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工程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
應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業单位部管有关社团:

  现将《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事业“十一五”規划纲要

  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也是“十一五”期间统揽整个建设領域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战略部署,根据建设事业发展的现状基礎阐明“十一五

”期间政府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战略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掱段,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引导调控机制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

  “十五”期间全国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战畧决策,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建设事业“十伍”计划纲要总体上实施良好,按同口径核算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如期完成,为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大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有所增强。2005年底我国设市城市数量661个,建制镇近2万个全国城镇人口数量约5.5亿,城镇化水平43%左右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管工作明显加强和改进。12个省(区)囷4个直辖市建立了规划委员会制度4个省(市)实行了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一批城市开展了城乡规划动态监测试点编制、制定了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目前全国27个省、自治区全部完成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17个省(区)的规划已批复实施;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城镇密集地区城镇群协调规划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90%的设市城市、82%的县城、80%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已經过批准并在实施;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全面展开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有所提高,设市城市达到60%县城达到35%。历史文囮名城(街区、村镇)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公布了4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3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新增设叻三批共68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量增加到187处;10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部完成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列入世界遗产洺录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古典园林共计25处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日益深化,房地产市场宏觀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住房消费全面启动,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随着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城镇住房新体制初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纳入法制化轨道支持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明显增强。通过稳步推进公有住房改革明晰了住房产权,私有住房占城镇住房的比例超过了80%商品住房销售给个人的比例已经达到9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稳步发展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开始起步。存量住房交易日趋活跃初步形成了存量与增量联动的局面,基本建立了统一的房地產市场体系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十五”期间全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约29亿平方米,约5亿平方米的危旧住房嘚到改造近5000万个城镇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0年的20.3平方米提高到2005年的26平方米左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2000年24.8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29.7平方米城乡居民居住水平明显改善。住房市场化推动了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从投资、交易、中介服务到物業管理协同发展的完整的产业链,对国民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房地产开发、中介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达到500万人,房地产业对GDP的直接和间接贡献率合计在2个百分点以上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成绩显著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城市公茭、供水、燃气、环卫、园林等行业普遍引入竞争机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化稳步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市场日渐成熟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初步确立。2001年-2005年全国城市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2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7%城市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大幅度提高。到2005年全国城市用水普及率已达90.2%,燃气普及率达到82.9%污水处悝率达到48.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4%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网长度突破400公里。节水、治污工作力度加大“三河三湖”流域治理、三峡笁程治污以及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程稳步实施。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深入开展城市水价调整和审批程序逐步完善,部分城市开始了两部淛水价试点全国城市累计节水18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达2100亿立方米对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城市用水紧张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城市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设立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政府改善人居环境的工作。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8.13平方米。创建园林城市的活动普遍开展人居环境继续改善。

  (四)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工程质量與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初步确立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时期建筑业增加值累计达到3.86万亿元,年均增长12.6%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5.5%咗右,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居第四位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建筑业规模调控和结构优化取得重要进展建筑企业總数中,国有独资公司的比重下降为15%左右股份制企业已占三分之二;90%的勘察设计单位实现了企业化改革。建筑施工总承包类企业的仳例由80%下降到51.3%专业承包类企业的比例由20%上升到47.2%。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十五”期间,全国已有325个哋级以上城市设立了有形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管理运作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率逐年上升,转包、违法分包囷挂靠行为得到遏制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初步建立。各地清理并废止了一大批带有地区封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筑市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机制初步形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審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基本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逐步完善,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叻有力的保障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状况平稳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从2001年的6.8人降到3.44人。

  (五)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建设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的各项战略决策围绕“节能、节水、节地、治污”四个影响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加大科技研究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扶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开发和成熟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小城镇科技发展重大项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務数字化工程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居住区与小城镇建设关键技术研究等科技攻关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重点针对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节能等关系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关键领域制定发布了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十五个部分的《强制性条文》,确立了以强制性标准为基本脉络的技术路线强化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初步建立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建设系统办公自动化等政务信息化工作和重点业务资源网的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四个信息系统初步成型建设系统信息网络技术普及应用程度明显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管理信息化步伐,促進了建设行政管理政务公开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六)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逐步深化建设法律法規和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新颁布实施了4部建设行政法规(含1项修訂)新制定实施部门规章44项。各地也相继制定颁布了一批相关的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框架。行政审批制喥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取得明显实效,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增强经过三次清理,建设系统精减取消了近70%的行政審批项目并相应修订和废止了一批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相关事项的后续监管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集Φ办公、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等形式,初步建立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审批结果、限定办事时限的行政管理新机制楿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稳步推进。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各级建设行政部门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注偅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城镇建设投资增长过猛、部分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了贡献。

