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逃跑梦见掉进茅厕被救出河里不会游泳要救吗?

「突发」桂林一小偷为了个电瓶差点搭上性命,车主看了都想笑!
「突发」桂林一小偷为了个电瓶差点搭上性命,车主看了都想笑!
网友报料今天(6月13日)中午14:20左右,头条网友报料,桂林一小偷偷电瓶车被车主发现跳河逃跑。谁知近日河水因下雨暴涨,小偷在水里沉沉浮浮险些丢了性命。好在小偷最后还是游到对岸,失主在对岸等他...网友报料截图▼▼▼现场图片河水十分浑浊,小偷在水中扑腾。一些市民在岸边围观。现场视频视频中黑色衣服的就是小偷,他这时已经上岸了,然而失主已经在那里等他了。后面发生的事小编就无从知晓了。为了逃跑搭上性命实在是不值得,这次这个小偷算幸运的。小编在此奉劝某些妄想“不劳而获”的人,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有手有脚的应该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不要走歪门邪道,人人喊打。这个小偷很幸运游上了岸,但是如果他不幸身亡了呢?小编找到了一个案例,在案例里,被追赶的小偷溺亡。新闻多看点小偷跳河溺亡,引发网民热议。相信所有的人都痛恨小偷,如果在自己的安全有保障下,大多数人都会“小偷过街,人人喊打。”但是如果有小偷掉进水里生命垂危之际,你会救么?在追打小偷的过程中有时候就会发生这样的偶然事件,发生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福集镇天立小区的事件:一名小偷在被居民追打过程中慌不择路,跳河而亡,而在岸边围观的近百人无一施救。小偷跳河溺亡,网友的评论也兵分几路,不知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小偷跳河溺亡据网友爆料称,日下午3时左右,在福集镇天立小区,有居民发现两个小偷,现场目击者说,两人是在偷第三家的时候被人发现的。然后,众居民抄起棍棒追赶,并大喊“逮小偷”。在群众合力追赶下,一小偷慌不择路,跳下了河里,引起近百人围观。然而,他在水中挣扎近十分钟却无人施救,最后不幸溺亡。在这个过程中,有围观群众拿手机录下视频并传到网上,在视频中,该男子快游到对岸时,在水中沉浮几下,就再也没有露出水面。此时岸上群众一直在议论纷纷,也有人在呼喊“快救人”。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下水施救。最后,专业人员赶来,将该男子捞起,然而不幸的是,男子已经溺亡。目前,警方正在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网友意见不一:阿嬌妹_:偷东西固然可恶至极,可也是平凡的人类。有家人有父母,也许他只是生活所逼,家里还有小孩要养活。处理的方式有很多,眼睁睁看他淹死,也让心里难受(小女孩的观念 勿喷谢谢)summer的365天:如果追赶的群众少,没准儿他已经掏出刀子捅了几个跑了。下水救人风险很大,如果为了救小偷而让好人送了命怎么办?所以我认为不能苛责围观群众。超绝可爱小应应:天哪,无论怎么样,先救人。Sunlight-晶子:这叫报应呀!某翀要修生养息:可能大家都不会游泳呢?只给小偷不会游泳??刘小小锁:哎,罪不至死。虽然是小偷,可好歹是一条人命。人命关天!我想小偷在生死弥留之际,心里还是向善的,也是悔不当初的。__墨韵:评论里说路人冷血的,我就问问你们自己遭遇这种情况了会跳下去救吗?先不说救上来后会不会被路人误以为同伙把你暴打一顿,小偷这种社会渣滓根本不会因拘留几天就反省,中国法律违法成本太低,小偷小摸的人从来就被人们所唾弃,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法律治不了你,就交给上帝处置吧!高燕晴Y:小偷固然可恨,但是生命更加可贵啊!!透明的灵魂zyh:他既然决定要做小偷,就注定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没有什么好怨其他人。如果我遇到应该会先救上来,打一顿。小苹a果5201314: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呀,应该救起来。大不了捞上岸再揍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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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逃跑跳河溺亡 失主被诉“过失致人死亡罪”作者:来源:【扬子晚报】添加日期:
小偷耍了个滑头,被抓后又逃跑。失主怒不可遏,对这名小偷穷追不舍,慌不择路的小偷跳进一条20米宽的大河中,结果溺水身亡。扬子晚报记者昨从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获悉,年轻小伙刘飞(化名)因“追死”小偷,戏剧性地成了“罪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刘飞日前被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记者采访中,检察院与法院的办案人员称该案很复杂。记者通过他们的介绍,还原了事件的几个片段,并邀请法律界人士解读为何失主成了“罪人”。
第1幕 抓了个小偷
工地此前也被偷过,小偷害怕送派出所向工人求饶
刘飞是淮安市涟水县某建筑工地工人,这个工地在当地算是很大的,刘飞在这里打工也能挣到钱,但让他与工友纠结的是,工地上大家的衣物经常在夜里被偷。虽然被偷的衣物价值不大,但他们心里都气不过,都想将这个小偷逮住。
去年8月16日下午2点多钟,正在工棚里午休的刘飞隐约觉得有人在工棚里翻东西,睁眼一看,一名陌生的年轻男子正拿他搭在床架上的汗衫。刘飞判断,这名陌生男子应该就是他们要抓的小偷。
“抓小偷”,刘飞大吼一声从床上跳下来,结果小偷还没有来得及带着他的赃物开溜,就被刘飞和工友现场摁倒在地。
一细心的工友发现,这名小偷下身穿的牛仔裤也是另一名工友的。气愤之余,刘飞与工友们决定将其扭送至派出所,交给警察处理。听说要被扭送派出所,这名自称赵蜢(化名)的小偷再三央求刘飞他们放他一马,并答应赔偿他们的损失。
第2幕 私了谈赔偿
小偷求助亲戚碰了壁,只好带工人回家“找家人”
“以前你有没有来偷过东西?”“来过。”“那怎么办?”“我赔偿你们损失。”这是在赵蜢现场被抓答应赔偿刘飞等人损失后刘飞等人与他的一段对话。
记者昨从涟水县检察院了解到,由于赵蜢已溺水死亡,被公诉的刘飞也没有交代,所以双方具体谈的赔偿数额是多少,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但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在得知赵蜢愿意赔偿工地以前所窃物品的损失后,刘飞与他的工友决定放赵蜢一马,并让他联系家人。
记者从涟水县法院与检察院了解到,得知刘飞等人不把自己交给警方处理时,赵蜢开始四处打电话给其家人,首先打电话给他奶奶称:“我在外面偷人东西被逮住了”,但他奶奶年事已高没有听清楚他的话;他又打电话给他在县城做生意的叔叔,他的叔叔没有理睬他。几个电话一打,都没有人愿意帮他,此时的赵蜢提出带刘飞等人到他家中找其家人赔偿他们的损失。
第3幕 小偷被追死
小偷逃跑中跳河溺亡,一度喊救命,追赶者未施救
见赵蜢打电话无人愿意来帮他赔偿损失,刘飞等人也愿意陪同赵蜢一起去寻找其家人。在路上,赵蜢一直寻找着逃跑的机会,趁刘飞等人不注意,他撒腿就跑。原本想逃脱的赵蜢想不到的是,他这一跑不但让其丢了性命,也让刘飞身陷囹圄。
记者从涟水县法院与检察院了解到,刚出工棚不久,赵蜢即趁刘飞等人不备撒腿就跑,反应灵敏的刘飞一马当先追了上去。追到一条大河边时,赵蜢被“逼”得走投无路,干脆跳进路边的河中,游向河中心。
据刘飞在归案后交代,由于他自己不会游泳,所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赵蜢跳进河里逃走。刘飞称,自己当时想跑就跑了吧,就准备返身往回走,可就在这时,他听见了赵蜢的呼救声。只见赵蜢在河中央一边高喊救命,一边在水里扑腾往岸边逃。刘飞说他当时也吓得手足无措,所以他也记不得是谁报的警,但是他知道后来赵蜢被从水里打捞上来时已溺水身亡。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了赵蜢逃跑后溺水身亡的大河,宽度足有20米,当地人告诉记者,这条河在夏天可以行船队。
追小偷,结果追得小偷溺水身亡,自己也成了犯罪嫌疑人,这样的事情可能听起来匪夷所思,那么追死小偷的当事人到底做错了什么?且听听法律界人士的分析——
小偷呼救,刘飞未尽救助义务,须担责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多数人可能都会为赵蜢仅因偷一件几十元的汗衫而送命感到不值,但与此同时,更多的人可能会为本想抓小偷如今却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刘飞鸣不平。
