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游泳2018高级职称考试成绩教练培训

2017年上半年关于举办初级、中级游泳救生员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救生员、教练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快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步伐,同时保护从业人员和场馆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要求,拟在2017年4月14日于扬州游泳跳水馆举办“游泳救生员、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合格学员将通过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培训鉴定项目:初级、中级游泳救生员教练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具有游泳师资培训专业资格的教师授课;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游泳救生员培训大纲》和《游泳教练员培训大纲》进行授课,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三、培训对象
在全市经营性游泳场(馆)、俱乐部、会所、宾馆及水上游乐场所从事救生的人员,退役运动员,在校体育专业大学生、教师以及游泳爱好者,具有以下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初中文化以上;年龄在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 
四、考核鉴定
由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统一鉴定。考试分为理论与技能两部分。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考试由鉴定考评员评定。
&初级救生技能考核内容:25米快游、20米潜泳、现场赴救技术、岸上解脱、现场心肺复苏技术。
中级救生员技能考核内容:25米快游、20秒踩水、现场赴救技术、岸上解脱、现场心肺复苏技术、陆上颈托佩戴技术、陆上急救板使用技术。
初级教员技能考评内容:100米混合游达标技评(50米蛙泳+50米爬泳或仰泳)、教学指导。
&中级教员技能考评内容:100米混合游达标技评(出发台出发+50米蛙泳+25米爬泳+25米仰泳)
鉴定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包含:培训费、鉴定费、办证工本费)
培训考核项目
初级救生员
初级教练员
中级救生员
中级教练员
七、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13日。
八、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4月14日—5月19日。具体课程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
(1)、理论培训场地:扬州游泳跳水馆
(2)、技能培训场地:扬州游泳跳水馆25&50标准池、水温26°、水深1.2—1.7米。
九、鉴定时间及地点:
1、鉴定时间:5月下旬
2、鉴定地点:扬州游泳跳水馆(扬州市文昌西路476号体育公园内)
十、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者请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生带学生证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2项为4张)、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档,至游泳馆服务总台报名(初级救生员或教员报考中级救生员或教员需提供初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截至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联系人:姜川,电话:0、、。
十一、其他
1、报名参加救生员、教员培训的学员可获得我馆提供的免费培训八次课,免费培训时间为2017年3月每周六、周日中午12:30-13:30,培训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出席,如学员未按时参加培训,我馆将回收培训学员卡,学员卡使用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2、我馆于2017年3月31日晚对已报名学员进行摸底测试,救生员测试内容为25米速度游和20米潜泳,教员测试内容为100米混合游达标技评,针对未达标的学员我馆于4月3日-9日举办低收费学前强化班,强化学员游泳技能,提高学员考试通过率,费用为300元/人,未达标学员自愿登记报名参加培训。
3、报名2017年上半年游泳救生员、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补考(理论和实操只有一项通过考核,成绩在两年有效期内)的学员,我馆给予培训费半价优惠。
4、报名参加救生员、教员培训的学员自愿与我馆签订劳务承诺书,考核合格后取得证书的学员经我馆择优录用于2017年7-8月服从我馆工作安排,我馆于2017年9月返还培训费200元/人;
5、学员应遵守游泳场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教练的教学;
6、学员必须按时上课,无故1/3课程不得参加鉴定考试,且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7、经考核合格颁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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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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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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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救生员、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即将开班
2018年上半年扬州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救生员、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将于6月1日正式开班,该馆从事专业救生员、教员指导、培训,所有通过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格学员,都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培训对象
在全市经营性游泳场(馆)、
俱乐部、会所、宾馆及水上游乐场所从事救生的人员,退役运动员,在校体育专业大学生、教师以及游泳爱好者,具有以下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初中文化以上;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
二、报名时间:日-日
三、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者请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生带学生证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档,至游泳馆服务总台报名。咨询热线:9、。
四、收费标准:详情请咨询扬州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服务台。
(注:培训时间:日—日;考评时间:2018年6月,根据省运会赛事日程,培训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3、4月份报名参加救生员、教员培训的学员可获得我馆提供的免费20次训练卡,5月份报名参加救生员、教员培训的学员可获得我馆提供的免费10次训练卡,免费训练卡使用截止时间为考试结束;
六、报名参加救生员、教员培训的学员可获得我馆提供的免费八次课培训,免费培训时间为2018年4月每周六、周日中午12:40-13:40,学员凭免费训练卡进场,培训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出席,如学员未按时参加培训,我馆将回收培训学员卡。
七、我馆于日晚对已报名学员进行摸底测试,救生员测试内容为25米速度游和20米潜泳,教员测试内容为100米混合游达标技评,针对未达标的学员我馆于5月5日-11日举办低收费学前强化班,强化学员游泳技能,提高学员考试通过率,费用为300元/人,未达标学员自愿登记报名参加培训。
八、报名2018年上半年游泳救生员、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补考(理论和实操有一项通过考核,成绩在两年有效期内)的学员,我馆给予培训费半价优惠。
九、报名参加救生员、教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证书的学员经我馆择优录用于2018我馆救生、教学工作。
承办单位:扬州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
联系人:姜教练
咨询电话:9、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76号(体育公园内)
公交路线:乘坐旅游专线、1路、88路、101路到体育公园站台下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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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体职鉴字〔2018〕18号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
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协会:
& 为适应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工作需要,推进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划于2018年分别在成都市和北京市各举办一期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首期培训班定于5月上旬在成都举办,主要面向我国南方各省、区、市。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时间、地点
& 时间:日至11日,7日报到,11日中午12点前离会。
