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电站大坝坝上游游泳溺亡电站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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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放水女童被冲走溺亡 电站和家属各执一词
海峡导报李贵荣 康泽辉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就这样去了4个孩子河边洗手,一股“洪水”涌来,5岁女童小王来不及跑开,被卷入水中溺亡。21日上午10点左右,事发龙岩武平县桃溪镇。这股“洪水”来自于上游的十几公里的新丰水电站。家属质疑,水电站放水未提前通知,河边并没有警示标志,应对女童的死负责。武平桃溪镇当地政府称,目前,政府已介入协调此事,但水电站方不承认有责任,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事件 女童被“洪水”冲走小王的家,在桃溪镇湘里村,紧挨着桃溪河。21日,4个小孩结伴来到河边洗手。就在他们准备往回走时,上游一股“洪水”将小王卷走。听到这个消息,周围乡亲都丢下手中的活,匆忙赶往河边。“河水很急,很深。”小王的姨妈王女士说,很多人跳入河中,帮忙寻找女孩的下落。两个小时后,水位慢慢降低,村民才在事发地下游捞起小王冰冷的身体。此后,小王被送往卫生院抢救。不过,由于长时间溺水,没能抢救回来。王女士说,外甥女的父母不在家,由其奶奶照顾,下水时,奶奶正在家中洗衣服。回应 电站称没有责任王女士说,平时这条河水很浅,冲走外甥女的这股“洪水”,是上游的新丰电站放的水,事发后,家属找到电站方,电站方也承认当天早晨有放水。王女士说,电站发电放水没有规律,也没提前通知,河边也没警示标识,对于外甥女的不幸,应承担责任。但电站方答复称:“没有责任,会补偿安葬费。”据了解,新丰电站事发后向桃溪镇司法所、派出所出具了一份答复书,称放水与小孩溺水相隔4小时以上,不存在告知,小孩的溺亡纯属监护人失责造成,与电站没有任何的关联。昨日,导报记者联系新丰电站相关负责人钟某,对方始终没接电话。就小王溺亡一事,昨日,桃溪镇刘镇长表示,政府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水电站一方始终坚持“没有责任”,协调进展不顺。刘镇长表示,如果双方不能协调下来,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解决。律师说法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毛汉青律师认为,本案中,受害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同时,如果水电站在开闸放水前未及时向社会发布水情信息和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需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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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农家女掉入电站沟渠溺亡 电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曲靖新闻网讯 日,彝良县角奎镇花桥村农妇张登田在自家玉米地里割猪菜时,不慎掉进地坎边的电站水渠里,冲出近千米的距离,不幸死亡。家人找电站讨说法,电站负责人说没有责任,拒绝赔偿,甚至拒绝哪怕是言语上的安慰……
面对死者家属流泪的诉求,电站方为何如此冷血?
妻子落水死亡了
“你也太狠心了啊!娃娃那么小,说走就走了,你叫我咋个活哟……”8月1日,记者赶往事发地采访时,死者丈夫雷福坤伤心欲绝地靠在妻子的坟头上,说起妻子的死,雷福坤泣不成声。他和妻子同龄,今年都是41岁。
据雷福坤介绍,日早上6点过,他和妻子张登田差不多是一路出去的,他是去帮人做工,妻子是背着背篓,抱着两岁半的小女儿到自家的玉米地里割猪菜,一个多小时后,竟然传来噩耗,妻子落水死亡了!
听到儿媳出事的消息后,雷福坤70多岁的老母亲叫着“我的儿哟,我的孙子哟。”跌跌撞撞就往儿媳妇割猪菜的玉米地里跑去。刚跑到中途,就听到一阵“哇哇”的哭声,两岁半的小孙女雷倩倩正往家的方向哭泣着跑来,当奶奶问她,妈妈在哪里时,倩倩结结巴巴地说:“妈妈、妈妈还在笼笼头。”(“笼笼头”彝良方言:灌木丛里的意思)。
“菩萨供得高哟,太幸运了,要是小娃娃也掉下去,就更惨了。”说起这事,村民感慨万千。
死者留下一个背篓和一把猪菜
8月1日下午,记者赶到小地名叫圆塘的事发现场,即雷福坤家的玉米地旁,看到死者当天背着去割猪菜时的背篓依旧立在地边,静静地,像在为死去的主人默哀。旁边,还有一把来不及放进背篓里的猪菜。地坎处,就是瑞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站的引水渠,死者丈夫雷福坤指着背篓前的水渠伤心地说:“人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雷福坤手指的地方,湍急的水流打着漩涡,水渠边恰好有丛灌木,覆盖了一部分水面,人在地里干活时,若稍不留神,就会掉进水里。水渠边的地坎上,有几株玉米被踩倒在地,几个脚印清晰可见,雷福坤说脚印就是妻子张登田的。死者两岁半的女儿倩倩,在看着妈妈掉进灌木掩盖着的水沟里时,还天真的以为妈妈依旧“在垄垄里”呢。殊不知妈妈早被水冲走了。
据发现死者的电站工作人员雷福明讲,当天8点左右,他顺着水渠打捞漂浮物,以免阻塞沟渠,在电站水渠的拦沙网处,看到一绺头发在水上漂,就断定是一具尸体,用竹竿打捞起来一看才发现,此人是同村妇女张登田。
从落水点到发现死者的拦沙网处,大概有近千米的距离。“估计张登田落在水里后,被水冲到了拦沙网才被挡在了那里。”雷福明说。雷福明还找来一根木杆往水里插,插到底提起来一看,水有近两米深。
裸露的水渠
没任何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太不人道了,那么深的水沟竟然没有任何防护栏之类的安全设施,水沟边就是庄稼地,每天都有人在地里干活,这样咋个还不出问题嘛!”死者的侄儿张科玖气愤地说。
顺着张登田落水的沟渠处往电站方向走,数百米长的水渠,几乎都是裸露在外的,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相关警示标志。脚踩在狭窄的水渠坎上,记者每走一步,都心惊胆战。这样一条“素面朝天”汹涌流淌的水渠,将给附近村民带来多少安全隐患呢?
