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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cdhrss.gov.cn&&&填报时间:&&&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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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号)和《关于开展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申报
(一)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为创办企业申请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年;
.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以上;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资助标准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优秀创业项目,将由人社部按照规定给予创业支持资金。经四川省人社厅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优秀创业项目,按每户企业不超过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已享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享受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资助。
(三)经费用途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按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审查申报材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其中,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可直接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报需填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表》,申报表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的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均可)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务必于年月日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获得国家人社部和四川省人社厅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者需附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成都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产生上报人社部审批项目和四川省资助项目。
.上报人社部审批项目需通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届时由市人社局与入选者进行衔接。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
(一)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标准
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留学人员已享受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享受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三)经费用途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按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部门汇总后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其中,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可直接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报需填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报表》,申报表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的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均可)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务必于年月日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获得国家人社部和四川省人社厅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者需附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四川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产生四川省资助项目。
联系人:江松电话: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号楼室
电子邮箱:
附件:.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人社办发〔〕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
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028)12333
承建和维护: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
&蜀ICP备号不具备出国的财力?不用担心,国家公派留学明年初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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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公派留学,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
具体名额分配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留学人员可享资助
公派留学人员可享受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学科或专业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的人员可享受优先资助。
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可申请
简章列出的申请条件包括: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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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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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教育部公布,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确定为2.9万人,比今年增加4000人,将在国家战略和重点行业急需领域加大公派留学生规模。
明年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考都考哪些内容?11月19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及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与往年相比,今年三大类艺术考试说明内容无明显变化。
安徽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当前正加快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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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哪些景点最受欢迎,会不会被挤成饼干?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学人员创业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助力我市“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号)的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本计划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办法
  拟申报的留学人员向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由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材料如下:
  (一)申报函(由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账户信息。同时提供申报人个人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二)《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五份,每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证明、专利证书等),由留创园、区人力社保局对原件进行审核,将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和辅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张;
  (五)如有涉密项目请特别注明。
  三、申报要求
  (一)各留创园和区人力社保局分别独立申报。留创园在园企业可通过留创园进行申报;其他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可通过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同一项目择其一途径申报即可,不要重复申报。
  (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留创园和区人力社保局接到通知后,抓紧做好本园区和本行政辖区内的宣传推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留创企业积极申报。请于2018年3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我市将组织专家围绕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15个左右项目,每个给予约15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2—3个优秀项目,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范围的评选。
  (四)本园区、本行政辖区内已有企业获得2017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金支持的,须另行报送2017年支持经费执行情况总结(有成果的应提供照片及音像资料)。
  (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附: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2月9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处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程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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