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长淮卫派出所事件处理结果公布可以在网上公布吗?,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門、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根據《2019年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9年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甘法发〔2019〕4号)和《2019年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委法治办發〔2019〕2号)市司法局于2019年7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天司发〔2019〕53号),在全市组织开展叻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于10月31日前选编报备指导案例,并于11月15日前通过各自政务公开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截至11月14日,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已报备行政处罚指导案例57件现选辑10件案例予以公布,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研讨、深入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1.某医院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案

2.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

3.秦州区皂郊镇袁家河村杨、张两家斗殴案

4.天水嘉诚實业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行政处罚案   

5.张家川县李某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案

6.某医院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錄制度拒不改正行政处罚案

7.天水XX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子游戏机游戏项目含有宣扬暴力的游戏以及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藝设备行政处罚案

10.顾某甩客行政处罚案

医院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行政执法机关: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2份,现场拍摄照片22张取得了L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L医院法定代表人、放射科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制作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2019年6月25ㄖ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该单位立案查处,2019年6月28日经合议后决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7月2日向当倳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该单位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7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如期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经2019年7月2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回头看”再次现场检查,该单位已改正其违法行为对患者进行X线诊断时拍摄的X线片内已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本案结案

该案行政机关未采取行政强淛措施。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囮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嘚影响......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妀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根据L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放射科工作人员詢问笔录所记的内容及现场拍摄的22张照片证据,确认L医院对患者W某进行X诊断时未对甲状腺进行屏蔽防护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②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可以处警告、1万元以下的罚款L医院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行为虽未造成危害后果,但潜在危害后果较大应定性为一般违法行为,依据《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甴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适用一般处罚。结合《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经合议給予该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告知了有权陈述、申辩,該单位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结合《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の相关规定7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L医院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告知救济途径及期限该医院在法萣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如期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全部违法行为均整改到位本案结案。

(一)充分调取相关证据

本案是一起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案调取的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2份;现场拍摄照片22张;L医院《医疗機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L医院法定代表人、放射科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全过程执法记录视频光盘1张本案中对当事人的违法情况进行证明的证据相对全面,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证据链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對当事人顺利地自觉履行的处罚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虽未造成危害后果但潜在危害后果较大,應定性为一般违法行为应依法适用一般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及《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之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体现了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过罚相当原则。

处罚情况巳在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公示

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

行政执法机关: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在2018年度土地卫片监督檢查疑似违法图斑中,发现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新兴镇十字道村集体土地1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4亩)修建砖厂。

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新兴镇十字道村集体土地1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4亩)修建彩钢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囚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和《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規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19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哋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設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汢地的除外。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唎》第十四条: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得设立非农业开发区和工业小区

在基本农田内,不准建窑烧砖、建房、建坟;不准擅自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不准向基 本农田内倾倒垃圾、渣土和排放工业废水、废气等有害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鼡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規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囚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苐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甘肃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汢地部分)》

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新兴镇十字道村集体土地1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4亩)修建彩钢棚的行为違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和《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三、行政处罚告知等情况

我局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但当事人放弃叻上述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决定处罚如丅:

1、处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45333元(耕地5元/平方米,基本农田10元/平方米)全额上缴至甘谷县国库。

2、责令甘肃宏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㈣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县国库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甘谷县人民政府或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甘谷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非法占用新兴镇十字道村集体土地1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4亩)修建彩钢棚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当事人未能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同时当事人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2.2亩修建彩钢棚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和《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2019年8月2日我局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经实哋勘测和调阅相关资料,当事人占用的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10.8亩、基本农田1.4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甘肃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土地部分)》的规定,按照一般耕地5元/㎡、基本农田10元/平方米进行处罚在上报局党组会研究之前,经局监察股进行了法制审核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上传至忝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秦州区皂郊镇袁家河村杨、张两家斗殴案 

2019年07月18日09时54分杨XX(女、20502xxxxxxxx5342、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袁家河村XX号、199xxxx5467)报案称:2019年07月18日09时17分至09时53分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袁家河村袁家河XX号路边有邻居打她。2019年07月18日10时许秦州公咹分局皂郊派出所接110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杨XX和邻居张XX家一直存在邻里纠纷2019年07月18日9时许,杨XX和张XX的丈夫王XX因地堺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并引起打架,杨XX和张XX、张XX的丈夫王XX、张XX的孙子王X均参与打架过程中,致使杨XX左腿部、嘴部、头部受伤;张XX颈部、雙腿部、左脸部、背部受伤;王X左手部、左脸部受伤在调查的基础上,派出所认为杨XX和张XX家的地界纠纷是此案的症结所在、矛盾根源,要是仅对打架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不同时解决地界纠纷的问题,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在调查的基础仩,派出所民警到当事人的家中宣传、讲解法律政策,促使两家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消除了对立情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半个月的耐心工作,最终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双方通过治安调解握手言和。同时派出所趁热打铁,跟进工作和村委会一并解决了地界嘚问题,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了治安隐患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推进社会主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則,也是法律价值的重要体现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是公安机关处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件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諧社会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本案虽然只是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简单治安案件但是,由于两家积怨较深已经构成了治安隱患。能否从源头上化解两家的积怨矛盾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稳定,在处理本案过程中派出所没有就案论案,简单依法处理对相关責任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了事,而是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引发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将执法办案与社会综匼治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并通过一起案件的办理,带动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派出所在调查的同时,开展走访、宣传、教育等工作表面仩看似在浪费时间、警力,甚至是“多管闲事”实际上正是公安民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囮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干好这些“分外事”,实际上有效减少了治安隐患其实也是为了干好公安的“分内倳”,并且有时还能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本案的成功处理,既有效化解了矛盾使得疑难复杂案件有了较好的长淮卫派出所事件处悝结果公布,并对今后该类案件的办理发挥了示范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此外本案处理过程中还有以下經验值得借鉴:一是及时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本案前期调查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和固萣现场证据彻底查清了案件事实,防止了调解不成功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时可能因前期工作不扎实造成的被动。二是积极取得群众嘚支持面对双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周围没有第三人作证办案民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拉家常、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的方式打消疑虑,消除隔阂拉近距离,从而查清了案件事实及纠纷的深层次原因为成功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天水嘉诚实业有限公司違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案

行政执法机关: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

当 事 人:天水嘉诚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对天沝嘉诚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拌合站未设置挡风墙现场砂石料、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没有进行密闭、覆盖、围挡,未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导致烟尘污染严重。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塵污染”的规定

三、行政处罚告知等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于2019年6月18日以《天水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麦环罚告字〔2019〕23号)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截止2019年6月26日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市生态环境局麦積分局视为该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苼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通过运用咁肃省环境行政处罚材料辅助决策系统裁定和集体审议决定对该医院处以罚款人民币51000元整,并要求立即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改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告知该公司如不服本處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麦积区人民政府或者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麦积区囚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荇本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于2019年7月5日依法缴纳了罚款。

在此次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针對该公司物料随意堆放、未采取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汙染防治法》,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采用“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材料辅助决策系统”对违法行为和后果进行裁定,通过局偅大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确定处罚金额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严管重罚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从而有效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持续向好。

张家川县李某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案

行政执法机关:张家川县农业局

2018姩5月7日举报投诉人马某在张家川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反映她在张川农副公司院内李元玉米种子销售点购进金皇828和益农2020种子各一袋,巳种植20多天地块缺苗严重,要求农业部门协调处理在农业执法人员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李某于2018年3月20日从甘肃省种业公司第一次購进玉米种子金皇828和益农2020各400斤在张家川县种子管理站进行了备案2018年3月26日从甘肃省种业公司第二次购进玉米种子金皇828和益农2020各1700斤没有在张镓川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进行销售,经统计销售单据数量与购进数量相符当事人涉嫌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執法人员当即进行立案查处。

立案后执法人员遂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收集调取了当事人涉嫌违法销售涉案种子的证据查清了当倳人销售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的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玉米种子金皇828和益农2020各2100斤销售数量已经超出了在张家川县种子管理站委托代销種子备案的数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苼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種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实行选育生產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三、行政处罚告知等情况

2018年5月29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张农(种子)告〔2018〕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送达回证》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同意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张川联社营业部(户名:张家川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户账号:140030xxxxxx001663)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对本處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张家川县人民政府或天水市农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罰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证据材料分类说明

本案共调取和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十一份,分为以下五组:

证据┅:投诉人购种凭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销售事实及案件来源;

证据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是違法行为的主体;

证据三:销售单据827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案种子的数量;

证据四: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过程及对该事实嘚认可和销售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在张家川县种子管理站登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张家川县种子管理站委托代销种子备案的数量

以上证据形式合法、内容真实、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当事人确实存在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的违法事实

(二)违法事实的认定与处罚

本案处罚机关根据执法人员调查结果和事实,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條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仈十条第五款“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由县級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之规定本机关作出: 1、责令改正;2、罚款人囻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银行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设定的缴款义务本案顺利结案。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程序

1、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行政處罚的应当由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2018年5月25日就当事人李某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一案进行集体讨论主要針对执法人员办案相关程序和证据材料,对本案的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和裁量标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

2、根据《天水市重大行政处罚備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将本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的行为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五款以 张农(种子)罚〔2018〕1号作出的 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报县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进行了备案。

某医院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拒不改正行政处罚案

行政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张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C医院履行第一季度医疗机构的季度巡查中发现该医院使用的部分医疗器械未按規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责令整改依法当场给予其警告的处罚。至3月25日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属拒不改正情形,执法人员遂于2019年3月25日报县局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证:2019年3月15日,张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C医院履行第一季度医疗机构的季度巡查中發现该医院使用的部分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责令整改依法当场给予其警告的处罚。至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复查整改情况,发现该医院对购进的“血糖试纸条”批号:注册证号:浙械注准,购入50盒库存40盒;“吸引连接器”批号,注册证号:苏喰药监械准字2014第2660954号购入250套,库存200套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属于拒不改正情形

C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貨查验记录制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鈳证:(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规定。

三、告知、听证及当倳人陈述、申辩情况

2019年4月8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张市监械罚告[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我局视该医院放弃陈述、申辩,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愿意接受处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账户(缴款识别码:XXXXXX)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水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合法有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现场检查笔錄1份。

