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络监测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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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监管中心安防系统全数字升级改造(含装修、加固)LZZFCGZX((2)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
2016年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9
四、开标和中标 15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6
六、投标纪律要求 18
七、支付货款 18
八、质疑和投诉 18
投标文件格式 19
一、投 标 函 19
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20
三、开标一览表 21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共三项表格:1-1;1-2;1-3) 22
五、商务应答表 7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8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近三年) 79
八、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偏离表 80
九、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82
十一、制造商产品销售授权书 83
十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84
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内容 86
投标人和需提供的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87
一.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87
二.需提供的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87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8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 90
一、招标项目说明 90
二、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129
三、验收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235
四、技术培训要求 236
五、售后服务要求 237
六、文档要求 238
评标办法 240
一、总则 240
二、评标方法 240
三、 评标程序 241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 244
五、废 标 247
六、定标 248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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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40积分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1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在区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区卫生局及监督所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成效,较好的指导我们辖区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现就20XX年的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医疗规范。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超范围执业,有个别医院曾经和有关医院联合经营,如性病、眼科等曾经有许多医疗纠纷,我们今年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没有发现有违规的医疗机构。另一个问题就是各医疗机构往往聘用没有资质的医护人员,今年在检查中也有个别机构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我们及时纠正,较好的理顺的医疗机构的规范行医。对各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资质检查3次,未发现无资质从业人员。
二、加强院内感染工作。院内感染工作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许多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造成医疗纠纷,严重的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影响医疗机构的声誉,同时更重要的是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影响患者的正当权益。我们坚持每个季度对辖区的医疗机构和相关机构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对辖区的五个一级医院检查30余次,基本上每个季度对各医疗机构检查一次。
三、打击非法行医。我们辖区的最大特点是企业医院林立,辖区内基本没有非法行医的人员及诊所,但在结合地段往往有个体行医的人员,这些我们及时督察,发现有无资质的诊所,及时和邻近的中心取得联系,告知他们及时防范,严格取缔。今年我们执法检查中未发现辖区内有非法行医诊所。这是我们今年工作督察的结果,有力的配合了上级部门的工作。也净化了辖区的医疗秩序,规范了行业行为。
四、严格医疗文书书写。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是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今年在检查中坚持以医疗文书的规范为基本点,并且要求各单位进行比武竞赛,较好的提高了医疗书写的水平。也提高了医疗服务技能。促进了辖区的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220XX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和促进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20XX年医疗卫生监督要点要求,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医疗卫生监督科在全市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执法检查为重点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执法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20户,查处无证行医156户次,对13户无证行医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3000元,执行到位金额33000元,没收药品器械76(件、箱);查处超执业范围案件6起,罚款16000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1起,罚款20XX元;查处“两非”案件2起,吊销个人《医师执业证》1起;查处违反《母婴保健法》案件1起,罚款54800元;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4家,下达行政警告4份。
二、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今年5月11日至13日,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的专项行动,共取缔无证行医37户,没收医疗药品、器械24件、拆除牌匾14块、张贴取缔公告37份。5月30日又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以打击无证行医为主题的“飓风行动”,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员18人、公安人员8人、新闻媒体5人,取缔无证诊所23户,没收药品、器械27件,拆除牌匾5块,张贴取缔公告25份。8月14日至8月21日我局组织专班,对城区内所有地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执法,再次取缔无证诊所16户;10月,在我市霍乱防治期间,又对我市无证行医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所有无证行医一律进行了取缔。以上行动有力的打击了我市无证行医行为,更好的进化了我市医疗市场。同时,今年与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联合检查2次,共将6起涉嫌非法行医案件向市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执业行为
今年共检查医疗机构320家,存在非法执为业行为的医疗机构28家,其中,其中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5家、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从事的诊疗范围与《医师执业证书》批准不符的22家,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工作的3家,对以上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对5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
四、清理违规医疗广告
今年共监测医疗广告310条,监测范围包括各类媒体、公交站牌、公交车身、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对4家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落实“两非”案件的查处今
年与市计生委一起对两起涉嫌“两非”案件进行了督办处理,其中对黄石港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生段爱珍非法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给予了吊销段爱珍《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取消了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保分健技术服务资格;对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医院铜山口分院袁素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上报省卫生厅吊销袁素华《护士执业证书》。
六、严厉查处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今年共与140家生活美容场所签定了“生活美容场所严禁从事医疗美容行为”的目标责任书,并对10家大型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
20XX年11月14日
320XX年上半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医疗卫生监督科在大队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医疗服务市场监督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认识。
今年以来,医疗卫生监督科先后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医疗卫生工作会1次、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1次,并以会代训对其进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免费培训,要求各医疗单位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自身行为,依法执业。并与参会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针对问题较多的民营医疗机构,我队先后分两次对5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警示座谈,责令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自身的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我科还采取摆设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宣传活动,开设宣传点3个,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广泛宣传卫生安全知识,解答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上半年,我队以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作为总体目标,先后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召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培训紧密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实践,重点就《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重点章节和内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对参训卫生监督人员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效强化了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了卫生监督员在医疗卫生监督方面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我队把握重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卫生监督与卫生协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医疗卫生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400余份,下达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53份,取缔非法行医、游医摊点20余处,办理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起,罚款1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在各片区卫生协管员协助下,以上半年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项行动1次,对我市农村集贸市场、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和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游医、巫医、黑诊所、非法坐堂行医、无证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上半年共检查药店18家、集贸市场12个,受理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信息4条,发放监督意见书16份,共当场取缔集贸市场的20余处游医摊点,对2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了立案查处。