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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警方捣毁三个网络赌博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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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警方捣毁三个网络赌博团伙
作者:来源:省公安厅发布日期:
今年4月,宁波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余姚地区有大量人员参与“百家乐”网络赌博,鉴于案情重大,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立即将该线索通报给余姚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接通报后,余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网警大队牵头,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有关人员参与的“4.21”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并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励健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5月23日,该案被列为省厅打击网络犯罪“铁拳”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通过大量工作,专案组最终确定了以张某某、张某、何某为首的三个特大“百家乐”网络赌博,并基本掌握了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网上赌博规律、生活轨迹等基本特征。
日晚,在宁波市公安局网警等多个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余姚市公安局抽调刑侦、网监、治安、巡特警大队和兰江、陆埠、低塘、临山派出所共279余名警力实施统一收网,一举捣毁了以张某某、张某、何某首的三个“百家乐”网络赌博团伙,共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52名,查扣涉案汽车6辆、电脑17台、手机103部、银行卡97张、现金21余万元。目前,张某某、张某、何某等3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余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余13名涉案对象被行政处罚。
经审查,专案组查明了张某某等三个网络赌博团伙分别从老挝、缅甸庄家处引进“百家乐”代理帐号,在本地开设网络赌场,分割帐号,并发展下级代理符某、俞某、魏某、邵某等人接受他人投注的犯罪事实。其中,自今年1月至4月间,张某某团伙共累计押码达2.48亿元;张某团伙共累计押码9800余万元;何某团伙共累计押码4000余万元。
目前,整个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版权所有:浙江省公安厅 浙ICP备余姚警方侦破两亿元特大网络赌博案
网络赌博设局居民小区
赌博是社会痼疾,近几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赌博这种新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也迅速蔓延开来。
今年6月初,有群众向余姚市公安局举报称,其所在小区有人参与网上赌博。接到举报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发现了一个叫“诚信在线”的赌博网站,并确定有不少余姚市民参与其中。
  当地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发现两个“百家乐”的赌博团伙,并迅速锁定了魏某、刘某等嫌疑人。据了解,他们两人分别代理了“诚信在线”的两个“百家乐”赌盘,涉案金额巨大。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类网络赌博活动分布地域很广,参赌者很少集中在一地,庄家仅依靠网络将各参赌人员联系在一起。而且这些赌盘操控者往往极其警惕,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迅速撤离。
  7月12日凌晨,余姚市公安局网警、刑侦、巡特警等大队和三七市、梨洲等派出所共百余名警力成立抓捕组,多点同时出击,一举打掉了这两个网络赌博团伙,抓获魏某、刘某等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电脑31台。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据魏某交代,他是余姚本地人,原来是个体经营户,后经营不善,时常意志消沉,和社会人员厮混,逐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
  今年1月份,他通过所谓的“朋友”介绍,接触了“诚信在线”的“百家乐”赌博项目。玩了几把后,他发现这中间存在巨大的获利空间,决定承包一个赌盘自己干。
  通过中间人,他联系上了上家,上家告诉他,他初期会获得100万元的一个赌盘和一个6位数的代理账号。他可以自己经营这个赌盘,也可以再分出一部分资金发展自己的下家,但他必须保证每星期一结账时盘内资金高于100万元。更让魏某欲罢不能的是,随着他经营时间的增加,他的信用额度也会逐渐累加,如此他就有权限经营更大的盘。