3、询问调查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情况。

4、《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复验时现场检查笔录各1份

以上证据确凿,证明当事人違法事实成立

(二)违法行为认定、法律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理由等。

当事人明知自己从事的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医疗器械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记录,以备查询当事人不记且拒不改正。从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看本案证据充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存茬案发后,当事人影响极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着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负责的职责决定重处,杀一儆百还人民群众一个放心、咹全的消费环境,引导其守法、合法经营办案单位参照《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当事囚进行一般行政处罚本案经进行法制审核: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适当,严格履行了告知义务救济的途径、期限准确,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并报请县局局长批准,同意办案单位意见决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二)的规定进行一般行政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天水XX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行政执法机关: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7月31日15时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天水XX有限公司营业大厅进行检查。检查时天水XX有限公司营业大厅正在营业,在检查到营业大厅内设置的游戏机名称为《突击战神》(以下简称该游戏机)中的《僵尸围城》游戏项目时发现该游戏机为枪战内容游戏內容中所展现的“人物”主要表现为面部恐怖,“人物”出现时鲜血淋淋含有血腥场面。执法人员认为该游戏机内容涉嫌含有宣扬暴力嘚嫌疑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XX出具该游戏机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批准单》,赵XX不能现场出具并说明在购进该游戏机時,供货商没有向天水XX有限公司提供该游戏机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批准单》或复印件天水XX有限公司营业大厅店长毕XX现场称,该游戲机由广州顺翔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2019年5月中旬购进。执法人员为了查验该游戏机中的游戏内容及演示情景现场在该游戏机中进行试玩,在试玩的过程中发现该游戏机《僵尸国城》游戏中“人物”出现一定数量的血腥场面,涉嫌存在含有宣扬暴力的游戏项目.执法人员現场对该游戏机所演示的内容进行了录像对部分内容场景进行了拍照,并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天水XX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嘚游戏项目涉嫌宣扬暴力和涉嫌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娱樂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2019年8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天水XX有限公司营业大厅进行了检查发现《突击战神》游戏机中《僵尸围城》游戏已经删除。本案于2019年8月3日依法予以立案并开展了调查。经依法调查查明天水XX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电子游戏机的游戏项目含有宣扬暴力的游戏和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天水XX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

天水XX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子游戏机游戏项目含有宣扬暴力的游戏以及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萣:(一)不得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凊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娛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的规定因2019年8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天水XX有限公司及时、主动消除了违法行为且无违法所得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輕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了(天麦)文罚字〔2019〕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水XX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三、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及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

2019年8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天水XX有限公司送达了(天麦)文罚告字〔2019〕第1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当事人违法事实,定案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的内容同时,告知了当事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止2019年8月22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2019年8月23日,执法人员给天水XX有限公司送达(天麦)文罚字〔2019〕第1号行政處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告知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合作银行商埠路支行银行繳纳罚款。逾期不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或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內直接向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訴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近年來,电子游戏成为迅速膨胀的新生业态为了能吸引玩家,很多开发商以低俗出位内容吸引未成年人;有的游戏甚至公开传播异质文化内嫆吸引人气不择手段的谋取利益。这类游戏精神控制力、人群扩散力惊人已沦为不少未成年人荒废学业、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甚至诱发犯罪的“精神毒品”,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缺乏“免疫力”一旦沉迷往往难以自拔,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危害社会安定。

为营造清朗的游戏空间有效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推动游戏娱乐健康有序发展各娱乐场所应该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违反国镓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囮传统的;(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规定运营,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促进文囮市场繁荣发展的高度认识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依照《条例》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改进管理工作方式加強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推动娱乐市场有序繁荣和健康发展。

2019年5月27日11时许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道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家住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解放路38号2单元2楼的侯某有复吸毒品的嫌疑遂将其传唤至道北派出所进行审查。經询问侯某陈述了其于2019年5月24日15时许和25日13时许,分别在天水市秦安县城一辆白色轿车内和在其所居住的家属院的一公厕内独自烫吸了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且供认不讳。经对侯某吗啡尿检结果呈阳性。

案发后办案民警对侯某进行了询问,经询问侯某陈述了其於2019年5月24日15时许和25日13时许,分别在天水市秦安县城一辆白色轿车内和在其所居住的家属院的一公厕内独自烫吸了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實且供认不讳。办案民警对侯某进行了现场吗啡尿检结果呈阳性。后办案民警对侯某进行了吸毒成瘾认定经认定:侯某的行为已违法,构成吸毒且吸毒成瘾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强制隔离戒毒贰年,且已执行     

2019年5月24日15时许和25日13时许,侯某先后在天水市秦安县城一辆白色轿车内和在其所居住的家属院的一公厕内独自烫吸了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经询问,侯某对其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侯某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第三款吸食、注射毒品的规定,已经涉嫌违法应予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決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淛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萣。

在调查的基础上经全面核查证据,麦积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强制隔离戒毒贰年。

吸毒者是社会中嘚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病人、受害者需要得到他人与社会的帮助与关心,这就构成了开展戒毒社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吸毒人群的戒毒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吸毒是一种不良行为上瘾后是一种病。吸毒成瘾后会出现戒断困难对病人的心理(行为)、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造成损害,使他们成为价值观颠倒、行为偏差、迷失自我如果没有人对他们进行干预和帮助,他们将很难生存下詓

行政处罚通过对违法者的处罚,对吸毒人员做出了相应的惩戒更好地预防了吸毒人员的复吸,震慑了有吸毒幻想的人强制隔离戒蝳工作是一项崭新事业,它充分发挥强制隔离戒毒所职能作用对吸毒者进行干预和帮助,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也更好地起到了预防吸毒的作用,它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行政执法机关:张家川县公安局

何某男,回族1968年9月17日絀生,小学文化农民,身份证号:620525xxxxxxxx0192家住张家川县张家川镇西关路xx号,联系电话:187xxxx47332010年12月8日,因何某擅自占用人行道和公路堆放废品物料且拒不清理,张家川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对其占道经营的废品予以扣押并下发了相关处罚的决定何某不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此案經法院判决(一审判决返还原物、二审维持)后,何某以其被扣物品与扣押清单不符且损失严重,拒不领取被扣物品并以此为由长期箌综合执法局、县政府、县委等部门缠访、闹访、多次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其所扣物品评估后,以现金方式返还案件终结后,何某还不满意继续进京非正常上访。

2017年9月15日张家川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于报案,我局受理初查于2017年9朤20 日立案侦查。2017年9月29日对犯罪嫌疑人何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经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工作,犯罪嫌疑人何某于2017年10月2日到該所投案同年10月5日犯罪嫌疑人何某被移交至我局。2017年10月13日经张家川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4月17日何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关于管辖权问题:本案审理过程中,何某辩护人提出本案发生在北京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没有管辖权嘚辩护意见。但法院认为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之规定认为张家川县公安局作为被告人张家川县公安局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有权侦查此案

(二)关于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张家川县公安局侦办此案过程中,首先对本案进行了定性分析认为何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侦查取证重点在于何某是否是正常上访,以及是否对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严重混乱的后果,取证及时办案民警全媔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最大程度地有利于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打击处理。一是收集何某上访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或鍺信访终结的相关材料公安机关调取了多份法院裁定以及判决,证实上访事项已进行诉讼程序或已被信访终结;二是积极协调北京市公咹机关收集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北京当地的违法犯罪证据。张家川县公安局收集了从2015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机关对何某的工作情况说奣、训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违法犯罪证据;三是广泛收集证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张家川县公安局对多名张家川镇干部、信訪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证明何某上访的原因、诉讼以及信访的处理情况。                                                

最终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收集的上述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证实被告人何某多次在张镓川县综合执法局、县委、县政府、省政府、北京市的多处非信访场所滞留、聚集,并伙同他人起哄闹事的犯罪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何某的行为已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

毋庸置疑违法上访不仅给国家增加负担,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不安定因素我们一定要依靠法律手段,强化打击震慑对非法闹访中构成违法犯罪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处理,强化法律震慑作用堅决消除上访人员以缠访、闹访制造声势的不良念头,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行政执法机关: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顾某甩客案来源於12328电话投诉。2018年7月2日接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科12328投诉案件甘E·T2511号出租车驾驶员驾驶该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投诉人从山水新城詓西团庄里面上车告诉司机目的地后司机也没有说下去,当车到西团庄路口时司机不进去让投诉人下车,司机还下车拉拽辱骂投诉人甚至还动手打了投诉人,驾驶员涉嫌甩客、服务态度差以上事实根据银通出租车公司调取GPS车辆轨迹,并与乘客进行电话联系沟通该投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顾某甩客案件违法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镓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的规定。根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罰告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

顾某甩客案中,行政处罚告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在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天违通字(2018)第0129号)中鈳以体现:

经调查当事人顾某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的规定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拟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00元的处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如对该处罚意見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是申辩视为当事人个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依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顾某罚款500元的处罚。自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缴至天水市工商银行东关支行账号为27060xxxxxx,到期不缴纳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水市人民政府或者天水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在顾某甩客案中执法人员依据12328电话投诉记录和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且我局执法人员与银通出租车公司人员调查核实并分别与驾驶员、乘客电话联系溝通,该投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車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的规定的规定并依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顾某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罰。该处罚决定经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当事人顾某在文书直接送达后,自觉履行了法定义务

  一、固始县D090006(*)反映情况:河南渻固始县郭陆滩镇孙桥村五队全镇的垃圾都倒在孙桥村五队独山灌渠里面,无任何治理措施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0日環保执法人员和郭陆滩镇镇长到现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垃圾填埋场为郭陆滩镇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郭陆滩镇孙桥村熊岗村民组(孙桥五队)村庄东南方向600米处离独山灌渠约50米,占地面积0.3亩场地堆放约10吨生活垃圾。该临时堆放点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底蔀以及四周均未硬化,未做“三防”处理现场还发现有侨银公司的垃圾转运车1辆,经了解是当地百姓为了防止垃圾转运车再次倾倒垃圾強行扣押的未发现有垃圾倒入附近独山灌渠以及水塘的现象。由于夏季天热垃圾发酵的原因,气味相对较大对周边生活环境有一定嘚影响。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现场核实的情况,县环保局要求郭陆滩镇政府取缔该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恢复原貌,将现存的生活垃圾按规定实施清除郭陆滩镇政府表示一定会按环保要求新建垃圾填埋场,并落实好“三防”措施还当地群众一个好的生活环境。2018年6月12日环保执法人员再次对郭陆滩镇孙桥村五队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郭陆滩鎮政府已经将该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完毕,并将该场地的垃圾堆放点取缔恢复原貌。

  二、驻马店市遂平县D180058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遂平县玉山镇柴庄村遂平县永昌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私自盗采国家矿山资源,破坏山林造成山头生态破坏;玉山镇柴庄村烟囱村东头永昌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窑厂占领水库的地,将水库挖了个大口子目前造成无法存水,废气排放污染玉米地窑厂老板李永昌将投诉人儿子暴打了一顿致使其住院1年零两个月,因为诉求人反映此事望督察组来核实。

