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三个女的躺在床上番号玩手机,起床撒尿,心跳加速头晕就眼前一片黑直接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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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写的书之一
  《花尊》
  引子天龙戒
  刘大忠今天心情很不好,因为他又死了一个堂兄,两个月来,这是他家族男性成员中死的第六人,而他,是最后一个了。
  刘家所有男性成员死因都很“正常”。
  要么刹车失灵引起的车祸,要么是煤气中毒,最惨的是他的三堂兄,去码头接货物时,一个吊在十米高的集装箱忽然失控,直直的坠了下来,将他砸成了一团肉酱。
  一个人忽然遇难是正常的,但一家人,而且全是男性成员遇难就不正常了。所以这个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但无论怎么侦查,都找不到任何的蛛丝马迹,前段时间还找到刘大忠询问他家族的情况,并要求派人二十四小时保护他。
  刘大忠并没有说出丝毫有价值的情况,而且他也拒绝了警方的保护。
  对于家人的死,他心里是有猜测的,但那是一个极大的秘密,绝不能对外人说的秘密。不过拒绝警方的保护,却是因为他是黑社会。
  刘大忠不仅是黑社会,还是江阳市黑社会的老大。
  能当上这个老大,不仅是他心肠够毒,下手够狠,而是因为他有一身非常厉害的拳脚功夫,只要施展出来,十几二十条大汉都是近不了他身的。
  这样的功夫是刘家的祖传,刘家的男性成员都会,不过刘大忠学得最精通,尽管现在已经是枪械的时代了,但谁都要承认,使用枪械的目标太大,拳脚功夫还是相当实用有效。
  刘大忠的胆子一向不小,但面对着家族男性成员一个接一个的死亡,他心里也感到了恐惧,所以他在市区一个秘密据点里整整呆了十天,那里都不敢去。
  十天近乎监狱似的生活对于一个四十来岁,习惯了满世界跑,而且身强体壮,正值盛年的男人来说是难熬的。
  最让人生气的是,在这样的时候,他的贴身亲信小三儿昨晚居然弄了一大碗牛鞭汤让他喝下去,让他一晚上都燥热难当。
  所以他需要降燥,而最合适的地方当然是他自己开的洗浴中心“华清池”,那里有很多长得漂亮,“技术”又很好的妞儿,而且三天两头就有新鲜面孔加入,刘大忠是经常去的。
  于是乎,刘大忠就带了八名怀中揣着枪的手下开了两辆奔驰去了,而且他还特别吩咐小三儿,要他再调些人来守在“华清池”的周围。
  在路上,刘大忠在反光镜里看到了一辆车在悄悄的跟随着,他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多了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早就调查清楚了,这辆车是警方的,他们没有放弃,仍然在跟着自己,等着异常情况。
  刘大忠当然不会让这种异常情况发生,所以到了“华清池”,他就进了为自己特设的包间,这里有一个小浴池,除了一扇钻不进人的窗户,四周密封得非常严实,再加上外面有小三儿带着四个人把守,就算有刺客,也要让他有来无出,替刘家的男人报仇。
  “华清池”的经理叫做张姨,过去是刘大忠的老相好,人老色衰之后,就被刘大忠安排到了这里帮自己打理生意。
  刘大忠有许多的老相好,他只所以安排张姨来的原因是这个女人从来不吃醋,而且很明白他的需要,知道他需要什么样的女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
  舒舒服服的在浴池里先泡了一个澡,刘大忠就躺在了按摩床上等待着张姨给自己安排的女人,一直以来,张姨就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这一次,刘大忠仍然没有失望,非常的不失望。
  因为一个穿着单薄制服的女人走了进来。
  这简直就是一个尤物。
  只见她大约二十五六左右,粉面桃腮,一双杏眼染着淡蓝色的眼影,透着一种淡淡的迷朦,仿佛弯着一汪秋水,淡淡的秀眉,嘴唇红红的性感异常,一看就知道很适宜做某种服务。
  让刘大忠满意的不仅仅是她的脸,在那粉红色短袖制服的里面,包裹着一个成熟的女人躯体。
  双臂如藕,双乳高耸,一线深深的可以埋葬无数男人壮志豪情的乳沟,这制服简直就是按照她的身材定裁,腰与髋被紧包着,勾勒出她曼妙的腰身与丰满圆翘的臀部。
  这样性感的美人儿,让刘大忠也暗暗吞了吞口水,不知道张姨从那里弄来了如此的顶级货。
  虽然是新面孔,不过刘大忠知道,张姨办事很稳,这女人的底细她应该是摸清楚了的,而且在这薄薄的制服之下,是绝对藏不住任何杀人的武器。
  刘大忠是老江湖,他永远不会相信“绝对”两个字。
  所以在那女人离自己还有六七米远的地方,刘大忠就沉声道:“站住,把衣服脱了。”
  那女人嫣然一笑,玉臂轻舒,很快就除去了自己的制服与短裤,甚至连底裤也没有留。
  秀发如瀑,肌肤如玉,雪峰红蕾,芳草茵茵。
  刘大忠见过太多女人的**,但他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女人是他见过最美的,他甚至在这一刻已经决定,要将她收做情妇,不能让别的男人占了便宜。
  所以他仰面躺在按摩床上,对着那女人招了招手,示意她可以过来了,然后道:“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多久了?”
  那女人微笑着道:“我叫阿美,我姨妈和张姨过去是姐妹,是她介绍我到张姨这里来的。”
  她说着话,已经站在了按摩床的旁边,开始给刘大忠按摩起大腿来了,她的手细滑纤长,动作也非常熟练,应该不是新手。
  刘大忠仍然不放心,于是他伸出了右臂,摸了摸阿美的手,感觉到筋骨软嫩,应该是没练过功夫的,这样的女人,就算是刺客,他半只手都能对付。
  此时,刘大忠完全松弛下来,不过他的某一个部位,却变得非常紧张,
  阿美也见到了,只是捂着嘴发笑,
  要是在平时,对于阿美这样的女人,刘大忠一定会让她慢慢按摩,然后调一阵情的,可是**着身体,美貌性感的阿美很明显的将昨晚那一大碗牛鞭汤的能量诱发了出来,所以他忽然起身,一把就抱起了阿美,就要将她压在了身下。
  不是每一个来“华清池”的小姐都要做特殊服务的,但对于刘大忠来说,却不会有例外。
  然而,他的脖子上忽然触到了一枚针,一枚极细的针。
  针在阿美的手上,没有人猜得到她是怎么带进来的。
  “刘大忠,别乱叫,这枚针是很危险的,天龙戒在那里?”
  传来阿美的声音,这声音仍然很温柔甜美,就像是那些想骗男人钱的小姑娘在说话。
  刘大忠只觉颈部一阵刺痛,他知道,这样的细针一定会淬剧毒,阿美的手轻轻一动就能要他的命,他甚至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刘大忠的瞳孔收缩了,道:“你是朱家的人,还是马家的人?”
  “我是那里派来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龙戒在那里?”
  阿美的声音仍然很温柔甜美,没有丝毫的急促。
  刘大忠明白,阿美这么沉稳,绝不是一个新手,心中不寒而栗,有些颤抖的道:“我们刘家的男人是不是你杀的。”
  阿美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居然还舔了一下他的耳垂,微笑着道:“我的老板有很多的手下,用不着我一个人出手,刘大忠,你再不说,下场就会和他们一样。”
  她手中的针,又逼紧了些。
  刘大忠露出了恐惧之色,道:“不,不,我真的不知道,天龙戒的下落我们刘家真的不知道。”
  阿美的笑容消失了,道:“刘大忠,我最后还问一句,也是你最后活命的机会,天龙戒在那里?”
  “我真的不知道。”刘大忠重复了一句话。
  这也是他在世上最后一句话。
  那细针刺入了他的脖子,霎时间,他的心脏感到就像是压了千斤巨石,而且很快的就停顿了。
  阿美抹去了刘大忠脖子上一粒极小的血珠,嘴角露出了冷冷的笑容,低声道:“姓刘的,你以为你的女人会对你忠心吗,她给你找女人,只是害怕你罢了,钱,远远比你实用得多。”
  说到这里,她再也没有看刘大忠一眼,也不穿衣,而是拿着制服直接到了那扇看起来无法钻入的通风窗户下,身子一跃,双手搭着窗台,头已经进入。
  在过肩膀时,两边已经没有空隙了,只见她光洁的肩膀发出了“格格”的轻响,立刻霎时间的缩窄,整个身子竟然很快钻了出去。
  半个小时之后,小三子不放心,带着人推开了包间的门。
  刘大忠死了。
  他的死也很正常。
  后来警方尸检时得到结论,他是死于忽发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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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后,在南方的路西市,又发生了一场血案,江湖名家之后,市里武术协会的主席,年过花甲的白孝国在家中的床上死亡,看起来像是半夜脑溢血发作去逝的。
  但奇怪的是,白孝国的右手手指破了,身下的床单上却写着三个血字,应该是他临死前挣扎着咬破手指留下的。
  这三个血字就是。
  “天龙戒”。
  第一章故事从一场chun梦开始
  披头散发,一脸嚣张的李江南泡在一个宽大得足可以躺下二十人,全是黄金铸成,钻石镶成的龙榻上,在他的身边,除了刚脱下的龙袍,那就是美女。
  好多的美女。
  有长得体欺皓雪之容光,脸夺芙蕖之娇艳的,有长得仙骨珊珊,清丽绝尘,宛如明珠出匣,奇花初胎的,也有凤眼含情,腰如弱柳迎风,面似娇花拂水的,总之一个个是倾国倾城,昙花一现间就可以让男人流半桶口水。
  李江南当然没有流口水,因为他的皇帝,至尊无上的皇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皇帝。美女,对他来说,就和御花园里的一朵花,一根草没有什么区别了。
  此时他的头就枕在一个美女的又香又嫩,有如白玉般的胸脯上,这是李江南的一个习惯,睡觉就爱枕美女的胸脯,否则就不能入眠。
  而这样的枕头是需要千挑万选的,除了容貌身材要美之外,胸脯的质量是很重要的,太硬了容易头痛,太软了容易摇晃,太大了趴着睡容易憋气,太小了又没感觉,目前这个还是心腹太监小安子万里迢迢从高丽国给自己找来的。
  不过李江南睡了十天就烦了,打算明天让小安子给自己找一个西洋美女来,但一定要提醒小安子仔细检查,听说近来西洋女人爱在那一对玩意上造假,别找个假货来糊弄自己。
  美女实在太多,整个龙榻上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里面一点儿就轻展玉臂,用嫩葱般的纤指在给他按摩,在他的脚那头,甚至有一名美女用自己的樱桃小嘴在给他舔脚趾。
  李江南被这美女舔得好生舒服,懒洋洋的用手指点了点她,问了她的名字。
  那美女说了句什么,但李江南没有听清楚,只是道:“好好,就你了,就你了,升你当西宫娘娘,明天把你的父母兄弟,伯父姨妈的名字写上贴子呈上来,全部官封一品,就是家里那些猫啊狗什么的,朕也给它们换上金蹄子。”
  那美女听了,喜极而泣,三呼万岁之后,就更尽心的给李江南舔起脚趾来。
  这时候,李江南却发现她旁边的一个美女柳眉紧锁,流露出有些恶心的样子,便一指她,喝道:“我太阳你个烂西瓜,你怎么不舔?”
