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人开车扣分扣了15分吗?怎么变成45分了?

亲,你们每次喂奶时间多长?我一般一侧15分钟左右,两边共30-45分钟。也不知这样是否对,是不是该缩短点时间?_百度宝宝知道关于印发《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龙门滩四级电站:
& & 根据《永春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永政办〔2010〕102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水&利&局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抄送:局领导,存档(2)。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
根据《永春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永政办〔2010〕102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考核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考核验收,全面了解掌握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的响应和部署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总结各企事业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开展新一轮“三年行动”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一)各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厂房取缔率达到100%。
(三)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以下要求:A级单位占其总数的20%以上,B级单位占其总数的70%以上。
(四)局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要求建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分行业、分安全等级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各企事业单位按行业级别评定标准8项要求建立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五)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明显好转。
三、验收内容
对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开展“三年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履行职责分工情况、内业资料和企事业单位基础档案建立情况、开展复核确认和检查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整改隐患情况、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建立情况等(详见附件2)。
对企事业单位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开展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情况,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投入的资金量、整改的到位率、三年来安全生产的表现、整改工作的反馈报告情况等),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情况等(详见附件3)。
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覆盖面应达到100%;对企事业单位考核验收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考核验收工作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阶段、总结阶段共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0年7月31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实施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分两步实施:
1、第一步: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我局组织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3)组织考核验收,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达标项目)进行督促整改。
2、第二步:2010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市水利局做好对县水利局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汇总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我局向县安委办书面反馈考核验收情况,并附上各单位的《“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绩评定统计表》(附件5),并报送拟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2011年1月前)。
县安委会汇总、初审考核验收结果后,报县政府审核。由县政府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对“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五、成绩评定
考核验收成绩实行千分制(各类考核验收内容见附件2-5)。优秀:950分以上;良好:800分(含)-949分;合格:700分(含)-799分;基本合格:600分(含)-699分;不合格:599分(含)以下。
考核验收成绩计算方法:
1、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实际得分×60%+企事业单位(见附件3)各单位平均分值×40%。
2、企事业单位:按附件3考核验收内容实际得分计算。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确保考核验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标准。局各股室要认真负责,严密组织,注重实效,严格标准、严格考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考核验收组要当场反馈给被考核验收单位(详见附件4)并负责督促限期整改;被考核验收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时限要求进行书面反馈,具体要求: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整改情况按时限要求书面向县安委办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企事业单位要将整改情况按时限要求书面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三)搞好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开展“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宣传,明确考核验收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两个主体责任”的定位和作用,形成注重安全生产、讲究安全生产、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导向,以此增强各单位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三年行动”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为开展新一轮“三年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1、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3、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企事业单位);
4、“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表;
5、“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绩评定统计表。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建国&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征明&水利局副局长
洪永仁&水利局副局长
郑剑东&水利局纪检组长
苏祖业&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郑葆华&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林跃星&水利建管站站长
&&&&&&&&&&&&陈俊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主任
林锦枝&水政股长
&&&&&&&&&&&&张光星&水政监察大队长
陈金渊&县防汛办副主任
潘炳坤&水电建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主&任:苏祖业(兼)
副主任:潘炳坤(兼)
成&员:刘&&星、吴文相、李晓鹏、苏正达、林超勇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考核内容及分值
1、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小组(3-5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30分)。
1、没有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小组的扣20分,没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的各扣10分。
2、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三年行动”分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20分)。
