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的到离职日期当天要上班吗是刚上班的日期吗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离职日期是工作的最后一天吗?申请日期就是当天提交辞职书的那天吗
离职日期是工作的最后一天吗?申请日期就是当天提交辞职书的那天吗
律师回答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36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离职日就是你实际工作到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申请日期就是提交辞职书的当天。 15:15地区:上海-普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596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最后上班的那天为离职日期 15:27
无锡推荐律师因个人原因,今天写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写了封辞职申请(今天是7月10日,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法给部门经理),申请信上写明了"申请9月10日辞职",并且注明"本人将继续尽职地工作到9月10日" .部门经理回信同意申请,并让作好工作交接.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后悔辞职申请写早了,本意是好让公司有比较长的时间来交接工作,招聘新人,培训新人,缓冲长些.我并不希望在9月10日以前离开公司,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没有任何补偿地在9月10日以前让我提前离职?如果公司让我提前走,我可就亏大了!  请各位专家给些建议,谢谢了!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各位法律专家帮帮我啊,我在辞职申请中约定的9月16日辞职日期是否有效?
  有效  你约定的日期,公司如果同意就应该按照你们约定日期。
  作者:南芳律师 回复日期: 15:52:26 
    有效    你约定的日期,公司如果同意就应该按照你们约定日期。    --------------------------  你好,谢谢解答,还有些问题想咨询律师您:  (1)部门经理的回信很模糊,他写了一大段,祝贺我有新的发展,并要求我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交接。是否就代表他已经默许了我约定的辞职日期9月10日?  (2)是不是只要我不同意,公司即使不认可我预约的时间.提前让我走人(比如说1个月后),公司的做法也是不对的,我可以申请得到补偿吗?
  做人要有诚信,连自己说过什么都想反悔,和无耻就没什么分别了。
  作者:和法盲坚决斗争 回复日期: 17:56:08 
    做人要有诚信,连自己说过什么都想反悔,和无耻就没什么分别了。    =========================================  谁没有诚信?这句话好有歧义啊,是我还是公司?  我觉得我算是很有诚信了,提前告知公司,约定好辞职日期,并做好交接工作.如果公司提前赶我走,那才是没有诚信!
  作者:和法盲坚决斗争 回复日期: 17:56:08 
    做人要有诚信,连自己说过什么都想反悔,和无耻就没什么分别了。  ===================================================   这就是流氓自称的“法律人”?又骂网民一个!         
  他是依据你的辞职信来回答的,在没有提出其他具体时间的情况,应该能视为默许。  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合同法上我还没有看到明文规定,但是就我个人认为,你已经有了先辞职行为,意思就是你与公司接触劳动关系并不是由于公司的行为,如果他要你提前走人,所需要补偿也之是你走人那天到你原先约定的辞职时间这段时间的工资,至于其他的补偿金我个人认为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最后,你别理那个真正的法盲,我不知道他水平有多高,至少人品相当有问题,无论是什么,他上来就开骂,我去年就见过他胡乱骂人了,素质相当有问题
  作者:南芳律师 回复日期: 10:30:3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知道以下看法对不对:    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如果这个30天是法律规定的订死的日期,多于30就不行,而你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且写明两个月后辞职,严格来说此辞职申请无效,所以你的辞职无效!如果公司让你提前走,你可以以这个辞职申请无效为由,告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违约!      如果合同法上这个30天是大于或等于30天的意思,那你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且写明两个月后辞职,此辞职申请有效,应该以你信中约定的辞职日期为准.有些人可能会说,应该以发辞职信的日期来作为辞职日期,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如果一个人发了一封以辞职申请为title的信,但是信的内容为"我不辞职,逗你玩呢",那么这封信该如何认定呢,到底是辞职还是不辞职?显然应该以信的内容为准,在信上写明了"申请9月10日辞职",这是辞职者的真实意愿,在此日期之前,辞职者并没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意思.如果公司让你提前走,属于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应该赔偿.    如果你的辞职是无效的,但是假如如果公司还是同意了,代表也默认同意你的辞职日期.这可以认为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既然协商的日期是9月10日,公司提前让你走,应该要给你相应的补偿!