  那美女显然被他的威严骇住了,娇躯乱颤,战战兢兢的道:“皇……皇上,你……你有脚臭。”
  这样无知而犯上的话,让李江南不仅郁闷,那是相当的郁闷,于是他大骂道:“贱人,朕是皇帝,上天之子,怎么会臭,那明明是包冶百病的天赐异香,你却胡言乱语,不知所谓,来啊,把这贱人给朕拖下去打入冷宫,把他的父母兄弟,伯父姨妈的名字也写个贴子递上来,朕要将他们全部充军。”
  此刻有一名美女低声问道:“那她家里那些猫啊狗什么的怎么办?”
  李江南不假思索的道:“公的猫狗全部阉了,母的在发qing的时候把它们和那些阉了的公猫狗关在一起。”
  于是所有的美女都娇呼起来。
  “皇上英明。”
  “皇上英明。”
  那不识好歹的美女很快被拖走了。
  一床的美女都在对着李江南媚笑。
  李江南只觉浑身炽热,但是,在这样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一个很大的问题。
  这些美女最重要的三个部位,竟然遮着一个一个朦朦胧胧的小格子,让他失去了欣赏的快感。
  李江南伸手去扯,没想到的是入手一空,居然没有扯下来,那隐隐约约,若有若无的一片让他从炽热开始急燥。
  当下李江南是气血攻心,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喝道:“你们的身上挂的是什么东东。
  见到圣上龙颜大怒,所有的美女都骇得花容失色,跪了下来,其中有一人道:“是……是东洋国前些……前些日子献的马……马赛克,臣妾们一穿上……一穿上就再也取不下来了。”
  李江南“啊”的大吼了一声:“妈得个巴子的东洋国,明的打不过朕,竟然玩阴的,想要朕暴血管,好好好,你既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来人啊,替朕拟旨,诏告天下,朕明天就亲率大军攻打东洋国,要是让朕抓住这制造马赛克的人,非把他的JJ切下来泡酒,灭他九族不可。”
  很快就有人答应着拟旨去了,李江南火气略平,重新坐到床上,那些美女们就又围了上来,莺声燕语的叫着。
  “皇上息怒。”
  “皇上息怒。”
  李江南没好气的道:“息怒?息屁个怒?你们都穿上马赛克了,让朕怎么息怒?”
  众美女一时间面面相觑,露出了黯然委屈之色,不过其中一个美女很是聪明,对着李江南抛了一个媚眼道:“皇上,臣妾们虽然上了东洋鬼子的当,将重要的部位遮住了,可是……可是也能够让皇上你高兴的。”
  李江南立刻心领神会,顿时浑身一热,连连抚掌笑道:“冰雪聪明,冰雪聪明,善解人意,善解人意,朕见过懂事的,没见过这么懂事的,好好,你如此识得大体,这个正宫娘娘,是非你莫属了,你家的茅坑朕都拿钻石给你镶。”
  那美女一脸狂喜,连连谢恩。
  见到此人用“旁门左道”得到了皇上的欢心与封赏,其余的美女不服气了,纷纷表示也可以效命。
  李江南此时是龙颜大悦,正要好好享受一番人生之乐。
  就在这时,一个尖厉的声音传了过来。
  “小南子,还不快起床,不是叫你早点起来去替我收账吗。”
  这声音好生的熟悉,熟悉得李江南骇得一震,然后睁开了眼睛,霎时之间,黄金床消失了,美女挂在了墙上,这是一间不过十来个平方,陈设简单的小屋,黄色的龙袍是没有的,黄色的夹克倒是有一件。
  “老妈,你就不能晚一点儿叫我,那怕晚十分钟也好啊。”
  回味着刚才的一切,李江南喃喃的咕噜了一句,真是懊恼无比。
  有位名人说过“人生的悲哀莫过于:辛辛苦苦的作了一晚上内容香艳的美梦,第二天早上醒来居然全都记不起来了。”
  李江南显然非常幸福,那样大场面大制作的梦境是不常有的,而且清晰度第一次达到了高清的水平,可惜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部分被活生生的剪掉了。
  此时他不得不从梦境之中回到现实的生活,答应了一声道:“知道了,妈,已经起来了,正在穿衣服呢。”
  听得他的母亲刘芳道:“你这孩子,一个寒假每天看电视都看那么晚,也没见到你学习这么用功过,大学就要毕业了,我看你也没有学到什么真本领,将来怎么办啊,我听隔壁的老王说,现在不比我们那时候,大学生越来越多,文凭根本不值钱了,每年都有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还在用父母的钱,我们可快养不起你了,你读这个大学,我们还在你三伯那里借了好几万哩。”
  这样的话,李江南听到的频率是越来越高了,心中一阵乱烦,只道:“知道了,知道了,马上起来,那笔账都欠这么久了,也不急着这会儿啊。”
  刘芳在门外道:“你知道个屁,那个糟老儿除了我们的饭钱,还欠着好几家,而且他一天就知道喝酒,那一天喝死在屋里都没有知道,你记着,去要帐可要凶一些,现在的人,欺软怕硬,就怕横着来的,实在不行,就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拿来低账。”
  李江南答应了一声,又道:“妈,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今后不要叫我小南子了,像个太监,会被人笑话的。”
  刘芳道:“被什么人笑话,我从小就是这么叫你的,我看那个敢笑。”
  李江南只好妥协,道:“好好,没人的时候你可以这么叫,人多了可不行。”
  刘芳道:“知道了,知道了,那你快起来,账单都在外面桌子上放着,豆浆和油条你自己热一下,我走了,店子可没有人看。”
  等母亲走了之后,李江南又在床上闭了一会儿眼睛,好好回味了一下那梦境,连连叹息三声,这才慢慢起了床,出了自己的卧室,到了外面,就着冷的豆浆与油条吃了,然后拿了账单出门而去。
  此时,李江南不曾想到,自己真的做了一个好梦,一个很吉利的好梦,而他一生的命运,会在今天悄然发生改变。
  第二章快乐的李江南
  李江南这个名字是他整个家族中最有文化的三伯父取的,因为他在初春之时出身于南方,取“春风又绿江南岸”之意。
  他的父母,是没有什么文化的,父亲李国强在一家大型国营工厂的物流部做货车司机,平时沉默寡言,为人老实,一生碌碌无为,常被妻子骂,说他“三锤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而他的母亲刘芳,脾气有些刚硬,原来是一个村姑,长得算不上漂亮,但按当时的审美标准也称得上健康端庄,听说还当过村里的民兵女排长,在那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中看中了当时还算年轻魁梧的李国强,从李江南的推测想像中,应该是母亲用贫下中农排除万难的决心,主动的去勾引了老实巴交,值得托付终身的父亲,然后随他一起回到了城里。
  她的性子虽然强一些,而且随着更年期的到来,越来越爱唠叨,但非常勤劳,很能吃苦,除了一个人经营着一个小饭店外,还要做屋里的家务,有此时看着母亲忙碌的背影,李江南也为自己的没出息感到过羞耻,毕竟父母要自己的时候都过了三十岁,等他成人,父母已经老了。
  虽然还在读大专三年中最后的半年,但从种种的迹象分析,李江南是很难有出息的,准确的说,就算能够混饭吃,也没有什么大的出息。
  首先,从外貌上来讲,李江南身高只有一米七五,身体偏瘦,与高大威猛无缘,眉眼凑在一起虽然还算五官端正,但“英俊潇洒”这样拉风的字眼与他是沾不上边的。他就好像是大海中的小水,如果站在人堆里,一眼望去,是不会有人对他产生印象了。
  虽然许多成功人士的外貌都不怎么样,有的甚至比李江南还要差,不过这就注定李江南无法吃软饭,泡到富婆或富婆女儿的机率大大降低。要知道,一个男人要快速的成功,“借势”非常重要,而最直接最方便的“借势”就是“借”自己家族与老婆家族的。
  其次,李江南从小到大都很平庸,他曾经有过的梦想甚至不是要当什么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而是幻想自己是地主家的少爷,良田千顷,佃农上万,没事时手里提着一个鸟笼子,后面跟着一群狗腿子,上街去调戏一下良家少女……
  万恶的地主早就被贫下中农打倒了,这个梦想当然无法实现。而从小到大,李江南当过最大的官儿也不过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当了一个能管前后两个课桌,负责监督同学背课文的四人小组长,不过他太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了,很快就开始利用职权搞活经济,对另外三个小朋友宣布,谁要是不想背课文,就给他一元钱。
  事实证明,这样明目张胆收受贿赂的方式是很不可取的,一个月后,由于一位小朋友的告发,他就被班主任在全班批评后免职。
  李江南的成绩向来普通,能考上大学,甚至也是因为高三时一次“沉重”的感情打击后才发奋图强(此事后有记叙,暂时按过不提),勉强上了专科线,混了两年半,补考已经成了惯例。
  这一外一内,都让李江南的父母包括他自己看不到未来的前途,不过李江南总有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心态。
  这样的心态让李江南很快乐,虽然他的处境比很多同学差,但他比大多数的同学快乐。
  值得一提的是,平时他最喜欢的就是上网看书,而且爱看杂书,从历史到色情,什么都看,这让他成了半罐水,好像什么都懂一点儿,却又好像什么都不懂,但吹起牛来,总有人会被他蒙住的。
  此时,李江南已经下了楼,他们家住的地方是李国强厂里的一幢老职工楼,是厕所与浴室都公用的那一种,家里也只有两间屋,一间吃饭,一间住人,直到李江南读高中之后,才又隔出了一间给他用,不过除了床之外,基本上是放不下任何家具了,在偶尔夜深人静之时,李江南甚至还听到过父母那间屋传来压抑的的自己不该听的声音。
  李国强所在的工厂是一家大型的国营纺织厂,叫做光明绵纺厂,整个厂区连带家属有数万人,虽然有一段时间很不景气,但随着加入世贸,整个纺织行业回暖,新的家属楼也不知修了多少幢了,邻居们换了一家又一家,可是李江南家就像是在老楼扎了根,连分新房的信儿都没有听到过一次。
  李江南知道原因,他总听到母亲埋怨父亲太老实,不会拍领导马屁,这让他一直很郁闷,不就是拍马屁吗,有什么难度,谁要是喜欢被拍,他准能将对方连屁股带大腿都拍肿。
  到底楼的楼道里取了一辆还带着横杆那种的旧式自行车,李国强就向东而去,从那里可以出厂区,外面是一个叫安庆的小镇,离县城骑自行车二十分钟就能到,在镇上最东的一幢偏僻的平房里,住着一个老头儿,具体叫什么李江南不知道,不过镇上的人都叫他何老头儿,无儿无女,最喜欢的就是喝酒,李江南还送过好几次酒菜到他家里去。
  本来这何老头儿还有些信誉的,但近来却一直说手头紧,赖着不给,到现在已经欠着刘芳五百元钱了,刘芳去催了几次都没能收到钱,这次让儿子去,就是要他展现男人的雄风,吓一吓这老头儿,将钱收到手。
  李江南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在呲牙裂嘴的酝酿着杀气,虽然说这老头儿也无儿无女的怪可怜,但他们家也不宽裕,可没到做善事免单的地步。
  厂区没有什么人,李江南的车速加快了。
  常言说得好,人生有几拽,喝酒像比赛、光膀扎领带、咪咪露在外、骑自行车到80迈,前面几样他要么没有勇气要么没有能力尝试,最对于车技,他还是很自豪的,这是从小帮母亲送外卖练就出来的真功夫,就算是只用双脚,骑着车仍然不会撞人,这时完全加速,虽然没有80迈,也能体会到80迈的快感,就像男人不经过真正的XX,一样可以自我得到释放一样。
