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雨天喜欢你你 像雨飘了一万米没有归宿 这个是什么意思

不见你时风声雨声草木皆兵
见你时地动山摇充耳不闻
我喜欢温暖,你恰好是阳光
我喜欢你,你恰好是我的
“你的心跳,是不是有点跳的太快了?”
“抱歉 见到喜欢的人,它总是不听话。”
老婆:记住哦,老公,老婆的保质期是永远。
老公:记住哦,老婆,老公的生产期是初恋。
"你有什么缺点?".
"缺点你".
日落西山你不陪
东山再起你是谁
公子 小女子再问一次 可当真没有动过心吗
小生曾动心于你
可如今姑娘并非小生心上人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睡觉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的样子,我更喜欢你跟我在一起的样子
如果说你是我的自尊宝,那我就是你的紫霞仙子
“你且告诉我心系哪家姑娘 待你成婚当日 定扮作那姑娘来做你的新娘子”.
“倘若 便是眼前这位姑娘呢”.
你怎么能那么可爱呢,
比粉粉的兔子和软软的棉花糖可爱一万倍。
姑娘 可不可以借一生说话
那公子可否用下一生偿还
微风轻轻吹 我在等你归
微风轻轻起 我好喜欢你
写词的人无意
听歌的人无情
别人再好,与我无关
你再不好,我都喜欢
少吃零食 多看报 少谈感情 多睡觉
真羡慕你能跟小仙女抱抱
真羡慕你能拥有最帅的男人
“你喜欢我吗?”
“认真且怂,从一而终。”喜欢的文字(无原创,莫追究,版权属作者)
……其实这世界上的所有事,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子……
所谓新闻,在报道的同时还传输着一种主观想法,让看新闻的人将这主观想法当作是客观事实来对待,也许很多时候这种主观想法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可我却不能忍受那剩余的少许。
我当然不愿意自己封锁到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我更不愿意别人将主观思想强加到我身上。
我只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后的影响与观点,请让我自行判断。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鄙夷娱乐新闻,照流行来说就是真正的“标题党”,他们是世界上最轻易的将主观意见强拧成客观事实的高手。
这些想法,发生在我少年时,也就是叛逆期之前到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我不得不惭愧的承认,它造就了我顽固与偏激多疑的个性。
……其实这世界上的所有事,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子……
也许为了尽快结案,也许是群众的群情激愤,也许是办案人员的太过自信,总之,那个不幸的人被当作凶手处决了,起初被当作嫌疑人可以说是他的不幸,谁让他有嫌疑没不在场证明呢,谁让死者恰好与他不和呢。但是他的冤死就只能说是各种原因推动的结果了。
看见什么假报老虎,看见什么说是闯入上海公安局连杀五人的,福建的那场是否自杀造成的动(百度~~)乱。
我总是习惯性的说。
那又怎样,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没见过老虎,更不知道老虎是怎么回事,就算那是假的,有心人未尝不能说是真的,就算那是真的,如果真要说是假的也不是什么难事,一张小小报纸而已,天知道这中间是怎么回事?
果然佛道说得好,不语不妄,乃大智慧。
不说,自然就不会错,我可不是大智慧。
别轻易说一个人的好,也别轻易说一个人的坏,世界就这么回事。
但如果说有什么是最主观的世界,那就是虚构的文章了,因为它只有一个主题。
它很容易让人着迷。
虚幻的悲欢离合,是非分明,可以不用怀疑冷笑。
可是再细细看呢,世界依旧是这样的。
我们把思想写进文里,接受的就看,不认同的就骂,文章主题只有一个。
于是我很主观的说。
自古到今,爱情是最永恒的主题,也是最让我不屑的主题。
是,感天动地。
但是我宁可看杜十娘也不看梁祝。
有人说,你没有爱过人,你不知道。
爱情是精神享受或追求,我们有需要的权利,如同需要吃饭一样,可是物质需求能被替代,精神追求更是如此。
把它扩大化到了人人羡慕,恒久不变时,我还怀疑因为大家都没有,所以大家都喜欢呢。
原谅我的偏激和顽固,请明白我只是对爱情这种东西有精神疲惫。
再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看多了,谁都反胃。
浸于水中的半侧影,垂落的长发微微卷曲,间隙有金色的光华,水珠从发丝上滑落下苍白的肌肤,半垂眼,细密的眼睫均匀的附于其上,沾染上雾气而湿润,修长手指轻抚颈下锁骨上,似乎在思索什么,略微拧眉。而后抬起手,轻按额间,手臂上滑落的水珠在黯淡的光辉下留恋不去——
那一袭白衣,安静的卧伏于地,谁也无法看清,那清隽眉眼间的骄傲与忧伤.
吼吼,今天复习番外时突然对二GG的衣服发生兴趣,他在昆仑时的衣服好多啊,找了一下发现有:
一套浅银的,一套淡金的,一套白的,一套青的,一套黑的,一套首座弟子服,还有逍遥游里一套云水一色淡蓝的,一套暗银色的。
黑色白色银色自不必说,其他的也都很衬二GG的气质啊,光想就星星眼。
翻出夜风描写的番外和逍遥里穿上述衣服时的二GG好好HC下,因为番外楼不固定,就都水在这里吧。。。
&1、山崖前的修长背影,一身浅银色水合服,腰束珞云绦,似道非道,似俗非俗,间隙有金色光华的略卷长发,戴间珠扇云冠,垂下银色暗纹条络。猛然一见,在云雾间卓然清贵,绝世出尘,简直让人看直了眼。&
&2、一朵青云自远而来,云上那穿淡金色道装的少年散着长发,眉目清秀,神情冷淡,目光却犀利异常。
&3、飘然的白衣,广袖宽袍中卓然而立的少年,孤独的站在那里,叫人恍然一见,不知沧海为仙境,忘却红尘是人间。
&4、站在淡淡含烟色苍的林雾间,眉目如画,沉静幽冷,衣袂飘然,高华卓绝,举目青山出,回首暮云远,那一袭青袍恍若束尽了苍冷星辰,凛冽傲骨。
&5、和风寒雾间,缓缓步来的那人,深黝如墨的宽袖轻袍微扬而起,宛如朦胧的水墨,于淡淡祥光里徐徐化开,寂清幽冷得一色旷野烟树都黯淡下去。抬眼望来,眼神淡漠疏离,深深切切,悠悠远远的凝住。
&6、精致华美的在边缘纹着云雾,深深浅浅的紫延秀在他身上,轻轻抖落下的也许是清冷寂廖。从来都以为并不与他相称的淡淡珠光,竟使之高华卓然,流光溢彩。&
&7、云水一色的道袍边缘是逐渐淡然到呈雪白色泽的蓝,曳过冰冷的地面,那层称不上华美却精致的雪色外罩纱衣上勾勒出精细的云雾纹案,随衣袖缓缓起伏,安静的蛰伏在他身上。
&8、暗银那套就提了一下下,还在给玉鼎师傅擦伤口时抹上了血迹。
庄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不仁,是说天地无私,在天地看来,万物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当台风一刮,既要刮到我的家,也要刮到你的家。它要到那最豪华的富人家里去一趟,也要到那乞丐家里逛一圈。它要刮到皇帝家里,也要刮到阿猫阿狗的家。还要刮到那小小蚂蚁的穴里。
天地不仁,就是天地的大仁之处。很多人听到这里就又不明白了。怎么不仁,反而就是大仁了?是的,正因为不仁,看待万物都是如一,所以才是真正的平等、公正,所以才是真正的大仁。
理解了大仁不仁,也就理解了齐物论里的如下的这么一段话了。
“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谦,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真正的大道是不可命名的,最了不起的辩说是不必言的,真正的大仁看上去象不仁,最廉洁的人不谦让,最勇敢的人不轻易挑逗冒犯别人。
这就是庄子的言说,他的话看上去很不对,仔细想想又很对。他的文章也是这样,看上去很没道理,也无结构逻辑可讲。其实是最有道理,最讲逻辑与结构。
老子《道德经》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话——一般人批评老子这句话为阴险、刻薄,看事情太透彻。因为他们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地无所谓仁不仁,生了万物,又把万物当刍狗来玩弄。这是对老子思想的误解,或者故意曲解来作幽默用的。老子“刍狗”的本意,就是草做的狗。狗在古代本来是作祭祀用的牺牲,在祭祖宗、祭天地等典礼中,如现在的冷猪头、牛、羊等。后来由于社会风气的演变,不再用真的狗,而用草扎一只狗形来代替。相当于后世在拜拜的时候,用面做的猪头来代替真的猪头一样。刍狗做好以后,在还没有用来祭祀之前,大家对它都很重视,碰都不敢随便碰;等到举行祭祀以后,就把它丢到垃圾堆里去了。
儒家常说天地有仁心,滋生了万物;老了则说天地无所谓仁,也无所谓不仁。天地生了万物,并没有想取回什么报酬。人帮助了人,都往往附带了条件,希望有所回报。于是老子说人要效法天地。天地生了万物,他没有居功;天地给万物以生命,他没有自认为荣耀;天地做了好事,使万物生生不息。凡是能做的,做了就做了,没有条件。所以真正要成为圣人,就要效法天地的这种精神,养成这样的胸襟。所以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真正意思是:天地看万物和那个丢掉的草狗一样,并没有对人特别好,对其他的万物特别差。人之所以对万物差,是因为人的主观,人的自私的观念。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出自《道德经·第五章》)
我想证明好人就是会有好报,坏人就是会有恶果;无论是好人坏人,做好事都会得到赞美,说谎话都会被人揭穿,真相都会被人知道,做坏事都会受到惩罚……我相信只要自己的心朋友的心虔诚、善良、平静、快乐,就能够大家都开心,永远在一起玩,甚至永远都不会死……
我觉得这段话很经典,我都可以把它背出来了.
她放开花儿,看向风夕,一双眼眸清明如水,“我到外面去干么呢?只为着看外面的花、鸟、人、物吗?或许一开始有新奇之感,但人世间只要有人的地方又岂会有二!”
“况且我既不会纺纱织布,也不会做饭洗衣,更不惯粗茶淡饭,如何适应平民百姓的生活。我只会一些风花雪月的闲事,我喜欢华丽的衣裳,喜欢精美的食物,喜欢歌舞丝竹,我还需要一群宫人专门服侍我……我自小至大学会的是如何在这个深宫中生存!”
他这样的人。实在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应该是俯瞰苍生,于万物之顶拈花一笑的人。
他应该是坐看云起,于云烟缥缈中采花沾露的人。
无论如何,他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如此——支离破碎。
“恰如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燕赵之酒,色澈冽、香清淡,味浓烈,入口烧燎,豪气冲天,此酒之任侠也!