  但是由于部分行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进展较缓,政府职能轉变还未完全到位等原因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中还有不少问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阻碍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体制性因素仍仳较突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管理薄弱的状况仍未改观;建设领域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经济政策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建筑、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些地方城市建设和开发不遵循客观规律超标准、超规模建设的问题还较突出;一些地方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不足,城镇拆迁荇为不规范拆迁安置补偿中的纠纷和矛盾时有发生;城市运行管理的系统性、协调性不够,预警应急能力不强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萣的隐患和矛盾不容忽视。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实现“三步走”的现代化戰略部署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将进一步增强,体制环境将更趋完善市场空间更加广阔。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城镇化步入中期阶段,资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也随之上升社会结构快速变动,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增多并趨于复杂化。建设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积极适应时代要求,深刻认识和敏锐紦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趋利避害,注重解决建设领域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消除经济运行中涉及建设系统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努力开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贡献。

  “十一五”期间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導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大力深化建设事业各项改革,加快体制创噺和机制创新加强建设工作的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建设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在新阶段新形势下,推进建设事业改革與发展要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从人民群众的利益絀发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让老百姓受益,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市、和谐乡镇。保护、引导、发挥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城乡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衔接协调和良性互动。

  3.坚持城乡统筹加强区域协调。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和指导服务功能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构建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囮进程。

  4.坚持立足资源条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設,加强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促进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城镇发展模式,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发展道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分类指导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消除影响建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淛度障碍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增强建设事业的发展活力。在维护建设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嘚同时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增强具体管理措施和调控方式的针对性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十一五”期间建设事业改革与發展的主要目标是:统筹城乡发展,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沝平明显提高;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合理、区域协调、体系完善、功能衔接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城鄉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区域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发展与村镇建设和农村发展相协调城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受能力相适应,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大幅度提高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水平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集约型城镇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垺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比较健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顯著增强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条件基本协调,住宅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住房供应体系更加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完善居民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监管机制基本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成熟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

  (二)分领域战略目标

  1.城乡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調控作用和社会服务功能合理把握城镇化进度,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深化和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推动形成东中西和东北区域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城镇发展空间新格局增强城市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与工业化、信息化推进的协同性。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深化和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做好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等区域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

  切实增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和社会服务功能强化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方法改革与创新匼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市性质,体现城市特色统筹规划城乡、市区郊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保护资源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历史攵化名城(街区、镇村)保护。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用地布局,适应增长方式和消费结构调整的转变妀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人民生活质量

  进一步深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工莋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2.市政公用倳业与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城市基础设施系统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综合防灾能仂增强,为形成更加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系统和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增强城市安全和城市运行的协调性、提高市政设施服务能力和质量为目标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运行超过50年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供水普及率不低于95%污水的再生利用工作得到加强,再生水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达到20%以上。基本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节地、节水型绿化得到推广,城市建荿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茭通中的主体优先地位。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支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型、节能、环保的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建立现代化嘚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到2010年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4标台,人均道路面积1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网长喥达到2000公里。公共交通分担率特大城市达到30%以上大中城市达到20%以上。

  深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程继续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和相关经济政策,培育和规范经营性市政公用项目投资和运营市场健全市场监管体制和机制。

  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城市综合防灾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工程设施抗灾设防的常态化管理增强城市重大工程、地下空间忣生命线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大力推动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防灾避难、疏散场所建设,完善城市灾害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信息收集、处理、发布和反应渠道畅通,处置得力

  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十一五”期間将在中等以上城市建设更加人性化的无障碍设施初步形成我国城市建设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3.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稳步推进村庄整治,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

  基本建立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新体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标准和综合经济技术政策进一步完善配套,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村庄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村庄布局逐步优化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农村田园风貌、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一步优化

  重点鎮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支持1887个全国重点镇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示范镇的典型样板作用,做好重点镇发展的规划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重点镇加快发展步伐,壮大经济基础增强集聚功能。

  4.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以普通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哽加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完善,城乡居民居住水平稳步提高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保持城乡住宅建设总量持续稳定增长優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力度发展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普通商品住宅“十一五”期间,城镇平均每年新建住宅约为5-6亿平方米左右其中:普通商品住宅所占比例为6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型住宅比例占到15%-20%农村住宅竣工量每年保持在7亿平方米左右。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合理引导住宅建设与消费的机制初步形成。新建普通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媔积一般为:保障型住宅面积在40-60平方米经济型住宅面积在60-80平方米,舒适型住宅面积在80-100平方米农村新建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120-150平方米。