  第三章何老头儿的遗物
  很快的,李江南就出了厂区,到了镇子的东边,这里还有一片老平房,而那何老头儿的家就在其间,他家是这镇子里的老居民了,据说祖上还出过了不起的人物,本来还留了些东西下来,不过这老头儿从小就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没见他有什么正经的工作,祖上的东西都变卖得差不多了,当然没有女人肯嫁给他,老无所依,也算是活该了。
  从一个巷子进去,就到了一间破房外,李江南听说何老头儿过去不是住在这里的,如今镇子上最有钱的杨百万家的别墅,地基就是在他家老宅上修起来的,不过这老宅他二十年前就卖了,现在这屋子是租住屋。
  房是虚掩着的,李江南推门而进,潮湿的屋子里立刻有很大的一股子酒气传来,差点将李江南都要熏得晕倒在地。
  外面除了一个堆积着残汤剩水的破桌子,就没有什么家具了,李江南知道里面还有一间屋,那是何老头儿的卧室,便捂着鼻子走了进去。
  何老头儿果然在一张四脚不齐,还塞着砖头上的床上睡着,身上盖着一张又黑又油,让人看着就恶心的被子,不过他睡得正香,枕头旁边还放着一个空酒瓶,看来昨晚又猛喝了一顿了。
  其实有时候李江南还挺欣赏这何老头儿,这家伙,都混到这份儿上了,看起来还不焦不愁,没事就到外面去晒晒太阳,然后与一群老家伙吹牛皮,饿了就到各家饭店里去赊帐,然后等卖了家里的某样东西去还,日子过得倒算得上休闲。
  李江南明白老头儿是拿不出现钱的,环视了一下这卧室,想找到可供抵债的目标。
  但很快他就失望了,因为在这屋子里,除了那破床之外,还有一个破柜,而破柜之上有一台破电视,而破电视之上居然还有一个破碗,总之是一个“破”字,看来最值钱的就是那电视,不过是黑白的,一看就知道是别人送给他的垃圾货,就算是能够放得出图像,也不过值三五十,离五百大元还差得远哩。
  于是他只能做一件事,一把将何老头儿身上的被子掀开,瞪眼横眉,然后大叫了一声。
  “何老头儿,醒醒,快醒醒。”
  何老头儿没有醒。
  而且像永远不会醒的样子。
  他的眼睛闭着,但嘴巴却大大的张着,似乎想叫什么又没叫出来。
  李江南见到这样的异样,一颗心“砰”的猛跳了一下,还好他平时胆子不算小,便战战兢兢的用手去探了探这何老头儿的鼻息。
  没有丝毫的动静。
  何老头儿死了。
  这个念头掠过李江南的脑中,他不由得连退了几步,何老头儿年纪已大,无儿无女,又爱酒如命,死在屋里是迟早的事,没想到却被自己撞上了。
  “呸呸,大吉大利。”
  “呸呸,大吉大利。”
  李江南连念了两声,就准备到外面去找人报告何老头儿死讯。
  就在这时,他的眼光落在了何老头儿的手上。
  何老头儿的双手,紧紧的捧着东西。
  那是一个很古老的小铁箱。
  想到有关何老头儿祖上在镇子里如何如何有钱的传言,想到他欠自己家的五百大元,李江南就走了近前。
  何老头儿虽然死了,但他捧着小铁箱的手却仍然很紧,李江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那小铁箱拿在了手中。
  小铁箱上有一个铜锁,不过钥匙却插在上面,这让李江南怀疑何老头儿昨晚知道自己要死了,就是想让人知道这个小铁箱的存在。
  于是,他打开了那小铁箱。
  印入眼帘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一枚黑乎乎的戒指,而另一样却是一本发黄的书。
  李江南先拿起那戒指,却见非金非银,似乎是铁铸的,戒面上刻着一只栩栩如生,气势威严的龙头,看起来虽然酷,但应该值不了什么钱。
  他一阵失望,又去看那本发黄的书,等见到书名,顿时“我X”了一声,原来那上面豁然是“金瓶梅”三个大字。翻开一看,全是竖着排列的繁体,后面还有一排“民国十六年宝香书斋印制”的字样。
  想到何老头儿没娶上老婆,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看这种书也算是调剂生活,与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有异曲同工之处,李江南叹了一口气,算是深深理解。
  看来何老头儿的确一贫如洗了,最值钱的东西也不过是一枚不值钱的铁戒指与一本陈旧的色情书。
  他转念一想,铁戒指材质不行,但外观还是挺酷的,洗一洗可以戴着玩儿,而那本《金瓶梅》还是有用的,一是民国的书虽然年份不久,但多多少少值些钱吧,二是《金瓶梅》他是久闻大名,不过看的都是洁本,估计这书应该是原装的,拿回去可以一饱眼神,如此也不算白来这一趟触着霉气啊。
  于是李江南就拿着小铁箱出去,骑上自行车到了不远处的居委会,向里面的人报告了何老头儿的死讯,看着时间不早,便去了母亲的小饭店用餐。
  到了母亲的小饭店,已是正午时分,却见四张桌子的店内只有两个人在用餐,看来今天的生意又不好,刘芳的脸色就像店里的生意一样。
  李江南看到母亲的脸,心里就“格登”一声,何老头儿死了,他怎么给老妈交代啊。
  果然,刘芳一看见儿子,就匆匆的迎了过来道:“小南子,钱收到没有?”
  李江南只能摇头。
  刘芳立刻道:“我叫你凶一些,你凶了没有?”
  李江南道:“凶了,可是对他没有用。”
  刘芳大怒道:“那个死老头儿赖皮得很,你是斗不过他的,今晚我再去,他要是不还,老娘骂得他睡不着觉。”
  李江南叹了一口气道:“老妈,你要是能够将何老头儿骂得睡不着觉,那咱们家可真要发财了,你不知道,何老头儿死了,还是我去收债时发现通知居委会的。”
  “什么,他死了。”
  刘芳也吓了一跳,跟着就道:“这老家伙,早知道我就不赊帐给他了,这段时间店里的生意不好,你的学费我还要找人借哩。”
  李江南见到老妈不高兴,连忙道:“妈,其实我还拿了何老头儿的东西低债。”
  刘芳的脸色这才稍缓,将手一伸道:“拿来,我看看是什么东西。”
  李江南便将手中那个小铁箱拿了出去,打了开来。
  刘芳首先拿着那戒指端详了半天,然后又看了看书,道:呸,这破戒指不是金的,不是银的,好像连铜的都不是,值十元钱都顶天了,还有这本破书,只能当垃圾卖。”
  李江南眼睛一眨,便道:“妈,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本书我学习上有用,到书店买新的要一两百元,而且还不全。至于这枚戒指,我在省城逛古董街看到过一模一样的,值一千多呢。”
  刘芳识得几个字,再看那书厚厚的一本,而且封面上第一个豁然就是大大的让人喜欢的“金”字,这才微微点了点头道:“如果是做生意的书,那还差不多,旧就旧些,将就看,不过看了要学会,别浪费了。”
  李江南只好点头道:“是,是,妈,你放心,今后我一定会用上的。”
  既然这笔生意没有亏本,刘芳的火气已经消了,摸了摸他的头道:“好了,这两样东西你先收着,快吃饭,今天妈给你做的红烧排骨,你尝尝味道。”
  李江南答应了一声,就去吃饭了,心中却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第四章冷美人儿杀手
  晚上,在刘芳的强行催促之下,李江南去洗了澡冲邪,然后进了自己的卧室,关上了门。
  躺在了床上,打开那个小铁箱,李江南首先就拿起了那枚戒指再次看起来,这一次,他倒有了新的发现,这戒指上的那个龙头实在是铸得非常的惟妙惟肖,而且看起来充满了说不出的威严。
  李江南越看越喜欢,于是他决定将这枚戒指戴到左手无名指上去。
  谁知道,那戒指有些滑,他手指一时间没有拿住,竟然落到了床下,而且一跳,正好落在床脚不远处他除下的袜子里。
  正值冬日里最寒冷的时候,李江南又脱得只剩底裤,自然懒得起床去捡了,于是他便拿起了那本慕名已久的《金瓶梅》。
  这本书已经很有些旧了,有着无数翻动的痕迹,李江南几乎可以肯定,没老婆的何老头儿至少捧这本书看了几十遍以上,而且多半是看重点段落,用自己的五个兄弟来享受半个老婆的待遇。
  李江南曾经看过洁本的《金瓶梅》所以他关心的也是重点段落,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些,但不能不说有些失望。
  书里面还是有一些chun宫插图的,不过画得粗糙,又是黑白,没什么代入感,比起电脑上那些写真差远了。
  最郁闷的是,到关键时刻,动不动就词曰:“锦帐鸳鸯,绣衾鸾凤。一种风liu千种态:看香肌双莹,玉箫暗品,鹦舌偷尝。”或者“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微微气喘。星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酥胸荡漾,涓涓露滴牡丹心。”
  这让诗词水平很不高的李江南看得似是而非,甚至有了想睡觉的感觉,看了好一阵,也没有引起什么“性趣”,便又放了回去。
  于是他决定续梦,看能不能继续昨晚的那场他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好梦。
  伸头按下了床头的灯,李江南倒头大睡。
  朦朦胧胧之中,他居然真的又趟在了那张宽大无比的龙塌之上,众多明眸皓齿的美人儿仍然环围在他的身边。
  这一次,李江南吸取了昨晚的教训,他要立刻进入正题。
  因此他拉住了身边一名最顺眼的美人儿,话也不说,就要勒马横枪,直捣黄龙。
  没想到的是,昨晚还低眉低眼,温柔得像水一样的美人儿却忽然翻了脸,就在他扑上自己身子的一霎那,樱唇大张,变成了血盆大口,忽然狠狠的“啐”了他一脸的口水。
  这滩口水,是那么的冰冷,感觉是那么的清晰,清晰得李江南“啊呀”一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屋子里的灯重新亮了,在他的床前,此时竟真的站了一位美人儿,一名年纪在十八九岁的美人儿。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头发扎成马尾,一双明亮有神的秀眸,乌黑闪耀的瞳孔,瞳孔之上,是修长卷俏的睫毛,新月般淡淡的眉毛,直挺的鼻子,嘴唇应该没有涂抹什么化学物质,但红红润润的小巧可人。
  然而,这美人儿的脸色却罩着一层严霜,透着几分杀气,她的右手,还拿着李江南喝水的茶杯。
  这一下,李江南刚才还很有活力的那话儿差点都骇得掉在了被窝里,他又“啊”的大叫起来。
  “想活命的话,就说出天龙戒的下落。”
  这是冷美人儿说的第一句话。
  “我……我不知道什么天龙戒。”
  李江南仍然惊魂未定。
  冷美人儿没有再说话,而是举起了左手的东西。
  是那个小铁箱,此时铁戒在李江南的臭袜子里,而《金瓶梅》在他的枕头旁边,里面自然是空空如野。
  李江南想起铁戒子上的那个威严的龙头,顿时明白冷美人儿说的就是它,这时,他才意识到,这什么天龙戒一定是一个非常珍贵值钱的东西,只是自己不识货罢了。
  从李江南的爷爷算起,他家里都没有什么珍贵值钱的东西,没想到今天无意中得到,他当然舍不得乖乖的交出来,这个女人虽然看起来凶,不过却是很清纯的样子,不知怎么的就闯到家里来了,要说真要杀死自己,他还有些不信。
  当下李江南道:“没有啊,我真没有得到什么天龙戒。”
  那冷美人儿忽然厉声道:“还说没有,我已经打听过了,是你第一个发现何世德尸体的,而且你的手上就拿着这个铁箱,说,里面的东西呢?”
