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划属于规范性文件吗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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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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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浦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ST1:CHSDATE day="16"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 w:st="on" year="年1月16日
浦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
&  全民健康是地方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广大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省、市正确领导下,我县组织实施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分别制定出台的《全民健身计划(年)》,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组织实施,对接今后五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更加准确把握新时期全民健身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使其成为健康浦城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地域名片,现根据《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落脚点和着力点,以加快公共体育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以创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为抓手,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扩大健身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健康浦城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体育运动带来的健康和快乐,为建设美丽新浦城提供有力支撑。
&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民健身氛围更为浓厚,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全民健身核心功能更为凸显,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健身产业链和生态圈基本建成,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健康中国及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使全民健身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对外交流合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全民健康素质普遍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达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在校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全民健身设施逐步完善。基本建成县、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新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场所,按照标准配置公共体育设施。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和游泳馆、跆拳道馆、篮球馆等一批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率达100%。
——全民健身组织逐步健全。县(市、区)建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乡镇(街道)建有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建制村、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全覆盖,每万人拥有全民健身站点8个以上,每个站点配备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600人以上。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以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打造1个省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2个以上市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形成“天天有锻炼、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
——健身服务产业不断发展。发展和规范体育产业,积极推进体育网络平台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流向体育产业。打造2个以上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特色乡村,规划4条以上红色体育健身路线,力争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体育消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民体育消费达到3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弘扬健康新理念,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鼓励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开辟健身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健身促进保健和健康的新理念,形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发“人人运动、天天运动”的健身热情,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习惯,营造以参与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实现全民健身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结合。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传统特色体育文化的作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报道组,县广电局、教育局、文体新局
  &(二)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
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增量资源,丰富有效供给。重点完善县、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加强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标准规划建设县级公共体育设施。积极推进新建公园依据标准规划体育用地面积和配置健身设施,现有公园扩大体育用地面积,配套增设健身设施。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自行车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等全民健身设施,形成与绿道网、慢行系统等相互串联的健身网络。鼓励新建或将现有公园绿地发展成为体育公园。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城市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荒地等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复合利用。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全民健身设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和全覆盖。加强与工业园区级别、规模相匹配的职工健身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公共体育设施。盘活存量公共体育设施资源,提升使用效益。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并逐步加大扶持力度。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管理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共享的基础上,依法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外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运营。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文体新局
专栏1:全民健身设施增量提质工程
1.县级建成一个体育公园、包括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综合训练馆,全民健身中心,以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为建设重点。
2.乡镇(街道)建成:一个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或体育健身广场、一条10件以上器材的全民健身路径,一条健身绿道以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或健身广场为建设重点。 
3.建制村(社区)建成:一个室内健身活动室、一个健身广场、一条8件以上器材的全民健身路径,以室内健身活动室和健身广场为建设重点。
4.较大自然村(小区)建成:一条5件以上器材的全民健身路径、一片健身广场或一个晨晚练健身点等场地,以健身广场或晨晚练健身点为建设重点。
(三)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提升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高效化为目标,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的自生能力、自转能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能力和质量。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广泛吸纳体育名人、体育教师以及热爱体育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参与,构建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健身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县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着力加强县体育总会建设,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提升体育总会作为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整合体育社会组织资源,壮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团队、基层体育协会等组织,鼓励有市场潜力的体育社会组织、健身项目组建发展联盟。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注重培育网络、社区、草根等非正式体育社会组织的成长、转化,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社会组织,着力培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
