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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名,但是入学年份错误,没办法修改
怎么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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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值:1447次 何 在 12:41:01.000 发表的投诉建议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有一个事要向你们说下,我是06年参军的,由于当时不知道城镇户口的兵会有安置卡的事。家里也不知道去拿入伍通知书,现在我退伍回来了,手里还没有入伍通知书,没有安置卡。没有这两样东西现在也报不了到,更加不说还关于安排工作了。请问下各位领导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王军 在 13:25:44.000 发表的其他问题 :2013年参军武警分哪些地区啊?
胡刚 在 19:05:52.000 发表的其他问题 :您好!我朋友退伍证丢了,怎么开退伍证明啊?谢谢
小张 在 21:00:20.000 发表的其他问题 :请问南充有招三军仪仗队的名额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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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南充公共汽车老年证怎么办_百度知道
南充公共汽车老年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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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名字你是玩反恐的吧
我也是南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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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邮局办理。。
南充的公交卡都是在邮政办理的
你带着你的 证件去就可以
邮局只能办理普通卡 要办老年卡 带上身份证加本人 去顺庆区人民中路的公交公司。其他高平和嘉陵可以到邮局取咨询下在那办理。邮局有代理点 。但邮局代理点是八点上班11点下班,下午3点上班,5点上班 。时间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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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  四川省领导留言回复
网友反映南充市公租房长期不分配获官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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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 (刘子溪)昨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和省长魏宏的14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一位来自南充市的网友留言,询问南充市级公租房未分配原因。
针对网友的留言,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作出公开回应,称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是南充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南充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现阶段由于从日起,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对南充市保障性安居实行跟踪审计,南充市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也是此次审计范围。按照南充市政府领导指示,南充市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暂时停止,待审计署成特办审计结果出来后才展开。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东明书记,南充市市级公租房,从去年5月就在调查摸底,但到现在分配的消息一点都没有。去年市房管局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春节前就能入住,结果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他们房管局一点行动都没有,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公租房分配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我市顺庆区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我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该项目建设用地19.276亩,共建3幢高层房屋,其中:17层两幢,18层一幢,建筑总面积44060平方米,总投资1.17亿元。建住宅600套,其中:一室一厅384套,二室一厅216套。 该工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于2013年12月竣工,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小区绿化、道路、围墙、水、电、气、闭路电视等设施均已完成。 二、分配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11号令)、《南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发〔2012〕61号)文件精神。2013年5月,我局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南府办发电〔2013〕80号)要求,分配面向我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了需求调查。因第一次调查时,正值我市大、中院校和中小学校放暑假,故在2013年11月又进行了一次需求调查。日,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才建成竣工,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日,我局就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等有关问题向市政府请示。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我局《关于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南房〔2014〕1号)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意见。随即,我局启动《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并定于2014年3月底完成分配。 三、现阶段未分配的原因 由于从日起,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实行跟踪审计,我市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也是此次审计范围。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白土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暂时停止,待审计署成特办审计结果出来后才展开。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我是崇州市大北街原人民医院地块附属区域佳美苑的搬迁户,已于去年响应崇州市市委市府号召签署了搬迁安置协议,我选择的是货币终结。我已无其他房产。今年我新购房屋,面积小于原房屋面积。