  李江南这才知道何老头儿叫做何世德,连忙道:“我拿这铁箱是因为好玩儿,里面根本就没有东西啊。”
  他本来想说出那本《金瓶梅》,但忽然想到,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搞不好那书里还有什么名堂,就干脆什么都不认了。
  冷美人儿没有说话,忽然身子一欺,用一只手就捏住了李江南的脖子,然后将他举了起来。
过去写的书第二部
  《死城》
  序章末日临近
  1915年,距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正式爆发已经一年了,以德国、奥匈帝国和意大利为首的同盟国与俄、法、英三国为首的协约国在一年的激战里都消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后备兵员与后勤补给都十分困难,各国也皆开始了全民及经济总动员,准备着更大规模的战争。
  而在这一年里,德国改变了战略方针,在稳定西线战局的情况下,集中优势兵力进攻俄国,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击垮俄国,然后再对付英法,双方战争的重心已经到东线,西线的英法等国进入了战略防御阶段。
  8月28日,土耳其的嘉里玻里地区。
  这是一个少有的好天气,天空洁若湛琼,蔚蓝得犹如晶莹的翡翠,在这翡翠般的天幕里,只有两道淡淡的、薄薄的云痕,像是天地相通的路,又像是人类的一双无助向天祈祷的胳膊。
  在一座起伏不平的山丘上,一群人正在放声的歌唱,他们都是来自新西兰配合英军作战的士兵,也是当地的土著毛利人。自从1769年英国人詹姆斯•库克船长先后五次到新西兰并测量和绘制地图后,英国便宣布占领新西兰,迫使毛利人酋长签订《威坦哲条约》,把这片土地划入了英帝国的版图,成为英联邦的殖民地,但他们的人数很少,也被英国人视为野蛮土著蔑视,在战争中得到却是常常是最艰巨最危险任务。
  可不,现在他们全体的22名毛利士兵便被编成了一个小队,守在一个最前面的阵地上担任哨卡,这是最容易被敌人攻击的位置,而那些该死的英国佬则继续向上攀登,他们是一个团,足足有八百人,团长是波根中校,那是个出身贵族的傲慢家伙,所有的毛利士兵都不喜欢他。
  敌人离得还远,毛利士兵此时都出了阵地,躺在柔软如毯的草地上晒太阳,哼着家乡的歌,大家都清楚,战争还要持续很久,能不能回去,谁都不敢夸口,大声的歌唱,是能够缓解心中对死亡的恐惧的。
  眼看着800名英军士兵渐渐到了山顶,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我的天,快看,快看。”
  所有的士兵都坐起身子向山顶处望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山顶上莫名其妙的起了一团极大的灰雾,而且以惊人的速度在弥漫着,将整个团的士兵都包裹在里面。
  所有的毛利士兵眼睁睁瞧着这种景象一直持续了数十分钟,然后就见到那灰雾一部分在四处消散,而大部分却开始慢慢浓缩成了一个巨大的雾团,向着空中上升,飞快的飘离而去。
  此时山顶的灰雾已经全部散开,整个山顶死一般的寂静,所有的树木,草丛都保持了原样,但是,唯独没有了人,一个人也没有,整整800名士兵,竟在这数十分钟里消失了,全部的消失了。
  每一个毛利士兵都在拼命的揉自己的眼睛,他们都无法相信和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但是他们看到了彼此的眼神,这才知道真的发生了让人恐怖,不可思议的事。
  半个小时之后,在小队长安图姆的带领下,毛利士兵颤抖的拿着枪,用发软的双脚胆战心惊的爬上了山顶。
  没有人,的的确确的没有人,无数的鸟雀在林间跳跃清鸣,偶尔还有几只野兔穿越草丛,但除了22名充满恐惧的毛利士兵,再没有其他人类的信息,这800军队便犹如从人间忽然蒸发。
  一天之后,英国首相劳莱乔治就得到了这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消息,他并不相信,命人严厉的审问了在场的22名毛利士兵,但他们都一致的描述着亲眼目睹的一切。
  这件事,成为了至今为止英国的最大悬案,近百年来,各国的军事专家与科学家、文学家有着各种的争论猜测,但是,没有人知道真正的答案。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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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世纪,中国某处。
  一名十二三岁,肌肤雪白,清丽秀逸的小女孩推开了一间屋子。
  这屋子很大,四壁都做着书橱,上面列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那些书似乎都很古旧,甚至连竹简都有。
  而在屋子的一端,有一个六十来岁,身体孱弱,戴着眼镜的老者正在一盏台灯下看着一本书,他静静的,全神贯注的看着,镜片之后的眼眸中却充满了一种难言的焦虑,在书的一边,放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开的页面上写满了字,最后几排墨迹未干,想是刚写不久。
  那小女孩瞧了那书,道:“爷爷,你又在看《诺查丹玛斯大预言》了。”
  那老者显然已经入了神,没想到会有人在自己的身边说话,心中一惊,手中一抖,钢笔已经落在了笔记本上。
  老者很快恢复了神态,摸了摸小女孩的头道:“婷儿,你来了,有什么事吗?”
  那小女孩道:“奶奶说时间晚了,让我来叫你去睡觉。”
  那老者忽然黯然一叹,喃喃道:“睡觉,睡觉,也许很快大家都只能睡觉了。”
  小女孩一偏头道:“爷爷,为什么很快大家都只能睡觉,那白天干什么,难道不可以跳舞唱歌吗,今天奶奶还教了我一首新歌哩,爷爷,你累了,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老者苦笑着摇了摇头,望着小女孩黑白分明,灵动澄波的大眼睛出了一阵子神,才道:“婷儿,这《诺查丹玛斯大预言》你都看过了吗?”
  那小女孩点了点头道:“爷爷你上次让我看,我都看过啦,只是不怎么懂,爷爷,这个诺查丹玛斯到底是谁?”
  老者道:“他是三百多年前法国的一个大预言家,会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数学,以及被称之为天体学的占星术等,无所不学,无所不通,他还是考古学家,科学家,由于支持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的天体论学说,被当时的人指为异类,这部《诺查丹玛斯大预言》是他晚年在一个黑屋子里写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写,为什么能写出来,这是一个迷。”
  小女孩道:“爷爷,这书真的说得很准吗?”
  老者很肯定的一点头,又是一叹道:“我也希望它不准,可是……”
  说到这里,他随手打开了其中的一页,交到小女孩的手上,道:“婷儿,你念出来。”
  那小女孩便将书捧在手中,很认真的,用夜莺般甜美的声音读了起来。
  “年轻的狮子会击败年老的”
  “在花园里一对一的比赛正在进行”
  “他刺中了黄金护具里的眼睛”
  “两伤合为一处”
  “不久他便疯狂死去”
  老者道:“这是法国国王亨利二世让诺查丹玛斯预测他的未来时,诺查丹玛斯说的一句诗的,当时没有人理解,后来亨利二世与一名年轻的贵族比试枪法,枪尖穿透黄金头盔刺入眼中,亨利二世在痛苦中死去。亨利二世生前最爱戴的就是狮子徽章。”
  小女孩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又翻开了其中一页,继续开始念。
  “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年,在维纳斯的不远处”
  “亚细亚和阿非利亚的两个最强大者”
  “从莱茵和希斯特,将据称已来临”
  “在马耳他和利古里亚海岸有喊叫和眼泪”
  “因饥饿而疯狂的野兽将游过河流”
  “大多数军队将会对抗希斯特。”
  “伟大者将被拉进一个铁笼”
  “当日耳曼的儿子将观察无物”
  老者道:“这句诗的意思是就是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希特勒与墨索里尼的兴起,其中也包括了日本,唉,希斯特,希特勒,就连名字也预言得只差一点儿。”
  小女孩又一伸舌头,道:“爷爷,这个诺查丹玛斯真的很厉害,不过最后有几句诗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说说,我总是弄不懂,不过看起来好害怕。”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书翻到了后面,念了下去。
  “大地震在五月发生”
  “土星令山羊、水星木星聚牡牛”
  “金星据巨蟹、火星连处女”
  “鹅毛大雪漫天飞舞”
  “天地越来越冷”
  “大水也不例外”
  “可怕的星期日来到眼前”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晴天”
  “这难忘的日子,寒冷在四个地方蔓延”
  见到老者久久没有说话,小女孩又道:“爷爷,还有最后这几句诗,到底在说什么啊。”
  她接下去念着。
  “为使安哥鲁莫亚王复活”
  “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
  “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
  “说是为让人们获得幸福生活”
  “大七数轮回完结之时”
  “相互残杀发生了”
  “它发生在这一千年开始不久”
  “那时地下的死人将破墓而出”
  小女孩道:“爷爷,你倒是说说,这安哥鲁亚王和恐怖大王指的是什么,什么又是大七数?”
  老者已经一脸的沉重,缓缓的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也好想知道。”
  就在这时,小女孩却格格的笑了起来。
  那老者奇道:“婷儿,你笑什么?”