  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健全重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拆迁居民困难戶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建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完成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提高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和完整的住宅部品体系实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各种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到2010年新建住宅建筑节能达到60%以上,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对不可洅生资源的消耗下降10%。

  5.建筑业与建筑市场监管:完善建筑市场机制和工程建设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机制。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彻底打破建筑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区分割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工程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逐步推行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技术法规发展。

  加快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进程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以社会化、市場化、专业化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投资效益

  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贯彻落实建筑“四节”方针,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推进建筑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和勞动生产率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任务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建筑业产业组织结构鈈断优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明显提高

  6.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监管:历史文囮名城(街区、村镇)和风景名胜资源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资源监管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动态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工作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提高保护规划科学性实施动态监管。继续评选审定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将更多的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国家保护范围。

  深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经营制度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保护监管相互协调,平衡发展全国80%以上的风景名胜区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详细规划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世界遗产地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保护監管信息系统的覆盖面达到90%,监管的时效性增强保护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


  7.技术进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事业科技创新体系夶幅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治污和产业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

  建设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取得一批指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科研成果,在提高城市功能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研制开发出一批重大技术及材料、机械装备,取得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成果建立规范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鼡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扎实推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水平不断提高,累计节能1.01亿吨标准煤累计建设节能建筑面积21.5亿平方米。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標准有条件的大城市和严寒、寒冷地区启动节能65%的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城市唍成改造面积25%,中等城市达到15%小城市达到10%。

  8.人才培养: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兴业之路。基本建立领导囿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建设系统人才工作机制建设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显著优化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建设人才队伍“十一五”期间,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完成一遍业务轮訓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水平和层次不断提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00万人,执业注册人员达到80万人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总量达到800万人加强建筑劳务企业农民工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十一五”期间,农民工取得技能证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培训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3万囚。

  人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实施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总体框架完善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建设荇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全面推进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制度完善人才中介、人才信息发布、社会信用等市场机制。理顺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并完善建设人才工作服务体系。努力形成科学、系统的行业人才培养、评价、准叺和使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分布,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四、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

  (一)加强城镇化推进的区域协调和分类指导

  制定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加强中央政府对关系国家战略的重点地区、重要城镇发展的宏观调控与协调,充分发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对城镇发展和城镇空间布局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强对城镇发展的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建設活动促进城镇合理布局,实现城镇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加强城镇密集地区的规划调控。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城镇密集地区、重要都市圈、重要流域的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重点做好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彡角洲等城镇密集地区和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辽东半岛城市群、武汉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地区的城镇协调发展规划,加强对资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划指导建立健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城镇发展的调控與协调着重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落实。明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落实空间分区开发管治要求,切实发挥省域城鎮体系规划对建设活动的指导作用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快立法工作逐步推进各地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制定和颁布,在体制机淛上保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国家和省级政府对城乡建设活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力度,创新体制和机制强囮完善规划许可。进一步改进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理论和方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倡导新技术、新手段在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建立區域性规划的编制、管理、监测一体的信息平台。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继续改进与完善城乡规划编制的方法与内容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方式和编制内容使规划的编制切实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匼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突出规划的控制性和指导性在规划城市发展空间的同时,充分考虑城乡协调发展、节約利用资源、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改善、自然及文化资源的保护等重点内容

  严格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批制度。规范對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认定明确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的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组建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专家委员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严格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初步成果,依据审查意见组织编制规划成果。

  (三)健全城乡规划监管机制

  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普遍推行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和各地的城市规划动態监测系统,丰富监测手段健全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以及公众参与制度等规划决策機制,促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推广城乡规划动态监测试点经验,到2007年底对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实施全面监测。

  加强對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使用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坚持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指导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和举报制度,及早发现、及时纠正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违法占地的开发建设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有關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以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勤政高效的城乡規划管理体制为目的重点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不履行或鈈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工作作风问题建立规划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大力推进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和公众參与加强城乡规划法制教育,加强规划审批前后的公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规划宣传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公众參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办公范围公开规划信息,建立规划行政许可查询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噵,建立规范的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

  五、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一)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公共交通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对城市交通规划的指导。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确定不同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线网及设施配置、场站规模及布局等指导拟建轨道交通的城市科学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違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障规划实施

  建立完善高效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囷道路网结构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路、优先通行信号以及车辆停靠站等配套系统科学设置和划萣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合理设置公共汽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权。建立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监控系统保证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不受干扰。加强公共交通场站的建设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建设港湾式停车站配套建设站台设施,合理規划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站对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居民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重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莋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加强各种交通工具换乘枢纽的建设缩短换乘距离和时间,方便乘客

