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移动省内水流量控制竞争资费包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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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招了没?“不限流量”套餐竟然还有这套路
编辑:jiayuan
来源于:快科技
  为了满足广大网友&躺在空调间里尽情追剧&的美好愿望,国内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先后推出了&不限流量&的优惠套餐!但运营商口中的&不限流量&真的靠谱吗?对此,有不少消费者在体验后感觉自己上当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部分用户感觉被骗了
  &我已经申请退订套餐,那边说可以,但还没办下来。&从20日开始,市民邝娟(化名)就一直在等广东联通对她套餐退订的反馈。
  说到更换套餐的事,邝娟感觉自己被骗了。
  邝娟每个月上网流量都比较多,从上个月开始,客服就在电话中向她推荐&不限流量&套餐。上周,禁不住流量优惠&诱惑&的邝娟在广州越秀某营业厅办理了每个月199元的&冰淇淋&套餐。
  &在电话和营业厅我都向业务员确认过,是否有限定条件,他们说没有,并且强调&不限量&。我当时感觉这个套餐很有吸引力,于是很快就买了。&邝娟说。
  不过,刚买了没几天,邝娟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时发现这种套餐其实并非她想的那样。&每个月累计用到了一定用量以后会降速,这对我就没意义了。&
  邝娟知道这个情况后,又去营业厅咨询了业务员,业务员说确实如此,于是,她申请退订套餐。&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有这样的限定条件,我肯定不会买。&
  不过,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同样是被&不限流量&套餐吸引,有的人前往营业厅办理套餐,并没有遭遇邝娟这种情况。
  18日刚刚办理了联通&不限流量&套餐的许静说,在营业厅现场,工作人员直接告诉了她限定条件,而在签纸质协议时也用笔划出相关说明,特别提醒用户注意。
  超过限定用量会降速
  &不限流量&套餐最早于今年3月推出。
  广东联通即于今年3月推出&冰淇淋&套餐:199元档的冰激凌套餐每月包含1500分钟国内语音和15GB的4G全国流量,398元档的冰激凌套餐每月包含3000分钟国内语音以及40GB的4G国内流量。
  这两档套餐都不包含如QQ音乐等增值服务,而当用户的流量使用量超过套餐内预设限制量之后,用户仍可继续使用流量,但速度会从4G降为3G,而当月累计使用100GB后将被关闭数据上网功能。
  广东电信则推出名为&无限流量&的套餐。套餐分为每月99元、169元和199元三档。套餐内容称在省内流量上&不限流量&,而在国内流量上,则分别3G、6G和&不限流量&。
  同样,在流量使用超过某个预设用量时,用户仍可继续使用流量,但是速度会下降。
  以只提供给新用户的99元套餐为例,其每月流量使用总量前15G提供4G网速,当月累计流量达到15G后,上网速率将降为3.1Mbps,当月流量达到100G时,上网速率将降至128Kbps,次月恢复。而当日累计流量达到5G后,上网速率也将降至128Kbps,次日恢复。
  广东移动则在5月推出名为&任我用&的套餐。该套餐分为新用户和老用户两个类别,新用户还分为188元与288元两档资费,分别包含了500分钟语音、12GB流量和1500分钟语音、20GB流量,老用户则是一个238元15GB的流量套餐。用户当月使用流量超出封顶值后,网速不高于1MB/秒,当月全部流量使用达到50GB后,停止上网功能。
  三家运营商中,电信在套餐名称中使用了&无限流量&的字眼。而对于这三种套餐,当套餐内流量累计达到限定用量时,用户都将面临降速;而当用户继续使用到累计达到50G或者100G时,用户可能面临2G的网速或者上网功能的停止。
  各基站支持能力有限
  不少用户对&不限流量&套餐存在降速的限制不大能接受,甚至认为是运营商刻意为之。那么,为何每家运营商都有降速或者停网的规定?
  事实上,并非运营商有所保留或者有意为之。4G网络运行情况的背后,是4G基站的承载力。4G网络平稳运行,需要在4G基站这样的硬件设备承载力范围内,才有可能实现。
  电信行业分析师付亮表示,移动网络用的是共享基站,在总带宽不能突破的情况下,用户多了,速率自然就会被平均了,为避免用户过度使用,运营商会设置封顶流量和速率。
  记者从三大运营商了解到,4G基站还存在区域分配不均和企业所能使用数量不均的情况。目前,三大运营商向铁塔公司租赁基站,广东移动租赁的基站数最多。
  当前,由于基站资源布点不均衡,存在热点地区&过度饱和&、偏远地区&覆盖不足&的现象,用户也会感受到&信号覆盖&的差异,如果一些用户肆意使用4G网络时,另外一些用户就可能很&受伤&,更加感受到&信号不好&,更有甚者网络还可能因为过载而奔溃。
  而限量限速的做法,在国外也存在。今年年初,美国电信运营商威瑞森通讯(Verizon)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仍规定每月流量超过10GB,速度将降至3G水平;流量使用超过22GB,会再进行限速。
  广东铁塔公司技术人员则表示,随着移动网络的迭代,对于基站数量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基站正越建越多。
  随着技术的改进,基站的功能可以通过更小甚至便携分布地装置实现,但尽管如此,过量使用4G网络仍会带来网络瘫痪的风险,而用户期待的真正的&不限流量&,可能在5G时代才能够实现。
  &2G时代一个基站带宽只有2M;3G带宽提升到几十个M,运营商曾尝试过&不限流量&后又不得不叫停;4G带宽到了几百个M,条件仍不充分;而5G带宽有可能达到几个G,完全无限流量将成为可能。&
  消费者勿被宣传误导
  中国移动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不该大规模发展&无限流量&套餐;电信行业分析师付亮也认为,&不限流量&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用户生活中不会只使用某一种类,难成未来主流趋势。
  然而,在市场争夺战的营销中,情况便有所不同,&无限&大战依然&硝烟滚滚&,这也是部分用户质疑运营商&不限流量&套餐的焦点。
  &其实知道相关限量限速条件后,我还是能理解的,但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中,某些企业存在强调流量不限、却没有比较明确地指明一些条件的行为,这像是在欺骗用户。&一些市民认为。
  而记者也留意到,在运营商的一些对外广告中,&不限流量&字眼反复出现。记者登录某运营商的网上营业厅发现,&不限流量&的宣传非常显眼,对用户有很强的吸引力。
  而另一方面,对于实际应用中限量和限速的说明却很难被看到,只有在办理套餐页面的不显眼位置上才能看到,这类说明也并无特别的强调或警告标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接触到&不限流量&的推广,但在实际情况中,关于限量、限速的提醒却很难被推送到位,在这种情形下,用户只能自己小心辨别。
  此外,还有专家表示,尽管运营商一再夸大宣传,但受制于基站可支持的连接数有限,所谓&无限畅享4G&目前还是不可能的!小编在此也要提醒各位小伙伴,在办理那些流量优惠套餐时,一定要看清楚协议中的内容说明,以免迷失在海量的市场宣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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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1 系统之家(www.xitongzhijia.net)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1通信维权巨作《维权书-剥移动的皮》
剥移动的皮
主笔:金世遗
QQ:&&&&&E-mail:
通讯维权网
剥移动的皮 移动用户必读目录
自序……………………………………………………4
第一章:强 J全民意志的非法代收费…………………7
第一节:过街老鼠的梦网公司…………………………
第二节:代梦网收费是梦网侵犯用户权益的根源………
第三节:移动无权代理梦网公司强行在用户账户中收费…
第四节:代收费的其它违法特征…………………………
第五节:梦网公司的其它违法特征………………………
第六节:谎言连说三遍就是真理的又一实践者…………
第七节:与“代收费”作战的理念及方法………………
第八节:给go-vern-ment的建议…………………………………
第九节:网络上反映梦网公司内幕的三篇文章………
第二章:不合法的收费项目……………………………42
第一节:收取选号费和占号费(停机保号费)、入网费(手续费)……
第二节:四舍五入收取用户的钱………………………
第三节:月租费和漫游费的问题…………………………
第四节:电话卡余额问题…………………………………
第五节:动感地带的短信套餐侵犯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第六节:姚仁俊先生所写的《中国移动唏嘘大盘点》…
第三章:服务猫腻……………………………………………73
第一节:来电转移费和)收费……………
第二节:关于长、短途手机的拔号方式一样……………
第三节:中国移动的温柔陷阱——GPRS…………………
第四节: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收费清单…………………
第五节:不敢向用户提供收费清单的品牌……………
第六节:强制用户使用自称能增值的全球通品号码……
第七节:拒绝为用户提供30元自由套餐和月租以天计…
第八节:随意提供不合法优惠套餐……………………
第九节:系统资料可以随便修改…………………………
第十节:想尽不合理办法拖住用户………………………
第十一节:违法停机不用负责任…………………………
第十二节:让用户无语的报复行动………………………
第十三节:操控市场中饱私囊……………………………
第四章 霸王条款………………………………………………92
第一节:密码是用户唯一身份标志………………………
第二节:强制用户签订协议………………………………
第三节:不向用户提供审批备案证明……………………
第四节:强制入网用户登记本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五节:入网要办理银行委托付款…………………………
第六节:拒绝用户现金交费…………………………………
第七节:入网要预存150元话费……………………………
第八节:交费一定要交纳一定数额…………………………
第九节:强制用户使用时间……………………………………
第十节:可以任何时间随意地向用户发送短信………………
第十一节:移动有权以莫须有名义收回用户号码……………
第十二节:移动应该负有保障用户密码安全的义务…………
第十三节:缩减提交收费清单义务…………………………
第十四节:不寄账单和发票等资料而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节:移动可以让用户倾家荡产………………………
第十六节:停机必需24小时前通知用户……………………
第十七节:移动签的合同又可随便变更……………………
第十八节:移动约定的资费可以不遵守……………………
第十九节:移动有错而不用承担责任………………………
第二十节:强制用户把款放在移动………………………
第二十一节:移动可以反悔双方约定的资费……………
第二十二节:收钱不负责………………………………
第二十三节:收费不给计费依据…………………………
第二十四节:强抢用户充值卡货币………………………
第二十五条:拒绝人民币使用和以卡代替人民币流通…………
第二十六节:移动说的都是金科玉律………………………
