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全球第一款ios模拟器到处跑,请问哪一款户外运动手表比较合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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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手表大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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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准备买一款户外运动手表,目前看上的是佳明和卡西欧,请问有合适型号出来吗,最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卡西欧户外运动表通常都有太阳能、电波等,这些佳明都没有;当然,佳明的GPS比较好,弱点就是续航不好,老是要充电,是户外运动手表的一大缺陷。最近的型号的话,哥们推荐五月份出的新款,五月份的够近吧,PRW-60-2A是属于PROTREK系列里面的一个型号,这个系列基本都有搭载第三代三重感应器,方位测量•高度测量 • 气压测量• 温度测量,一体搞定。同时采用了六局电波接收,可接收全球6个发射塔的电波信号,并自动校对时间。采用的太阳能驱动系统,使得续航性大大提升。尺寸大幅缩小,提高了佩戴的的舒适性和实用性。这款新品采用全新外观设计和配色,日常佩戴及专业户外使用都没问题。比较值得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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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许多年没有写东西,也没有写东西的欲望。  跑完一次全程马拉松,不知为何又写起来了。  以后若还写,都放在这里吧。  ——————————————————  2015年12月参加了深圳国际马拉松赛,完成了个人首马,全程42.195公里跑了4小时10分钟。  成绩一般,但毕竟是第一次,难免得意忘形,在微信朋友圈里显摆,拉了不少仇恨。  有个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开始跑步的,我想了好久,然后发现,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写一篇东西。  从长跑这件事谈起
  小非/文  我看别的跑者都记得是哪一天开始跑步的,我却不记得。这可能是因为我这件事启动的次数太多了。  三十岁之前,跑步被我当成对付负面情绪的一剂良方,一旦治好,药就停了。三十岁以后跑步的理由就纯粹多了,就是不甘心变老,但可能刚开始动力不那么足,也是断断续续。  能记得起的跑步起点大概是2006年,跟那一年的女友分手后,不知为何忽然觉得生命没什么奔头,就把自己闷在健身房里,自暴自弃地苦练了半年——能够连续跑半个小时的身体基础,大约就是那个时候在跑步机上奠定下来的。之后不久去了广州,为遣乡愁,又把跑步这件事继续了下去。  现在看来,那一定是上天安排好的,我以生命中最阳光的状态邂逅了飞飞。然后恋爱、结婚、生小孩。沉溺于幸福的日子自然无暇顾及其他,健身的事慢慢懈怠,并很快就变成了胖子,生活如猪一般美满。  重启跑步是2011年,那一年,罗纳尔多退役,同龄的我心里一度悲凉,只觉年华将逝。  对年龄的恐惧,成为了意想不到的动力。35岁的我又重新开始跑步。  我单方面地以为10公里以上的距离才叫长跑,这个距离在两年前就开始尝试了。但若要让我为自己设定一个启动长跑的纪念日,我会把这个日子定在今年的3月1号。这个日子现在看来,于我人生的意义之重,可能无异于一次重生。  让我试着说一下是个什么状况吧。  羊年春节没回泉州,是在飞飞家过的。湖南菜重油,导致体重暴增,于是在3月1日那天试了一套别人推荐的十三天食谱——那是这两年在网上很流行的减肥方案。  十三天的细节就不具体说了,我想表达的是,那种极端体验是前所未有的。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务必全程hole住、持续紧绷、时刻保持高度自制的体验——冰箱里有啤酒,伸手就能享用,你必须咬牙忍住;面对美食饥肠辘辘,还是必须咬牙忍住……为了分心,我把大量焦躁不安的时间投入到跑步机上——我在微信朋友圈里自问自答:好饿,怎么办?跑步去吧。  以前在跑步机上,总会有点偷懒只想尽快结束,而在那段时间里,跑步机却成了最佳的避难所,恨不得在上面跑个天荒地老。