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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已经日省教育厅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决策部署,聚焦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稳步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1.制定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围绕“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陕西省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各普通高校编制并实施发展规划。做好教育统计及分析工作。  2.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强化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检测,推动完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补助政策,协调建立中职学校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实施13年免费教育。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巩固民办高校收费改革成果,配合推进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改革。围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均衡义务教育发展、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建立现代职教体系、推动“四个一流”建设等重点工作,支持实施重大项目,解决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实施本级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评价,实施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  3.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入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和全员提升”强师战略,创新教师和校园长管理机制。深入推进“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工作。继续开展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评选活动,启动名校园长培养提升工程,加快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和校园长队伍的培养、管理、考核与使用工作。完成教师和校园长8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加大省、市、县“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力度。  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构建教师专业成长和全员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入实施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和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补充师资2000名。推动地方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覆盖,实施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加强农村中小学体音美教师配备工作。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按照强化国家教育督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各项制度,努力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创建教育强县(区)2个。指导15个县(区)申请国家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工作,对15个县(区)的“双高双普”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对25个县区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考核。探索教育现代化县(区)督导评估工作。  对10所左右的省属高校落实“一章八制”情况和安康、延安、渭南校外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开展第三轮“316工程”。对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督查,开展责任区督学培训,对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城市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城市开发区教育发展、中职教育资源整合进行专项督导,对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任务完成情况和特教提升计划落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5.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依托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西洽会教育合作交流会,打造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战略平台、对话平台和项目平台,充分利用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等资源,自觉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加强合作。加强各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和引导,鼓励、支持高校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稳步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提高学历生比例,做好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或孔子课堂。推进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  6.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应用水平。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验收评估。加快基础教育“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全省中小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达到95%,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50%。推进“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加快我省中小学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工作,加快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模式。逐步完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推动高校管理数据融合与共享,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行政决策。开展智慧校园示范建设,打造20所左右智慧校园示范校,带动全省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创新发展  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继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做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发布、宣传和解读工作。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加大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向省内贫困地区投放招生计划,增幅不少于3%,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修订、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工作。  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力争缓解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指导高校做好“十三五”人才规划,科学使用2015年省编办给省属高校调剂的5000名专任教师编制。配合省委人才办做好省属高校顶尖人才引培工作,支持高校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简政放权要求,落实好“权力清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稳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完成厅属事业单位资源整合任务。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全面启动省属高校校(院)长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完成厅属事业单位改革任务,配好机关处室领导干部,配强厅直属单位、厅属中职学校领导班子。  9.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启动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做好课题研究结题和成果应用。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中小学章程和高校“一章八制”建设步伐,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0.深化体育美育教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持续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落实。开展高校青年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举办陕西省第11届中学生运动会。遴选2016年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织开展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级联赛。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测评、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和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大赛,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活动,举办“春芽杯”比赛,开展校园艺术大赛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做好学校军事课和军事训练工作,推动全省学生军训工作规范化发展。  11.深化高校科技创新改革。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西安交通大学加快建设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支持在陕院士与高校共建实验室或研究室,支持高校积极申建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继续推进“2011计划”和“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努力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加大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力度。做好国家、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扶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整合科研资源,继续培育和支持高校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高校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利用“西洽会”“农高会”“科技博览会”等平台推介高校成果,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指导高校积极开展科技评价改革,继续加强高等学校学术道德管理。  12.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大力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组织实施第一期“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陕西省汉语方言调查项目”。根据国家语委安排,承办第三届“两岸大学生汉字书法艺术交流夏令营”活动。深入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工作。  三优化各类教育结构,推动教育协调发展  13.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好省上重点支持的45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定期通报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启动三期行动计划调研起草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县(区)完成公办园占比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发展目标要求。鼓励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继续做好全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扎实推进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工作。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复验工作,深入推进示范园与薄弱园结对帮扶工作。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14.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实施好“全面改薄”工作,统筹推进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县城以上城区新建改扩建100所中小学、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鼓励推行组建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九年一贯制等管理模式,将各市(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提高至10%。