第二十七条:百姓不可点灯………………………………
第二十八节:又是代收费的霸王条款………………………
第二十九节:移动可以任意变更合同条款……………………
第三十节:拿用户的现金退赔用户的话费……………………
第五章:我是如何与移动周旋……………………………………115
第一节:直接过招……………………………………………
第二节:我是如何运用媒介来维权…………………………
第三节:我是如何运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维权……………
第四节:我是如何运用物价局维权…………………………
第五节:我是如何运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权………………
第六节:我是如何通过法院来维权………………………
第七节:我是如何通过公共安全专家局来维权……………………
后 记………………………………………………………………128
附:与移动战斗的主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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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 22:07:58)
--- 晚风*白月光& 传呼 道具 | 【编辑】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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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自 序
来自潮州的我,现住深圳,文凭不高,本来是经商的;81年入书斋门时背的是“我爱北京,我爱tian~an-door,我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有十一年party龄的C.Pparty员,喜欢梁羽生笔下的金世遗,故用其做笔名。
年以来,我的手机号码总是近百元、几十元、几元、甚至1元、5分地被莫明其妙地扣钱。多次投诉,运营商说他们是代收费的,与他们无关系,而那个遥远的所谓与多收我们钱的有关系的公司,却没有一次承认他收错钱,最后是不了了之。月复一月,没有一个月不对收费有意见。很是生气,不是交不起这点钱,而是被抢、骗的感觉很难受。但终究还是不了而了。这段时间,我应该属于麻木类型的,并不懂得很多不合理的事情,而象福建邱建东打击电信的违法收费、山东沈洪嘉呼吁明晰入网费产权和取消月租费等等事项,我当初竞然一无所知。
2003年8月,运营商让我重新启用已停了机的号码,给予该号码使用220单向套餐了。同年10月,又不同意让我使用该套餐,想起当初让我用220单向套餐的那个MM怪怪的声音,几十岁的人还被此等小伎俩骗了几百元,有一股拿de-tona-tor包炸毁这个运营商的冲动。我干脆不去交纳400多元的话费,改用联通号码。
2004年2月,刚过完年的一天清晨,我接到运营商的信函,声称将对我进行起诉。与其让你先诉我,不如我先诉你,我本着这个思想,请律师起诉移动。好不容易立了案。开庭前,移动开出了诱人的撤诉条件,被我拒绝,我要的是个理。此案在福田法院李育忠副院长(现任福田检察院副院长)的关注下,一审主审法官剥夺我选择违约案由的权利,以不构成侵权为由,莫明其妙判我败诉。接着,福田法院又对我诉移动的案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立案,这实际上就是剥夺我的诉权。我的脑袋嗡地声,一股热血窜上我的心头,我对法律的情感,就是对月亮中的嫦娥那样敬仰它,如今自已最根本的诉权都没有,这种呕吐的感受就是象看到心中的嫦娥原来是那样肮脏,任由李育忠玩弄一样。从此,走上了一条剥开通信运营商的真面目和维护诉权的漫漫长路。
我很早就懂得联系的普遍性,想起以前对违法行为的苟且忍让,才明白是自已给自已挖的坑,我终于理解了联系的普遍性了,我骂自己,活该以前被它们抢那么多钱。
世界万事万物都具有联系性的,当你见到抢劫而不与想法制止的时候,你必定会成为下一个被“抢”的人;移动及其代理人公然践踏法律,我们总是因为事小而不为,凭其掠夺我们的财富,移动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也会促使社会向丑恶的一面发展,最终也就出现了“抢劫犯”;我们的财富养肥了移动,移动也会饲养了更多的代理人,会把你的最基本的诉权、人身权、财产权等视为砧板上的肉,凭由宰割。只有我们群力而围之,每个人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让移动为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违法成本,“千里大堤,毁于蚁穴”,这样,违法的移动也就有了最终的违法成本了,当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的时候,我们也就不会碰到抢劫犯.
为此,我呐喊,二年多来,从没有停止。我的诉权在深圳福田法院没有得到恢复,但是我在其它地方依然能代理或帮助他人在法庭上与移动较量,取得一个个的小胜利;虽然媒体对移动的违法行为揭露了又不揭露或者是连披露都没有或者干脆为移动宣传,但不时总有一些媒体披露出移动的真实面目来,网友的战斗事迹时常出现在网络上;虽然很多亲朋好友都劝我收手认命,但我也认识更多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与我们一样,一直都在与移动做斗争,从没有停止过。
法制是国家的基石,不管移动是如何公关,不管社会道德是如何堕落,只要这个go-vern-ment想维持发展下去,象移动这样公然亵渎法律的行为就会有消亡的一天,我坚信移动与做为国家基石的法律相比,不外也只是纸老虎而已。当看到比例很高的忧国忧民的国家机关人员,这更坚定了我胜利的信心。
2006年4月,福田法院恢复了我的诉权,历时尽二年的诉权暂时得到解决;我与黄、吴、林倡导的517集中起诉运营商践踏法律行为得到全国热烈响应,通信维权网又成立。我又欣慰地知道,有一群网友们自发地成立了一个针对移动的反黑论坛,成员都是各行各业、热血奔腾的青年,他们与我一样都在抗争着,甚至比我抗战得更剧烈。
不幸地是他们的论坛被关了,理由是他们号召“五一”集体上移动的营业厅表达诉求,这种刘和珍式的行为当然会被压制了。
日,他们中的成员自发地从各地赶到深圳福田法院为我与移动的开庭助威,我很感动。看到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与我以前一样不懂法律,被移动的思维牵着走,我于是萌芽用拙笔素描全国各地战友的经验,把运营商的丑陋面目系统地写出来,供他们参考,也供所有我还不认识的战友们参考,供所有的电信用户参考,并唤醒所有不理解联系普遍性的用户。
运营商以移动公司为代表的,移动也是最可耻的,所以我才只写移动,其它各个运营商就权当作举一反三吧。或许你被联通、电信、网通、铁通欺辱过,但是他们所有可耻的行为都有共性。
“一屋尚不能扫,何以扫天下”?我们要明白联系的普遍性。“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但愿这条维护法律尊严的维权路一直有人在走,但愿这条打维护法律尊严的维权路有大量群众在走。当我们看到雷锋塔下去,法海躲到螃螃蟹里面时,那时到民间,倾听民意,凡有田夫野老,蚕妇村氓,除了几个脑髓里有点贵恙的之外,谁不为我们的行为拍掌称快啊……
--- 晚风*白月光& 传呼 道具 |【引用该楼并直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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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第二章: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移动总声称不会坑、蒙用户的,所有收费行为都是合法的,其工作人员在事实面前被驳得无地从容的时候,就冒出一句:“我们这么大的公司不会骗你这几十块钱”来为自己解脱。
jiabao.wen总理说过,任何事情乘以十三亿都是个大数。移动的确是大公司,但是该大公司的财产是不是也得益于十三亿乘以几十块钱/月而来呢?我们不得而知。下面分析一下笔者打击多收费的项目,让各位参看一下不会“蒙骗”用户的中国第四大公司的真实面目。
第一节:收取选号费和占号费(停机保号费)、入网费(手续费)
谁所有,谁收益,这是天经不变的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款:“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号码资源与空气一样,是国家所有,那么因号码资源而收费的应该是代表国家的go-vern-ment部门而不是企业,即使移动是国有的,它也不能代表国家收费。标称为不会骗人的大公司却堂而皇之地收取本该是国家收费的有关号码资源的费用。
一、选号费的问题。
日颁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
2000年以来,移动仍然公开收取选号费;2002年国家通信管理局发了一个文件,禁止收取选号费,移动任然公开收取选号费;日生效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移动依旧公开收取选号费。2004年5月,笔者入网深圳移动,被收取了400元的选号费,又在广州入网,被收取80元的选号费,随后,笔者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案号(2004)天法民二初字第1061号,主审法官:苏杰威)和福田区人民法院(案号(200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1761号,主审法官:曾红文)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合同无效。7月6日,新华社发了《新闻调查:谁还在收取手机选号费?》等四篇文章。发改委与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号),在全国范围内整顿电信行业的乱收费现象,广东的报纸也就大篇幅地报导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等go-vern-ment领导出来讲话,并出台了相关的整顿措施。在深、广两地,这股收选号费的风气才算刹住。
起诉广州移动收取选号费一案,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33号(主审:罗越明、谷丰民、陈维敏)做出终审判决,以收取选号费的行为违反了《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令广州移动退回选号费和赔偿损失。
移动对选号费一案的抗辩理由一般是以其没有收取用户选号费而是代理人收取为主。目前,运营商亲自公开收取选号费的行为几乎为零,但是据笔者到市场上查看,个别代理人零星地收取选号费还是存在的。这些收取选号费的代理行为其实都是得到移动的默许。依照《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代办电信业务单位(或个人)的服务质量,由委托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和《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代理商收取选号费也应由移动负责。移动不单无耻,还是无赖,总是不承认其代理人收取选号费的事实。笔者在此说明如何取证违法证据及适用法律。
收取选号费是由代理人收取的,用户向代理商要收据(只要用户声称要报销,一般代理商会给的)。入网需要填写入网登记表,这时你要求由填写选号费收据的人填写入网登记表(目的是证明选号费的收据和入网登记表的字迹出自同一个人)。这样,就有证据证明我们入网的时候被收取了选号费,我们就可以要求移动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二、占号费(停机保号费)的问题。