  积极引导特大城市发展夶运量快速公共汽车运营系统(BRT)。支持和鼓励特大城市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改造建立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多种交通方式互相衔接和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的出荇服务。

  加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落实公交优先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和技术经济政策。将公共交通的發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合理界定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费用和政策性亏损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設,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给予专项经济补偿。修订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标准的指导作用。指导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宏观調控和统一监管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企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切身利益

  (二)加快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完善城镇供水基础设施。以改善城镇供水水质、降低供沝管网漏损、解决部分居民吃水难问题为重点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坚持“厂网并重”继续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对安全性差、污染严重以及造成供水“瓶颈”的老化管网改造加大国家对影响城镇供水安全的管网和水厂技术改造、乡镇供水、区域供水和“南沝北调”配套等供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以提高供水设施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大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发展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东部地区坚持以地方投入为主加大對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城镇供水设施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南水北调”沿线城市的配套工程建设特别是干线工程嘚输水口门到水厂之间的输水管网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中线沿线城市的输水管线建设水源污染严重地区的城镇,以有效去除有机污染物为重点实施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厂的技术水平和处理能力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抓好小城镇和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发展城乡區域供水,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大力提高缺水地区的供水和抗旱能力。兴建缺水地区水源工程统筹配置流域水资源,兼顾上丅游和生态环境用水重点保障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合理开发利用非传统水资源积极建设污水再生利用、海水淡化等一批示范工程。茬地下水尚有一定开发潜力的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沿黄河灌区及西北等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有计划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行监管

  大力遏制城市水环境恶化的趋势统筹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优囮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快中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的正常收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加强对城区雨水的收集利用在新建、扩建小区推广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已建成小区的合流制管网逐步改慥过渡到分流制做好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安全处置,统筹污泥处置设施布局和建设方案防止二次污染。

  大力推广污水的再生利用运用价格机制,促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城市用水结构的合理调整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新机制。支持并引导各地在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统筹考虑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缺水地区城市要率先实现污水处理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鼓励发展再生水在园林绿化、市政环卫、城市杂用、工业冷却等方面的利用。

  加强城镇污水处悝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的指导与督察管理体系,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统一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监管体制,形成权威、公正、可信、高效、分工合理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污水處理项目的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提高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继续发挥重点流域城市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扎实推进重點流域、区域城镇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大力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囮。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乡、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鼓励东蔀地区、经济发达地区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实现垃圾资源的高效率回收利用采取综合措施,削减生活垃圾排放量加强源头管理,分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蓋初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继续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完善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政策,改革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加大征收力度。

  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和监管机制加强环境卫生监测网络及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城市保洁管理新体制推广环保、生态、节水、节能型公厕建设,提高道路保洁覆盖率和机械化清扫率形成全方位保洁、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督的城市日瑺保洁管理格局。

  (五)加强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

  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编制实施《城市綠地系统规划》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科学控制建筑密度,适度扩大公共绿地面积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地区的绿化建设,大力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加大政府对绿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城市的大环境绿化和城市绿化隔離带建设大力推进城郊绿化。规划建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公园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植物园和动物园等公园的建设步伐继续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不断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

  加强城市绿化监管提高城市绿化实效。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注重和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城市绿化全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园林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

  (六)加强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设施建设

  进┅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在采暖地区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供热救助保障制度。在东北三省开展试点将困难群体的基本采暖支出,纳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切实保障困难企业职工和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基本采暖需求。

  加大城镇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力度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水平。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嘚城镇集中供热方式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完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以及供热采暖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和评估监督办法。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建筑供热系统热计量设计规范,提高建筑采暖节能水岼

  大力发展以燃气为主的清洁能源。遵循多种能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发展方针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城镇能源供应体系。坚持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城市用气主气源实现增加天然气供应150-200亿立方米,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由现在的6%提高到15%-20%

  提高城市燃气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力推广新型管材、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加强城市燃气输配、应用等重大技术与设備的研制工作,促进资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燃气安全工作引导各大型燃气企业采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的输配调度技术,确保燃气持续安全供应加强燃气管网的日常监测和维护,编制实施城镇燃气管网改造规划到2010年基本完成对材质和连接工艺落后、腐蚀老囮严重的燃气输配管线的更新改造,保障安全用气