“又如齐鲁之地为圣人之乡,其酒质洁色清、香气幽雅、味甘润醇厚,入口冲正丰柔,余味绵绵,此酒之君子也!
“再如吴楚湘江之地,自古多出才俊,其酒色澄郁金、香气袭人、味甘美爽净,入口柔润怡然,唇齿留香,酒之才子也!
“更如江南钱塘之地,温婉多情似水,其酒色呈琥珀、芳香馥郁、味甘甜鲜美,入口绵软丝滑,浸润心脾,酒之佳人也!”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九曲,毕竟东流去。
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
九万里苍穹,乘风踏月,谁人与共?
北斗千秋,瑶宫寒苦,不若凡尘眷侣,百年江湖…
我爱上了一个人,但他也是一个神。我霸占了一个神。锁住了一个神。那麽,上天是否会骂我过於贪婪?会不会在一个清晨,我睁开眼睛,发现你早已消失?”&
孤傲依旧,冷漠依旧,“世人不爱我,我又何需爱世人。”
自私的人,自以为是的人,自以为善良无辜的人,永远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又怎么回去替别人考虑一下.
燕儿双双飞过,月下,墨衣孤影。
看北燕双飞,欲叹还休,试又问,弱水路三千,谁曾为我泪饮一瓢.
杨戬遥望的出神,却没发现自己正被很多双眼睛盯着。
叹了口气,看了看四周,这才发现,此时正有很多人眼都不眨的盯着自己看。
“你们这是……”
其实也很好理解,一个人从屋檐上跳下,周身还泛着隐隐蓝光,如燕般轻巧的落地。剑眉星眸,长发飘然,白衣连决映着雪白的肤色。周身散发着着难以近人的冷漠与傲气,静静的凝望着远方,很是媚人。
长成这样,不招目光都难。
杨戬被盯得有些发毛了,但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有人心中只有自己,有人心中却放得天地。
杨戬躺在琉璃榻上,月白薄绢垂下,脸色苍白的近乎透明,人也不知瘦了几圈。好不容易睡下了,不必再受折磨,睡得安静祥和。羽绒一样的睫毛在眼帘上投下一片暗淡的光影,看的惹人怜惜。
。暂且不说杨戬为人如何,生的却是丰神如玉俊朗非凡,比那女子还精致,白皙如玉的肌肤(不要问我王母为什么会知道……),青丝如墨,鬓如刀裁,一双凤眼眉目含情,眼神深沉的如那不可见底的潭水,又似晶莹的墨玉,啧啧,真是比女子还倾国倾城啊。天天摆来看着,也是养眼的。
一身的琉璃白丝绢,衣裳的丝带被微风轻轻的吹起,不显缭乱反而自然潇洒。白玉般的面庞,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暗淡的光影。一双似无风深潭的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下倒是变得波光粼粼,柔和的目光,微微上扬的嘴角,一点也看不出是平日冰冷的第一战神,根本就是一个浊世翩翩佳公子,梦幻的不真实。
 风华便是绝三界,
  颜色天来金玉成。
  袅袅盈盈骄更贵,
  自然光耀掩苍生
转头望去,赫然一人白衣胜雪,手中墨扇轻摇,微微蜷曲的一头乌发中夹杂着金色流光,面如冠玉,行如流水,一颦一笑带着说不清的风华绝代,举手投足满是道不尽的冷傲高贵。脚下稳健的步子,踩着的是青砖碎瓦,却一如踩在灵霄宝殿的御阶琼台,却不是杨戬又是哪个!身后跟着一青衣少年,姿容自是与杨戬十分相似却要活泼许多,却当那双眼扫过除刘沉香的时候,眉眼处带上了淡淡的漠然和不屑,似乎拒人千里之外,这个人,沉香不认识。再往后便是一精瘦的黑衣男子,手中拿着一根骨头状的兵器,胸脯挺得很高,便正是哮天犬。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事实证明,有时候,人的厨艺天份和他的高智商或者是武功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不是吗?
“就好像走了很久,然后突然有人来接你回家了。”
就算相爱了,经历了很多挫折,最后终于在一起了。然后呢?然后就幸福了吗?不是的,这不是现实。
爱什么也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被时间磨平,也许爱情不会,但是就是因为太锋利了,所以才会成为最没有价值的石头。
死亡不过是漫长的人生过后,终于可以得到的休息……
拥有狼一样的习性,却比狼更具有智慧的少年,实在比狼可怕得多。
“夫战者,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伐谋为上,伐兵为下。”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不朽之物容易积灰,真爱是不朽之物,所以真爱容易积灰。
——我誓成我之所见、我之所愿、我之所心,弟子知非因功德佛,故不求善始。不因功德度,故不得善终。
一个合格的斯莱特林必须能够搜集到所有信息,并且能够听懂任何暗示,最重要的是,知道对方的底线,做出正确的抉择。
曾是年少无端爱风流,意气凌霄不知浮生几多愁。
举樽凭栏,空碎流年在喉,光阴荏苒,空忆当年执手,梦醒千年后,江山似旧温柔,谁共千秋?
我敬一杯,忆他月下扬眉,我倾一杯,祭他风中共醉,我且留一杯换他回眸秋水,命运弄谁。
夜深忽梦少年事,唯梦闲人……不梦君。
……有什么,比眼睁睁看了昔日繁华渐渐衰败,更加令人叹惋惆怅的呢。
我曾经对于那些出现在小说中的,历经世事变迁之后只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让人感觉到沧海桑田寂寥怅然的描写嗤之以鼻,现在,方才明白。
原来,一直不懂的是我。
因为没有遇见过,所以对于这些就下了定断,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对于这些就保持怀疑。
&我发现了一个真理,主角们总是会在最应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不管他们之前究竟是在火星还是隔壁的异空间,而BOSS们则正好相反,永远在他们最不应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所以每回出场总是伴着掉了一地的下巴和满地的碎眼镜片。
其实我一直都想不明白,BOSS们一个个争先恐后想着要统一武林干什么?要知道所谓武林人士们,可从来都不是那种会逆来顺受普通老百姓,他们打架斗殴,好勇斗狠,平生最重要事迹就是阴谋与反阴谋。而就算是其中号称正义白道大侠们,也一向都十分热衷一种名为劫富济贫活动。整治这么一帮黑社会分子……为了收保护费吗?
……不过也是,不让BOSS们干点弱智事,怎么能突显出来,那些本来就肌肉比例远超过脑浆含量主角们其实也是有智商。只是明明编个身怀绝症在决战前夕突然挂了理由,也要远远比让BOSS们脑袋突然被门板夹了要好……虽然就实质来说,这两个其实都是绝症。
如果强奸你的是个凡人,你得到怜悯。如果强奸你的是个贵人,你得到妒嫉。同理,如果强奸你的是个丑八怪,你得到怜悯。如果强奸你的是个大美人,你得到妒嫉。
  其实强奸不是罪。人才是罪。
  世界就是这样。
我爱你现在凋零枯萎的容颜胜过昔日的红颜。”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
他身材颀长,发丝披散,顺着半旧衣衫熨帖柔软的褶皱凌乱垂坠,落月之下一缕缕深青色的光影流畅而迷离,肩宽腰细,便如一痕焦墨勾勒的生宣写意,清癯柔韧却骨节峥嵘——世上实是罕有人能将那般不知淬炼了多少年的荡涤浩气与近乎泠泠清冷的温凉蕴藉如此和谐而精纯的融汇在一处,便如同明月照天山,壁立千仞湮没在苍茫云海间,忽焉似有,回眸一顾,却又再看不分明。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这一生戎马倥偬,关山问月,或攻城略地,或奇兵突出,围则掩杀,寡则延战,敌军重骑也好,南朝武林也罢,已然数不清对峙过多少人,只是当年,许多许多人都被自己一杆八十斤重的铁枪护在了身后,却从来不曾有过那么一个人,竟然会挡在自己身前。
飞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送迎
  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
  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远山上冰雪般高傲的性格,冬夜里流星般闪亮的生命,是独一无二的西门吹雪。
  悠远而轩昂的傲气和傲骨,人如飞仙,是举世无双的白云城主。
平生知音少,君子安可忘。
  客意如梦寐,路岐遍四方。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瑟兮涧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世上总有些人是即使第一次看到,你也一定会认出来的那种。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她出现之时,尽管之前已经见过无数或天然,或人工的美女,事先也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仍然被深深的震撼了,用个最形象的比喻,我此刻的心境,就是在一群如花当中的,我看到了正处于最美时代的林青霞。
武林人士的外号这东西,向来和广告是同一性质,跟曹操同志那传说中的八十万大军最大的作用一样——都是用来威慑敌人的。尤其按照古龙的风格来看,外号吹得越响的,往往手底下就越不怎么样,而真正的高手,别人记得最清楚的绝对是他的名字,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西门吹雪……剑神那只是尊称,像玉面神剑这类才是外号!
雪中高士卧,月下美人来。
一个人的武力值越高,他的思考回路往往就越直。这个和个人的智商指数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由奢入俭难造成的……以力破巧用多了都这样。
成功的决策者总能把最适合的人才放在最恰当的位置。
人类有一种劣根性——在不触动安全底线的状态下,对于大部分匪夷所思的事件,都可以用“习惯”这种心态来应付,直到把异常事件当成常态事件来看待。
  这也是我们正在习惯的俗话——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承受就习惯吧——的合理解释。
人道不相思,相思令人老。几番细思量,还是相思好。
纵然容貌相同,天下再也没第二个人有你的气度。
他不喜欢和复杂的人打交道。谁打斯莱特林的主意,他就要谁不得好死。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这就是萨拉查的作风。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帝王家母子反目兄弟阋墙的原因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权力,其他的,不过都是借口而已。
爱和恨之间就是一张纸的距离,如果你不爱我了,那我干嘛要恨你。
忘记最好。
忘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就算是天使,仍然会被抛弃。
银烛秋霜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秋夕》杜牧
曼珠沙华,又称彼岸花。
春分前后三天叫春彼岸,秋分前后三天叫秋彼岸。是上坟的日子。彼岸花开在秋彼岸期间,非常准时,所以才叫彼岸花吧。
彼岸花,花开开彼岸,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相传此花只开于黄泉,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彼岸花是开在黄泉之路的花朵,在那儿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 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
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 人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象朵永远不凋零的花
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
看世时无常,看沧桑变化
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
是永远都难忘的啊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
永在我心中
虽然没有他
走吧,走吧
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
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
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
这是爱的代价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书上说的都没错,皇帝老儿都是骗子,心里想着一个,却要和另一个过日子,什么东西!”