  那小女孩道:“这部《诺查丹玛斯大预言》一定是骗人的,我就不信几百年前的人能够算出以后发生的事,爷爷,这书的上面都写着事件发生的时间,里面说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算起来应该是1999年7月,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了,根本没有什么恐怖大王啊,不是骗人又是什么?而且爷爷你自己也说过,对这些书,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啊。”
  老者沉默了良久,也慢慢的露出了笑颜,拍了拍小女孩细嫩的手,道:“是啊,这也许是骗人的,好,你先去睡吧,爷爷很快就出去。”
  小女孩乖巧的点了点头,便轻盈的走了出去,轻轻的带上了门。
  就在这时,老者泛出的笑容却冰冻起来,站起身,走到了右壁,取出了一本厚厚的词典放在了书桌上,然而等他打开了那词典,里面是镂空的,放着一卷白色的物事。
  老者取出那物事,放在了书桌上,却是一张陈旧卷轴,比普通的羊皮厚了一倍以上,这是东巴雪羊皮,坚韧绵劲,皮质不易磨损,非常珍贵,而这种东巴雪羊,过去生活一些寒冷的高山上,但已经在一千多年前灭绝了。
  羊皮上面写着红色的密密麻麻的怪异文字,此时一股浓浓的腥味弥散在屋中,这红色的字很像是醮着鲜血所写,每一个都充满了神秘与诡异,似乎在发着无声的狞笑。
  此时,老者死死的盯着最后一排血腥的怪字,身子忽然在如秋风中的落叶一般颤抖起来,剧烈的颤抖起来,眼眸中有的只是恐惧与慌乱。
  他的嘴角微微的抽搐着,喃喃的道:“假如那一天来临,假如那一天来临,婷儿,我怎么救你,怎么才能救你,老天,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假的……”
  (注:《诺查丹玛斯大预言》被称为人类最准的预言,全球至少有上千名专家在研究此预言,2000年到临之前,日本就发生了多起由于恐惧世界末日而发生的自杀事件。而此预言对事件发生时间的预测从没有超过十三年以上的偏差。)
  第一章富家子弟
  2月14日,情人节。
  江凌峰很优雅的坐在C市外语外贸学院校园林荫道的石椅上,眼神毫无顾忌的瞧着在眼前来来去去,充满着青春活力的女生。
  曾经有人给大学男生看女生的眼神下过定律“大一是害羞的,大二是直直的,大三是**的,大四是还要跑回去再看一眼的。”
  江凌峰正在读大三。
  他的眼神显然并不**。
  因为凡是被他眼睛盯着的女生都是一脸的羞涩,有的明明已经红霞满颊,却在微微咬着樱唇轻笑。
  没有一个女生会因为江凌峰的眼神感到恶心,却会为他多看了自己一秒而感到荣幸和窃喜。
  江凌峰是有本钱的,实在是太有本钱了。
  对一个男人来说,有本钱的意思通常有两种。
  一种是男色喜人,要么玉树临风,风liu倜傥,展颜一笑,就可以迷死女人不赔命,要么高大魁梧、肌肉虬结,只要站在女生身边,就能让她傲视群雌,随便找看不顺眼的对手吵架。
  而另一种却是真正意义的有本钱,老男人有钱的很多,但他们需要的只是小蜜与二奶,女生肯陪伴这种男人99.9999%是由于商场的东西的确是多得太过分了,正所谓“舍得冰清玉洁,能让男人出血”,人前媚笑,人后嘲笑,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年少多金,才是对女生有致命吸引力的,因为这样有机会做上正宫娘娘,就可以当家作主,颐指气使,在众姐妹面前神光照人,莫可逼视,所以对女生来说,找有钱公子便如进少林武当,乃是正道,而傍老男人,则犹如修习那恶毒的葵花宝典,欲练神功,挥刀自宫。
  这两种男人,都属于不可多得的珍贵之物。
  江凌峰是一个稀有的品种,因为他好像同时具备了以上两种条件。
  首先,从容貌上来讲,他虽然算不上那种轻轻一笑,就可以让天下少女如痴如醉的绝世美男,可是足可以够得上英俊两个字,眉毛浓黑,眼眸如星,鼻挺唇薄,身高虽然不能说伟岸如山,修长似柏,但绝非女人眼中的二级残废,而且他一但笑起来,相信所有的女人都会感到这个男人非常亲切,打心眼里愿意和他接近。
  其次,从家世上看,他虽然还达不到那种把奔驰宝马拿来当玩具踩的的骨灰级公子哥儿的地步,但一直在做外贸生意的父母却有着据说近亿的资产,用鱼翅与燕窝来漱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江凌峰的记忆里,好像没有钱这样的概念,他也从来就不曾缺少过什么东西。
  C市外语外贸学院虽然并是什么名牌大学,但江凌峰却选择了它,因为他的家就在C市,还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在这里读书,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由于都是家里的独子,因此实是亲如兄弟,江凌峰本来是有机会去更好的大学的,但为了兄弟,他要留下来,那种亲密无间的快乐与充实,他相信在别的学校是找不到的。
  就在这时,有两个男生走了过来,都是中等身材,一个穿着白色的夹克,戴着咖啡色的眼镜,但躲藏在眼镜后的那双一线天却仍然可见,不过鼻嘴倒是长得不错,而另一个就稍微长得要抱歉一些,身子肥壮,圆乎乎的脸,鼻子处于高楼并建成的状态,而嘴唇宽且厚,看起来倒是忠厚老实,有些像电视上的布袋和尚。
  眼镜叫孙世伟。
  胖子叫陈兴。
  他们和江凌峰从小学到大学都在一起,是江凌峰的朋友与兄弟。
  此时孙世伟与陈兴都坐在了江凌峰的身边。
  江凌峰把着他们的肩膀道:“喂,事情给我办好没有?”
  孙世伟第一个笑了起来道:“老大,有我在,怎么会有办不好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扎成心形,花店已经准备好了,就等你带冯玉晴到校门去,放心,一定让你撑足面子。”
  看到江凌峰点了点头,陈兴却一脸艳慕的道:“老大,今天冯玉晴打扮得真漂亮,我上学的时候瞧见了,学校后园里的梅花开得都没她那么美。”
  孙世伟笑道:“那当然,冯玉晴可是咱们学院的第一枝花,也只有老大才配得上她。”
  老大,是孙世伟和陈兴对江凌峰的尊称,其实从年纪上讲,江凌峰比他们两人都小了半岁,但从小到大,只要有他在,孙世伟和陈兴从来没有花过一毛钱,而且三人走在一起,任何时候别人的眼中一定都先看到江凌峰,除了年纪,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说,江凌峰这个老大都实至名归,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称呼。
  江凌峰这时掏出了手机,拔通了一个号码,里面顿时传来了一个温柔悦耳的女孩子声音道:“喂,凌峰吗,我正等着你的电话哩,怎么现在才打来。”
  声音有些娇嗔,但谁也无法否认,这声音的主人对江凌峰透出的浓浓爱意。
  江凌峰道:“玉晴,我在西门林萌道这边等你,来了再说。”
  听着那女孩子答应了一声,江凌峰就放下了手机,电话那一边正是陈兴和孙世伟嘴里的冯玉晴,不仅是这所外语外贸学院甚至是整座城市六所大学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她比江凌峰小一届,但从入学的那一天起就吸引了所有男生的目光,自然也包括江凌峰,而没有任何悬念的,两人很快就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像是一对明珠,无论在那里,都能够闪动熠熠的光芒,没有一个女生愿意自讨没趣的动念头从冯玉晴的手中抢走江凌峰,更没有一个男生敢动念头去追冯玉晴。
  等待之中,陈兴对着前面来的一名正捧着书看,长着苹果脸儿,容貌甚是秀丽的女生吹了声口哨,那女生抬起头来,看见陈兴,眼神中顿时流露出厌恶之色,樱唇一张,似乎就想骂他,但一眼瞥见了穿着一身白色休闲服的江凌峰,樱唇立刻闭紧了,还微微的咬了咬,那个少男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在C市的大学女生中,是不会有人不知道江凌峰的。
  看着那苹果脸少女的面颊真的变成了红扑扑的苹果,用有些慌乱的脚步渐渐远去,陈兴一脸的沮丧,而江凌峰与孙世伟却笑了起来。
  在学校追MM的男生之中,准确来说是分四个等级的。
  最低级是苍蝇级,本身没什麽条件,但是黏工一流。看到目标物就嗡嗡翁的飞过去,一怕不脏,二不怕累,三不怕撵,端茶送水,殷勤伺候,这类的男生,人数可不少。
  陈兴很不幸就属于这一级,他人长得对不起观众,父亲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子,不过脸上的皮下脂肪倒是堆积得不薄,据说从进入大学到现在已经追求了不下三十名女生,唯一有一次女生答应了他的约会去郊外野餐,害得他兴奋了半天,还在江凌峰那里借了钱进行了全身装备,但最终的结果是那女生想接近江凌峰,整整一天,对江凌峰又是媚笑又是撒娇,而对陈兴则视如无物,实在大大打击了他的自尊,还是江凌峰替他捉弄了那个有心机的女孩子,这才给陈兴出了气。
  另一类是鲨鱼级,见血兴奋、见色动情,常自许风liu,看到猎物全身神经为之苏醒,精神大振,瞳孔放大,四肢充血,恨不得立刻冲上前去把猎物一口吞下,不过鲨鱼本身条件较好,而且不爱使用黏工,故而定为中级。
  孙世伟就在这一级中,他的父亲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家景算是中上,虽然眼睛小点儿,但容貌还过得去,交过几个女生,只是自己好像都不满意,目前又处于独身之中。
  再上一级是狼级,本身拥有不错的条件,思想新潮、作风前卫,泡妞约会不罗唆,而且成功率较高,有着狼性的坚韧与凶悍,女孩子在软硬兼施之下,很容易在午夜时分阵地失守。
  江凌峰三者都不是,因为他是神级,直到现在,还没有他追不上的女孩子,对一点儿,他其实是有些沾沾自喜的,他很喜欢古龙笔下的楚留香,风liu而不下流,那才是真正的男人啊,只可惜他不会有那么精彩的人生,按父母的安排,在读完四年的商务系之后,他就要去帮着做生意,要说不想说的话,喝不想喝的酒,他并不喜欢,很不喜欢。
  思想之间,一个女孩子已经轻盈的走了过来,她眼睛大而明亮,瞳孔乌黑闪耀,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翘着,眉毛淡淡的弯如新月,尖尖挺立着的鼻子,嘴唇微微有些大,却更符合现代女性的美,涂着桃红的唇膏,在阳光下发着晶莹的光彩。而她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名牌羊毛衣,套着一条黑白相间,米字条纹的裙子,露出了一双穿着丝袜的修长双腿,真是个青春时尚的漂亮姑娘。
  那女孩子径直赶到了江凌峰的面前,轻轻笑道:“凌峰,我们走吧。”
  江凌峰这里站了起来,便向着校门走去,而女孩子就很亲热的挽起了他的手,在来来往往的男生与女生的注视下肩并肩走着,脸上充满了幸福。
  孙世伟与陈兴则跟在其后。
  很快就到了校门外,孙世伟做了一个手势,就见到一旁走出两个身着制服的男人,抬着一个老大的花篮,而那个花篮用一朵朵火红的玫瑰围成了一个心形,而在中间,却用玫瑰中最名贵的“蓝色妖姬”排成了一个清晰的“晴”字。
  这时江凌峰轻轻在冯玉晴的耳畔道:“玉晴,情人节快乐。”
  冯玉晴望着周围那些围观的女生无比羡慕的眼
过去写的书第三部
  《男儿巅峰》
  第一章少年杀手
  L国,与中国西南地区接壤,国土面积32万平方公里,人口鼎盛之时,达到了七千余万人,由三分之二的本国人与三分之一的华裔组成,国内资源极为丰富,除了大面积的森林之外,已探明的钛、铁、铜等矿产储量更是列世界前茅,有“东方宝库”之称。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富饶的国家,却长期的经受着战火的煎熬,数十年来,内乱不止,国家被打得千疮百孔,经济更是停滞不前,被联合国定为世界最贫困国家之一,人口也从过去的七千多万人锐减到如今的四千万不到,而且大部分的百姓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着,每年因饥寒交迫而死的高达十万人以上。
