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益拍卖上海通河二村村1号301室10月27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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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拍+同步拍
拍品号【4】普陀区长寿路360号3210室,建面60.31㎡;3415室,建面67.30㎡;3515室,建面67.30㎡;3623室,建面70.77㎡;办公楼,整体拍卖
评估价 10,350,600元
数量/单位:265.68平方米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评 估 价:10,350,600 元
保 证 金:1,000,000 元
佣金方式:执行司法标准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评估机构: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机构: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下载:
保 留 价:-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详细信息
区域:普陀区房屋用途:办公竣工日期:2012年总层数:37欠费承担:买受人承担地址:普陀区长寿路360号3210室、3415室、3515室、3623室房产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楼层:32、34、35、36税费承担: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房屋内占用状况:有人居住小区/楼盘名称:源达大厦交通状况:13路、36路、830路、966路等
标的座落位置
该标的位于普陀区长寿路360号“源达大厦”,其东至长寿路,南至京沙金融广场,西至泰极大厦,北至西康路。该大厦2012年竣工,钢混结构,为37层高层商务楼,外墙轻钢结构玻璃幕墙。该标的共有4套房屋:3201室,建筑面积为60.31平方米。3415室,建筑面积为67.30平方米。3515室,建筑面积为67.30平方米。3626室建筑面积为7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5.68平方米。周边有长寿公园、同济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普陀区人民医院、银行、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周边有13路、36路、830路、966路等线路,交通便捷。
拍卖公告& &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在“公拍网”、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行司法拍卖会。拍卖会采用“在线竞价+同步拍卖”的方式进行,即“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同步拍卖同时开通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及报名、网上交付保证金、网上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竞买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凭有效证照申请竞买,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POS机、本票等方式支付。  竞买人应遵守拍卖规定,全面了解情况,评估风险,谨慎参拍。  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 同步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中华路口)。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396号(线下接待)咨询电话: 021-389281拍卖会时间:日(星期一)-日(星期四)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在线竞价阶段:日13:30至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日(星期四)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1.【200】2.【100】3.【100】4.【100】5.【各50万】6.【50】7.【30】8.【20】9.【20】&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1、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2、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节假日除外)3、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日(周四)11:30。4、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日(周三)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5、保证金汇入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9账号:08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6、请拍卖标的相关的各方当事人于同步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登记截止日前支付拍卖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同时到同步拍卖现场参加竞拍;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司法拍卖须知司法拍卖须知&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
特别规定-27日拍卖会特别规定一、本次拍卖系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现状和显性瑕疵已予公示,拍卖人、委托人对标的显示和隐藏的内外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买受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勘察并负责。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本人已对该拍品完全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二、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符合国家最新房地产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具备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所约定的竞买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相关限购政策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竞买人须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保证金:标的1号200万元;标的2-4号各100万元;标的5-8号各50万元;标的9号30万元、标的10、11号各20万元,以支票支付须于截止登记日前到帐。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四、竞买人凭号牌在与保证金对应的拍品中竞买。五、本次拍卖的房地产,按现状拍卖,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不包括非建筑构、筑件的室内空调、办公家具、家电等一切可移动物品。拍卖标的上如存在欠物业(或园区)管理费、水电煤费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费用、维修基金、土地使用费、税费等),不包括在本次拍卖的成交款内,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依法处置承担。标的已知情况予以公示,不明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1、标的1-7号、9号房地产,竞买人须签署该标的专项竞买协议书后方能竞买。2、标的8号、10号房地产“虹口区曲阳路800号3208室、3209室办公楼”、“普陀区曹杨路540号510室办公楼”目前有人使用,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租赁、使用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标的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一切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标的11号房地产“虹口区曲阳路851弄8号3008室办公楼”目前有人使用,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租赁、使用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标的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一切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4、标的房地产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户口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入户及入住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妥善办理。六、标的房地产在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不包括在本次拍卖房地产的成交价款内。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有专项竞买协议的按协议内容),买受人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应缴税费。若司法约定标的房地产转让卖出方应交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的,买受人应按约定支付,具体纳税手续按相关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本公司无偿提供全过程协助服务。本次司法强制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涉及法院解除查封、银行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标的有专项竞买协议书,按竞买协议书内容进行。七、本次拍卖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方式,在线竞价开始时间为日13:30,10月27日13:30起进入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同步拍卖阶段,所有竞买人按拍品目录标的顺序依次根据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高于加价幅度的叫价有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击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八、本次拍卖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拍卖标的,买受人佣金的支付按最高院规定的比例执行。即佣金比例按成交价分段累计计算:200万元以下部分5%;200万—1000万元部分3%;1000万—5000万元部分2%;5000万元—1亿元部分1%;1亿元以上部分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晓路专项竞买协议书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所涉标的房地产。现将该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予以公示;将竞买人(买受人)应知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予以公示。一、拍卖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 &上海市杨浦区国晓路500弄6号602室,有户口。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居住使用,标的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其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认定,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承诺。