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has become xhasmasterr of the sky为什么xhasmasterr没加冠词泛指呢

man和woman表泛指时前面是否用冠词_英语语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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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和woman表泛指时前面是否用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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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写这个的主要目的不是散播知识散播爱哦,只是单纯的想各位加我粉而已,各位看官有没有从中学到知识,楼主我一点也不在乎…… 我的微博是
反响不热烈的话,后面我就懒得写了…… 在正式开始之前,楼主我先废话几句。算是一个免责声明(disclaimer)吧。 一、本文所涉及的所有知识基本都来自于旋元祐、钱多川、陈德彰、L.G. Alexander(新概念作者)等人的著作,所有例句也基本来自他们的著作中(可能略有修改,例如把很长的人名替换成 he,she 这样比较简短的代词)。所以如果说文中有什么错误或者和你以前所学知识不同的地方,自己看着办…… 二、世界上除了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还有澳洲英语,新西兰英语,加拿大英语(印度、新加坡、部分非洲国家什么的所谓以英语为母语国家我就不提了),就算是小小英国内部还分成多种方言(例如英国谢菲尔德地区方言就经常用现在分词代替过去分词表示被动含义,以后会有提及。PS:我没去过该地区,这个说法是我在书上看到的,此说法提出者是该地区的一个英国人,还是个博士),以下所有语言知识未必符合所有地区英语,遇到和本文不符的用法,自己看着办…… 三、楼主我的语法基础没有非常扎实(高中没好好学习……),所以有些地方所用的专业术语可能并不精确,请大家自己看着办…… 四、语言知识是死的,语言是活的,如果大家看到了和本文不符的语言现象,请首先想想作者是不是故意这么用以表达与普通用法有细微区别的意思。 五、另外虽然标题叫高中/大学没学过的英文,但是有些可能学过,只是我忘了学过,大家多多包涵吧…… 然后,请再允许我任性地吐槽一下。国内的英语学习真的是很浮躁,经常看到各种乱七八糟真假难辨的说法,为了显示自己牛逼,贬低国内英语教科书,说什么用 You’re welcome 回答谢谢,程度太重了,外国人几乎不用(相信这个说法的人,自己去看一下《超凡蜘蛛侠》)。用最坏的恶意去揣测一下,有些人说不定只是在国外呆了几年,然后动不动就说XXX说法外国人已经不用了,或者XXX是中式英语。拜托,世界上说英语的那么多,您接触过多少,接触了几年,就断言XXX说法外国人都不用了,您置别的国家的英语使用者于何地?各位有兴趣的话,看看国外的一些语言学习论坛,就连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回答英语问题,也经常会提及自己是某某地区的人,就自己的日常使用情况来看,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他们都不敢乱下断言。我在上面提及的那些作者,他们也经常在书的序言中说自己常年呆在美国或者英国,所搜集的资料未必能覆盖到别的国家云云。 楼主的一个老师,原本是香港城市大学的翻译老师,后来去了澳洲二十多年了,在澳洲大学教翻译,仍然不免有弄错的时候——他坚定地认为 farmer 的意思是农场主,是有钱人,中文的农民应该用 peasant。(至于到底用哪个,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维基百科的说法——farmer 即可以指农场主/地主,也可以指普通的农民,但是在发达国家, farmer 一般确实多指农场主。换言之,在不发达国家的语境下,farmer是可以表示普通农民的。而且楼主我也听过英语国家的人用 farmer 表示贫苦农民的。另外楼主还在书中看到过一种说法,即有外国友人说 peasant 略含贬义,用farmer 更好。) 说这些,只是希望大家多多留心,不要轻信他人说法。就算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的说法,大家也要注意甄别,多多 google,有些说法在英国不常用,未必在美国不常用,美国不常用未必澳洲不常用。