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网上能注册如何查询商标能否注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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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标是真的假的?企业可以网上自己注册网络商标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最近有一家商标代理公司给我们公司打电话,说是有一家别的企业要注册我们公司的网络商标和网络商标域名,说我们没有注册商标,反而把商标预保护了,让我们开放权限,不然要告我们。要不就我们自己申请网络商标。我想问问这个网络商标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我们需要怎么申请,网上能自己申请吗?而且,去年我们也成功申请了线下实体.谢谢
提问者:bg27028***时间: 10:48:21地点:2个回答
对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及审查流程是严肃的行政行为,没有所谓的“网络商标”之说,不要混淆现实与虚拟,讲所谓网络商标的人是在混淆视听,不要被其误导。
你好,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不是真的商标,即使注册了也不具有商标的效力。你们商标使用在先,就具有合法权利,法律会进行保护。
答:已经申请实体商标注册的如果还要在互联网上使用,就要申请网络商标注册。您公司已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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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法维权。一是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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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络商标是指企业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应用,是CNNIC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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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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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络商标注册费用跟注册一般商标的费用是相同的,以下是申请网络商标注册的费用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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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知识:使用自己没能注下的商标算侵权吗?|界面新闻 · JMedia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作者:何放 丁宪杰 符海鹰&
由于我国一般通行在先申请制,相信很多初创企业会因此错失将自己较早使用的商标注册的机会。除了可以通过一般商标异议或无效法律程序重获此类被抢注商标外,这些商标的实际使用人会关心:我们这样继续使用商标会侵权吗?今天,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商标先用权抗辩。
商标先用权,是指在他人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已经使用该商标标识的所有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标识的权利。现行《商标法》第59条第3款为我国商标先用权抗辩条款。该条款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我国商标法基于商标注册主义下对商标在先使用人保护的缺失,加强了对在先使用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但由于该条款规定的表述比较抽象,如何理解和适用《商标法》第59条第3款极具现实意义。&在先使用&的认定、&一定影响&的认定及&主观善意&的认定是当前商标先用权抗辩构成要件的主要争议点。本文将通过对当前学界观点和司法判例的总结与研究,谈谈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成败得失。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立法目的
2013年《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被认为是该次修法的一个亮点。该条款的设立初衷旨在打击商标抢注。事实上,异议和无效程序已经可以阻却掉相当一部分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但对于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或者没有证据充分证明的恶意抢注行为,异议和无效程序的救济则相对无能为力。倘若恶意抢注者在获得商标注册后起诉善意的在先使用者构成侵权,对于业已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善意在先使用者的可保护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等各方利益将造成极为恶劣的破坏和影响。现行《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引入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简而言之,商标先用权的设立是对于商标注册主义制度下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注册商标权人和商标先用权人的利益不平衡的调整,是对我国商标注册制度的一种补正。[1]
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构成要件
&在先使用&要件的认定
未注册商标先于注册商标使用是先用权存在的前提,正是因为未注册商标在在先使用的过程中会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形成了商誉。因而,能否认定&在先使用&是相关使用人可否依据现行《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获得保护的关键考虑因素。
&在先&是对商标先使用人时间的要求。对于这一要件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认定&在先&要件成立的起算时间,&注册商标申请日&、&商标初审公告日&和&商标核准注册日&究竟以哪一个为准?事实上,与该法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商标前&相契合,目前绝大多数学者和近两年的案例均主张采用&注册商标申请日&作为计算&在先&的时间参照标准。
需注意的是,此处关于&在先&使用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要在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使用,同时还要在商标注册人使用该商标前就已经使用。事实上,商标注册人可能在其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援引商标先用权抗辩就必须证明在商标注册人使用该商标之前,在先使用人就已经使用。
&一定影响&要件的认定
形成一定影响是商标在先使用具有可保护性利益的基础。但是,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应当取消这一要件,因为如何判断&一定影响&在实操上具有很大困难,而且对比32条和12条,不能在59条中继续要求一定影响,否则对商标先用权抗辩的限制将过于严苛。[2]笔者认为,形成一定影响是未注册商标在先使用能够得到保护的利益基础,只有在未注册商标在一定范围内的消费者中形成了一定的商誉时,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才有对既存利益保护的必要。否则在先使用仅仅是一种事实状态,对其的保护只会徒增因掠夺注册商标商誉而给注册商标权人造成利益损害的风险。
基于此,一定影响的要求也应当是正面的影响,产生负面商誉的未注册商标不但没有可保护的利益基础,而且会对注册商标的商誉产生负面的叠加效应。此外,对于&一定影响&,多数学者和案例实践认为,要求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即可,并不要求达到驰名的程度。
&主观善意&要件的认定