所拍卖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二、竞买人(买受人)须知的注意事项: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功能价值,由竞买人判断评估。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认真咨询、尽责了解和查看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权源文件),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2、该房屋的水、电、煤、物业管理、通讯等或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户口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3、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案情需要撤拍的,拍卖人、竞买人均应服从。拍卖人退还竞买人拍卖保证金,互不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4、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津责任。5、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居住使用,已知情况已予公示,拍卖标的上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有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有的,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处理。6、竞买人须在登记截止日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本协议书并交付保证金200万元,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竞买登记截止日前到账。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交者自然转性为买受人,同时依法享有买受人权益和承担买受人责任。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剩余价款和佣金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作违约赔偿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8、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受方应支付的各种税费。9、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10、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1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同时还涉及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本协议公示内容,对协议内容各事项没有异议并无条件全部接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防路专项竞买协议书& &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2011)委拍第804号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执刑字第2号所涉标的房地产。现将该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予以公示;将竞买人(买受人)应知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予以公示。一、拍卖标的:静安区海防路387弄4号302室,建面105.78㎡。房屋类型:新工房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01年。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转让,土地用途为住宅。所拍卖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如存在委托拍卖范围以外的财产,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于买受后与相关权利人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的规定另行处理。二、竞买人(买受人)须知的注意事项:1、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于公示,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依法妥善处理。2、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津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提交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本协议书并交付保证金100万元,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交者自然转性为买受人,同时依法享有买受人权益和承担买受人责任。3、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案情需要撤拍的,拍卖人、竞买人均应服从。拍卖人退还竞买人拍卖保证金,互不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4、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中不包括拍卖标的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买受人须自行了解并依法妥善处理。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剩余价款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作违约赔偿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6、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比例按成交价分段累计计算即:200万元以下部分5%;200万—1000万元部分3%;1000万—5000万元部分2%;5000万-1亿部分1%;1亿元以上部分0.5%。7、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受让方应支付的各种税费。8、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三、风险提示:1、经向所属派出所查询,标的房地产内有户口2个。在此特别提醒竞买人,委托方对此不作保证,买受人不能以原户口未迁出向委托方主张任何权利。2、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涉及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3、标的房地产内目前有人居住使用,清场事宜需根据法院案件执行程序的进程办理,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在此特提请竞买人充分注意风险。&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本协议公示内容,对协议内容各事项没有异议并无条件全部接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浦明路专项竞买协议书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所涉标的房地产。现将该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予以公示;将竞买人(买受人)应知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予以公示。一、拍卖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233弄1号1904室及地下车库C086号车位。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居住使用,标的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其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认定,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承诺。所拍卖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二、竞买人(买受人)须知的注意事项: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功能价值,由竞买人判断评估。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认真咨询、尽责了解和查看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权源文件),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2、该房屋的水、电、煤、物业管理、通讯等或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户口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3、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案情需要撤拍的,拍卖人、竞买人均应服从。拍卖人退还竞买人拍卖保证金,互不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4、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津责任。5、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居住使用,已知情况已予公示,拍卖标的上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有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有的,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处理。6、竞买人须在登记截止日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本协议书并交付保证金100万元,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竞买登记截止日前到账。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交者自然转性为买受人,同时依法享有买受人权益和承担买受人责任。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剩余价款和佣金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作违约赔偿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8、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受方应支付的各种税费。9、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10、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1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同时还涉及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本协议公示内容,对协议内容各事项没有异议并无条件全部接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长寿路专项竞买协议书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所涉标的房地产。现将该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予以公示;将竞买人(买受人)应知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予以公示。一、拍卖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360号、室。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居住使用,标的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其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认定,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承诺。