(澳洲英语有点奇葩,比方说澳洲政府规定所有政府文件都采用英式拼法,但是 program 这个词用美式拼法……) 虽然上面为我们的英语教材稍微辩驳了一下,但是我们的英语教育不靠谱的地方还是不少的。比方说楼主在初中的时候,老师说 billion 在美国表示十亿,英国表示万亿。但是实际上英国政府早在70年代就公开表示以后 billion 采用美式用法。大家现在查字典,billion 下要么根本没有万亿这个解释,要么就在万亿这个解释前标上 old-fashioned。 第一集,先说英语所有词类中最难的一个词类! 就连英语为母语的人都承认自己是不是会在这上面犯错! 那就是——冠词! 楼主的一位英语老师——一个英裔澳洲中年妇女(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外国中年妇女,人家是在澳洲大学教英文)说过,英语中所有词里最难的就是冠词,就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都难免会出错。 所以楼主毅然决定以冠词开始这个系列。 大家都看过英语语法书,无论中外,基本所有语法书都是在罗列语法点,然后再罗列一堆例外。特别是冠词用法,先是告诉你特指的时候用定冠词,然后又说专有名词前不加定冠词,如星期、月份、一日三餐、官职,接着又说哪些专有名词又要加 the,如江河湖海等等。 本文绝对不这样做! 首先,希望大家明白冠词到底是啥。冠词是限定词。有同学也许会问了,知道冠词是限定词有什么用呢?对于应用没有帮助啊。 说得对!确实帮助不大……唯一的帮助就是大家现在应该理解为什么用了 my, this 等词后可以不加冠词了吧——因为my, this 也是限定词…… 限定词是用来干嘛的?用来修饰和限制名词的意义范围的!注意,是修饰限制名词的啊!大家以前看到的什么 the+形容词表示形容词对应的名词这种用法其实是省略了形容词后面的名词啊! 至于the 放在形容词、副词或这两者的比较级前的时候,the此时根本不是冠词啊,人家是副词啊,只是起个强调作用啊! 好,下面来谈谈 a 与 the 的来源。 a 其实是 one 的弱化,表示泛指,意思是一个。(好吧,这句完全是废话……)表示多个时,一般在名词词尾加上 s。换言之,名词+s和 a+名词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限定这个名词的意义范围,这也就是为什么名词复数表示泛指的时候(注意是表示泛指的时候)前面可以不加the 的原因了。 the 其实是 that/this 和 those/these 的弱化,表示特指,即用来指代特定的某个/某些事物。能用 the 的地方基本都可以用that/this 或 those/these来替换,替换后可能不太符合语言习惯,但是不影响语义。所以说如果大家在考试中不确定选择题应该选哪个冠词,就可以试试用 that/this 和 those/these 填入空格中,如果逻辑上语义上说得通,那么十有八九应该是选 the。 请大家一定要牢记以上两点大家已经知道的知识,即一个表泛指,一个表特指。记住了这两点,就能解释为什么有的时候用a,有的时候用 the,有的时候不用冠词。(当然,不能解释所有情况,至少能解释绝大部分)。 为什么抽象名词前一般不加定冠词?因为抽象名词类似于泛指,并不表示特定的某个东西。 为什么抽象名词具体化后要加定冠词?还需要我解释吗……(好吧,其实是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达,但是我希望大家都明白我意思) 为什么专有名词前一般不加定冠词?因为专有名词一般都是世界上只有一个的玩意,本来就只有一个,你一说,对方就知道你说的是啥,根本就不需要限定词。就好像 China,加上 the,意思就变成了“那个中国”,难不成世界上还有“这个中国”?(凡是用了 the China 的都是政治不正确!) 有的同学可能就要反驳我了,那为啥用 the USA,the Alps,the Great Wall?对于这些爱(tao)提(ren)问(yan)的同学,我表示很欣慰。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些词其实不是专有名词的说啊~~~ USA 是啥?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意思就是美国内联合的各州,请问“联合的各州”是啥专有名词?Great wall 是啥?就是伟大的墙啊。伟大的墙哪儿是专有名词了?这些词都是普通名词的集合,是有自身本来的意思的,然后才被人强行给作为某物的名字,加上 the 说明咱指的不是这些词的本意,而是所代表的那话儿。所以说 the USA 要用定冠词,America 就不用,因为 America 本来就是美国(当然,也可以指美洲,那为什么不加上the 以把美洲美国区分开呢?