这是个普遍的问题,现在各地移动都在收取10元/月——20元/月不等,深圳联通是没有这个收费项目的。下面以起诉深圳移动的案件做个分析。
深圳移动的宣传单中,标称全球通品牌停机每月超过15天则收取用户20元,没有超过15天的则收取用户50元月租,动感地带品牌则是收取占号费10元/月。2006年1月,笔者对移动收取占号费一事进行投诉,移动以“粤价[2000]8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关于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部分服务费及新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同意其收取20元的占号费为由拒绝认错。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在日[CM号的《电信用户申诉回复函》中称移动收取占号费其实就是“停机保号费”,也不认为移动是错收;日广东省物价局做出粤价举[2006]1号《价格举报不予受理告知书》,理由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笔者向广东省人民go-vern-ment复议广东省物价局,省go-vern-ment不予受理。为此,笔者又向国家改革发展委员会举报,国家发改委没有在法定的60天答复,笔者对此于2006年5月向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提起行政复议,日,广东省物价局称国家发改委委托其处理,他们的处理结果还是不予受理。
在此期间,笔者也同时通过诉讼径,2006年3月,福田人民法院受理了占号费一事的诉讼(案号(2006)深福法民一初字第623号)。3月30日本案开庭。庭审中,移动改称收取的不是占号费而是停机保号费,并称收费依据是二000年十月二十四日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的信清[号《关于调整和明确停机保号等业务资费的批复》中的“停机保号费”和二000年四月六日“粤价[2000]8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关于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部分服务费及新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的占号费,但又不认为占号费等同于停机保号费。移动还辩称停机状态下为保留了号码,号码要占用端口;每月邮局也要寄送账单;停机还提供110、112、119、1860的服务;以此来证明停机状态下还为笔者提供服务。
笔者坚信深圳移动是无权收取用户的占号费的。
首先,收取占号费也好,收取停机保号费也好,其行为违反《民法通则》第四条“等价有偿”原则。假如停机状态下没有收取占号费(停机保号费),则根本就不存在收费项目,也就根本不存在邮局代为寄送发票及账单,移动认为停机状态下提供邮局的投寄服务是逻辑的颠倒,这也是移动最常用的卑鄙方法。而停机占用端口的说法也不成立,有没有使用该号码,移动也要保存该号码的数据,而加上资料对于移动的系统来说也不算是占用,就象一粒米占用一座大山的面积一样,一粒米所占用的面积可以忽略不计;而提供的110、112、119、1860是go-vern-ment规定的要求免费提供的服务,用户在停机状态中使用该卡号的说法是不合常理的。移动所抗辩理由中所提供的服务成本已计在用户通信资费中,就象商场中的空调费已计在消费者的消费上一样。难道说,进入商场没有购买消费,商场也会因它的空调费付出而收消费者的钱吗?依照移动的思维,是不是我们咨询一下移动的工作人员,移动因此也要付出成本,也要收取我们的费用呢?假如都这样,我们问衣服的价格后而不购买,经营者也可以强行收取消费者的咨询费。所以说,移动收取我们的20元/月占号费而称为我们付出了服务,是不符合等价有偿的原则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移动收取占号费的约定属于无效的合同条款。
移动的诡辩,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大公司厚颜无耻的标本,仅此一点就应该有个大致的了解。一些省份的移动是采用每月最低消费来保证防止用户浪费码号资源。深圳移动凭什么要强收取占号费呢?
其次,移动的收费依据也不充分。依《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号),所有的电信价格都要经过发改委(省物价局)和信息产业部(省通管局)审批备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号)也进一步强调过。而移动所收的占号费并没有经信息产业部(省通管局)审批,所收的停机保号费也没有发改委(省物价局)审批,故无论移动收的是占号费也是停机保号费,都明显是违法的资费。笔者手头上的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电信资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号)”中明确规定了没有经过省通管局和省物价局共同审批和备案的电信资费不得实行。占号费(停机保号费)很明显地并没有以上二个部门共同审批备案,是不能实行的。
再次,收费主体不适合。无论是占号费,也是停机保号费,都是因为用户要保存该号码而被移动收取的费用,也就是用户占用该号码资源而被收取的费用。码号资源的收费主体应该是国家而不是企业,收费主体明显不合适,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收取占号费。信息产业部于日《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收费问题的通知》(信部清[号)第二条:“取消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网码号使用者收取的占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相关费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码号资源占用费。”这些取消的收费项目的概念与移动收取的占号费或停机保号费的概念是一样的,故此,移动收取占号费或停机保号费,违反了《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一列行为(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依《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的合同。愤慨的是,国家通信管理局《关于重申取消话费交费时限的通知》(信电函(2002)74号),规定用户可交费起始日后一个月内任一天交费及电信企业对用户停止服务或暂停服务,应当在停机前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到用户,这些不利于移动的规定,移动却不执行,反而以霸王条款的形式强行不遵守国家的规定;而只要对其有利的规定,不管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则就强制实行!
移动为了保证其号码的充分利用,它应该实施的是像深圳联通一样的政策,即连续三个月停机,联通有权收回号码,或者是部分省市移动的等价有偿政策,即确定每月最低消费。像《关于移动电话资费套餐的批复》(信部清[号)已有备案了30元的套餐资费,即每月30元月租,可使用48分钟通话时间,移动应该可以指导用户选用此资费,这符合等价有偿的原则;遗撼地是,深圳对于该合法30元套餐的资费却以不提供服务为由拒绝用户的使用。备案对其有利就用,如来电转移从0.10元/分升到0.20元/分,对其不利就不采用。为了利益,移动无所不用其极,并屡屡得逞!
三、入网费(手续费)的问题。
移动等运营商等已经全部取消了入网费,现在市场上出现的入网费主要表现在代理商(公司或个人)违法使用极优惠的资费套餐,然后让入网的用户交纳一定的入网费或手续费等费用。如深圳润迅公司的220单向套餐(即220元租金,送800元话费,在深圳范围内接电话免费)、大道公司推出的200元包1500元套餐,直通公司推出的300元市话任打套餐……推出这些套餐的单位都是移动的代理商,都是得到移动的默许的。深圳移动类似这样的用户有二十几万。由于该些套餐资费并不合法,其消费者的权益较难得到保障,于是总会出现剧烈的群众运动,深圳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工作人员就告诉过笔者,联通和移动都出现过群众的集体抗议活动,这是好事。新华社也报导这些优惠套餐之类的事情,如《质疑移动通信欺诈
深圳消费者对簿公堂》、《新闻分析:手机超级优惠套餐究竟好了谁?》等。
收取入网费或手续费明显是有悖于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取消市话初装费和邮电附加费等go-vern-ment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1)44号),违反了《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依法属于无效合同。那么代理商的行为是否为移动所负责呢?《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八十九条,移动应承担代理商收入网费的民事责任。
此类问题要注意收集入网费或手续费的证据,入网费或手续费的证据收集,与选号费的情况参不多,可以要书写入网协议的工作人员出具收据。
第二节:四舍五入收取用户的钱
于2006年3月份的话费是56.17元,移动以在入网协议上签订四舍五入为由,强行多收取我3分钱,实收56.20元。移动没收用户3分钱并没有为其提供服务,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三条“等价有偿”原则和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移动的合同条款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为无效的合同条款。移动自愿放弃四分以下的钱,那是它的权利,当然我们也可以拒绝。沃尔玛商场也是实行以角为计费单位,但是不同的是他尾数全部让给消费者。外国的月亮不比中国圆,但总是有一些乌云遮住中国的圆月亮。现在深圳移动没有再多收用户的钱了,但不知其它地方还有没有这样没收用户的钱?
第三节:月租费和漫游费的问题
一、月租费问题。
中国电信2004年的年报显示,其月租费收入高达298亿元,比它280亿元的盈利还要高。同样,中国移动去年的月租费收入是247亿元,联通是115亿元。去年全国月租费高达660亿余元;新浪网网上调查显示,96.2%的网民认为收取月租费不合理,应该取消。(数字来源于《消费者声讨月租费
专家称违背公平交易原则》)。月租费不合理性问题,是一个喊了好几年的问题,象沈洪嘉老先生等于2000年就不断要呐喊收取月租费不合理,人大代表李铁军在2005年也喊过(人大代表都没有群众的觉悟高)。
我们知道,象水、电、气等同样的公共设施,并不存在收取月租的问题,用户使用多少就算多少。日施行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项目并没有月租,也不知我们租的是什么业务。用户在使用通信服务的时候,已经交纳相应的通信费用,而移动还收取用户的月租费,属于重复收费,违反了《民法通则》第四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第十八条:“格式合同有下列内容的条款为可撤销的合同条款:(二)规定相对人在利用使用人提供的服务时,除向使用人支会服务费用外,还要定期向使用人支付其它费用。”也佐证了移动收取月租费是违法的。
收取月租费的计费方法是其它国家没有的,我们经常看到增加的收费项目是参照国际惯例,但是这一没有收月租费的国际惯例干吗移动却不参照呢?