2、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三年行动”分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各扣20分;工作方案可操作性较差的扣10—15分。
3、落实“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培训制度、任务完成情况反馈制度、工作数据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40分)。
3、查阅相关资料,没有落实5项工作制度(泉安委[2008]36号)的每项扣8分。
1、认真履行市政府 “三年行动”职责分工,按要求完成各行业阶段性工作任务(35分)。
1、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未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的扣35分,履行职责不认真的扣10—25分。
2、工作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特别是分类整改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0分)。
2、工作小组没有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特别是分类整改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扣30分,没有解决实质问题的扣5-25分。
3、按工作制度要求对本行业开展“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25分)。
3、查阅相关资料,未按工作制度要求对本行业开展“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的每少1次扣15分,扣完为止;有督查未通报情况的每次扣6分;发现督查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扣5-20分。
1、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达到100%(45分)。
&&1、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未达到100%的每少1家扣10分,扣完为止。
2、无证无照取缔率达到100%(45分)。
&&2、无证无照取缔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45分,扣完为止。
&&3、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分类登记造册率、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率分别达到100%(45分)。
&&3、未按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的扣10分,登记造册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5分,扣完为止;没有按泉政办[2009]89号文附件3、附件4要求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的扣45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10分,扣完为止。
4、C、D级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其建档率达到100%(45分)。
&&4、C、D级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档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15分,扣完为止。
5、对C、D级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跟踪整改率达到100%(45分)。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单位,未按要求下达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每少1家各扣15分,扣完为止;有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少1家扣15分,扣完为止。
&&6、评为D级但无法整改的,应逐家登记造册,并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级政府予以关闭(取缔)或列入搬迁计划(45分)。
6、对评为D级但无法整改的单位,未按要求逐家登记造册的扣25分,登记造册不全面的每少1家扣10分,扣完为止;没有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级政府予以关闭(取缔)或列入搬迁计划的每少1家扣45分,扣完为止。
&&7、落实约束措施情况(50分)。
&&7、安全级别评定为C、D级单位的,没有按要求函告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暂缓相关审批事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每家每项各扣1分,50分扣完为止。对评为D级单位,未按要求提交当地县级政府黄牌督办,不能整改的列入关闭(取缔)的每少1家扣20分,20分扣完为止。
8、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的C、D级单位应全面关闭(取缔)或搬迁率达到100%(45分)。
8、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的C、D级单位未关闭(取缔)或搬迁的每少1家扣45分,扣完为止。
&&9、按要求对本系统开展“三年行动”工作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和报送(20分)。
9、2008年6月份以来没有按要求对本系统开展“三年行动”工作数据(泉安办[2009]20号文附件3、附件5)进行收集、统计和报送的扣20分;有收集、统计但没有按要求(每月1次)向市安办报送的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2010年6月30日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完成登记工作(10分)。
10、2010年6月30日前,危化生产企业没有按要求完成登记工作的每少1家扣5分,扣完为止。
11、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20分)。
1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部署开展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扣20分,相关企业没有着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每家扣5分,扣完为止。
12、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0分)。
1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没有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每家扣5分,扣完为止。
13、开展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35分)。
13、没有按市政府安委会(泉安委[2010]19号)要求对本行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和汇总并报送本级安办和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扣35分;没有检查督促指导从业单位整改隐患(问题)的扣10—35分;整治工作不认真或进展缓慢的扣10—35分;2010年底前,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危化企业没有开展自动化改造的每家扣15分,扣完为止;有开展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家扣5—10分,扣完为止。
14、A级企事业单位达到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达到总数的70%以上(40分)。
&&14、A级企事业单位达不到总数20%以上的,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B级企事业单位达不到总数70%以上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2008年以来每年度各类事故(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死亡人数没有超标(140分)。
1、2008年以来每年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每年度每超1人扣15分,140分扣完为止。
2、2008年6月份以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没有发生较大、重大事故(180分)。
2、2008年6月份以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发生较大事故的每起扣60分,180分扣完为止;凡发生1起重大事故的,本次考核验收不合格。
3、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加分项目)。
3、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数”每年度下降幅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每年每项降幅比全市多降1个百分点的加1分;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每年度加10分,考核验收总分不得超过1000分。
参加考核单位,如没有考核项目的为自动得分。
注:表格中有关泉州市级的文件部署的工作我县部署相应工作的对应文件如下:
泉安委〔2008〕36号--永安委〔2008〕29号;&&泉政办〔2009〕89号--永政办〔2009〕65号;
泉安办〔2009〕20号--永安委〔2009〕34号;&&泉安委〔2010〕19号--永政办〔2010〕84号。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企事业单位)
“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表
2010年&&&月&&&日
“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绩评定统计表
负责考核验收单位(盖章或签名):&&&&&&&&&&&&&时间:2010年&&&月&&&日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