因为一旦停下来,就需要耗费极大的心神去抑制想抽烟想喝酒想吃烤鸡翅的冲动。  我在跑步机上甚至连续步行过整整一个白天,微信运动上的每日步数一度超过60000。  这件事很快就造成了一个新的连锁反应。在跑步机上时间长了难免觉得无聊,就找了个iPad放在跑步机面板上看公开课视频。几个月之后,就在跑步机上,我上完了耶鲁大学的七八门课,包括《心理学导论》、《金融市场》、《罗马建筑》等等,甚至还主动权找那些老外教授推荐的书籍来阅读……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减肥导致焦躁,便利用跑步缓解;跑步导致无聊,便利用学习缓解。  食谱结束后减了约十五斤,跑步和学习并未随之结束。我对这两件事上了瘾。  长跑上瘾是因为多巴胺这个好解释,学习上瘾我一辈子都没试过。现在看来,也许是因为知识这东西都有一扇枯燥无味大门,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很多的时间去推开它,然后才能发现里面的豁然开朗——跑步机上漫长的无聊给了我足够的叩门时间。  但我觉得跑步和学习的上瘾仍然不是最重要的收获。我认为这次经历留给我的最重要的礼物是:在这段经历中,我找到了一个实现高度自律的途径。  2006年春,我开始跑步,一年后的夏天,我以此生最佳的精神状态邂逅了飞飞。  2015年春,我找到了自律的途径,迎来了生命中的另一次精神峰值。就在这个夏天,我参与的创业项目完成了B轮融资;至冬天又完成了个人首马,在40岁到来之前实现了一个拖延了近十年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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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者病倒的正确姿势  小非/文  从微信步数排行榜出现至今,我的微信好友的排行榜封面几乎被我垄断,两百多天下来,也不知道被多少人拉黑。  上周六我的步数骤降,至20000以下,便陆续有人私信问候:“嘿嘿,生病了吧?”  不得不说,都是真爱,哥我真病了。当然,只是普通的感冒,一年两次,吃不吃药七天自然好的那种病。  但朋友们各种反应,有幸灾乐祸的:“我说了巴~运动过量了巴~自讨苦吃了巴~”;有责怪的:“你也年纪不小了,怎就不知道爱惜身体?”;还有嘲讽的:“你不是八块腹肌吗?怎么也会生病?”都把我生病的原因跟跑步挂钩了,可能都觉得,每天四五万步的人不是正常人,看上去就像有病,有朝一日当真病倒,便是一件大快人心之事。而我却还傻乎乎地辩解,说我生病跟跑步没关系,于是便有人抬杠,非要我给出解释。  感冒这种事没什么好解释的,就是身体免疫系统的例行演习。但了解这种常识的人好像不多,尤其是跟我抬杠的这个女人。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好友,不能敷衍了事的那种女孩,于是我给她提供了另一种解释:“深圳这两天降温了,找不到外套穿,于是着凉病倒。”  她说胡扯。  我说你别急,听我说。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你知道,我家东西太多,看上去很乱,飞飞认为有必要处理一下,于是买了一本教人整理房间的书,是一个号称“收纳女王”的日本女人写的,那本书大概写了二十万字,翻来覆去就说了一个观点:“把东西都扔了吧。”于是我们俩兴高采烈地从衣柜里掏出了一座如珠穆朗玛一般高的衣服山,死命塞进几十个大麻袋里,捐给了灾区老百姓,生活顿时变得无比美好。  然后,深圳突然降温。  然后,突然发现,衣柜里,一件我的外套也没剩下。  于是,冷病了。  这种说法看上去有点不正经,询问者既不相信我的理由,也不相信我的体质,更不相信我是穷人,最后,尤其不相信我老婆飞飞会置我于无衣可穿的境地。总之,这个猜想不成立,并建议我最好老老实实地把生病跟跑步挂钩起来,于是我就顺着她的意思,给出了第二个猜想:“也可能是这样,我天天长跑,身体已经习惯了,有一天不跑了,身体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于是病倒。”  这才见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好像有点道理。然后心情不佳,离我而去,不再纠缠。  人们凡事都爱求因果,但在现实世界中,什么原因对应什么结果是很难有定论的。最近读张五常的《经济解释》看到一个故事,说古人发现在很高的山顶上物品会变轻,又想到很高的山顶上通常都很冷,于是得出了一个推论:因为气温低,所以东西会变轻。几百年后才由牛顿证明,物品在山顶变轻跟万有引力有关,跟温度毛关系没有。  女孩问我为什么生病,若我真以为她想探究我的病因,那我的情商只怕大有问题。我认认真真,回应得头头是道,表面是解答提问,实际上是对她的潜台词的婉转回应——你对我表示关心,顺便透露一点暧昧,我知道,也承情,甚至深感荣幸,但是我的家庭很美满,我想我有必要让你知道,我有多在乎这样的美满。    