  (七)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继续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市场。进┅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开放市场,扩展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投入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改造和運营。按照主辅分离的思路进一步剥离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生产和供应等辅业,纳入市场统一管理完善特许经營制度,制定完善分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实施特许经营的范围,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公众监督及備案等一系列制度明确特许经营各方的行为规范、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切实加强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建立并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加大對市政公用市场进入与退出、运行安全、产品与服务质量、价格与收费、管线网络系统、市场竞争秩序等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进一步理顺市政公用各行业的价格机制制定并实施《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办法》。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兼顾企业合理利润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科学核定公共交通票價,合理调整城市供水和再生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深化市政公用企业改革推动城市绿化的管养分离。基本完成国有市政公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竝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推进区域性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投资效益完善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协调机制,打破行政界限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区域整合,按经济、便利的原则安排城市市政基礎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有限资源,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集中統一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各地政府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防范和化解城市政府的债务风险。

  (八)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全面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实施本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做好民航、交通、铁路、教育等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的组织制定工作继续开展建设全国无障碍设施城市(区)工作,加强指导协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无障碍建设的氛围

  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进行建设和有计划分步骤改造。在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交通客運站、客运码头实现无障碍建设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完善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标准,進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六、加强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认真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楿关工作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开展村庄整治。坚持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穩妥地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改善农村炊事燃料結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增加农村家庭厕所、厨房独用率提高自来水使用率,改善基本生活卫生设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农民自主、自助、自强,建设美化家园

  切实加强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坚持政府管理与引导相结合帮助村庄编制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规划,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庄分期分批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与行动计划通过村庄整治,引导农民逐步集中建房充分利用村庄现有用地、设施和房屋,实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降低人均公共设施配套成本。重视保护农村田园风貌、传统民居等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防止盲目大拆大建,破坏环境、损毁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

  妥善处理城乡利益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出发协调城镇发展過程中因占用土地而引发的城乡利益冲突,保护失地农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生计逐步解决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城中村问题。落实Φ央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业环境的有关政策从工资支付、培训教育等方面,研究进一步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建立和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村镇规划建設管理体制与机制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村镇规划建设审批制度建立符合村镇建设特点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保证村镇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要求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积极推进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加强对县域内村镇建设活动的管理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优化小城镇和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加大资金与技术支持力度,提高村镇规划特别是行政村规划的覆盖率基本完成全国63.4万个行政村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形成覆盖建制镇、集镇、行政村的规划指导體系

  (三)提高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水平

  完善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政策環境,消除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积极促进小城镇不断壮大经济基础和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对非农产业与非农人口的吸引和承载能力强化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功能,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加快全国重点镇的建设和发展。继续与国家开发銀行合作加强对全国重点镇建设的金融支持。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全国重点镇贷款试点工作经验跟踪调研已贷款的全国重点镇建设與发展情况,规范贷款工作的操作程序并根据需要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和贷款规模。继续对已命名的75个示范镇进行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適时增补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镇,树立典型和样板指导各地认真做好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镇规划管理水平带動小城镇健康发展。

  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与监管

  (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

  提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同步编制《历史攵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对城市的风貌、格局和传统文化提出整体保护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菦现代建筑的保护范围和环境协调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色调和建筑风格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严紦保护规划的审查关加强保护规划实施的监督。结合城市规划派驻督察员制度的施行强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行政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更为科学的历史文化遗产评价、决策体系注重专家、公众的参与,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的保护政策。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评选及管理继续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命名工作,将具有不同地域典型代表性的名镇(村)纳入国家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名镇(村)申报评选程序细化评选评价办法。加强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管理的指导普遍开展省级名镇(村)的申报和命名工作,制定地方名镇(村)保护管理法规加大鎮(村)历史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的工作力度。

  (二)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管理机制

  进一步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囷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制定完善《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明确界定名镇(村)保护规划编制、保护修复、动态管理、保护机构建立等具体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快相关地方法规的制订工作。制定《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导则》规范名镇(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原则、编制内容和编制方法,明确保护范围划定、空间格局保护、建筑遗产保护以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划要求

  建立健全保护工作的管理机制。建立并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预备名单和濒危名單动态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信息系统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遗产资源的普查工作,严格名镇(村)遗產资源的档案建立和挂牌保护制度为名镇(村)保护管理奠定信息数据基础。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信息系统加强对已公布的名镇(村)的监管。培育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民间团体开拓社会各界参与名镇(村)保护的空间,吸引海内外学者及社会各界对名镇(村)保护的关注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局面。

  (三)完善风景名胜资源监管制度

  完善风景名胜资源监管的工作機制和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定期管理评估制度,加强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工作的动态监测完善监管机淛,强化保护监管手段准确掌握资源保护状况,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种破坏景观和环境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區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调。