我们这样的人,想有一个能陪着到断气的伴侣,机率跟买一次乐透就中头奖一样低。
能活着听见所爱的人说爱我,竟是如此奢侈的幸福。
待君归来时,共饮长生酒。可是,季斐然没有回来。
游迭行道:“儿子哪,若这里躺的是你的心上人,你会不会哭?”游信道:“不会。”游迭行呆住,未接话。游信平平淡淡道:“若这里躺的人是他,我一头撞死在这,随他去了。”
我不想得到永生,也不想有来世。&
我只希望能永远消失在浩浩穹苍之间,就当做这世上从来就没有我这个人。
反正在这世上,我只是一个无名氏。&
这就是权势的好处,上位者的魄力:不涉及公事的情况下,全凭自己心意做事,无所顾忌。
“此生无悔,来生不见……”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在我死后开始想起我的好,除了会造成伤害,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背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我认识几个朋友,他们正好是GAY,他们那个思想品质行为作风……
……可以让你很想哭,也可以让你觉得很疯狂很好笑。关于GAY之间的感情和男女之间的感情我认为还是有不同的,从心理上来说,男女之间有一种需求和给于,我是说从性别心理来说,一种依靠和被依靠的关系,就像是互补……
……虽然GAY或者LES中也有不少是心理性别式的组合……
……但是GAY之间更倾向于一种男人式的恋爱,那种平等,那种因为相互了解男人之间的心理而产生的默契…… ……你懂了吧……
……我和那几个朋友出去喝酒聊天的时候总是会听到他们以很男性立场的话谈论着他们很男人的男朋友们……
……这有时候是让我郁闷的,因为男人之间的共同点,男人对于女人来说通常的缺点……
……你会想象不到吗?但是男人之间的感情也很感人,以他们之间的了解,他们知道怎样伤害到对方,怎么让对方高兴,一个男人要是对一个男人产生爱情,那绝对要比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产生的感情要深刻。
“我不过放手了一时,他却放手了一世……”
要永生,就要学会忘记伤悲。
为什么?为什么要忘记?
这样子的忘记,不如一起去死。
反复的质问着,人类的感情不能接受。
因为永生,和遗忘痛苦。都是人类用尽一生,追求的幸福。
“我不知我之生前当春秋之季,曾一识西施否?当典午之时曾一看卫阶否?当义熙之时,曾一醉渊明否?当天宝之代,曾一睹太真否?当元丰之朝,曾一晤东坡否?。
游九仙山,闻里中儿歌《陌上花》。父老云:吴越王妃每岁春必归临安,王以书遗妃曰:「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苏轼《陌上花三首引》&
“我为我们,想了很多很多的结局,没有想到,会是这样。”
这年头有三大惹不起,喝酒不吃菜,光膀子扎领带,自行车骑到八十脉.
他和一切其他男人都完全不同,没有一丝任何的侵略之心,没有一丝任何的占有欲,他是那样的淡然,仿佛无欲无求,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的平静,没有一丝一缕的恶意,就好象一个完全不懂得俗事的孩子。
人们总是说,婴孩的眼神,是最美好的,绝没有任何恶的情绪在内。
但,婴孩的无恶,也同样无善,他们是好奇的、无知的,面对一切没有任何判断的。而眼前的叶枫,却仅只是慈和的淡然。
他的眼神,澄澈而清净,没有任何一种言语能够形容,只有,也许,传说中最平和的神灵,或许就是这种眼神。
那是一种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地容色。
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子?
虽然叶枫的发仍然有些乱,但却已经稍稍没有完全遮蔽住眼睛,那两抹深邃的湖水,是如此沉静,如此的让人安心,挺削的鼻梁配上谦和的鼻翼,微有些薄的唇。轮廓优美地面颊,既不是那种奶油小生的略微有些娘的妩媚,也不是那种粗犷而不细致的硬气,整张脸,就仿佛一泓清泉一样淡然,让人产生一种仿佛不近人间的感觉。
第一次有男人会英俊的让他的同类一点点羡慕、嫉妒、自卑、排斥地感觉都没有。
不管魔法界对于斯莱特林是如何评价,那些有着纯正血统的贵族们都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他们崇拜强大,崇拜力量,崇拜那个最强大的黑巫师萨拉查?斯莱特林。这些是刻在他们骨子里融进血液里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明明知道现今斯莱特林处处受排挤,那些贵族们依旧坚持自己的孩子要就读这个学院,卢修斯就是如此,他不断告诉德拉科斯莱特林学院是最好的,萨拉查?斯莱特林是最伟大的巫师。这是他们的信仰,就算全魔法界都放弃斯莱特林,他们也绝不放弃。
与守护者为敌,不醒的噩梦。——爱尔索隆?君雾臣
紫色滚边的白色长袍上隐隐的蓝色光芒流动,一条绣满精致云纹的玉色腰带垂下长长的流苏——他的装束一向如此,简单中流露出自然而然的华贵与雍容。
——我认识的重华,才是真正的殿下。
  ※
  重华,重华,风隐重华。
在如今的天下,范闲绝对算是最有钱地那批人,而世上比他有钱的人,绝对没有他有权,比他有权的人,绝对没有他的武功高,比他武功高的人,绝对没有他无耻,比他无耻地人绝对没有他靠山硬,比他靠山更硬的,绝对还没有生出来。
  送钱,他不稀罕;想在京中削他权,他不担心;想暗杀他,他不害怕;想搞臭他,他不在乎,只会直接用刀子割了你地脑袋发泄心中的怒气。
  这是一个数十年前过往,在数十年之后造就的畸形存在
 非不为。非不能,实不屑也。
“我希望庆国地人民都能成为不羁之民。受到他人虐待时有不屈服之心,受到灾恶侵袭时有不受挫折之心;若有不正之事时,不恐惧修正之心;不向豺虎献媚……”
“我希望庆国的国民,每一位都能成为王,都能成为统治被称为自己这块领土的……独一无二的王。”
你不想杀我,你不能杀我,因为你虽然不知道我是谁,但你的本能,你的那颗活着地心里面有我。
漫天风雨,斯人独立,虽千万人,吾往矣。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欢。
这世上,只有三种人——男人,女人,皇帝。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征服世界。
剑者乃凶器,非圣人不能用之,而圣人……本来无情。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杀人的方法是无限的,所以我们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追求最厉害的杀人方法之中。”
范闲很头痛于这些三从一大原则——所谓三从一大,指的就是: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进行大运动量训练,这是范闲前世时,中国健儿们扫荡金牌的最有用手段。
偶尔做做圣人,对于自己的精神世界是一个很有益的补充。
不要小看钱这个东西,这个小东西,足可以毁灭天下控制最严的组织。”
“商人……并不见得都要如世人想像一般,走阴险地路子,这个世上。也有些商人走的是阳关大道,依然一样能成功。”
我死之后,哪怕洪水滔天。
历史虽然荒谬,但极为真实。
虽然你是这天底下最恐怖的人物,但依然不要低估一个国家,一座皇宫真正……地实力。
“没有什么神仙局。所有的事情都是人为安排出来地,就算当中有凑巧出现的变数,也是在我的掌控之中
“世界上从来没有完全掌控地事情。”
所谓神仙局,是指事件之中出现了以常理无法判断到的变数,从而寻致了神仙也无法预判的局面。
“读书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单纯了。”
就像前世看小说时那句话一样——什么是正道?正道就是做对的事情——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这种感觉很好,很强大。
监察院三处是一个变态的部门,这里住着一群变态的人。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温柔的姑娘们现在喜欢自称老娘玩豪爽,粗鲁地爷们儿们现在喜欢微羞的笑玩恶心,杀猪的屠夫喜欢吃邻家地素菜,头戴一枝花嫁不出去的老嬷嬷喜欢四处作媒。这人啊,都是喜欢亲近自己最不擅长的事物,最喜欢做自己最不行的事儿,按照心理学上来说,你缺少什么,就会下意识里强调什么。
  所以,一向以武功闻名天下的庆国如今在陛下地带领下,开始往文治的路上走,明明一京都的武将,武道高手,却偏偏流行起了所谓诗会,宫中淑贵妃爱好文学,所以得宠,二皇子深治经传,颇得民心,直至横空出了个一代诗仙范闲,马上吸引住了所有士子地目光与敬仰。
  而一向为天下文学中心的北齐,如今却是愤发图强,不流行吟诗作对,反而喜欢玩决斗,舍了嘴皮子,改用拳头讲道理。所以南庆使团的门口被扔了一地的小弯刀,要找范闲比武的北齐高手从使团的门口可以一直排到燕山的山谷中去。
“对酒皆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沈吟至今。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鹤舞虽美,确实太累。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怪人,不是为了自己的好处做事的。”
世人不患官贪,却患这官贪而无能。
“一个雨天行路的当朝红人,居然会留神自己伞面上的积水落下时,不要滴入路边躲雨小贩的锅中,宁肯自己的身上被打湿,还要往外面侧一侧。如此细心仁厚的人物,如果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大圣大贤。”
  他微笑道:“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人,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能掩饰得如此之好,所以我认定小范大人是位大圣大贤,我的判断就是如此简单,因为我被雨中那幕感动了。”
“宁肯自己去害死别人,也不要让别人害死自己。”
“有人的社会就有阶层,这个我以前和你说过,不需要强行改变什么。但问题在于,我们可以承认这种事情的存在,但没有必要因为它的存在,而改变我们自己的本心。”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大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刀剑总是比言语有力量些”
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
“饱读诗书也是会打人的。我虽然不虐待下人,但很乐意让你知道什么叫纨绔子弟的做派。”
“人的生命如果只有一次的话,那总是需要去看些不同的风景,遇到不同的人,这样才能让不能重来的游戏玩的尽兴些。”
“第一,我要生很多很多的孩子。第二,我要写很多很多的书,第三,我要过很好很好的生活。”
一头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红楼梦?放到这个世界上依然是红楼梦,依然是大牛。
从骨子里讲,这对主仆、这对师徒都是很懒惰、而且胆大包天的人物——他们不是不会阴谋,只是觉得有时候手中的武力比阴谋要更有力量,所以下意识里便将旁人的阴谋看作了云淡风轻之事,来便来罢,还能怎嘀。
  所谓明月大江,所谓清风山冈。
似乎永远不笑之人,偶尔露温柔,却像是悬崖之上千年不化的寒冰里,突然绽放出一枝美丽无比的雪莲花。
  温柔无比,美丽无比。
你现在倒是无牵无挂,一了百了,只把烂摊子给他自己收拾,叫叶孤城他一个人冷冷清清,早知如此,当初你就别招惹他!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只要我还活着,必定护你周全。”
当真正爱上一个人,绝对不可能容忍对方背叛,将心比心,也不可能在眼里身边再放下另一个人。如果是不爱,可以大度接受一切,可以没有任何罪恶感左拥右抱,然而若是真心爱着,绝不会有人可以忍受这样不纯粹感情,宁可和离,斩钉截铁斩断情丝,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擦肩而过的最后一瞥,浓烈的爱,深沉的绝望,生与死的距离,无法超越。
原来过往的一切,尽皆虚幻……
原来那个人败得莫名其妙时,并不是失道寡助,才处处落到下风;那个人夜夜忧心忡忡,徘徊叹息时,也并不是他心机深沉,无法揣摩……
有些坚强看起来可以经受一切,却只需要几个字,便可以摧毁……
虽然他看似无所不能,众人却都知道杨戬在感情上向来单纯又有些痴痴的“傻”,无论是亲情还是什么,都最容易剥开这个人外表坚硬冰冷的铁甲刺到他柔软的心里。
这个人,他的眉锋很长,现在却不像她不在他身边时候那样的凌厉,安静地像是黛色的远山,微微的锁在一起;鼻梁笔直高挺;棱角分明的唇总是微抿着,那弧度既让人觉得坚毅,又让人觉得温文;眼睛闭着,扇一样的睫毛长长的垂下来……羞的低下头去,她想看他独立山巅的神采,迎着晨光,眉梢眼角流露出的高傲和威严,听他温和地戏弄自己,看他深得海波一般的眼睛里,漾出柔然的水晕……
玉虚门下定律之二:师父与徒弟的长相成反比。
所以,根据杨戬岑溯金吒木吒等三代的长相,就可以推知十二金仙等二代的长相,而根据二代的长相,就可以推知原始天尊的长相。
说的直白些,原始天尊的长相就是杨戬的反比的反比。
世人皆为之扼腕流涕者,未必为悲;世人皆为之弹冠相庆者,未必为幸。
————杨戬证明了这一点。
世人皆以之为真善美者,未必为欢;世人皆以之为假丑恶者,未必为暴。
————瑶姬证明了这一点。
玉虚门规:
第二百四十八条:玉虚宫鼓励门下自由恋爱,共同促进,互相提高。
第二百四十九条:玉虚门下只准许收男性/雄性徒弟。
第二百五十条:玉虚门下禁止同性相恋。
………………
所有人的样子都像一口吞进了十个包子.
