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济川南校北校初一学生报名需要些什么

 201710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苏政地[2017]4125”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0.4924公顷。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5批次(16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济川街道办事处、古溪镇、分界镇、新街镇、姚王镇、滨江镇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耿戴村耿一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耿戴村耿五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耿戴村耿六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耿戴村耿七组 0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文垈三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文垈四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三后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东陈组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文垈一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文垈二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新联村新升十一组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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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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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石垈组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张岱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朝东组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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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北陈元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杨桥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张岱组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庄基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集体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郭庄村北庄组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商井社区戴庄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高东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高西组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古溪镇横垛居委会刘王四组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古溪镇横垛居委会横垛三组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分界镇长生居委会十二组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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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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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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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0 0 0 0 0
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济川街道办事处新联村新升七组 0 0 0 0
济川街道办事处新联村新升三组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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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补偿安置依据及标准:《泰兴市贯彻实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泰政发[2014]61号)

土地补偿费标准:2.7万元/公顷×10 (未利用地:1.35万元/公顷×10)

安置补助费标准:1.7万元/人

青苗补偿费标准:1.3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泰政发[2015]59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征地所涉及的附着物的产权人进行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到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泰政发[2014]6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凡从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济川街道办事处燕头村、新联村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济川街道办事处向阳村、济川街道办事处集体、滨江镇长沟村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济川街道办事处商井社区、向阳村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古溪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资产处置法院:泰兴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泰兴市济川街道东方花园102号房地产详情参见《标的物调查表》

本标的经评估,价值为3891500

本标的拟进行两次网上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111510时至201711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待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拍卖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

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724050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委托参与竞买事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泰兴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泰兴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拍卖人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七、优先权人参与竞买事宜: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其他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均可关注、参与、监督本标的拍卖过程。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拍卖平台所展示的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如有疑问,请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九、标的物过户所涉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仅承担买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过户时买受人需先行垫付,过户后凭税务部门征收凭据退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

标的物过户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或承担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交纳方式: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兴市新区支行

十一、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保证金、成交价格可能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有疑问请与银行或淘宝网客服联系。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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