  如今的L国分为两大势力,一是由乌尔达将军率领的南方军,占据了全国六成的领地,一是由凡森将军率领的北方军,占据了其余四成的领地。
  这两大势力交战了数十年,依旧是不分胜负,L国的人民却是饱受其苦,终于在5年前由联合国出面,各国派出了维和部队,暂时调停了这场战火,由乌尔达将军担任L国的总统,而凡森将军则依旧管辖自己领地上的人民,双方虽然仍有图谋之心,平时小摩擦不断,但大规模的战争却没有发生了。
  巴德多市,L国的南部重镇,是除了首都雅洪市与北方兹道谷市的第三大城市。
  正是初春的中午,巴德多市外的山林里已经处处开满了缤纷多姿的鲜花,但在市内却恰恰相反,除了一排排已超出建筑年限的老楼与衣裳陈旧,面目麻木的市民,很难再见到红花绿树。悬挂着彩色的,却都是些**场所,无数乳高臀圆,衣着暴露的妓女正用职业性的媚笑站在街边拉客,而进去的很多都是军人。
  两辆黑色的轿车在破旧的城市中穿梭着,车速很快,完全没有顾忌到道路上的行人,不时可见前面的人面带惊慌之色,急急忙忙的闪在一边,但没有人多说一声,甚至连看都不敢向那轿车里看上一眼。
  这时候泰猜正坐在中间的轿车里向外望,脸上却带着得意的笑容,他是这巴德多市最大的军火商,已经与政府合作了十年,甚至还去过雅洪市得到过乌尔达总统的表彰,他虽然没有在军队里任职,但囊包肥润,手底下有一大票亡命的兄弟,再加上掌握着不少先进的军火,就是这巴德多市的市长见到他也要称兄道弟,就算是撞死一两个人又算什么,这本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国家,死一个人,与死一个蚂蚁根本就没任何的区别。
  泰猜此时正准备去城东的“水伯酒楼”进餐,那是华裔人开的餐厅,味道远比本国的餐厅好得太多,泰猜经常去用餐,刚才他与军方又做成了一笔大买卖,心情舒畅,肚子也饿了,自然便想到这“水伯酒楼”来。
  没过多久,便到了那“水伯酒楼”,车子刚停下,就见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急匆匆的跑了出来,他就是这酒店的老板水伯。
  那水伯是个台湾人,要在L国开这么一个酒楼,自然懂得源逢交际之道,与巴德多市的军政要员都有交情,对泰猜的底细岂有不知,见他到了,连忙迎入了酒楼后一个独立的双层小楼。
  原来,L国政局极乱,除了南北间的摩擦,就是内部中为了种种的利益也有许多的明争暗斗,刺杀之事层出不穷,大家都是暗自提防,这种双层小楼便是酒楼里为了避免大厅中人多难防,生出事端,专为大人物特设的,上面一层用餐,下面一层却是可供保镖看守,这样一来刺客就无法进入了。
  进了那两层小楼,泰猜就布置人手,跟他来的一共有六名手下,是自己多年培养的心腹,无论枪法或反应都是一流。
  泰猜知道自己近来生意越做越大,难免为同行所忌,暗中对他下黑手,是以走那里都将这六名保镖带在身边,他在枪林弹雨中讨生活也有许多年了,深深的明白一个道理,无论你平时混得有多风光,有多少钱,有多少的兄弟,只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足可以在瞬间让你的这一切都玩完儿。
  在底楼留下了四名保镖,泰猜就带着另外两名保镖上了楼,这里他已经来到数十次,自然而然的就坐到了临窗的位子上,这后面是一块草地,周围并无任何的楼房,不必担心有人使用阻击步枪行刺。
  没过多久,酒楼就派人送菜来了,不过到了下面便由他的保镖接了手。
  所有的菜都上了桌,果然都是平时泰猜最喜欢吃的,他深深的闻了闻,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但并没有立刻用餐,而是“嗯”了一声,立刻便有一名保镖每样菜肴就尝了一遍,这也是泰猜的生存原则,当你去躲头上的棍子,千万不要忘了脚下还有钉子一样可以要你的命,只有处处谨慎,人才可以活得长一些。
  等到保镖尝过了一阵,泰猜这才开始进食,慢慢的享受美味。
  正吃着,却听到窗外先是琴弦响起,跟着便传来一阵黄莺般的歌声,却是阳贡调儿。
  这阳贡调儿是L国的本土曲种之一,出自北方阳贡地区,那里正是泰猜的老家,他从小便是听着这阳贡调儿长大的,顿时感到了一阵亲切与诧异,一挥手,便有一名保镖走到了窗边。
  看了一会儿,那保镖便过来道:“老大,是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好像是卖唱的,正在练歌。”
  听到是三个孩子,泰猜就放下心来,亲自走到窗边向下望去,却见前面的草地果然站着三个人,两男一女,瞧身子都在十二三岁上下,那两个少年手里拿着L国特有的三弦琴弹奏着,而那少女则随着琴声边唱边跳,不仅歌声清嫩悦耳,身形也极是曼妙。
  三名少年反复的弹奏歌唱,应该是正在练习新曲
  泰猜觉得有些无聊,向一名保镖吩咐了一声,那保镖就匆匆下楼,过了片刻,脚步声响起,便带着那三名少年上来,到了泰猜的饭桌前道:“老大,全都搜过身了,没问题。”
  泰猜点点头,眼光不由自主的朝着那少女望去,心中顿时一惊。
  只见她穿着一件淡红的露腰短衫,下面是一条紫色的细纱长裙,长而乌黑的头发柔柔的垂在了腰间,眉毛细而轻淡,眼眸黑而清澈,鼻子高而挺直,嘴唇红润,嘴角有些微微的向上扬着,小小年纪,竟充满着妩媚与性感,瞧样子却像是一个欧亚混血儿。
  尽管泰猜走南闯北的去了无数地方,这样漂亮的少女,还是第一次见到,心中大是喜欢,又去瞧那两名少年,却见一个略高些,身体结实,浓眉大眼,五官绝不精致,但配在一起,却充满了男子气,让人一见难忘,而另一名少年却是白白净净的长得甚是俊朗。
  泰猜挟了一片麻辣牛肉片放进口中,然后慢条斯理道:“你们都叫什么名字?从什么地方来的?”
  他说着话,目光却望着那身材略高的少年,他阅人无数,这少年有着那种天生的领袖气质,绝对是这三人的头儿,根本不用多猜。
  那略高的少年到了这里,又见泰猜身边两名保镖身上插着手枪,脸上露出了害怕之色,有些结巴的道:“我……我叫赵英杰……”跟着向另外的少年与少女一指道:“他们是奥多巴与索阁娅,咱们都是阳贡野岭山区的人,逃难出来的,一路卖唱,前些天才到这里。”
  泰猜一听他的名字就是L国的华裔,但阳贡地区的华裔极多,而他用的果然是阳贡口音,心中再不怀疑,点了点头道:“好啦,你们挑拿手的,给我唱几曲吧,唱得好,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略高的少年赵英杰连忙点头,呼了一声,与奥多巴后退几步,便开始弹起那三弦琴,而少女索阁娅就随着琴声唱了起来,一边唱着,一边身形展动,开始翩翩起舞,渐徐渐疾,如柳随风,极是动人,在她的右手食指上却戴着一颗戒指,镶着颗老大的红色宝石,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廉价的劣质货。
  泰猜好久没有欣赏到如此地道的阳贡调儿了,哈哈大笑着,连饮了好几杯酒,身子不觉有些发热,凝视着那索阁娅,见她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胸前已经微微鼓起,容貌娇媚,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超越她这年纪的诱惑力,顿时大是心动。
  要知道在L国,十二三岁的雏妓每个城市都有不少,泰猜曾经也去尝过,但觉得瘦瘦小小干巴巴的没什么滋味,但这个叫索阁娅的少女却不同,他好想听听她在自己身下挣扎**的声音,那一定比这阳贡调儿好听得太多。
  泰猜又喝下几杯酒,挥手道:“停,不用唱了。”
  随着他的声音,那琴声与歌声一齐嘎然而止。
  泰猜指了指垂手而立,模样极是乖巧的索阁娅,又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坐位道:“小姑娘,长得不错,唱得不错,跳得更不错,好好,过来陪我喝两杯酒,等会儿给你的赏钱,你就是出去唱上半年也比不上。”
  索阁娅有些茫然的望了那赵英杰一眼,见他点了点头,便走到了泰猜的身边。
  泰猜情欲已起,猛的抓住索阁娅细小的胳膊,向下一拉,索阁娅顿时便到了他的怀中。
  泰猜抱着索阁娅,就在她的脸上亲了亲,跟着大笑着,一只手已经向她娇小的胸前摸去,两名保镖也发出笑了声,但依旧是一左一右的站着,视线却没有被完全吸引过去,这已经是他们多年以来形成的一种习惯了。
  索阁娅这时不停的在泰猜怀中挣扎着,双手已经捂住了玲珑的**,泰猜一时竟没有摸着,但他却越来越有兴趣,这样的小姑娘才更能满足他的征服感。
  就在这时,泰猜的目光下意识的向那两名少年望去,却见那赵英杰仍是一脸的害怕,完全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瞧到奥多巴,泰猜则是一愣,却见他双拳紧握,抿着双唇,眼光瞪着自己,充满了野性与愤怒,然而见着泰猜目光望来,连忙又垂下了头去,不与他对视,拳头却依然没有松开。
  泰猜又笑了两声,站了起来,一把将索阁娅推开,道:“小姑娘,刚才是给你开开玩笑,别当真,我这就拿赏钱给你们,等过几天有空了,再来听你们弹唱。”
  说着话,便走到了赵英杰的跟前,仔细打量了他两眼,然后伸手到了怀中,似乎要去拿钱。
  赵英杰眼光一闪,已经觉得有异,双肩一耸,便要有所动作,然而泰猜已经从怀里迅捷的物事来,抵在了赵英杰的脑门上,这是一款德国SAUER公司生产的重型手枪,足可以将人的整个脑袋轰爆。
  就在同一时刻,泰猜的两名保镖也已经将手枪抵住了奥多巴与索阁娅。
  泰猜并没有笑,而是凝视着那赵英杰道:“小子,你倒是装得挺像啊,我差点儿也被你哄过去,说,是谁派你们来的。”
  赵英杰却是一言不发。
  泰猜骂了一声,一枪托击在赵英杰的头上,鲜血顿时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但是赵英杰的眼中并没有愤怒,甚至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而是沉寂的平静,让人无法猜测他在想什么。
  见到这样的眼神,这样的镇定,泰猜实在不能想像会出自于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心中竟莫名其妙的感到一丝害怕,大声呼叫着,下面的四名保镖立刻跑了上来,见到楼上的情景,都大是诧异。
  泰猜让一名保镖去找来三根铁丝,然后将这三名少年的手脚都牢牢缚紧,扔在墙角,又重新搜了一下他们的身上,并没有什么武器,这才放心,令刚才上楼的那四名保镖仍然下楼警惕,提防还有人前来。
  泰猜知道从赵英杰口中绝对问不出什么来,便走到了索阁娅身边,蹲下身子,抓住她的上衣,猛的一撕,就将她的领口裂开,却望着旁边怒瞪自己的奥多巴道:“小子,这小姑娘是你妹妹还是小情人,瞧来你对她挺关心的啊,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受谁的指派要刺杀我?武器在那里?”
  奥多巴大声道:“没有谁要杀你,我们真是卖唱的,你们刚才也搜过了,什么也没有啊。”
  泰猜重重一耳光向他搧去,骂道:“小子,你当是老子什么人,老子开枪杀人的时候你他妈的还没钻出来哩,在我面前演戏,妈的,你还不够格,好,你喜欢这个小姑娘是不是,老子就在这里轮奸了她,看你说不说。”
  说着手下一用力,已经将索阁娅的衣裳从中间撕破,露出了她胸前两个尚未发育成熟的**在风中微微发颤。
  奥多巴眼神一抖,顿时有些犹豫了道:“我……我们是赤血组的人……。”
  泰猜听了,心头一震,这赤血组是L国里最有名的杀手组织,势力极大,各个国家都有,向来的原则是认钱不认人,但只要接了单,就一定会让被杀者从世界上消失,据说从来没有失过手,但想不到这一次他们居然派出了这三个少年来。
  要是在平时,这赤血组泰猜是绝不敢惹的,但对方已经杀到了头上,按行规,自己如果不死,他们是永远不会罢休,这已经不是什么惹不惹的问题了。
  知道这三名少年是赤血组的人,泰猜什么也不必再问,因为杀手绝不会知道雇主是谁的,他必需杀死三人,尽管那小姑娘容貌极美,但若是留下来玩儿,实在太过危险。
  泰猜将脸一沉,“哼”了一声,站起身子,举起枪来,就要射杀三人。
  这时却听那赵英杰在地上道:“慢着,你想知道我们的武器在那里吗?”