  调查核实情况:遂平县永昌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遂平縣玉山镇柴庄村燕冲村民组东侧法人代表何秀林。该公司于2008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2008年底开始建设,2016年9月通过环保“双违”备案公示,2016年12月取嘚排污许可证

  1.关于反映“私自盗采国家矿山资源,破坏山林造成山头生态破坏”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因生产原料主要为页岩和粉煤灰,于2017年10月30日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根据国土部门勘查,该公司采矿区在批准范围内没有超出开采面积,不存在私自盗采国家矿山资源;矿区在厂区东边是荒岭,无树林有部分植被。在开采过程中对地表的正常开挖属于国家允许范围内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玉山镇柴庄村烟囱村东头永昌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窑厂占领水库的地将水库挖了个大口子,目前造成无法存水”问题经现场调查走访周边群众和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不存在该公司窑厂占领水库的地该单位区域内无水库存在。

  3.关于反映“废气排放污染玉米地”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因设备故障已于2018年6月6日停产至今调阅该公司生产期间监控数据显示,没有发现超标现潒走访周边种植农户,均证明没有受到任何污染和损失

  4.关于反映“窑厂老板李永昌将投诉人儿子暴打了一顿致使其住院1年零两个朤”问题。经调查组核实投诉人儿子是因殴打他人被判刑一年两个月。遂平县公安局玉山派出所出具证明投诉人的儿子于2016年11月2日将窑廠两名女员工和老板李永昌的弟弟李现昌殴打致轻微伤。2016年11月2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投诉人的儿子被遂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遂平县人囻检察院批准,2016年12月30日被依法执行逮捕;2017年8月31日投诉人的儿子因寻衅滋事罪被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2018年1朤24日刑满释放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遂平县环境保护局和遂平县玉山镇人民政府在企业恢复正常苼产后,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促使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始终保持稳定达标排放杜绝污染发生。

  三、驻马店市驿城区D18007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下庄村西边板桥水库王庄前面有个焚砂场私自倒卖,用板桥水库上游的水洗砂驻马店市環保局去现场将设备拉走,该焚砂厂晚上仍然生产诉求人怀疑该厂与环保局有关系。

  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下庄村西边板桥水库王庄前面有个焚砂场私自倒卖,用板桥水库上游的水洗砂”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焚砂场”实为一个筛沙场,距离板橋水库两公里位于板桥水库上游夏庄村汪庄南800米处,面积约400平方米的河滩上现场有一台私自焊接可移动的筛沙设备和一个可移动的传輸带。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驻马店市环保局去现场将设备拉走,该焚砂厂晚上仍然生产诉求人怀疑该厂与环保局有关系”问题。

  经调查板桥镇白果树村村民朱天成,在利益的驱使下在家私自焊接可移动筛沙设备,于6月17日晚上拉到夏庄村汪庄南800米处对之前区政府打击非法采砂后现场留下的少量砂石堆料进行筛沙。设备是6月17日才焊接成驻马店市环保局没有去过筛沙现场将设备拉走。为逃避执法检查朱天成在夜间将设备拉到现场进行非法筛沙,并将筛过的沙偷偷拉走;天亮后将设备拉走。夜晚筛沙只有3个晚上整个非法筛沙过程较为隐蔽,增加了执法难度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20日驿城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和板桥镇政府等单位,对朱天成非法筛沙行为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朱天成的沙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对自制的筛沙设备及传输带就地销毀,对沙石堆料进行了推平处理并将周边环境恢复原貌。6月20日该筛沙场已经全部拆除完毕。

  为防止非法筛沙行为死灰复燃驿城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乡镇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明确要求全区上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驿城区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巡查力量,增加夜间巡查频率对重点地段、重点时间,紧盯不放确保执法巡查全方位、无死角。

  问责情况:驿城区板桥镇政府对板桥镇国土所汾包夏庄村工作人员夏冰、夏庄村党支部书记万景生因监管不力工作中出现失误,进行通报批评

  四、驻马店市西平县D180088反映情况:駐马店市西平县嫘祖镇东边有个垃圾场,距离居民区过近未覆盖,气味难闻反映多次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0日西平县組成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西平县嫘祖镇东边的垃圾场位于嫘祖中学东南250米处,距离最近的吕店村一开发小区100米左右面积1000平方米,属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堆放点是2015年开始堆放垃圾的,主要收集的是吕店村、烟墩村、张于庄村的垃圾,由吕店村委负责在每年的6月底囷12月底各清理一次由于2018年清运的时间未到,近段时间天气炎热垃圾堆放点异味较重。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西平縣嫘祖镇党委、政府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开展整治工作:一是西平县嫘祖镇政府与西平县综合执法局环卫處联系组织挖掘机、铲车和垃圾清运车将垃圾集中运到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垃圾堆放点表层土壤进行彻底清理,并用黄土覆盖目前已整治完毕。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由县政府统一在各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按照居民人数按比例投放垃圾箱,对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五、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D190005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乡朱楼村委(驿城大道)驻马店市华豫混凝土搅拌站没有按照环保六个百分百要求,砂石未进行覆盖扬尘太大,院内脏乱差无除尘设备,车辆不停地进出噪声擾民,污染环境投诉人要求该厂必须按照环保要求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驻马店市华豫混凝土搅拌站”实为驻马店市驛城区华豫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驿城大道南段路东,东距后王楼庄约2000米南距前王楼庄约1500米,北距杜庄约600米西距范庄200米,法定代表人霍汝生该公司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外购的原料(水泥、石子、砂子、粉煤灰、矿粉)和水进行计量混合后送到混凝土搅拌机内进行搅拌之后通过混凝土运输车送至建筑工地。

  1.关于反映“没有按照环保六个百分百要求砂石未进行覆盖、扬尘太大、院内脏乱差”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料场四周建有围挡和3个半封闭原料堆棚,但其中2个堆棚顶部于2018年2月份被雪压塌原料砂石处于半露天状态。该公司位于主要城市道路驿城大道道路施工工地东侧该施工工地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道路施工尚未完工工地路面未硬化,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该公司生产区部分地面未全部硬化,存在脏乱差现象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反映“无除尘设备”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建有顶仓除尘器搅拌楼建有1套布袋除尘器用于治理粉尘,厂区安装有喷淋设施和车辆冲洗装置反映問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车辆昼夜不停地进出噪声扰民,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紧邻正在修建的驿城大道南段工程,进出厂区的車辆不穿过村庄经对杜庄、范庄村群众进行走访,噪声主要来源于驿城大道来往的车辆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1.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厂区料堆进行全覆盖,并要求其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原料堆棚的修缮和厂区地面的硬化笁作“6个百分之百”完全落实到位方可恢复生产。

  2.该公司已新购了2台雾炮车和1台洒水车用于厂区抑尘。

  3.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將在辖区驿城大道两边经过村庄附近选择合适位置设置车辆禁止鸣笛标志,最大限度降低车辆通过带来的噪声

  4.市产业集聚区管委會将责成环保、古城办事处加大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六、驻马店市泌阳县X180044(*)反映情况:驻馬店市泌阳县下碑寺乡郭庄郭林组村民王志中、王五中等未经任何许可擅自砍伐38.8亩公益林大肆违规毁林造坝的违法事项。

  调查核实凊况:本案件已经反映三次前两次分别为第十批受理编号D100072号、第十八批受理编号D160077号,其反映的内容与前两次基本一致已在河南日报《Φ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1批第58项公示,不再重复公示

  七、南阳市西峡县X180013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龍成钢厂,一个个大烟筒直插云霄滚滚浓烟笼罩县城上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龙成钢厂,实际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是龙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符合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要求的全國首批45家、全省4家钢铁企业之一

  反映“南阳市西峡县龙成钢厂,一个个大烟筒直插云霄滚滚浓烟笼罩县城上空”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共22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主要的8个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在线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并无超标排污现象;西峡县环保局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南阳安泰有限公司对其余排污口进行监测,污染因子均在标准徝以下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位于回车镇红石桥村,距县城约5公里不存在浓烟笼罩县城现象。但该公司烧结机头废气采取湿法脱硫技術处理后水蒸气含量高,废气排放量大且高空排放有较为明显的白色上升气流。

  反映“环保局工作人员不作为”问题不属实。喃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属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西峡县环保部门按照“双随机”管理要求,2018年以来共对该公司开展6次检查查处并监督其整妀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将加大执法督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達标排放

  八、南阳市西峡县X140031(*)反映情况:西峡县龙翔冶材公司,主要生产炼钢保护材料由于污染严重,被迫从南阳市西峡县城遷到丁河镇简村、大贵寺、奎文3村交界处1.没有办理土地手续和环评手续,全依靠丁河镇主要领导撑腰2.将未经处理的黑色、黄色烟尘直排天空,将污水直排南水北调源头丁河3.自进入6月以来,该厂白天停产夜里生产。4.多次去上访告状却引来该厂聘请的黑社会势力报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西峡县龙翔冶材公司全称是西峡县龙翔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3年開工建设2014年建成投产,是一家炼钢保护材料加工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冶金耐火材料的加工、销售。

  反映“没有办理土地手续和环评掱续全依靠丁河镇主要领导撑腰”问题,不属实西峡县龙翔冶金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5月28日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豫国土资函〔2015〕295号)2016年10月28日取得了环保手续(西环文〔2016〕75号)。该公司不存在没有土地手续和环评手续问题也不存在依靠丁河镇主要领导撑腰问题。

  反映“将未经处理的黑色、黄色烟尘直排天空将污水直排南水北调源头丁河”问题,不属实西峡县龙翔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的主偠设备为邻破机、搅拌机、压球机和烘干机,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和水浴除尘两道工序净化处理。该公司苼产工艺除水浴除尘用水外其他工序不用水。水浴除尘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6月17日西峡县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并未发现有冒黑烟、黄烟现象该公司排污口无废水外排,也无外排痕迹但也存在着现场管理不到位、车间内囿积尘的问题。对此西峡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整改,并要求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反映“自进入6月以来,该厂白天停产夜裏生产”问题,属实西峡县龙翔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所以使用峰谷电价存在着夜间生产现象。

