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宅代洗剪电线事件重度电伤的事件

海口男童爬电线杆抓鸟 左手臂重度电伤需截肢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海口男童爬电线杆抓鸟 左手臂重度电伤需截肢
  本报海口4月13日讯(记者纪燕玲 通讯员黄武)儋州一10岁男孩攀爬电线杆抓小鸟时,被高压线电击左手臂,经187医院检查,他的左手臂无法保全,需要截肢。
  据了解,10日中午,乐乐(化名)和几个同村孩子放学后,被立在高压线上栖息的小鸟吸引。最后乐乐爬上电线杆,他刚伸出左手,就被高压电粘在电线上无法动弹。其他孩子见势不妙,赶紧向大人报告情况。把电掐断,救下乐乐,随后乐乐被送往187医院救治。
  经检查,电流导致乐乐头部、左上肢、背部等部位重度烧伤8%,经抢救,乐乐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他的左臂必须进行截肢手术。作者:
电话:010-高压电线“放电”3工人被击伤 - 华商晨报电子版 - 华商晨报多媒体数字报 - 华商晨报新闻网 - 辽一网
高压电线“放电”3工人被击伤
  一吊车施工时工人触电&说法一:高压电线放电弧所致&说法二:吊车刮到电线所致  晨报讯(记者&付鸣川&&见习记者&李莹莹)昨日在沈阳市于洪区大方士村发生一起事故,造成3名男性工人烧伤,其中一名伤者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高压电烧伤3名工人  昨日18时许,在沈阳武警总队医院8楼抢救室内,伤得最重的老李正在进行手术。老李的妻子在走廊里抹眼泪:“他下半身受伤了,现在正在抢救呢,具体情况还不知道。”  目击者关先生介绍,15时许,在事发地的一段施工路上,工人使用吊车进行施工,不知道怎么回事,吊车刮上了高压电线。“当时一个大火球一下把施工的工人烧伤了,我看他们伤得挺严重的,有一个人身上全都烧黑了。”  随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3名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家属介绍,3位伤者是一个工程队的工人,在修桥过程中,用吊车吊运钢筋时,经过高压线时引发事故。其中一名家属说:“听工程队的人讲,他们没有直接碰到高压线,是由于吊车离高压线比较近,高压电周围的电场产生电流,引起了电弧光,电弧光先烧着了工人的衣服,同时也有电流通过人体,导致老李和小张被烧伤后,从4米高处掉了下来。但目前来看,主要是烧伤比较重,没有发现脏器出血。”  此次事故中受伤最轻的小侯是葫芦岛市人,只有21岁,今年刚刚到沈阳工作。  昨日,记者几经周折,未能了解到事故的真实原因,以及事发时高压电线是否具备“放电”条件。  伤势最重者75%烧伤&  医生称,41岁的老李刚进医院的时候,已经成了“黑”人,衣服都烧焦了,他正处于休克期,随时有生命危险。老李全身有75%的创面,躯干和右上肢有中度和重度烧伤,双下肢重度烧伤,整个皮肤全层和皮下脂肪已经烧熟烧透了,目前已经给他做了异种皮植皮手术。  过了休克期后,还会有感染期,由于他创伤面积比较大,很容易感染,有可能引起脓毒症甚至败血症等,此外,被烧伤的大量的坏死组织,需要通过肾脏来排泄,有可能会导致肾功能衰竭。  医生说,下一步手术需要针对重度烧伤部位进行植皮,需要通过几次手术分步进行。一切顺利的话,一个半月后能够脱离危险期。  21岁的小侯和24岁的小张烧伤并不严重,其中,小张全身有20%的轻度创面,属于轻度烧伤,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由于他们都接触过高压电流,最有可能导致心律失常等情况,还要对他们进行观察。带电接电线男子烧伤双手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泰安3月3日讯(记者 刘来) 3日下午,宁阳一男子在接电线时,以为电线没电,没佩戴防护设施,结果被380伏的电压击中,双手受伤严重。  3日下午2时,记者赶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烧伤科,男子张雷(化名)已经被推入手术室进行抢救。手术室外地上,堆放着张雷的衣服和鞋子。医护人员告诉记者,3日中午,宁阳人张雷在村中帮忙处理电力设备。在操作一根电线时,村里有人称电线没电,张雷就没佩戴防护设备,没想到双手一接触电线,就被电倒。张雷的家人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宁阳县一家医院的急救车赶到现场,简单处理后,因张雷伤势严重,和他家人商议后,紧急转往泰安。张雷来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后,医护人员检查病情立即进行抢救。  医院烧伤科医生告诉记者,张雷双手烧伤严重,院方先是通过抢救,保住伤者的生命,再对烧伤位置清理。由于电击严重,张雷的双手已经失去知觉,面临无法恢复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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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因接电线被高压电电伤,手背烧伤而且发黑...
手因接电线被高压电电伤,手背烧伤而且发黑,怎么办?
共1条医生回复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职称:主治医师
专长:外科
&&已帮助用户:407971
问题分析:这种情况类似于一般的烧烫伤治疗我们首先需要保持局部清洁避免出现局部感染及 使用碘伏或者是络合碘 外涂 同时口服一些活血化於。和消炎的药物预防感染。意见建议:口服药物可以选择使用云南白药胶囊。同时口服阿奇霉素片 或者是罗红霉素片。外涂的药物比如。京万红或者是湿润烧伤膏。
问在弄电线的时候被电火花烧伤了手,皮被烧枯的了,请问...
