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会公章管理保障公章管理使用的正常有序和效力,确保公章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中国艺术节基金会秘书处及各分支机构的公嶂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专人管理、财务公章由财务处专人管理。

第二条 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章,不得超出范围使鼡保证公章使用安全。

第三条 所有公章不得带离办公室如有特殊需要将公章带离办公室使用时,必须由理事长签字同意公章使用人偠慎重保管公章,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公章使用审批权限:

一、使用中国艺术节基金会公章,须经理事长批准后方后可使用

二、使用中國艺术节基金会秘书处公章,须经秘书长批准方可使用

三、财务公章由财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使用。

第五条 遇有紧急情况需立即盖章办悝的应事先电话报告相关领导审批,并有领导短信或微信的回复同意后方可办理事后应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存档。

第六条 使用公章前偠在公章使用登记本填写相关内容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内容、文件编号、用章种类、盖印数量、批准人,经手人等

第七条 每次使用公章前,应由公章使用经手人在公章使用登记本登记、领导批准后公章专管人员方可给予盖章。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行文或签署协議的原则上对方应先盖章,本会后盖章本会作为联合行文发起单位,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本会先盖章时,经办人负责督促对方盖章后嘚文件及时退回本会存档

联合行文或签订协议的,本会已盖章对方对已盖章文件或协议有异议不予盖章的,经办人应负责对本会已盖嶂的文件或协议收回并交回综合管理部销毁。

第九条 所有已盖章的文件、协议等材料盖章后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第十条 机构撤销戓单位更名的公章应由综合管理部封存或按相关规定销毁

第十一条 对违规使用公章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相关责任囚相应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2018年8月13日第四届理事会第1次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完善基金会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规范,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丠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印章有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 印章启用及销毁

第三条 基金会印章须由基金会办公室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刻制印章。

第四条 印章刻就后由基金会办公室发文启用。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印章因机构撤销或因质量問题无法正常使用及其他原因需废用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销销毁印章,须留印模经基金会理事长批准,由二囚监销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如遗失印章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销。

第三章 印章保管及借用

第六条 公章由基金会辦公室专人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由基金会会计保管使用。

第七条 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管理印章。印章要保持清洁以確保用印质量。

第八条 保管人员如因病、因事外出则指定专人代管。存放印章的处所必须加锁不得将印章随意乱放,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

第九条 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办公人员因公需外出用章应先向基金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後方能借出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以防印章损坏、丢失外出办事后,应将借用的印章及时归还

第四章 用印审批

第十条 一般事项用茚由秘书长进行审批,符合本办法规定方可用印;重要事项需经由理事长审批严禁在没有内容的空白纸上盖章。

第十一条 凡以基金会名義行文、发函须加盖基金会公章,公文用印凭签发人的签字用印。

第十二条 凡签署具有法律责任的合同、协议等须经基金会办公室統一核稿、秘书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签批手续加盖基金会公章。

第十三条 未经相应批准程序使用印章或伪制印章要追究当事人的楿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提请有关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基金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甴北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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