通信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通信的服务是移动的法定义务,因此,收取月租费用的约定属于霸王条款,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为无效的合同条款。
二、漫游费问题。
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日实施)中,规定的电信业务项目有“国内漫游和国际漫游”,而《关于调整部分移动电话资费的通知信部清(号》明确规定取消人工漫游费,这里的人工漫游就是国内漫游,故移动收取的漫游费应该是国家明令取消的业务;移动收取了用户的月租,又收取了用户的漫游费,属于重复收费,违反了“等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
请注意,月租费和漫游费的官司很难打,大家啃这块硬骨头的时候,一定要有持久战的精神。
第四节:电话卡余额问题
移动规定充值卡余额不予退返,据一名内行人称,这条规定单凭深圳移动每年就“没收”了用户三千多万元。移动给出的理由是购买了移动的充值卡就完成了消费。为了给充值卡进行定性,笔者于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寄去了《深圳移动公司采用充值卡代替人民币》,深圳人行于二00六年七月四日《关于移动通信公司发行充值卡代替人民币流通问题的答复》,称移动充值卡“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凭证,体现持卡人作为消费者对该公司享有的通信消费权利”,这从中可以得出,移动解释购买了充值卡即完成了消费的理由站不住脚。所谓消费,就是购买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充值卡并没有使用价值,它只是证明了持卡人对移动所拥有的通信消费权利,是用户对移动拥有的通信上的债权,这种债权也就是等同用户的财产。移动无权在不提供给用户的服务时,把用户的财产占有己有,这是违反了“等价有偿”和“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五节:动感地带的短信套餐侵犯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深圳移动的动感地带声称0月租的,其实,月租本来就是一种重复的收费,是违法的。日,笔者购买动感地带号码,注明是日前激活。但奇怪的是,移动要求马上激活并表示激活当月即必需使用20元短信套餐,如果不同意使用20元套餐,可以在下月申请使用10元或30元、50元的短信套餐,但必需使用短信套餐。移动这种强制用户使用短信套餐的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购买,只要在日前激活即可,移动无权强制要在购买当时即激活;其次,移动无权强制用户选用短信套餐,用户有权选用短信套餐,也有权不选用短信套餐。还有,用户可以是选择10元短信套餐,也可以是不选用30元/50元短信套餐,移动无权强制要求用户开通当用要选用20元的短信套餐。移动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地交易,应当遵遁逢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赋予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日,笔者针对上述的强制交易,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状。要求移动赔礼道歉和双倍返还及一倍赔偿。
第六节:姚仁俊先生所写的《中国移动唏嘘大盘点》
2004年,笔者刚与移动抗争的时候,就拜读了《中国移动唏嘘大盘点》,并受里面很多的启发。笔者很欣赏作者的细心和勤于思考,一直想找该文作者。直到2006年5月的一个偶然机会,才从张红鑫口中得知写该文的是姚仁俊先生,江苏人。与姚仁俊先生联系后,对他的坦荡很是欣赏。该文中的相当一些不合理收费已取消了,但并没有几个人记得姚仁俊先生的曾经的劳动,内心感到悲凉,所以就把其作品搬过来,希望人们能记住曾有一位揭露移动“坑、蒙、骗”的人。
中国移动唏嘘大盘点
今日偶见电视节目中主人公对事物表示不理解,说了一个词——“唏嘘”,这词甚好,俺也拿来一用。
手机,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全体在中国大陆的移动电话用户,使用“中国移动”GSM网的占大多数,“中国移动”宣称:截止2003年8月底,已拥有1.91亿用户,是世界上用户数最多、堪称规模最大的超级运营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中国百姓,在享受着现代通讯所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也多有微词。
勿庸置疑,运营商的运作模式存在不少可圈可点之处。在“中国移动”实际运营中,消费者还得处处提防,稍不留意,便会掉进一个个“小小的陷阱”。比如怨声载道的短信服务订制容易取消难,有些收费不明不白,等等……。甚至于大批俄罗斯别斯兰的学童被KB分子杀戮之时,“中国移动”还不忘协同某些电视节目搞所谓的“被杀人数有奖竞猜”,赚取短信息费,基本的人类道德被利益驱使剥得精光,让国人为之汗颜。
言归正传,有些“小小的陷阱”,多数消费者还很难识别,即使你发现了,也说不过那些伶牙俐齿彬彬有礼的客服MM或GG。两年前一次与“中国移动”的交道,使我对“中国移动”公开的檔稍有研究。结果,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断地发现“中国移动”的问题。除了一个个“???”,只有一次次的“唏嘘”了。
唏嘘之一:垃圾短信随意发,宰你没商量
“中国移动”与ISP运营商合作,肆意向用户发送各种广告短信,相信这种遭遇每位用户都“享受”过。本人有段时间一天中竟能收到20来条这种短信,在2003年的一天,我向北京的“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信产部提出投诉,并撰文向媒体呼吁。
“中国移动”南昌客服中心给我电话答复,电话那头的MM对我表示:“这种广告是免费的,并没有侵害你的利益,广播电台也在天天播广告”,一句话说得我透不气来。
本人在日常生活中口齿木纳,此时也变成了三寸不烂之舌,当即表示:客户的利益有经济的与非物质的两种。
“第一,你说得没错,接收广告短信是免费的。但是,小姐,有人半夜三更将骚扰电话打到你家的座机上,你在接听时也是免费的。不分白天黑夜的短信广告骚扰公民个人的日常生活,手机作为通讯工具,由于实际需要,很多人是昼夜不关机的。半夜或午睡时手机铃声响起,是朋友同事来电话或短信,发挥的是通讯工具的正常功能。但如果是被这种广告短信的铃声吵醒,那是什么滋味?我已经被这种铃声吵了N次了,这是对客户的极大不尊重,与骚扰电话没有区别,有的短信内容比那些X
L坯的骚扰电话还过分,从形式到内容都是骚扰。
第二,很明显,你移动公司与ISP商合作,未经用户许可向用户肆意发送广告这种行为方式是违法的。因为手机是个人私密通讯工具,它不是广播接收工具,也不是公用电话。收音机与手机都是用无线电波传送信号,这是共同点。不同之处在于:广播电台的信号向全体收音机用户播放,是点对面的单工广播方式,信号发送不必经过收听者的许可。手机信号传输是加密的,每台手机与系统基站之间构成一个独立的加密信号传输信道,是点对点的双工通讯方式,使用这个通道必须征得机主的许可,在日常使用中,机主有时拒听电话(不许主叫方利用通道呼入)、关机(关闭通道)等行为就是这种权限的表现。如果不是你移动公司向ISP提供用户数据,他们是怎么知道什么号码在用,什么号码是空号,至少,你们向第三者泄露了用户的数据,侵害了用户的隐私权。
第三,有的广告只要按照它说的做了,你移动公司就代他们收取包月费,这算不算商业欺诈?如果这种短信来自一个具体的手机号码,比如中大奖之类的,那只是个别不法份子的诈骗行为,与你移动无关。但来自与你移动有协议的ISP的这种垃圾短信,本人认为你们是同流合污,共同分赃。”
客服中心表示:向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打报告,将我列入“敏感用户”名单,向各网站发出通知,以后不向我随意发送广告。一场努力得到了一个“敏感用户”的身份。
各个以欺蒙方式收取了我包月费的网站也先后给我打来电话,表示将收取的费用退还。得,实际上本人也不是十分在意被多收的金额不大的钱,有两个网站的退款被我拒绝,从纯经济的角度说,为了10来元左右的退款去跑一趟邮局真是得不偿失,维权成本太高。
本人表示,如果你们能将所有这种方式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全体用户,那才是我想要的结果。网站的小姐无一不是表示,没有多收其它用户的,此时我感到悲哀:我花了精力去追究这事,但只能提供自己手中的证据,其它众多用户的证据我无法也无权得到。你们可以睁着眼对我说瞎话:“只是多收了你一个人的!”他们也正是瞅准了多数人有我这种心理:多收你数目不大的钱,你不会太认真,即使你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精力,等你提出来了,我再还给你就得了。唉!行径比菜场的小贩还“油条”,如果你是小肉贩,少了我半斤肉,我倒不会去找他论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总算清净了,极少收到这些垃圾广告。但每当看到周围人还是不断的地收到这种短信,不得不由衷地感到悲哀:本来属于我的的清净要争取!我终究没有阻止“中国移动”向全体用户发送垃圾广告,个人而言,有所收获,但我还是失败了!!!
唏嘘之二:犯罪结果无辜者买单?
多数情况下,象小胡这种情况是不会付钱的,却也暴露了移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
今年五月的一天,好友小胡(事牵第三者,请恕隐去真名)找到我,他出了麻烦,《身份证》复印件被人冒用,在移动公司开了两个号,欠费5千多。前两天移动公司“催缴办”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了,再不交款就要到法院去起诉他,并要去了他的手机号与宅电号码。这两天是天天打电话催,吓得他白天不敢开手机,晚上不敢接座机,怎么办?
这种事情已不是什么新闻,各地报纸经常有这种报导。
朋友有难,不得不帮。望着他惊魂未定的脸,我问他:“兄弟,你可以保证身份证从来没有遗失过吗?如果现在你使用的身份证是遗失后补办的,丢了身份证又没有登报声明作废,那我就帮不了你。”
他真诚地对我说:“没有,我是炒股的,身份证意味着什么很清楚,身份证从来没有给过别人”。
我让他将手机打开,就与他聊家长里短。一支烟还没抽完,“催缴办”的电话就打进来了,第一句话就责问他为什么不开手机,打家里的电话也不接,小胡被对方问得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当时我就火了,接过手机吼道:“你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问小胡开不开手机?接你的电话是给你面子,到了法院还不知道谁赔谁的钱呢?”
对方问:“你是谁?”
我对他说:“我是谁不重要,你听好了,在你移动公司的入网须知里,明白无误地写着:‘委托他人代办入网的,必须出示机主身份证原件与代办人身份证,由代办人在入网协议上签字’。请问,那两个机主是小胡名字的手机号,在《入网协议》里有小胡的签字吗?没有吧,那么就可以肯定,小胡本人没有办理这个手续,你移动公司可以认为是小胡委托他人办理,那请你告诉我,那个代办人是谁,按照你们的制度,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要存档的,《入网协议》上肯定有代办人签字,你把那人给我找出来。”
对方说:“我们也怀疑是被人冒用身份证,但机主名字是他,我们找小胡没错吧!”