  跑步的优先级  小非/文  我三十岁离家,并以此为界,变成了和三十岁前彻底不同的另一个人。这种变化很难定义得失,有人满怀欣慰,对我说你小子终于长大了;也有人拂袖诀别,说她认识的那个小非已经死去——他们说的都有道理。在亲人挚友的眼里,我从原本长不大的固执孩童,变成了一个貌似上进的成熟男人;而或许世界却就此失去了一个不世出的少年奇才,只在芸芸中又多了个冷漠无趣的中年庸者。  三十岁突变是好是坏全看别人站在什么角度上评判,我自己是没什么好说的,这里只想聊一下这种变化是怎么发生的,或者也可当作是回答友人的一句谈不上褒贬的提问:“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变成一个正常人了?”前两年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可能还会犹豫,现在不会了,至少今年,对这个答案尤其有把握。造成变化的原因就是:我养成了长跑的习惯。  除了膝盖党,长跑的好处众所周知,能使你身体健康、精神饱满,乐观自信、精力充沛,更直观的影响还包括身材、颜值、胃口、性能力等等——网上宣扬跑步好处的文章泛滥成灾,不需要我再剪贴复述。只是那些显而易见的好处在我看来都只是附加值,对我影响最大也最直接的却是另一重效果:高度自律的养成。我甚至觉得这件事的重要程度无异于一次重生。  为何我会认为自律这件事如此重要?  世间万难,无非一拖二懒三不读书四不运动。美国历史上有两个罗斯福总统,比较不著名的那个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一种品质可以使一个人从碌碌无为的平庸之辈中脱颖而出,这个品质不是天资,不是教育,不是智商,而是自律。有了自律,一切皆有可能;不能自律,则连最简单的目标都显得遥不可及。”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就跟我灌输这方面的概念,说过诸如“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之类的话。我很早就知道自律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但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听过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你说的我知道,可是臣妾做不到啊!  实现高度自律的途径我找了二十年都没有找到,直到有一天,我开始长跑——是的,长跑是目前我所能找到的,能够提升自律值的,唯一有效途径。这段话发于日的微信朋友圈,可能直到那一天,才意识到自己竟于不觉中,破茧而出。  文章写到这里,还是“然并卵”——小非你说的我知道,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你告诉我自律这件事是极好的,OK,怎么才能自律?你说长跑可以提升自律值,可是长跑好难呀,坚持不下来呀,没几天就歇菜了呀,应该怎么办呀?你不如直接告诉我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好了?别说恒心毅力那些虚的,来点干货行不行啊?  行,给你干货。  我的办法是:跑步这件事的优先级,永远排在所有事情的第一位。  互联网公司的产品研发流程中,有个环节叫feature list ,就是把后续版本的方案点子都列在一张表格,然后开会吵架,以确定哪些要做,哪些不做。确定后,继续开会吵架,确定出每一项的优先级,优先级高的先做,中的其次,低的再说。这么做的目的是,让所有事项都有先后顺序、轻重缓急,合理利用有限资源,让工作有序推进,不至错乱。  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每天也同样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有很多事情要处理。那么,这些事情的优先级又应该怎么排呢?  那些号称能治疗拖延症的书会告诉你,先做那些难的,或者,先做最重要的。我都试过,没什么用,该拖延你还是拖延,该错乱还是错乱。最后有一天我一咬牙,把“每天跑步10公里”排在了所有事情的最前面。  没想到,世界就此清静了,顿时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  ——可能有人会质疑:工作不重要吗?学习不重要吗?休息不重要吗?陪孩子不重要吗?  