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条件考生报考需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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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教育院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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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关于2016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统一安排, 2016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初步安排
(一)3月2日&3月23日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二)4月15日前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三)4月下旬公布导师指导学员名单,部分专业将于4&5月份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其他专业须及时自行与导师联系;
(四)5月&9月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须最迟于9月上旬定稿;
(五)9月下旬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
(六)9月下旬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七)10月中下旬提交学位论文,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八)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学位论文答辩。
(九)2017年3月举行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和档案。
二、同等学力人员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2016年3月前完成我校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2、已经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获得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六年内有效);
4、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4门专业课程考试(六年内有效);
5、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公开发表或有标准书号的出版物上发表过至少1篇法学类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2016年9月15日前公开发表)。
三、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的程序
(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通知,研究生进修班学员必须在&信息平台&(网址:)上进行注册,即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和自行上传电子照片(须在下述指定地点拍照),才能申请硕士学位(填写说明等请见附件1)。
已通过上述两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考试的学位申请者,若尚未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请务必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注册;已注册的则须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若因无学分、平台上提交申请时间晚于参加全国同等学力考试时间等原因暂不能在信息平台上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的,可先只提交书面材料;能够在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时,我们会在&学位工作&的&同等学力&中发布通知)。
自行上传电子照片用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证书上粘贴及学位上报,按教育部要求必须在以下指定地点拍摄,否则不能授予学位。
拍照指定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 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米左右
联系电话:、
要求说明:
& 1)照片规格请参照附件1中照片规格说明并在拍照时告知工作人员;
2)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现场填好身份证号、姓名等基本信息;
3)拍摄数码照片费用须现场收取;
4)此中心会现场将所拍照片制作为光盘一张,请用此光盘上传电子照片。
(二)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填写完毕的《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和《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选报专业表》各一式一份(请在附件中点击下载表格),表格上各粘贴本人1寸正面免冠照;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结业证书请找薛刚老师领取,六三楼109室,电话:);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一份。(说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打印成绩;外国语水平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
6、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4门专业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单两份(凡在2009年之后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专业课考试的人员请在40号楼104室考试中心打印成绩两份,一份提交给学位办,一份下半年答辩前填写学位申请书时须粘贴。备注:成绩单打印时间为3月14日、3月15日&上午8:30-11:10,下午1:30-4:30&);
7、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有标准书号的出版物上发表至少1篇法学类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等的复印件(含封面&包括标准期刊号、邮发代号&、目录、正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目前还未发表的可以暂不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4日;
8、论文答辩费及学位申请费8000元的付费发票复印件二份或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二份;
快递或邮寄材料时间:请务必最迟于2016年3月23日快递或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请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字样。
收件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17号楼)101室学位办肖老师收,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00042。
现场递交材料时间:2016年3月14日(周一)、3月15日(周二)
&&&&&&&&&&&&&&&&上午8:30-11:15、下午1:30-4:45,其他时间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
地址: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研究生教育院(17号楼)101室学位办
(联系电话:)
(三)缴纳论文指导、论文答辩费及学位申请费8000元的付款方式:
1、直接缴纳费用时间:2016年3月14日(周一)、3月15日(周二)
&&&&&&&&&&&&&&&&&& 上午8:45-11:10、下午1:30-3:30,其他时间不接受现场缴费
&&& 直接缴纳费用方式:只能刷银联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并可开具发票(发票须至教育超市复印两份)。
&&& 地址: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财务处(六三楼二楼)
2、汇款缴纳:外地或不方便于上述两天到学校交材料的学位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23日前通过银行转帐(不接受银行现金汇款方式)将8000元汇至我校帐户(户名:华东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愚园路支行,帐号:02 )。汇款时请正确注明户名、账号及用途(2016年同等学力&&&(姓名)论文答辩费)。若需发票,请于4月15日前,周一至周四上午、下午和周五上午持银行转帐凭证原件至财务处领取(财务处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本项目不接受网上转帐方式付款。
(四)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 研究生教育院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并于4月15日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五)公布导师指导学员名单及部分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通知
对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研究生教育院将会同专业导师组确定指导教师后于5月份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 的&学位工作&栏目上公布导师指导学员名单、部分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通知。
(六)申请人应于5月下旬之前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于9月中旬之前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四、特别说明
2015年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已完成在信息平台上注册后,还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已提交答辩申请并安排导师的同等学力人员,因故未参加2015年答辩的,无需提交申请材料,但应于今年9月初提交导师已签字的《延期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申请参加答辩;
2、已参加2015年答辩未获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 请于今年9月初到财务处缴纳再次答辩费5000元,并提交导师已签字的《答辩未通过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缴费收据复印件一份,申请参加答辩。
五.现定于3月26日(周六)下午6点在长宁校区交谊楼(进校大门直走50米)二楼学术报告厅举行&2016年学位论文申请和写作指导会议&,由学位办布置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和写作等相关工作,并请专家做论文写作指导。会议重要,请各位学位申请人务必准时参加。
&&&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6年2月26日
文章录入:研究生教育院&&&&&&责任编辑:研究生教育院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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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华东政法大学考点2017年网报公告_网报公告_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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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考点2017年网报公告
&&&&来源:报考点[华东政法大学]
&&&&&&一、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办理在上海参加考试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缴费、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本考点受理的现场确认考生数量上限为2500人。
&&&&&&二、凡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三、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在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含报考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薄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四、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11月9日至12日上午8:30--下午4: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各类“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对应类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在资格审查时除学生证外,考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在外地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当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相关通知,并在当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邮政编码:200042;咨询电话:021-。
&&&&&&七、考试前一天考生可来本报考点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
&&&&&&&&&&&&&&&&&&&&&&&&&&&&&&&&&&&&&&&&&&&&&&&&&&&&&&&&&&&&&&&&&&&&&&&&&&&&&&&&&&&&&&&&&日&2、报名费退还
&对于多缴报名费的报名人员,研究生教育院考试中心将统一于2016年11月中旬将多缴费用退还至报名人缴费银行卡。
&&&&&&&&&&&&&&&&&&&&&&&&&&&&&&&&&&&&&&&&&研究生教育院考试中心
& & & & & & & & & & & & & & &&&&&&&&&&&&日
文章录入:研究生教育院&&&&&&责任编辑: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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