我对他说:“当然,对于你们公司的这种遭遇我们也表示同情,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了,是盗窃,属于刑事案件。你们可以向公共安全专家部门报案,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来调查,小胡一定会尽一个公民的义务,积极配合,但你无权问他为什么不开手机。”
对方问我刚才为何发火。
我笑:“你们公司应当自己负责,首先,你们为了多多发展用户,委托很多个体代办点为你们发展用户。这些代办点为了业务,有时对身份证的审查根本不当回事,只管将号码往外发,《入网协议》这么重要的合同,在有的代办点上只不过走一个过场。小胡可以保证身份证原件从来没有交给过别人,那么可想而知,犯罪人是用小胡身份证的复印件就办了这两个号码,但小胡没有办法保证复印件不被人非法利用,相信你在银行开户的时候也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你也无法保证每个掌握别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人不犯罪,银行金库保管员还有监守自盗的,对不对?依据我国的《身份证管理条例》来看,如果小胡丢了身份证又没有登报,他有一定的责任,但现在看来,他的身份证从来没有丢过,你们在办理这两个号码入网时,根本就没有见过小胡的身份证原件,按照你们公司的规定,不见原件是不可以办入网的。”
对方表示我的意见会向领导汇报,这时快同他聊成朋友了,他问我:“你刚才说到了法院还不知道谁赔谁的钱,此话怎么讲?”
我对他哈哈一笑:“那是气话,当真也行。公共安全专家部门会让犯罪分子早晚落网,如果同你讲了上面这些道理,还要法院见的话,相信法院最终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小胡是受害方,由于你们在入网手续上没有把好关,致使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冒用,导致他名誉权受损,他完全可以向你们提起民事诉讼,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有他的照片,他的肖像权受到了不法损害,身份证上面的那些个人信息,应当是属于隐私权的概念了吧……”
唏嘘之三:空号短信也收费
ISP的垃圾广告少了,但来自个体手机的广告多了,什么中奖之类的,不胜郁闷,只好置之不理,这纯属不法份子的个人行为。
与此同时,本人对“中国移动”短信的收费方式产生怀疑。这些诈骗份子应当是不知道什么手机号在用,什么手机号是空号,移动公司不可能将客户资料告诉他们。其只能用挨个数数的方法向用户发诈骗短信,有不少是空号,犯罪份子无从得知,但移动公司会不会在这种有效使用的号码向空号发短信时收取费用呢?如果在收,形同吃黑;结果,我的实验验证了我的怀疑。
日,我用自己正常使用的手机号XX向另一个2003年12月份已经销号的原本属于自己的号发了3条短信。在次月话费出账的时候,打印了《短信详单》,果然,XX向空号有短信发送的记录,被收取了费用。
当即,向客服人员提出质疑。客服人员问:“你怎么知道这个你在向它发短信的那一天是空号?可能那一天他还在用,那么发送方XX当然是收费的”
我说:“这个号码原来就是我的”。当即出示了还在自己手中已经报废的号SIM卡,并说,“现在请你验证这个号码是不是去年12月份报废的”,客服人员于是向的归属地上海方面求证,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表示很奇怪。拨打该号码,提示音是:“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中国移动”短信的计费规则是:“发送方发送短信,以接收方给短信中心回馈接收信号后,系统对发送方计费,短信发送到短信中心后,如果对方处于关机或不在服务区,信息在短信中心储存24小时。”,从其收费规则看,这是很公平合理的,短信发送后,不见得接收方一定能接收到,如果超过24小时不开机,接收方就不能接收该短信,因为这次通信没有完成,不需要发送方付费,就好比打电话,在拨叫时,可能对方不接听,如果被叫方不摘机,主叫方就不产生费用。
但是,我不知道这个5个月前已经是空号的号是怎么接收短信的?发送方XX是如何产生费用的??
而实际上,本人用XX向本人另一个备用的有效号XX发送短信,过2天后,将XX号SIM卡装入手机开机,由于超过了24小时未与系统联络,XX自然收不到XX所发的短信,但到话费出账的时候,XX照样产生短信费。
短信收费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变成了:只要你发送,就收费。反正多数人无法也不会去验证接收方是不是接收,就是吃准了多数国人不会为0.1元去计较的心态;但我用空号足以验证。
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一条短信不就是1毛钱吗?可能多数人对此不屑一顾,但相对于“中国移动”庞大的用户群,如果每个用户都产生1毛钱的费用,这个数字可以让成克杰掉脑袋了。
而且可以肯定,平均计算,1个用户不止被多收1毛。你可能在朋友手机关机的情况下,试着给其发送一条短信,希望其开机后,见到这条短信与自己联系。也许,你的朋友可能在你发送短信后过了25小时才开机,那么,他(她)就永远无法接到你的这条短信,但是,作为发送方的你,还是被“中国移动”强收了0.1元大洋。
也许,你有一个未接电话,而且是一个手机号,当你回拨时,对方老占线,于是你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希望对方空闲时再次与自己联络。久久不见回音,等你好不容易拨通了对方,狂晕!对方说:“我是‘中国移动’(或者是‘中国联通’)的公用IP电话超市,我的电话号码当然象手机号,我的电话当然经常占线,但我是座机,我收不到你的短信啊!”。但是,你刚才发的那条短信,“中国移动”也是收了费的。
小姐表示:“多收你的0.3元可以立即还你6角,中国移动一定兑现话费差错一赔二的承诺”。
我的要求是:“立即将这种错误的计费程序修改过来,并向全体用户说明情况。对我来说只是3角,对全体用户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唏嘘之四:“紧急呼叫”费照收
一台没有插入客户识别卡(SIM卡或STK卡)的空号GSM手机,想拨打电话,可能吗?答案是否定的。当用这样一台手机拨完一组数字再按“发射”键时,屏幕上应当提示“只可紧急呼叫”。
这“紧急呼叫”又是一个什么号码呢?当我拥有第一台GSM手机时,一个修手机的朋友告诉我:“是直接拨打112”。这是唯一一个裸体GSM手机可以拨打的免费电话号码。112不是“中国电信”的障碍台吗?他告诉我,在GSM网络中,112实际上是一个测试手机性能的平台,也叫“紧急呼叫中心”;接入的是一个免费广播信号,并不是“中国电信”障碍台。这个号码无论手机中有没有卡都可以拨打,而且不产生任何费用。于是,在接下来的N年里,在中国大陆的N个地方,当觉得手机信号不好的时候,我拨打过N次112来测试手机的信号强度是否可以通话。本人拥有多张“中国移动”的签约入网卡与“神州行”卡,拨打112从来没有产生过费用。在签约卡的手机《通话详单》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过112的通话记录。
当手机拨打112时,又会产生怎么样的“通话”呢?只能在耳机中听到这么一段录音:“您好!匪警请拨110,火警请拨119,急救中心请拨120,交通故障请拨122,市话障碍请在112前加拨长途区号......”,如此用汉语、英文循环而已。请注意:用手机拨打“市话障碍台”可是要在“112”前加当地的长途区号的哟,不是象座机那样直接拨打112就可以的耶。如果手机设置了“通话中显示计时”,拨打112,由于系统不返回摘机信号,手机是不计时,不“读秒”的。
家中的“中国电信”座机出现故障,用手机在112前加上当地长途区号后变成“”拨打“中国电信”障碍台;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规定,用“中国移动”的码号拨“中国电信”的特服号是收费的。
为了测试手机信号,我拨打过无数次的112:
用不插卡的空机拨打过,当然不产生费用;
用“神州行”拨打过,拨打之后,一分钱的话费不少;
用签约入网的卡号拨打,在移动运营商提供的《通话详单》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记录,更别说产生费用了。
112----就是这么一个免费的特殊号码。
当我的手机装入XX号SIM卡,于日晚9点多钟,搭火车在湖北省境内漫游。躺在摇篮般的卧铺上,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突然想起需要打个电话,当时飞奔的车厢里信号不稳定。于是,我想到了拨打112来测试信号,连拨了4次;当然,每次还是那几句录音:“您好!匪警......”,如果听得很清楚,那么通话效果就好。
从去年10月18日到目的地后,我在武汉市连续工作了182天,春节也没有休息。当我回到手机归属地--南昌,取得手机《通话详单》后,胡涂了。
这次可是出了奇迹,《通话详单》中出现了4次112通话记录,时间:03-10-17-21:36:10。“通话时长”分别为:8、12、13、10秒,而且都是“主叫”,--呵呵,我拨打的当然是“主叫”。通话地点:湖北“鄂州”。Communist生“漫游通话”4次,费率0.6元/分钟,总计“漫游费”2.4元。
本人于日向“中国移动”南昌公司提出异议,南昌方面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112接入的是“中国电信”的障碍台,是收费项目。本人当场向其演示:我先拨打接入的是“中国电信”南昌障碍台,手机听筒中传出:“您好!障碍台为您服务......”,从手机屏幕上清楚地看到系统返回摘机信号,手机开始“读秒”。我说:“这次呼叫在我的《通话详单》中肯定是有的,而且是应当收取费用的”。接着我用手机拨打了5次112,我说,下个月出来的《通话详单》中肯定没有这5条112的记录。然后我用上海、广州的2个“神州行”SIM卡插入手机,再拨打112,我说:“这可是在漫游状态下的112”,结果还是没有扣一分钱的话费。
南昌表示向鄂州联系后给我回复。
4月24日,南昌方面给我的回复是:“你在鄂州拨打112,接入的是‘中国电信’鄂州障碍台,是应当收费的”。我说:“当时我的拨号方式是112,没有加任何区号,实际上我当时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听到的确实是:您好!火警......”
4月25日,我查得鄂州的区号是0711,于是在南昌用手机拨打,结果是:“空号”。我以为听错了。又用“中国电信”的座机拨过去,还是“空号”。心有不甘,拨打鄂州的号“中国电信”客服中心咨询:“请问112障碍台怎么是空号?”,回答使人大跌眼镜:“申告市话障碍直接从10000号进入,10000号里面有这个服务项目,您需要这个服务吗?鄂州地区直接呼叫的112台不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5月1日,我取得了该手机4月份的《通话详单》,上面记录:4月17日,还有拨打鄂州112的“漫游记录”,10秒钟收费0.6元。之前,本人虽身在武汉,但通过网上营业厅的记录,早就知道“中国移动”鄂州公司对用户拨打112收费,为验证这种错误是偶然的还是人为的;所以在4月17日乘火车路过鄂州时,再次用手机直接拨打112。
也就是说,鄂州根本不存在手机或座机可以直接呼入的“中国电信”112障碍台,那4次被“解释”成呼叫鄂州“中国电信”112障碍台是根本不可能的。“漫游通话”费在客观上根本没有产生的条件。而4月17再次出现这种错误的计费,足以证实这种错误的计费程序在“中国移动”鄂州公司存在了整整半年。
4月29日,我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信产部提出投诉。
5月11日,“中国移动”鄂州客服中心“”给我来电话,对我说了许多“可能、也许”性质的话;被我反驳:“你们的计费程序是计算机运行的,计算机的运行结果,只有‘是’与‘否’两种结果,请不要糊弄我,好吗?”