杨戬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神情冷淡,像从前一样步入瑶池.
九云冠依旧蒸腾如鹰,银锁甲仍然褶褶生辉.
他依旧冷漠而不可侵犯,他的天目仍然俊丽而充满力量.
他俊美的面容似冰雕,似玉琢,威武尊贵.
他冷峻的气质如群峰,如悬崖,不可逼视.
他的目光扫过众人,一抹淡笑悄然闪过.
这就是杨戬,还是那个杨戬.
杨戬露出了一个柔和的浅笑,手指轻勾,霎那间在神殿里亮起了一排银烛。宁静温和的光晕一圈圈在殿内漾了开来,照得他的脸在烛光中忽明忽暗。
如果说殿外的阳光是温暖而和煦的,那么殿内的烛光就是清冷而素雅的。
太像杨戬,连这光也太像杨戬。
清冷若穿林夜风,素雅如空谷幽兰。
所谓恶少,首先要纨绔,然后就是目空一切,凡是眼前出现任何不爽的东西,一律嚣张的轰杀成渣!
谦谦君子竹有节
把臂且来共生约
剑胆琴心酬知已 
碧落黄泉义永结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彻,净无瑕秽。
&他们身份注定不能轻易付出友情,但是只要付出,那边是极为珍贵一生。
两个人都平平安安的在一起,这便是世间最大的幸福,世俗的猜测也好,言语的侮辱也好,总比一个活着,而另一个永远沉睡好。
母亲不是妻,我也不是嫡子,当遵法度,不可染指非份么?如此慎重强调,指点功课也要耳提面命。父亲大人,永远也只是父亲大人而已,别人的父亲,我的大人。
国士遇之,报之国士;众人遇之,报之众人。
文能下笔成章,武能上马击胡……
还没有皇帝会把这样的人当作娈宠的,你若宠了他,不觉得可惜么?”
皇帝这种生物,天生就是扫把星,靠得越近,越倒霉!
“你要我怎么劝?节哀?若能节,便不是哀了,不是么?这个时候,什么安慰的话,都不过是隔靴搔痒罢了。我从来不会劝人,便让我陪你哭一场吧……”
在后宫里谈感情,真的是太伤感情了。
所谓世家名门,立家不光是要看权、财、势,还要看品德、家风的,没有端正的家风,再大的权势也只是一个暴发户而已。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陛下今日觉得这茶好,待想起水来,又扔下了茶,到时候,这茶要如何自处?扔到墙角生霉么?不如一开始就放在一边,安安静静的,待有缘人不离不弃的好。”
一个跟你算是恋人的人,能毫无芥蒂地与你谈着他选女人生孩子,是该高兴于他根本没把你当外人,还是应该绝望于他根本就没把你当爱人?
就像事业与爱情之间的位置一样,大多数人选的是先事业后爱情,刘彻这个帝王更是如此。在他那里,如果做个类比的话,韩嫣与女人的位置,却是女人类似于事业,而韩嫣类似于爱情,没得比!韩嫣绝不可能取代了女人!
  如是想,韩嫣心底的绝断之意更浓。这是汉代啊,大家道德的责任就是传宗接代,刘彻绝对没有把韩嫣放在与宗嗣相比的位置上。哪怕是恋人,与后世那尚可以寻觅立足之地领证结婚的同性之爱,也是不同的。韩嫣把刘彻放到那个唯一的位置上,刘彻也不可能给韩嫣以同等的待遇。韩嫣与皇嗣,孰轻孰重,这个问题,真是连想都不要想的。
  都说爱情若计较了得失,就不是纯粹的爱情了,当奉献一切不计回报才是真挚。好吧,我承认我爱得不够深,你可以说,爱情犹如飞蛾扑火,爱上了,就应该是一切都不顾,更像是一种生命的本能,哪怕是死,也要坚持到底。可能是我太理智了,当然,也可以说是市侩,总要计较一下得失,我怕死、怕没面子、怕得不到回怕、怕失去现在的生活——可是,人,不能光剩下本能了啊。如此失去自我,只为一人而活,只想问一句——你连自己都奉献出去了,什么都没有了,你拿什么去爱人?爱,它是个动词,它要有主语,你把主语丢了,这个动作,只能交给那个有自我的人去做了。
你既无心我便休。这心,要是全心才行。不是全心,我也休。
  实是不愿再做被鼻子前的胡萝卜引得四处转的傻驴了。
韩嫣还是觉得爱情毕竟不同于利益那样得一点是一点,不得白不得,得了是赚的。感情,不能得到全部,宁愿全部不得。
一直以来,韩嫣对刘彻的评价里,觉得他这个人身为帝王理智也好、无情也罢,不管其他方面如何,哪怕心机至深,至少他的感情都是真实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今天,猛然发现,他连个人喜恶都可以伪装了,对刘彻的印象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对他的信任之感也打了折扣。对阿娇,刘彻以前并不掩饰喜恶的,喜欢的时候固然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不喜欢的时候他能连着几个月不踏进椒房殿。现在,也开始作戏了。
  连让他做假的本事都没有的人,还是自求多福吧,自己的日子,没他,也挺过得下去。有他,倒是难捱得很。原有的那点动摇,立时不见了,心思也越发坚定了起来。就算是为了爱情吧,爱一个人,也是为了感受那份甜蜜,而不是为了让自己心里难受。从中得不到一丝的满足,而只会带来痛苦的感情,还是爱情么?请,不要以爱为名,来进行伤害,还要以爱为名让受伤的人无条件的接受,那样,是亵渎了这个词。爱,绝不等于伤害,它该是圆满美好的代名词而不是相反。
  如果,你说,为了爱人忍受一切,才是爱,那么,我告诉你,我的定义与你完全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
韩嫣与卫青,真是与刘彻纠缠的绯闻里永远避不过的两个话题人物啊。
  有人说:“卫青毕竟不同于韩嫣,韩嫣可以是娈宠,可以养在深宫,可卫青,注定是雄鹰,他是要飞上天的。”
  有人说:“可怜韩嫣,空有一身才华,却拿自己的生命教会了刘彻如何去爱人——帝王之爱,当让他的爱人能够有能力自保——为卫青铺平了路。”
自己好像是被历史愚弄了,就像是俄底浦斯的故事一样,预言好比一个陷阱,不知道预言,父亲就不会把俄底浦斯抛弃,俄底浦斯也不会不知其生父,最后误杀了生父,杀父娶母。既然如此,何必要被尚未发生的事情给套住了呢?
[牙刷和爱人不与别人共用,这是我的原则。]
  [不管有怎样的心动,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爱,是一种本能,不由我作主,但是,我有的不只是本能。管不住自己的心,我还能管得住自己的人。请记住,我爱你,但是,这与你无关,那是我的感情,由我来做主。知道你喜欢我,我一点也不高兴,我不觉得万人迷便是显得自己很有价值,不能回报的感情,只有一个,也是多余。]
“你是有整个天下,到时候,也就只有这个天下了。”
女人的直觉很可怕,女人的联想很可怕,有时候,她们可以根据已知条件经过荒谬的推理过程和完全没有逻辑的推论得出正确的结论。
“汉帝宠阿娇,贮之黄金屋。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
  宠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
  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后宫的女子很可爱,不会说我只要一心人,不会说,咱们结束了吧。不会在自己“很想”的时候一把推开,不会甩开自己的手,不会为了照顾另一个人而把自己扔在一边,真是好极了。
  她们那点心思在自己眼里也很单纯,不过是单纯地想要捞点好处罢了。这样的人反而更好懂,真的。想要“千金买笑”便给她千金就是,至少不会想着法儿推脱,让自己一片好意全成了烫手山芋,好心当成驴肝肺。比起什么都不想要的韩嫣来说,与这些人相处,更轻松。
  醒握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样的日子不过,还想要什么呢?不快乐,一点都不快乐。
一只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两周后可能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州引起一场龙卷风。简单而言,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
“你知道我的终极梦想是什么吗?就是有一所房子,有很多书可以看,然后拥有一个帅气的十项全能的管家,还有一个可爱的娇娇嫩嫩的萝莉型万能猫耳女仆!可以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能随身伺候兼洗澡暖床做家务……想想看,那该有多幸福啊……”星星眼直闪啊闪的。
我就是爱对你发射死光横挑眉毛竖挑眼找你的茬扣你的分故意罚你劳动服务讽刺你咒骂你那又怎么样?谁让你姓波特?活该!