  远离尘世的喧嚣,来自群山环绕天然种铁观音种植园,产地的种植户;在网上做产地直销了,在这您可以品尝到传统、原味的产地第一手茶叶,我们的价格是没有经过任何流通环节的产地价,质量好、茶叶纯。您只要告诉您需要什么档次、风格,给我们留您的地址与电话 我们通过快递给您送出。把我们的正统、原味的第一手茶直接送到广大茶友手中。    ??     ?? 欢迎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团队及各位茶友前来订购!!!    ??    让绿色的铁观音茶香陪伴您生活的每一天    ??   联系方式:    ??    全国免费客服:400-699-7110    ??    电话:0   移动电话:     ??     QQ: 以茶引友    ?? ??   我们的优势:源自高山生态茶叶,产地直销没有中转环节,让您享受真正的实惠.享受产地原味的第一手茶。  你们的期待:给我们一次机会,回报您长期实惠  我们的目标:让您足不出户买到最实惠的铁观音  我们的承诺:不满意包退、包换  同样的价格:我们的质量更好  同样的质量:我们的价格更低    ??   铁观音的五大价值  价值一:解毒消食去油腻  价值二:美容减肥抗衰老  价值三:防癌增智人聪明  价值四:交友养性心情好  价值五:提神益思    ??     ??     铁观音的作用:  一 铁观音的抗衰老作用,  二 铁观音的抗癌症作用,  三 铁观音的抗动脉硬化作用,  四 铁观音的防治糖尿病作用,  五 铁观音的减肥健美作用,  六 铁观音的防治龋齿作用,  七、杀菌止痢作用,  八、清热降火作用,  九、提神益思作用,  十 铁观音茶叶敌烟醒酒作用。今天你喝了吗?    ??    我们的价格是没有经过任何流通环节的产地价。您只要告知我们您需要什么档次、风格,给我们留您的地址与电话我们通过快递给您送出。?     ??   全国免费客服:400-699-7110    ??   ③级观音王 价格:10 0元/500克    ??    ②级观音王 价格:118元/500克    ??    ①级观音王 价格:155 元/500克    ??   安溪高山观音王 :225 元/500克    ??    极品观音王 价格:260元/500克    ??    特级观音王 价格:320元/500克    ??    茶魁观音王 价格:550元/500克    ??   特别推荐&;&;零售价:高山观音王2 2 5元\斤, 茶农促销价:2 0 0元;每人只限购②斤〔免运费〕    ??    特别推荐&;&;零售价:茶魁观音王5 5 0元\斤,茶农促销价②斤起7折:385元/斤〔免运费〕    ??   颍川茶业 商城地址:  ??     内安溪铁观音茶农祝广大茶友:全家快乐!身体健康!    QQ: 以茶引友    全国免费客服:400-699-7110    ??     ??《茶农直销;品质保证;全国送货》
  这只能是个人的理解了,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要规定劳动者要提前30辞职,在我看来这是给与劳动单位一定的保护,否则任何人随时辞职必然会造成劳动单位权益的受损,既然出发点是如此,当然理解是提前30是底限,就是最少30日。  你的想法我很理解,但你也得换位想想对方,辞职权在你,你提出辞职然后又有那么多的方式在保护你,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万一劳动单位在此期间已经聘用了一个人,但是约定的日期是你离职那天,你又突然说不走了,这对用人单位和其他劳动者是不是又很不公平了,所以你英格换位思考下。  
首先,你的辞职申请是有效的。辞职是不要式行为,并不要有确切的格式。  
第二,关于提前30天通知的规定,是理解为不能少于30天,而不是不能超过30天通知公司。理由很简单,比如你跟公司签订一年的合同,签字时就说好,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等于是提前一年通知公司,法律也不会干涉。  
第三,关于离职的时间问题。我个人倾向于,公司有权在你提交辞职申请30天后和你办理离职手续。关于默认你预定的期限问题,部门经理的电子邮件内容恐怕不能作为证据,因为表述很模糊。那么,就应该视为你和公司之间关于辞职的事情,没有约定期限,所以从法定,视为你是提前30天提交的通知。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供参考。
  你与公司已经达成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履行。除非公司同意你延期辞职,否则你应当在9月10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公司结算至9月10日的工资给你。QQ:
  终于找到权威解释了:  辞职申请不同与辞职通知,你的属于辞职申请.  辞职申请属于你与单位协商辞职,应该适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个条款,这需要单位批准同意,如果单位批准辞职申请,就证明单位同意从你的协商辞职日期开始解除合同,因此你们合同的解除日期在9月10日,单位提前让你离职,属于违约!  相反,如果你发的是辞职通知,只是告之用人单位我要辞职,并无申请协商的意思,这属于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根本不需要单位批准,一般是以辞职通知发出当日算起,做好交接工作,30日后无需任何人批准,自己就可以走人了.(不过,如果辞职通知里约定了辞职日期,不知道是否有效)    附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利,是一种绝对权,也就是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要单位批准等任何实质性限制条件,只需履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这是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重要保障。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程序条件所要求的是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一种通知书而非申请书。辞职申请书并不能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辞职申请书通常被定性为一个要约行为,相当于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如若用人单位明示或默示拒绝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劳动合同则仍然有效,双方仍应认真履行。  