5月12日,信息产业部给我来电话,表示将敦促‘中国移动’鄂州公司改进工作。
5月14日之后的几天我在湖北省境内各地出差,用任何“中国移动”的手机拨打112都无法接通,过了几天,在武汉又可以拨打。在此期间,估计是“中国移动”在湖北省对这个程序进行了纠正,之后当我路过鄂州时,再拨打112,不产生费用。
之后,“中国移动”南昌公司表示,将多收我的3元“漫游费”代表鄂州公司退给我,被我拒绝。拒绝理由:当“中国移动”自己都认为有问题的时候,还在用“可能、也许”这种话对用户进行调侃,我要这钱干么?我要的是合理的解释。
唏嘘之五:话费差错,一赔二?
中国移动公开承诺:“话费差错,双倍返还”。乍一听,很有人情味,细细品味,顿觉唏嘘。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一般用户很难发现其计费问题。如果你觉得话费有问题,花了精力去检查《通话详单》,可能这个差错对单个用户只有“0.1”元。你摆出足够的理由来,它还你2角,为了这2毛钱,个人所付出的时间真是得不偿失。由于计算机程序在GSM系统的广泛适用性,一个错误的计费程序对一个用户有效,那么它对于全体1.91亿的用户也是有效的,其中产生的灰色收入无法计算。汽车行业有一个“召回”制度,“中国移动”是否也应当来一个这种制度呢?
唏嘘之六:温柔的“预埋陷阱”不胜防
2004年初,“中国移动”南昌公司向我的手机发短信,说是在手机归属地拨打长途,在优惠时段每日的21:00到次日的7:00,及双休日全天的通话费是0.035元/6秒。
陷阱一:预埋“全球呼”,专宰来电人。
当时本人一直在武汉工作,手机处于漫游状态,且多数时间关机,一般情况下,使用的是武汉的“小灵通”。但有的朋友不知我的“小灵通”号,还是拨打我的手机,他们在听筒中可以听到这么一句业务提示:“信息已发出,请挂机!”。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谈起这事,我才知道。于是找了一个武汉的“神州行”手机,拨打我的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果然如此。然后查了一下那个“神州行”手机的费用,整整少了0.67元=0.6元的基本通话费+0.07元/6秒的长途费,也就是说,在一个字都没有通话的情况下,主叫方已经为“中国移动”付了0.67元,让人哑吧吃黄莲。
我琢磨自己没有设置这种服务,与手机归属地南昌“中国移动”客服中心联系。小姐表示:“是公司在全体用户中都预埋了‘全球呼’功能,不需要用户设置”。说词很堂皇:“为了机主在关机或不在服务区时不错过任何一个来电!”,我问费用怎么计算?她的回答是:“不收取机主任何费用”。当然,她绝口不提主叫方被收取长途通话费的事。我对她说:“全球呼这项服务在贵公司发给我们的《全球通用户手则》里有交待,当我需要时,自己会设置,请不要以这种借口解释,你们通过这种所谓的‘预埋’,对主叫方进行强行收费也是事实,你们没有权利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用户接受强制服务。”小姐表示如果你不需要,可以自行在手机上取消。呵呵!不是我设置的,还非得让我自己取消。
不几天,客服中心来电话,表示对全体用户的这项“预埋”全部取消。
陷阱之二:优惠费率变预埋IP,话费高出8倍多。
前面提到“中国移动”南昌公司向用户承诺0.035元/6秒的长途通话费。
当本人于日回到手机归属地南昌,发现了鄂州“中国移动”在乱收112费用,详情请见前面叙述的“唏嘘之四”。为了验证湖北省内的“中国电信112”,分别拨打了16-112,……,当时出于验证目的,只要这个112存在,我便立即挂机。在后来得到的《通话祥单》记录中,这些呼叫时长多数都在6秒之内。按照承诺的收费标准,这一天是周日,对于6秒之内的国内长途,只收0.035元,但在《通话详单》的记录中,这些通话的拨号方式全部在号码前加了17951,收费也变成了60秒之内0.3元,比承诺的费用高出8.57倍。当即我提出,这是怎么回事?小姐笑曰:“为了给广大用户拨打长途省钱,公司对所有用户都预埋了17951的IP拨号功能,只要你打长途,系统会自动给你改变拨号方式”。我提出:“你们承诺的费率有效吗?由于你们的预埋IP,让我的长途话费高了8倍多?重要的是,你们有什么权利一次次违背用户的意愿‘预埋’这‘预埋’那?本人强烈要求取消IP预埋”……
过了一个多月,我接到来自“1860007”的电话,客服中心表示:“对全体用户预埋的IP已经取消,多收你的费用退给你。”
我说:“改过来了就好,我希望你们向全体用户说明;钱就不要退了,实际上你们在这预埋中已经赚了个盆满钵溢,但都是不当得利,可以保证所有这种费用退到每个用户帐上吗?可能极大多数用户还没有发现你们的这种问题呢。”
我可能永远拒绝他们退这笔钱,但如果有一天全体用户都能得到这种退款的时候,我会欣然接收。但“中国移动”会有这种诚信的姿态吗???
唏嘘之七:“预埋”出奇迹,市话变长途
好心的“中国移动”左一个预埋,右一个预埋,表面上看,都是为了用户考虑,但“预埋陷阱”也是不争的事实。
奇迹随之出现,日11时28分01秒,我用归属地为南昌的“中国移动”XX在南昌市拨打归属地为南昌的“中国联通”1330708XXXX号手机。稍有手机使用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次标准的市话通话。但是,在《通话详单》中,拨号变成了XXXX,也给预埋了长途IP,通话时长50秒,收取的费用是0.7元=基本通话费0.4元+长途通话费0.3元。
我问1860,这是怎么回事?MM表示:“可能当时对方在外地漫游,所以,收了你的长途费”。
我狂晕:“小姐,你应当比我更清楚,信产部出台的移动电话计费原则是:在归属地主叫归属地的一切电话,包括‘中国电信’的座机、小灵通,中国联通的GSM、CDMA都是属于市话。如果对方处于漫游状态,哪怕他是在美国,这长途费和漫游费也是被叫方承担的,主叫方只是承担市话费,而且当天我打完电话后,过了5分钟,对方就同我见面了,他压根就没有离开南昌市”……
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小姐不得不承认是:“后台可能出了点问题”。
我笑答:“别说得那么含蓄,说白了,是计费程序有问题。《通话详单》中拨打座机、小灵通,号码前面的0791(南昌区号)一眼就能让人看出这是市话,联通的手机号码不那么容易让人看出这是什么归属地的,所以,就将程序设计成是长途计费。由于你们的‘IP预埋’,计费系统就将这南昌的联通号当成了外地的手机,给我自动在前面加上17951,采用长途计费方式,我说的对不对?这个号码我太熟悉了,你敢说1330708XXXX这个号不是南昌的吗?”
