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原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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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公司不肯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前程无忧网友“csking”的困惑:
  我和公司签了为期1年的合同,今年9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没与我续约,我打算离职就提前了几天通知单位。后来我找到了新工作,因新单位需要原公司出示一份离职证明,但我原来的公司死活不愿意帮我开离职证明,更不同意我离开。拿不到离职证明的话,我能去新单位吗?这会对我今后购买社保、签劳动合同产生影响吗?
  [答复:]
  《劳动合同法》在制订讨论过程中,立法者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所以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样的安排,一方面是因为不少单位招录时需要提供离职证明,以证实应聘者的工作经历。有了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就可以避免劳动者向单位索取时无法可依的寰场A硪环矫嬲庵至⒎J剑哺庸睦碌ノ辉谡新祭投呤焙耸狄酝墓ぷ骶睦谟霉に街浣⒊闲拧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有什么惩罚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对于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你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主要是劳动监察部门;二是当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产生损失时,你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
  问题说到这儿其实已经结束了。但是笔者注意到,单位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并非他们不知道开具离职证明的义务,而是有一股气在那里。所以,当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同时,你也应该关注一下为什么受伤的是自己。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你的离职给他们造成一定的麻烦:一是离职产生人员的空缺,需要递补,这要投入招聘的人力物力,也要投入培训的人力物力;二是你通知的时间过短,只提前了几天通知单位,给单位递补的时间太仓促,难免造成工作上的影响。我想,第一个麻烦单位并不一定介意,而第二个麻烦很可能是单位“气”的来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立法者用法律条款提出,劳动者辞职需要给予单位三十天的准备期。虽然不提前三十辞职,很少有单位向劳动者追究赔偿责任,但作为职场中人,这种职业素养未来需要注意。
  当然,用人单位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你的劳动合同在今年9月就已经到期。如果希望继续聘用你,单位应该及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可能单位在这个问题上有错误认识,以为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就不需要再续约,这是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重大错误。我不知道你和单位之间就此事是否有所沟通,还是沟通失败,才致使后期离职。无论如何,无合同状态,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从这个案例上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属性非常强的法律关系。双方对于法律的认识不足,就会导致双方矛盾的产生。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环境,不仅仅是一方的责任,而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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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无法提交《离职证明》该怎么办?
没有离职证明对雇主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有些员工就是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了,一个是离职有一段时间了,入职员工和原公司已经无法正常联系。还有就是用人部门从别的企业挖了墙角,导致矛盾激化后原雇主根本就不配合入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还有就是员工自身的问题,之前履历存在虚假,原雇主就不能配合。以上,反正有种种原因,有什么办法解决的?求教经理人分享的HR大拿们!
跟帖&&|&& 条内容【日照人才网】 员工辞职时企业不给开离职证明&后果很严重!
员工辞职时企业不给开离职证明&后果很严重!
& 来源:易工作网& 被阅:1689次
  最近,从原单位离职的老张为了一份“离职证明”,已和原单位闹得不可开交,而更让他恼火的是,因为迟迟拿不到“离职证明”,新单位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看新的工作就要“泡汤”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一个有需要,一个不愿开,造成实务中出现了很多劳动争议。今天就来说说,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这档事。&   不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主张赔偿的举证责任&   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有HR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离职交接单》,证明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   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提供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事实上,如果劳动者可以证明新单位不能录用劳动者是因为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的缘故,那么,同样的证据亦可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不能入职新单位而遭受工资损失。&   还必须要提醒HR的是?&   办理入职手续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办理,以便核查员工的信息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   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   在劳动者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辞退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证明。&   在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法律已经对其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违法后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用人单位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   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如劳动者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无法被新单位录用或遭到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用人单位,因为新用人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的。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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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雷律师鲁ICP备号-1新员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证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比如说可以证明员工原来的工作时长、证明员工不是商业间谍、证明员工真实的离职原因等等,能够让企业比较真实的掌握新员工信息。不过很多情况下,新员工确实是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虽然很多公司都是通情达理没有去深究,但是企业内部一些重要的岗位却不得不防,那么也让我们说说新员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先来了解为什么要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应,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那么来看看新员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1、必要的背景调查;
先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为什么无法提供离职原因,并进行相应的背景调查。考虑的问题可以有:
原公司的架构是怎样?各个部门都有多少人?老板是谁?副总是谁?当时招聘的HR是谁?能否提供原公司一些同事的联系电话?能否提供公司的固定电话?…… 多方查验,检验并判断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即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风险。
2、要求员工提供一份承诺书;
在调查背景之后,如果员工问题不大可以入职,那么做好承诺书的填写也是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员工提供一份承诺书,让其承诺与其它单位绝对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并保证受聘于公司之后,不会对现任单位与原单位之间的任何竞业义务有破坏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全部由该员工自行承担。(因为填写承诺书,确实缺乏人性化,但是为了以防万,用人单位可以真诚的向员工说明这么做的目的在哪里,取得对方的谅解)。更多内容关注搜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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