“一到水渠边上的地里干活,尤其是靠近地边时,心里就毛毛的,水渠没有栏杆围着也没用水泥板盖起来,这样太危险了。现在死了人,我们更担心了,地在这里,又不可能不来耕种。” 一些村民忧心忡忡。
据了解,现在的瑞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前身即彝良人都熟知的花桥电站。该电站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之前属于集体所有制,后来由个体承包管理。 2007年,由唐兴贤等人以集资的方式购买后,更名为“瑞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由今年已76岁的唐兴贤担任。
公司董事长“蛮横不讲理!”
提及找发电公司讨要说法一事,死者丈夫雷福坤欲哭无泪,“活生生的一个人,说没了就没了,我媳妇是因为落在电站水渠里淹死的,说到哪里,电站都不可能没有责任啊,可是电站负责人唐兴贤却蛮横不讲理!连一句安慰人的话也没有。”雷福坤坐在妻子落水的地坎上,边说边痛苦地抽搐,用手捶打着泥土。
死者侄儿张科玖告诉记者:“我打电话给负责人唐兴贤时,唐兴贤态度蛮横地说‘不关他们电站的事,不要无理取闹,要找麻烦,也要分人,别自己把自己整了笼起,再咋个都不该他赔偿,是不是哪个人从岩上跳下去,也要去找岩子负责?’”
“哪天死的,我们不知道。”
8月2日中午,记者拨通了电站董事长唐兴贤的电话,问及张登田落入电站水渠死亡一事,唐兴贤和记者有了以下的对话:
记者:“你可以介绍一下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吗?”
唐兴贤:“哪天死的?我不知道!”
记者:“你到过现场吗?”
唐兴贤:“没有到过。”
记者:“作为电站负责人,你认为电站对张登田死亡一事有没有责任呢?”
唐兴贤:“责任无法划分,水沟存在几十年了,又不是我推她下去的,我没有责任!”
记者要求见面采访时,唐兴贤说:“没有必要。”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当天下午三点,记者再次赶往电站进行采访。
“我们早上八点就来的了,多希望电站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可半天过去了,谁也没有过问过我们的痛苦。”在电站办公室里,记者看到死者18岁的大女儿雷娇娇抱着两岁半的妹妹无望地坐在电站办公室的椅子上,提及妈妈的死,雷娇娇绝望的泪水从红肿的双眼里流了出来。
记者向一位叫陈方顺的工作人员打听张登田掉进电站水渠死亡一事时,陈方顺说:“这件事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围,我们不清楚。董事长一般都不在电站的,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里。”记者问董事长不在时,是否有其他负责人管理电站日常工作时,陈方顺说:“我们都是各干各的事情,不存在谁管谁。”
等了近一个小时后,依旧没能见到董事长唐兴贤或其他管理人员后,记者只得离开。
花桥村支书
类似情况比较常见
8月4日,记者采访了花桥村支书唐华明,说起张登田落水死亡一事,唐华明表示:这件事听说过,但死者家属没有上报村公所,从建电站到现在,每年都会在沟里发现尸体,不管是从其他地方冲来的,或者是落在水渠里的,都比较常见。类似的到现在估计有10起左右了,因为不懂电导致电击死的人也有许多个。
据唐华明介绍,每年电站都和花桥村公所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包括安全用电、防洪、道路等方面。对于电站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唐华明说,因为当时也不知道死者是水冲来的,还是从哪里掉下去的,所以责任的事不好说。记者问唐华明是否到过出事现场时,唐华明说没有去过。
最好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随后,记者赶到角奎镇政府,因是周末,一位工作人员说领导没来上班,记者拨通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周伟的电话后,周副镇长说:“电站水渠里死了人一事,已向镇政府汇报过了,也和电站负责人协商过,但电站是私营企业,不属于我们管,电站不赔偿,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建议死者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了。”
8月11日,记者写稿时,死者家属张科玖打来电话说:“到目前为止,电站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8月10日我们再次找角奎镇政府时,相关人员说他们也管不了,只能建议我们通过司法起诉来处理。”
“电站负责人一点道理不讲,到现在我们连和他见面交谈的机会都没有。他有钱有势,这样的官司,我们打不起啊!”电话里,张科玖的语气非常无奈。
电站存在重大过失
针对死者家属和电站赔偿争执一事,记者采访了律师李荣维。
李律师告诉记者: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未尽合理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该事件中,电站疏于管理,未对沟渠采取防范措施和警示标志,从而造成他人伤亡,电站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及妻子的死亡,丈夫雷福坤伤心欲绝。