&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 二、主办、承办单位
& 主办单位: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 承办单位:四川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 三、培训规模及覆盖范围
& 培训班整体规模控制在60人以内。主要针对我国南方的省、区、市,即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上地区优先报名,且每个鉴定站限报4人;若以上地区报名未达到培训班预期规模,周边省、市可进行补报。补报事项另行通知。
& 四、报名
& (一)申报资格(除具备第一条外,要求符合其他五个条件之一)。
& 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办事公道,热爱职鉴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 2.持高级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
& 3.游泳项目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
& 4.游泳教练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5.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讲师以上职称;
& 6.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
& (二)报名流程
& 1.各鉴定站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报名,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www.sportosta.org.cn),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栏,准确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人员近照。完成报名后在系统中下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网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日--25日。
& 2.鉴定站严格初审申报资格并按优先顺序排序,填写《游泳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1),盖章后传真至总局职鉴指导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日。
& 3.各鉴定站于日前将《汇总表》、《审批登记表》及报名人员蓝底小二寸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osta@sport.gov.cn)。
& 4.资格初审
提交信息后,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各鉴定站通过&审核状态&查看报名确认结果。
5.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报到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 (1)《审批登记表》;
& (2)与《审批登记表》同底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 (3)符合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 (4)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五、培训内容
& (一)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评的理论与方法。
& (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标准解读。
& (三)四种泳姿考评标准与考评方法。
& (四)游泳教学指导能力考核标准与考评方法。
& 六、考核安排
& (一)理论考核
& 1.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试卷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试题库中提取);
& 2.游泳指导员专业知识考试。
& (二)技能考核
& 1.游泳技术测试:200 m蛙泳、仰泳、自由泳组合,时间5 min以内;
& 2.游泳考评技术考核及综合评定。
& (三)证书:以上两项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资格证卡。
& 七、其他
& (一)培训班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
& (二)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食宿费用自理。
& (三)联系方式
& 1.报到及住宿地址:锦熙印象酒店(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1101号)
& 前台电话:028-
& 2.培训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 3.四川省鉴定站
& 联系人:李莉、罗锋
& 电& 话:,
& 4.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 联系人:张雪婕、姜昕昕
& 电&&话:(010)、(010)
& 传&&真:(010)
& (四)请学员自带游泳装备。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日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游泳场馆:  为向社会培训和输送更多游泳教员,满足我市青少年及广大市民的游泳技能培训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18年苏州市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已经获得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者,并具备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一)初级游泳教员:  1、能做两种以上泳姿的水中和陆上示范动作,并有二种游泳姿势的理论教学水平。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游泳教员:  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游泳教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至少3年(含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  2、获得国家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提供原件)。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游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并取得初级游泳教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含2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可网上下载,也可以报名现场填)。  2、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有证书编号页)。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电子照片(大小30一60KB之间,格式为jpg,以身份证件编号为文件名)  5、2018年度体检合格证复印件1 份。  三、培训费(按苏州市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  1、初级:1000元(含培训费720、资料费80、考核鉴定170、保险费30)。  2、中级:1250元(含培训费920、资料费80、考核鉴定220、保险费30)。  3、补考:初级(理论30元,技能140元)。不含再培训。  中级(理论40元,技能180元)。不含再培训。  四、培训内容:  1、游泳专项技术(必测项目)及标准:级别男女要求初级1'50&2'15&50米蛙/50米自或仰中级1'45&2'10&出发台出发 50米蛙/25米自/25米仰  2、教学执教能力:游泳教学指导实践(按教材和视频)。  3、专项理论:游泳专项理论(按教材)。  4、公共理论: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按教材)。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1、苏州白莲游泳馆(干将西路1306号,中国移动通讯大楼东侧)。  2、报名时间:3月28日起,每天14:30-20:30。  3、联系人:陈均麒 (微信同号),7。  4、全年报名,全年开班,除规定的培训批次外,满50人即可开班。  六、异地报名方法:  常熟、昆山、张家港、太仓等外地学员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报名:  1、把报名费通过银行汇入苏州市游泳协会:账户名:苏州市游泳协会,账号110&202 020 900 047 2542 开户行:工商银行道前支行。并在备注栏内务必写上学员姓名,发票培训时领取。  2、通过微信把“报名表、身份证、救生员证、健康证复印件和电子照片以及开发票的名称(单位要税号)发联系人即可。  七、&考核发证:  参加培训并经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苏州白莲游泳馆(干将西路1306号),陈均麒(7)。也可按本人要求快递送达。  八、其他:  1、培训期间学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协会统一购买,  2、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均自理。  3、学员自备泳衣(裤)、泳镜。泳帽由协会发放。  4、本通知和报名表已上传:  苏州市体育局网,网址:http: //www. szsports. gov. cn/  附件:  1.报名表   2.培训日程表   3.培训课程表&&苏州市游泳协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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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苏州市体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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