  据魏某交代,经过半年的“苦心经营”,他的信用额度已高达1000万元,盘内累计进出总资金竟达2亿元。
  很多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个赌博网站的主服务器设在境外,采用多层级运营模式,每场赌局都通过网上投注和银行账户资金结算的方式进行运作。
  网站人员构成呈“树状”组织结构,等级由上到下依次为“股东”、“总代理”、“地区代理”、“二级代理”和“会员”。成员之间往往互不相识,各自发展自己的赌盘,就像本案中的魏某和刘某,他们都属于独立的二级代理。
  各级代理都持有一个6位数的代理账号,要想获取更多利润,必须不断发展“下家”,级别越高,能开设的赌博账号就越多,从赌注中分获的利润份额也越大,这刺激着赌徒们一方面沉迷于赌博,另一方面也积极发展下线,希望成为级别更高的庄家。
  据了解,这个网络赌场24小时营业,并通过QQ、垃圾邮件、网络不法小广告等多种手段向外推广,尽管大海捞针,但总有愿上钩的。
  那些上了钩的赌徒们仅需轻点鼠标,一个个赌局就可以完成,每把只需40秒。因为参赌过程中并不存在现金支付,所有的输赢都是数字,这使得不少参赌人员玩着玩着就忘乎所以,放松了警惕,不断沉迷其中,直到最后才发现数字置换的背后是一单单网上银行交易记录,自己的账户早已是负债累累,很多人在一夜之间就输得倾家荡产。
 暴富神话下的黑洞
  在这次抓捕行动中,有一个参赌人员孙某,30岁,余姚人。据孙某交代,小时候,他父亲就经常当着他的面赌博。时间一长,他也耳濡目染,沾染上了这种恶习。长大后他在家里人的支持下开了个小厂,娶了一个钢琴老师为妻,同时,他还拥有两套房产。如果他此时戒掉赌瘾,或许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网络赌博却将他再次拉下了马。年初的时候,他和别人在打麻将时听说了“诚信在线”赌博网站,随即表示愿意尝试。
  刚开始,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投了两万元本金,但没想到,才过了几个小时,他就赚了不少钱。孙某大喜,继续疯狂战斗,但没想到他的手气急转直下,不仅赢回来的钱全部吐出去了,最后还输掉了800万元。这样的落差让孙某很不甘心,在之后的几个月里,他常常在家赌博,十赌九输,老婆劝了他好几次,他全当作了耳边风。几个月下来,孙某负债累累,他变卖了自己的一套房产,随后又抵押了另一套。他的妻子心灰意冷,和他离了婚。到了最后,他甚至想把他老母亲的房子也去抵押掉。
  像孙某这样的人不是个案,另一个男子陆某,他本来是家旅游公司的老板,但由于沉迷网络赌博,欠了几百万的债务。走投无路的陆某办了十几张信用卡,妄想通过拆东墙补西墙蒙混过关,结果却是彻底破产。
  办案民警介绍说,参与网络赌博可谓“十赌十输”,背后的“操盘者”可以通过软件设定,轻易诱人深入陷阱。现在智能手机很普及,通过智能手机可以很轻易登录网站参赌,这使得网络赌博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又上升了一个层次,但只要是参与其中的赌徒,几乎没有人能全身而退。他们当中有人倾家荡产,有人妻离子散,还有人作奸犯科,更多的人欠了一身的赌债,只能靠不停地参与赌博来争取“翻身”的机会,结果却是越输越多。
  民警提醒那些沉迷于网络赌博的人,赶紧收手,切莫越陷越深,否则不但害了自己,还连累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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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仑刑初字第264号刑事判决书
核心提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5)甬仑刑初字第264号
公诉机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项某,个体业主。因赌博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5)甬仑刑初字第264号
  公诉机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项某,个体业主。因赌博分别于日、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罚款三千元、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三千元;因吸毒于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行政拘留十三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辩护人朱家言,浙江联鑫事务所。
  被告人陈某甲,个体业主。因赌博分别于日、日、日、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五百元、罚款五百元、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文勇,浙江文勇事务所。
  被告人王某甲,个体业主。因犯赌博罪于日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赌博于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辩护人周静尧、周风燕,浙江凡心事务所。
  被告人王某乙,个体业主。因赌博于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罚款五百元。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被告人杨加信,无业。因犯容留卖淫罪于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辩护人贺芬,浙江腾瑞事务所,由宁波市北仑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胡某甲,务工。因赌博于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国良,浙江文勇事务所。