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队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并以5月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对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院内感染监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1台次,重点对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及医务人员职业性防护工作状况、消毒产品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索证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市级医疗机构5家、民营医疗机构16家、中心、乡镇卫生院55家。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5份。
(四)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队将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有机整合起来,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以上半年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剂量监测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32户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28份。
(五)医疗广告监管工作
为了抓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我队于3月召开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会议及法律法规培训会,警诫各医疗机构规范发布医疗广告,严禁违规发布虚假、夸大的医疗广告。同时,我队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1次,对全市范围内的影视、报刊、传单、广告牌、户外墙体等医疗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其清理、撤除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
(六)采供血和临床用血
针对简阳蓉生单采血浆站和爱心献血屋,我队严格按照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的监督频次,上半年共监督检查2次,出动监督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在临床用血管理方面,我队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输血工作“三统一”原则,对我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杜绝了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现象,确保了血液质量和用血的安全,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检查
4月29日,我队以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生产场所、消毒产品索证、生产记录、餐饮具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等为重点,对我市的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人次,执法车辆2台,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
(八)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督导
今年年初,我科就制定了《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能,并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以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对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展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督查。同时,我队还充分发挥各片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要求其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机构300余户次,责令存在问题的基层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整改,下达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表共300余份,务求将基本药物制度落到实处。
(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队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查看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严肃查处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市级医疗机构5家、民营医疗机构16家、中心、乡镇卫生院15家,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确保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安全、有效、规范、经济。
上半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医疗卫生监督科将在大队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继续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加大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切实保障了我市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420XX合江县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根据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坚决打击无证行 医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泸市卫办发【20XX】19号)的要求,为巩固我县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我县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和完成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以整治农村集贸市场、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的无证行医为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宣传,以及打击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XX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治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农村服务市场
1、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行动方案
我大队认真总结前几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教训,围绕打击非法行医制定的四大工作目标和九项重点任务,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具体行动方案,并将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到具体个人,做到以《计划》制定方案,以方案指导行动。
2、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为配合全市开展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突击行动,打击城郊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的无证行医活动。从4月以来,我大队对全县辖区的医疗市场暗访达2次以上,重点对黑诊所、假医生、游医及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及对查处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重新摸底调查,对同一问题处理后又重犯的医疗机构、存在非法行医死灰复燃的乡镇或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实施了突击整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效果显著,进一步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全面推进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纵向发展。
3、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重视群众对非法行医的投诉举报,积极受理,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从4月以来,我大队共接到群众举报4起,处理4起。做到了把集中整顿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医疗市场秩序。
4、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成果显著
按照省市开展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统一突击行动的要求,我大队组织卫生监督员10名,组成2个突击行动检查小组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打非行动,20XX年4月7日由合江县卫生局牵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公安、药监、合江电视台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突击执法检查中,查处并取缔非法行医两起,并由合江电视台予以曝光。卫生监督员在现场调查取证后依法取缔无证行医2户,其中,牙科1户,其它1户。未发现非法接生、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诊疗活动。
从20XX年起共立案查处15起,当场处罚6起,共罚款2.840万元,没收器械件数10件,无移送案件,无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和追究刑事责任人的情况。打非行动有效地震慑卫生违法者,维护了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开展了对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的监督监测。
我大队认真开展对医疗广告的监测,规范医疗广告内容,以在社区、农村场镇开展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利用“祖传秘方”等方式招摇撞骗以及假借义诊名义推销医疗器械、药品的行为为查处重点。此次行动查处了合江菜坝长城诊所使用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处方、医疗广告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我队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查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保持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测监督的高压态势,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三)打击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为巩固去年我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成果,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大队开展了以非法接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为查处重点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建立并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