是,以上这些事情确实都比跑步重要,但这里排的是优先级,不是事件的重要程度。  你看啊,因为跑步出很多汗,很排毒,于是我的精神状态很好、精力也比不跑步时更充沛,能够更高效地完成工作;因为跑步是有氧运动,大脑供氧充足,增强了记忆力,极大提升了我的学习效率;因为跑步锻炼了肌肉,增加新陈代谢,睡眠质量必然优于平常,我的休息就得到了充分保证;因为跑步产生多巴胺,我的心态更乐观向上,能更好地与孩子相处,给他带来更积极的影响。  跑步就好比网络游戏里,法系职业给你加持的一个增益魔法,能让你的攻击力增强、防护值提高、血量更多、减少MISS次数……只要坚持跑步,以后你做的每一件事,都能事半功倍。  说到游戏,我想起十八年前的《辐射2》,在创建人物时有一些天赋可供选择,如“战略大师”(可提高暴击)、“高速循环”(能加快回血)之类,看上去都很不错,但我衡量再三,还是选了“专家”。那时的游戏是这样,角色每次升级都会得到3个点数,可自由分配到相应属性中去,有了“专家”这个禀赋,原本3个分配点数就变成了4个——玩过网游的朋友都知道,练级是提升角色能力的唯一途径,如果有一个技能可以让你的努力回报提升三分之一,有什么理由不把它作为优先选项?  跑步在我看来,就是做好其他所有事情的基础,所以,也许它不是最当务之急的事,也许你还有更火烧眉毛的事,但务必把跑步的优先级放在第一位,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被自己的强大所吓到。  当跑步的优先级在你心中得以成立,坚持下来就不成问题了,因为既然优先级是第一位,那么没完成10公里你这一天就算白过了。再狠一点,没完成10公里其他什么事都不许做,这个代价有多大你自己心里有数,于是,你将被自己制定的这条铁律推着往前走。一个月之后,由于你的身体已经习惯了跑步的节奏,加上多巴胺、内啡肽之类的很正能量的化学物质充斥体内,你将正式染上跑步的瘾,再也不需要苦大仇深地去拼意志力了,因为你已经不能自拔,进而,你的自律值得以提高,从此迎来了全新的人生局面……  抱歉,写得有点用力过猛了。对做事方法的叙述,是不能太感性的,容易变成鸡汤。鸡汤的本质是装逼,煲鸡汤的人都喜欢把自己摆在一个成功人士的位置上,特别招人厌,这一点我是明白的,且努力避免,所以请千万相信我的写作动机。上述文字试图表达的仅仅是:长跑改变了我,如果这种改变是积极的,那么小非也不过是从过去一个常人看来百无一用的废物升级为一个普通人罢了。虽自得其乐,却没什么可显摆的。若真像在倡导什么,且当是野人献曝。    
  关于“制定目标”  小非/文  年初给自己定了两个目标,并“立贴为证”写在了微博上:1、写完《ST》第一部;2、一口气跑完42.195公里。  第一个目标里的《ST》指代两个汉字,是个小说的标题。去年铺垫了六七万字,本道假以时日,便能写成个二三十万字的小长篇,进而成为我这过气写手时隔多年之后东山再起的一次小小契机。但世事难料,这事最后是黄了。写作的进展在年初其实还挺顺利的,到三月时,整体框架都已清晰可见了,但自三月上旬完成哥本哈根减肥食谱之后,突然重度迷恋长跑,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影响了继续创作的欲望,最终杀死了这件事。简单推演一下:长跑产生了过量的多巴胺,激发了学习欲望,提升了学习效率,于是我在短短数月间吸收了大量过往不甚了了的知识,进而导致三观发生重大更迭,已不再认同自己去年的意识形态……起初是文字的大量删改,后来连脉络都不满意了,便挥刀自宫试图另辟蹊径,搞得乱七八糟。至七月,终发觉,这不是现在的我想写的东西,只能长叹一声,向去年的自己深表歉意,任由此事无疾而终。  好在,第二个目标却是实现了,也不算是对38岁时的小非的彻底辜负。  如今再细看年初之立贴,两个目标其实都表达得很羞涩——“写完《ST》”后面还加了个“第一部”,明显是担心写不完。而第二个的说法更古怪,什么叫“一口气跑完42.195公里”?这话怎么看也不如“完成首马”来的理直气壮。说到底,还是信心不足。这当然有客观原因,很多不确定性摆在那里,就说报名吧,那是要抽签的,其次就是体力,毕竟奔四了。年初没敢把话说满,是想给自己留条退路——能跑正式比赛固然好,万一跑不上,大不了抽出一日空闲,到公司楼下的公园里跑几十圈,我就不信慢腾腾跑它个六七个小时,还搞不定42公里?  当然,这个目标最后是达成了,且超过了预期。  其实一开始也不顺利。可能跟这两年马拉松变成潮流了有关,报名中签率很低,下半年我大概报了五个吧?一个没中。就算最后拿到名额的深马,原本也是没中签的,那时我郁闷坏了,在微信朋友圈里怨天尤人,恰被一个热心朋友看到,说帮我想想办法,最后竟真的通过其他途径帮我搞到了一个正式的参赛名额(简直是再造之恩,可叹我竟至今还无缘与他谋上一面)。  在还没确定跑马名额时,我便已决定,中不中签这事先撇在一边,无论如何也要先试一试42.195这个神奇的数字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毕竟还涉及到年初制定的目标。  