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
④《學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1、8月17日至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家长到學校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8月20日至22日,学校审定该批次学位申请者的材料
3、8月24日,公布录取结果
4、9月2日前后(各校自行安排),被录取学生父或母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学校注册
1.申请插班的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到所申报的学校进行材料初审。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辦理相关手续的一律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2.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