这情况比较复杂,一个国家到底用不用 the 主要看这个国家自身的态度,一般都不会希望加 the,显得国家分裂了。但是比方海牙这个地方的名字就叫 The Hague, the 要大写,因为是名字的一部分。之所以出现地名、国名里有 the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历史原因,为了将其和同名的别的地名区分开来。如果我没记错,苏联解体初,国际上对乌克兰的叫法中就用了定冠词,后来乌克兰强烈反对这种用法,慢慢地国际上也就不再加定冠词了)。同样的道理,China 不加冠词,the P.R.C 就要加了。 那 the Alps呢?阿尔卑斯山总不是普通名词的集合了吧。不好意思,还真是,但是人家是普通名词集合的省略:the Alps 全称应该是 the Alp Mountains,把 mountain 省略了,然后把 s 移到了 Alp 的后面。同理,the Philippines 菲律宾群岛,原本应为 the Philippine Islands 省略了 island;the Mediterranean 地中海,省略了 sea;the Mississippi 密西西比河,省略了 River;the Titanic 泰坦尼克号,省略了 Ship;the Hilton 希尔顿酒店,省略了 Hotel;四大洋则是省略了 ocean。 还有的时候,大家会看到 the+人名这样的用法。也很简单,如果人名前加了 the 说明交流双方认识同名同姓的人,所以需要加 the 来指同名同姓中特定的一个。你要是有个同学叫 Xi Jinping,你提到他就得加 the 了。那假如某地在世界上其他地方没有同名的,那也加了 the 怎么解释呢?提出这样问题的同学,请放宽你的思路,横向思维解释不了,还有纵向思维呢。Beijing 世界上确实只有一个,但是历史上北京和现在的北京能一样吗?如果你把历史上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进行对比,加上 the 用来特指其中一个北京不是很符合逻辑的吗?This is a photography show of the Taibei 50 years ago. 意思简单明确。(除了历史和现在比,你还可以用心中所想象的北京和现实的北京对比,总之只要有对比,就说明需要特指其中一个了) 再来说星期、月份、季节和三餐。每一周都有星期一,每天都有三餐,每年都有八月,为什么它们一般也不加冠词?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语法是很灵活的,很多时候到底怎么用其实是取决于说话者怎么看待事物,怎么理解自己所说的话的意思。每周确实都有周一,但是在一周这个时间段内只有一个周一,有点类似于专有名词,所以不需要特指。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我举三个例句,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 Let's have breakfast. 今天这一天只有一顿早餐,此时相当于专有名词 The breakfast I ordered still hasn't arrived. 此时特指早餐没有送到,不是别的没送到 There are five Sundays this month. 这个月有五个周日,从一个月的角度来衡量,Sunday 就有多个,不再相当于专有名词(别忘了我上面的话,复数和 a+名词本质上是一样的) 下面再处理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职位、等级、职责等。请先看例句: Wu Pohsiung was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President Hall. 吴伯雄曾是总统府秘书长。 为什么这里不用冠词?因为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President Hall 只有一个,如果有多个,那么就要用不定冠词,表示他是其中之一。所以说一个人是参议院的议员时要说 a member of the Senate,因为议员有很多个。 Some say Wu Posiung was a better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President Hall than Chiang. 在这个例句中,吴伯雄和蒋彦士新旧两位总统府秘书对比,Secretary General 不再具有唯一性,故此时不作专有名词,需要冠词 Peng Mingmin made Hsieh Changting campaign partner of the 1996 Presidential election.