试马的日子定在11月14日,在那之前,我跑过两次半马和一次30公里,沿深圳湾红树林那条长度约11公里的海岸线来回跑。我是独自跑,又不喜背包、不喜携物,全程无补水地跑下来,到20公里便口干舌燥难以为继,故心里总有这么个判断:“只要一路都有水喝,42公里算个什么?”我跟飞飞商量好,让她骑车为我供水——当然不是全程跟随(就算骑车,42公里也不是随便骑得)——根据路线特点,在我跑了15公里之后安排一次相遇,然后她就可以慢悠悠地在一个小范围里来回兜圈,确保每5公里可相遇递水一次。  临跑前夜,我有点失眠,凌晨4点就起来了,做了点早餐,喝了杯咖啡,然后穿上了从未穿过的长跑紧身衣(据说能防止肌肉痉挛)、长跑袜子(据说能防止脚起泡),甚至还带了些能量胶(打鸡血用的)和盐丸(补充电解质的),但是跑着跑着就忘了。  跑的过程就不多说了,相信每一个首次跑马的人都会对这段经历刻骨铭心,类似的文章到处都是,村上春树甚至用来半本书的篇幅来描述其中的苦乐。其实都大同小异——前20公里轻松得跟玩似的,至30公里时仍自信爆棚,以为也许50公里也不在话下,到35公里终于撞墙,体会到地狱般的痛苦,后几公里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最后基本就是拖着一身残废爬到了终点……首马的最后阶段通常都是极端体验,最可怕的不是肉体上的痛苦,而是精神陷入了一种彻底无助之中,我怀疑过去三十多年都没体会过那种感觉,所以抵达终点那一刻的满足感也是前所未有的。  首次全马我跑了5个小时。半个月后我又跑了一次,成绩提高半个小时。又隔了一星期,我参加了12月5号的深圳国际马拉松,成绩接近4小时。后面这两次已没有任何不适感了,也许首马的极端体验以后再也没机会重温了。  说到这,该回到这篇文字的主题上来了。我想谈的是对于“制定目标”这件事,的一些感想。  小时候受《读者》之类的鸡汤杂志影响,以为若想不负此生,就应当在年少时便制定好许多目标,然后用一生时间逐一完成,这样到老了才能像保尔柯察金那样,死而瞑目——不是说现在就不认可这种活法了,而是不再认为这是唯一不负此生的活法。  人生的美好,可以是有明确的梦想,并努力实现它;  人生的美好,也可以在没有明确目的地的不懈拼搏中,期待奇迹。  有那么几年,每年年初我都会给自己制定10个目标。最初定的那些目标都不太容易实现,比如2012年的“骑自行车去西藏”,又比如2013年的“重现六块腹肌”——结果每到年终盘点,便发现,10个目标1个也没能实现,自我感觉很是丢脸。于是认为定是难度设置过高了,所以2014年就捡了些简单的——简单到“至少出一次国吧”的这种程度。但是到2014年底一看,10个目标还是1个都没实现……最后实在气不过,于圣诞前夕匆匆买了张机票就近飞往东南亚去寻一同学喝酒。也就是说,这三年间,我私下给自己设定的30个目标,一共就实现了1个。  当然,你看我上面这么写,可能还会以为,即便是唯一实现的那个目标,也是敷衍之举。但事实上,就是这一件因目标驱动而赌气去做的事,却成为了我那几年当中为数不多的意义非凡的开心事——侨居东南亚的那位同学是我儿时最好的哥们之一,我匆匆买下不仅仅是一张机票,更是兑现了一个拖延了十几年的承诺,那几天的把酒交心、彻夜长谈,如梦回青葱岁月,荡气回肠。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家天各一方,都不知道在我们人生的后半段,还剩得下几次这样的重温故梦的机会。  所以,虽然在制定目标、实现目标这件事上我很难说得上成功(甚至在企业管理决策上,我也是那种坚决反对KPI的角色),但对于把“制定目标”作为优化人生的有效手段这件事,还是推崇的。  尝到了2014年实现1个目标的甜头之后,我转变了策略——不再定那么多目标了,2015年我只锁定了两件事,1、写一本书;2、跑一次马。最后如你所见,实现了1个。比起2014年,数量上没有进步,但比例上却是大大的提升了,哈哈~  明天就是2016年了。目标也早制定好了,就一个:全马跑进330。  看上去是一个目标,其实里面包含着一连串目标,比如每个月总要跑个两三百公里吧,比如怎么也得跑七八个正式赛事吧,而一旦跑进了330,拥有了报名资格,我会在未来一两年之内,把传说中的六大(波士顿、纽约、芝加哥、伦敦、柏林、东京)马拉松赛事全跑一遍。  为了避免有人误会,问我“难道在你的生活里,只剩下跑步这一件事了吗?”我再多解释几句。在我的观念里,目标和生活是两件事,一个是梦想,一个是现实。当我还是个孩子,梦想高于现实,但如今我已年届四十,在我的生活中,现实早已占了上风。陪孩子成长、打理好家庭、努力创业早日上市等等,都比目标重要得多,因为这些都是生活本身,不管你制不制定目标都必须做到最好的事。而写书、跑马这些事,是生长在生活之上的东西——制定了目标,它们就有可能实现;没有制定目标,就不会实现——实现梦想很开心。没实现呢?没实现就没实现呗,又不会死?    
