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目标和议题
(一)乌拉圭回合的目标
即每个参加方在承若维持现状和逐步回退的前提下力求达到以下目的:
进一步削减和消除关税、数量限制及其他非关税壁垒,进一步扩大世界贸易;
完善区域经贸易多边贸易易体制把更大范围的世界贸易置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法律约束下,建立一个更加开放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区域经贸易多边贸易易体制;
促进国际合作,增强关税与貿易总协定同有关国际组织的关系加强贸易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间的协调性;
15个议题,分为两部分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
最后文件於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第一类针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原有的和货物贸易有关的议题和规则进行了修改;
第二类是新的议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第三类是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决定,由其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談判取得主要成果包括:
(一)工业品关税大幅度下降
发达国家承诺总体关税削减幅度在37%左右,对工业品的关税削减幅度达40%;
发展中国镓承诺总体关税削减幅度在24%左右,工业品加权平均关税率降至14.4%;
从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等方面对缔约方作出约束并为发展Φ国家成员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
(三)《纺织品和服装协议》
是为成员方最终取消配额限制所制定的过渡性安排;
1、按照协议要求,成員方不得设立新得纺织品与服装贸易限制并逐步取消已有限制;
2、在发达进口国家逐步取消数量限制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必须开放国内市场;
4、进出口国充分合作打击非法转口;
5、建立纺织品监督机构以监督协议实施;
(四)《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
该协议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证进口许可程序管理的简单化、透明化、保证进口许可程序的公平和公正,避免对产品进口造成障碍;
(五)《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
(六)《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
该协议内容属于乌拉圭回合的新增议题拓宽了关贸总协定的管辖范围;
(七)《服务贸易总协定》
三大部分组成:一是协定条款本身
有5个:(1)关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移动協议;
(2)关于航空运输服务协议;
(3)关于金融(含保险)服务协议;
(4)关于电讯服务协议;
(5)关于海运服务协议;
三是各国的市場准入承诺清单。
初步承诺减让表是各成员在谈判基础上提交的开放市场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通过谈判承诺的具体义务;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