彭明敏选谢长廷作为九六年的竞选搭档。 当时的campaign partner 只有谢长廷,故不加冠词,如果当时有多位竞选搭档,则要加 a, 可见是否加冠词要考虑现实情况。 以上官职基本都作补语,如果是同位语,道理相同。 大家还记得我之前说的冠词是限定词,不修饰形容词吗,这么说其实是有用的,不过我为啥不把相关解释用法直接放在开头那段下面呢? 你管我~~~我就是这么傲娇~~~~ 其实是因为这样的说法留下了一些疑问。请看下面详解 大家应该都有印象(至少我的印象如此),以前老师说形容词最高级前要加定冠词。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请看下面这个例句: The lake is the deepest in the world. 这一句加了定冠词,因为其实后面的名词省略了,完整说法是the deepest (lake) in the world。再请看下面两个例句: The lake is deepest at this point. 湖水在这一点最深 I feel happiest when my life is maddest. 以上两句最高级都没有定冠词,因为此处 deepest,happiest,maddest 都只是一般的形容词,你在后面没法再补全一个名词,没有名词被省略。既然只是形容词当然没必要加定冠词了。 简单来说,某事物和其他事物比较时,要加定冠词;自身与自身比较,不用定冠词。 以上这部分关于形容词最高级前是否加冠词 the 来自于旋元祐的书。但是楼主我是一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对于 The lake is deepest at this point.
I feel happiest when my life is maddest.
这两句,我略有疑问。既然the 作为冠词不应该用,那作为副词可以用吗? 旋元祐没有解释……楼主我也没有找到令我信服的解释。老实说,关于 the 作为副词表示强调的用法与 the 作为冠词的用法,旋元祐在书中没有明确分开,因此他对于 the 放在形容词副词前的用法的解释比较含糊其辞,我把我的笔记摘录下来,具体使用大家看着办吧…… 形容词比较级前的 the:作比较时,若只提及比较双方中的一方,则必须加the。若双方都提及,则用 a This boy is the agreeable (of the two). Iron is a more useful metal than gold. 副词的比较级、最高级前的 the:一般而言,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前都不需要加the,但是当副词修饰的是宾语/补语时,则可以加the Of all my books I like this the best. It's impossible to say whose eyes would be the widest opened. He works the hardest of all. He runs the faster = He runs faster He could not tell which she liked the better. (这一条不是旋元祐说的)the more / all the more / only the more / so much the more (以上的 more 都可以换成任意比较级单词) 表示 更,更加,愈发。此处 the 作副词而非冠词,在比较级前表示更加。本式常与 because / as /that / from / by / for 等表示原因的从句或介词短语连用 I am the more disposed to believe him. 我更加(十分)觉得应该相信他 The act was the bolder that he stood utterly alone. 这次行动,由于他独自进行,显得更加勇敢 The joke was all the more amusing as the intended object seemed to enjoy being made a butt of. 这玩笑因为取笑对象好像乐于被开玩笑而显得更有趣 It was a large room, looking all the larger from the absence of all furniture. 这房间很大,由于没有家具而显得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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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轻松的部分结束了……剩下的部分属于比较复杂,很难进行一般化解释的部分了,基本都是知识点罗列(是的,我开头说不会这么做是骗你们的),有兴趣的可以往下看,没兴趣的就算了吧。 第一,在不需要定冠词 the 的时候加上定冠词可以起到强调作用 Long afterwards, when the boy became the president of United States, he ... 此时强调这个男孩成为了那个著名的 president,而不是美国历史上随便某个总统。(以上关于冠词的使用基本来自于旋元祐的书,而这个知识点来自于别的书,如果按照旋元祐的思路来解释这里为什么加了 the,我觉得是这里隐含有将这个男孩成为的总统和历史上别的总统进行对比,来表示他是“那个”特定的总统) 第二,部分名词作补语起到形容词作用,该名词词义不再是其所指对象本身,而是所指对象的特征,此时该名词相当于形容词,故无需冠词。请看例句 He is fool enough to marry her. He is no fool. I'm not philosopher enough to think out a solution. 以上 fool 并非表示笨蛋,而是笨这个特质。Philosopher 也不是哲学家,而是聪明这个特质 第三,复数普通名词前有无 the 的区别:有 the 表示全部,没有 the 表示绝大部分(即有例外)。