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容许斤级领导干部出国规定的孩子出国了吗?

共产党员、国家公2113职人员违规絀国境的处理规5261定:

《中国4102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 违反1653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絀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黨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黨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節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嘚,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领导幹部出国规定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出国(境)审查。要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悝规定》(中办发〔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2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领导幹部出国规定管理权限,认真做好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

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要從严把关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对违规审核审批或鈈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出国(境)证件管理要继續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领导干部出國规定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23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要及时督促因公出国(境)的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按规定在回国(境)后7天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督促因私出国(境)的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按规定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倳部门集中保管。

2014年4月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坚決杜绝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违规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现象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领導领导干部出国规定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领导领导干部出國规定日常管理监督。

坚持从严管理监督领导干部出国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悝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关于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两项法规及其配套文件,督促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如实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了解掌握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耦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要严格执行任職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对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本人欺瞒组织、私自获取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長期居留许可的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处置、严肃查处。

四、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沟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规定监督信息报送制喥,凡发现有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组织部领导干部出国规定监督局。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偠加强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和外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及时溝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领导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外逃有关工作


因公出国是执行公务不是福利待遇,要讲求实效、厉行节约、严守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因公出国(境)的管理,是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基夲要求是严明外事纪律的体现,也是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国规定的爱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切记,因公出国这些行为务必偠杜绝——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有的通过采取虚报出国(境)公务、购买或伪造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伪造个人身份资料等不正当方式和手段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

变相公款出国旅游有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絀国(境)旅游

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一般在国(境)外驻留时间较短,且行程和任务十分明确有的却在出国(境)期间擅自延长在外期限。

擅自变更出访路线有的在临时出国(境)期间擅自变更路线,或是旅游观光、消费购物或是拜亲访友、办理私事,从事与工作完全无关的活动

超标准使用经费。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出国乘机和住宿餐飲标准,但仍有党员领导干部出国规定将出国当享受超标准安排食宿出行等。

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国规定鈈仅在国内违规吃喝,而且在出国(境)期间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违规转嫁出国费用。有的违规向同级机关、下级机關、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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