  进取与处世  小非/文  跑深马时,大约于5-10公里处,有个壮汉跟我打招呼,说,你是小非吗?我说是,并急忙致歉说我想不起你是谁了。壮汉说你不认识我,但我知道是你——遇见被陌生人搭话这种事我并不意外,因为常在微博、QQ空间或朋友圈里发些感想和照片,且我的马尾辫也比较好认。但终究是小概率事件,也不知如何应对,见他的配速比我快,怕被带乱节奏,便说我没你快,您请便。他一笑,说,你不是自称万里挑一吗?然后大步流星而去。  虽然我这人有时也挺敏感,但跑步时哪会想那么多?一会儿就忘了,这个小插曲也没有影响我完成首马的心气。  深马前半个月,我在深圳湾红树林完成了42公里,实现生平大愿,有些得意忘形,于QQ空间里留下了一段话,大意是:据统计在中国每一两万人当中只有一个人跑完过全程马拉松,这是不是表示从此以后,我可以自称万里挑一了?  其实这段话里的调侃的意味,要远远多于自命不凡的成分,而且这段话的述说对象是熟人圈子,相当于“好友之间的自吹自擂”。但我忘了社交网络毕竟是个公开场所,QQ上近20年来累积的几千联系人里面,真正意义上的熟人不知道有没有超过100个,还能记得起彼此是谁、因何而成为联系人的恐怕也不会太多。把熟人之间的打趣拿到公开场合说,就有点臭不要脸了。也不枉在赛道上遭人耻笑。  不过这件事我一点都不介意,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目标的达成,都伴随着双重的意味——完成首马,对过去的自己而言是终点,对未来的自己而言却是起点。你爬上了一个台阶,是得意地转过身,跟台阶下方的人臭显摆?还是仰望上方,继续追赶那些走得更远的人?对于一个雄性激素尚且旺盛的男人而言,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赛道上那位壮汉的冷笑,倒也起到了当头棒喝的作用,使我不至于因为得意而浪费时间去驻足欣赏那半山腰的风景。  当然,我并非想借此事弄一篇励志文章,这件事触动了一些别的思考,是关于在社交网络上当如何自处的问题。  移动互联网连接了世界,也取代了人类的原有的关系链,小小屏幕成为了人们交心、交际、交易、交锋的主战场,如何在这方寸之间与人相处已经不再是一件等闲之事了。  讨别人欢心不是我所在意的,自以为搞艺术的人从不屑于去讨任何人的欢心。我关心的是,像我这种喜欢乱发东西的人,所发的内容会不会打扰到别人——我常跟孩子说:你可以随心所欲做很多事,除非打扰到别人。  我怕打扰别人,并非想在社交网络上给自己塑造一个好形象,而是想为自己设置一条底线,确保所发内容看起来无毒无害,至少不要太讨人厌。  想知道发什么东西最讨人厌其实不难,网上常有人借归纳总结之名吐槽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比如朋友圈十大拉黑对象,排序无非是:卖东西的、发鸡汤的、爱自拍的等等——卖东西的就像以前那些买保险的,当然讨厌;发鸡汤发励志贴但凡有点智商也不会喜欢,要么断章取义要么胡说八道,什么马云说今天你对我爱理不理明天我就让你高攀不起?真是不经大脑,马云就那么点格局?阿里巴巴的创始人就那么点儿出息?  至于自拍晒照片这件事,我倒没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人自拍赏心悦目,难看的人自拍美图秀秀,有问题吗?  后来仔细一想,可能还真的是有问题,至少丑人自拍是有问题的——朋友圈里毕竟多数是熟人,美图过的照片与现实的反差太大,不免让人心里嘀咕,你这不TM造假吗?造成反感几乎不可避免。反思自己,可能问题相似,虽然我个大老爷们不可能用什么修图软件(也不屑去用,我本人就是PS他祖宗,修图的标准就是我这一代人制定出来的),但毕竟学美术出身,大学时还上过专业摄影课,与我互相拍照的妻也是做时尚设计的,我俩拿手机随便拍都是半专业水准,选出的照片不管是光影角度还是色彩取景无不能把人物烘托得气宇轩昂一米六都拍成了一米八了。