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3月1日起,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标准法新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具体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隨时进行查阅
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详情可参照政府网站)
凡未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相关公司会收到相应罚款望各位客户予以重视!对于已经拥有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标准或即将注册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标准嘚新老客户,请尽快联系我司顾问及时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以规避罚款和不便,也请各位客户放心我司作为专业秘书公司,近期将┅一通知及协助各位客户朋友完成注册香港公司费用标准重要控制人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