硬要解释的话,应该是有了 the 以后将限制的名词视为一个整体,整体中包括所有个体,没有 the 的话就只是单纯的名词复数,表示多个。我自己说出来都觉得很抽象不好理解,看例句吧~ Americans think that they can win the war. 很多美国人认为可以赢 The Americans are an active people. 美国人是活跃的民族(指所有美国人) Students of our school are diligent. 我们学校学生大多很勤奋 The students of our school are diligent. 所有学生都勤奋 第四,关于季节前到底加不加冠词。 一般情况下,如表示今年的某个季节,或者泛指某个季节是不用加的。 Spring has come. 今年的春天来了 Winter comes after autumn. 泛指所有的冬季、秋季 但是加了介词或者指特定某年的某个季节时就需要定冠词了 They made the snow man in the winter. in the spring of 1967,during the summer, through the summer 第五,杂七杂八的一些有无冠词的区别 He came to the town. (他对于这座城是个陌生人)他来到城里 He came to town. (他和这座城市有关系)他来到城里 为什么这里没有 the 显得他对于这座城很熟悉,而有了 the 显得陌生?我个人的理解是没有 the 的时候,town 就像是一个专有名词,一说他去了城里,大家都知道他去的是哪座城;有了 the 说明需要特指一下是“这座城”,既然需要特指,说明这座城和他没有特定关系。 I will pay at the end of the month. 月底付款 I will pay at the end of a month. 一月后付款 woman with child 孕妇 woman with a child 带着孩子 six of us 这样的表达既可以表示我们一共6人,也可以表示我们(超过6人)中的6人,具体哪个得看语境。但若是 the six of us 则只表示我们共六人 World War II 无冠词 the Second World War 有冠词(别问我为什么,无解……) 第六,though/as 引导让步状语从句,名词前省冠词;但若有形容词修饰,不省略冠词 Child as/though he is, he knows much about the society. A small child as he is, he can solve the problem. 第七,Modern history is my favorite subject. 现代史是我最喜欢的科目。(history 为抽象名词,不加冠词) The history of recent China is a sorry record.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伤心史(history 后有 of recent China 修饰,需要 the 表示特定“那一段”历史)这一条的解释我个人不太信服,只是摘录自别的书而已,大家自己看着办…… 第八,a good/great many + 复数名词 为固定用法 There were a great many students.
第九,大家都知道 the+抽象名词可以使抽象名词具体化。其实反过来用 the+具体名词也能使具体名词抽象化 The gentleman is a Christian product. 绅士风度 He has very much the diplomatist in him He forgot the judge in the father. 慈父之心使他把法官职责置于脑后 The pen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 What is learned in the cradle is carried to the grave. 童年所学,至死不忘 第十,大家以前应该都学过,go to school 是上学,go to the school 是到学校去;in hospital 是住院,in the hospital 是在医院。这种说法不能算错,但是不全面,因为还有个英美习惯用法差异的问题,当这些名词表示其抽象含义的时候,英式用法多不加 the,美式用法加 the。 也就是说,在美语里,in the hospital 也是住院,go to the university 也是上大学,at the church 也是做礼拜。 第十一,中文中说某某人是个当官的好材料,这个当官的好材料英文就是 leader material,同理,踢球的料就是 football material,这些 XXX material 之前都不加冠词的 第十二,这里涉及到 of 的一个特殊用法,一般而言 of 之后的名词用来形容 of 之前的名词,如 a man of integrity 一个正直的人。但有时,也可以反过来,如a mountain of a wave, 山一般的巨浪; a lamb of a temper, 羊一般温顺。此时,此时 of 之前的名词一般不加定冠词 the,而用 a , this, those, that 等 第十三,a/an 可以表示一类中的一例:He is a Forsyte.他是个姓福赛特的人。 It's a Picasso.这是一幅毕加索的画 a certain常用来指某个身份不十分明确的人,多见于寓言故事,民间故事中。Many years ago a certain merchant arrived in Baghdad. 多年前,某个商人来到巴格达。 第十四,疾病前的冠词 必须用不定冠词:a cold, a headache, a sore throat, have a cold 不定冠词可用可不用:catch/take (a ) cold, have (a) backache/stomach-ache/toothache (catch/take (a) cold 这个词组中,如果cold 前有形容词,如 bad,则要加 a) 复数形式疾病前不用不定冠词:measles, mumps, shingles.
