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比效率更重要和隐私哪个更重要

中国高层发展论坛26日在北京召开,百度和李彦宏又火了。据媒体报道,李彦宏在论坛上表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没那么敏感,很多情况下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李彦宏称中国用户愿意用隐私换效率”随之迅速登上众多媒体头条,引来不少网友的吐槽。

近些年来,国人的隐私保护意识是越来越强了。在隐私和便利之间建立如此简单粗暴的联系,国人的不爽,其实是可以想见的。

不过,在碎片化的传播中,仍要谨慎由此带来的失真。对于一句看起来如此突兀的话,仍有必要把它置于完整的语境中。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个关于发展的高级论坛,换句话说,话题的中心是偏向产业发展的,而产业发展往往是关联着“效率”,言谈中对此有所侧重,是可以理解的。

此外,李彦宏说的这句话,相对完整的表达是:中国越来越重视隐私,并且在强化隐私的保护,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更加开放或者说对隐私问题没那么敏感,如果愿意用隐私来交换便捷性或者效率的话,很多情况下中国人是愿意这么做的”。他随后还补充道,百度会遵循这样的一些原则——如果我们认为用这个数据会让所有者受益,而且他也愿意让你去使用他这个数据的话,我们会使用的;百度会在数据使用上判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按照李彦宏的说法,百度从来不否认隐私保护的重要性,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在互联网经济的深入介入下,在效率和隐私方面,国人愿意做出一些平衡,或者说让渡。由此再来打量这句单拎出来的“隐私换效率”,还真的那么面目可憎吗?它可能还真是一定程度地描述了当下的互联网经济生态。无论你承认不承认,它有其不可辩驳的合理性。

那么,这句话何以让人如此难以接受呢?除了信息传播上的失真外,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作为资本方的李彦宏,在这句话中所透射出的偏见与傲慢。当李彦宏自信地直陈“很多国人愿意以隐私换效率”时,即便他道出了部分的真相,但是这样的愿意,又有多少建立在绑架基础上呢?姑且不说其他电商平台对用户数据的霸道,单从此前百度惹出的系列事件来看,百度与用户之间,一直都存在话语权的不对等,他用“愿意”二字强行塑造出彼此的平等,让网民难以接受。

此外,李彦宏强调的“让所有者受益,并且所有者愿意”原则,更是击中了无数人心中的块垒。因数据流失造成频繁的电话骚扰和诈骗,由此给所有者带来的烦不胜烦,谈何“受益”,在霸道的条款面前,甚至毫无告知的情形下,哪来的“愿意”?可以料想的是,如果在隐私数据的使用上,真的能做到让所有者受益,并且尊重所有者的意愿,这样的“隐私换便利”,其实并没什么不妥。

从最近沸沸扬扬的Facebook事件来看,健康、合理的隐私数据使用生态,不仅要建立在“让所有者受益,所有者愿意”前提下,还必须从公共治理层面,设定数据使用的边界。让“隐私换效率”趋近合情、合理、合法,让所有者与资本实现真正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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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抛出“中国用户愿意用隐私换效率”的言论,引发公众的持续讨论。

李彦宏说,在过去几年当中,中国越来越认识到数据保护问题的重要性,并一直在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更加开放或者说对隐私问题没那么敏感,如果能用隐私来交换便捷性或者效率,很多情况下中国人愿意这么做。

很快,相关报道的评论区被愤怒的声音淹没。“隐私?我们愿意交换?你们问过我们了?”“是因为被你们绑架了好吗,效率和隐私是矛盾的吗!” 有知乎网友戏谑地说,顾客去餐厅想点土豆炒牛肉,老板说没有肉只有毛毛虫,顾客说好吧那就土豆炒毛毛虫吧,老板于是得出结论顾客喜欢毛毛虫。

公众到底是愿意用隐私换效率,还是不得不用隐私换效率?是对隐私问题不敏感,还是被现今的大环境逼得敏感不起来?以百度为代表的诸多互联网服务,有给过用户充分的选择权吗?李彦宏恐怕没有好好审视过自家产品的设计,才会在论坛上抛出前述言论。

今年1月,隐私护卫队曾使用安卓手机测试安装百度浏览器,安装中提示读取联系人。待安装完成并仔细查找10分钟后,隐私护卫队仍未找到百度浏览器的社交功能或任何与通讯录直接相关的功能。那请问百度浏览器读我的联系人要干嘛?