这名检察官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其实他也很同情刘飞,但法不容情,检察院最终以刘飞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主要是因为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刘飞虽然并非故意,但他的紧追不舍与赵蜢的死有着直接的联系。赵蜢在水中呼救时,刘飞负有救助的义务,但他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因此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过失致人死亡罪值得商榷
淮安法律援助中心邵永高律师认为,由于赵蜢所跳的河水有一定的深度,所以检察院对刘飞提起公诉完全合法,不过是否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值得商榷。
2 积极抓小偷应该提倡
邵永高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小偷盗窃的是刘飞本人以及他所打工的工地上工友的物品,所以抓小偷时不属于见义勇为,而是自救行为,这种自救行为符合社会公德,应该加以提倡。
3 盗窃属公诉案件,不能私了
但刘飞在抓住小偷后,应立即报警将小偷交给警方处理。后来虽然小偷答应赔偿损失,但刘飞不应答应私了,因为小偷盗窃行为如构成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是不能私了的。
4 私了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私了过程中刘飞是否使用暴力,要求的赔偿数额是否过高,也都值得关注。如果实施暴力并要求过高赔偿,那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5 追得小偷跳河必须施救
邵永高律师介绍,小偷逃跑后,刘飞进行追击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讲属于自救行为的延续,但是当他发现小偷跳进河里时,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施救:包括自己施救、喊人施救、报警施救。
6 追死小偷或涉嫌故意杀人
如果刘飞发现小偷跳进的是不足以致人伤亡的小沟、小渠,但恰巧小偷又死亡了,那么他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像本案中的大河,那么他则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市民遇到小偷时到底该怎么办?
此前本报曾报道了扬州一起入室盗抢案,歹徒在作案时被该户居民发现,随后发生了男主人勇斗歹徒的事情。在歹徒逃跑后,男主人适时止步并及时报警,其智勇行为得到警方表扬。显然,本案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人们的常规思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警示——市民遇到小偷时到底该怎么办,如何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规避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
对于这个问题,邵永高律师用一句话概况,就是“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 通讯员 徐贵娟 记者 朱鼎兆)
信息发布:程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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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4]42号