所拍卖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二、竞买人(买受人)须知的注意事项: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功能价值,由竞买人判断评估。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认真咨询、尽责了解和查看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权源文件),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2、该房屋的水、电、煤、物业管理、通讯等或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3、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案情需要撤拍的,拍卖人、竞买人均应服从。拍卖人退还竞买人拍卖保证金,互不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4、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津责任。5、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使用,已知情况已予公示,拍卖标的上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有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有的,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处理。6、竞买人须在登记截止日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本协议书并交付保证金100万元,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竞买登记截止日前到账。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交者自然转性为买受人,同时依法享有买受人权益和承担买受人责任。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剩余价款和佣金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作违约赔偿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8、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受方应支付的各种税费。9、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10、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1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同时还涉及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本协议公示内容,对协议内容各事项没有异议并无条件全部接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沙江路专项竞买协议书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所涉标的房地产。现将该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予以公示;将竞买人(买受人)应知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予以公示。一、拍卖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05、室。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租赁使用,标的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其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认定,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承诺。所拍卖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二、竞买人(买受人)须知的注意事项: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功能价值,由竞买人判断评估。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认真咨询、尽责了解和查看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权源文件),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2、该房屋的水、电、煤、物业管理、通讯等或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3、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案情需要撤拍的,拍卖人、竞买人均应服从。拍卖人退还竞买人拍卖保证金,互不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4、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津责任。5、标的房地产目前有人租赁使用,已知情况已予公示,拍卖标的上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有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有的,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处理。6、标的房地产室房屋已被打通,拍卖成交后,相邻部位恢复原状以房地产登记为准,由买受人自行与相邻人协商解决并依法处置,由此产生的具体费用及相关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7、竞买人须在登记截止日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本协议书并交付保证金每套50万元,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竞买登记截止日前到账。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交者自然转性为买受人,同时依法享有买受人权益和承担买受人责任。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剩余价款和佣金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作违约赔偿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9、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受方应支付的各种税费。10、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11、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12、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同时还涉及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本协议公示内容,对协议内容各事项没有异议并无条件全部接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河二村专项竞买协议书& &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所涉标的房地产。现将该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予以公示;将竞买人(买受人)应知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予以公示。一、拍卖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上海市宝山区通河二村1号301室,有户口。标的房地产目前空置,标的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其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认定,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承诺。所拍卖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二、竞买人(买受人)须知的注意事项: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功能价值,由竞买人判断评估。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认真咨询、尽责了解和查看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权源文件),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瑕疵一并转移给标的买受人,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解决。2、该房屋的水、电、煤、物业管理、通讯等或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入户及入住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妥善办理。3、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案情需要撤拍的,拍卖人、竞买人均应服从。拍卖人退还竞买人拍卖保证金,互不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4、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行审核标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津责任。5、竞买人须在登记截止日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本协议书并交付保证金30万元,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竞买登记截止日前到账。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交者自然转性为买受人,同时依法享有买受人权益和承担买受人责任。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剩余价款和佣金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作违约赔偿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7、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须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开具的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至国家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受让方应支付的各种税费。8、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利收回拍卖标的并视情处理。9、由于非买受人原因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的,经法院确认后,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和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10、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因司法强制拍卖同时还涉及法院解除查封、撤销抵押等问题,办理过户的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本协议公示内容,对协议内容各事项没有异议并无条件全部接受。
拍卖模式说明&& 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的拍卖活动即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即:“在线竞价+同步拍卖”,或“在线拍+同步拍”。&& 拍卖会的“在线竞价”阶段开始至“同步拍卖”阶段开始,相隔72小时,期间,竞买人可以竞买每一个拍卖标的。竞买人在“在线竞价”阶段的出价转入“同步拍卖”阶段,按价高者得原则,凡出价最高者成为买受人。&& 在“同步拍卖”阶段,拍卖标的按序拍卖(以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为准),若没有竞买人出价则流标,此标的拍卖结束。若竞买人竞价等于大于保留价则成交,此标的拍卖结束。“同步拍卖”阶段的拍卖标的流标或成交,拍卖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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