当时还有一个细节是,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告,该消保委曾就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若干问题要求百度作出整改,但百度仅对权限问题做了简单的书面说明,对“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等相关权限拒不整改。

大企业对待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尚且如此,对待毫无话语权的个体用户会如何呢?这就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不过,目前国内互联网隐私保护的大环境确实不好,百度也不是唯一一家面对隐私问题如此“自信”的大企业。1月12日到13日,隐私护卫队实测了金融银行、休闲娱乐、医疗健康、新闻资讯、旅游交通、社交交友、购物导购等领域内的100款常见 APP,可以证明互联网运营者在用户选择权上做得多么糟糕。

测评主要从两个维度考量:一,在用户注册页面,APP是否对“隐私政策”进行突出显示?二,用户签署隐私政策协议时,使用哪种方式?①用户不可自主选择;②用户点击注册即表示同意;③用户能看到同意勾选框但已经默认勾选;④用户能看到勾选框并需要手动勾选同意。

如果你还觉得有点难懂,可以看以下四个测评案例:

飞猪注册页面用灰色小号字体显示“已阅读并同意以下协议”。
美拍注册页面用灰色和蓝色小号字体显示“注册表示同意”。
作业帮在注册页面底部用灰色小号字体显示“注册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

③能看到同意勾选框但已经默认勾选:

④能看到勾选框并需要手动勾选同意:

百度地图注册页面,用户协议和隐私保护声明没有默认勾选。
微信会直接弹出隐私政策内容占满屏幕,用户点击同意或不同意后才能回到注册页面。

测评结果显示, 隐私政策协议不可自主选择的 APP 占13%, 点击注册即同意的占47%,这两种没有给用户任何选择权的方式,占比已经是60%了。现实中,用户非常可能不经意间就完成了注册,“同意”APP 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


100家 APP 隐私政策同意方式统计图。

剩下两种方式,隐私政策协议有勾选框但已经默认勾选的APP占29%,有勾选框需要用户自己手动同意的 APP仅占11%。看起来给了用户选择权,那么如果用户选择不同意,取消勾选框里的√,会发生什么呢?

百度注册页面出现红色“请勾选‘阅读并接受百度用户协议’”字样。
爱奇艺注册页面“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变灰,无法点击。
今日头条弹出“尚未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条款’”的提示窗口。

答案是无法完成注册。从目前的反馈看,中国用户绝非李彦宏所说的那样对隐私不敏感。南都官微报道下的高赞留言很能说明问题:

“有多少APP不绑定手机、绑定银行卡、提供地理位置信息、联系人……等等隐私就会自动退出!”

“有第二个搜索引擎,我绝不用百度。收集用户隐私,有目的的推送广告,手机推送没有营养的“新闻”,让人不厌其烦。李彦宏说用户对隐私不敏感是吧?那是没有畅通的投诉渠道!”

