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向政府无偿划拨资产,是否须缴税

国务院国资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多部委发文(国资发改革[2017]85号):国企与主业不符市政设施年底前移交政府
实现政企分开,将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
核心提示:国务院国资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多部委发文(国资发改革[2017]85号):国企与主业不符市政设施年底前移交政府
实现政企分开,将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剥离办社会职能再出任务 国企与主业不符的市政设施年底前移交政府
  每经记者 冯彪 每经编辑 陈星
  6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剥离国有企业社会管理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将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公共服务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
  分离移交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也被作为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之一。
  今年2月份,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曾表示,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是关键之年,&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的要达到70%,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和消防机构分类处理要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要取得积极进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在试点城市要取得重点突破。
  去年以来,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逐步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当前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进入第二个阶段,与国企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将被剥离移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此次意见显示,本次国企移交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广场等。
  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承担生活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自行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另外,国有企业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设施,经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可移交地方管理;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面向社会开放可按市场化方式合理收费。
  在社区管理职能方面,意见提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市县政府负责,已经建立的职工家属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企业完全脱钩,现有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一并移交。
  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企承担了大量本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不但导致政企不分,而且国企每年要支出大量管理费用。&
  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2018年起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已移交的市政设施相关费用。
  在6月8日,国资委等部门还曾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企业保障自身消防安全仍需设立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对于企业办的承担公共消防管理服务职能的市政消防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乡消防规划不能撤销的消防队(站),划转当地人民政府接收。
  要妥善分流安置职工
  按照意见要求的工作进度,今年完成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工作只剩下半年时间。人员安置问题直接影响到移交进度。
  特别是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而言,需要移交的设施、职能多,涉及员工面大。国资委网站就有数据显示,中国石油(<font color="#.620,&-0.04,&-0.52%)承担的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共涉及居民132万户,中国石化(<font color="#.910,&-0.07,&-1.17%)承担的分离任务共涉及居民80余万户,两家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任务量占全部中央企业任务总量的1/3。
有国企职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及,国企所办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社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与原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类机构有时也成为国企安排职工转岗、职工家属、内退或退休的场所,因此冗员问题比较突出,移交后人员如何安置是个大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企研究室主任项安波认为,此前一些国企将&办社会&职能作为职工福利和隐性补贴的来源,在国企效益好的时候或许可以承担,随着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经营收入压力的增大,这已经成为沉重的包袱和负担。
  今年3月29日,在国资委、财政部共同举办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上,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也曾要求,要细化工作要求,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要积极稳妥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
  此次意见提出,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在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接收方继续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聘用合同,其它人员由移交企业负责妥善分流安置。
四部门要求年底前完成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
宏观经济中国新闻网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要求剥离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意见》指出,坚持政企分开,将国有企业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根据《意见》,此次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主要任务如下:
&&市政设施移交范围。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广场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承担生活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自行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
国有企业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设施,经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可移交地方管理;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面向社会开放可按市场化方式合理收费。
&&市政设施移交程序。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要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具体接收部门或单位。移交接收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办理移交接收事项。对于损坏、丧失使用功能的供排水等设施,经协商一致可由移交企业进行必要的维修完善。2018年起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已移交的市政设施相关费用。
&&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市县政府负责,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单位,与国有企业协商办理移交接收事项,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已经建立的职工家属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企业完全脱钩,现有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一并移交。仍未建立管理机构或未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按区域划片移交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
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改革[2017]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精神,剥离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坚持政企分开,将国有企业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市政设施移交范围。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广场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承担生活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自行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
国有企业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设施,经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可移交地方管理;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面向社会开放可按市场化方式合理收费。
(二)市政设施移交程序。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要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具体接收部门或单位。移交接收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办理移交接收事项。对于损坏、丧失使用功能的供排水等设施,经协商一致可由移交企业进行必要的维修完善。2018年起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已移交的市政设施相关费用。
(三)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市县政府负责,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单位,与国有企业协商办理移交接收事项,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已经建立的职工家属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企业完全脱钩,现有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一并移交。仍未建立管理机构或未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按区域划片移交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工作。地市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本地区承担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移交的国有企业办市政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社区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合理经费需求纳入接收部门等相关预算。
(二)落实企业责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动所属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工作。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在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接收方继续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聘用合同,其它人员由移交企业负责妥善分流安置。国有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移交后社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资产,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四)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指导推进社区治理,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机构为移交社区居民提供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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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直接减免税款等税收优惠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内容四部委发布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指导意见
陈文斌&·&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从国资委官网获悉,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近期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京东方A(000725)6.18-3.74%中国平安(601318)75.27+3.10%贵州茅台(600519)690.25-4.01%科大讯飞(002230)67.15-0.34%招商银行(600036)29.38+4.55%中国联通(600050)7.97+0.25%伊利股份(600887)31.51+2.97%中兴通讯(000063)36.05-4.88%中信证券(600030)18.30+2.69%中信国安(000839)11.2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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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出台文件剥离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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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2日发布消息,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出台文件,提出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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