见过我的人结合记忆中的印象,对照这些照片,其感受只怕与撞见丑人用美图自拍无异。  不知道我反省得对不对?至少,自拍这件事以后还是少干为妙。最起码,可以避免在大马路上被一个陌生壮汉认出来。但我今天之所以写这篇文章,重点还不在这里。  前天深夜,群里一哥们没头没尾地骂了我一句,说我就是一个奇葩,这事引起了我的深思——早年在网上连载小说,骂我的人多了去了,我都不在乎,能一句话引起我深思让我辗转难眠的,必定是我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人(我这辈子最在乎的就是“我至死都无条件认同的人”对我的看法)。一夜无眠,想了很多,似乎也想出了一点名堂了。我想我知道为什么被哥们讨厌了——我在社交网络上发的东西,确实打扰了别人。  我在之前的日志提过,最近这一年读进去了不少书,并像禅宗“顿悟”那样,意识形态发生大变。让我想清楚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我对“道德”这个东西的理解比过去更深入了——以前认为道德是好的,现在看来,道德是可怕的。拿道德这东西去作恶,其危害之大,纵观人类历史简直无出其右者。  如此再回过头来审视自己,我果然正在向自己的好友圈里,输送着可怕的道德压力。乱人心者,必招人恨——你跑步就跑步呗,你管人家怎么生活,你虽然不说,谁TM看不出来你就是显摆你有本事你比别人健康你最能跑你最爱学习你思想境界最高你人品德行最好别人都不如你都应该跟你学习?去死吧你。  唉,为人处世有时就是这样,稍有那么一点自以为是的本钱,便会不由自主地做出“试图感化世人”这样的蠢事。本意也许仅仅是分享,仅仅是野人献曝,稍过了头,就变成对别人施加压力了。  一百年前印度有一个叫甘地的老头,对自己要求无比严苛,只穿自己纺的破衣服,动不动就绝食,瘦骨嶙峋一看就高风亮节,这点本来无可厚非,毕竟在名义上英国殖民者就是被他不停绝食给逼走的,但他有个无比邪恶的愿望,就是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跟他学习,拒绝现代化,去过苦日子。那就太可怕了。  
  无疑,不过从一个侧面也能看得出,文艺青年多为多愁善感之辈,并觉得英雄人物也当如他们一般敏感脆弱才显得更为真实。你看武侠小说里那么多身怀绝技的书生,道理很简单,写武侠小说的都是文人嘛。反观自己,别看我在足球场上还能攻城拔寨三十米开外爆射入网一口气跑得完一百里地,真遇到点模糊不清的感情挫折,仍免不得方寸大乱。  后人演绎的凯撒之死,通俗归纳就是:只有你在乎的人,才能伤到你的心。  仔细推敲一下就能发现,这种写法真正反映到纸面上的,却是文人的娇气——大帝要真如你想的这般脆弱,何以成其大业?所以我想说的是,人若太重感情,难免娇气。十几年前泡论坛每日与人对掐,签名档上写着孟子的“虽千万人吾往矣”,那是因为我跟一千万人不熟,就算齐声骂我,只当是屁,但若有一个友人认为小非哪般不妥,我定然大惊失色三省吾身辗转反侧上下求索以期补救。总之,千万人如何看我关我屁事,朋友如何看我事莫大焉。  好吧,不辩解了,很多事都是年近不惑才些微开窍,道行太浅,摊出来实在贻笑大方。  后天就要跑个人的第二场正式马拉松赛事了,跟大家伙求个祝福,望活着跑完,争取破四。    PS.海口马拉松的成绩为3:49:37  
