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二级残疾残疾鉴定与二级相差一个等于号和小于号,我视力二级残疾等于O,05评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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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诊断和评定方法
一、视力残疾诊断所需要的设备及工具
二、视力残疾诊断环境的要求
三、视力残疾诊断方法
4.5cm1.9cm0.95cm0.32cm33m0.32cm
0.32cm0.30.95cm0.11.9cm0.050.020.02
1mm30cm0.31mm3mm0.2
1.02.5m0.3R10&0.3/2.5m0.1 =0.1&&2.52m0.1,0.1&2&2.5=0.080.5mCFHMLP0
00.3430.3120.3-10.30.3-20.250.250.23210.150.1221
335&10&R10&
一、听力残疾诊断设备
20.51.02.04.0kHz
3①25100dB HL②2090dB SPL③5dB
二、听力残疾诊断环境要求
Q45dB(A)Q40dB(A)
三、听力残疾诊断方法
②0.5124 kHz
③Q40 dB(A),
1 kHz2 kHz4 kHz1 kHz1 kHz0.5 kHz&&
6121 kHz2 kHz4 kHz80dB HL33
1336121 kHz2 kHz4 kHz60dB HL33
361 kHz2 kHz4 kHz1 kHz0.5 kHz3
R61 kHz2 kHz4 kHz1 kHz1kHz0.5 kHzQ45dB(A)Q40dB(A)
一、言语残疾诊断的工具
二、言语残疾诊断环境的要求
三、言语残疾诊断方法
①126②136③146④18⑤19
①127②137③147④111
①15②110③112
一、肢体残疾诊断所需的工具
二、肢体残疾诊断环境的要求
三、肢体残疾诊断方法
一、诊断工具
●Gesell06
●WISC&CR716
●WAIS&RC17
●WHO&DAS II18
二、诊断方法
106Gesell&&&&&
●WHO&DAS II
●06DDSTGesell&067DDSTWISC&CRWAIS&RC&
三、诊断程序
*注意如下说明
16WISC&CR1717WAIS&RC
76Gesell72787278&&&&&&
06DDT&Gesell&
472787278①767&&&②6-
274222222Q4
一、精神残疾诊断工具
2ICD&10&AM18
3WHOWHO&DAS II
二、精神残疾诊断环境的要求
三、精神残疾诊断方法
WHOWHO&DAS II
WHOWHO&DAS II
1WHO&DAS II
WHO&DAS II
WHO&DAS II20
4WHO&DAS II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的标准是什么?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视觉器官(包括眼球、视神经)及大脑视觉中枢的构造或功能发生部分或全部障碍,双眼视力降低或视野缩小,对外界事物甚难或无法作视觉性的辨认,难以从事正常人所从事的工作、学习及其他活动。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视力残疾标准&则把视力残疾分为低视力与盲两类、五个等级。我国在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时制定的&视力残疾标准&则分为盲与低视力两类、四个等级。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而且以最好的一只单眼为准。
如何主观评估视觉功能?
视觉功能的主观评估为的是有一个主观认识,以便指导心理调适和各方面的活动,具体方法有如下10种:(1)观察被查者有无阅读能力,若有阅读能力则应进一步观察他是否能阅读书中的标题或插图,图的大小、颜色及与被测者眼球的距离是否过近。与正常人阅读距离有无明显差别,若有,差别多大;而后再观察他是否在阅读时把材料拿得很近(指在正常照明条件下),以便判断他是否近视。(2)观察被查者阅读或看东西时是否斜视,若有,则看其斜向何方、角度及严重程度如何。(3)观察被查者能否区别色彩,以便鉴别他是否具有色觉。这里要注意让被查者辨别的颜色不能只用红绿二色,以免与色盲混淆。(4)观察被查者能否区别外界物体,以便鉴定他是否具有物体感觉视力。(5)观察被查者能否区别人物,以及能否看见远处的人,以便鉴定其远视力,特别要弄清他区别人物具体距离的能力。(6)观察被查者是否用单眼看东西,用哪一只眼,如何用等等。(7)注意询问被查者看东西时有没有成双的感觉。(8)为了解被查者有无光感,可询问他屋子里有没有光线(在正常照明条件下)。(9)注意观察被查者在屋里行动时是否正常,能否避开眼前的椅子等障碍物。(10)注意观察被查者有无"盲人的特殊动作"。
如何客观测定视力?
