接受继承协议的话,是不能使用公证继承的。&  日常实践中,哪怕有公证遗嘱,所有继承人仍然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有任一继承人不接受公证遗嘱的,遗嘱继承人仍然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房产继承诉讼程序。否则,单凭公证遗嘱而没有继承公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仍然会拒绝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另外,对于有继承人无法到场、被继承人与继承人资料不齐全的,一般公证处也不会接受继承公证的申请。&  2.&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出证时间更快&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还是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继承纠纷。&  当然,由于上海法院均开展诉前调解程序,只要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办理继承的流程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可见,在出证时间上,公证继承的优势也不再明显。而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办理继承,其成本上的优势,公证继承永远无法赶超。&  3.&房产继承诉讼程序费用相对低廉&  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遗产标的额的2%。&  法院诉讼的收费标准是分段累计制,只要遗产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其收费标准就只有1.5%乃至更低,最低的标准仅按0.5%交纳诉讼费。而且,如果所有继承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法院只收取一半的诉讼费用,会把预交的另一半退回给当事人。&  可见,通过法院诉讼办理房产继承,相对于公证程序更加低廉。只要你不急于办理房产过户,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办理继承能节约一大笔费用。&  所以,对于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还是采用法院诉讼程序解决,与继承公证比较起来,成本相对低廉。&  七、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在取得继承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后,继承权利人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继承房产一般是不用交契税的,过户的时候应该要交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及证照印花税(5元),公证的时候要交评估费和公证费。
亲,您好&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以下我们对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诉讼继承公证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领取)。&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总费用&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4、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过户所需手续流程费用&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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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6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行署司法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司法局,国信公证处:
    按照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6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 &#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9" Month="3" Year="年3月9日&#160;
2016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公证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破解发展新难题,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引导全省公证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指导各市(地)、系统采取多种形式自觉将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公证工作的各个方面,自觉将“公平公正、超前服务、务实有效、开放共享、风险防控”的公证发展理念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
2.努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指导各市(地)系统将公证法律服务纳入构建“龙江丝路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龙江法治建设等发展战略工作全局。组织广大公证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专项公证法律服务,在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业务指导意见。
3.着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省公证行业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出台相关公证法律服务措施。加大公证机构便民、惠民力度,继续开展公证行业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努力使全省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努力推动公证工作改革,推进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努力破解公证法律服务发展难题。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探索解决制约公证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问题的途径,增强公证机构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动各市(地)系统发挥职能作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出台有利于公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公证机构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省公证工作改革全面开展。
5.探索建立符合公证事业发展的新机制。研究我省部分地区公证人员短缺,公证行业无吸引力问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改革新形势下,鼓励市(地)、系统根据公证机构现行激励机制情况,制定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证人员从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制定我省公证行业惩戒细则。制定完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诚信信息披露制度,通报公证员重大违规案件,增强行业惩戒工作警示效果。
三、不断提升公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法律服务体系
6.加快公证规范体系建设步伐。规范和加强我省公证管理工作,对目前公证管理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制定《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和范围,细化管理规则,确保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充分发挥省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作用,制定公证档案立卷归档操作标准和查询标准,确保建档存档及查询的标准化统一。与物价部门沟通,制定科学合理的《黑龙江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并对中公协交办对全国公证业务规范和业务指引进行修订。
7.提升公证工作信息化水平。在全省启动建立公证管理平台和统一公证业务办证软件工作。建立省、市两级公证管理系统,并逐步统一公证机构办证软件,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的共享共用,实现全省公证从业人员情况、数据统计分析、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收费情况的动态监控,强化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管手段,为与公安、民政、知识产权等信息端口对接奠定基础。举办软件操作培训班,对公证机构软件操作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厦门鹭江公证处援助的公证云应用平台的顺利安装和使用。
8.促进公证服务资源整合。对我省公证机构执业环境、区域特点、业务开展、人员结构、发展空间情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我省部分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意见,整合公证资源,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四、做好公证法律服务业务延伸服务,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9.拓展公证行业服务领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证行业发展的新途径,了解并适应各类社会主体对公证服务的不同需求,主动介入社会广泛关注的、等重点领域,积极关注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使公证业务全面渗透到民商事活动的全过程。
10.强化公证行业互联网+建设。探讨建立涉外民事公证网上受理平台,集网上申请、预约、资料上传和付费等多功能于一体,提高办证效率,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需求和大数据时代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
11.延伸公证法律服务触角。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四进”活动,将公证工作延伸至基层。根据社区居民对公证法律的实际需求,适时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专业性法律知识讲座,便捷地向群众宣传公证的作用及相关知识,将公证服务送至社区,贴近群众。探索企业与公证机构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公证法律咨询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切实提高效率。
五、大力加强公证队伍“五大建设”,全面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
12.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加强政治学习,引导全省公证人员强化政治意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始终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履职尽责、改进作风;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引导广大公证人员增强理论自觉,坚定“三个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发展方向。
13.加强公证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严格执行《公证员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公证员助理管理办法》,对培训加以规范,确保各项培训效果,指导培训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依托省内外高校基地,借助高校师资,组织好2016年度公证职业培训,做到优化课程,提高培训针对性。将全省公证质量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设置到培训课程里,强化公证员质量意识及相应知识,确保培训不走过场。&#160;
14.加强公证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全省公证人员切实践行公证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将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全省“优秀公证处”、“优秀公证员”评选与复检,树立以恪守职业道德为荣的良好行业风尚。
15.加强公证队伍党的建设。巩固和扩大公证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指导全省公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对各地在强化党内纪律约束、坚持廉洁执业、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公证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并定期报道党员模范先进事迹。
16.加强公证行风建设。在总结以往行风建设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抓好公证公信教育,引导公证人员切实将“”的观念落实到公证执业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以加强依法执业、廉洁执业为重点的公证行风建设活动,确保公证员清正、公证处清廉、公证法律服务清明。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工作机制,确实发挥行风监督在促进行业防控风险、廉洁执业中的重要作用。
六、不断加大公证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公证社会影响力
17.规范公证机构窗口建设。为了进一步推进公证管理精细化,有效提升公证机构执业为民良好形象,按照《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在全国公证机构使用统一的宣传板的通知》要求,将制作公证机构办证场所统一宣传背板范式及26类公证业务咨询手册,对全省公证机构现有宣传用品进行更换,推动全省对统一制发的宣传品规范使用,进一步强化公信力建设在“宣传感知、环境感知、服务感知、口号感知、互动感知”五个方面的实践效果,确保公证业务对外宣传口径和形式的统一。
18.创新宣传舆论引导方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48字职责使命要求,坚持创新为要,精准有力地提高公证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明辨是非的公证新闻舆论工作队伍。要联合我省各大主流媒体,及时准确的对我省公证行业动向、行业模范进行相关报道。创新舆论引导方式,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19.加强宣传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坚持《黑龙江公证》杂志正确办刊宗旨和方向,提升杂志政治品质和学术水平,扩大杂志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做好《黑龙江公证网》的改版工作,强化时效性与准确性。加强公证通讯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明确公证通讯员的职责任务,组织开展公证通讯员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一线通讯员实地采编、及时提供有效素材和宣传策划的能力,年底还将对各市(地)、系统投稿量及上稿量进行,并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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