死者丈夫指着灌木丛的位置说:“我媳妇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裸露的水渠,水位在两米左右,没有防范措施,也没有安全提示牌。编辑:樊炫&&责任编辑:樊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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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溺水成为生命的杀手――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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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溺水成为生命的杀手――主题班会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1:49:25
上课班级:高二(8)班
上课主题:别让溺水成为生命的杀手&
教学目的:通过案例使学生了解溺水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 普及溺水的急救、自救、援救、预防的相关知识。
教学重点:使学生了解溺水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学难点:学习和掌握溺水的急救、自救、援救、预防的相关知识。
教学方式:讲授、讨论
[导入新课]
&&& 现天气逐渐转热。游泳安全渐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热点话题。江河、塘堰、游泳池给人带来欢乐享受之余,也潜藏着安全危机,游泳前多一分准备和清醒,就可以带给我们欢笑,更可以避免可能的后悔与遗憾。
1935年7月17日& 作曲家聂耳在日本鹄沼海滨游泳时,溺水身亡。
7月10日下午一名10岁的男孩在西枝江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被救后,由于未进行现场急救导致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
7月10日1时30分 5个小男孩在广州黄埔区文冲码头附近江面上游水玩耍,其中两个小孩不慎被江水冲走。一人抢救无效身亡。另一人至今仍下落不明。
7月10日下午 番禺龙湾一名叫做小周的学生,在河边玩水的时候不幸溺水失踪,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7月10日下午3时许厦门杏滨街道前场的一池塘里,6岁的小张、9岁的小石和另一伙伴在池塘边玩水不慎落水,不幸溺亡。
5月13日(星期六)13时许,南平市文昌学校职业中专班和省机电学校南平分
班共7名学生结伴到南平沙溪口水电站大坝溪边捡螺、游泳,造成3人溺水死亡。
5月14日(星期日)中午,龙海市九湖镇南山小学5位男学生未经家长带领,私自到九龙江小梅溪村段游泳,造成4人溺水身亡。
5月14日上午,漳州一中高三(2)3名男学生私自相约到天宝镇塔尾村的同学家玩。午饭后一起到九龙江边耍水,其中1名学生不幸陷入深水沙窝,至今尚未找到尸体。
[学生讨论]
看到此案例使同学们联想到什么?从中能得到什么启发?
[教师小结]
珍惜生命,远离溺水
[教师讲授]
一、认识溺水
&&& 溺水是指大量水液被吸入肺内,引起人体缺氧窒息的危急病症。多发生在夏季,游泳场所、海边、江河、湖泊、池塘等处。溺水者面色青紫肿胀,眼球结膜充血,口鼻内充满泡沫、泥沙等杂物。部分溺水者可因大量喝水入胃、出现上腹部膨胀。多数溺水者四肢发凉,意识丧失,重者心跳、呼吸停止。
二、如何防溺水
&&&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三、溺水的自救法
(1)、所谓自救,是指不熟悉水性者致淹时,要尽量稳定情绪,采取仰游,使口、鼻露出水成以保证能进行呼吸。
(2)、自救的方法
&&&&1、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降到0.967,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呼气时人体比重为1.057,比水略重),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 2、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四、救助落水者
&&& 1、水中救助:对神志丧失的落水者,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游过去,便其面朝上并救至岸上;但要小心水流是否太急。如果水很深,请找一条船去救落水者。如果此时周围没有船,只有您的游泳技术很好才可以游过去,把其面朝上救助上岸。
&&& 对神志清楚落水者,用棍子、桨、绳子、毛巾或附近的船将其救上岸。切忌用手直接去拉落水者,除非你游泳不错,否则的话,落水者会把你拖入水中,并抱住你不放。这样的话,两个人都有丧生的危险。只有在您受过水中救助训练时才可以去下水救助。
溺水者被救助上岸后,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对与挽救其生命至关重要。
五、出水后的救护
  1、首先清理溺水者口鼻内污泥、痰涕,然后进行控水处理。救护人员单腿屈膝,将溺水者俯卧于救护者的大腿上,借体位使溺水者体内水由气管口腔中排出。有些农村将溺水者俯卧横入在牛背上,头脚下悬,赶牛行走,这样又控水、又起到人工呼吸作用。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
&&& 2、冰上救助:对神志丧失的落水者;如果您无法直接拉住落水者时,可在树上绑一条绳子,并用它环绕捆绑在腰上,然后趴在冰面上向前移动着接进落水者并救起他。另外可以几个人相互拉着去救助,而直接救助者应趴在冰面上。注意应尽可能地远离破冰处。
&&& 对神志清楚的落水者。应告诉他抓住冰的边缘浮在那,不要自己试图爬上来,然后用木棍、绳子、梯子或几个人拉成一队去救其上岸。
[教师总结]