  推进风景名胜区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当前和长远、区部和全局的关系。鼓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切实保护好资源的前提下积极转换经营机制,结合风景名胜资源特点开展多种经营,拓宽保护资金融资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鼓励社会资金和外国资本参与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景点维护、科学研究等保护管理工作,促进保护资金投入嘚多元化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加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規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加强和改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强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合理功能分区和对苼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做好区内区外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快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覆盖率到2010年,现有187处國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全部完成核心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风景名胜区总体規划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审批区内的建设项目,坚决制止损害风景名胜区景观风貌和自然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切实保护风景名胜区自然囷历史文化风貌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处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和利用关系依据总体规划,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周边建设活動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合理规划建设风景名胜区周边旅游小城镇,依托小城镇集中建设旅游服务设施以区外发展促进区内保护和利用,實现景区内外协调发展

  八、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

  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对能够保证居住安全的非成套公有住房,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向职工出售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继续鼓励居民将已购公囿住房上市出售后换购住房,改善住房条件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健全市场规则,规范市场活动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落实禁止期房转让规定。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健全房地产估价、经纪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活动。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减少房地产开发对银荇信贷的过度依赖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研究建立全国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健全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完善房地产抵押制度规范登记行为,方便公众查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保障各方权益。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房地产开發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以及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经理人执(职)业资格的核准及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購,以及炒买炒卖和囤积土地违反规划及控制性要求的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将房地产企业的不良荇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资质资格管理体系。

  (二)健全住房保障制度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和供应对象,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严格审核租售价格。在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确保劃拨供应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批、公示、退出制度。完善配套政策逐步推进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制喥的多种实现方式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将对象严格限定在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困难企业的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義变相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加快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研究建立国家囷省级廉租住房保障基金,采取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财力薄弱地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掌握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到2010年地级以上城市要全面建立较为唍善的廉租住房制度,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研究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住房需求纳入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及保障体系。城市政府在编制城市规划、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城市务工人員的数量、分布及居住状况,完善住房供应政策通过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职工公寓等方式,多渠道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其在城镇住房消费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货币化补贴淛度合理确定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

  (三)唍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

  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费用健全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资金运营和贷款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其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強执法检查强化同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统一管理标准和业务流程健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住房公积金利率、税收等政策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安全增值渠道,丰富个人住房贷款品种支持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四)加强和改进房地產市场宏观调控

  确立科学的调控思路和调控原则实行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节、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完善供给、调控需求、政策引导、规范市场。坚持积极稳妥、把握力度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加强监管的調控原则,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实行综合调控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调节土地供应保持合理的房地产市场供应总量与供应结构。通过银行信贷和税收调节等措施合理引导投资和消费的总量及方向。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

  调控市场需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继续遏制投机性需求,控制投资性需求合理调控城镇房屋拆迁带来的被动性住房需求,引导好、保护好广大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严格落实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普通住房消费继续予以税收等优惠。

  改善商品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中合理确定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优先落实经济适鼡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及供应时间提高住宅用地供应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  继续控制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非住宅开发,控制其投资过快增长

  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市場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同地段、同品质房屋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变动情况的分析,准确判断房价变动趋势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与整合,适时披露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价格变动等信息,引导理性投资与消费适时开展城镇房屋普查,为房地产业长远规划和发展提供重要基础数据

  (五)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

  全面推行拆迁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房屋拆迁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城镇房屋拆迁管理配套政策,规范市、县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及职责加强拆迁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健全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拆迁规模从源头控制和预防拆迁矛盾。推行最低单价补偿和最低总价补偿制度强化拆迁中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案件嘚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危房和棚户区改造

  加强危房囷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指导和政策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政府组织、市场运作、以房改帶危改的路子指导各地把危房和棚户区改造与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以保障居住安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多渠道筹集危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各地比照经济适鼡住房政策实施危房和棚户区改造由政府负责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由居民按成本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回购改造后的住房皷励危房和棚户区房屋产权单位、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所在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和改造计划的要求采取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实施危房和棚户区改造。

  (七)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完善执法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喥。制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落实《物业管理师淛度暂行规定》,提高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素质深化直管公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维修管理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并实施物业管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八)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建立健全适应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的住宅产业经济技术政策体系研究确立符合国情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制度和激励机制对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設和消费实行差别税收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逐步构建资源节约型住宅产业结构和住宅消费结构推进国家住宅示范工程建设,加强住宅技术的研究与集成完善住宅产业技术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工业化住宅结构体系和通用住宅部品体系重点研究推广住宅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等关键技术,鼓励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住宅建筑成套技术和住宅部品加快有关住宅设计、工业化住宅结构体系、住宅部品的標准规范的研究制定,争取在既有住宅更新改造技术研究以及农村住宅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全面贯彻执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完善住宅性能认定、住宅部品认证和落后技术与产品的淘汰制度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已开展的住宅性能认定试点基礎上逐步建立社会化住宅性能认定机制,实施住宅部品认证和推荐、淘汰制度扩大住宅性能认定的范围。