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体育社会组织,由县财政给予办公场所租金一定比例补助。鼓励社会民间打造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区,对初创的体育社会组织采取集中孵化扶持。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估,并逐步推进第三方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优先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社会组织,加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健身团队、基层体育协会等组织的发展,着力培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新局、民政局、财政局
专栏2: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程
1.县级建成体育总会、人群协会、行业协会、单项体育协会10个以上,乡镇(街道)建成人群协会、单项体育协会2个以上,所有建制村(社区)建成全民健身站点。
2.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估,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估标准。获得三星级及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各项公共体育服务和购买服务,实施共建民营、委托管理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使用、运作和维护。
  &(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完善多元活动体系&
发挥县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结合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和重要体育文化活动,推动惠民化、小型化、多样化全民健身活动开展。鼓励各行业依托资源优势,打造具有行业特点、参与面广、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发挥浦城生态优势,打造浦城全民健身“绿色呼吸、生态浦城”特色项目。重点扶持1个全国性竞赛或分站赛,力争打造1项省级全民健身自主品牌赛事和5个以上县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积极办好县全民健身运动会,通过深化上下联动组织模式、增设比赛项目、丰富组织形式等,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效应,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向常态化发展。大力发展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舞龙舞狮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休闲生态和红色体育精品路线运动项目。重点发展乡村骑行、野营露宿等生态运动项目。加快发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小型多样的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爱好者群体,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专栏3: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工程
1.重点扶持1个全国性竞赛或分站赛,力争打造1项省级全民健身自主品牌赛事。
2.办好县全民健身运动会,通过深化上下联动组织模式、增设比赛项目、丰富组织形式等,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效应,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向常态化发展。
3.扶持趣味运动会、自行车爬坡赛、环城健康跑、浦城广场舞等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打造5个以上县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
4.保护和传承具有浦城特色的舞龙、舞狮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5.各机关单位都建立全民健身活动点,组织机关干部带头开展全民健身。
  (五)注重全民健身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
  1.推进全民健身均衡发展,统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全民健身向基层延伸,强化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为重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坚持普惠性、保基础、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革命老区、贫困少数民族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基本公共体育设施扶贫工程。
2.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生体育工作列入政绩考核指标和评价指标。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健全校园体育竞赛体制,发展“一校一品”体育项目格局优势,推进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等项目发展。全力推进校园足球发展,积极组建足球特色体育传统学校,推动校园足球运动发展。
3.拓展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领域、新空间和新路子。以争创健身康乐家园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批健身品牌活动,推进常态化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开展,逐年提高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的人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站、点)的体育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健全完善残疾人体育服务体系,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加大残疾人专用健身器材设施投入,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与康复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
  5.保护和挖掘民俗体育项目,鼓励学校设置民俗体育项目。支持民俗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开展举办以地方民俗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积极推动地方特色的体育传统项目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6.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和家庭的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和家庭的体育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农民、职工、幼儿体育,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老干局、残联、民宗局、农业局、团县委、总工会、文体新局
(六)加快全民健身多元融合,拉动体育消费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加快全民健身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重点培育。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的互促发展。发挥全民健身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动力源作用,提升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提高全民体育消费能力。鼓励和扶持体育与文化、体育与旅游、体育与养生、体育与医疗、体育与养老、体育与科技等多元融合发展,依托区域人文资源、生态资源等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层级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全民健身重大项目,打造一批全民健身特色乡(村)和体育旅游、健身休闲、体育文化等特色点。制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加快体育产品生产服务、传播和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消费新空间。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拓宽供给渠道,提高供给效率,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智能健身硬件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提供在线服务,不断扩大体育消费市场,提升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
积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加快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建设,提高全民健身管理、指导、服务的效率。建立全民健身信息公开制度和监测结果社会共享机制,定期公布相关结果。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及体育健身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卫计局、人社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文体新局
专栏4:全民健身多元融合发展工程
1.体育+旅游: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扶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创新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重点打造以品牌旅游资源为依托的山水特色户外生态运动功能区,发展生态体验、康养休闲、文化体验等与山地运动相结合的户外生态旅游产品,开发山地越野、户外露营、漂流等山地运动旅游项目。重点筹办和扶持双同自行车爬坡赛、东路漂流探险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旅游赛事。
2.体育+健身休闲:结合新型城镇化及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对接枫溪生态风光游、十里莲塘旅游健身、乌龙山大观园休闲旅游开发项目,东路东溪水帘洞生态文化旅游项目、万安吴山生态公园、万安大游郊野生态公园一日游等生态游项目,将旅游开发与登山、骑游、越野跑步等休闲体育项目充分结合。