My children are in bed with mumps 另外 flu 前多用定冠词 the 第十五,在"主语+动词+介词+the+身体部位名词"固定句型中,不能用物主代词替代定冠词the,常用动词有pat, strike, beat, hit等。如:He patted me on the back. 他拍了拍我的后背。 第十六,泛指的交通工具前不用冠词: on foot, by car. 特指的交通工具,仍加冠词。I came here on the local bus(注意,介词也变了) 第十七,在 and 连接的成对事物前不加冠词。 如: day and night, father and son, husband and wife, light and dark, young and old, pen and ink, sun and moonThis business has been run by father and son for 20 years.这家商店由他们父子经营了20年了 第十八,在新闻标题,标志语,广告词,商品标签等中,为了节约篇幅,会有意省略冠词。(有时连be动词都省略了)
差不多第一集冠词就是这样了。 大家多多加我粉吧~ 虽然只是把以前的笔记整理一下,也花了我七八个小时~如果没啥效果的话,后面也懒得弄了……
天!!好长····只看了第一部分
计算机网络、商管双学士,艺术系硕士
没耐心看完。。。
引用 的话:天!!好长····只看了第一部分我在有笔记做基础的情况下,光整理一下就七八个小时。长是正常的,要不怎么说冠词是最难的词呢。
引用 的话:没耐心看完。。。没事,粉我微博就好。我就是这么功利
lz加油加了lz微博弱弱提醒一句长微博的字好小好小好小好小……严重影响阅读
引用 的话:lz加油加了lz微博弱弱提醒一句长微博的字好小好小好小好小……严重影响阅读点击长微博可以放大的啊~你要是想要我可以给你发我的word版~
最近在学德语,和英语同宗的,于是对冠词也有些新领悟“唯一的帮助就是大家现在应该理解为什么用了 my, this 等词后可以不加冠词了吧——因为my, this 也是限定词”——赞。冠词“a”本身和“my”很可能就是同一词类,中近代才分出来的。德语的“a”(ein)和“my”(mein)的变形规则是一样的。(如阴性eine/meine,第三个阳性einem/meinem)。“为什么专有名词前一般不加定冠词?因为专有名词一般都是世界上只有一个的玩意,本来就只有一个,你一说,对方就知道你说的是啥,根本就不需要限定词。就好像 China,加上 the,意思就变成了“那个中国”,难不成世界上还有“这个中国”?(凡是用了 the China 的都是政治不正确!)”这个个人认为是英语里约定俗成和简化的结果。法语和德语里国名都要冠词(la Chine, das China)。其他暂时德语还没学到对应的……
我花了2个多小时看完了,我看的比较精细,我在边看边思考所以看的慢,我比较笨所以花的时间多。但是我想学会它,我希望能掌握每个付出智慧与成果分享知识,但是我由衷的感谢博主那么详细的说了很多,我们都应该尊重这些劳动果实。我已经复制下来收在我的印象笔记里了,请楼主原谅我这样复制走了,我认为它对我有帮助。我可以经常抽空去读一读,我更能记得牢靠一些。再次谢谢你
引用 的话:我花了2个多小时看完了,我看的比较精细,我在边看边思考所以看的慢,我比较笨所以花的时间多。但是我想学会它,我希望能掌握每个付出智慧与成果分享知识,但是我由衷的感谢博主那么详细的说了很多,我们都应该尊重...没事严格来说,我写的内容也不过是从各本书上抄来的……
the怎么搞法,写篇外语论文就知道多麻烦了,基本上只缺不多。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
a 其实是 one 的弱化,表示泛指,意思是一个。想到荷兰语还是南非荷兰语有一个 ’n 就是 een 的弱化版如果 Google 是我的大脑,我就已经脑死亡了。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
围观如果 Google 是我的大脑,我就已经脑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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