视觉功能的客观鉴定就是依靠专门人员用医学工具对被查者的视力进行专业上的检查与诊断。其结果比主观评估准确、可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除某些心理负担。双眼的视力检查,包括功能性检查、调节机能检查和视野检查三类。功能性检查的对象是整个眼睛(包括中央窝锥体细胞和视网膜周缘部位杆体细胞)的视功能,方法有视敏度检查和周围视力检查两种;调节机能检查是要查明两眼受调节作用影响下的视敏度,又称为近视力检查;视野检查则包括暗点检查(检查中心视野及其周围20。以内的视野情况)和周边视野计检查(专门检查视野的范围大小)。  &
检查视力残疾者视敏度的方法有两种:(1)视敏度检查通常又称为远视力检查,采用"E"字标准视力表或“E"字卡片为检测工具,检查步骤如下:①被查者立于距标准视力表或"E"字卡片5米处,在有足够的照明或在户外自然光线下,在严密遮盖一只眼的前提下分别测试左右眼。②测试中若发现凡任何一眼能看清视力表上"0.3"一行的“E"字视标,或加用矫正镜片、针孔镜后能看清0.3者,或者视野半径不小于10~者,均不属于视力残疾。(2)用手指代替"E"字视标测试法:①在足够照明或户外自然光条件下,检查者伸出数目不等的手指,让被检查者单眼分辨,若在2.5米处能准确分辨手指的数目,则视力为O.05;若在2.0米处方能分辨手指数目,则视为0.04;若在1.O米处方能分辨手指数目,则视力为0.02;若在1.0米处仍分不清手指数,则视力低于0.02,为一级盲。②如果检查者将手指伸到被检查者眼前,仍分辨不清手指数目,这时应记录被检查者能否看见手指的晃动;若手动时也不能见,则用手电光于暗处试其有无光感,若无光感,则为绝对盲。
如何客观测定视野?
所谓视野是指当眼不移动而向前方注视某一定点时,所能看见的空间范围,也就是视力所及的范围大小。有些视残人甚至健康人,由于心理问题而对自己的视野发生怀疑,就需要通过客观检查。视野大小的测定主要是对边缘视野和中心视野的测定。(1)边缘视野的测定:检查边缘视野的工具是边缘视野计,方法是让检查者把下巴靠在视野计的支架上,固定头部(防止转动),闭上一只眼,另一只眼睛注视视野计半圆弧(铁架)的中心点(该半圆弧可以转动360度,以供测量上、下、左、右、左上、右下、左下、右上等各方面的视野),由检查者把视标从中心沿圆弧向外移,一直移到被检查者看不见视标时为止,这时所测得的视野就是视野在该方向上的最大视界。 
视野计上的视标通常有白、黄、红、蓝、绿等各种颜色,白色视标仅供测定视野界限之用,其他视标则可用来测量各种颜色的彩色视野界限。例如,若用黄色视标,则可把它从中心点沿圆弧向外移动,一直到被检查者看不清视标的黄色为止,这时测得的便是黄色色觉视野的界限。在检查边缘视野时,被检查者的注视点常常容易随视标的移动而移动,以至影响测量结果,检查者应当注意并及时给予提醒。边缘视野的测定除了采用边缘视野计,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视野卡片检查法。这种方法通常用于那些因看不见周围物体而行走困难的对象。具体做法是把特制的视野卡片安放在被检查者眼前0.33米(约1市尺)处,相当于一般阅读距离,让被检查者遮蔽(用遮眼罩)一眼,另一眼注视卡片中心的黑点不动,这时他若不能同时看见卡片上的内环,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应定为一级盲(视野半径&5度);这时他若能看到卡片上的内环而看不见外环,则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应定为二级盲(视野半经&10度)。(2)中心视野的测定:测量中心视野的目的主要在于查明盲点及视野20度以内的暗点,使用的工具是屏幕计。屏幕计是用一块长2米、宽1米的黑绒布钉在支架上做成的,绒布中心有一个记号(通常用一个白色十字),让被检查者坐在屏幕前1米(或2米)处,水平视线与记号同高,被测眼(单眼)牢牢注视记号不动,而后把视标从记号处向外移动,一直移到该眼余光看不见视标时为止,这时该视标所处的位置就是盲点所在。
什么叫心因性视力残疾?
除了许多躯体疾病可能造成视力残疾之外,一些心理上的问题也会导致视觉缺损和残疾。例如严重的心理挫折、亲人的意外死亡、事业的失败和不可避免的天灾人祸带来的强烈精神刺激,可导致暂时性或永久性的视力缺陷或视力残疾。急性青光眼就属于典型的心身疾病,常常可以致盲。这一类人最有效也可能是惟一的复明治疗就是心理调适,也就是常言所说的:“心病还得心药治。”
视力残疾人的感知觉有哪些特点?