&&& 亲爱的同学们,安全无小事,长鸣警钟,常抓不懈。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我们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附一些溺水案例:
学生溺水事故案例
案例1:日,四川省自贡市第十五中学6名初一学生在水库玩耍时发生溺水不幸死亡。
案例2:日下午,浙江省缙云县壶镇小学4名小学学生和湖川小学1名学生溺水身亡。
案例3:日,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李台乡永安村小学4名学生在渭河边游泳时溺水死亡。
案例4: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湖乡杜圩小学2名学生在村附近池塘洗澡时溺水死亡。同日,水湖镇农场小学初二学生和前圩小学学生2人在闫小圩组附近池塘溺水身亡。29日晨5时许被发现落入新街村18号楼附近积水沟内死亡。
案例5:日,新疆巴音职业技术学院1名学生游泳时溺水身亡。
案例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五拉斯特乡寄宿制学校1名初二学生放学后在一深水坑中游泳时溺水身亡。
案例7:日,北京市通州区柴厂屯小学1名四年级学生于放学途中在永乐店镇熬硝营村南口路旁水坑内溺水死亡。
案例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第五中学1名学生在大渠边玩耍时擅自下水游泳溺水身亡。
案例9: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沣惠初中2名学生在校外溺水身亡。
案例10: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王家村小学3名四年级小学生相约离家外出玩耍,在该区千河镇黄家崖村采石场一挖沙水坑戏水时,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11:日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后方初中一年级4名学生在学校附近水塘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12: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恩溢学校1名五年级学生在游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
案例13:2006年 6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车板小学3名小学生在村附近的江边玩耍时不幸落水身亡
案例14:日下午,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一小22名学生(12名男生、10名女生)一起到乌烈村不远的昌化江玩水。男生在下游游泳,女生在上游涉水到河中心沙洲玩耍。当她们手拉手从沙洲下游另一处涉水回来时,由于河水较深,水流较急,10名女生在过河时被水冲走,两名获救,8名不幸溺水死亡。
案例15:日下午北京市房山区交道中心校和交道中学3名学生结伴到小清河游泳,因水情不明,3人不幸溺水死亡。
案例16:日海南省儋州市雅星中心学校新村小学3名女生到离村三公里的山塘水库游泳,溺水死亡。
案例17: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况场小学3名男生放学后,在回家途中私自到双河水库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18: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小两名学生放学后到枫叶新都市小区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19:2007年今年5月19日16时左右,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驴溪河发生一起群体溺水事件。6名小学女生在结伴游泳时发生险情,中学男生杨某在救起1人后不幸遇难,其余学生中有4人溺水身亡,1人失踪。
案例20:日(假期),安徽省铜陵县小学生张回、舒毫在水塘游泳,溺水死亡。
案例21:日(周六)下午,安徽省宣城市十二中八年级学生凤元彬、李建平等6人私自结伴到水阳江游泳,凤元彬、李建平溺水身亡。
案例22:日(周日)中午,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实验小学二年级学生涂荣刚和第二中学小学部五年级学生程毅峰2人私自在村旁小河边游玩时,涂荣刚的钥匙不慎掉落水中,徐下河去捞取钥匙被淹,程毅峰又去救他,结果造成2人溺水身亡。
案例23:日(周日),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汇口镇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郑佳松、何耀,四年级学生级李攀,三年级学生何千等4名同学私自结伴于当日下午去长江游泳,因江水湍急,郑佳松、何耀和李攀等3名同学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24:日(周五)下午,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陶村小学2名五年级学生和其中1名学生的胞弟(5岁,未上学)外出玩耍,一直未归,直至第二天早晨被发现溺水身亡。
案例25:日下午,江西抚州市广昌县实验小学四(三)班五名学生放学后,回家途中结伴私自在县城B江河东桥上游二百米处下水游泳,其中三名学生不幸被水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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