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事件:  事发地点位于永泰县城关南门中心市场边的五心超市。昨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五心超市大门已经紧闭,在路边仍有不少市民围在一块议论此事,超市对面一卤味店的老板目击了全过程。    据介绍,前日上午9时许,他看到一名青年男子手里提着一个包,尾随着另外两名伙伴走进超市内。过了一会儿,那名青年抱着一堆红七匹狼香烟走到了超市出口处,当检票员要求其出示购物小票时,青年忽然加快脚步,抱着香烟飞快往邮电小区边上的大樟溪方向逃跑。    随后,超市检票员当即就喊“抓小偷”,紧随其后追赶,两人跑了100米左右,到了大樟溪堤岸边。青年见无路可逃,情急之下将手中的香烟往岸边一扔,纵身翻过路旁一米多高的防洪堤,跳到下方的菜地后往溪边跑。    路边一销售毛衣的摊主告诉记者,听到呼叫声后,堤岸边围了许多看热闹的群众。而超市检票员见青年扔下香烟后,边喊抓小偷边弯腰去捡香烟。逃窜的这名青年见岸上群众还在大声喊抓小偷,似乎很害怕,在农田中来回奔跑了五六趟后,忽然冲向河边,纵身跳进大樟溪中。    青年落水浮沉10余分钟    百名围观群众无人救援    “小偷跳河了1在农田边上看管公厕的宋大姐说,她跑出来看时,发现青年已经跳进大樟溪中。青年在溪里来回游了几趟后,开始往溪中间游去,游到一半又折了回来。大约10来分钟后,随后就听见青年开始大喊“救命”,还一边紧张地用双臂拍打着水,身体开始慢慢往下沉。她说,青年落水后,围观的群众中有人打了报警电话,但却没有一个人下水去救人。    事发后,永泰县警方紧急出警,在当天上午11点30分左右,打捞起青年的尸体。    永泰县警方已介入此案    善后事宜仍在协调中    据死者堂姐黄美玲介绍,堂弟系闽侯南屿人,今年23岁,去年从技校毕业后就在一家房产中介从事二手房买卖。前天上午8点左右,弟弟和另外两名同伴一起从福州来到永泰县城,当时也没跟她说来此做什么,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警方经调查了解到,当天上午,青年在超市内用10条假冒香烟调包店内的10条真烟,走出超市时被检票员发现后逃窜,检票员捡回被调包的香烟后及时返回店中。警方称,青年在围观群众”抓小偷“的呼喊声中因心虚害怕,翻越堤岸护墙跳入下方农田后跳入河中,正准备游到对岸时溺水死亡。    昨日,警方及永泰县政府也组织超市方及死者家属进行协商处理善后。目前,永泰县公安局已邀请永泰县检察院介入,做进一步调查。    先看很多人评论:  单说这件事,换做我,我也真的不会去救.就因为他是小偷,听到这词,我厌恶之心顿生!,也许有人会说,这和生命哪个重要?别跟我说那些,讲道理我比你明白,我就不想救这样的,爱咋咋地!!!.    回复 支持(843   小偷也是人。小偷是要惩罚,但是是法律,法律惩罚在于教育,教育小偷,也教育大众。是人掉水,就得救,不救就是忽视生命,是间接犯罪!    回复 支持(125)反对(551)   说不定他会变好人,说不定以后还抢劫杀人呢,何必拿好人的生命冒险救他,因救人死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483)反对(23)   同情贼的人和贼一样可恨    回复 支持(275)反对(25) 查看回帖(1)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时候到了,救你也白搭。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回复 支持(176)反对(6) 查看回帖(0)   小偷值得同情吗/ 我去年丢了两个自行车,过了年初四我的电动车电瓶又丢了真是气死我了...我去问了旧电瓶还得400多呢!!    回复 支持(23)反对(2) 查看回帖(0)        如果为了救一个小偷造成大学生为救落水小偷身亡,某部队士官为救落水小偷身亡,这样救有意思了吗?很简单的道理他不去偷东西,会有人追他导致他落水吗?    回复 支持(51)反对(1) 查看回帖(0)        小偷也是人,从理论上讲应当救,静下心来讲这些道理,也许大多数人都能理解,但要是我真在旁边,我恨不得多砸他几石头,让他早点沉下去淹死!!    回复 支持(35)反对(5) 查看回帖(0)        是他自己愿找死的,冤不得人哪,也有可能在现场的人不会游水呢?难道还在要现场的好人去为小偷送命.谁都没有错.    回复 支持(13)反对(0) 查看回帖(0)        是生命就救???你是一个猪,在战场上你见到自己的敌人掉进水里,你会说我现在把武器放下了!我先救你起来,我们在打?是吗??