眼睛是人们观察周围事物、接受外界信息的重要器官。无论在空间定向、时间估计,还是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上,以及个体智力发育中,都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与其他感觉相比,视觉具有感知范围大、距离远、知觉速度快、转移灵便等明显特点。视觉一旦丧失,视觉所特有的优越性便也全部丧失。原来由视觉感知的事物只能由其他感官的活动予以代偿,如看不见钢笔只能用手去触摸,看不见陌生人的走近只能靠耳朵去听脚步声,等等。但是,丧失视觉的人不能直接感知光、色和物体的透视,而且也无法由其他感官来代替。  
视力残疾人在感知觉方面的一个最突出特点是部分或者全部丧失视觉。对于一个视力残疾人来说,一切都处在黑暗中,他不知光明为何物。除了自己耳朵能听到、手能摸到、脚能走到、躯体能触到的客观物体,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世界有多大,都是他所难以了解的。这种严重障碍给盲人的感知觉带来了一些不同于视力正常人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大致可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由于代偿作用,听觉功能显著增强:视残人和视觉正常人不同,对声音刺激物的定向反应增强了,并且能在长时间内保持不消退。这是由于声音对于视残人取得了不同于视力正常人的信号意义,它们成了视残人在行走、认识活动、生产与生活中进行空间定向的重要依据。(2)触摸觉和肌肉运动觉的充分发展与增强:对于丧失视觉的人,触觉、听觉和运动觉是认识客观事物的重要来源。他们主动、积极地利用自己的肌肤去接触外界事物,靠触摸觉和运动觉获得事物的表面形象,耳朵的听觉和手的触摸觉的高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代偿了丧失的视力,起到了“眼睛”的补偿作用。但是应当看到,他们的知觉范围终归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不但使感知觉的速度减慢,而且所能感知的外界事物特征减少,准确性也差了。
视力残疾人的学习记忆有哪些特点?
视力残疾人的学习记忆也存在着与正常人不同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他们只能依靠听觉和触摸觉、运动觉等进行学习。他们的大部分知识是通过言语传授而获得的,而且听觉、肌肉运动觉和嗅觉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例如正常人看到了小汽车,又听到了“小汽车”一词,便在两者之间建立起条件联系;而视残人则要通过触摸小汽车的模型或实物,听一听小汽车喇叭声和发动机的响声,再听到“小汽车”这个词,三者才能形成条件联系。显然,听觉、触摸觉、肌肉运动觉都发挥了作用。又如,在盲文学习中,他们所依靠的也是听觉和触摸觉的联合作用。触摸觉的替代作用在视残人学习特殊书写方法时表现得特别明显,这种特殊书写方式在物体表象和空间表象的形成中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前苏联学者关于残疾人学习凸线画的研究证明,盲人由于用触摸觉代替视觉,经过学习可以正确地确定物体形象和图画形象的相互关系,发现物体及其图画间的相似点。
视力残疾人在记忆活动中的突出特点是听觉记忆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惊人的增强,凡事一入耳,就像钉子钉在木板上。他们还有很强的分辨能力。早在十八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狄德罗就说过,视力残疾人的听觉记忆特别好,别人的嗓音对视力残疾人来说,就好似这些人的面孔而有各式各样。视力残疾人碰到朋友时,只须从声音中就能判断他是谁,在哪一个方向,离自己有多远,从其语调中还可以判断他的情绪和健康状况。
视力残疾人的思维有哪些特点?
在视觉正常人的思维活动中,往往以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为主,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思维,语言和感性经验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这种反映如果脱离了语言和概念是无法实现的,这种反映一旦脱离了感性经验则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视残人由于对外界事物的感性认识受到局限,他们的言语缺乏感性形象的基础,因而必然要影响其思维活动的顺利进行。
由于缺乏感性的经验,视残人的抽象概括过程难以顺利进行;由于缺乏感性经验,他们所形成的概念往往不准确,而且难以进行合乎实际的判断和推理。他们对某一事物(尤其是新接触到的事物)的分析、概括只能建立在自己听到、嗅到、触摸到的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因而往往容易忽略事物的整体性,不容易全面地反映这些事物。古代印度关于“盲人摸象”的寓言,所反映的就是只抓住具有最大实际意义的特征,而忽略其余特征的不准确、不全面的抽象概括的典型例子。视残人缺乏感性经验导致的另一必然后果是形象思维的贫乏,借助于语言、概念进行的抽象思维成了他们主要的思维方式。形象思维的贫乏和无法观察对视残儿童思维造成的障碍是使他们在概括时发生困难。例如,有的视残儿童认为苍蝇和蜜蜂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是能飞的昆虫;还有的视残儿童认为苹果是圆形的,于是就把梨子、圆形玩具等也都说成是“苹果”,因为它们都是圆的。
至于后天失明的视残人,他们的思维特点与正常人并无明显区别。他们既可以借助于失明前的视觉表象进行形象思维,又可借助于词和概念进行抽象思维。有研究表明,在没有视觉的条件下,他们的空间表象的形成和思维的发展都可能达到高度完善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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