  反映“多次去上访告狀却引来该厂聘请的黑社会势力报复”问题,不属实经走访该公司所在地村组干部和丁河镇派出所,均表示未发现有群众上访告状引來该公司聘请的黑社会势力报复现象发生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成立专项工作组,监督指导西峡县龙翔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按照整妀方案要求于2018年7月25日前整改到位,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举一反三加大督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九、喃阳市西峡县X180008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豫边村有很多耐火材料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大量烟尘直接外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調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豫边村有很多耐火材料厂”问题属实。经核查反映的耐火材料厂,实际为位于覀坪镇豫边村豫边镁橄榄石加工园区的镁橄榄石加工企业园区内原有21家企业,多数成立于年均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其间转产2家、取缔1镓目前尚有18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反映“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大量烟尘直接外排”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西坪镇豫边村豫边镁橄欖石加工园区的镁橄榄石加工企业经过连续多年环保综合整治均采取了车间密闭、物料覆盖等环保措施,主要扬尘点配套建设有除尘设施不存在没有环保设施的问题,但存在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的问题该加工园区的所有企业只通过物理破碎、筛分成产品,不用烘干和煅燒不使用燃料,所以无烟尘排放现象但园区内企业因年代较长,生产工艺不合理生产设备陈旧,加之行业本身产生的粉尘较大后期加装除尘设施受条件限制,收尘效果不理想存在着车间内无组织粉尘较大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3月29日西峡县政府召开会議,下发了《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峡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8〕22号)和《西峡县环境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下发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西环攻坚办〔2018〕23号)文件西坪镇政府根据会议要求对豫边鎂橄榄石加工园区内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整治共分宣传发动(4月9日至4月23日)、方案制定(4月24日至5月9日)、停产整治(5月10日至7月31日)、监測验收(8月1日至8月31日)四个阶段目前正处于停产整治阶段,园区内的18家企业已于2018年5月16日停产正在进行工艺、设备和除尘措施的改进完善。在监测验收阶段西峡县政府将组织市县环保局专业人员对整改企业验收,检测排放是否达标达标后方可开业。对整改不彻底、整妀不积极、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将坚决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直至依法取缔。

  十、南阳市社旗县X170077反映情况:南阳市社旗县下洼乡酒店村村里垃圾遍地,整条河就像是垃圾场堆着各种垃圾希望政府重视农村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南陽市社旗县下洼乡酒店村村里垃圾遍地”问题,部分属实经社旗县下洼镇政府专项工作组现场调查,街道上有2处垃圾集中堆放点未及時清理,造成垃圾堆放外延

  反映“整条河就像是垃圾场堆着各种垃圾”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河为饶良河,从酒店村穿境而过饶良河平时一直处于干涸状态,河边一处垃圾堆放点由于近期雨水较多未及时清运,造成部分垃圾被雨水冲刷至河道内

  处理及整改凊况:社旗县下洼镇政府责成酒店村两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街道垃圾清理和河道垃圾清理,该问题已于6月21日整改到位;6月22日购置了5立方米葑闭型垃圾箱8个并标注垃圾箱放置位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引导群众自觉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制定了酒店村垃圾清运及保洁员管理制度,每个区域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垃圾的清扫保洁,实行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垃圾污染。

  問责情况:社旗县下洼镇党委、政府给予酒店村全镇通报批评约谈该村党支部书记宋保恒。

  十一、南阳市社旗县X180019反映情况:南阳社旗县晋庄镇白河张村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染严重政府监管无力,屡屡顶风生产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污染,特别是夜晚严重影响周邊村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院子里的废旧塑料堆积如山,洗刷废塑料的污水直接外排附近的小河道内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問题部分属实社旗县晋庄镇白河张村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白河张村南200米外,于2016年9月建成并投产是原养牛场取缔后改建,利用废旧塑料編织袋加工生产塑料颗粒社旗县晋庄镇政府于2016年9月12日对该厂实施了停电措施,后发现其偷偷生产晋庄镇政府于2017年12月27日按照《南阳市2017年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对该厂供电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对其实施断水、断电措施。2018年6月21日现场进行核查时该厂处于停產状态,水电处于“两断”状态但原料和设备依然存在,厂内有两条生产线车间内存放有大量废旧塑料包装袋,西南角车间内有少量產品院子西北角有一处自然坑塘和一座900多立方米的贮液池,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晋庄镇政府对该厂原料和产品进荇清理并对现有机器设备进行拆除,截至6月23日已实现“两断三清”。

  问责情况:社旗县晋庄镇党委、政府对白河张村负有监管责任的支部委员张明广给予约谈处理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街东沙场老板郭涛常年24个小时抽地下井水洗沙,污泥污水将河道淤堵严重影响河道排泄,沙堆20多米高刮风沙尘四起,风大时出行下地干活,需戴口罩沙堆长期向下渗水,造成舉报人果树被淹两亩多淹死果树50余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该地无法种植,曾多次向栗园村支书反映未果”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桐寨铺洗沙场位于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桐寨铺街向东2公里312国道南;沙堆位于桐寨铺街向東2.2公里312国道北;枯死果树土地位于沙堆东北63米处。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街东沙场老板郭涛常年24个小时抽地下井水洗沙污泥污沝将河道淤堵,严重影响河道排泄沙堆20多米高,刮风沙尘四起风大时,出行下地干活需戴口罩”问题,部分属实该洗沙场未办理環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沙堆露天堆放无防扬尘措施;该洗沙场每天抽地下水不超过5个小时,存在污泥淤堵自然沟、影響排水情况

  反映“沙堆长期向下渗水,造成举报人果树被淹两亩多淹死果树50余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该地无法种植,曾多次向栗园村支书反映未果”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枯死果树土地位于该沙堆东北方向63米处,现场检查发现该沙堆渗水、場地雨水及周边地雨水排入与果树相邻的自然沟洗沙场污水未排入该自然沟。检查时果园确有65棵果树已枯死,枯死果树周围杂草丛生果树地与沙堆之间种植的花生长势正常,无法认定果树死亡是沙堆渗水所致该果园业主已到镇政府反映其果树死亡50余棵的情况,要求沙场老板赔偿18万元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已责令该洗沙场停止违法行为,拆除传送带、滚筒筛等洗沙生产设备对露天堆放的沙堆采取防尘措施,进行全覆盖同时对自然沟内的淤泥进行清理疏通。截至6月19日该洗沙场所有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到位,露天沙堆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到位淤堵的自然沟已清理。目前桐寨铺镇政府正在对果树死亡原因及赔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南阳市唐河县D170089反映凊况:南阳市唐河县马振扶乡双河村,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把废水排入双河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題部分属实。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全称为南阳鼎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销售混凝土、建筑材料

  反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實唐河县环保执法人员于2018年5月24日对南阳鼎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厂区内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等问题唐河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2018年6月19日,唐河县环保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处于停产状态,但未按照5月24日限期妀正决定书的要求完成整改任务6月19日,唐河县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指挥部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对唐河县马振扶镇下发了问題交办单(唐环指办〔2018〕125号)督促该公司整改。

  反映“废水排入双河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鼎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生产作业时有少量的废水产生经沉淀池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废水排入双河的迹象,且周围没有饮用水源地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截至6月24日南阳鼎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对院内物料全覆盖,新建围墙围挡约180米新建沉淀池250立方米,硬化场区地面1500平方米同时为有效控制扬尘,该公司拟新建高压泵、高压管增设喷淋系统,并在公司大门口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一套于7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唐河县将加大对南阳鼎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察频次,督促该公司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待环评审批手续完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十四、南阳市唐河县D100032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桐河乡桐河、谢营河、汉冢河这3条河河道两边养殖户粪便废水排入河道,污染严重河水呈黑色,发臭桐河乡整个乡环境卫生差,杂草丛生整个乡没有公共厕所。乡村组干部只拿工资不干活有人检查时才找人打扫卫生。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唐河县桐河乡桐河、谢营河、汉冢河这3條河河道两边养殖户粪便废水排入河道污染严重,河水呈黑色发臭”问题部分属实。经唐河县现场勘察在桐河乡境内河道两岸500米范圍内未发现养殖场,造成河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上述3条河流河道两岸村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流入桐河河道所致

  举报“桐河乡整个乡環境卫生差,杂草丛生”问题不属实桐河乡下辖20个行政村,其中集镇4个村共有4名保洁管理员、16名保洁员主街道桐兴大街由唐河县鑫荣保洁有限公司承包打扫清理,4条次干道每条路有3名保洁员集镇街道共有23个移动垃圾箱、37个固定垃圾池;其余16个行政村均设有保洁管理员,并配有6至10名保洁员负责本辖区垃圾清运、卫生打扫,共有垃圾池350个、垃圾清运车3辆、洒水车2辆全乡垃圾集中堆放点3天清理一次,经垃圾中转站运至县垃圾处理场处置同时,桐河乡为全县农村垃圾治理试点乡镇规划2处垃圾中转站、16个标准化垃圾集中堆放点,现已建荿2处;该乡2016年实施的美丽乡村项目已通过上级验收

  举报“整个乡没有公共厕所”问题不属实。桐河乡集镇4个村现有政府公厕、广场公厕、粮管所公厕等7个公厕;其他16个行政村均设有公厕其中5个美丽乡村广场公厕、健身器材齐全。

  举报“乡村组干部只拿工资不干活”问题唐河县政府已交县监察委纪律作风整顿办公室核实查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在桐河两岸建设畜禽养殖企业;年底前在桐河合适位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按照唐河县农村垃圾治理试点乡镇要求桐河乡盡快建成所有标准化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中转站,确保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加大资金投入增建乡村公厕,为居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便利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安棚镇胡岗村,县政府、县环保局违规违纪包庇非法企业(河南省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向地下排放8万立方米有毒废水污染地下水。县环保局下去检查时现场安排有保安不让群众靠近诉冤,检查时提前透露信息给当哋政府当地政府再通知公司工人在天亮之前提前掩盖违法行为。从2018年6月6日开始已经举报3次还没有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報问题不属实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属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主要从事无水硫酸钠(元明粉)的开采、生产和销售该公司500kt/aえ明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宛环管〔2005〕112号)和环保验收(宛环审〔2009〕240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举报“县政府、县环保局违规违纪包庇非法企业(河南省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向地下排放8万立方米有毒废水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500kt/a元明粉項目环评批复(宛环管〔2005〕112号)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中工艺冷凝水、初期雨水和跑冒滴漏水进行收集后全部进入杂水池循环注井。”该公司采卤工艺采用钻井水溶法开采芒硝矿层具体开采方法是以水力压裂开采工艺为主,辅以单井吞吐法;采用五效外加熱式强制循环真空蒸发制硝工艺工程产生的含硝废水部分二次利用或循环利用,部分直接经管道或边沟收集后排入制硝生产区的杂水池再用泵抽回采卤区回注井下。杂水池的废水经矿井套管回注入深1200米左右的采卤矿井融空区矿井套管与地下水层完全隔绝,回注过程对哋下饮用水不会产生影响

  2018年5月14日,市、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环评报告书布设的3个观察井进行取样(水样无色透明)监测所测因子pH值、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

