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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幼儿园企业所得税有没有免税的精选问答:

  • 律所:湖北本倡律师事务所

    张向前律师3月15日回复

    你们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你们和官办学校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但这些税你们应当缴,因为你们的赢利性大于公益性,官办学校是不赢利的,也不准赢利。

  • 律所: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

    区域:上海/浦东新区/

    吴丹律师3月10日回复

  • 律所: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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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自江律师9月01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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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所: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

    张成孝律师11月02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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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幼儿园企业所得税有没有免税的热门法律知识

  • 当今社会,每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都非常重视,随之民办幼儿园的兴办也迅速发展。那么如何兴办一所正规的民办幼儿园为孩子的教育保驾护航呢?如何使民办幼儿园更加规范化?其中,幼儿园的董事会章程就是必须要了解的,以下是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供大家参考。

  • 当前,随着国家提倡发展民办教育的相关法规出台,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应声而起,发展迅速,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在各地不断开办,主要是因为家长越来越重视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更是由于二胎政策的放开,新生儿童大量增加。根据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免征土地使用税,那么民办幼儿园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在哪里呢,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讲。

  • 近年来,由于创业政策的开放,不少的朋友都开始选择开始创办公司。由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公司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那么,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律师365小编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起,民办幼儿园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两大类,并实行分类收费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民办幼儿园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所以,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但也有的省份明确予以免税,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7号)规定: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对其取得的幼儿保教保育和学历教育劳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的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民办非企业类幼儿园不属于企业办的各类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房产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房产税范围。但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地方有权决定减免。如《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规定,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举办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又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7号)规定: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其用于教育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民办非企业类幼儿园不属于企业办的各类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土地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但实务中,对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是否免税,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部门确定。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7号)规定: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其用于教育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所以,不论营利性幼儿园还是是非营利性幼儿园,对依法批准注册的幼儿园受让用于幼儿保育、教育场所的专门用地,应当免征耕地占用税。 

五、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契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6号)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但应注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在用途上有严格限制。根据财税〔2004〕39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六、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上述规定,不是营利性幼儿园,还是非营利性幼儿园;不是事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不是公立幼儿园,还是民营幼儿园,除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从上述规定来看,并未将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作为免税收入。因此,不论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均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不征税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否也应当作为不征税收入?《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七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也应当比照公办幼儿园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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