单从新《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字面来看,并不能直接将主观上的&善意&作为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构成要件之一。但事实上,不少学者在其文献中,甚至是部分教科书中已经直接将&主观善意&列为构成要件,认为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至少学理上应当包含。
司法实践中,&主观善意&也已被用来作为判断在先使用的构成要件。如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有限公司与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李道之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上诉案[[3]]中,法院认为&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当事人的主观状态是善意或恶意是考量违法性的重要因素&。同样在新百伦案[4]一审中,法院认为新百伦公司提出异议时已经得知了原告周乐伦的注册商标的存在,之后仍然扩大使用&不具有善意&。
商标先用权抗辩案例总结
笔者在威科先行、北大法宝、无讼等法律数据库中,以&商标先用权&、&先用抗辩&、&先用权抗辩&、&商标在先使用&、&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经过筛选、阅读与整理,笔者发现司法实践中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成功率并不高。纵观各年度相关案例数量,抗辩的成功率在50%上下徘徊。败诉案例中,未证明在先使用的比例为最高,其次是未证明具有一定影响。
2014年至2017年商标先用权抗辩案例统计
2014年至2017年商标先用权抗辩案例败诉原因统计
互联网平台对&原使用范围&的冲击
商标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其商标应保持在原使用范围内。通常认为,认定&原使用&的时间节点为后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日,因为在该日期一般可推定在先使用人知晓在后商标的申请。然而&范围&大小的认定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特别是考虑到目前互联网平台并没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全球范围的用户在理论上均有可能接触到相关产品。但是,显然不能因此就认定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全球范围作为&原使用范围&继续使用。如何理解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原使用范围&值得深入研究与思考。
线上用户和商家数的扩增
如果不开设新的线上平台,但线上用户和商家数的增加,是否可被认为超出&原使用范围&?这里可能会有三种情形,一是线上平台最终用户数的增加,二是线上交易平台入驻商家用户数的增加,三是新开设线上平台。第一种情况是业务发展的惯常情形,不应有所限制;第三种情况下,由于线上经营已经超越了线下地域限制,线下的在先使用情况下,再行开设线上平台,应视为超出原使用范围。对于第二种情形,考虑到线上影响力对商标注册人的影响,可能需要等待实践中实际案例的出现。
线上线下间的转换
如果申请日前,在先使用人并未在任何线上平台以任何形式使用过该未注册商标,那么申请日后,在线上平台使用该商标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超过原使用范围。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线上使用将使得未注册商标原本的声誉范围不可控制地扩大,可能造成更大范围相关公众的混淆。如&红炉&商标案[5]中,法院就认为由于被告未能举证在先使用,其在商标注册申请日后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该商标的行为,超过了原使用范围,构成商标侵权。
如果申请日前,在先使用人只在线上平台使用该未注册商标,那么申请日后,是否可在线下进行实体销售,这就需要通过市场渗透测试来确定。如果某一地区的销售量较大,则可以说明在此地区形成了市场渗透,在此地区上开设实体店进行销售不超过原使用范围;相反,如果这一地区上没有销售量或者销售很少,则不形成市场渗透,不能从线上平台交易扩张到该区域进行实体交易。
线上平台间的转换
如果在先使用人在商标注册申请日前仅在A平台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使用,那么在申请日后又新增或转换B平台进行销售,这是否超过原使用范围?笔者认为,虽然不同电子交易平台一般对全球范围内的用户都是开放的,但是由于不同平台不同的经营模式、推广方式和力度,主要目标用户群是不一样的,可以推定倘若扩展到另一平台上将扩大可能混淆的相关公众范围。因此,线上平台间的转换也可被认定超过原使用范围。
注:感谢实习生王志南对本文的贡献。
[1] 李扬:《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研究》,《知识产权》,2016年10期,第6页。
[2] 王莲峰:《商标先用权规则的法律适用&&兼评新第59条第3款》,《法治研究》,2014年03期,第14页。
[3] 参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鲁民三终字第155号判决书。
[4]&参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547号判决书。
[5]&参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26530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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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在网上申请商标吗
提示该问答中所提及的号码未经验证,请注意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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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国家商标局网上申请商标系统只接受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不接受个人或企业网上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如果是去北京商标局亲自办理的,是可以个人直接申请。如果你认为你的商标一定没有人注册,可以亲自到北京商标局进行办理。网上申请商标暂行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网上注册申请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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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起商标申请人可自行网上申请商标,以下为暂行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请大家和申请人明知。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暂行规定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条 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三条 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需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按要求准确填写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商标申请人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用户注册申请。第四条 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将自动注销用户。商标申请人仍需办理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的,可重新提交用户注册。第五条商标申请人用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线提交用户信息变更申请。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先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机关做信息变更后,再提交用户信息变更申请。已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且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的,需另外办理变更业务。