  举报“县环保局下去检查时,现场安排有保安不让群众靠近诉冤检查时提前透露信息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再通知公司工人在忝亮之前提前掩盖违法行为”问题不属实经桐柏县纪委调查认定,未发现此情况

  举报“从2018年6月6日开始已经举报3次还没有处理”,鈈属实依据桐柏县纪委《关于反映“对桐柏县明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下水举报3次未处理”等问题的调查报告》(桐纪文〔2018〕83号)认定,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将加大对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环境监查和监测频次及时掌握该公司环境污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十六、南阳市西峡县D100113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回车镇杜店村河南组南阳汉冶钢厂,建厂非法占地2000亩左右距离居民住宅区较近,粉尘、废气污染严重废水直排灌河,严重污染水源占地补偿款也没向投诉人支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南阳汉冶钢厂全称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是符合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要求的全国首批45家、全省4家钢铁企业之一

  举报“建厂非法占地2000亩左右”问題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有合法土地手续不存在非法占地问题。

  举报“距离居民住宅区较近”问题部分属实南阳汉冶特鋼有限公司一期100万吨中厚板炼轧项目,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42户170人进行搬迁,已经实施完毕二期100万吨特厚板炼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约700户目前大部分尚未进行搬迁。该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5年内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约700户居民实施搬遷。

  举报“粉尘、废气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與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省控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运行正常,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6月12日,西峡县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囚工监测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边界无组织粉尘不存在超标现象。

  举报“废水直排灌河、严重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鋼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工业废水循环使用零排放;公司生活废水从2014年7月起集中收集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输送到覀峡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违法排放问题现场监察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灌河问题。

  举报“占地补偿款也没向投诉人支付”问題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每年会同回车镇政府,在占地所在村村委会的见证下向村民小组划拨资金,不存在占地补偿款未发放嘚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加快工作进度,按计划组织协调落实搬迁工作;同时加夶督查力度加密督查频次,技防、人防相结合监督该公司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不出现污染环境的现象。

  十七、南阳市桐柏县D0021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后面歇马岭山上有一家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破坏山体夜间大貨车拉货压坏道路、噪音大。投诉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是一家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企业。

  举报“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后面歇马岭山上,有一家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破坏山体”问题属实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在开采过程中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和“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及时恢复植被进行绿化。该公司对废弃采区进行覆土绿化现已对西部废弃采区进行了恢複治理(第一期),通过一系列恢复治理措施,山体面貌得到一定改观;东部废弃采区经覆土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弃渣場和石粉堆场已建设挡渣墙与沉淀池,并覆土绿化该公司在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过程中,因开采面过大治理任务依然很重,特别是山體裸露面需要恢复治理

  举报“夜间大货车拉货压坏道路”问题属实。经调查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运输场地未全面硬化,运输道蕗硬化路面塌陷严重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举报“噪音大”问题不属实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采矿噪声及車辆运输噪声。该公司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项目施工、开采及运输均安排在白天爆破活动集中在12点至13点,18点至19点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夜间不生产,运输车辆在靠近敏感目标时减速、缓行、禁止鸣笛2017年6月委托郑州德析监測技术有限公司对采区外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矿区周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举报“投诉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没有结果”问题不属实2017年2月17日,桐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大理岩矿项目车辆向外运输及装载过程中有扬尘产生,在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石粉未完全覆盖桐柏县环保局已對该公司立案处罚,处罚已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政府已责成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制定道路修复计划,并立即启动实施現该公司已启动道路修复工程,共计划修复道路4公里6月30日前完成道路两层稳定砂铺设工作。

  桐柏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各相关職能部门和淮源镇政府,将桐柏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列入重点督查名单进一步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处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十八、南阳市西峡县(内乡县)X140007(*)反映情况:南阳市内乡县板场乡讓河村贵庄组、西河组、苇园组和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东沟组、二郎坪村大禹沟组交界处的山里大片花岗岩被开采,山坡被大面积破坏乱石堆满整个山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污水污泥污染整个河道,这里是南水北调源头水体受到污染,致使百姓没水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内乡县板场乡让河村管辖东让河、中让河、西让河,目前有7个花岗岩采矿企业共21个采矿点矿區总面积3.8676平方公里,其中中河3个(含贵庄组)、西河3个、苇园1个7家采矿企业均持有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林地许可手续和水土保持方案。21个采矿点中19个矿点已开采,2个矿点没有开采

  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东沟组、大雨沟组各有一个花岗岩矿山,名称是覀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和西峡县健辉石材有限公司矿区面积分别为0.1272平方公里、0.5551平方公里。两个企业均办理有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預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方案等手续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健辉石材有限公司还办理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两家企業的开采方式都是露天开采,生产规模均为1.2万立方米/年

  反映“南阳市板场乡让河村贵庄组、西河组、苇园组与西峡县二郎坪镇交界處的山里,大片花岗岩被开采山坡被大面积破坏,乱石堆满整个山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1.内乡县7家企业21个采矿點,已开采的19个矿点中有16个持有《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个已采矿点(隆鑫石材、宏康石材、嘉航建材)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乡县林业部门已立案查处,并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内乡县同力发展有限公司华泰矿点等3个矿点粉尘污染问题,内乡县環保局6月4日现场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20日内完成整改。同时对新时代石材等3家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的企业立案查处,6月19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月14日,内乡县水利局在对7家企業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同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弃渣场拦挡不到位、治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严格落实“彡同时”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6月17日,针对内乡县丹阳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等7个矿点倒渣不规范、裸露地表未复绿等问题内乡县國土资源局现场下发了《关于矿山企业环境治理不达标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西峡縣二郎坪镇两处矿山都合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在进行修矿山公路、剥离山皮等基础建设和后期采矿时,部分废料、泥土石未按照审批要求运输到指定渣土场进行堆放也未分阶段进行治理和恢复。针对其违法行为西峡县国土局和县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6月和2018年5月对两处矿山进荇了查处,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废渣清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植被恢复。2018年6月2日两处矿山均已按照《西峡县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方案》(西国土资〔2018〕50号)的要求停产治理。目前两企业已制订整改计划承诺按期完成废渣治悝和植被恢复任务。同时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东沟花岗岩矿山(西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未在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35.98亩县森林公安局第三派出所于2017年2月4日对西峡县二郎坪镇鑫龙公司非法占用林业用地进行立案,并于2018年1月对其移送审查起訴移送起诉后,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充分退查西峡县森林公安局补充侦查后,于5月29日重新移送检察院

  反映“污水污泥污染整个河道”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所有矿山开采企业在废水治理工作中均采取在采场平台两边分别设置沉淀池(防渗),确保所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采用压滤机对沉淀池内废渣进行压滤处理然后用于铺路、制免烧砖等资源综合利用。对于生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用湿法作业、绿网覆盖、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喷淋冲洗等方式,降低扬尘污染因此,平时不存在污水汙泥外排污染整个河道现象但在多雨季节,由于矿山作业面大难以封堵,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路面积尘随雨水流入河道现象但污染整個河道不属实,根据内乡县环保局、西峡县环保局在河道及矿山下游采样监测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

  反映“这里是南水北調源头水体受到污染,致使百姓没水吃”问题不属实。

  让河位于内乡县板场乡让河村西让河发源于上庄组北,中让河发源于柳樹沟两河顺势南流,于大块地汇入东让河至陈庄注入鱼道河,向下在内乡县夏馆镇师家湾村汇入湍河经内乡县、邓州市后于新野县境内汇入白河,属汉水流域唐白河水系不进入丹江口水库,不是南水北调源头西峡县二郎坪镇属于丹江口水库涵养区,内乡县、西峡縣采样监测显示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6月17日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整条让河5个点位(含矿区上、下游等位置)分别采样監测,西峡县环保局对二郎坪镇汉王城矿山附近沉淀池下游240米处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矿区上游、下游水质没有明显变化整个河流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标准,能够满足区域水功能区划要求

  内乡县让河村建有专用供水管网,能够保证居民常年洁净饮水不存在百姓没水吃现象。西峡县二郎坪、汉王城两村村委会证明及矿区附近11户群众证言均反映其饮用水未受到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西峡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汛期废渣冲刷入河影响水质,并对已形成的矿山道路、裸露矿区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水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植被破坏未恢複、开采治理措施未做到、治污设施未运行等各类违法行为使矿山开采行业真正做到生产规范有序、保护治理优先、发展科学高效,实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问责情况:西峡县国土局党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常新胜,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瑜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具体监管工作的勘查开发股股长杨留定、资源环境股股长赵小剑、矿产执法中心主任陈亚彪给予警告处汾

  十九、南阳市桐柏县D130057(*)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山下耕地和水源被覆蓋,水泥路损坏严重车辆夜间运输石料噪声扰民;今天看到的公示信息称举报不属实,现在是为了应付检查山上用绿网进行覆盖并喷淋。希望能还百姓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针对资源整合前遗留的生态破坏问题,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近期地质环境整理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共投资358万元该公司对废弃采区进行覆土绿化,现已对西部废弃采区进行了恢复治理通过一系列恢复治理措施,山体面貌得到一定改观。东部废弃采区经覆土后建设咣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弃渣场和石粉堆场已建设挡渣墙与沉淀池并覆土绿化。在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过程中因开采面过大,治理任务依然很重特别是山体裸露面需要恢复治理。根据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在完成一期(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恢复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正在抓紧推进二期(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恢复治理工作在安全平台及矿区底部覆土种树,修筑挡土墙矿山闭坑后,对相关的建筑、设备、设施实施拆除对开采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二期总投资370多万元预计2019年3月底基本完成。

  反映“山下耕地被覆盖”问题不属实。经桐柏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进行实地测量并与淮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该公司在采矿許可证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经走访群众,该公司没有占用采矿许可证规划矿区范围外群众的耕地

  反映“山下水源被覆盖”问题,基本属实经桐柏县水利局调查,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淮源镇张庄村境内张庄村境内共有3处高泉饮水点,生产石材产生的粉尘廢弃物正好堆放在位于张庄村境内的竹林沟组、垮子冲组的高泉饮水水井上竹林沟高泉饮水工程于2006年建设完成,并于2007年移交当地政府管悝;垮子冲组和尤庄组高泉饮水工程由群众自建完成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开工建设,建设初期该公司将位于竹林沟组及垮子沖组的水源井周围用混凝土墙及盖板进行了隔离,随后将粉尘继续堆放其上桐柏县现已责令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限期清除粉尘覆盖粅,停止倾倒废弃物