依据财税2012 82号文件,我应该享受免除契税的优惠政策。4月1日,我到崇州市地税办理地税,向地税人员提出我应享受免除契税的要求,在此以前,本小区的的住户有两户办理契税时已享受过优惠。在我多次提供资料,并多次请拆迁中心开具证明的情况下,地税人员依旧百般刁难,不予办理契税优惠。请问,我的情况是否该享受契税优惠?地税人员是否该对本小区的搬迁户区别对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拆迁户购房未能享受免税政策的问题,经我市地方税务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文件规定,申请税收优惠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被拆迁房屋、土地权属证明;2.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的决定;3.房屋搬迁补偿合同;4.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未注销的,需提供房管部门的注销情况说明。 经调查,由于您当初申请减免税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契税减免的要件要求,我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未予受理,同时已告知您需提供的全部资料。不存在和其他拆迁户区别对待的情况。 特此回复。
【网民留言】
书记: 我2007年在夹江新中源上班工伤,评定伤残,于日辞工,多次找厂里解决工伤赔付问题,厂里一直拖到现在,没能拿到赔付款,老婆一直租房等赔付款,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厂里能拖,我们拖不起,每天要吃用,还有房租,还要给家里老人拿生活费。老婆总要上班吧!我要求不高,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来赔付,(一次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费用)要求不高吧! 望省长能解决我们的问题,盼。
答复意见:
网友何孔梁您好! 感谢您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与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关于工伤赔付纠纷一案,夹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并于日进行了庭审,仲裁庭为力促您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反复调解协商,最终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日,夹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1、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您工伤保险待遇。裁决书已于日送达您妻子。如双方对裁决不服,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您对以上回复还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到我局或致电咨询,祝你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来自台湾的小生意人现在居住在大英县,不知道王书记知不知道大英县目前的道路是怎样的糟糕,整个新城区主要干道都在2月份一起开挖人车寸步难行,我在去年年底祖两个门面一年10万装修18万才刚刚开业就毫无预警开挖了,我根本无法做生意,无法生存,我像12345反应了多次都是官官相互的说法,我真的无法接受,我也不清楚一个地方父母官怎么可以把一个城市搞成这样,民不聊生,好像是无政府状态,一个好的父母官应该是让居民安居乐业才对啊,所以请王书记亲临大英县视查,还有我们的补偿。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车辆急剧增加,新、老城区老化、破损、狭窄的道路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交通拥堵、荷载能力不足。城区地下雨污水管网设计标准不高,城市内涝也时有发生。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实现“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生态示范区”奋斗目标,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对新城区卓筒大道、花园干道、建设路、天平街、V江北路、蓬莱路进行升级改造的决策部署。由于道路改造点多面广,地下管网复杂,水、电、气、通信管线搭接工序繁琐、程序严谨,项目建设推进比较缓慢。县委、县政府认真听取了群众意见,责成我局加大了施工组织力度,统筹部门通力合作,预计在4月底完成管网铺设、管沟回填,7月底完成已开工6条道路的升级改造工作。对施工中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敬请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将尽最大可能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网民留言】
请叫停现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强行让全成都市货运车驾驶员办什么安全证的规定好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委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审查申请人安全管理条件是否达到要求。按照市交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普通货运经营者必须配备不得少于3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针对运输企业所必备的条件并不是指货运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安全员证。 2、我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您,详细了解留言建议的原因,向您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您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可以到成华区办理相关事宜,您对我们的解释工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成都市市属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生前按教师法和国办发【2004】9号文落实了待遇,退休金已按成都市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发放。2008年5月病故后抚恤金是否应该按同期病故的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发放。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我们作出以下答复意见: 你母亲按国办发【2004】9号文落实了待遇。你母亲去世时(2008年5月),我市市属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仍由企业管理,2009年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工作的报告》成信联办【2009】52号)才将市属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属地政府管理。故你母亲并未转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只能按照《关于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丧葬费抚恤金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国资改革【号)执行。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成都锦江区海椒市街东方新城的居民。您日理万机,本不该打扰您,但我实在是走投无路,恕我冒昧!我身患尿毒症已十年,为了方便到医院治疗,购买了由四川聚仁房产公司开发的住房,一室小居,住进之后,才发现这房子无法供人休息。卧室隔壁是电梯进,卧室正上方是机房,电梯一运行,头顶如轰雷!