算计某人,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虽然步步为营,机关算尽,但是总还是让人看出眉梢眼角的不忍……&
杨戬啊杨戬啊,就是具备了那种让人忍不住膜拜的气质。&
他性情向来温和,越是大敌临前越是笑的气定神闲,他站起身,白色的衣衫随风微微转了衣角,长身玉立,让人恍眼。
这个杨戬,明明是破茅屋,他坐来却似金銮殿一样,那神情……欠收拾。
面对亲人的杨戬总是失算很多,算计了天下,却算计不到一份亲情……
温文如玉当如是吧,这个少年光华内敛,眼眸里流动的光芒如同千年雪山融化汇聚成的溪流,一简单款式的宝蓝色衣服竟给他穿出耀眼夺目的所在。
“我站着的时候从来不允许有人坐着,明白了吗?”
“我的人,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他不喜欢和复杂的人打交道。谁打斯莱特林的主意,他就要谁不得好死。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这就是萨拉查的作风。
加菲猫减肥秘诀:1.不要打算吃不够再来第二轮,第一次就要拿够食物。
  2.把磅秤的零点调成负5公斤。
  3.绝对不吃减肥糖。
  4.不要结交家里开餐厅或糕饼店的女朋友。
  5.减肥应多吃蔬菜,所以该多吃南瓜派,蔬菜饼干等。
  6.冷食不宜多吃(但冰激凌除外)。
  7.每餐留一点儿,不要统统吃下肚——比方说,冰激凌圣代上的那颗樱桃)。
  8.多跟比你胖的人在一起
——这一季满目苍痍,下一季就该繁花似锦,世界每一天都在轮回。
——赌上我的生命,让爱情和永恒结婚吧。
——叶子和树枝生死相许,有一天,秋来了,叶子背叛了树枝悄然离去,树枝很伤心,流光了所有眼泪,再也长不出新的叶子。
他敢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谁,也敢让他喜欢的人知道。他虽然鲁莽从动,但是……却令人羡慕无比!”
这样矛盾的男人,表面上复杂到让人看不懂,实际上内里却纤尘不染单纯又透明。构成了难以言喻的吸引力,当然要想感受到这魅力也要有足够的鉴赏力才行。还要有敢于突破表象看本质的勇气和细心……很多人都在第一时间被他吓跑了,或是留下不好的印象从此有了偏见……
因为知道得不到,所以就不再去奢望。
既然无法继续守着与娘亲的约定活下去,那我一定要死在自己所爱的人手上,这是我最后的愿望。
若干年后。
诸葛已成为数码产品界知名人物。
铁手,追命,冷血,都颇有建树。
大家也不会忘记多年前无情与关七一战。
诸葛抱着PSP戚少商,用忧郁的声音说。
“你相信么?你相信么?我的移动硬盘和一个防火墙私奔了!!!!”
他突然想起来一个笑话,鹦鹉和猪一起搭飞机,鹦鹉非常爷们,横眉瞪眼态度嚣张,见谁骂谁,很有存在感。猪好生羡慕,于是模仿。后来飞机上的人忍无可忍,把鹦鹉和猪一起扔出飞机。猪就快落地摔死了。鹦鹉从它身边掠过:“傻逼了吧?爷会飞!”
他们存在的意义,也就是千里一醉出现的时候可以发个消息息出去。
这就是一个PK狂的思维,当你告诉他会很危险佘有很多很强大的无法抵挡的对手来消灭他时。他兴奋了。
人比人,气死人。网游中高手满地走,云襄出了这门也叫高手,但在这屋里头都不太敢抬,这还是顾飞不在的情况下,顾飞要在,一屋子人都不好意思抬头,这就叫压力。
他们越来越相信了,千人斩,这可能有些夸大其词,但斩个百来人对这千里一醉来说似乎并不难做到。他们是高手,但是在千里一醉面前,他们这种高手完全没用,因为大家的实力根本不在一个位面,就好像是一群兔子面对老虎,管你是白免黑兔,强壮兔还是速度兔,在老虎面前就是一免子,一巴掌下去就是免饼。实力?大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你谈什么实力,讲点笑话还差不多。
的确,千里一醉好像不用收买人心,因为他差不多已经用武力把云端城给强行征服了。千里在,不PK,这句话就是铁证。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能做到的人,当然不会觉得自己做的事有多难,这当中的难度只有那些做不到的人才更有心得体会。
以一敌众,这其实是所有网游玩家心中的一个梦。
全会上下泪流满面,千余人打一个人,会长对他们下达的指示竟然是“坚持住”。
普通玩家心中的高手和菜鸟,对于千里一醉来说,就是两剑还是一剑的问题,本质的区别是没有的。
“暴力就能解决一切了?”
“解决不了一切,但能解决你!”
&顾飞简直就是人际交往中的典型事例:只要够实力,谁见了你都亲热地叫你兄弟。
谁都知道没损失,但和千里一醉当对手,心情会变的很差。
当一个人已经不需要这些多余的装饰的时候,他一定,不再是个简单的人。
比如西门吹雪。
“世间无限丹青,唯情爱不成。”
与人朝夕相处,并不说明人你就了解那人。一旦他离开了你,再在记忆中搜寻与他相关的事情,却是一片空白。
原来,你的事情我都不曾记起,我所保存的,是我们两人的时光。
与君初相见,似是故人来。
陆小凤觉得厉南星是他生平见过最好看的人。他身上糅合了少女的纤细与少年的精致,英气的面容中隐含着几缕专属于江南水乡的蒙蒙雨味。纵然是荒芜的戈壁大漠,有了他亦会莺飞草长春暖花开。
“道歉不过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得罪。”
他喜欢有人来打劫他,这样非旦可以名正言顺的砍人,没准还可以落下匡复正义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呢?
欺负系统,其实比欺负其他玩家还要有成就感,谁让系统是高高在上地大神呢!
虽然有勤能补拙、笨鸟先飞等等一系列的名言警句告诉人们没有天赋也能成功。这话的确没错,但成功并不代表着就可以超越有天赋的奇才们。以为自己会有这种成就的人,那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拥有天赋者就绝不会勤奋,仿佛就是站在前端等着他后来居上一般。这种想法显然是不靠谱的。后天努力,人人可以做到;天赋,却决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的。
“你创造了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属于你!”
“徘徊久,云迥出,蟾轮侵袖。渐写遍愁思新墨浅,怕写到,带宽人瘦。惆怅岁华成暗度,算又向,衢尘拜走。漫说起,冰轮皎洁,一笑传杯掉首。
  然否,哀多于乐,气凝牛斗。未必是炎凉谙世味,看惯了,白衣苍狗。此意谁堪相慰藉,只天籁,风悲窍吼。问年年悴损,零落如斯,平生何有?”(明日天涯作词)
“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如何等也不到。”
原来,有些错误是不能犯下的,一旦犯下,痛苦的不仅仅是一个人,长年累月的悔恨懊恼都抵不过一点星的刹那回忆。
“展昭,假若有个挚友总是负你一次又一次?”
“那展昭便谅他一次又一次。”
 “那么,你就要伤心,一次又一次。”
 “那么,这便是展昭的命。”
于道上太久,多久没听到朋友这词,多久没见过这种人物。
他的眼睛是这般清澈,黑白分明,黑的,深不见底,白的,干净坦荡,。因了这双眼睛,他的容貌便不能单单用俊美来形容,有些像四月江南的雨,润泽而不露声色。而那目光转过来落在酥娘脸上时,他点头微微一笑,除了春风,世上就再没有比这更温暖宜人的了。
他穿的是玄衣,极暗的颜色,但在他走进来的一刹那,整个厅堂里的莺莺燕燕花枝招展就都黯淡无光了,那黑色的衣袂反倒成了最鲜明的一抹。
‘任做白衣卿相,风前月下填词’
鲛珠非把自己往鱼目里混——不是心寒了,又能做何解。
如果你在辩护席上睡着了,你醒来的第一句话应该是——我反对!
老天向来喜欢捉弄我。
我竟险些将可以交心之人错当作露水姻缘。
君子如修竹,可笑我竟视之如杨柳。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顾某从小到大,这天下苍生何曾于我有过一丝一毫的恩义?我今日又凭什么要为了他们委屈自己?
“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华空无人!”
他从不相信‘幸福’这种奢侈的东西会属于自己,所以他也绝对不会傻傻地以为老天爷真的愿意给他一块馅饼了。他经历了太多过山车,从顶端直冲谷底,只是这回他玩不起了。
没有垃圾的职业,只有垃圾的玩家。
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当初苦苦求不得,如今想要放手,却不得脱身。
商战,你凭什么?付出全部真心还可能一无所获呢,这是我花了一辈子时间弄明白的事。为了你的亦真亦假,就要我交付所有,我真的办不到。
“爱情是种飘渺的东西,能对一个人产生感觉不容易,一直对他有感觉就更难了,不要以为有人会永远爱你,永远等你,人心有时比玻璃还脆弱,一旦碎了再难复原。”
世间有白首如新,有倾盖如故。
  好友,前生约了与你不醉不归,如今你虽不记得,我却是前来赴约了——
“男儿生于世间,不求闻达诸侯,但求顶天立地,不求富贵荣华,但求生死无愧。”
记不清了,不是因为人死了,是……心死了。
有的人天生就是为这种算计来算计去的日子活的,别人觉得他思前想后累,殊不知他这思前想后的毛病已经根深蒂固,习惯了,便如同旁人吃饭喝水一样。
他叹了口气,用脚尖将紫貂挑开丢到一边,随后俯下身,一只手勾住景七的腿弯,小心翼翼地把人抱起来,放在自己的床上,以前看着这人,觉得他颀长潇洒,可这会景七身上软绵绵的,蜷缩在他怀里的样子,竟显得十分单薄了,抱在手里也不重,像是身上只有一副骨头架子,撑着那么一股子精气神,然后谈笑风生运筹帷幄。
男儿有泪不轻弹,是只因未到伤心处。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你说我即使被人误解了也不解释,那只是因为我早就知道即使解释了也不会有人相信。
妖怪不吃人,那让妖怪吃什么?
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轻辉。
  思君如孤灯,一夜一心死。
  思君如百草,缭乱逐春生。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
  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
  谁能为此曲, 无乃杞梁妻.
  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人真是犯贱,失去了才知道珍贵,才知道习惯是多么可怕。就像空气突然消失,连适应的机会也不给。
“别以为自己受欢迎,就得让全世界都爱你。”
唯有最珍惜的东西,才会舍不得下手;而舍得轻易下手的……一定还不够珍惜。
“珍惜”这种感情……远远大于爱、且复杂于爱。
“想动陛下的江山,也要先问问看本将军同意不同意!”