  这三人身上已经被仔仔细细的搜过两次,都没有什么发现,这一点儿泰猜也感到好奇,要是这两男一女,加起来年纪都没他大的少年会傻得赤手空拳来刺杀自己,他说什么也不相信。
  当下泰猜移到了赵英杰身边,道:“在哪里?”
  赵英杰头上仍然在流着血,此刻似乎已经很虚弱,无力的说了一声。
  泰猜没有听清,喝道:“你说什么?”
  身子已经蹲了下来,手中的枪也垂到了地面,这三名少年手脚都被铁丝牢牢绑住,是绝对玩不出什么花样来的。
  赵英杰又说了一句,泰猜还是没有听清,身子又俯下了一点,道:“妈的,说清楚……”
  然而,就在他话还没有说完之际,那赵英杰忽然象一条矫龙般的从身上翻坐起了身子,张开雪白的牙齿,一口就咬住了他的喉咙,而且咬的部位正好是血脉之处,咬得极紧极深。
  泰猜乍不提防,痛得已经说不出话来,本能的想抬手向赵英杰射击,但赵英杰早就算到了他这个动作,一边咬着泰猜的喉咙不放,一边抬起被绑的双脚来,将泰猜的手死死压住,让他无法勾动板机。
  两名保镖见到事情忽变,都骇然变色,大吼着纷纷举枪就要向赵英杰射去。
  就在此时,奥多巴与索阁娅也在地上滚动起来,同时到了那两名保镖身下,奥多巴两脚的皮靴里弹出了两柄雪白的尖刀,曲着身子向上一伸,正踢在一名保镖的下阴,而索阁娅却背着身子,右手的那颗红色戒指上也弹出了一根蓝幽幽的尖刺,正刺在另一名保镖的左脚背上。
  “咚咚”两声。
  那两名保镖一前一后的倒在了地上,都是口吐白沫,脸色发黑,那尖刀与尖刺竟是淬了可即刻制人死命的巨毒。
  奥多巴杀了那保镖,身子前滚,双脚并起,两柄尖刀又刺入了已经被赵英杰咬得半死的泰猜后背,赵英杰深知那巨毒的厉害,连忙松开了嘴,泰猜也软绵绵的斜倒在了一边。
  赵英杰与奥多巴瞧也不瞧泰猜一眼,已经背靠着背准备解起铁丝来。
  这时候却听楼下有人大声道:“老大,出什么事了?”
  跟着楼梯间已经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想是那四名保镖听到了楼上的动静,已经跑了上来。
  奥多巴与索阁娅脸上都露出了惊慌之色,那些保镖片刻间就要出现,而绑在三人手脚上的铁丝一时半会儿却不能解开,只怕还是性命难保。
  但赵英杰到了此刻,脸上还是那么镇静,不再与奥多巴互解铁丝,而是一滚身,将泰猜手里的重型手枪拿了起来,背着身子,对着楼道口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顿时将楼梯口的墙壁打出了一个大窟窿。
  不过随着这枪声,就听着楼道处传来一阵乱呼之声,那上来的脚步却停止了,跟着就听到两声枪响,却是下面的保镖在向上面射击。
  赵英杰低声道:“奥多巴、索阁娅,你们快解开铁丝,我到前面去挡着。”
  这话说完,他的身子又滚了几滚,靠近了那楼道口,又连着开了三枪,那下面也不住的开枪还击着。
  过得一阵,奥多巴与索阁娅身上的铁丝已经解开,奥多巴连忙从一名保镖尸体手里拿过一柄手枪,到了楼道口,也不探头,向下一阵乱射。
  索阁娅便到了赵英杰的身边,帮他解开铁丝,见到他一头是血,轻声道:“赵英杰,你要不要紧。”
  一边说着,一边撕下一块衣裳,就要给他包扎。
  赵英杰一偏头,挡着她的手道:“我没事,别管我。”
  见索阁娅衣裳已被泰猜撕破,便脱下了自己的上衣,扔在她的身上,道:“快穿起来。”然后再不管她,赤着上身,左胸前显着三条狰狞交缠的青龙,提着手枪,已到了楼梯口,却听到下面有人在打手机大声求援。
  赵英杰一指窗外道:“奥多巴、索阁娅,快,那外面有根水管,你们爬下去。”
  索阁娅望着他,眼中露出不舍之情道:“赵英杰,咱们一起走。”
  赵英杰断然道:“不行,要从水管爬下去,然后从草地上离开,大概需要三十秒时间,但下面的人上来最多不过十几秒,要是开枪向下射击,咱们都会没命。”
  索阁娅还要再说,赵英杰又沉声道:“我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立刻执行命令,奥多巴,带索阁娅快走,到联络处去等我。”
  奥多巴点了点头,拉着索阁娅道:“索阁娅,组织有规定,联合行动一切都要听从负责人的命令,赵英杰已经下令了,咱们不能违抗。”
  索阁娅也明白组织的纪律是何等森严,咬了咬嘴唇,深深望了赵英杰一眼,只说了声:“赵英杰,我知道你一定能回来,我等着你。”便跟着奥多巴到了窗口,顺着水管,向下爬去。
  见到奥多巴与索阁娅离开,赵英杰又对着楼道口开了几枪,泰猜那柄枪的子弹已经用完了,便又换了一柄奥多巴刚才用过的手枪,将里面剩下的四颗子弹每隔四十秒射一颗,等到射完,将最后一柄手枪插在裤腰间,在四十秒之内,那四名保镖绝不敢上来,那他就有机会撤离了。
  然而刚走到窗口处,一探头,就见到草地上两个晃动的身影,亏他反应极快,刚缩回了头,两颗子弹呼啸着已经打在了窗户上,那四名保镖此时竟分作了两队,一前一后,已经将他夹击起来。
  赵英杰无法离开,只好拔出了最后一柄手枪,这种手枪只有十二颗子弹,而过不了多久,泰猜其余的手下就要闻讯赶来了,他再难逃走。
  泰猜的保镖果然很有经验,知道那楼梯狭窄,极易中枪,而且时间这么长,老大真要有事,也无可挽救,并不急于攻上来,等到赵英杰打到第十一颗子弹,就听到楼下有人道:“大家注意,那小子用的是老大他们的枪,只剩下一颗子弹了。”
  赵英杰明白那些保镖仔细搜过自己三人的身,知道枪必然是从泰猜等人手上得来的,而且听着枪声已经算好了他的子弹。
  握着枪站了一会儿,赵英杰从屋子里找到一把靠椅,把它拿过来,正对着楼道口不足三米的地方,然后再将泰猜的尸体抱了上去,让他靠椅坐着,便向楼下打了最后一枪。
  随着他这枪声响起,就听到楼下大喊起来,接着便不停的有子弹飞上来,脚步声也越来越近。
  赵英杰知道那两名保镖已经上来了,一钻身,已经躲在了泰猜尸体的身后,他虽然比同龄孩子要高些,但毕竟还没有成年,泰猜又长得甚是肥壮,将他的身子已经全部挡住。
  只过了几秒时间,两名保镖已经提着枪一前一后极迅猛的冲了上来,迎面便见到泰猜脸色发黑,喉咙、胸口有一大片的血迹,死状恐怖难看,顿时就是一愣。
  但就是这一愣,赵英杰已经从泰猜的尸体后站起,手里握着两柄不足三寸长,制作得极精巧细薄的小刀,同时掷了出去,雪光一闪,正中那两名保镖的咽部,他这小刀也和奥多巴的靴刀与索阁娅戒刺一般淬了巨毒,两名保镖哼都没哼一声,就双双倒在地上。
  赵英杰疾快的走了过去,从两名保镖的咽部拔出了那两柄细薄的小刀,重新装在了自己靴子底部,这飞刀之技他八岁就开始练习,到现在已经快五年了,三米远的距离对他来说,实在没什么难度。
  装好飞刀,赵英杰没有任何的耽搁,从两名保镖手里取过了手枪,悄无声息的快捷的跑下楼去,绕到了楼后,慢慢探出了头。
  只见到另外两名保镖正全神贯注的用枪对着楼上的窗口,嘴里还不停的呼唤着同伴的名字。
  赵英杰这时不再做任何的遮护,闪身而出,举着双枪,勾动板机。
  “砰砰砰砰”
  一阵连响之后,赵英杰已经将两柄手枪里剩下的子弹全部打入草地上两名保镖的身子里,他们的头部、胸部间满是血窟窿,倒在地上时,已经死在透了。
  赵英杰杀了两人,扔掉双枪,没有做任何的耽搁,脚步如飞,便消失在草地之外。
  此时,在他的身后,已经传来了泰猜其他手下的呼喊与警笛之声。
过去写的书第四部
  人神欲•逆天劫
  金庸隐徒风笑天
  上部称霸人间
  序章天祸之始
  话说亿万年前,天地本是圆如鸡卵,一片黑暗,毫无生机,但幸得阴阳二气周游循环,无限膨胀,终于有一天,骤然破裂,从此混沌初开,清净而轻者升为天,浑浊而重者降为地,风啸云起,雷鸣电闪,经历无数夏雨冬雪,渐渐孕育了有机的生命,又过了数百亿年,几经沧海桑田,盘古一族初成人形,成为天地间灵智最高的生物,但天有不测风云,地壳再次裂变,茫茫大地成了一片瀚海,唯有一对兄妹借着葫芦逃得性命,等到海水隐退,陆地再露,这对兄妹为了传播人种,繁衍后代,结为了夫妇,便是后人类的始祖伏羲与女娲。
  这伏羲与女娲自受了这次大祸之后,孤心苦诣的思索不让人类灭绝之法,终有一日豁然明白一切天地之间的造化皆是阴阳二气在作祟,能掌握二气,不仅可超越生死,更能上天入地,移山倒海,有万千莫测之功,因此双双隐居于东方无妄山中,每日吸气纳元,前后历经三百年,怡神守形,养神炼精,积精化气,炼气合神,最后炼神还虚,终于脱离了自身躯壳,有了掌天控地的能力,后来更拣自己的后代之中有悟性者一脉相传,居于天上,各管风云雷电等诸般天象,掌握着人间祸福荣贵,世上便从此有了人神之分。神,成为了人间祭祀供奉的对象,是高高在上,受人顶礼的尊者,稍若有冒犯,必遭天谴。而云端之上的天界,更是所有的凡人神秘向往的圣地。
  再说水患过去,地上露出的陆地共分为四大部洲,一为东胜神洲,一为西牛贺洲,一为南赡部洲,一为北俱芦洲。
  四洲之中,以这东胜神洲最是人物殷盛,繁华似锦,尧舜禹三王之后,部落的人更是从过去的散居山林渐渐懂得了如何筑城为界,砌石为屋,不仅可以抵御敌人与野兽的进攻,居住的环境也要干燥温和得多了,而部族的联盟愈大,聚居在一起的人也愈多,到了禹的儿子启,废除了部落中一向延续的“禅让”之制,成立了中国第一个朝代夏朝,而后由商而周,然后历春秋战国,秦始皇一统中国,跟着又过了东西两汉,三国归晋,之后南北朝战乱百余年后,隋文帝杨坚再次统一中国,只惜传到隋炀帝杨广,终日只知道眠花卧柳,贪淫好色,劳民伤财,惹得天下百姓怨声载道,而后纷纷揭竿而起,共计十八路风烟,血雨腥风之后,天下又归了太原留守李渊,建立了大唐帝国。
  李渊称帝后,其二子李世民与大哥李建成、三弟李元吉却陷入了一场残酷的帝位之争,最后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兄弑弟,又逼得父皇李渊提前退位,登基大宝,成为了唐太宗。
  唐太宗本是雄才大略之辈,继位之后,心怀有愧,日夜难寐,为塞悠悠众口,吏官之笔,更是勤于政事,虚怀若谷,又有魏征、房玄龄等良才辅佐,分天下国土为十道,即京城长安所在的关内道(今陕西诸地)、河南道(今河南诸地)、河北道(今河北诸地)、山南道(今湖北诸地)、淮南道(今江苏扬州一带)、江南道(今江苏杭州一带)、陇右道(今青海诸地)、剑南道(今四川诸地)、岭南道(今广东诸地),十道各配贤臣,体恤民情,修行仁义,通达道德,竟创下了中国数千年间从未有的贞观盛世。