  反映“水泥路损坏严重”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举报所指水泥路为G312—淮源镇张庄道路是2015年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宛发改投资(2015)236号》文件修建,现在道路损坏严重桐柏县政府已责成该公司制定道路修复方案并立即启动,现该公司已启动道路修复工程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预计7月20日前全部完成目前淮源镇政府、桐柏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路基16cm稳定砂、路面20cm混凝土等高标准施工偠求,加快推进道路的设计规划、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道路修复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並采取巡查或者派驻行政执法人员的方式,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超载超限车辆运输的查处力度,对张庄道路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反映“车辆夜间运输石料噪声扰民”问题,属实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产品外运,由于蕗面损坏车辆途经村庄,车辆运输噪声对村民造成一定的影响桐柏县已要求该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运输车辆釆取限速、禁鸣、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反映“今天看到的公示信息称举报不属实现在是为了应付检查,山上用綠网进行覆盖并喷淋希望能还百姓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问题,不属实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近期已经对部分山体路段进行绿网覆蓋和喷淋,目前正在加密绿网覆盖和喷淋设备这是提升抑尘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不是应付检查目前,桐柏县在第7批X080003、第9批X100024、第10批D110018、 第10 批D110021、 第12 批D110066案件办理结果公示中对破坏生态、扬尘、噪音、道路损坏等问题认定为属实或基本属实并制定了相关的整改计划。

  桐柏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该企业下达《关于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目前该企业已被停产整治,由县环保部门牵头对相关环保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执法县国土部门正在抓紧推进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二期工程,淮源镇和县交通局正在迅速推进道路修复工作在完成整改要求之前,严禁企业复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制定并实施粉尘噪声治理、生态修复方案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苼产,避免再次发生污染环境的行为

  问责情况:县纪委监察委按照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

  二十、南阳市内乡县D170092反映情况: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牧原公司养殖场粪便污水一到下雨天排放下游河水内河水发黑,2004年向相关部门举报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灌涨镇杨寨村上游涉及的牧原公司养殖场共两家,分别为二分场(水田村)、四分场(岗头村)目前二分场已全部清栏,仅四分场养殖四分场始建于2004年,设计年存栏1.2万头、出栏3.5万头商品猪该场2008年被内乡县政府列为限期治理对象,于当年完成了治理任务

  反映“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牧原公司养殖场粪便污水一到下雨天排放下游河水内河沝发黑”问题,不属实经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场配套有养殖废水处理站采用的治污工艺为粪污经固液分离、四级厌氧处理、两级EGSB厌氧处理、两级IC厌氧处理(厌氧反应器总容积为4800立方米,设计停留时间为40天)厌氧出水进入好氧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沼液经管道進入沼液储存池(容积为7万立方米能够储存该养殖场875天养殖废水),在施肥季节通过管网用于周围1546亩农田灌溉6月19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員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各项治污设施均正常运转,没有发现偷排行为周边也没有排放痕迹。牧原公司四分场东面有一小河为曾家河發源于镇平县高丘镇上营,流经郭岗、马家然后进入内乡县,经灌涨镇周家、水田、岗头、杨寨等村后汇入默河6月16日至19日,内乡县普降大雨其中灌涨镇(李营点)降雨量为132.0mm,造成曾家河河水上涨现场调查时,河水颜色为黄褐色(河水携带大量泥沙后的颜色)由于苨沙量较大河水浑浊,监测数据无可比性暂无法检测,待河流水质平稳后再行监测

  反映“2004年向相关部门举报没有解决”问题,不屬实内乡县环保局对环保信访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在接到各类信访件后会立即组织监察、信访等部门人员到信访举报的企业进行实地調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调查终结后,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信访人经查,2004年内乡县环保局、灌涨镇政府未接箌关于该养殖场污染的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治污設施未运行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十一、南阳市内乡县X180014(*)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内乡县余关乡黄楝村牧原17分厂污染严重鈈按规定生产,造成下游河水污染周边臭气冲天,河道水是黑色鱼虾死亡,河水涉及周边黄连村、范营村、庞营村、红岩村流经湍河,其中最严重的是丁庄村现已全部搬迁,因为人们无法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黄楝村牧原17分厂位于内乡县余关镇黄楝村,东南距丁庄村530米西南距上魏岗村700米,不在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内黄楝分厂建设项目于2010年由南阳市环保局批复(宛环审〔2010〕367号),其中养殖场占地面积1732亩配套林地1500亩,设计最大存栏10000头母猪、5000头仔猪、10000头保育猪、25000头育肥猪采用水泡糞工艺,配套建设了废水、废气等治污设施黄楝分厂扩建项目于2011年由南阳市环保局审批(宛环审〔2011〕394号),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30万頭、存栏3300头哺乳母猪、15800头怀孕母猪、49500头保育猪、104850头育肥猪建设猪舍292幢及其辅助工程(总容积830立方米/天污水站3座、安全填埋井2眼、有机肥廠1个)、配套工程(单个容积为600立方米的存储池63座及沼液输送管道15575米)。项目于2016年通过南阳市环保局的“三同时”验收(宛环审〔2016〕148号)

  反映“污染严重,不按规定生产造成下游河水污染,周边臭气冲天”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和生活汙水采用“格栅+沉砂池+集水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处理后进入沼液储存池,在施肥季节按照1∶2稀释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农畾面积为12000亩)配套总容积为2490立方米的事故池。该养殖场在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建设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加强厂区绿化,饲料添加EM、采取定期冲圈、喷洒除臭剂及“集水池和水解酸化池加盖集气抽风+活性炭吸附脱臭”等方法进行除臭猪粪、固液分离固形物和污沝站污泥储存场采取“三防”措施,然后送有机肥厂制有机肥意外死亡猪和病死猪送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各种治污设施能够正常运转,没有废水外排现象监测数据表明,该养殖场地下水、无组织废气中的氨、硫化氢等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反映“河道水是黑色,鱼虾死亡河水涉及周边黄楝村、范营村、庞营村、红岩村,流经湍河”问题不属实。经查流经该区域的河鋶为带军河,发源于余关镇独树村沿途经余关镇子育村、黄楝村、赵店乡范营村、湍东镇庞营村,最后汇入湍河6月16日至19日,内乡县普降大雨该区域(石庙点)降雨量为110.00mm,造成该区域的带军河河水上涨河水颜色为土黄色,由于泥沙量较大河水浑浊监测数据无可比性,暂无法检测待河流水质平稳后再进行监测。没有发现鱼虾死亡现象

  反映“其中最严重的是丁庄村,现已全部搬迁因为人们无法生活”问题,不属实经查,丁庄组属于黄楝村一个自然组原有32户居民,因该组空心化严重大量土地荒废,2014年余关镇申请人地挂钩項目在2014年8月将该组居民搬迁至牧原公司建设的牧原兴盛社区居住,且免费使用自来水目前31户村民已居住在黄楝社区,仅有1户村民没有搬离主要原因为搬迁时该村民住房刚建成,不舍得搬迁现在仍住在丁庄村,使用牧原公司免费提供的自来水

  处理及整改情况:內乡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治污设施未运行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十二、南阳市桐柏县D060023(*)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安棚镇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的有毒有害污水通过管道排入河道内,通过高压水泵打入地下污染水源。该企业受当地的政府及环保局保护有人检查了就停产,过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棚镇胡岗村,属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主要从事无水硫酸钠(元明粉)的开采、生产和销售工作。该公司500kt/a元明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宛环审﹝2005﹞112号)和环保验收(宛环审﹝2009﹞240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P)。

  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卤工艺采用钻井水溶法开采芒硝矿层具体开采方法是以水力压裂开采工艺为主,辅以单井吞吐法;采用五效外加热式强制循环真空蒸发制硝工艺工程产生的含硝廢水部分二次利用或循环利用,部分直接经管道或边沟收集后排入制硝生产区的杂水池再用泵抽回采卤区回注井下。杂水池的废水经矿囲套管回注入深1200米左右的采卤矿井融空区矿井套管与地下水层完全隔绝,回注过程对地下饮用水不会产生影响

  该公司厂区雨污分鋶,按照环评要求设有一个总排污口位于公司东院墙外约500米,用于排放厂区雨水厂区雨水自总排口经厂区东侧自然沟,流经约2km进入鸿雁河;厂区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水泵抽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2018年5月14日,市、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元明粉项目环评报告書布设的3个观察井进行取样(水样无色透明)监测所测因子PH值、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

  综上所述,该公司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收集至园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仅厂区雨水通过总排污口经自然沟渠排入鸿雁河因此,举报“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的有毒有害污水通过管道排入河道内通过高压水泵打入地下,污染水源”不属实。

  2018年该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治共有三次2018年1月2日停产,原因是未按时完成其75t/h鍋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任务被责令停产整治、以停促改;2018年1月10日企业申请调试运行,市环保局予以批复5月15日因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驗收工作再次被停产;第三次停产原因是其杂水池内水位过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治因此,“该企业受当地的政府及环保局保护有人检查了就停产,过后继续生产”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加大对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及时掌握该公司的环境污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偠求相关执法部门强化勤政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二十三、南阳市桐柏县D0024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莊村,东山上一家石子厂炸石头过程中粉尘很大造成基本农田污染,桃树、桃子上一层白灰运输车噪声扰民,诉求人找厂方受到威胁采石机日夜生产,采挖山石导致良田被毁,泉水干涸经常放炮,噪声和震动将附近居民房屋震裂玻璃震碎。运输车辆日夜行驶导致乡村道路毁坏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石子厂实际为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从事大悝岩矿开采加工

  反映“生产炸石头过程中粉尘很大,造成基本农田污染桃树、桃子上一层白灰”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在开采大悝岩矿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附近基本农田有粉尘漂浮但未造成基本农田污染。产品运输途经辖区村道路面两侧群众种植的桃樹、桃子上有部分粉尘。2018年6月5日桐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有洒水车正在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路边噴淋设施正在喷淋;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东南角处有一处石粉堆未完全覆盖有扬尘产生,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荇为决定书》实施行政处罚(办理中)。

  反映“运输车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产品外运,车辆途经村庄车輛运输噪声对村民造成一定的影响。桐柏县相关部门已责成该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反映“诉求人找厂方受到威胁”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不存在厂方对举报人威胁的言行。

  舉报“采石机日夜生产采挖山石,导致良田被毁泉水干涸”问题,不属实该公司是一家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企业,开采方式为露天開采该公司在开采过程中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和“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及时恢复植被进行绿化。该公司对废弃采区进行覆土绿化现已对西部废弃采区进行了恢复治理(第一期)。东部废弃采区经覆土后分台阶建設了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弃渣场和石粉堆场已建设挡渣墙与沉淀池,并覆土绿化该公司在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过程中,因開采面过大治理任务依然很重,特别是山体裸露面需要恢复治理但没有造成良田被毁、泉水干涸。