据隐私护卫队观察,在网信办、工信部等主管部门的推动下,注册时需要向用户突出显示隐私政策并获得用户授权,已经成为互联网运营者的共识。但是在授权方式和用户选择权上,共识还没有形成,企业改进的动力似乎很有限。

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要注意:目前企业的普遍做法是,通过一个简单的点击注册的操作,就完成了用户隐私保护和数据使用的一揽子协议——好比我与企业签订合同,合同里有一则对我不利的条款,但我无权改动,只能全盘接受。

这实际上限制了用户作出自由决定的权利。许多网友反驳李彦宏的言论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表达了激烈的不满。

欧洲联盟数据保护工作组意见书里关于“同意”的定义中,列举了一个案例:某网络游戏供货商要求玩家提供年龄、姓名及住址等信息,网站告示中表示,玩家使用网站服务(并向其提供资料)即表示玩家已同意该网站处理他们的个人资料,并同意接收该网站及第三方向其发送的广告信息。

但欧盟的定义指出,玩家登录并参与网上游戏,不等于同意服务商因游戏以外的目的处理玩家的个人资料,也不等于有意同意服务商处理游戏所需意外的个人资料。也就是说,服务商不能因为玩家登录了游戏,就把玩家的数据用于商业目的。

隐私护卫队认为,企业与用户签署隐私协议,应严格遵循明示、用户主动勾选两项原则。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更好地在效率与保证用户充分知情权之间取得平衡。

文/冯群星 蒋琳 李玲 尤一炜

大数据时代给公众带来了无数便利,随之而来的隐患却也令人担忧。3月26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百度董事长李宏彦提到中国人“对于这个隐私问题没有那么敏感”,很多情况下“他们愿意用隐私来换便捷性或者说效率”。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有人认为中国人不是不在意隐私,只是有时候为了使用互联网产品而被迫接受互联网公司的“霸王条约”;有些人则认为我们社会整体的隐私保护意识本来就很薄弱,李宏彦说的现象正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病症。

    伴随着网络高速发展而来的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数据信息的渴求和隐私保护不当之间的矛盾。在我看来,互联网产品服务效率的提高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如果个人隐私让步于效率,后果将难以控制。

首先,隐私让位于效率很可能直接危害公众自身利益。就我国社会而言,大多数人对与自己隐私泄露的后果做不到准确的评估。一方面,他们没有意识到互联网强大的传播作用,个人隐私一旦泄露,接触到相关隐私信息的人很可能数以千万计,负面影响将被无限放大;另一方面,互联网本身的约束机制的缺位也很可能使个人隐私沦为被恶意消费的工具。比如,互联网用户为了便捷将个人信息留在网上或者平台上,就为人肉搜索这种非法行为提供了温床,试想一下,某一天你在网上和某个陌生人吵架,对方一气之下把你在网络上留下的所有信息都扒出来公布在一个帖子上,包括照片、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并污蔑你是小偷,这个帖子经过无数人转发,你收到无数人的谩骂,你的生活被这一切打乱,甚至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你,这个时候你当然要怪对方心肠歹毒,但是同时也别忘了如果没有这些你在上网过程中随意留下的个人隐私,对方是找不到漏洞来对你造成实质性伤害的。网络社会毕竟不是熟人社会,个人的信息一旦传开,后果绝对难以估计。更别提各种利用用户隐私信息进行黑心买卖的商家,这种被掌控的感受怎么会好受呢?

其次,追求效率而忽略隐私保护也不利于互联网企业的长期发展。不久前,Facebook就因数据泄露而导致股价大幅下降,扎克伯格被迫公开道歉,在美国这样一个隐私保护氛围相对成熟的环境下,互联网公司若随意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相应而来的是公司利润的直接受损。我国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也已经使个人隐私的保护诉求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中,近几年的两会期间,关于互联网隐私保护的提案都得到了很大的关注,政府多次表示整治隐私问题的决心,相信随着隐私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以隐私换效率的企业将会逐渐被市场淘汰,互联网企业未来的发展之路不再是一条单纯提高效率的道路,它们想要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自己的立足点就必须走一条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新型道路。

    歌德说:“每个人的天性中都有某种不便公开的成分,假如公之于众,必将冒犯他人。”隐私问题不是单纯的信息问题,唯有保有隐私,我们的每一个个体才能保有心灵的自由独立。效率固然可贵,隐私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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