第六条 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人应妥善保管商标数字证书。商标数字证书持有人已经遗失或可能已经遗失商标数字证书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第七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第八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第九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第十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后补或办理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的纸质文件。第十一条 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已提交的商标网上申请。第十二条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均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缴纳商标规费。第十三条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在系统工作时间(8:00至16:30)内完成规费缴纳。以网上服务系统收到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工作时间未收到银联反馈的信息,视为支付未成功。请注意充分考虑网络情况,尽量在每日16:00之前完成规费缴纳,避免在16:30前后操作时因网络原因导致的缴费失败等问题,进而影响商标申请。第十四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请认真核查所报申请件。当日发起规费支付前,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当日完成规费缴纳后,不涉及规费变动的可以修改;涉及规费变动的不可以修改;申请件当日可以删除,所缴纳的规费在T+N个工作日内退至付款人账户。第十五条 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申请人,邮寄地址为用户注册地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为在商标局备案的地址。第十六条 商标网上申请件符合退费情形的,商标规费将原路退回至付款人账户。第十七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 8:00至16:30。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将提前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为准。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恶意攻击等造成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服务,商标局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 如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本系统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的,商标局将终止其用户资格,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第二十条 如发现有影响用户信息、数据安全的行为,本系统有权对用户信息实施保护,并保留法律追究涉事人员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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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网上怎么申请商标注册?
一.自己网上注册商标申请途径
1、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自己可以去网上申请商标注册吗?费用多少钱?办理的流程麻烦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去北京办理一个是花时间更花精力,之后的商标出了任何状况,商标局已挂号信形式通知,个人及单位如果未及时收取商标局下发的文件会导致商标出现很多情况。
所以商标建议交由办理,之后的商标是由都会由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开展业务。
2、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自己网上注册商标申请费用
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小盾知识产权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官费+代理费总过1200元,申请3类以上价格为1000元。
自己网上注册商标的流程及费用介绍
三.自己网上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
2、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四.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有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二)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即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不能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后再进入初步审定公告。
(三)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进入核准注册公告程序和发证程序;若裁定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
国家正在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商标注册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体现,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对商标注册的需求越来越大。商标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达到228.5万件;2015年,全年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达到287.6万件;2015年比2014年增长59.1万件商标,增长幅度持续上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369.1万件,已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成效初显。
通过数据看到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商标注册量年年攀新高,说明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同时,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残酷的竞争,每一分每一秒都有无数企业倒闭破产。
在如此多变的时代,那些没有自主品牌处于市场浪潮中摇摆的企业无疑会最先被淘汰出局!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想要提升竞争优势,注册一枚属于自己的商标必然是企业的头等大事。
商标注册流程时间比较长,商标注册不能保证注册一定成功,但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会大大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的几率。
所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应当培养企业独立自主建设自有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信心;其次,企业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投入和力度,积极打假和维权;最后,企业应当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严格依法申请注册商标,拒绝刻意模仿、搭便车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让专业人士为您进行商标查询和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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