我们中国就让你们这些不分好坏人给卖了,要是照你说的台湾就让他独立算了,不然会死很多人的;以后公安局也没有必要抓坏人了,在抓的过程中也会死人啊!!!!    [引用] 武汉市 的 /ty大有大无发表于 4小时前    小偷也是人。小偷是要惩罚,但是是法律,法律惩罚在于教育,教育小偷,也教育大众。是人掉水,就得救,不救就是忽视生命,... [查看全文]    回复 支持(30)反对(0) 查看回帖(0)        只要自己的东西被小偷偷过一次,那么就不会去救,除非是傻子,但现在有几个人没多少被偷一点,所以小偷死一个少一个!!!!^_^    回复 支持(20)反对(1) 查看回帖(0)        为什么100个有99个说他该死?没别的,就是因为他是小偷!不是中国人冷漠!因为人们心中还有基本的善恶观.对恶人,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不去救!    [引用] 肇庆市的腾讯网友发表于 1小时前    我真是无奈,本来看了文章后以为大家都会说救他。    可是看了100个有99个说他该死,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 [查看全文]    回复 支持(16)反对(0) 查看回帖(0)        说不定小偷是自杀的呢~如果不会游泳干吗往水里跳?所以不能排除自杀的可能。    回复 支持(14)反对(0) 查看回帖(0)        小偷是社会制度造成的,人民生活富足,没有人愿意做小偷的。可能有人要说了,他们不会好好干活养活自己,干吗就去做小偷呢?我告诉逆这个社会不是付出劳动就一定可以衣食无忧的。社会贫富差距太大了!富人的钱花不完,穷人的肚子填不满!    回复 支持(25)反对(6) 查看回帖(0)        救他,然后把他送到监狱那所超级培养人才的大学里深造,出来后变本加厉的危害社会。----------------有人说判刑以后能够改造人猪都笑了    回复 支持(26)反对(0) 查看回帖(0)   小偷不是好东西,你们可爱以看看,在公共场所,他们可偷,可杀人,他们是惹祸的一帮坏人,死了才好,    回复 支持(11)反对(0) 查看回帖(0)        看那小偷的亲人悲痛欲绝的样子,心里还是蛮压抑的,毕竟也是一个生命!但想到那可恶的行为,不救也罢!听这报道的口气是责怪当时的人们不救小偷了!建议超市配备:专业救生员······下次再有类似,就可以出动救小偷·······嗯,下次新闻就又有看点:超市装备全面,仁义救小偷!    回复 支持(13)反对(3) 查看回帖(0)   如果我去救他,首先在冰冷的水里我可能也一起被淹死;其次,他可能以为我拼死追他的,说不定抽出一把刀.....    那些说站着说话不要疼的,强烈鄙视!    回复 支持(34)反对(0) 查看回帖        谁说该救谁就去救,没人拦这你们。把小偷救起来淹死你自己最好    回复 支持(15)反对(0) 查看回帖(0)        南京法官说,不是你干的你会去救,你救了就一定是你追的,所以你救了就得赔偿服刑    回复 支持(18)反对(0) 查看回帖(0)        救一小偷凭啥为啥,反正我是没拿素质,爱谁就谁救。过街老鼠都不喊打,那我也不知道我们这个社会要文明到什么地步。    回复 支持(9)反对(1) 查看回帖(0)         由此可见:许多人表示不应该救,小偷该死。  我有两人问题,第一假如不是小偷,不小心掉水,一百个人围攻天涯的高人你们会救吗?    第二个问题,如今落水的是小偷,天涯的高人如果你们在现场,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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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小偷推下水的是你吧?
  当你遭遇小偷的时候千万小心,不要打扰他们偷你的东西,一不小心吓着他们,可是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该救. 但是如果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小偷  那只能说他SB. 除非他的价值连小偷都不如.
  我觉得楼主问这句话就是非常混蛋的。是人就要救,中国人还是那么冷漠吗?一如当年的那个张华大讨论一样?是人命,就应该救。
救的是生命  至于他是小偷 那是法律的事情
  我们这有个砍人的哥们,被警察追跳河逃跑,结果他不会游泳淹死了...    警察就在边上看着...