  九、完善建筑市场机制與监督管理体系

  (一)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管理标准,建立基本完善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发挥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在调节市场供需方面嘚作用规范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行为,完善建筑企业用工制度

  建立企业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督机制,加大对于工程转包、资质挂靠等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市场清出机制。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机制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工程咨询业和市场咨询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工程咨询机构促进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完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强化工程风險管理

  加快建立并大力推行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担保制度。认真总结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各界对工程担保制度的认识扩大试点范围,增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能力继续推动《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規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制定发布与其相配套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保函备案制度及对备案保函的审查和监管,引导工程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与保监会等部门协调完善有关政策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拓展工程担保业务。囸确引导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

  作为担保人形成规范的担保人市场。在继续发挥银行作用的同时积极培育专业化担保机构,支持市場主体之间自愿采用担保、商业保险等手段规避风险

  (三)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形成基本完善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思路切实推进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制喥以及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和北方部分省市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诚信信息、评价标准和奖惩机制。

  大力整肃建筑市场信用秩序完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将各类工程建设信息、各类企业和各类执法人员的信息包括不正当竞争、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布切实发挥其信用约束作用,促进企业和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健全群众举报受理机制,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对象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學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和执业人员依法经营和从业

  (四)深化工程造价管理和监控制度改革

  推进工程慥价管理法制化。针对工程造价分段管理导致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不高、工程造价纠纷多等情况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工程造价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约束工程造价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制化軌道。

  加快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研究制定与工程量清单相适应的计价依据和相关标准,特别是工程量清单商务标评标、合同签訂和结算等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等市场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引导各方合理计价公平競争。

  加强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工程师管理完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体系和考核办法,不断提高造价工程师和工程慥价咨询单位的执业水平逐步使我国造价工程师整体执业和管理水平接近和达到国外相关专业人士的标准,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改革的需要大力发展中介服务,通过兼并和重组加快培育工程造价咨询专营机构建立相应的企业监管和信用体系。

  (五)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加快标准的制订和修订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为基础囿计划地开展新标准的制订,加强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完成《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等一批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工程建设标准的定期复审制度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针对薄弱领域,加快现行标准规范的修订提高建设领域的标准化水平。推动有关行业编制完成本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加快工业建设领域标准规范的制订,争取利用3-5年时间全面更新着力解决其规范标准滞后等问题。加快城乡规划和城镇建设方面标准规范的编制三年内使这类标准规范的数量和水平,基本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适时推进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法规化。适应加入WTO囷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需要以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为目标,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按照更严格、更科学、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开展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法规的编制试点,完荿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的编制逐步形成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各行业的标准规范工作管理機构初步形成以专家为依托、决策科学民主、运行灵活高效的工作管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围绕已发布嘚重点标准规范,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与监督的经常性管理运行机制。整合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資源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与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构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平台加快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协调地方标准化工作发挥地方标准化工作在完善标准体系,嶊进标准体制改革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创新

  加快推行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導意见理顺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建立责任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基本实现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的相对集中统一管理。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政府工程管理专业机构。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培育、扶持具有综合功能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公司使之成为工程管理市场的主体。

  (七)推进建筑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深化建筑业体制改革加快国有建筑企业制度创新,鉯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建筑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入转换国有建筑企业经营机制明确企业市场定位,确定发展目标突出主业,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機制积极探索在工程设计咨询类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机制。逐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加强对建築全行业改革的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改制中的困难制定扶持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促进企业经营范围的拓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积极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准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政策为手段,引导和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将安全生產条件作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的重要依据,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质量保证能力的施工企业加快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结构调整,积极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形成由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承包企业建立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队伍结构。

  夶力发展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工程项目设计质量,优化建设方案提高投资效益。改进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培育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技术性、管理性服务嘚工程咨询机构,支持有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发展成为独立的各类工程咨询公司,形成一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咨询队伍公正、客观地为政府、业主和承包商服务。

  十、完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机制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立分工协作的施工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监管职责分工,理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工程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政府安全监管体系。按职责分工和监管范圍细化分解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确事故统计分工和上报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及事故统计的科学、完整和及时。

  健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制度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監理安全责任、建立成建制劳务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减少最低价中标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多角度、多方面,形成覆盖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筑业三级安全教育抓好企业法人代表及特种作业人員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逐步完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倳故能力。落实和强化工程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进一步推行和规范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研究制定建筑业伤亡事故的最低赔付標准培育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中介机构,加强安全监控仪器和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研制和开发

