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挥舞大旗公器大旗就忘了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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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器私用”就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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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龙应台文《当权力在手》(7·10)《南方周末》),述及她在台北文化局长任上,结识很多赞助文化局活动的企业厂商,有一次一家世界知名的运动鞋厂的经理对她说:“局长,带孩子来买鞋,给您打折。”不久,龙应台13岁的孩子从德国飞来,她就准备带孩子去买鞋,孩子很高兴,因为那是名牌,
但是孩子说:“不过妈妈,你要知道喔,你去买就是腐败。”龙应台大吃一惊:“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孩子慢条斯理地解释,经理的半价优待来自你和他们的合作,那是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行为衍生出来的优惠,就不应该由你个人来接受,接受了就是公器私用,就是腐败。”读到这里,令海峡这边的人为一个13岁孩子说出的道理,拍案叫绝———好一个“公器私用”!
“公器”犹公职的权力,“公器私用”犹以权谋私或者叫假公济私,说好听点是公私两便,说难听点就是借用公职行私图。难得的是,龙应台的公子,小小年纪,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一针见血,给“公器私用”定性:“就是腐败。”龙应台问:“这个13岁的孩子从哪里得到这样的概念呢?他怎么知道公器不能私用而且还会对现实中的事情作对错的价值判断呢?他的公民教育是怎么形成的呢?”一连三问不乏以子为荣的母亲的骄傲,而且也多少有点明知故问,“从哪里得到”、“怎么知道”、“公民教育是怎么形成的”还用问吗,孩子是从德国飞来的嘛。不过,龙应台还是去向孩子请教了,孩子“不耐烦地”反问了一句:“吉斯是怎么下台的?”对此,龙应台作了解释:吉斯是德国
P DS党的主席,因为公务常常飞行,所以累积了附赠里程,他就利用这附赠里程去度私人的假期,吉斯因此下台。
&&& 看来,“吉斯案”一定在德国闹得沸沸扬扬,要不怎会给一个孩子留下这么深的印象,张口就能以此为例告诫老娘。
然而,公器不能私用的价值判断,中国古以有之,“只饮官中水”、“饮马投钱”的典故就是。前者见《晋书·邓攸传》:“时吴郡阙守,人多欲之,帝以授攸,攸载米之郡,俸禄无所受,唯饮吴水而已。”邓攸背着粮食去上任,工资津贴都不要,只喝那地方的水,清廉竟至于此!后者见汉赵岐《三辅决录》:“安陵清者有项仲山,饮马渭水,每投三钱。”项仲山只因渭水不是他家的,到那里饮马也自动投币,克己到如此程度!此外还有洗手奉职、两袖清风的美谈,这样的先贤会“公器私用”吗?不光不会公款饱私囊,甚至惟恐沾上公职的一星半点光,真的是正己守道,公私分明。但俱往矣,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日为官强似千载为民,一人飞升仙及鸡犬,有势不使不如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为“时尚”,公器私用寻常事,官府不打送礼人,直至作家龙应台为官一届,也需要从德国飞来的孩子,子教三娘:“由政府行为衍生出来的优惠,就不应该由你个人来接受。”龙女士何幸,有此在海外接受公民教育的小官人,使其有所悟而成文———试注其题旨,“当权力在手”,需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钟长鸣,谨防“公器私用”。
来源:长治日报
作者: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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