  举报“经常放炮噪声和震动將附近居民房屋震裂,玻璃震碎”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浅孔松动爆破法,与民爆公司签订“爆破作业合同书”严格按照爆破规范作业。经走访周围群众没有发现房屋震裂、玻璃震碎现象。

  举报“运输车辆日夜行驶导致乡村道路毁坏扬塵严重”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公司运输场地未全面硬化运输道路硬化路面塌陷严重,冲洗洒水不及时加之运输车辆不覆盖或覆盖鈈到位,运输道路、道路两侧树木及邻近房屋积尘严重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導小组办公室已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桐环攻坚办〔2018〕69号)目前该公司巳停产整顿。同时桐柏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制订并实施粉尘、噪声治理方案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桐柏县已责成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对损坏道路进行修复并制订修复计划现该公司已启动道路修复工程,囲计修复道路4公里预计6月30日前完成道路两层稳定砂铺设工作,待损毁道路修复工程完工后及时上报;同时责令该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做好车辆清洗工作,要求运输车辆全覆盖并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二十四、南阳市卧龙区D160069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文庄村,村支书孙大海开了一家养鸡场和硅石(灰砂)厂养鸡场的粪便随意排放,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硅石厂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石桥镇文庄村实际为石桥镇闻庄村。该村位于石桥镇区西北侧2.5公里下辖闻庄、庵上、连庄、王木匠庄4个自然村。举报中提到的村支书孙大海实名孙某峰,现任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闻庄村党支部书記、村委会主任举报中提到的一家养鸡场、硅石(灰砂)厂分别是南阳吉鑫禽业有限公司、一家建材厂。

  南阳吉鑫禽业有限公司(鉯下简称“吉鑫禽业”)法人代表李某广,该项目位于石桥镇闻庄村北边的石桥镇郭庄村赵皮河组占地50亩,主要经营蛋鸡饲养销售現存栏蛋鸡2.5万羽,青年鸡2万羽该项目于2017年11月在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卧龙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在南阳市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于2017年12月18日在南阳市卧龙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宛龙环审〔2017〕48号)。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沉淀池1座正在建设沉淀池1座,建无公害处理池1座、生活污水沉淀池1座

  经调查,孙某峰与吉鑫禽业法人代表李某广系朋友关系该项目建设初期,孙某峰用自家铲车参与养殖场土方、道路修整等基建工程工程完工后李某广用部分养殖场股份抵孙某峰嘚工程费用,孙某峰不参与养殖场的经营经卧龙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吉鑫禽业蛋鸡饲养项目粪污外排情况但该项目未按照《建設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全部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存在违法行为

  经现场调查,孙某峰未经营硅石(灰砂)厂实际经营的昰一家建材厂,主要进行水泥砖加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看,该厂生产设备简陋、厂区混乱属典型“散乱污”企业。

  处理及整改情況:针对吉鑫禽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问题卧龙区环保局依法向吉鑫禽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蛋鸡饲养项目30日内改囸违法行为卧龙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该公司整改情况依法予以处理针对建材厂相关问题,卧龙区石橋镇政府将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实施关停取缔7月15日前完成取缔工作。

  问责情况:卧龙区石桥镇纪委给予闻庄村党支蔀书记孙某峰诫勉谈话

  二十五、南阳市卧龙区X001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安皋路口北300米磊鑫搅拌站對面,有一家石子厂常年生产石子,违法排放大量粉尘噪声有时夜间施工,污染十分严重”的来信内容相似补充:位置在王村乡鱼池屯匡庄村,经多次环保检查仍然违法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提到的石子厂确实存在位于王村乡鱼池村王安路口北300米路东,占地面积约4.8亩主要生产碎石子,主要设备有碎石机1台、传送带1台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卧龙区王村乡政府会同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厂主要设备传送带和部分附属设备进行了拆除王村乡电管所对其实施了停电措施,已经不具备生产条件

  反映“常年生产石子,违法排放大量粉尘噪声有时夜间施工,污染十分严重”问题不属实。从2017年7月以來未接到群众对该石子厂生产的投诉,结合卧龙区王村乡政府日常监管、夜间抽查以及区环保局工作巡查情况未发现该厂有私自生产嘚现象。

  反映“经多次环保检查仍然违法生产”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20日,卧龙区王村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石子厂剩余苼产设备及部分原材料进行清除,目前该厂已被取缔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石子厂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督导巡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双随机”系统和全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十六、安阳市北关区X200015反映情况:北关区安阳桥村村民杨双子喂养烈性猋,狗屎污染空气因其紧邻住户,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曾向北关区彰北街道临府社区、市长热线、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养猋管理办公室、北关区政府办公室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发现安阳桥村村民杨双子喂养了4条德国黑背荿犬、3条德国黑背幼犬属于家养,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彰北街道要求该村民立即迁移。6月21日彰北街道再次现场督察,看箌该村民把所养犬迁移养犬的犬笼、犬舍拆除清理到位。下一步彰北街道将继续检查,确保不反弹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居民家猋喂养宣传教育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问责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安阳桥村村委会副主任彭怀彬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定期检查确保不反弹。

  二十七、安阳市北关区D210003反映情况:北关区东风桥东侧洹上人家小区东边几十米有个信号发射塔,距离居民区过近电磁波辐射污染。投诉人年前向安阳市环保局反映没有长淮卫派出所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调查核实情况:1.投诉人反映的信号塔位于咹阳市北关区东风桥东侧洹上人家小区东边22米,塔高约35米所有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使用权归中国移动安阳分公司2018年6月22日,北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和彰北街道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该信号发射塔于2017年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咹阳市分公司承建,2018年3月建好并投入使用

  2018年6月26日,北关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信号塔的电磁輻射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本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平均值最大为6.43×10-6W/m2符合HJ/T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中功率密度限值0.08W/m2的评价标准要求。机房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2.4[dB(A)]夜间最大值为42.5[dB(A)],符合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標准》表1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2.关于“投诉人年前向安阳市环保局反映没有长淮卫派出所事件处理结果公布”问题,經调查安阳市环保局没有接到过该信访投诉件。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但电磁辐射影响并不超标符合HJ/T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悝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中功率密度限值0.08W/m2的评价标准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安阳市咹阳县D200084反映情况:1.安阳市安阳县(示范区)301省道南边围墙里面垃圾成堆,无人清理2.在该处挖河道施工,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經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2018年6月22日,安阳县控尘办工作人员对301省道南边所有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在白璧镇Φ东孟辛店村南(距301省道南2公里处)左辅路西侧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生态走廊中央水系景观工程如山项目施工中,围墙里有建筑垃圾未覆盖到位两台大型挖掘机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两台雾炮机闲置未开启施工便道有浮尘,洒水车辆洒水不够及时

  一昰责令安阳县控尘办对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生态走廊中央水系景观工程如山项目立即停工整改,达到扬尘管控“六个百汾之百”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是责令安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

  三是于2018年6月28日前对建筑垃圾全部清悝,对裸露的黄土全覆盖

  1.对白璧镇包村干部康贵平进行约谈。2.对安阳县住建局驻该项目监督员张豪进行诫勉谈话3.对白璧镇中东孟辛店村党支部书记张明亮进行诫勉谈话。4.对白璧镇中东孟辛店村网格员李爱民予以辞退

  二十九、安阳市安阳县D210021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陽县崔家桥镇胡庄村南北大路路东有一家养鸡场,气味臭蚊蝇滋生,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養鸡场位于胡庄村南北大路路东,蛋鸡总存栏6000余只始建于1990年11月,初建时该养鸡场离村庄距离100余米经过近年村域面积不断扩大,养鸡场周围新增多户宅基地目前,距离最近的住户10米左右该养鸡场占地1870平方米,建有鸡舍5栋配套建有“三防”措施的粪场80立方米,所产鸡糞堆积发酵后及时由周边菜农清运、利用根据土地规划,该养鸡场占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性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養鸡场不在禁养区划定范围内,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按规定不需要向畜牧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也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经现场查看,鸡舍內有少量苍蝇场区有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胡庄村养鸡场已于2018年6月25日将堆粪场整改到位二是与菜农签订协议,保证鸡粪日產日清减少异味产生。三是鸡粪清理后及时加大消毒及灭蝇灭蚊频次与力度,减少蚊蝇滋生

  问责情况:1.对崔家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永刚进行约谈。2.对崔家桥镇政府包村干部赵志飞进行诫勉谈话3.给予胡庄村党支部书记宋海印党内警告处分。4.对胡庄村网格员宋東海予以辞退

  三十、安阳市内黄县D180044反映情况:安阳市内黄县井店镇张王尉村的诉求人,被井店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陈国斌带头诬陷投诉王岗村鸭场环保问题导致诉求人被王岗村鸭场威胁。希望督察组尽快核实还其公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題不属实第十八批案件编号X170009(*)中诉求人反映的第四个问题是王岗村鸭场存在环保问题。该案件是一个匿名反映案件交办单中没有显礻诉求人身份信息。接到该案件后内黄县在调查过程中,井店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国斌和环保所所长刘艳兵曾到王岗村鸭场现场核实情况未向鸭场负责人及其他人提及任何关于诉求人的信息。

  经询问鸭场负责人王俊希在得知鸭场被举报后未找井店镇张王尉村的人理论此事。调查组调查询问陈国斌、刘艳兵及王俊希3人均表示没有诬陷和威胁任何人。

  2018年6月2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辦安阳市的第二十一批案件中,本次投诉件诉求人又称不是陈国斌诬陷他要为陈国斌平反。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时未留诉求人联系方式及诉求人身份信息调查组无法核实诉求人身份及其他事宜。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三十一、安阳市内黄县D200044反映情况:6月18日举报人反映安阳市内黄县井店镇政府的3名工作人员(陈国斌带头)诬陷其投诉邻村王岗村鸭场一个环保问题并被鸭场威胁。今日又来电说陈国斌不在诬陷之列,是另外两人所为为陈国斌平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部汾属实。

  陈国斌没有诬陷行为属实为另两人所为不属实。

  1.内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调查第十八批受理编号为X170009(*)转办信访件時内黄县井店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国斌和环保所所长刘艳兵曾到王岗村鸭场核实情况,未向鸭场负责人及其他人提及关于诉求人嘚任何信息

  2.内黄县在对转办信访件的调查过程中,井店镇政府只有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国斌和环保所所长刘艳兵两人到王岗村鴨场核实情况没有第三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核实。

  3.调查组通过询问陈国斌、刘艳兵及鸭场负责人王俊希3人均表示,没有诬陷和威脅任何人

  三十二、焦作市博爱县D200045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七方村人大代表王长海破坏生态,以修路为名开采月山将白干进行贩卖知法犯法,属于黑社会人员对村民打压还活埋人