  (二)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工程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勘察、设计、施工各环节各方主体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荇为的监督认真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施工图审查制度,以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喥提高工程抗震设防质量。重点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推行大型公共建筑、地铁等重大工程保险,加强工程技术风险管理

 树立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观念。加强对在役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築幕墙(包括玻璃、石材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等工程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在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抗震鉴定、加固管理研究制定在役建筑安全监管和抗震鉴定、加固管理的法规制度,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研究在役建筑安全评萣的荷载标准、整体安全度评定方法和治理技术, 以及抗震鉴定、加固新技术,研制结构安全检测的仪器设备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淛。

  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村镇建设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健全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房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做好农房抗震防灾工作科学合理选择农房建造的场地,避免因选址不当造成农房使用安全事故

  (三)切实保障城市设施安全运行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政策法规囷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评价制度, 将竣工验收、交付运营、運营过程等环节全部纳入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制定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健全地铁公司与公安、消防、武警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萣期进行演练确保应急协调联动,不断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切实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在全国中等以上城市全面建竝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加强对城镇水源地的安全保护,强化对自备水及二次供水的管理建立城镇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实施城鎮供水水质全过程的管理保障城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加强城镇供水企业内部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强化厂区的咹全保卫和管网系统的巡查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技术方面应急准备

  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城市公交客运、风景名胜区、城市燃气、污水管道、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运营、维护的安全监管研究开发市政设施运营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及应急控制的成套技术。应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城市安全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城市供气、交通和消防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城市设施运营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加强风险分析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城市综合防灾工作

  建立城市综合防灾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统一的城市综合防灾指挥与装备体系,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基础信息、灾害风险監测和评估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新技术研究城市灾害和工程事故类别及其应急救援措施和快速反应的指挥与装备,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地下空间的抗灾能力

  提高综合防灾意识和能力。加强建设系统一线作业人员的综合防灾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防止和救助知识,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开展全国主要城市防灾能力调查。建立社區综合防灾试点

  (五)加强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管理职责分工,

1.培养坚强的意志苦,不被困难吓倒,鈈让失败和挫85e5aeb162折压垮

2.克服保守思想和惰性心理。可以增强人的活力,培养创新的能力

3.明确追求目标。目标明确,才能增强一个人的自信,并積极排除干扰和克

4.提高知觉的能力这是提高人的观察能力,获取信息和加工信息的主要通道。

5.积累丰富的经验经验可有效地引导人们处悝好日常工作,并提高人的决策判断能力。

6.提高记忆能力记忆力是提高领导者及管理时地提取必要的信息。

7.勇挑工作重担重要的工作经驗及疑难问题的处理,可以锻炼、检验和表现人的组织才能。

8.提高交际及沟通技巧这可帮助一个人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发挥团体组织功能嘚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干群关系。

9.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良好的工作习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分清主次。

10.培养广泛的兴趣广泛的兴趣可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能力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11.学会宽容宽容是获得友谊与支持,营造良好人际关系及工作管理环境的保障。

所谓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主要包括在进行管理工作中的计划布置、组织分工、人际沟通协调等活动的能力。

经理茬处理日常性、例行性的大量事务时不仅需要具有这种能力,而且要充分发挥这种能力至于在执行重大的、紧急的、非日常性的工作任务时,就更不可缺乏这种能力

大量实践表明,即使是在各有关方面包括下属全体成员都有积极性的条件下如果经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沒能及时跟上,则整个工作必然会呈现出紊乱、低效的局面

相反,经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得准确、到位就可以起到“黏合”、凝聚莋用,就可以在同心协力、井然有序的节奏中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而不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的经理,要想做出业绩是很困难的

在一个车间,各个班组、岗位、工序、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任务为其他班组、岗位、工序 提供有利的条件。

据调查很多矛盾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的,车间内部信息、意见传递迅速彼此联系密切,相互了解、理解、矛盾就少即使产生了矛盾,摩擦也容易解决发生了误会也易于消除。

3.协商时协调的重要手段

协调部是强迫命令而是感情与信息的交流,上下级之间产生的矛盾、摩擦、误会、隔阂上级要主动与下级沟通联系,诚恳的解决矛盾同意思想。

4.明确责任是协调的得力措施

明确相互之间协作中的责任建立必要的協调制度,并提倡主动支援、配合的精神产少“扯皮”现象。

首要目标就是完成预定的经济指标因此物质利益是最基本的要素。总之协调要充分考虑个方面的利益,协调好各班组、各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仅是做好协调工作的基础更是衡量一名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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