职称:护士
专长:颈椎病,腰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腰椎压缩骨折
&&已帮助用户:1711
病情分析: 正确的处理方法:生理盐水或消毒液清洁患处皮肤+烫伤膏涂抹4-6小时涂抹一次,
保持烫伤部位通风暴露,避免沾湿摩擦,纱布包扎要透气,
坚持输液,注意多观察伤口,一有感染迹象及时就医,
你父亲应该是二度烧烫伤,现在最怕的就是感染,
记住烧烫伤只要前21天皮肤能够愈合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第一周为渗出期 (水泡积液增多)
第二周为易感染期(注意患处皮肤消毒清洁)
第三周为恢复期(补充营养VC、VE水果等)
多补充维生素高蛋白类食物,忌辛辣刺激类,烟酒等!
如果疼痛可以将手臂抬高,可减轻因血液回流引起的疼痛症状,意见建议:建议去医院检查处理
问手被电火花照伤表面皮肤,皮肤呈黑色痛该怎么办
职称:护士
专长:妇科炎症,阴道炎
&&已帮助用户:34620
病情分析: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建议你服用扑尔敏以及苯海拉明治疗,注意忌食刺激性食物。意见建议:建议你平时尽量避免皮肤长时间在强烈的日光下和寒冷、炎热、大风等气候恶劣的状态下暴露。这些气候条件容易使皮肤发痒、红肿,或者使原有皮肤病的皮损加重,严重的还会出现糜烂、流水,尤其是急性皮肤病患者更要注意
问被高压电打到,烧伤,请问医生像这...
职称:医师
专长:胃溃疡性穿孔,肠粘连,疝气
&&已帮助用户:53672
问题分析:你好,从你的图片来看,电击伤后,局部出现比较严重的损伤,如果没有组织坏死,是可以恢复的。意见建议:从图片来看,似乎局部有感染的征象,而且有表面皮肤的缺损,对于这种情况,必须考虑做植皮治疗,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创面,同时也可以防止感染,促进早日愈合。
问高压电烧伤40%。结痂后生疤痕很痒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外科、骨折、
&&已帮助用户:30453
问题分析:祛除疤痕的方法是有很多的,具体的治疗方法要看疤痕的严重程度了,严重的疤痕用维生素E是不能祛除的意见建议::疤痕自己最好是不要随便祛除,一定要到专业的机构去弄,否则会越来越严重
问高压电烧伤后结痂又痛又痒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皮肤性病、常见疾病
&&已帮助用户:39319
问题分析:祛除疤痕的方法是有很多的,具体的治疗方法要看疤痕的严重程度了,严重的疤痕用维生素E是不能祛除的意见建议::疤痕自己最好是不要随便祛除,一定要到专业的机构去弄,否则会越来越严重
问被电线连电喷火造成的脸部烧伤
职称:医师
专长:痔疮,内痔,外痔,混合痔
&&已帮助用户:1408
问题分析:根据你的信息,可以将煮熟的鸡蛋黄用火炒出油,然后将油敷于烧伤处,前提是对鸡蛋不过敏。意见建议:建议在烧伤处未好之前不要粘生冷的水,如果瘙痒时,不要用手搔抓,如果有水泡时,最好用干净的剪刀或者是针挑破,如果症状比较严重最好去医院烧伤科做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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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电线致人死亡孩子被电伤 供电公司也被追责
 作者:张家民
 编辑:曲璐琳
  天津北方网讯:住户私自用电话线将220伏电源连接到家中使用,电话线断落后,将一个孩子电伤。更为严重的是,孩子的父亲在救助孩子时遭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私接电源者赔偿受伤孩子20万余元,判令供电公司赔偿其2.4万余元。
  一审法院查明,2011年7月的一天,小楠在一户村民的房屋外游玩时,被隐蔽在草丛中的电线击伤、烧伤。小楠的父亲在救助他时被电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这起案件,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上是这样写的:高丰、高强于2011年6月私自用电话线将220伏电源连接至各自家中使用,高路在二人私接的电线上又私接线路用电。后高丰、高强所接电话线断落,造成小楠的父亲被电击致死。
  高丰和高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3月,小楠和其母亲与该二人签订协议,约定待小楠康复后协商赔偿事宜。不过,二人已经分别给付小楠治疗费一万元,保险公司也为小楠理赔3000元。日前,小楠将高丰、高强、高路以及供电公司、村委会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连带赔偿其各项损失30万余元。庭审中,供电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小楠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丰、高强应对小楠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酌定责任比例为90%。供电公司在二人私接电线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没有消除电力隐患,确保用电安全,存在一定的过错,且其疏于管理的行为与小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对小楠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酌定责任比例为10%。小楠主张村委会和高路承担法律责任,但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二被告在其身体损害过程中存在过错,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二被告的行为与其身体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小楠主张村委会和高路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提出的小楠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主张,考虑到事故发生时,小楠已经年满13周岁,在其成长、熟悉的村庄外出玩耍,完全与其年龄相适应,且事发地点不属于危险区域,也没有警示标志,故监护人不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关于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的问题,由于小楠至今仍处于康复过程中,不属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综上,法院判令高丰和高强赔偿小楠20万余元,供电公司赔偿小楠2.4万余元。一审宣判后,供电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请求改判驳回小楠对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本案中,高丰、高强私自用电话线将220伏电源连接至各自家中使用,后所接电话线断落,造成小楠被击伤、烧伤,其父被电击致死的严重后果。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小楠一直主张权利,因此原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确认小楠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并无不当。
  关于供电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二中院认为,供电公司作为专业供电企业,对供电设施、设备负有巡视、检查等职责。尤其在事故发生的区域,正如供电公司人员所述,属于拆迁片区,村落房屋已被拆除门窗,不是正常的居民供电区域,供电公司更应加强管理和检查,以消除事故隐患。然而,高丰、高强私接线路用电至小楠和其父被电击近两个月的时间内供电公司未能发现该私接电线偷电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原审法院判决供电公司对小楠的各项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最后,法院驳回了供电公司的上诉请求。(涉案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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