原来李寻欢自幼苦读甚严,竟然落下眼疾,看东西均要十分靠近,否则就模模糊糊影影绰绰。但他一双凤目却生得俊美异常,黑白分明、清澈见底,当看不清楚对面人时,双眸无意识地迷茫散乱,竟似脉脉含情一般惹人心乱,更加上那精致五官和温软微笑,多有“颠倒众生而不自知”之事,为此没少惹下麻烦。故杨逍曾多次告诫与他,没事不要随便对人笑,免得满天撒了桃花无法收拾。
在故事里,看多了伤害与背叛,看多了伤痛与绝望,然后便是回头,一方的悔恨与补偿,然后是另一方的妥协与原谅。然而,我常想,为什么必定是妥协与原谅呢?如果不原谅又如何?是了,似乎很少有不原谅的,象轻尘这般,不妥协不原谅的终是个异数。就象萧晓月,遭受过自己心爱之人的背叛,却仍然爱着,虽是爱着,却仍然无法忘记那场背叛。但她能如何,又该如何?不要说那是一场政治婚姻,单就她自己而言,也同样舍不下,忘不了爱,也忘不了背叛,于是只有妥协。
这很合理,也很正常,但我看着,终究是不甘心,终究是意难平。
世间真的有完美么?我不知道,但那个始终坚持着完美,也期待着完美的轻尘,却让我如此心动,如此心痛。或许,年少轻狂时,我也曾这样追逐过完美,期待过永恒,然而所谓的成长,隔开了当初的纯粹与如今的世故。不得已,但还是会有遗憾吧?所以,才会如此地爱着那个不肯妥协孩子吧?
“此生。但求一死。”
‘想要的,就抢过来。’、‘我们不会拒绝任何东西,所以也别从我们手上夺走什么。’——流星街的生存法则。
尽管米蒂诺几近而立,但他却始终像那样的一个孩子,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懂,好奇心旺盛,感兴趣的东西就拿来玩玩,不感兴趣的却很快丢掉,不辨是非、不分善恶,只愿意认准自己想做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不在乎。纯粹却也残忍。
  他给自己划了一片小空间,里面的,不管是什么都是对的;外面的,会怎么样都不关他的事。
  但米蒂诺再怎么像也不会是个真正的孩童,他冷酷的对象也包括他自己。他的冷漠残忍不是建立在天真无知的基础上,而是在品尽现实的苦难后仅剩的纯粹,那是一种从黑暗深处中淬炼出的纯粹——冰冷的纯粹。
那道黑白分明的身影仿佛只能用一个词去形容——
  遗世独立。
“那我的灵魂就堕落到那个地步了,对吧,邓布利多?那我的灵魂怎么办?”
 斯内普要守护哈利·波特。
  邓布利多要守护这个世界。
  一切,为了最高的利益。
  谁都没有退路。
  进,也许是死路一条,但退,则是万丈深渊。
他不知道该怎么得到,
  明明近在眼前却又是如此的遥不可及。
  所以他就知道了自己不该抱有这种可笑的、不实际的愿望的。
  想要的,就抢回来。
  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抢得到的呢?很简单,那就不想要就可以了。
  流星街的法则其实也有着隐含条件,
  那些冷酷无情,其实也是双向的。
只要有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杨戬向来把为之付出代价视作理所当然。
甚至于只要目标足够重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不过是眨眨眼就顺其自然了的事。
这样自虐得另人想打醒他又心疼舍不得的处世观念,造就了今日彻头彻尾的“坏人”杨戬。
这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谁又能从杨戬明光晓映、唇角花开的俊秀脸上看出此人是一个腹黑加暴力倾向呢?
现在看着他一双眸子秋水涟长,却丝毫不显伤郁;长发未束散至腰脊,却丝毫不显孱弱;云纹白衣,银纱为罩,风姿傲然,竟活生生就是当年的肃立昆仑傲视天下.
小楚,你还笑,还笑!再笑我就、我就诅咒你穿楚轩!+皿+凸
他记得有个同人的恶搞调查,问得是比伏地魔更可怕的是什么,一半的角色回答的都是斯内普教授……
虽然斯内普教授长得不如洛哈特,但是这个气势,这个实力,这种舍我其谁的魅力,当然如果能改改他的脾气,毒液和态度,绝对是气质型美男(教授不丑的说。)
这个别扭到极点的人,如果自己进一步,八成他会相处N条配不上自己的理由缩在地窖里面。想想同人文里面追求教授的那些人的艰辛啊~就差没把心肝肺挖出来了。
老婆是用来宠的。
有些事情,即使忘记,也曾经发生。
  有些事情,是神灵也无法消灭的痕迹。
  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刻在心上,藏在灵魂里。
  有些事情,一但开始就不会后退。
  有些事情,成为历史,又如何,忘记,又如何?
不经意间想起了迹部的竹马竹马,不二周助那清秀白皙的笑脸仿佛又在眼前出现,纤细漂亮的食指抵在粉润的唇角,眯着眼睛看向自己,一脸的无辜,‘啊啦~看起来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啊~Ne~小景?’是啊,真有趣呢,周助……
他的软弱,只此一次,泪水已经干涸,从此以后,即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也会继续骄傲优雅的,站在全世界的最顶端!
媚娃若是无法和命定的伴侣在一起的话,虚弱致死的结局从一开始便已经注定.
‘我们来自泥潭,我们渴望权力,我们充满野心,我们强大冷静,我们优雅自持,我们从不后悔,我们,是斯莱特林!’
他却比任何人都能够了解,斯莱特林的骄傲啊,宁愿被误解,也不肯多作解释
“非常感谢这么多年,一直用你的方式保护着这里的学生,斯莱特林这些孩子,承你照顾了。”
曾经的忍足侑士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等他终于明白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那时放开的那双手,是他一辈子也追不回来的……
好累……已经,不想再继续下去了……所以,还有多少伤人的话语,还有多少算计的心思,都说出来,说出来吧,然后,请你们离开,消失在他面前,永远,永远都不要再出现……
楚轩,中州队的军师兼小叮当,IQ220的达人。
顺其自然,尽我所能。
他不该教那个聪明绝顶却单纯到不懂得掩饰的人学会伪装,学会骗人,学会撒谎。
  当智慧超群唯独不会做人的楚大校学会做人会怎么样?
  凡人们的末日。
  中州队会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没有人再会质疑他,没有人反对他,没有人看出他的真面目……
楚轩若无其事地切蒸鱼,动作极其笨拙,吃法更笨拙。十夜瞅着他,很担心他们的军师会死于鱼刺卡了喉咙,这死法太掉价了。
想到楚轩,十夜心下感慨,看原著时只觉得是个颇有特色的人物,实际相处,才发觉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是怎样的心理依靠。不过十夜知道楚轩活得了无生趣,这个人并不像外表显现得那么强大,一味询问他的意见,依赖他,就像欺负病人一样……
这么个长相普通,性格乏味,脑筋扭曲,尤其还不举的男人,竟然有那么多女人喜欢?
越和这个男子相处,越惊骇地发现:绝顶的智慧下是一如白纸的心灵。他从来不敢随自己的意涂写,只想扶着他,让他健康、平稳地成长,拥有自己的天地,成为一个独立快活的人。
你下不了决心的,我替你下。
  你完成不了的,我替你完成。
  就是这样。
  直到结束。
逃避,是无谓的。
  因为命运就是一混合恶趣味的傲娇系家伙,想躲开的话它就会如影随形的一直跟着你,时不时的耍耍宝,逗趣逗趣你,想看你对它顺从屈服,想看你对它卑躬屈膝;想要扭曲局面的话,就要淡定漠视这种血淋淋的人生,然后一脚踩在它的头上,居高临下的俯视它。
NC真的很恐怖,比熊猫烧香木马病毒还恐怖,比扭腰提臀的西索果农君还恐怖。”
身份这种东西,没必要说就不必说明。
憎恨来自伤害,只有弥补那些伤害,才能消除憎恨,人非圣人,没有谁会轻易原谅给予他们伤害的人.
对于斯莱特林们来说,最伟大的巫师不是梅林,而是萨拉查.斯莱特林,这是贵族家庭们代代传递下来的理念,而侮辱斯莱特林心中最高贵的人,就是在侮辱他们!
“纯血统、黑魔法、萨拉查.斯莱特林”戈德里克扫了邓布利多一眼“你们所看不起的东西,也许是别人最信仰的事物,如果你们无法理解,至少请学会尊重,邓布利多校长,如果您不喜欢斯莱特林,那么斯莱特林也永远不会喜欢您。”
戈德里克冷哼一声,下了结论:“做错事连道歉的勇气都没有,戈德里克.格兰芬多会因为你们感到羞耻的。”
“这个世界的确有什么人高人一等,但不是以血统来划分。”安德莉亚述说着千年前的真理:“胜者,只有胜者才有俯视的权力,只有强者才能主导一切。”
你若看不惯这个家族的种种,就变的强大改变它,如果做不到,就学会顺从
“我是伊莉斯?布莱克。”伊莉斯坐回沙发,双手搭在腿上:“从今天开始布莱克家,我说了算。”
正是有萨拉查?斯莱特林对斯莱特林学生们的极端宠溺,才会有斯莱特林学生们对他们院长的极度信仰。
圣母的基本要求,从小处关心人,而且绝不露出我帮助过你的伪善嘴脸,也不要把帮助别人的事情经常挂在嘴上——
果然啊,男人的友情是一种,让人冲动,又很是让所有人向往的东西呢!难怪士兵突击会大受欢迎呢~~~~~
如果不论楚轩那冷血性格的话,这人绝对是个分析布局的超级天才,任何一丝细节都会被他提及注意,连带的,每个人的性格和反应也都在他的计算中。
郑吒,你如果不是开着主角作弊模式,你这种儿戏般的态度又怎么可能一直活下来?
“一个军师型人才极端难得,尤其是完全屏弃了人类的一切欲望,疼痛、味觉、嗅觉,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纯粹站在第三者角度来看待事情,那样的人只要有着强大的智慧和推理能力。那么他绝对是最完美的智者,最强的智者——可惜太过完美的结果,只可能有自我毁灭的欲望。”
“你不能对只类人猿要求太高,而且,我们要爱护珍惜动物不是吗?”