20XX年,我大队共检查已取得麻精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24户,监督次数48次,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的进购、验收、保存、使用、销毁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具精麻药品的医生是否取得一类精麻药品处方权等情况,未发现有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群众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总以为游医收费低,实惠而盲目性就医,加之利益驱使,给非法行医以可乘之机。
(二)有些医疗单位办院宗旨不端正,对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自查自纠不力,受利益驱使,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执业和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取证工作难度大,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形势依然存在。
(四)游医巫医由于其流性大,无固定的诊疗工作场,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的打击。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点,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认真总结10年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围绕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持久深入地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对全县辖区的医疗机构、黑诊所、假医生、游医及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及对查处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从新摸底调查,对仍存在的非法行医的乡镇重点突击整治,以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全面推进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纵向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想结合。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合江通讯、合江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正面宣传卫生知识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一种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社会支持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声势,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促进其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守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四)做好案件的查办工作,强化打击非法行医责任追究制。继续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案件的查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同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探索打击非法行医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无证行医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协会、农村卫生协会等社团的作用,打建并举,疏堵结合,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20XX年12月8日
5禅城区卫生监督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共同努力下,我所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思路
(一)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我所修订了《禅城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出国(境)制度》,制定了《禅城区卫生监督所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禅城区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和使用制度》等,促使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举措,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稽查考核。一是紧紧围绕20XX年禅城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了《人员岗位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到人,做到目标、任务、职责、措施、考核五落实。二是开展内部稽查,重点对业务科室相关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内部稽查。上半年,抽取了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卷10份,对照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相关规定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汇总反馈业务科室。同时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禅城区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禅城区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佛山市禅城区卫生监督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改善执法文书规范。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一是认真开展单位内部执法业务学习讨论,根据卫生监督工作实际需要,采用多种方式,如座谈、QQ群讨论、现场案例分析等开展相应执法业务内部学习讨论;二是采取派出去的方式,上半年共计参加省市区各级各类卫生监督业务培训班13期40人次;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精神解读”专题讲座,邀请禅城区法律专家王学堂进行授课,增强全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重视卫生监督宣传工作。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卫生监督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利用网站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卫生监督窗口公开公示卫生监督信息、许可信息。
二、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一)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加强效能建设
截至6月底,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733件,发放卫生许可证件714件,各项许可事项的按时办结率达100%,行政监察系统上从未出现过红牌或黄牌警示。我所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了网上可申报提前实现了《佛山市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市禅城分厅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中要求的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总体网上办结率达到30%以上这一指标要求。我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了政府部门和办事群众的普遍认可,也得到了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上半年季度考核,我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都获得“先进窗口”、“群众满意窗口”称号。
(二)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积极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佛山市卫生计生监督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要求,我所严格把关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卫生条件较好的单位申报量化分级A级单位要求卫生条件稍差的单位进行整改,提高我区整体卫生管理水平。目前,我区需量化分级评审单位总数1046间,其中未定级单位30间,A级单位61间,B级单位951间,C级单位4间;评审覆盖率达100%,A级比率达6.00%AB级比率达99.61%。
2、精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结合现行法规和行业卫生存在的安全隐患,编印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培训考试试题,从制度建立、档案管理、法规要求、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考核和指导,上半年共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对417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发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417本。
3、精心组织各行业专项卫生管理工作会议。3月24、25日,我所在佛山电大相继召开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全区共200多家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180家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4月16日,我所召开了沐浴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共80多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5月12日,我所召开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共有59间游泳场所单位的70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和QQ群等形式,随时向各商户传达卫生监督方面的最新动态和标准要求。
4、做好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对我区40间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指导游泳场所卫生负责人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督促其完善游泳池水的净化消毒操作流程,提高游泳池水水质自检能力,做好水温、PH值、余氯等指标监测结果的公示工作。同时,按照市局《20XX年佛山市卫生计生监督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工作方案》要求,我所协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批开展泳池水质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3个单位的抽检工作。
5、做好小区直饮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抽检工作。按照市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对禅城区安装有直饮水机的12个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采取完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个别存在卫生管理问题的小区,分别对小区物业以及直饮水机经营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6、做好“春运”和“春节”期间卫生保障工作。2月6日,我所联合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对佛山汽车站开展卫生保障专项检查工作;2月11日至13日,我所对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了为期3天的购物场所专项卫生监督行动,共出动监督员23人次,检查购物场所经营单位10家,现场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三)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