过了几天,当时我在外地出差,客服中心来电话,表示将多收的双倍返还给我。我说:“先别忙着还钱,我只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就够了,最好是向广大用户说明这个问题”。
对方表示:“解释不清楚,钱我们先给你划到帐上。”
我不悦:“钱硬要给我可以,但同时出具一张盖有“中国移动”印鉴,并载明退款事由的单据给我。每次发现你们这种计费程序的错误,总是以退钱了事,而且不需要本人签字,你们的财务制度也太混乱了吧!历史上20来次发现你们的计费错误,我只要求过你们2次退款,对于这种退款,我有接收的权利,也有拒绝的权利。但我现在只想知道真相,知情权更重要!中国银行可能会为了我的信用卡上少了1毛钱而不惜动用以万计算的人力物力去调查,所以我放心地将钞票交给银行保管。我不知道你移动公司前也冠以‘中国’二字,怎么就那么牛?这种错误的出现,代价是‘中国移动’公信力的下降;而这种计费程序的出错,受到损失的决不是我一个人,历史上我的做法也是先在你们公司存上一笔现金,然后每个月划拨,按照规定,存入你们公司的现金是不退的,只能消费,每一笔存进去的现金,实际上归你们所有,银行对客户的财产只有保管权并没有所有权,他们怎么就那么负责,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中国银行’还是‘中国移动’都是企业”。
本人在没有得到合理解释之前,拒绝这次退款,到撰写此文时,我依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
这并不是偶然的个别手机对个别手机会发生的事,日,本人在南昌移动又入了个一个手机号:,结果还是发生了这种事情:
唏嘘之八:17951,拨号方式设陷阱
上面提到的“IP预埋”使本地通话变成长途通话的笑话,使我对“中国移动”的计费作了一次更深入的研究。这一次我是主动在拨打一切电话之前都在号码前加上17951,呵呵,来个“主动IP拨号”,请看下面的结果:
“泄贫钡挠没В诠槭舻夭Υ蚬槭舻氐氖只?假设被叫号码为13abcdefgh(简称A,此号码可以是“中国移动”的也可以是“中国联通”的);可以有下面4种拨号方式:
1.直接拨A,(大多数采用这种方式,在《通话详单》中“被叫号码”为A,收取本地通话费,正确)。
2.+86A,(这是拨打国际长途的呼叫方式,但在《通话详单》中,“被叫号码”还是A,系统对前面的+86会自动删除,市话计费,正确)
3.0086A(这种拨号方式的测试结果与第2种一样)
4.17951A(看起来象拨长途手机),在《通话详单》中,如果A是“中国移动”的号码,那么“被叫号码”A前面加的17951在《通话详单》中没有,系统自动删除,只收取本地通话费,正确。如果A是“中国联通”的号,《通话详单》中“被叫号码”就是17951A,系统对前面的17951不会删除,计费方式也变成长途,这就是市话变长途在其计费系统中的程序错误所在。
也许有人会认为,谁吃饱了会用我说的其它3种方式去拨打本地的手机啊!那么,请看每个用户对各种拨号方式的使用情况:
收到短信,你是否注意到,有的发送方号码前有+86,如果在手机菜单中选择“回电话”,那么就是这种拨号方式,相信不少人经常这样拨号。
用008613abcdefgh这种方式拨号的大多为境外来访者,一般国内用户不会使用。
有不少用户,无法确认被叫手机号是本地还是外地时,会用17951的方式拨打,如果对方是外地的“中国移动”手机,那么可以节约0.4元/分的长途费。用这种方式拨打本地的“中国移动”手机,也不会额外多收费。可圈可点的是,如果“中国联通”的号是本地的,“中国移动”的用户用17951的方式拨打,不但没有通过17951省钱,反而被多收0.3元/分钟。
与“中国移动”交涉,回答:“因为加了17951,所以就按照长途收费,‘联通’与我们是两家公司。”
我再一次狂晕:“虽是两家公司,但也改变不了同在一个城市这个事实,难道‘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在同一城市中相互之间是用长途线路接驳的?号码前加17951拨打本地‘中国联通’的电话,主叫方并没有占用长途线路,如何产生长途费?这算不算‘网间阻隔’?用第2、3种标准的国际长途呼叫方式,你怎么不收我的国际长途费,可能是收取国际长途费就是再傻的用户也会发现,所以不收,是不是?555~~~”
过了几日,客服中心来电话,表示将多收的退回给我。被我拒绝,请先给个合理的解释。
截止笔者撰写本文时,这种错误的计费程序还在“中国移动”的系统中,客服人员表示“正在与技术支撑部门联系”……
唏嘘之九:技术先进了,但基本功能给隐藏了
1994年,本人在今“中国移动”的前辈----“中国邮电”,购置了一台所谓的“摩托罗拉168大哥大”。我无意在此讨论那别无选择的非得在邮电局购买的几款动辄万余元的机型,也不谈3千元的入网费,要使用这台机器还非得先预存5千元的话费作为保证,使用任何号码都不得不掏的选号费,频占费,验机费,写码费……,因为那实实在在都是在有关协议上用户签字认可的,并无怨言。
据说在中国使用过这种“9”字头手机的也就是那么六百多万人。
凡使用过这种手机的人都知道,模拟网是一种落后于GSM网的通讯方式,不具备GSM这么多附加功能。除了接打电话,基本上没有别的功能,甚至连电话呼入时,都没有来电显示,网络与手机都没有这种功能。
但它有一项现在的GSM网没有提供的免费功能:漫游时,手机屏幕上会出现一个小三角“▲”漫游符号。提醒机主:“现在时刻使用电话,费用是成倍增长的”,呵呵。这种没有来电显示功能的通讯方式,来了电话我得接呀!身边就是有廉价的座机,也不知道回电的号码,用户除了乖乖享受长途加漫游,无二选择。
到2000年底,有关部门的一纸通告,将模拟网取消,手机报废。
2001年初,我换了技术先进的GSM网手机。在说明书中,也有“漫游符号▲”的说明。应当说,GSM网比仿真网的功能强多了,支持“漫游显示”自然不在话下。但现在的地球人都知道,很多GSM手机仅管有“漫游显示”的功能,但由于“中国移动”的网络不提供支持,屏幕上是从来不显示这个符号的,有的人虽然知道在漫游状态下用其它方式回电话,可以大大节约话费,但在某些情况下,你的手机已经在漫游了,只是你不知道。
就在我换GSM网的第二个月,当时持一“中国移动”上海局属的号码在上海郊区淀山湖边的一大楼内使用。一个月下来,发现话务量与以前相同的情况下,费用却成倍地增长。怎么回事?难道手机在漫游,不可能啊!屏幕上从来没有出现过“漫游符号▲”。
答案很快出来:原来,手机在这大楼内使用,有时是上海局的信号,有时是江苏局的信号。在同一时刻,不同的房间里两地的信号交差出现,当使用江苏信号时,已经在漫游了。对于这成倍增长的话费,应当说是合理的,因为这是无线通讯技术的特性,行政区划地面上有界线,无线电波它可是会越界的。
呵呵,但你“中国移动”的网络得告诉我什么地点什么时候在漫游啊,我会利用你的来电显示用座机回拨电话。如果以一个180秒的电话计算,在这大楼内,用上海的座机与上海通话,只要0.2元,当我在这大楼内使用手机与江苏基站接驳时,得掏3.9元。如果屏幕上有“漫游显示▲”,我换一个房间选用上海的信号,只要付1.2元。
当第一代模拟网技术无法提供“来电显示”的时候,网络会告诉用户什么时候在漫游,但你不得不在任何情况下都得接听电话,“享受”长途加漫游;
当1.91亿用户使用第二代更先进的GSM提供的“来电显示”时,却不再提供“漫游显示▲”,让你在不知情的时候“享受”长途加漫游。
对大多数不是居住在两地交界处的用户来说,很少发生上述情况。一个上海手机用户在火车上睡了一晚到北京后,一定知道自己的手机已经在漫游了。但“中国移动”用户的归属地是以一个地区为单位,在两个地区交界处,有大量的用户,经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本地通话时是“长途加漫游”,如果“中国移动”提供“漫游显示▲”,他们使用手机时,可能会有选择地选用归属地的信号。而这种选择,有时要作的只不过是:从房子的南面(外地信号)走到房子的北边(本地信号)。
当年本人在上海郊区的那幢楼里也确实能够作到尽量使用归属地上海的信号来拨打电话。其时,“中国移动”刚推出“17951IP长途”业务,根据对其业务的理解:IP,是利用因特网来传输长途信号,那么当手机拨打电话时,系统会对拨号进行甄别。
比如拨打上海号座机,用直接拨号方式:021(上海区号)-,那么无论手机是通过上海基站还是江苏基站,都准予呼叫,但费用不同,用上海信号:0.4元/60秒;用江苏信号:1.3元/60秒;
换成4321的IP拨号方式,会出现下面两种结果:
如果当时用的是江苏信号,可以呼叫---江苏的基站认为是上海用户正在漫游,得用IP方式开通一条到上海的长途信道。此时通话费用由2部份组成:占用江苏GSM网的漫游客户来访费0.6元/分钟+IP长途传送费0.3/元分钟。
如果换一个房间,那里是上海信号,手机听筒中告诉你这么一句话:“对不起,您无权拨打该号码!”?--上海的基站识别到本地用户正在本地境内,这次呼叫根本不需要占用IP长途通道,所以拒绝这种方式呼叫;如果听到这么一句提示,再用021
方式拨打,就可避免长途漫游。于是当时出现了一个令人喷饭的现象:在那大楼里的施工人员,打电话时,就象鬼子进村一样,端着手机各个房间晃,干么,寻找上海信号呗~~3年后的今天,“中国移动”的技术系统看来先进了,在本地拨打本地的电话,用户可以用17951的方式呼叫。同时,用户也无法通过我上面介绍的方法在两地交界处来判断自己的手机是在漫游还是在本地。但是,当用这种方式在南昌拨打南昌“中国联通”的电话,尽管没有占用IP长途通道,“中国移动”照样收你的IP长途费。
唏嘘之十:签约用户与非签约用户漫游时收费方式不同
想取得“中国移动”的码号使用权,有两种方式:1.用身份证签约入网,每个月可以打印《通话详单》,有月租。2.购买“神州行”卡号,充值后使用,不打印《通话详单》,没有月租。
二者在非漫游时,基本通话费不同:签约用户0.4元/分,神州行0.6元/分钟,这个费率应当说是公平的。
但在漫游时,二者的待遇就不同了,也有不合理之处:
如南昌的签约用户漫游到北京,接听北京当地的电话(包括北京的手机),只要0.6元/分钟;点评:合理,漫游用户在北京相当于一个“临时户口”,北京对你进行管理和服务,当然要多收0.2元,虽然是“临时户口”,系统识别到你就在北京本地,并没有占用长途线路,所以不收长途费。只有当用户接听北京地区之外的来话,才收取长途费,也合理,因为呼叫方不知道你现在何处,首先呼叫到你的归属地,归属地的系统再通过长途信道将电话转到北京,此时你即占用长途通道,又占用“临时户口”,所以要收:长途漫游费。
如果你是南昌的“神州行”用户,漫游到北京,接听北京的电话,费用是:0.8元/分(漫游费)+0.07元/6秒(长途费);点评:0.8元/分的“临时户口”费,合理。不合理的是:0.07元/6秒的长途费。北京的系统当然能够识别该用户在北京,你在接听北京的电话时,只占用北京的GSM网络资源,并没有占用长途通道,缘何收“长途费”?没有投入为何也产生利润??呵呵,你“神州行”拿《通话详单》给我看呀,凭什么说你当时在北京,只要你漫游,我就收你长途加漫游的费用,怎么样?你拿不出《通话详单》吧,74你~~~~~
但签约用户也别高兴得太早,因为你可以打印《通话详单》,那上面注明你当时接听的是北京的电话,你的手机当时处于北京境内,可以说出理由你没有占用长途通道,所以不收你的长途费。当你在漫游时,有时会接到漫游地一些不十分明了的电话呼入,这时,“中国移动”就会毫不客气地收你的“长途加漫游费”。本人的签约号XX于日在武汉漫游,接到一个从0打给我的电话,5分钟后,拨打电话的人就同我会了面,从这个号码中有“027”三个数字来看,可以推断这是一个武汉的电话,出于对这个号码的好奇,我问他是用什么电话给我打的,他说是用“IP电话超市”里的公用电话打的。在后来得到的《通话详单》中,这次49秒的通话被收了:0.6元/分(漫游费)+0.63元(长途费)。
唏嘘之十一:不可理解的“同城特例”
上面谈到,当甲地的签约用户A(“神州行”不在此例)漫游到乙地时,接听乙地的“中国移动”用户B呼叫时,因为不占用长途通道,A不产生长途费。
那么,当A与B同时漫游到丙地时,又如何收费呢?可能有的朋友会说,这相当于在丙地的系统中来了两个“临时户口”,A与B之间通话只占用丙地的GSM本地网,并不占用长途通道,只会产生比在归属地每分钟多0.2元的漫游费。
匪夷所思的是:当A呼叫B时,“中国移动”对A只收取漫游费,不收长途费。这足以说明,丙地GSM系统对A呼叫的对象B在自己服务区内是知道的,A与B通话实际上并不占用长途通道;但是~~,仅管丙地的系统知道B也在丙地,被叫方B接听A的呼叫,却要付“漫游+长途”的费用。嘻嘻,又是一种没有投入却有产出的收费方式。
请教“中国移动”的客服人员,其称:“这叫同城特例”。
唏嘘之十二:积分啊积分,计费系统到底怎么了?!