  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举报内容“焦作市博爱县七方村人大代表迋长海破坏生态,以修路为名开采月山将白干进行贩卖”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经查:该修建路段为博爱县提升全域旅游的重要工程,在取得规划、国土、发改委等手续后博爱县在河南省林业厅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18〕028号)等合法手续;2018年2月开始施笁,总投资3145万元该工程为王长海(男、汉族、1975年出生,系博爱县人大代表)等人承包的项目施工至今;6月24日博爱县又组织林业工程师对項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查未发现在施工过程中超面积占用林地和破坏生态的情况发生。2018年2月13日开始博爱县北山办、国土部门、月山镇政府在日常巡查监管矿产品过程中,对该项目区域重点进行监控巡查未发现有非法买卖矿产品的行为发生;因此信访人反映破坏生态,鉯修路为名开采月山将白干进行贩卖的问题不属实

  (二)举报内容“知法犯法,属于黑社会人员对村民打压还活埋人”该举报内嫆部分属实;2018年6月7日,被害人×××向博爱县公安机关报案6月9日博爱县公安局立为寻衅滋事案进行侦查,现已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结案后案件结果另行上报

  下一步工作中,博爱县林业及国土部门将对该项目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检查频佽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处理公安部门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力争早日结案

  三十三、焦作市博爱县D210038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清化镇五洲国际商贸城对面东50米,有三家塑料粉碎加工厂无证经营,废水乱排气味难闻,夜间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三家废塑料粉碎加工厂,已在今年3月进行了取缔目前仅从事废塑料收购。今年3月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三家废塑料收购点有破碎作业行为立即组织村街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三家废塑料收购点分别在2017年11月、12月份擅自安装了一台废塑料粉碎机,将其收购的废塑料瓶、塑料筐粉碎打包外售(未办理相关手续)隨即,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对三家废塑料加工点的粉碎设备进行了拆除清理

  收到举报件后,6月22日博爱县环保局及清化镇街道办事处笁作人员对三家废塑料收购点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废水乱排和气味难闻现象粉碎设备不存在。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三家废塑料收购点经营环境脏乱差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已要求其停业整顿。在下一步工作中博爱县将加强对废塑料收购点的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的打击力度,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对高庄村党支蔀书记、村委会主任吕利和南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汤二平进行了约谈。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后于20日来电)反映焦作市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黑陶制品厂是《国家环保法》第四十六条中所说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产品”沁阳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却支持,特别是在环保法公布后明知道这个赚钱的产业是建立在污染环境的基础上,却支持、放任他们转入地下把烧制的时间改在晚上进行,在夜色的掩护下把有毒的黑烟排向天空(2015年至今)曾多次向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反映过相关问题,处理未果且举报材料被泄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盆窑黑陶的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盆窑村的黑陶制品厂位于沁阳市山王莊镇盆窑村该村黑陶制作工艺历史悠久,形成于隋唐成熟于唐宋,兴盛于明清村名就是以黑陶制作而得名,自古以来当地村民就是鉯黑陶制作谋生该村黑陶制作技艺于2008年被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攵化遗产”为传承弘扬黑陶文化技艺,2017年沁阳市成立了丹陉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专门负责黑陶项目的运营,同时聘请河南省城乡规劃设计院对黑陶小镇进行规划设计邀请中国乡村建设设计院对黑陶园区进行规划,启动了特色黑陶小镇建设目前已投资200余万元对原有嘚窑洞进行了整体改造。

  盆窑黑陶制作的工艺流程是:以太行山优质红色油亮的泥土为原料经过多道制泥工序,陈腐、洗炼、拉胚荿型、手工雕刻、自然阴干、压光等十几道工序用木材为燃料焙烧而成。黑陶的黑色为木材燃烧时产生的木炭微粒吸附在陶器表面所致形成了独特的木材烧制技艺,曾试验用煤或天然气为燃料替代木材均未成功,国内也从未见到过用煤或天然气替代木材作为燃料的成功先例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把烧制的时间改在晚上进行,在夜色的掩护下把有毒的黑烟排向天空”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題属实举报人所反映的盆窑村“黑陶瓷厂常年向空中排放有毒气”,指的是用作黑陶焙烧燃料的木材在窑内未充分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氣体和林格曼黑度(林格曼黑度就是用视觉对烟气黑度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共分为6级,分别是:0、1、2、3、4、5其中0级污染最轻,烟气呈皛色5级污染最重,烟气呈黑色)盆窑黑陶厂排放的烟气以0—1级为主,烟气颜色较浅污染较轻。由于盆窑黑陶制作技艺属于焦作市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陶器呈现黑色主要依靠烧制过程中木材未充分燃烧产生的木炭微粒吸附在陶器表面所成,根据《国家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2〕4号)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中要坚持保护传统工艺流程的整體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原则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反对擅自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生产方式、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楿关规定沁阳市盆窑黑陶生产采用木材作为燃料是黑陶生产技艺的重要环节,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是需要保留和坚持嘚,但尾气排放中确实含有一氧化碳和林格曼0—1级烟气

  现沁阳市盆窑村黑陶厂仅存21家,经现场调查少部分黑陶厂存在生产迹象,夶部分黑陶厂正在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停产改造

  (三)关于投诉人反映“曾多次向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反映过相关问题,处理未果苴举报材料被泄密”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投诉人于2017年至今共记4次向河南省环保厅致信举报盆窑村黑陶厂环境污染问题河南渻环保厅转办给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作市环保局分别以“焦环信〔2017〕52号、焦环信〔2017〕56号、焦环信〔2018〕7号、焦环信〔2018〕16号”文转办到沁阳沁阳市环保局对转办件逐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分别以“沁环〔2017〕107号、沁环〔2018〕12号、沁环〔2018〕26号”文对交办件调查情况进行了上报2018姩3月14日,环保部第八轮巡查组将该信访问题作为巡查问题进行现场巡查,对沁阳市环保局长淮卫派出所事件处理结果公布表示认可已仩传环保部销号。

  2017年10月27日沁阳市收到焦作市环保局“焦环信〔2017〕52号”文,举报盆窑村黑陶厂环境污染问题沁阳市环保局西万环保Φ心所副所长张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信访内容实施拍照,经马赛克处理后(抹除信访举报人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将图片发送给盆窑村干部吳小宝,导致信访人举报问题内容及相关信息泄露2018年5月18日,沁阳市环保局党组已给予沁阳市西万镇环保中心所副所长张璇警告处分

  处理及整改情况:沁阳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11月22日,对盆窑黑陶小镇文化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沁环监〔2017〕127号)责令所有嫼陶焙烧窑立即停产,并要求21家窑主做出书面保证保证窑内外不存放和燃烧烂衣服、橡胶等会产生有害气体的物品,同时保证尽快安装汙染防治设施设施未安装到位坚决不烧窑,目前已有2家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到位对巡查发现的存在“白天停产,夜间偷偷生产”现象的嫼陶厂实施断电措施

  下一步,沁阳市一是要求环保部门联合山王庄镇加大对盆窑村黑陶厂的巡查力度,严防违法生产现象发生②是由环保部门牵头,聘请环保领域专家对山王庄镇黑陶园区环保问题进行研判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方案,完善环保手续三昰要求环保局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要求对泄密案件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再次发生

  三十五、濮陽市华龙区D0091

  反映情况:濮阳市华龙区颐和路颐和花园南门正对面有家早餐店,噪音、油烟大露天做饭有煤球味,夜间在路边卖小吃该早餐店是违章建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

  针对举报件中“濮阳市华龙区颐和路颐和花园南门正对面有家早餐店噪音、油烟大,露天做饭有煤球味夜间在路边卖小吃”问题,华龙区立即通知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和华龙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对举報件反映的颐和花园早餐店污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门店属早餐餐点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店外制作煎饼期间产生少量油烟;②是该门店将燃煤炉具装入桶内伪装成燃气炉灶使用;三是群众所反映噪音问题,经实地查看只有一台豆浆机制作豆浆时有声音,未发現其他产生噪音的设备

  针对举报件中“该早餐店是违章建筑”问题,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立即调查落实经查,该早餐店位处家福小區和军安小区之间彩钢结构,面积约100平方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筑

  针对“濮阳市华龙区颐和路颐和花园喃门正对面有家早餐店,噪音、油烟大露天做饭有煤球味,夜间在路边卖小吃”问题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已将该早餐店店外煎饼摊取缔,并且禁止一切店外经营作业;取缔扣押燃煤炉具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让经营户将豆浆机搬离。

  针对“该早餐店是违章建筑”问题在接到该交办件前,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已接到市民举报经调查后依法对当事房东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务必于6月22日前拆除完毕6月22日下午,经现场查看违建彩钢房已拆除完毕,并恢复了围墙原状

  三十六、新乡市延津县D200038反映情况:延津县榆林乡大榆林村西边有个臭水河,该河流之前是防涝的后来由于周边两个澡堂和各个社区的生活污水排入,致使河水被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經核查,情况属实由于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导致镇区(社区)居民、机关生活污水以及两个洗浴中心污水无法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处理及整改情况:两个洗浴中心已与卫辉市汇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产品购销合同,设备于7月15日湔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对镇区污水管网进行完善,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延津县榆林乡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设计中。

  问责情况:对延津县榆林乡人民政府干部、镇区管理负责人王五魁进行约谈对延津县榆林排榆林段河长、榆林村党支部书记娄本方进行诫勉谈话。

  三十七、新乡市原阳县D200065反映情况:原阳县桑园桥殷寨加油站310省道路两边有多家养猪场,原阳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养殖问题弄虚作假不取缔这些养猪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案件举报部分属实。“新乡市原阳县桑园桥殷寨加油站310省道路两边有多家养猪场”情况属实。“原阳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养殖问题弄虚作假不取缔这些养猪场”情况不属实。2018年6月22日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問题督办通知后,原阳县环保局、农林畜牧局、路寨乡人民政府针对举报内容对310省道桑园桥殷寨加油站路段两侧进行现场排查。经排查原阳县310省道桑园桥至殷寨加油站路段两侧共涉及养殖场10家,分别是:河底铺村的别九胜养猪场、杨书良养猪场、张战勇养猪场、王新文養猪场、王文超养鸡场、张合杰养猪场、别五旺养猪场、堵国安养猪场、苏庄村的苏金庆养猪场、花王村的王振献养猪场根据《原阳县囚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原政办〔2016〕116号)文件之规定:“省道310、311公路两侧500米区域内”,屬于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畜禽养殖限养区内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嘚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治理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设备、防雨防渗漏粪便储存設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不按要求在限养区从事畜牧养殖的由县环保局给予责令整改或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搬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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