实施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民办初中办学行为,指导西安等市落实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提高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应用水平。加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注重实践育人,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重大招标课题研究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15.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开展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深化课程改革,出台深化课程改革的意见。实施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重点课题研究,开展中小学信息化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训、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教师研训、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式发展与质量提升研训。实施年度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  16.大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教育部门管理的中职学校优化整合为160所左右,督促和指导各市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本科比例,加强五年制高职和3+2五年制联办高职教育工作,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加强中职教育专业建设、基础设施和实训条件建设。加强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国培和省培工作。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好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申报和评审工作。加强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积极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  17.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着力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逐步克服“办学思路功利化、学科专业同质化、管理方式行政化”倾向。深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年)》,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名师引领计划”。强化质量保障,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合格评估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回访,开展专业评估认证试点。制定《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实现高校众创空间全覆盖,创建“陕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清理整顿校外教学站点。  深化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指导高校做好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准备工作。加强学位管理,做好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指导高校开展硕士、博士学位点动态调整。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西安医学院更名工作,支持陕西中医药大学创建全国一流中医高校,支持铜川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办学。  18.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认真落实《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继续推动特殊教育市级指导中心和县(区)资源中心建设,认真做好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做好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的复验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制定我省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9.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深入研究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开展公办与民办高校结对帮扶工作。发挥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以年检和招生简章审查为重点,从严规范省属民教机构办学行为。  四回应社会热点诉求,实现教育公平发展  20.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贯穿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要求?大实践”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落实《中小学守则》,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和家庭教育。组织好2016年“开学第一课”。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文化建设“新体系•大构建”活动,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文化示范中小学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促进校内外教育衔接,推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扩大研学旅行活动试点,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21.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切实协调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培训、创新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认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水平。积极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切实加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帮扶,积极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已有基层项目,拓展面向基层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做好毕业生征兵入伍。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80%。做好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工作,制定出台相关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免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挥好就业预警作用。  22.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预警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提高全省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和营养改善计划的科学规范化实施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23.完善学生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着力加强教育脱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开展从学前到小学、中学、大学的“一条龙”资助帮扶。加强县级学生资助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救助机制,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杜绝套取国家资助资金行为。创新诚信教育方式,提高资助育人效果。  2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做好招生录取、财务等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全面公开高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发挥陕西省教育厅“一网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舆情回应和政民互动优势,持续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25.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入学机会公平。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招生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严肃惩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增强工作主动性,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共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教育规范发展  26.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管理积分制为载体,扎实推进厅机关基层党组织、直属单位和厅属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引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7.强化日常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制度建设,修订《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发挥监督职能,推动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全覆盖,不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全面开展厅直属单位、中专学校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有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抽查审计部分省属高校,促进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对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强化问题整改,对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高校内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突出协调沟通,加强与政府审计机构配合沟通,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作用,提高审计效率,形成推动教育内部审计的整体合力。  28.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例,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规范会议审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各类评优表彰活动。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大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力度。把作风建设融入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和日常工作之中,促进教育系统作风行风持续好转。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厉行节约、节能环保活动。加强高校学风综合治理,强化学术腐败综合治理。做好“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29.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廉洁从政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腐败问题。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结合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及整改要求,聚焦问题,细化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30.加强教育法治建设。积极推动地方性教育立法,做好法律法规和规章意见建议征集,加强政策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1.维护校园安全和系统稳定。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加强校车管理,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学校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民教机构非法集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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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大家的使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注册,欢迎大家点击查询!    陕西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规范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行为,维护学生和出版、发行单位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列入陕西省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陕西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的价格行为。  