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龙门滩四级电站:
根据《永春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永政办〔2010〕102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水&利&局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抄送:局领导,存档(2)。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
根据《永春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永政办〔2010〕102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考核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考核验收,全面了解掌握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的响应和部署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总结各企事业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开展新一轮“三年行动”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一)各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厂房取缔率达到100%。
(三)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以下要求:A级单位占其总数的20%以上,B级单位占其总数的70%以上。
(四)局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要求建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分行业、分安全等级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各企事业单位按行业级别评定标准8项要求建立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五)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明显好转。
三、验收内容
对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开展“三年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履行职责分工情况、内业资料和企事业单位基础档案建立情况、开展复核确认和检查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整改隐患情况、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建立情况等(详见附件2)。
对企事业单位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开展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情况,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投入的资金量、整改的到位率、三年来安全生产的表现、整改工作的反馈报告情况等),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情况等(详见附件3)。
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覆盖面应达到100%;对企事业单位考核验收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考核验收工作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阶段、总结阶段共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0年7月31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实施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分两步实施:
1、第一步: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我局组织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3)组织考核验收,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达标项目)进行督促整改。
2、第二步:2010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市水利局做好对县水利局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汇总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我局向县安委办书面反馈考核验收情况,并附上各单位的《“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绩评定统计表》(附件5),并报送拟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2011年1月前)。
县安委会汇总、初审考核验收结果后,报县政府审核。由县政府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对“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五、成绩评定
考核验收成绩实行千分制(各类考核验收内容见附件2-5)。优秀:950分以上;良好:800分(含)-949分;合格:700分(含)-799分;基本合格:600分(含)-699分;不合格:599分(含)以下。
考核验收成绩计算方法:
1、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实际得分×60%+企事业单位(见附件3)各单位平均分值×40%。
2、企事业单位:按附件3考核验收内容实际得分计算。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确保考核验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标准。局各股室要认真负责,严密组织,注重实效,严格标准、严格考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考核验收组要当场反馈给被考核验收单位(详见附件4)并负责督促限期整改;被考核验收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时限要求进行书面反馈,具体要求: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整改情况按时限要求书面向县安委办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企事业单位要将整改情况按时限要求书面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三)搞好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开展“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宣传,明确考核验收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两个主体责任”的定位和作用,形成注重安全生产、讲究安全生产、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导向,以此增强各单位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三年行动”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为开展新一轮“三年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1、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3、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企事业单位);
4、“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表;
5、“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绩评定统计表。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建国&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征明&水利局副局长
洪永仁&水利局副局长
郑剑东&水利局纪检组长
苏祖业&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郑葆华&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林跃星&水利建管站站长
&&&&&&&&&&&&陈俊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主任
林锦枝&水政股长
&&&&&&&&&&&&张光星&水政监察大队长
陈金渊&县防汛办副主任
潘炳坤&水电建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主&任:苏祖业(兼)
副主任:潘炳坤(兼)
成&员:刘&&星、吴文相、李晓鹏、苏正达、林超勇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考核内容及分值
1、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小组(3-5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30分)。
1、没有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小组的扣20分,没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的各扣10分。
2、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三年行动”分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20分)。
2、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三年行动”分类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各扣20分;工作方案可操作性较差的扣10—15分。