坐卧时慵懒闲适,站立时玉树临风,战斗时英姿飒爽身手矫健.喜欢微微挑起眉,戏谑的笑,狡黠的眼神,慵懒的姿态。不愧是传统世家出身,做什么动作都是干脆利落,即使站着不动姿态也那么美好……二十年浸淫古典仪态的人,其实只有176身高的他,身着简洁厚重的长袍,居然让人感觉有180的高度。这是对自己身体培养的最高境界。如他笑言过的家训;正直心清,不可无节。气质可以重塑人的外貌,时时令人感动和尊敬。
  有时候真觉得这样的男人真是拿来开世界玩笑的,男人尚如此娇美,女人又置于何地?想起某人说过,他是那种男人也会为之拉开椅子来的男人。不觉苦笑,这家伙有时候其实极男子气,有时候又会故意让人觉得雌雄莫辨,真是会让人头痛的。
“除了相貌一样外,连真人十分之一的气度风采都没有,这样就能满足你?”
“你们才来不久,所以不知道我们队长有个外号叫小叮当。你永远都不知道队长他准备了多少东西,每次我们看他拿空间袋出来,就觉得很好玩啊——”
我是最讨厌这种喜欢闯祸还不自知的任性女人.
“队长,您越来越适合当政委了哦~~~多会哄孩子啊——”卫心雨黑线,“……感情在你心里政委和幼师是一个工种啊!”
一切在楚轩的安排下,似乎和单机游戏一样达到了游戏的最高完美度了……
……楚轩记性很好,所以他这Y就是一喜欢记仇的人,这是谁都了解的事情啊!
如果,你平安回来……我想告诉你,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度过以后的人生。
我可不会和电影里正派人士一样,做出为了救人而放下武器献上自己性命的蠢事。我知道,我是对你们最大的威胁,只有保护好自己,我才可能去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漫画和爱情小说里面,相爱的人最开始是可以为爱人而死,然后是希望同生共死,最后是……祈求不要比爱人先死,这样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就不会忍受相思之苦——
太棒了,这就是他想要的结局。
  终于可以拥抱死亡了吗?
  他已经期待很久了。
说实话楚轩的相貌乍看上去相当普通,就像某个邻居、同事一样不起眼,但仔细看起来,五官位置和比例却恰到好处,虽然没有哪个部分特别醒目,总体来说却很适宜。特别是配上他那睿智的眼神,多看几眼后,则会让人觉得他像是个非人类般完美到无可挑剔。
反正他迟早也会独自离开,那么何必要为自己寻找麻烦?
  已经明确知道最终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开始便不要去触碰就好了。
  不曾得到,也就不会失去。
  没有依恋,也就不会产生痛苦。
  这样什么都不要最好,轻轻松松,没有负担,没有牵挂,“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然而在楚轩面前,似乎却是什么东西都无法隐瞒。
“你觉得生存是件悲哀的事吗?世上没有一句能让你相信的话吗?只要还残存有一丝气力,无论何时都能把眼泪忘掉。”李帅西微笑着翻译,“其实我不懂日语,但在看到这首歌的歌词后相当喜欢,因此便记了下来。只要活着,就永远还有希望存在。”
“我不求称霸世界统一宇宙,不求后宫三千男女统收,我甚至不在乎这故事是不是小白、是不是耽美又或者我是攻是受……只是,希望作者千万别是个后妈啊。
他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他纵横沙场,他从无败绩,他强悍无伦,却不知道……该如何让自己爱的人爱自己。
他算不上好看,跟英俊帅气那种形容词更是无关,只是端正,透着一股常人没有的清隽韵味,仿佛天边的浮云,雨后的松林。
“记住,暴力最下等,威胁次之,不战而降最高。不过对付这种敌人,直接威慑最适合。”
镜花水月的爱情,若是一方还拥有那面镜子,那碗浮月,倒是很美的意境,但若镜碎碗打,要爱上花和月倒影的人怎么办?
那些他疏忽的事,认为不重要的事,不明白的事,很可能在这个人心头切下一道又一道伤,最终令他支离破碎,不复存在。
“如果世上有地狱,就在这孩子的眼睛里。”
“我们拼死拼活得来这个世界,结果这帮小混蛋成日伤悲吟秋,一点破事就想不开寻短见——还有比这更可恶的事吗!?”音久尘汗颜。
  在付出一切的先辈们看来,的确是挺不像话的。
  “除了国仇家恨,这世上没有任何事值得沮丧!只有时代的悲剧,让人有无处可诉的悲凉!”
男人的本能是征服,征服一个女人,或者征服一个世界,其实都是本能对快感的追逐,而成功征服像楚轩这样一个智慧绝顶却没有感情和欲望的男人,带来的快感也许更要超于两者之上!
“不要把战场引到学校。”
只要是真爱,又怎么存在见异思迁?
替代是一件残忍的事,无论对死去的人,或是活着的人。
约修亚状似无意地换了个坐姿,衣摆下的修长双腿优雅交叠,一头倾泄而下的黑亮发瀑丝丝如缎,引来女孩子们痴迷的注视,交叉的十指绕过膝盖,如雪玉剔透晶莹,极为漂亮。虽然平常不显山露水,但偶尔不经意,这具身体的风情就自然地流泻了出来。
大校,你需要偶尔低能一下,不然人的神经再坚硬,也是会绷断的。
“我会为信任我的人付出我的智慧,只是这样而已。”
予我所爱,还汝于爱,感情不是犯贱!
那双眼,清澈得像没有装载任何东西,又或者是,满盈了太多超越凡人的智慧,才会有这样的眼神。
这个男人在不懂爱的时候,就把爱给了他。
传言,就是连标点符号都不能信的东西。
“所谓灵魂的工程师就是把我们的灵魂拆开了揉碎了,染上他自己的颜色,在装回去。”
看吧,只能说烈女怕缠郎,这招对普林斯家的人尤其有用。
楚轩……除开他的智慧不提,其实,不过是个懵懂的孩子,没有一丝污染的灵魂。
楚大校,您老说话能不能详细明白点,不要动不动跳跃性思维,让我们一个劲地猜,猜不中就说我们是‘凡人的智慧’。有你这麽打击人的么?
现在的小女生真是不靠谱,整天胡思乱想着什么全世界的男人都围着她一个人转啊,什么闪亮出现拯救了悲情人物的灵魂啊,这是公主病还是女尊文看多了啊,还妄想了后宫什么的……
哼,狮子果然就是狮子,哪怕再像獾也都改变不了狮子的本性,为毛狮子都爱从蛇的嘴里抢食?简直找死!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擅长艺术,高贵,优雅,聪明,美丽,一定程度的洁癖,喜欢穿着纯色的长袍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害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
而此后的校园生活,丰富多彩绚烂多姿,他却在这一片耀眼光芒的外围,在黑暗中,遍体鳞伤。
管他是救世主还是什么,管他多么重要,魔法界被伏地魔统治关他什么事,又不影响他去制作魔药。我可是一个孤家寡人,彻彻底底的斯莱特林,只要自己在乎的人没事,哪怕世界洪水滔天。斯内普想起那个奴役他的老蜜蜂赌气的想,我就是一个自私的斯莱特林怎么样?!
整个学院人都不会忘记,进入这个学院,就永远是一个斯莱特林,这里有阴谋、有黑暗、有失败……
  但是,我们从出生起就决定,用尽一切手段,直至死亡,一定守护自己最重要的,从不改变,从不后悔……
话说,原来霍格沃兹的禁林是==斯内普的后花园吗?!!
若果再找不到一个人来陪伴斯内普,他怀疑自己的好友会在不知道哪个时候静静的不为人知的消亡!卢修斯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最后的结果早已经能够知道,只不过时间提前了而已,只不过是死而已,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没关系的。
&这世间,原来真正强悍的,从来都只是命运而已。。。
你现在倒是无牵无挂,一了百了,只把烂摊子给他自己收拾,叫叶孤城他一个人冷冷清清,早知如此,当初你就别招惹他!
“我年轻时遇见一只凤凰,不知费了多少心思精力,才让她落在我院中的树上。原以为自此就与她相伴终生,可谁知后来为了做一架梯子去够天上的月亮,我砍了她落脚的那棵梧桐。原本想着以后给她换一株天底下最高的大树,可还没等我告诉她,她就飞走了--”
  “其实她脾气不好,世上那么多鸟儿,只有她从不歌唱起舞,亦不会讨人欢心,加之性子这样倔强,于是一开始我也赌气,飞走就飞走罢,你既弃我而去,我又为何不能舍了你?”
  南王低低而笑:“后来我见过很多鸟,我有金笼子,因此她们都愿意住进去,而不是睡在我院子里的树上。美丽的,柔婉的,善解人意的,知情知趣的……什么鸟儿都有,什么鸟儿都有……”
  他微微叹笑,
  “可天下间,却只有这么一只凤凰,只有这么一只凤凰不要金笼子,愿意落在我的梧桐树上……”
作者有话要说:南王凤凰论的大概翻译--
我年轻时遇到一个人,费了无数心思才让她也爱上我。本来以为会和她相伴终生,但后来因为皇位,我辜负了她。本来想等以后让她和我共享这天下,可还没等我解释,她就离开了。
其实她的脾气并不好,世界上那么多的女人,只有她从来不会讨人欢心,曲意逢迎,又加上她性格倔强,于是一开始我也赌气,你走就走吧,既然你离开我,我又为什么舍不下你?