第四条  陕西省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及教材音像产品零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制定或调整。  第五条  教材零售价格根据印张单价和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单价和插页数量,以及出版发行环节的增值税确定,报经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计算公式为:  教材零售价格=〔印张单价×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价格×插页数量〕×(1+增值税率)。  循环教材零售价格按同等印张价格上浮20%执行。  第六条  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由出版、发行环节的行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两部分构成。  (一)出版(租型)环节的成本费用由出版(租型)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教材租型费由版权单位和租型单位协商确定。  (二)发行环节的成本费用由发行单位的经营成本费用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第七条  出版单位要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基础上,合理选用教材正文用纸。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行距,不得采取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  第八条  在教材生产经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适时调整印张单价、封面价格和插页单价。  第九条  提出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意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的具体类型或品种;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三)现行教材价格和拟调整的教材价格相比的调价幅度;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教材价格的成本费用情况;  (五)省价格主管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制定或调整印张单价、封面价格和插页单价应当进行价格、成本费用调查(监审),听取学生家长、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成本费用调查(监审)时,出版、印刷、发行及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出版单位应在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版权页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等内容。  第十二条  与教材配套的音像资料按照成本单独核定零售价格,供学生自愿选择。音像资料价格不得与配套的教材价格合并,不得与教材捆绑销售。  第十三条  出版单位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教材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零售价格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材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进行处罚。  (一)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  (二)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教材价格的;  (四)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材征订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教材征订行为。  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材出版、发行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规出版和教材出版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 1月 1日起执行。相关文章: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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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怎样登陆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带来收集整理的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官方入口】,希望看完对你有帮助!  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省教育厅举办了全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各地高度重视,广大教师踊跃参与,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优秀作品,有效带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创新,取得了广泛影响。为营造良好的学校信息化应用氛围,切实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中小学微课大赛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由省电化教育馆和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承办,陕西恒谦教育(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协办。为做好本次大赛的指导和组织工作,省教育厅成立组委会,由基教一处、基教二处、基教三处、教师工作处、信息与学校保障处、省电化教育馆、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等处室和单位参加。各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动员组织本地区教师参加本次大赛,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本次微课大赛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教科研人员、教育信息化研发人员开展,分中小学和幼儿园两大类,设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相关科研单位及研发机构均可参赛,中小学校申报微课参赛,幼儿园申报数字故事参赛,其他单位不限。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一)微课参赛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一般用于讲授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方法演示、知识应用讲解,时间长度一般在5-10分钟。除了视频,微课还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短小精悍、生动灵活,不能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分学科和学段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微视频,并配套提供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1.教学视频。视频资源的制作和编辑方式要符合教学实际的需求,可通过拍摄、录屏、多媒体软件制作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全面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学特点。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格式仅限mp4,分辨率不低于720P,每节微课容量不超过300M。  2.辅助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和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教学素材等。以上均应是教学视频中采用的辅助教学材料,具有完整的教学设计思路。  微课评审标准见附件1。  (二)数字故事参赛要求。  数字故事是编写故事,把传统讲故事的艺术与信息技术工具结合在一起,整合文本、图片、视频、音乐、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创造可视化故事或情境的数字化作品,适用于为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创设游戏、学习和教育情境。  教师可根据已有故事脚本,或从社会生活和教学实际出发原创故事脚本,灵活选用ppt、flash动画和视频制作技术,制作成5-10分钟的数字故事。要求文字脚本完整、故事主题鲜明、表现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能有效创设情境,激发高质量的学习体验和情感体验。为保持作品原貌(如字体和版式等),数字故事也建议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容量不超过300M。  数字故事评审标准见附件2。  四、参赛程序和时间  本次大赛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参赛,分县区初赛、市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赛和复赛由各地组织评选,决赛阶段可通过网络上传参赛作品。“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是决赛阶段的作品上传平台,也是本次大赛的官方信息发布和资源推送平台。本次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县区初赛阶段:日至10月20日。开展各级培训,动员教师广泛参赛。以县(区)为单位开展评选,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二)市级复赛阶段:日至日。在县区初赛的基础上,以市为单位开展评选,按照限额推荐各市的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三)省级决赛阶段:日至12月10日。各市上报优秀作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出省级获奖作品。  (四)表彰推广阶段:决赛结束后,省教育厅对省级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评选优秀组织奖。省级获奖作品将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市(或单位)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数量见附件3,不得突破。  (二)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市、县两级教研单位参赛,经市、县逐级开展评选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厅属单位、省级研发单位参赛,由该单位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需上传至“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时间为日―11月20日,在此期间省级平台开放作品上传功能,其它时段关闭上传。请各市有序组织教师按期完成上传,保证作品有效进入省级决赛。  县区初赛和市级复赛的作品由各级自行组织评选,不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  (四)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要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4),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市级复赛结束后,各市(单位)要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5)报送省教育厅。《作品申报表》和《作品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日。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五)为确保各市推荐作品全部进入决赛,便于省上组织评审,请各市在网络上传的同时,统一用U盘报送本市推荐作品原件。要求微课和数字故事作品分别建立文件夹存放,每件作品单独命名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编号+学科+作品名称+教师姓名”,编号、学科、作品名称、教师姓名等信息须与《作品汇总表》一致。  六、省级评审和表彰  (一)省级决赛阶段按照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等组别,分别聘请教育信息化专家担任组长,并从省级专家库中按学段和学科随机抽取评委。经专家评审和小组合议评出优秀作品,通过评审专家全体会议确定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给予通报表彰。  (二)对评审出的获奖作品,将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三)我省教师参加微课大赛并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将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审时等同于一项省级成果奖。  (四)优秀组织奖评选主要根据各级教育部门的组织效果、响应速度、工作态度、参赛人数、向省级推荐作品的整体质量、获奖作品数量和等次等因素,综合评定。  七、有关事项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微课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全面动员组织,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好初赛和复赛,提高省级决赛的水平和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大赛的过程中,都要进行分级评比和表彰,确保更多老师能获得不同层面的激励和认可,形成“人人参与教学创新、校校具备创新氛围”的良好局面。  (二)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在全省推广和共享作品。  (三)请各市(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回执(附件6)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  (四)各市复赛结束后,需向省教育厅报送市级大赛组织工作总结(电子版),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参考依据。更多相关文章:1.2.3.4.5.6.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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