  太宗驾崩之后,传位高宗,此人却是个懦弱无能的庸君,最终让皇位落入一女中丈夫之手,便是中国第一位女皇武则天,改大唐国号为大周,这则天皇帝冶国有方,对官吏严苛,而对百姓宽洪,深得民心,因此虽有李家宗室作乱,却得保皇位。武则天驾崩之后,睿宗李旦在其子李隆基的帮助下登上皇帝宝座,恢复了大唐的国号,但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在朝中仍然呼风唤雨,掌握着权柄,睿宗自知不是对手,便将帝位传给儿子李隆基,称为唐玄宗。
  这唐玄宗少年时便英武果绝,大有乃祖太宗之风,即位之后,立刻清除太平公主在朝中的党羽,太平公主不甘雌伏,率人准备发动政变,学习自己的母亲,再一次颠覆大唐帝国,但唐玄宗早有提防,先发制人,将一干人等全部抓下,将太平公主赐死在她自己的家中。
  唐玄宗掌稳皇权,又先后任用了姚崇、卢怀慎、宋璟、张九龄这些贤臣为相,广施德政,重视民生,天下间一时真是海清河晏,百姓安居乐业,万国使臣来朝,唐王朝到了从所未有的颠峰,史称为开元盛世。
  然而,唐玄宗眼瞧自己的国家如此的强盛,便起了扩疆的念头,要创前人未有的伟业,在国土四边大举用兵,极快的耗空着国力,除了一笔笔数目巨大的军费,国中所有的精兵强将几乎全部给了边疆,但是边疆的节度使们却多由胡人担任,形成了外重内轻,枝强干弱的局面,而志得意满的唐玄宗此时还没有察觉,反而还在长安城广选秀女,享受风liu,浑然不知一场让大唐帝国从此走向衰落,将要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风暴正在悄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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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玄宗开元十四年,大唐西南剑南道的合洲。
  这合洲城古名垫江县,本是巴人入川前濮族人的重要居住地,因巴蜀内的三条大江,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交汇于此,南北朝时改名为合洲,由于水路便畅,四通八达,自古有“巴蜀要津”之名,当真是个车马辐辏,人烟稠密的好地方。
  就在离合州城十数里有一座直耸入云的高山,峰高岭峻,古怪崎岖,异树奇花,叠翠重碧,更有一件奇景,每到细雨朦胧之时,就有云雾从山上涌出,将整座由罩得犹如仙景一般,只是因山下无路可通,又布满了荆棘乱葛,不时有毒物与野兽隐没其中,因此少有人迹,当地人都称为其为“孤老山”。
  然后就在这罕有人至的“孤老山”之上,却有一块极平坦的宽阔之地,不知在什么时候,有人建起了一座茅草屋,屋外四周编竹为篱做成一个大院,篱上交相缠满了蔷薇、荼縻、木香、美人蓼等花草,而院外又有一大片的花丛,又种着牡丹、芍药、茉莉、海棠等花,时值三春季节,万卉吐艳,光辉娇媚,芳香随风在山中飘荡,惹来无数的峰蝶在其间采花吸蕊。
  就在这花丛中之中,盘膝闭眸坐着一男一女,男的穿着蓝色的绉绸长衫,头上戴着一顶玉色方巾,眉如剑峰,鼻似悬胆,长相俊朗清奇,却是一名儒生。而那女子,却是天下间难觅难寻的绝色了。
  只见她雾鬓风鬟,眉如远黛,琼鼻樱唇,肌如凝脂,胜于艳雪,穿着一袭轻柔犹如蝉翼的白色长裾,晚风吹拂之中,显出了杨柳般身段来,此时盘坐于花丛之中,花光人面,掩映流辉,但所有的花将艳光尽数投照于她的容颜之上,却是黯然失色,她的身上充满着的那绝尘绝世的超脱飘逸之气,全然不是人间所有。
  不知不觉,天色渐渐的暮蔼下来,晚风微起,山雾渐升,一群群的鸟雀叽叽喳喳的回到林中,偶然可以听到山猿的沉吼,一轮淡月浮现在了天空之中。
  正在这时,那茅草屋里突然传出了一声婴儿的哭声,跟着便再也止不住了,
  听到婴儿的哭声,那女子首先睁开眼来,脸色微变道:“任郎,糟糕了,是凡儿饿醒啦。”声音也是清柔婉转,犹如天籁。
  这时那男子也睁开眼来,道:“这小子,今天好像要比平时醒得早一些。也好,夫人,你也该带他出来呼吸呼吸这山中的纯净之气了。”
  那女子本来态如凌波仙子,但此时心系着爱子,却和天下间普通的母亲一般无二,立刻从花丛中站了起来,匆匆忙忙的走进了屋里,不一会就抱着一名男婴出来,那男婴虽然不过三四个月大,但却长得粉白可爱,五官上似乎吸取了父母容貌上的优点,总体上与母亲要相近一些,毋庸置疑,长大了必然是一名让女人颠倒梦想的艳世美男。
  那女子瞧着自己儿子,脸上露出幸福甜美的笑容,坐在一块光滑平坦的大石上,解开自己的衣裳,露出了一只莹光如玉,温软香腻的酥胸来,将**放入了那男婴的口中,那男婴津津有味的吸吮着母亲的乳汁,脸上真是惬意十足。
  这时那男子也走到了女人身边,低头逗着自己的儿子一会儿,然后道:“夫人,你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瑶池仙子,总领天界歌舞,已是上仙之位,如今却跟我下了凡间,自毁仙体,生子哺乳,你真是不会后悔么?”
  那女子微微一笑,一时没有回答,等到儿子吃饱了自己的乳汁,掩上了衣裳,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拉着那男子,走到了西方的山崖边,却见碧空万里,皓月明辉,照得大地一遍银光,奇树异草,宛若翡翠,小涧清流,犹如玉带,而遥望山下,却是一条宽阔的大江,江面之上帆影隐隐,闪烁着数点渔火,两人耳力灵敏,清晰可听见渔夫渔婆们在用村俚之歌相互唱答嘻闹,真是好一付平和幽静的人间美景。
  那女子默默的向山下望了一阵,然后幽幽的道:“任郞,你曾经也到过天界,你说,天界有这般秀丽真实,这般让人心情舒畅的景致么?”
  那男子思索了一阵,才沉声道:“天界上虽然多有朱宫贝阙,琼楼玉宇,又有龙凤麒麟这些异兽,但是却让人感到太飘渺,太冷清了。”
  女子缓缓的点了点头,嘴角中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道:“可不是,人人都说神仙好,可是没有真正身临其境,又如何明白天界背后隐藏的秘密,又如何明白做神仙的悲哀,任郎,你问我跟你下凡有没有后悔,其实你也应该感觉到,和你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才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刻骨铭心的相爱。”她说到这里,又用手摸了摸又开始沉睡的儿子,柔声道:“现在咱们又有了凡儿,让我又品尝到了一个当母亲的幸福,这种日子,能多过一天也是好的,我就会多一天快乐的记忆。”
  那男子听妻子言语中似乎有些不祥的意味,连忙道:“什么叫能多过一天也是好的,咱们天天过的都是这样的日子,你又教了我超脱生死,延寿长生之法,等凡儿长大了,咱们再教给他,等他成家之后,再教给咱们的媳妇,然后再传给咱们的孙子,这样一来,咱们的血脉就越来越多,也会越来越热闹,只是等到咱们曾孙的曾孙喊咱们老祖宗的时候,咱们还是这样的年轻,可真是有些滑稽了。”
  那女子听他这么一说,不由星眸微闪,嫣然一笑,这一笑之下,顿时让夜花失色,皎月减辉,也让那男子瞧得痴了,呆了,忍不住拥她入怀,在她红润娇艳的樱唇上轻轻吻了一下,那女子顺势将纤细如柳的身子缓缓依偎在丈夫的胸前,脸色又渐渐忧郁起来,道:“一千年前,织女偷下凡尘与牛郎成亲,结果让王母娘娘以天河相隔,只因天界无法缺少织女所造的无缝天衣,这才特许他们每年七夕借鹊桥相会一次,而三百年前,七仙女偷下凡尘与董永成婚,结果被抓入天庭,至今冰冻于万年雪山之颠,而董永却被玉帝下旨于地府受剥皮抽肠,火海油煎之苦,永世不得超生,任郞,我好怕,好怕……”
  那叫任郞的男子想起天规之严,众神之威,心中也有些凛惧,但立刻将心一横,大声道:“怕什么,咱们不是有上元夫人送的避形仙符么,再说,要是他们真的派人来了,我就是死也要和你在一起。”
  那女子微微一叹,仰起头来,用一双清水无尘的秀眸深情的凝视了丈夫好一阵,才道:“任郎,这几日我一直有个预感,上元夫人送的神符只怕保不了咱们多久了,其实在这之前,我早就想好了后路,任郎,你千万不可莽撞,一定要按我说的办,你一定要答应我,好不好?”
  那任郎见到妻子一脸焦急之色,心中不忍,忙道:“好,夫人,我都听你的。”
  那女子道:“要是玉帝派天神前来抓咱们,你万万不要对他们有所冲撞,嫦娥姐姐自当年被天蓬元帅调戏之后,终日幽闭于广寒宫中再不露面,如今天界之中还没有人的歌舞在我之上,玉帝与王母尚有用我之处,如果我以自毁仙元,魂消魄散相挟,自然可以保得你和凡儿的性命,我走之后,你务必好好的抚养凡儿,将修仙之法传授于他,好好的看着他结婚生子,快快乐乐,不过要给他说我生了他不久便死了,万万不可说出我在什么地方,切记切记,否则定会给他惹来灭顶之灾。”
  那任郞心中一阵凄惨,道:“不,不,我要你和我一起瞧着凡儿长大。”
  那女子闻言,心下也是酸楚,微展笑颜道:“要是能瞧着凡儿长大当然是最好啦。”她说到这里,想起一事,骤地抬腕,纤指一动,在儿子胸前虚化了几笔。
  那任郎正在不解,女子含笑道:“任郎,你解开咱们儿子的衣裳,瞧一瞧他的胸口。”
  那任郎依言解开儿子胸前的衣裳,一个鲜艳耀眸,红如胭脂的“任”字顿时印入眼帘。
  那女子道:“任郎,这是我给儿子做的一个表记,要是你们万一失散,可以通过这表记找到他。”
  那任郎听妻子说话越来越悲观,热泪不由涌在眼眶,哽咽着道:“你放心,我绝不会和儿子失散的……”
  正说到这里,猛然听得半空风响,霎时间云雾密涌,将一轮明月遮掩起来。
  那女子见到如此情景,脸色顿时大变,将儿子一把塞在丈夫怀中,娇声急促的道:“任郞,你快带着孩子进屋去,记牢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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