  我觉得楼主问这句话就是非常混蛋的。是人就要救,中国人还是那么冷漠吗?一如当年的那个张华大讨论一样?是人命,就应该救。  ----------  同意,严重。  是人,就有活着的权利
  冒着生命危险救小偷????LZ你去吧
  不管落水的是谁,我为这样的问题困惑了很久。发生过大学生救下老农,社会讨论是否有价值的事情。  我发帖看看天涯的人到底如何想的。同样的问题,汽车上发生抢劫的时候该怎么办,都会困扰我很久,只是目前这些竟然没有遇到过,所以无法回答各位的提问了。  如果我围观了,如果我救人,如果我动手了,事实是什么样,我才能告诉各位。呵呵。
  有人说:“该救. 但是如果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小偷,那只能说他SB. 除非他的价值连小偷都不如.“ 什么叫价值阿,价值只有实现了的价值才能成为价值,谁说小偷就价值小呢。  再有,如果有一天你落水了,是不是大家救人前都要去了解一下你的“价值“呢?
    不人道的社会。。。。。。。    
    2008年的中国,还在讨论“小偷落水到底该救不该救”,真是悲哀!    
  这个问题可以假设成:老妇人倒在路边该救不该救?    说实在的,因该救,但是我是不会去救。世界就是这么矛盾。东郭先生的前车之鉴要牢记。狼也有求人的时候,你说是该救不该救?狼也是条生命啊。等狼精神了,有活力了它是要吃人的,它不吃人就会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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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哀!今天看到新闻,佛山人民路,白天年轻男女白天抢劫服装店  事发佛山禅城区人民路,女店主奋力反抗被击伤,歹徒轻松逃逸日期:[ 日 ] 版次:[ AA08 ] 版名:[ 城事 ] 稿源:[南方都市报]/A/html//content_397435.htm看了,你再想想应不应该救吧.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昨日下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一服装店发生入室抢劫事件,保护财产的女店主反抗中被歹徒持木棒击伤脑部,一男一女两歹徒未能得手,        随后逃逸,沿途丢弃水果刀等作案工具。警方已展开追缉。        「女店主」满头鲜血神志清醒        抢劫事件发生于昨日下午近17时,记者17时10分恰好路过,发现已有大批周围居民聚集在事发点“樱桃红”服装店,多名警员赶往现场处理。救护车此时尚未到达,女店主满头鲜血坐在店内一张椅子上,大约10平方米的店铺地面上布满点点血迹。女店主不愿接受记者采访,正在店内照顾她的两人称不希望媒体报道,以免惹来麻烦。女店主头发、衣服被鲜血浸透,但神志尚清醒,能与店员正常交谈。        「目击者」劫匪从容逃走        目击者称,入店抢劫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男的30多岁,女的20多岁,两人均着普通衣裤,没有蒙面。当时服装店碰巧一名店员外出如厕,只有女店主一人在店内。        服装店旁几名店主称,当时两名歹徒进入服装店时,以试衣服为名进入试衣间,然后取出木棒等工具出来到柜台抢劫。        在服装店内,记者看到从试衣间到店门口到处都是鲜血,不少事后进入店铺的人踩上血迹,地面上显出许多带血的脚印。        服装店一旁的修鞋摊鞋匠说,当时听到店内打闹,紧接着就看到一男一女走出来,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一根木棒横飞过来,落在修鞋摊旁边地面。当时正在修鞋的几名顾客称,两名劫匪好像并不惊慌,慢慢地沿路离去。        「现场」路边可见作案工具        一名目击者带记者向歹徒逃跑方向走去,在离服装店约50米的一个小巷口,记者发现了两名歹徒丢弃的作案工具,包括一把带有刀鞘的水果刀、一卷透明胶带和一包创可贴,往前一点,歹徒还丢下了一副眼镜。