  被告人唐某,务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日被抓获,次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夏静峰,浙江联鑫事务所,由宁波市北仑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以甬仑检公诉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及辩护人朱家言、陈文勇、周风燕、贺芬、李国良、夏静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10月下旬始,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伙同刘晓方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新棉村下泥场238号开设赌场,以硬牌九形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该赌场共开设7天以上,经营期间共获利7万余元。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系赌场老板。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为赌场收取抽头款。被告人杨加信负责招揽赌客共往赌场带赌客6次。被告人胡某甲提供场地。被告人唐某为赌场望风。赌场经营期间,被告人王某乙个人获利5000余元,被告人杨加信个人获利约3000元,被告人胡某甲个人获利5000余元,被告人唐某每天领取固定工资200元。
  日中午,公安机关查获该赌场,当场抓获参赌人员24人,查扣抽头款6200元、无主赌资142000元及硬牌九3副。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宣读了证明上述事实的相关证据,并认为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且情节严重。其中被告人杨加信系累犯,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均系从犯,提请本院对各被告人依法惩处。
  被告人项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朱家言认为,起诉指控非法获利7万余元的证据不足,项某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某甲辩称,赌场总共获利没有7万元,其在赌场只领了1400元的分红,其余分红被“李才山”代领了。其辩护人陈文勇认为,赌场非法获利应不足7万元,陈某甲虽是老板,但也只是为赌场聚人气,参与程度较轻,可认定为从犯,并且对基本罪行也能如实供述,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甲辩称,其在陈某甲坐庄时帮他算过账(做“桌角”),但没有参与开设赌场,也没有抽头。其辩护人周风燕认为,赌场开设的时间较短,获利数额应该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王某甲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获利较少,是从犯,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乙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杨加信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贺芬认为,起诉指控赌场获利7万余元的证据不足,杨加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自愿认罪,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被告人胡某甲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李国良认为,对赌场获利情况应当根据相关证据就低认定,胡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唐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夏静峰认为,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自愿认罪,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
  2014年10月下旬始,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伙同刘晓方(另案处理)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新棉村下泥场238号开设赌场,以硬牌九形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该赌场共开设7天以上,经营期间共获利7万余元。被告人项某、陈某甲及刘晓方系赌场老板。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为赌场收取抽头款,被告人杨加信负责招揽赌客共往赌场带赌客6次,被告人胡某甲提供场地,被告人唐某为赌场望风。赌场经营期间,被告人王某乙个人获利5000余元,被告人杨加信个人获利约3000元,被告人胡某甲个人获利5000余元,被告人唐某每天领取固定工资200元。