日,看到“中国移动”在南昌搞什么“国庆积分回报”活动。用了这么多年手机,对这个积分到真没有关心过,在印象中,无非就是“中国移动”鼓励用户多多消费,消费多了,积分也多了,到了一定的积分,就给用户什么回报等等。
作为较早的移动电话用户,近年来本人的消费自认比较理性。当初使用模拟网时,每月的话费千余元,最多时甚至突破万元关。虽心疼,也无可奈何,那时并不提供《通话详单》,不知道都产生了些什么费用,你说多少,就给吧!那时也没得选择,想从手机费中省出一些钱来给心爱的孩子买东西,是没门的。但中国的电信市场发展到今天,各种通信方式都出来。呵呵,这一下,手机费可降下来了,一般情况下每月几十元搞定。
目前本人的大部份通信量是因特网完成的,充分发挥E-mail,QQ,视频聊天的作用,占总通讯量的60%多。“中国电信”的座机与“小灵通”完成30%的通信量,只有10%左右的通信量是用“中国移动”的手机完成的。所以,本人现在不会被什么“金卡客户”、“VIP钻石客户”等等噱头所迷惑,消费不多,自然积分不高,但“中国移动”搞活动,我有权参加呀!参预这项活动,第一步得先搞清楚自己有多少积分吧!
翻出9月8日同1天打印的同1个号码的2张8月份话费发票(别奇怪!“中国移动”的发票打印系统有这种听来不太可能的功能),财务结算混乱由此可见一斑。
“No.”号发票上面写着,“累计积分0.00”;另一张“No.”号发票上面写着“累计积分757.59”。这一下我胡涂了,我到底有没有积分?
打电话到1860去问,MM告诉我:“每消费1元话费,积1分,还有网龄积分,信誉积分,你在发票上看到的是各种积分的总和”。我琢磨不对,这个号码入网3年来一直在用,从来都没有欠过费,按照她说的,3年的总消费还不到757.59元?当即我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请你将计算公式告诉我,我自己来算吧”。因为两年前由于本人的投诉,“中国移动”被CCTV曝光,打那时起,这两年的每一张话费发票我都保存着呢!
小姐无奈,表示到计费系统中去看一下。然后告诉我:“截止8月底,你的总积分是994.62分”。
几乎在小姐看计费系统的同时,我也通过因特网进入了“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我看到的是“累计积分815.58”,当时就将这个网页复制了下来。
问她这是怎么回事?截止8月底,我的积分怎么会有4个结果:0分,700多分,800多分,900多分。你们的计费程序难道是外星人设计的?
进入“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后,又看了一下其它的内容,我又晕了~~
网上营业厅显示:从9月1日到9月27日的时间段,我的“未出账话费是623.88元”,当时用眼睛一瞟,就发现不对,各项费用相加之和应当是:628.48元,少了4.6元,此网页也拷贝下来吧!~~`
小姐告诉我:“现在这个可能不太准确的积分值是今年的积分。历史上的积分已经分三次给你兑了话费,直接到你的账上了,时间分别是去年12月1日,12月31日,今年2月3日”。
我说:“我也看到了你们系统中有这种记录,会将这个网页复制后慢慢算的,印象中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种话费”。
结束与小姐的对话,将去年11月份到今年8月份的发票一核。呵呵,那所谓的已经给我兑现的话费,根本就没有兑换给我。换言之,“中国移动”将我历史上的积分不知道弄到哪去了,如果没有历史上的话费发票,说给你了就是给你了?但发票上的白纸黑字不会说假话。
“国庆积分回报”的广告有点诱人:只要你有足够的积分,存600元话费可以送给你500元话费,存500元的话费可以送你一个手机。潜台词:如果你目前的积分不够,从现在起请多多消费,当你积分够了的时候,哪天您等着天上掉馅饼吧~~~~~~!
次日,去“中国移动”,工作人员表示:等国庆节后给你回复。
唏嘘汇总:对于投诉,只给“回复”,不谈“解决、处理”
如果您是“中国移动”的用户,也对其进行过投诉,那么,您会发现:在“中国移动”的工作章程或条例中,比如《江西移动对外服务承诺》这种公开的文件,对于“投诉”,只提“回复”,并不提“解决”、“处理”。方块汉字的的词意被利用到了极致。
回复:就是用户提出问题,只要“回复”你,就行了。至于这个“回复”用户是不是满意?“回复”的内容是不是合理?那是不重要的。如果你问他(她):“移动电话的当地通话费是多少钱一分钟?”当时就“回复”你:“四毛”,这种正确合理的回复应当说是令用户满意的。
如果你的问题有点专业,并且有各种证据时,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给你的回复中充满了“可能、也许”,这种模糊语言。
本人笑言,对于投诉,“中国移动”只有《回复部》,没有《解决处理部》
有一次,小姐对我提出的问题表示:“你怎么这么专业?”,我只能说:“在一个缺乏诚信缺乏选择的环境中使用服务,已经久病成医了,可能对有些问题的理解比你更专业。”
当我提出客服人员无法回答的问题时,甚至会同情他(她)们。他(她)们多数受过陪训,在言谈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性的交往礼貌,比如我拿着发票等证据指出计费程序有问题时,依照他(她)们掌握的业务知识也无法回答,但他(她)吃的是这个饭,又无法回避。我的多次投诉在媒体上曝光后,受伤的总是他(她)们,公司上层说他(她)们工作不力。换位思考:如果自己也处于这种位置,工作压力不言而喻。多数问题的发生是因为那些日常中广大用户看不到的技术支撑部门出现了错误;但是,前台服务人员再有修养的表现,也不能掩盖问题的确存在的事实。
无论什么投诉,“中国移动”只对用户进行“回复”;整个“回复”过程不会出具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回复”不须征得用户认可,如签字等手续。包括话费确实错误,在退赔话费时,也不留下任何书面证据,更不会向你提供发票。
--- 晚风*白月光& 传呼 道具 |【引用该楼并直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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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第三章:服务猫腻
第一节:来电转移费和)收费
一、来电转移费。
自从有来电转移以来,移动都是告知来电转移费为0.20元/分钟(刚开始是0.10元/分钟),笔者今天从通信维权网上看到并致电)确认,才知道来电转移费的资费标准原来是这样的:如果是转移到本地号码且手机在本地,来电转移费标准为0.20元/分钟;如果是有条件地转移到本地号码且转移手机在外地,则收费标准是0.20元/分+0.07元/6秒(深圳到外地的长途费)+0.07元/6秒(外地到深圳的长途费)=1.6元/分;如果是转移到异地号码且转移手机在本地,则收费准为0.20元/分+0.07元/6秒(深圳到外地的长途费)=0.9元/分;如果是有条件地转移到A异地号码且转移手机在A异地号码,则收费标准是0.20元/分+0.07元/6秒(深圳到外地的长途费)+0.07元/6秒(外地到深圳的长途费)=1.6元/分;如果是有条件地转移到A异地号码且转移手机在B异地号码,则收费标准是0.20元/分+0.07元/6秒(深圳到外地的长途费)+.07元/6秒(外地到深圳的长途费)=1.6元/分。
以上来电转移资费,移动从来都没有主动告知用户,移动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电信服务规范》第十条:“
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该业务的业务功能、通达范围、业务取消方式、费用收取办法、交费时间、障碍申告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电信业务宣传资料应针对业务全过程,通俗易懂,真实准确”。
本来1+1=2是很简单的计算方式,移动凭着其先进的电脑系统,和我们玩的是1+1-2+2-6+6……的问题,非要用户抽出时间计算加减乘除开方地计算,如果用户不去认真计算,用户就只能交纳“偷懒费”了。
二.关于1860的收费。
移动会告知用户可以打),移动一直以来也称打)是免费的,笔者还没有听说过一个用户知道用移动号码打)要被收费。日,
在广州打不了电话,致电)咨询,得知移动以欠费为由停止呼出。后笔者查询,才知道打了二个1860电话收了9.52元的长途费,笔者才知道打1860(即现在的10086)需要长途费0.07元/6秒,也即打1860需要长途费,不需要市话费;打1860不能用17951或12593的方式拔打,只能直拔,也就是说,在外地拔打1860的咨询投诉,比拔打其它正常号码还贵。
故意不详细地说明清楚是移动的一种收费猫腻。
第二节:关于长、短途手机的拔号方式一样
98年以前,手机是10位数,拔打长途手机是要加上0的。在手机号码升11位后,则拔打长途手机号码与拔打短途手机号码的方式都是一样,如果用17951拔打长途手机,若17951后面加上0,还会提示空号。通信专家告诉我,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升位是为了节省一个“模”而占用原来的区分长、短途的0的“模”,全国要改造此问题以亿计的资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语音提示告知用户所拔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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