小巷一名女住户称,看到两名歹徒慢跑进入了巷子里,他们将眼镜丢掉了也没有捡,当时没明白怎么回事。        服装店距离祖庙商业街、福升商场等购物中心很近。一士多店店主称,该路段经常发生抢劫事件,但入室抢劫还很少见,歹徒一般到士多抢袋花生或饮料就跑,店主也不敢追赶。昨日值周末,人流众多,但因事发突然,无人组织拦截歹徒。        「警方」用摄像资料查嫌犯        接报前往现场的警员告诉记者,当时服装店只有女店主一人,歹徒夺取柜台的现金时,女店主奋力反抗,被歹徒伤害。但歹徒未能抢走财物。        现场警员称,警方已经对人民路附近进行监控,并在通过摄像头资料查找嫌犯,发现线索会及时协查抓捕。但此地带是即将拆迁的祖庙-东华里旧城区,出入口很多,摄像头不一定能监控到。        下午约17时15分,救护车赶到,医生对女店主头部简单包扎后将其送往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劫匪特征        男的30多岁,女的20多岁。        两人着普通衣裤,没有蒙面。        两人逃跑时丢弃的工具有:一把带有刀鞘的水果刀、一卷透明胶带、一包创可贴和一副眼镜。  
  不是你逼他跳水的你去救来干嘛
  如果我知道掉水里的人是小偷    我绝对不去救    1、不救小偷法律不管    2、不救小偷心里解气    3、我不会水(会也不救)    法律不要求,心里又爽    救他干球!
  小偷的死不是人们不救,而且他的偷窃罪刑换来的因果报应,  做过的始终要还的!
  1、他是自己跳下去的,不是人家推的  2、人们有选择救或不救的权利,不救不违法  3、他不是失足落水,他是一个小偷,如果是失足落水,没人救他那可能是道德的问题,现在是小偷自己跳下去,他首先犯了法,大家不救他就不违背道德。  4、谴责的人们,我只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救他的人淹死了,或是被小偷捅死了(小偷通常带刀),这个责任你可以负吗?  5、某些卫道士,说别人的时候,一套一套的,我敢保证,如果这些人在现场,10个有10个都不会去救。
  应该救
  作者:王一帖 回复日期: 12:04:49 
        2008年的中国,还在讨论“小偷落水到底该救不该救”,真是悲哀!      悲哀的是这个目前的社会这个国情,看来各位网友大多和围观的人一样,少数人说要救,当然真的面临的时候是否会动手就不知道了.所以真的面临的时候,我怎么做了,才能说出我怎么做了.    我的评价  多少年了,中国人还是那样的缺乏对生命的热爱,缺乏爱,民智未开啊,身为中国人,感到悲凉,或许五十年以后,中国人才明白小偷也有他的生命价值,他也有亲人,整个社会才懂得给小偷一个生的机会.    
或许是中国人缺乏宗教缺乏精神信仰,或许如今这个国情是见怪不怪了,什么奇怪的事情都可以在中国发生.    
  偶八会游泳~~
  实话实说  未成年人我会救  成年人我不会救
      我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媒体遇到抢劫这类事总是呼吁老百姓出来干预,怎么就不指责警察??? 劫匪的胆都是警察养出来的,要知道老百姓平常都不能有用来防身的刀具,警察可是有枪,而且还可以随便开枪。。。。 警察都是猪么????      
  作者:chenmaosheng 回复日期: 15:06:32 
    1、他是自己跳下去的,不是人家推的    2、人们有选择救或不救的权利,不救不违法    3、他不是失足落水,他是一个小偷,如果是失足落水,没人救他那可能是道德的问题,现在是小偷自己跳下去,他首先犯了法,大家不救他就不违背道德。    4、谴责的人们,我只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救他的人淹死了,或是被小偷捅死了(小偷通常带刀),这个责任你可以负吗?    5、某些卫道士,说别人的时候,一套一套的,我敢保证,如果这些人在现场,10个有10个都不会去救。
  不会游泳,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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