3.体育+文化:结合浦城三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公园申报建设、朱子文化遗存遗迹、红色文化遗址、浦城姓氏宗祠文化、浦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小密包酒文化等,将浦城深厚文化内涵融入体育健身活动中。
  &(七)拓展全民健身交流合作,引领开放发展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创新交流合作机制,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积极参与闽浙赣三省交界七县(市、区)等跨地区交流合作,拓展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建设体育品牌赛事产业链,培育跨省、跨市、跨县体育赛事和产品。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文体新局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
  要把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作为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主动将全民健身融入“健康2030”战略,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要把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要把全民健身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县规划建设旅游、国土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县发展改革和科技、财政、教育、卫计、规划建设和旅游、环保、农林等部门要加大对全民健身支持力度,县文体新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确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责任。
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全民健身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制订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细化各项任务的分解及进度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申报全民健身示范乡镇(点)。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全民健身投入机制,拓展资金渠道
坚持全民健身财政投入为主,社会众筹为辅的原则,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要将全民健身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努力扩大财政对全民健身的保障覆盖范围,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保证每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规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设施,支持群众体育消费。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利用好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和引导政府加大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进一步拓展全民健身经费来源,鼓励社会众筹,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投入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多渠道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资助捐赠,落实现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文体新局
&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与激励机制
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出台《浦城县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办法》,有效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典范作用。尝试发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试行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奖励热爱体育锻炼、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的人群,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更多民众参与健身、乐于健身。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提高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文明办、卫计局、统计局、文体新局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将全民健身与现有的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计、规划建设和旅游、发展改革和科技、养老、助残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整合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要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创建的内容,将国民体质监测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对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浦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完成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和重大项目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并在2020年进行全面评估同时报告县政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文明办、安监局、统计局、文体新局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强化人力保障
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休闲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裁判员、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新媒体负责人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和培育基地。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登记、上岗制度,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培训、服装等费用。
鼓励驻村蹲点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管理工作,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基地,有计划培育各体育运动项目的裁判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动技能再培训,提高专项运动技能指导能力。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服务岗位“二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以体育场馆、健身活动中心、文体站、健身站点等为依托,走进校园、社区、乡镇、厂矿、机关,推动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教育局、人社局、文体新局
四、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示范区(点)建设工程
依据国家、省全民健身示范区标准,结合创建省、市级全民健身示范区,制定浦城县全民健身示范区(点)建设标准和评审验收办法,推进全民健身示范区(点)建设,对获评省级、市级全民健身示范区(点)给予一定的奖励。大力培育全民健身示范区(点),通过在硬件上提供帮助,在软件上提供培训、指导、比赛、观赛、体质检测等全方位服务,力争建设成4个以上功能性全、示范性强、影响力广的“全民健身示范区(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建全民健身特色乡镇(街道)、特色村(社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文体新局
(二)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工程。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性
推广“运动是良医”,不断提高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研究制定并推广健身活动指南,推广“运动处方”,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各种科学健身培训讲座和科学健身指导咨询,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常识、素养和能力。
完善动态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引导和支持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体育健身中心等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整合医院等医疗卫生资源,推行“卫生+体质测试”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县文体新局、卫计局
& (三)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工程
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福建省互联网+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打造浦城体育健身云平台,以提供场馆预定、场馆地图、健身指导、体质监测、信息咨询、赛事观赏、选购体育用品、网上互动等多种信息服务。
建立全民健身管理与服务资源库。实现对浦城县体育场馆数据、市民体质数据、体育社会组织数据以及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群的健身习惯、消费习惯、社交信息等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和存储,建成浦城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为市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
责任单位:县数字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体新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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