这几年先后向物管,环保部门,街道,办事处,区长信箱,市长信箱等投诉,但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去年十月份向市房屋质量监督站投诉,市质检站安装科的汤世琦科长结合图纸和现场判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因为<<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机房不得设计在卧室之上,如迫不得已,必须采取隔音减震措施,使室内噪声夜间不得大于40分贝。于是责令开发商整改,经过汤科长等人的努力,开发商进行了整改,但不知什么原因,整改后,经中测院专业检测,噪声高达50多分贝,严重超过国家强制标准。市质检查又来协调,但这次开发商根本不理了,市质检站好像也没有什么办法了,说是要上交省建设厅。 王书记我已是生命快走到尽头的人了,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解决,事情本来很容易,只需要三、五万元钱,但开发商太牛B了!政府主管部门太软弱了!事情久拖不决!(市质检站的汤科长,张科长是我几年维权过程中唯一遇到的好人,感谢他们)。 夜深人静时,电梯的噪声把人惊醒,心情烦躁。疾病已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噪声又平添无尽烦恼, 王书记救救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委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我委接到关于成都锦江区海椒市街东方新城小区电梯噪音超标的相关问题,我委高度重视,质监站前期已介入此事,建设单位也进行整改,整改效果未达到反映人要求,我委多次和反映人以及开发商反复沟通协调,现反映人已将此事诉至锦江区法院,鉴于此,我委已终止对此事的协调。 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我是宜宾市南溪区仙临镇光明村二组的村民。2010年镇上干部通知我们把房子和土地都给回收了,说是给我们大家搞什么街村,然后把我们的房子都拆了,让我们自己去租房子住。说是2012年十月份分房子住,可过去几年了,那块地还是平的,我们都在外面租房子住。眼看这一年年迈的老母亲还在盼望我们的房子,我十分的愧疚!上去问了组上的干部,可惜换人了,换上来的干部居然是一个连中学也没有毕业的干部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希望王书记在百忙之中抽空帮忙处理下,我们组感激不尽!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省委书记反映仙临镇光明二组征地拆迁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您是仙临镇光明村2社村民,征地拆迁时未婚,现结婚生子,属于2012年场镇新区项目征地拆迁人口之一。 二、关于住房修建问题。我镇场镇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是在2012年6月至12月,期间与相关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协议。由于土地挂牌拍卖和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等需要较长时间,安置房于2013年年底开始修建,预计2014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8月验收交付使用。政府将积极协调督促房屋修建工作,使村民能够早日入住。 感谢您对仙临镇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什么问题,请来人或致电仙临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 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们是大英县人民.大英县自14年2月份开始整个新城区变成一个无法居住,谋生的城市.我是台湾人来到大英县已经6年了,我在花园干道租两个门面一年10万租金,装修16万,去年10月份完工,结果生意刚刚起步,政府就把整个城区搞的到处无法通行,我多次向12345政府反应,但是他们的理由都是这是县政府的决定他们无法解决.请问书记我们这些商家应该怎么过日子?一个地方父母官应该是造福人民,为人民谋福利的,怎么可以这样让人民民不聊生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车辆急剧增加,新、老城区老化、破损、狭窄的道路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交通拥堵、荷载能力不足。城区地下雨污水管网设计标准不高,城市内涝也时有发生。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实现“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生态示范区”奋斗目标,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对新城区卓筒大道、花园干道、建设路、天平街、V江北路、蓬莱路进行升级改造的决策部署。由于道路改造点多面广,地下管网复杂,水、电、气、通信管线搭接工序繁琐、程序严谨,项目建设推进比较缓慢。县委、县政府认真听取了群众意见,责成我局加大了施工组织力度,统筹部门通力合作,预计在4月底完成管网铺设、管沟回填,7月底完成已开工6条道路的升级改造工作。对施工中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敬请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将尽最大可能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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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你好:新机场选址简阳,成都已经规划了到新机场的高速和地铁。目前考虑18号线要服务天府新区,规划的是从火车南站出发沿天府大道铺设。方案一:能否考虑出了天府新区之后,地铁线路与高速路重合,高架桥的上边公路,下边地铁,这设计能否行得通?或者地铁与高速并线,高速公路的一侧修地铁线路,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征地,减小对环境的影响,也能大大节约减少成本,缩短减少时间。方案二:18号线不绕道天府新区,从绕城高速处就与高速线路重合,向北延伸,与地铁7号线、2号线、4号线交汇,在川师站、牛市口站、双林路站与地铁7号线、2号线、4号线换乘,终点设在双林路站。不知方案可行,望考虑,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成都地铁发展的支持和关心。您反映“新机场高速和地铁18号线并线建设”有关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回复如下: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为2013年2月国家批准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年)》中的近期项目之一,是兼顾天府大道两侧城市公交出行和机场线功能的复合功能线。根据国家批复建设规划,18号线全长约59公里,起自成都火车南站,向南沿天府大道行经天府新区核心区域,此后线路转向东穿越龙泉山脉,到达新机场。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项目规模、起止点、线路走向、车站设置方案进行设计和建设,因此,目前18号线的可研阶段线站位方案基本与国家批复建设规划方案保持一致。 由于目前规划新机场高速公路的线路走向还未最终稳定,因此,对于18线出了天府新区后,线路是否可与新机场高速公路并行敷设的问题,需待新机场高速公路线路方案稳定后,才有条件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成都地铁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并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成都地铁发展。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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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您好!