3、落实“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培训制度、任务完成情况反馈制度、工作数据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40分)。
3、查阅相关资料,没有落实5项工作制度(泉安委[2008]36号)的每项扣8分。
1、认真履行市政府 “三年行动”职责分工,按要求完成各行业阶段性工作任务(35分)。
1、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未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的扣35分,履行职责不认真的扣10—25分。
2、工作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特别是分类整改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0分)。
2、工作小组没有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特别是分类整改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扣30分,没有解决实质问题的扣5-25分。
3、按工作制度要求对本行业开展“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25分)。
3、查阅相关资料,未按工作制度要求对本行业开展“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的每少1次扣15分,扣完为止;有督查未通报情况的每次扣6分;发现督查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扣5-20分。
1、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达到100%(45分)。
&&1、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未达到100%的每少1家扣10分,扣完为止。
2、无证无照取缔率达到100%(45分)。
&&2、无证无照取缔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45分,扣完为止。
&&3、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分类登记造册率、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率分别达到100%(45分)。
&&3、未按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的扣10分,登记造册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5分,扣完为止;没有按泉政办[2009]89号文附件3、附件4要求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的扣45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10分,扣完为止。
4、C、D级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其建档率达到100%(45分)。
&&4、C、D级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档率达不到100%的每少1家扣15分,扣完为止。
5、对C、D级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跟踪整改率达到100%(45分)。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单位,未按要求下达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每少1家各扣15分,扣完为止;有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少1家扣15分,扣完为止。
&&6、评为D级但无法整改的,应逐家登记造册,并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级政府予以关闭(取缔)或列入搬迁计划(45分)。
6、对评为D级但无法整改的单位,未按要求逐家登记造册的扣25分,登记造册不全面的每少1家扣10分,扣完为止;没有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级政府予以关闭(取缔)或列入搬迁计划的每少1家扣45分,扣完为止。
&&7、落实约束措施情况(50分)。
&&7、安全级别评定为C、D级单位的,没有按要求函告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暂缓相关审批事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每家每项各扣1分,50分扣完为止。对评为D级单位,未按要求提交当地县级政府黄牌督办,不能整改的列入关闭(取缔)的每少1家扣20分,20分扣完为止。
8、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的C、D级单位应全面关闭(取缔)或搬迁率达到100%(45分)。
8、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的C、D级单位未关闭(取缔)或搬迁的每少1家扣45分,扣完为止。
&&9、按要求对本系统开展“三年行动”工作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和报送(20分)。
9、2008年6月份以来没有按要求对本系统开展“三年行动”工作数据(泉安办[2009]20号文附件3、附件5)进行收集、统计和报送的扣20分;有收集、统计但没有按要求(每月1次)向市安办报送的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2010年6月30日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完成登记工作(10分)。
10、2010年6月30日前,危化生产企业没有按要求完成登记工作的每少1家扣5分,扣完为止。
11、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20分)。
1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部署开展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扣20分,相关企业没有着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每家扣5分,扣完为止。
12、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0分)。
1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没有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每家扣5分,扣完为止。
13、开展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35分)。
13、没有按市政府安委会(泉安委[2010]19号)要求对本行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和汇总并报送本级安办和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扣35分;没有检查督促指导从业单位整改隐患(问题)的扣10—35分;整治工作不认真或进展缓慢的扣10—35分;2010年底前,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危化企业没有开展自动化改造的每家扣15分,扣完为止;有开展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家扣5—10分,扣完为止。
14、A级企事业单位达到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达到总数的70%以上(40分)。
&&14、A级企事业单位达不到总数20%以上的,每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B级企事业单位达不到总数70%以上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2008年以来每年度各类事故(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死亡人数没有超标(140分)。
1、2008年以来每年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每年度每超1人扣15分,140分扣完为止。
2、2008年6月份以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没有发生较大、重大事故(180分)。
2、2008年6月份以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发生较大事故的每起扣60分,180分扣完为止;凡发生1起重大事故的,本次考核验收不合格。
3、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加分项目)。
3、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数”每年度下降幅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每年每项降幅比全市多降1个百分点的加1分;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每年度加10分,考核验收总分不得超过1000分。
参加考核单位,如没有考核项目的为自动得分。
注:表格中有关泉州市级的文件部署的工作我县部署相应工作的对应文件如下:
泉安委〔2008〕36号--永安委〔2008〕29号;&&泉政办〔2009〕89号--永政办〔2009〕65号;
泉安办〔2009〕20号--永安委〔2009〕34号;&&泉安委〔2010〕19号--永政办〔2010〕84号。
永春县水利系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细则(企事业单位)
“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表
2010年&&&月&&&日
“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绩评定统计表
负责考核验收单位(盖章或签名):&&&&&&&&&&&&&时间:2010年&&&月&&&日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 承办:永春县数字永春建设办公室 电子信箱: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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