  日中午,公安机关查获该赌场,当场抓获参赌人员24人,查扣抽头款6200元、无主赌资142000元及硬牌九3副。案发后,被告人胡某甲向本院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唐某向本院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告人项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和陈某甲和“阿勇”三人拼股租用胡某甲新棉村的老房子开设赌场约10天左右,每场抽头获利约1万元,总获利10余万元,抽头获利三人平分。王某乙、王某甲和“阿毛”分别是其陈某甲、“阿勇”三人的“桌角”,负责赌场的吃赔和收取抽头款。唐某负责望风,杨加信负责招揽赌客。
  2.被告人陈某甲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和项某、“阿勇”在新棉村拼股开设赌场有七八天,赌场抽头款除去工资、场地费等开支后三人平分。王某甲被其叫来赌场做“桌角”,王某乙和“阿毛”分别是项某和“阿勇”的“桌角”,杨加信被项某叫来帮忙招揽赌客,场地是胡某甲提供的,赌具是项某买来的,期间赌场每场获利13000余元,共获利约7万元至10万元。
  3.被告人王某乙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案发10天前,项某和陈某甲、“阿勇”合伙在新棉村开设赌场,其和王某甲、“阿毛”分别被带至赌场做“桌角”,唐某是其帮项某找来负责望风的,杨加信负责招揽赌客,赌场是向胡某甲租用的,平均每天抽头获利约1万余元,总共抽头约10万元。
  4.被告人王某甲在侦查阶段的供述:陈某甲和项某、“阿勇”拼股在新棉村开设赌场有8天,期间其给陈某甲做过“桌角”,陈某甲给了其几百元钱。王某乙和“阿毛”也在赌场做“桌角”。
  5.被告人杨加信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赌场是项某、陈某甲和“阿勇”三人开的,赌场是胡某甲提供的,唐某负责望风,王某乙、王某甲和“阿毛”在赌场做“桌角”,上午一场抽头有几万元,期间其帮赌场招揽赌客有7天左右,获利有五六千元。
  6.被告人胡某甲在侦查阶段的供述:项某和陈某甲、“阿勇”三人合伙在其家开设赌场有10天左右,每场赌客约20人,期间其共收到场地费六七千元。
  7.被告人唐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案发半个月前,王某乙找其到新棉村的赌场望风,该赌场以硬牌九形式赌博,每场赌客有二三十人,其共分得一千四五百元。
  8.证人胡某乙的证言:胡某甲将新棉村的房子租给他人开设赌场,当时有很多人到那里赌博。
  9.证人阮某、邬某、王某丙、李某甲、李某乙、乐某、王某丁、储某、聂某、陈某乙、熊某、汪某、肖某、梅某、陈某丙、温某、王某戊、李某丙、任某、朱某、赵某、张某、龚某、薄金娣等人的证言:上述人员于日在小港街道新棉村的赌场赌博时被民警查获,其中龚某称其是杨加信打电话通知其过去的。
  10.检查笔录、扣押笔录及照片证实,民警查获涉案赌场并扣押赌资、赌具的情况。
  11.抓获经过陈述笔录证实,各被告人的归案情况。
  12.辨认笔录证实,王某乙辨认出同案犯王某甲、唐某、陈某甲、吴小良(即“阿毛”)、刘晓方(即“阿勇”);项某辨认出同案犯杨加信、唐某、胡某甲、王某甲、吴小良、刘晓方;龚某和王某戊辨认出叫其去赌场赌博的杨加信;陈某甲辨认出同案犯胡某甲、吴小良、刘晓方。
  13.刑事判决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相关被告人被判刑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14.户籍证明证实,各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关于赌场非法获利情况,相关被告人在侦查初期,均供认赌场获利在7万元至10万元间,并能相互印证,故此,公诉机关起诉时就低认定赌场非法获利7万余元,应予支持。关于被告人王某甲没有参与开设赌场的辩解,与本院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项某、陈某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杨加信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项某、陈某甲、王某乙、杨加信、胡某甲、唐某对基本罪行均能如实供认,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甲、唐某能够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依法适用缓刑。相关辩护人以上述为由建议本院对相关被告人分别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其他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扣押在案的赌资、赌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项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陈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王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王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杨加信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胡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八、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赌资、赌具,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殷东伟