劳动者欲图跳槽另觅高枝,或递交辞职申请书之后迟迟未获单位批复,应该直接采用或改用辞职通知书或解约通知书,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单位拒收通知书,可以考虑采用挂号信函、EMS邮寄等方式送达。这样,30天后,无论单位批准与否,劳动者均可要求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再附参考资料:      员工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url=/index.asp]员工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案件事实】小王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工作,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三年后,经过在A公司的锻炼及送国外培训,小王逐渐成为A公司的技术骨干。A公司决定进口一批世界领先的技术设备进行技术革新,由小王任该项目的负责人。  但小王早已对A公司给予其的工资待遇不满,小王认为,以他现在在A公司的重要性,待遇至少应该是现在的两倍。于是,小王在该项目进行一个月后,向A公司总经理提出加薪一倍的要求;总经理认为小王能有今天,与公司的重点培养也分不开,加薪可以,但加薪一倍要求过高,只能提高25%。小王觉得未能满足自己的要求,非常不满。  小王开始有意识地向与A公司生产类似产品的其他企业投递简历,打算离职。很快,又过半个月后,一家与A公司生产类似产品的B公司看中小王,经过一系列招聘程序后,决定录用小王并给予小王满意的待遇。  但小王想到与A公司当初签订的是五年期劳动合同,现在才履行了三年。就在小王为此一筹莫展时,小王的一位朋友告诉他:“你签订的是五年期劳动合同,并不是五年‘服务期’。没有签订服务期的,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劳动合同就能合法解除。”  小王眼前一亮,于是立即向A公司提交了一份辞职报告,辞职报告很简单,上面写:“尊敬的总经理XXX,因本人个人原因,现向公司申请辞职,希望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总经理批准。”  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小王找到A公司人事主管,要求办理离职手续。A公司人事主管对小王说:“你的申请没有得到公司的批准,况且,你现在正负责公司的技术设备更新,你现在不能离职。”小王与人事主管发生争执,但最终仍未办成离职手续。人事主管并叮嘱小王:如果擅自不来上班将以旷工论处。  第二天,小王便直接去B公司报到上班。A公司因为小王的旷工导致技术设备更新项目停滞,虽然经过一系列补救措施,但仍遭受近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小王去B公司报到上班的第三个星期,A公司便委托律师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小王承担A公司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要求B公司承担该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小王应对A公司的该笔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分析】  本案中,实际上有两个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法律问题。    1、  小王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2、  对A公司该笔经济损失赔偿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小王真的可以“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便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么?”    简要答案:要看辞职报告内容怎么写!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属于单方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属于协议解除)”。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附加其他约定的话,劳动者在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时,只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30天后即会产生劳动合同已经合法解除的法律效力(即小王的那位朋友说法基本正确)。  但错就错在小王“辞职报告”的内容表述上。实际上,小王的辞职报告并不适用《劳动法》第31条(单方解除),而应适用《劳动法》第24条(协议解除)。  