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每个月缴纳上月产生电信话费一分钟多少钱的截止期限该是当月月底

特别提醒:请仔细阅读本入网协议,点击“同意”表示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客户或代理人(监护人)声明:严格遵守国家《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已阅读、确认并同意本入网协议的全部内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南昌 分公司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1.甲方自愿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和已有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本协议、相关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费用的增值电信业务或其他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3.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5.甲方在此谅解:鉴于通信环境和条件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以及乙方不可能在任何地方都能建设通信设施和实现网络覆盖的客观实际,因此在没有乙方通信设施和网络覆盖的区域,乙方将不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

根据国家《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甲方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同时提供其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监护人对通信费用支付进行确认)、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如甲方入网登记信息及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变更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代理人、监护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入网后应当立即修改自动获取的客户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4.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乙方可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甲乙双方的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计费月周期为自然月(实行分散账期的,自甲方入网后每30日为一个计费月周期),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下一个自然月底止,为甲方的交费期限(实行分散账期的,自甲方欠费之日起的30日内为交费期限)。

2.乙方应当为甲方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话费等收费清单的,乙方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自助终端查询等方式免费提供。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乙方不提供详单免费打印服务。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欠费超过授信额度(即甲方在一个计费月周期内允许欠费不停机的最高限额,仅限该计费月周期内有效),或者欠费后未在交费期限内交足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自交费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照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并终止协议,并可以通过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4.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月使用费(套餐费)照常计收。

5.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收取停机保号费。

6.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该保留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7. 如果甲方通过乙方的业务平台订购委托甲方代收费用的第三方服务商的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定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8.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码不被非法使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截止后修改资费方案,但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无需修改,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替代原资费方案。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关系。如号码按规定可以过户的,为尊重甲方意愿,经甲方申请,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甲方指定的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按过户业务规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当自行对其指定的第三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过户目的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过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协议。过户前,因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在办理过户前自行妥善处理甲方关联该号码的所有信息和事项,并告知第三方号码是否可以继续携转,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鉴于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无论是甲方将号码过户给第三人,还是第三人将号码过户给甲方,甲方和第三人均不得就码号的过户擅自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收取任何费用,因过户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和责任,均由甲方和第三人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 甲方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指定办理销户(即销号)业务的营业网点按销户业务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手续,要求终止提供服务。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有权收回号码,并按有关规定重新启用该号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但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

5.甲方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任何营销活动的,销户时,可以预约将账户余额一次性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另一有效号码账户或按相关规定进行退费处理;甲方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的,账户余额按相关营销活动约定进行处理。

6.如遇政府主管部门或乙方上级单位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相关资费按政府主管部门或乙方上级单位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或其代理人、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或信息、资料虚假不实;

(2)利用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或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发送广告信息、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侵权行为;

(3)利用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或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8.甲方丧失本协议主体资格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有权作销户处理,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甲方利害关系人未及时将甲方身份信息变化及证明材料书面告知乙方,但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终端或号码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甲方利害关系人要求变更号码登记主体信息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或其他证照注册登记机关等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乙方审核确认作销户处理后,再参照乙方过户业务规定,由最先提出申请且证明材料齐全的甲方利害关系人与乙方重新办理入网手续。

9.甲方申请携出移动电话号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号码携出条件。

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非法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确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供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侵犯甲方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或违反保密义务。

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3.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山洪、雷电及其他自然灾害、电磁干扰、战争暴乱、病毒或黑客攻击、第三方损坏通信网络、通信管制、政府行为等)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构成对甲方的通信权益的损害,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 乙方的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等不同品牌的资费和服务存在差异,甲方入网时可自愿选择品牌。

2.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因甲方终端所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活动须知、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罗艺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南昌 分公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信话费一分钟多少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