  人民  袁素月
  人民  张秀云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代书 记员  许 婧
责任编辑:春华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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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  网上斗地主,已成为不少人消遣方式。
  而这拿来消遣的网络小游戏,也被人用来开起了网络赌场。电脑托管,网上转账,熟客还可以欠账,一年下来,光靠抽头,就赚了40多万元。
  昨天,市江北公安分局通报了这样一起新型网络赌博案,而开这家网络赌场的,一个20出头,一个40多岁,他们是一对网络“夫妻”。
  看似简单的斗地主,其实内藏门道
  说起这起案件,民警说,一般人根本看不来是赌博,完全就是正常的网络游戏。“我们看了一个星期,才完全理清楚这里面的门道,真的很隐蔽……”
  7月12日,江北警方接到一&赌客举报,自己在网上玩斗地主输了不少钱。他去的是一个名叫“&瑰娱乐”的网络聊天社交群。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瑰娱乐”的网络聊天社交群,由网名为“&瑰”的人开创,并与网名为“颓废”的人控制管理,通过第三方网络游戏进行赌博,采取网银转账赌资的支付方式。
  经过多方侦查,民警揪出了现实中“&瑰”和“颓废”,40岁女子李某和20多岁的小伙子苟某。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团伙其他8名成员也随之落网。而这些人分布在、温州、烟台、等地。
  创办人是熟食店老板娘
  李某,南京浦口人,有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夫妻俩经营者一家熟食店,老公掌勺,她收钱,日子过得也还算清闲。但由于只能坐在店里,无聊之下,李某慢慢迷上了网上斗地主。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结识了苟某。苟某无所事事,整天混迹网吧。相同的爱好,让两个寂寞的人越聊越投机,一来二去成了网络上的虚拟“夫妻”。
  由于两个人混迹网络赌场,逐渐也熟悉赌场的操作流程。李某发现,开这&个赌场来钱挺快的,只要有人玩就是只赚不赔。在和苟某商量后,苟某也觉得做这事就是看着电脑,是条发财的&。
  两个人一拍即合,开始筹划这发财梦。
  斗地主有了“新玩法”
  去年8月,李某注册了一个“&瑰娱乐”的聊天工具,网上召集股东和工作人员。
  有了赌场自然需要赌客,为此李某等人便开始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为了招揽客户,他们还到网络游戏平台上推销,吸引赌客。
  赌博的形式以斗地主为主,分三种模式:第一种是采取托管形式,由电脑自动玩游戏,几秒钟定胜负,全凭运气,这是众多赌客的首选。
  第二种是赌炸弹,谁手中的炸弹数多,谁就是赢家,这种模式也很快捷。
  第三种是正常的网络游戏,需要耗费脑力与时间的游戏,几乎很少人玩。
  &次开赌前,工作人员都会在群里召集赌客,确定分值。赌客将赌资通过第三方转账平台打入庄家指定的账户内。结束后,根据输赢庄家再进行结算转账。
  参赌的多是90后宅男
  跟其他赌博一样,李某他们靠抽取赢家赢利的2%作为收益。由于赌客不少,光顾得也频繁,赌场也生意兴&,李某&天守在电脑面前动动手指,就能稳赚1000多元。
  而随着赌客增多,赌场的管理人员也多了起来,多达20余名长期担当工作人员,不时还有一些打零工的。
  去年8月至今,这个团伙组织的赌资达到了2000多万元,李某和苟某赚到的抽头就有40多万元。
  办案民警说,参赌人员多达300余人,遍布全国11个省市,基本上都是90后宅男。他们宅在家里无事可做,&日&夜打网游。虚拟的币值玩不过瘾,就开始玩起实实在在的人民币。一开始是小玩,后来慢慢变成了大玩,直至成了赌博。
  “这些人其实都很单纯,游戏的输赢很容易让人上瘾,一头扎进去就成了犯罪。”民警说。
&&&&&&&&&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免费在线咨询
  网上斗地主,已成为不少人消遣方式。
  而这拿来消遣的网络小游戏,也被人用来开起了网络赌场。电脑托管,网上转账,熟客还可以欠账,一年下来,光靠抽头,就赚了40多万元。
  昨天,市江北公安分局通报了这样一起新型网络赌博案,而开这家网络赌场的,一个20出头,一个40多岁,他们是一对网络“夫妻”。
  看似简单的斗地主,其实内藏门道
  说起这起案件,民警说,一般人根本看不来是赌博,完全就是正常的网络游戏。“我们看了一个星期,才完全理清楚这里面的门道,真的很隐蔽……”
  7月12日,江北警方接到一&赌客举报,自己在网上玩斗地主输了不少钱。他去的是一个名叫“&瑰娱乐”的网络聊天社交群。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瑰娱乐”的网络聊天社交群,由网名为“&瑰”的人开创,并与网名为“颓废”的人控制管理,通过第三方网络游戏进行赌博,采取网银转账赌资的支付方式。
  经过多方侦查,民警揪出了现实中“&瑰”和“颓废”,40岁女子李某和20多岁的小伙子苟某。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团伙其他8名成员也随之落网。而这些人分布在、温州、烟台、等地。
  创办人是熟食店老板娘
  李某,南京浦口人,有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夫妻俩经营者一家熟食店,老公掌勺,她收钱,日子过得也还算清闲。但由于只能坐在店里,无聊之下,李某慢慢迷上了网上斗地主。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结识了苟某。苟某无所事事,整天混迹网吧。相同的爱好,让两个寂寞的人越聊越投机,一来二去成了网络上的虚拟“夫妻”。