因为,根据辞职报告内容的表述(“……现向公司申请辞职,希望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总经理批准。”),小王已经明显是在和公司协议解除该劳动合同(根据“申请辞职”“希望”“望总经理批准”等词语)。  既然是协议解除,那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发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上面案例中,A公司并没有同意小王解除劳动合同,便不发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二个问题:B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么?  简要答案:需要。  因为,根据第一个问题的分析,小王与A公司尚未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小王仍属于A公司的员工。根据《劳动法》第9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1、  员工如果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一定要仔细审查其辞职报告的具体内容,看其是直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协商”(如使用“申请”“望批准”等用语)形式表述,并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2、  在招录新员工时,公司一定要确认该员工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否则有被追究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3、  如果员工擅自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未果即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该员工赔偿该笔经济损失;同时,可以要求该员工新就业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在经济损失较大的情况下,也能保证公司所受损失能得到切实的赔偿,因为一般来说,该员工新就业用人单位的赔偿能力比员工要强
  员工写的辞职申请书,如果没有提出其他要求或条件应视为辞职通知书:原因:  1. 一般辞职各公司、普遍认为都写辞职申请书,而不是辞职通知书,这是一种习惯,而且许多公司都是这种固定格式。  2. 如果认为是员工要求协商,企业也不能等到了20天之后才给员工回复,如果没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应视为默认同意员工申请,因为企业做出决定没理由需要很长时间。  3. 如果员工已经提前30天写辞职申请书并递交,申请中有未包含其他任何要求,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他为什么要和公司协商?如果到了最后一天企业员工坚决要求辞职办手续,企业则无权拒绝。  如果认为员工辞职 “以“协商”(如使用“申请”“望批准”等用语)形式表述”就是协商,而过了很久或到员工辞职到期时才说不可行,在仲裁或许可以企业获胜,但是在法院企业很可能就会失败。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藤本植物导航
&>&&>&&>&正文
离职申请书的到职日期写那一天是进厂那天还是最后工作日,还有离厂日期...离职日期应该是最后工作日的第二天。 一般劳动者在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
一般我们所说的离职日期是最后工作日当天还是第二天呢?
  离职日期应该是最后工作日的第二天。  一般劳动者在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一般我们所说的离职日期是最后工作日当天还是第二天呢?最后工作日不是离职日期,离职日期应该是最后工作日的第二天。
离职申请书的到职日期写那一天是进厂那天还是最后工作日,还有离厂日期...离职日期应该是最后工作日的第二天。 一般劳动者在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20号是最后一天上下班,但离职表上你要写的离职日期是20号!财务算工资的时候只能算到20号,因为你在21号的时候没有上班了,没有给他公司带不定期价值,所以不能算工资!离职日期的当天可以不上班,但必须与用人单位之间做好交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当天,即审批结束,办完交接,即确定办完离职手续的那天.你问给你表的管人事的 个人以为到职日就是你进厂工作那一天 离厂日 是你最后交接工作那一天 合约期看你合同离职日一般是按《辞工书》上写的日期为准。就是说,你离职之前的最后上的一天班。 之后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呃 希望能帮到你离职日期应该是最后工作日的第二天。 一般劳动者在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如果劳动者离职,一般工资计算到前一天,当日没有实际工作,也就没有工资,因此,是不能计算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劳动者辞职到期,但公司不安排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再离开公司。
种植经验最新
种植经验推荐
台词网 版权所有
渝ICP备号-2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职日期 英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