1、进一步落实佛山市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巩固学校卫生监督量化成果。根据《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度佛山市学校卫生等级A级单位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所联合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于6月17--19日对禅城区学校卫生等级A级单位进行复审。佛山一中、怡东小学等8所学校顺利通过审核。
2、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从6月19日开始,我所针对辖区内学校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监测结果,结合《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相关标准,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通过综合评价,加强学校卫生综合性卫生监督力度,提升学校卫生监管水平,助推我区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3、做好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抽查工作。5月12日--14日,我所对市机关幼儿园等3家幼儿园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幼儿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个别传染病登记落实工作不足的幼儿园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幼儿园加强传染病的跟踪反馈,完善园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做好“两考”场所卫生保障工作。“高考”和“中考”期间,我所安排执法监督人员加强考场及考点周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并落实卫生保障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造安定、平和的考试环境。
(四)医疗机构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1、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上半年,我所共派出监督员9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车次,共检查了38间次涉嫌非法行医的场所,对9个非法行医窝点进行了取缔,对其中7个非法行医窝点进行了罚款2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对一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牙科诊所立案处罚3000元,将1名已被处罚了2次仍旧继续非法行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对我区150家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废物时,能基本设置功能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放置医疗废物,但是均不能在法定时限内集中回收处理。其中在对佛山市城门头门诊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门诊部使用黑色生活垃圾袋存放已经使用的输液针头和注射器,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我所将对该门诊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扣分制度对该医疗机构进行扣分处理。
3、开展医院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对辖区内25间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测和监督检查,并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剂、无菌器械、无菌保存液、消毒紫外线灯的消毒效果进行抽检。接下来,我所将结合检验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对抽检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扣分、处罚、通报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4、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督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上半年,我区增加了多间医疗机构,我所及时跟进对拟开展放射诊疗项目单位的监督指导,并对2间医疗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并发出审查批复,对4间口腔诊所和新增放射设备的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护进行了严格审查和现场验收,并对其中2间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二是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20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院进行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医疗单位对放射卫生工作比较重视,管理到位,能依法依规开展放射防护工作。各放射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配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检测。各医院均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中发现个别医院在放射机房内存放杂物,已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按时进行放射许可校验工作。三是引入第三方放射检测机构开展放射防护监测。我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区医疗机构的放射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分别抽选了区内公办和民营医院14间的27台放射设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1间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未能符合要求,1间医疗机构内1台设备需进行维修,我所已发出意见书责令其整改,目前2间医疗机构已整改完成,已安排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复检,结果待出。
5、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对我区唯一一家既有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资质且有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活动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医院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设置有岗位职责及相关的运转程疗,在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前,均与用人单位签定委托书及制定职业健康检查方案,并清楚列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抽查该院多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档案,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准确,有受检人员检查结论,列出患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禁忌症人员及体检异常人员名单,并有提出处理意见,但跟踪情况未及时归入资料档案中。我所已要求该医院将疑似职业病的跟踪情况一并归入资料档案中。
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备检工作。我所制定了《禅城区卫生监督所20XX年“巩卫”工作方案》、《禅城区卫生监督所20XX“巩卫”年迎检工作方案》,安排监督员到石湾、祖庙等街道对各营业性公共场所进行“巩卫”工作现场检查,结合“巩卫”的各项指标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二)积极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督导检查。为了更好地加强各镇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得到有效的落实,根据市、区卫计局的统一部署,我所对辖区内各镇街20XX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出整体性回顾并对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镇街20XX年、20XX年上半年的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落实、本底资料建立、卫生监督巡查、信息报告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及时跟进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确保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加强登革热疫情的防控工作。针对去年登革热在禅城区的疫情发展情况,今年我所加强了对登革热疫情的防控工作。一方面派员到辖区内各幼儿园、学校等地方加强防治登革热宣传及排查滋生地,另一方面加强对医院内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管,要求医院加强患者的隔离治疗救治,严格病例隔离期限,加强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检测,做好患者的防蚊隔离措施,加强医护人员培训,落实院内灭蚊防蚊工作等,并要求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四)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演练。为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意识,提高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3月6日,我所专门举办了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专题讲座,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到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4月24日,我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前往佛山市消防特勤大队接受一场实战型的消防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了所内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所内消防教育工作。
6肃宁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环境监管的通知》(沧环办(20XX)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20XX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所于近期出动车辆29台次,监督人员128人次对辖区3家二级医院,9家乡镇卫生院,6家一级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家妇幼保健站开展了以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分类收集、登记记录、处理方式等情况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
经检查,各医疗机构都能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都设有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人员防护基本符合规范,但检查中也发现有少数医疗机构不能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的专用容器无明显标识,医疗废弃物销毁登记记录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运送等工作人员未进行培训和定期健康体检,对防护用品不能及时清洗和消毒。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我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净化了我县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打击了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确保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我县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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