  由于两个人混迹网络赌场,逐渐也熟悉赌场的操作流程。李某发现,开这&个赌场来钱挺快的,只要有人玩就是只赚不赔。在和苟某商量后,苟某也觉得做这事就是看着电脑,是条发财的&。
  两个人一拍即合,开始筹划这发财梦。
  斗地主有了“新玩法”
  去年8月,李某注册了一个“&瑰娱乐”的聊天工具,网上召集股东和工作人员。
  有了赌场自然需要赌客,为此李某等人便开始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为了招揽客户,他们还到网络游戏平台上推销,吸引赌客。
  赌博的形式以斗地主为主,分三种模式:第一种是采取托管形式,由电脑自动玩游戏,几秒钟定胜负,全凭运气,这是众多赌客的首选。
  第二种是赌炸弹,谁手中的炸弹数多,谁就是赢家,这种模式也很快捷。
  第三种是正常的网络游戏,需要耗费脑力与时间的游戏,几乎很少人玩。
  &次开赌前,工作人员都会在群里召集赌客,确定分值。赌客将赌资通过第三方转账平台打入庄家指定的账户内。结束后,根据输赢庄家再进行结算转账。
  参赌的多是90后宅男
  跟其他赌博一样,李某他们靠抽取赢家赢利的2%作为收益。由于赌客不少,光顾得也频繁,赌场也生意兴&,李某&天守在电脑面前动动手指,就能稳赚1000多元。
  而随着赌客增多,赌场的管理人员也多了起来,多达20余名长期担当工作人员,不时还有一些打零工的。
  去年8月至今,这个团伙组织的赌资达到了2000多万元,李某和苟某赚到的抽头就有40多万元。
  办案民警说,参赌人员多达300余人,遍布全国11个省市,基本上都是90后宅男。他们宅在家里无事可做,&日&夜打网游。虚拟的币值玩不过瘾,就开始玩起实实在在的人民币。一开始是小玩,后来慢慢变成了大玩,直至成了赌博。
  “这些人其实都很单纯,游戏的输赢很容易让人上瘾,一头扎进去就成了犯罪。”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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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斗地主,已成为不少人消遣方式。
  而这拿来消遣的网络小游戏,也被人用来开起了网络赌场。电脑托管,网上转账,熟客还可以欠账,一年下来,光靠抽头,就赚了40多万元。
  昨天,市江北公安分局通报了这样一起新型网络赌博案,而开这家网络赌场的,一个20出头,一个40多岁,他们是一对网络“夫妻”。
  看似简单的斗地主,其实内藏门道
  说起这起案件,民警说,一般人根本看不来是赌博,完全就是正常的网络游戏。“我们看了一个星期,才完全理清楚这里面的门道,真的很隐蔽……”
  7月12日,江北警方接到一&赌客举报,自己在网上玩斗地主输了不少钱。他去的是一个名叫“&瑰娱乐”的网络聊天社交群。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瑰娱乐”的网络聊天社交群,由网名为“&瑰”的人开创,并与网名为“颓废”的人控制管理,通过第三方网络游戏进行赌博,采取网银转账赌资的支付方式。
  经过多方侦查,民警揪出了现实中“&瑰”和“颓废”,40岁女子李某和20多岁的小伙子苟某。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团伙其他8名成员也随之落网。而这些人分布在、温州、烟台、等地。
  创办人是熟食店老板娘
  李某,南京浦口人,有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夫妻俩经营者一家熟食店,老公掌勺,她收钱,日子过得也还算清闲。但由于只能坐在店里,无聊之下,李某慢慢迷上了网上斗地主。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结识了苟某。苟某无所事事,整天混迹网吧。相同的爱好,让两个寂寞的人越聊越投机,一来二去成了网络上的虚拟“夫妻”。
  由于两个人混迹网络赌场,逐渐也熟悉赌场的操作流程。李某发现,开这&个赌场来钱挺快的,只要有人玩就是只赚不赔。在和苟某商量后,苟某也觉得做这事就是看着电脑,是条发财的&。
  两个人一拍即合,开始筹划这发财梦。
  斗地主有了“新玩法”
  去年8月,李某注册了一个“&瑰娱乐”的聊天工具,网上召集股东和工作人员。
  有了赌场自然需要赌客,为此李某等人便开始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为了招揽客户,他们还到网络游戏平台上推销,吸引赌客。
  赌博的形式以斗地主为主,分三种模式:第一种是采取托管形式,由电脑自动玩游戏,几秒钟定胜负,全凭运气,这是众多赌客的首选。
  第二种是赌炸弹,谁手中的炸弹数多,谁就是赢家,这种模式也很快捷。
  第三种是正常的网络游戏,需要耗费脑力与时间的游戏,几乎很少人玩。
  &次开赌前,工作人员都会在群里召集赌客,确定分值。赌客将赌资通过第三方转账平台打入庄家指定的账户内。结束后,根据输赢庄家再进行结算转账。
  参赌的多是90后宅男
  跟其他赌博一样,李某他们靠抽取赢家赢利的2%作为收益。由于赌客不少,光顾得也频繁,赌场也生意兴&,李某&天守在电脑面前动动手指,就能稳赚1000多元。
  而随着赌客增多,赌场的管理人员也多了起来,多达20余名长期担当工作人员,不时还有一些打零工的。
  去年8月至今,这个团伙组织的赌资达到了2000多万元,李某和苟某赚到的抽头就有40多万元。
  办案民警说,参赌人员多达300余人,遍布全国11个省市,基本上都是90后宅男。他们宅在家里无事可做,&日&夜打网游。虚拟的币值玩不过瘾,就开始玩起实实在在的人民币。一开始是小玩,后来慢慢变成了大玩,直至成了赌博。
  “这些人其实都很单纯,游戏的输赢很容易让人上瘾,一头扎进去就成了犯罪。”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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