位于眉山繁华区义乌商贸城的名人大酒店占用业主公摊楼道和公用卫生间违章修建了几百平方米的酒店大堂,并在商区通道私自画车位停放酒店车辆,严重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运营,属于眉山最牛违章建筑。但我们业主多次联名找城建、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都无人处理。请书记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占用业主公摊楼道和公用卫生间违章修建的情况。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专案小组,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名人大酒店进行实地调查。经查,眉山东坡名人大酒店有限公司在2010年底购买义乌商贸城ID栋房产(2-5层及部分底楼门面)。由于原建筑部分布局不符合酒店消防要求。该酒店在施工中按照市消防支队和相关部门的批准要求,对大楼底楼原卫生间与楼梯位置,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了内部结构设计调整,力求达到更充分、合理、有效的使用建筑物内部空间的面积。整个ID栋楼的改造并未增加原建筑物的总面积和容积率,因此不属于违法建设。但该酒店因经营需要,在酒店西北转角处扩建约60平米钢架结构房屋(两层60X2=120平米),用于酒店大堂使用,该行为属违法建设。目前,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已责令东坡名人大酒店对违法建设进行整改。 二、关于您反映在商区通道私自画车位停放酒店车辆的情况。经查,该商区对进入的车辆没有进行管理,可随意停放。名人大酒店为防止停放的车辆冲到马路上还在街道边焊了一排挡车的栏杆,平时除酒店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均可停放。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慈航镇新龙村建设双项目挂钩已经收钱3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开始修建是为什么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仁寿县慈航镇人民政府已于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仁寿县委书记栏进行了答复(地址: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php?tid=2341149)。 日,仁寿县委群众工作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向慈航镇人民政府核实,该项目已进入财政评审阶段。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乐山市静水楼台一名业主,现在是23时30分,楼下KTV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半夜三更放的士高,而且霸占车位。静水楼台业主多次向当地城管,文化局反映情况,都是敷衍了事,我想问问普天下还有王法吗?你们收了静水楼台多少好处,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这样影响别人的生活去赚钱,安心吗?农民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钱,就是为了到城里买套房子,房子是用来住?还是用来受罪的?我希望有位良心的领导站出来管管,制制这些恶势力和奸商! 还有电梯公寓底楼能开KTV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乐山居民生活环境的关心,对您提出静水楼台KTV噪音扰民的意见,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及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城管局、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庚即派遣执法人员于日至4月7日每晚对“静水楼台”KTV进行执法巡查。经查,该KTV证照齐全,检查中也没有发现其有明显的噪声扰民现象和超时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该KTV经营法人陈某某进行了执法谈话,严厉指出了他们经营过程中的噪音造成的社会危害并要求他们进行降音减噪的整改。陈某某表示愿意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代表静水楼台商务会所进行书面保证,做了以下承诺: 一、KTV每晚经营时间不超过零时三十分,积极检查修复包间隔音设施和降噪设备。 二、二楼的KTV包间原则上不开放使用,一旦使用在十一时后降低噪音,不得使用重低音设备,不得蹦迪。 三、积极督促KTV消费者零时后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酗酒闹事,不得有扰民事件发生。 四、及时与楼上业主沟通,听取其意见,并针对他们找出问题及时纠正在经营中的噪音影响业主休息的问题。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静水楼台KTV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关于您反映的霸占车位问题,经市工商局调查,公共场所的车位一直是采取先来先停的原则,不存在霸占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并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领导: 首先引用成都金牛区今年计划启动实施“北改”项目200个以上:“西安北路、百寿路、交通巷等棚改项目及木综厂片区自主改造顺利启动”。 交通巷24、25、26、27号院已启动自主拆迁工作,纳入旧城改造。而处于同一范围的交通巷28、29号院听业主反映被排挤出此次改造范围之外,目前小区28、29号两栋楼共72户居民,都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办理了双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已经属于居民自有产权,不属于单位的产权,与单位无任何关系,小区院落的状况是停车紧张,治安也不好,水管设施老化,经常堵起,环境也相当不好,进出大门也只有一条消防通道,晚上回家相当害怕,72户居民强烈要求纳入拆迁范围,并随政府政策统一规划,愿意配合积极推动拆迁工程,改善自身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也是72户人家的统一诉求,已签字确认,前期已3次书信到区委区政府,并未书面答复,雷厉风行是政府工作的一贯作风,纳入此次旧城改造,烦请领导批示! 渴望改造的金牛区交通巷28、29院72户业主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建议将交通巷28、29号院纳入旧城改造问题经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交通巷28、29号院修建于1997年,房屋户型成套、结构完整且面积较大(约60―80平方米),房屋双证齐全。该院落确实存在设施较为老旧、停车紧张等问题。根据交通巷28、29号院的现状,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的有关条件,因此,未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二、交通巷目前的棚改情况 交通巷26号院落,房屋老旧,配套极不完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属于典型的棚户区。2014年,按照棚户区改造的有关要求,交通巷26号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且被市政府确定为2014年首批启动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交通巷片区房屋的整体情况,拟将在征得全体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将该片区其它小区作为旧城改造项目进行包装推荐,吸引企业进行改造。二是加快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进行综合治理,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和维护,动员小区住户共同参与小区管理,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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