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西安大学生公租房2018还有规划没

2018年西安三环外有公租房吗?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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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时间不合理! [已回复]

7月初本是毕业季,毕业学生有众多的活动和事宜,但大学生公租房却在7月1号申请,这个时间点想必许多应届生必然十分苦恼,正在为此艰难的决择,大学生公租房为什么不能在全部学生毕业后再开始申请呢?这样每个应届生都会心无旁鹜的去申请,但7月初却让这一切变的不那么美好!我建议2018年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时间能否推迟15天!

公租房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2017年11月17日,西安房管局公布了一批曹家堡公租房选房名单,已有近五千人入住。现在最新消息,曹家堡将对剩余房源进行分配!

曹家堡租赁型保障房小区: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项目地址:韦曲西街以北,书香路以西,西部大道以南

公交线路:乘坐260,4-13在曹家堡站下车即可。

曹家堡小区物业咨询电话:

1、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持有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需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需向其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⑷、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经过两级审批、两次公示、六部门联审,取得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资格、目前仍然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轮侯家庭。

各区住房保障中心于1月25日前,将有意愿申请曹家堡租赁型保障房的家庭名单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1、名单按《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报名表》、《享受基础租金80%及基础租金标准家庭报名表》,分别上报;其中享受基础租金80%及基础租金标准的家庭需在“租金标准”下拉框中选择相应的租金标准;

2、名单需注明申请家庭的审批人数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人数(包括审批人员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增加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报名表中应同时填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报名家庭需在《报名意向书》上签字确认;

4、主申请人为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残疾等级;

2018西安市保障性住房分布图

最后,需要大家注意一点,避免上当受骗!!!

关于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的声明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和互联网发布“公租房五年后可购买”的虚假信息,并以代办租赁型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资格的名义行骗,以达到其非法敛财的目的,造成部分群众上当受骗。对此,我中心再次严正声明:

一、公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不存在入住五年后可购买产权的政策。凡以“公租房(廉租房)五年后可购买”为诱饵发布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二、公租房(廉租房)是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配租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是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主管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街道办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社区为资格审核的合法承办单位。我中心从未委托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机构、个人代办资格审核业务。凡非以上单位代办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均属违法。

三、公租房(廉租房)资格审核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六部门联审的方式,领取资格审核表及全部审核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办理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如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有受骗群众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及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报案或举报。

四、发布虚假信息、违规代办保障房资格、非法骗取代办费等行为,严重扰乱我市保障房申请受理工作,违背了住房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侵犯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已涉嫌违法。在此,我中心再次严正警告涉嫌以上非法行为的组织、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非法活动。一经发现,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保障性住房投诉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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