后来我见过很多女人,我是王爷,有权有势,所以她们都趋之若骛,但并不是因为我这个人。什么样的美人都有,都比她会讨人喜欢。。。
可是全天下,只有她是我所爱的,也只有她并不是因为我的身份地位才跟在我身边,而是因为爱我这个人而已。。。
自古情浓事,半点不由人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明明没有半点脂粉气,却依旧美好的让世间多数女子都要自惭形秽。
“我怕了……”
后悔,总比心碎要强。
大概真的是老了的关系,年龄越大,心态的变化也越明显——以前那些原本看重的东西都分化成了极端的两类。
  一类是之前看重的但是现在不在意的,一类是之前就看重的但是现在愈发珍视的……
  比如,那曾经浓烈得连岁月都冲不淡的感情。
  秦夫人曾经评价梅尹说,“她哪儿是什么人?她就是那人心头上插着的一把尖刀,哪怕是被亲手拔出来以后,也会留下一抹朱砂痣印在那里……成了精了。”
他觉得这种将要到手的得到,像是太过容易的幸福,必然会在下个时刻等待着再一次的涣灭。
  或者,更甚。
怎么会这么别扭呢?别扭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想要放手都会不安心……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好的结局。
你真的很好,各方面都很好。只是,最大的缺点却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这对我来说,就足以盖过你全部的优点。
你讲人情拉客套,他就给你对数据;你拉数据给他对数据,他就立足于你的数据逐条驳倒……最为关键的是,叶家珩曾经在南非累计出差三个月有余,而且是深入到矿区的第一手资料掌握者;甚至在谈判之前,他对前来谈判的主要对手就做了细致入微的调查,详细到从对方神经质地摸摸下巴的动作就敢大胆判断还有多少退让可以逼迫出来……谈到最后,整个就成了一边倒的趋势。
要失去,就全部失去的好,至少还有一个回忆值得珍惜;总好过一次的原谅换回来再多一次的反复,再消磨掉彼此的美好,到最后只剩下彼此的丑陋来凭借着互相谩骂指责。
世界上总有这么一类人,你看到的只是他对旁人的无情,看不到的永远是他对自己的苛刻和残忍。
他这个人极好面子,说得好听一点儿是注重个人形象,说得难听一点儿就是打落了牙齿自己往肚子里吞……
  所以,尽管心里已经觉得难堪到了自我厌弃的地步,他却是现场唯一一个冷静到可以拿稳整个局面的人。
——是他自己亲手做出的选择,无论如何……这种背叛,只要一次就好了。
  ——只要一次,就足以打破对“爱情”的信心了。
只是想起了一句话——当把所有的假象和不可能剔除了以后,剩下的那个即便看起来再荒诞和不现实,也会是唯一的真相……
他笑起来时,唇边眼角都会多出一抹难以忽视的风情,柔和得像是上好的玉石,能直接感受到其中的温润之意。
  ——何况,是在刻意而为之下。
指望一个刚刚退烧的人用远超过他体温的热情配合对方越来越大的索求,实在是一种残忍和不切实际的想法——但是这种近乎“不反抗、不拒绝、不配合”的三无态度,却怎么着都让人有一种“为所欲为”的邪恶念头。
——算了,即便是你再不经事再没有自理能力那又如何?总之,有我来照顾你,这就足够了。
——虽然不知道你又惹下了什么滔天的乱子,但是有我在的话,总要护上你一护,直到最后。
长相再好都有韶华尽逝的一天,何况这区区皮相在的时候,也不见得有多少刻骨铭心……能被自己的相貌吸引,必定也会在一回首一转身后被别人勾了魂去。
  ——前车之鉴,还伤到血淋淋的近在眼前。
自古以来的词语中,除了“官商勾结”这个词儿以外,还有一个词儿叫“官匪勾结”。老祖宗的智慧不容小觑,短短的两个四字词语,就准确且概括地揭露出了政治制度中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自此长裙当垆笑,为君洗手做羹汤”。
——也许,等到我想尽办法都弄不烦他的时候,才会相信是真的对我好了。
“……你不重要,你老子更不重要……媳妇儿比较重要。”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秦恕由衷地认同着。
——每个人都会期望着自己是那个会让浪子回头的命定之人,旁人都是游戏对象但是只有自己会是那个最终的“special
one”……这样的戏码无疑自古而今地大受欢迎,只是其中的主角才会知道个中的酸甜苦辣滋味。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作为一个成功的反面角色,颠倒是非、捏造黑白也是必须具有的素质,而且我觉得自己也不算是狡辩,作为《逆水寒》的主角,包子兄拥有和柯南一样的灾难体质,简直就跟那个伪正太一样走一路死一路,被他连累死的人几乎数不清,所以说,珍惜生命,远离包子!
基本上穿越到逆水寒世界的穿越女都是为了顾美人而来,她们或许会花痴得忘记台词,或许会敬业得跟我对台词,但都是顾惜朝的FANS,所以过过眼瘾就算了,让偶像受苦的事情基本不会发生.
记得戚顾初次相见时,包子兄对顾美人的搭讪词是:“这位书生倒是一表人才,气宇不凡。”
“你也是一派英雄气概!”这是顾美人对包子兄搭讪行为的回应,然后包子就沦陷在顾美人的青衫卷发之中,再然后……包子就变成了此时这副冰冻包子的衰样,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他虽不会欺负别人,也绝不至于被人欺负。
  陆小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一天他来到百花楼,看到正在赏花的那个人竟然不是爱花如自己老婆的花满楼,而是换做远在南海之外白云之巅的叶孤城!
很少笑的人笑起来通常很好看,叶孤城也是如此,他笑的时候,寒星般的琥珀眼眸会变得柔和,剑眉微微挑起,冷峭的面容,也会冰雪松融起来。彷佛是阳光透过云层,皎皎云中玉仙人,在这一刻,染上金色的色彩。
  陆小凤对叶孤城的笑容不陌生,叶孤城常常会对花满楼笑,虽然花满楼看不见,陆小凤的眼睛却是贼亮的。
花满楼虽然眼睛看不见,但若有人敢说花满楼是个瞎子,陆小凤绝对第一个跟他拼命。世上哪有这样的瞎子啊?简直都成仙了。
  陆小凤这才明白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不同。
  西门吹雪是个不屑于说谎的人,不论是非对错,他的剑,就是真理。
  而叶孤城,只要他愿意,能把谎话都变成真的。
花满楼知道男人与男人间的情事,但也仅限于‘知道’。他知道同性也可以相恋,知道在一些官宦富豪豢养男宠,也曾听陆小凤那张生冷不忌的嘴巴提到过三言两语,但具体是怎样,他还真不明了。毕竟陆小凤只喜欢女人,就算在他面前偶尔说些混账话,也都是说的女人,花满楼也不曾主动好奇问过他男人和男人到底是怎样的;而花家的几个哥哥,即使是知道这回事的,也不可能在自家老爹的眼皮底下,教给弟弟这种事情啊;至于花满楼的其他朋友,如司空摘星,如西门吹雪,如老实和尚,如苦瓜大师,如……总之,花七公子真的是个乖宝宝,真的不懂不懂啊。
叶孤城发现花满楼很容易害羞,也很喜欢看花满楼脸红的样子。
生女必酿女儿酒,嫁女必饮女儿红。
他不得不说,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叶孤城一样强大。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不理会世俗言论,是因为他们足够自信自傲自负,蔑视于礼教;花满楼则是因为他的真,本心便是如此,如此简单而已。
明明知道花满楼是第一次,应该温柔小心,不宜做得过多,还是抑制不住随后而来的迷乱、癫狂……直到将素来温润平和的人,折腾得连声讨饶,也没有,放过。
不过,江湖传闻,虽然大都是捕风捉影,却也有空穴来风
有时候明明在做为对方好的事情,却不解释,或者故意说反话,让人误解。嘴里说的永远是残酷冷漠的话,可他唯一会残酷冷漠相待的只是他自己。
由囚生爱的案例在耽美场景中挺多的说。
不会原谅,但会离开。
武功成谜,来历成谜,学识成谜,正邪成谜,甚至男女都成谜,除了对容若的忠心,他身上再没有任何可以看透之处。
当你不爱他的时候,你会强迫他,可一旦爱上了,就会尊重他,因而放他走。
您的自卑感来自?
  性德:我没有自卑的情感设定。
  卫:(斜睨容若)你认为我会有么!
  容:(忿忿)你们只会制造别人的自卑。
这个角,本是他在看书时印象最深的一个。其余部分阅读都很畅快,不用费什么脑子。唯有楚轩布局时,他总得稍微停顿,将前后文联系一下,这才能顺畅地继续。虽说鉴于作者笔力有限,多少还是有些小BUG,但总的来说,角塑造相当成功。
然而,有句话叫见面不如闻名……其实身为整本书里当之无愧的第一智者,长得这么大众脸也不容易……
那人是他用尽了手段花尽了心思得到的,他这辈子也许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用这么多手段,花这么多心思去做一件事。自然他也就最忍受不了有人说他不配云云。
他从来不会看错人,他的直觉告诉他若不抓住这人这辈子他都会后悔,而他从不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他把那人扛了回去,用一两银子买下了他。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达人轻禄位,居住傍林泉。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
闲唯歌圣代,老不恨流年。静想同来者,还应我最闲。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遍更无花。
忆梅下西周,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柏树。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
  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
  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有缘无份,情深缘浅
  我们爱在不对的时间
  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
  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
  又或者相遇的再晚一点
  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遇见了谁?
  在你深爱一个人的时候,谁又陪在你身边?
  爱情到底给了你多少时间?
  去相遇与分离,去选择与后悔
  不是不心动,不是不后悔
  但已经无法再去相拥
  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如果爱了
  却爱在不对的时间
  除了珍藏那一滴心底的泪
  无言的走远又该怎么选择?
  要在时间的荒野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于千万人之中,去邂逅自己的爱人
  那是太难得的缘份,更多的时候
  我们只是在彼此不断地错过
  在一次次的心酸感叹之后
  才能终于了解——即使真挚
  即使亲密,即使两个人都已是心有戚戚
  我们的爱依然需要时间来成全和考验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
  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
  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
  要到很多年以后
  才会参透所有的争取与努力
  也许还抵不过命运开的一个玩笑……
有时候魔法史看上去很像闹剧大全。比如让巫师们惶恐至今的食死徒和凤凰社之间的战争,哈利认为这就像是疯狂的追星族们在各自偶像的带领下展开的幼稚掐架。
巫师们为了血统问题自相残杀,回过头来竟都拿不出证据来“以理服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真理的时代已经过了,现在是文明社会了啊。
“战争……开始之后就不再需要理由。”哈利愕然:教授真的看得很透彻……“意气之争”在杀与被杀之后已经上升为“血海深仇”,参与者们更不会去回想最初是为了什么而战的了。
如果永生的代价是灵魂不再自由,他们宁愿选择魂飞魄散。
这些江湖人,虽然比不得王孙公子的权利大,但他们武功高强,心狠手辣,行踪又飘渺不定,就连皇上都不放在眼里,这种人……他们确实是惹不起啊!
好吧,他实在是不明白,怎么有那么多人可以在完全没有一丝感情的人身上发泄欲(望)呢?不会觉得别扭吗?还是……其实那样做是对的,而像他这样认为除了真心爱着的人以外,不应该让其他人来碰自己身体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 子渊在心里默默的怀疑自己——毕竟他对这方面一无所知。
如果要战胜你的对手,就要多多使用他不了解的手段。
难怪这位和马尔福都容易让人打上魅力反派的标签呢,即使他对他们了解地不少了,也还是觉得举止傲慢又华丽的铂金贵族,灵魂阴郁又绝望的混血王子,那都是做最终boss的好苗子啊。
格兰芬多真是个恐怖的地方……不管怎样他都不能去那儿变NC……
“如此手段,如此人物,竟还不死,我何惶惶?”
目光瞄到了山崖前的修长背影,一身浅银色水合服,腰束珞云绦,似道非道,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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