  (上面没发全,重发一次)  娇气的文艺青年  小非/文  明天一早就要飞赴海口,参加10号的马拉松赛,这几天一直叮嘱自己,要注意身体,不能感冒,不能受伤,不能喝酒,不能乱吃东西。此外还要确保情绪稳定,要做到股市崩于前而色不变(TNND这两天居然连崩了两次)。若在平时,这么点事对于一个自诩沉稳的中年人来说本不在话下,但临赛这几天我却明显感觉不对劲,身体方面是一会儿肚子疼一会儿扁桃体发炎,情绪方面更不得了,突然变得多愁善感患得患失起来,不仅暴露了掩盖多年的脆弱本质,甚至还因为好友的一句话而浮想联翩写了一篇纠结自弃的文章。  写文章当然也是平复心情的一个手段,我猜导致上述症状的,定是心底里对这场马拉松比赛存了什么企图,比如“破四”之类的想法。不管什么原因吧,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我并非表面那么淡定,更没有自以为的那么成熟。  也可能是文艺青年都比较娇气吧。  怎么说呢?  我先绕一绕。  去年九月我发过一条这样的微博:“40岁以前的凯撒除了泡妞都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后来被流放到了高卢,被迫跟人组队打仗,才发现原来自己很会打仗,没几年就成了大事,变成了扑克牌上的方块K。马云好像也是这样,实在找不到工作被迫自己开公司,然后发现原来自己很会干这个,没几年就成了现在这样——虽然我已老大不小,有些事也从来没干过,但试试何妨?”  当时是因为看到参与的创业项目进展顺利,用户量突破2000万并有进一步爆发的迹象,胸中激昂对未来一展宏图有了期待而流露出的一点狂妄心思。  人在年轻时崇拜少年英雄,三十以后转而喜欢大器晚成的豪杰,有可能是因为后者对中年人来说更有代入感,便于自我安慰:年纪虽不小,但还有机会。  今日又提起凯撒,不再是为了明志,而是想借后人描写他遇刺的情景,对照一下我这两天的心境。  历史中的凯撒之死其实平淡之极,好像就是去公共浴室洗澡被人扎了一刀,失血过多而死。但人家毕竟是大帝,历史上的文艺青年们可不允许他死得这么随便,总要编造些悲歌豪迈的桥段,我隐约看过两个版本,一个是:当凯撒被元老院的刺客们伏击时,虽受了伤,但以他大帝之勇武,本可杀出重围,却见刺他之人竟是至亲挚友(叫布鲁图),顿觉心灰意冷,放弃抵抗。另外一个版本所表达的意思也差不多:大帝面对大批刺客来袭,面无惧色,甚至大发神威,干翻了一大片,还抢了一把武器在手,正要杀开一条血路,却看见刺客中竟有他的妻子,只道:“艹,没意思。”遂失了斗志,弃剑赴死。  这两个桥段肯定是瞎编无疑,不过从一个侧面也能看得出,文艺青年多为多愁善感之辈,并觉得英雄人物也当如他们一般敏感脆弱才显得更为真实。你看武侠小说里那么多身怀绝技的书生,道理很简单,写武侠小说的都是文人嘛。反观自己,别看我在足球场上还能攻城拔寨三十米开外爆射入网一口气跑得完一百里地,真遇到点模糊不清的感情挫折,仍免不得方寸大乱。  后人演绎的凯撒之死,通俗归纳就是:只有你在乎的人,才能伤到你的心。  仔细推敲一下就能发现,这种写法真正反映到纸面上的,却是文人的娇气——大帝要真如你想的这般脆弱,何以成其大业?所以我想说的是,人若太重感情,难免娇气。十几年前泡论坛每日与人对掐,签名档上写着孟子的“虽千万人吾往矣”,那是因为我跟一千万人不熟,就算齐声骂我,只当是屁,但若有一个友人认为小非哪般不妥,我定然大惊失色三省吾身辗转反侧上下求索以期补救。总之,千万人如何看我关我屁事,朋友如何看我事莫大焉。  好吧,不辩解了,很多事都是年近不惑才些微开窍,道行太浅,摊出来实在贻笑大方。  后天就要跑个人的第二场正式马拉松赛事了,跟大家伙求个祝福,望活着跑完,争取破四。  
  梦想的构成  小非/文  结婚时,忘记是什么缘故,漏掉了蜜月这个程序。  每年飞飞都会问我,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  我总说,忙完这段吧。  转眼八年过去了,还没忙完。  真是惭愧。  前不久飞飞又问我,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  我问她,要不要去海南岛。  她说好啊好啊,哪都行。  我赶紧给她补了机票。  我还跟她说,只要你愿意,以后  我每个月带你去一个城市。  日晚上,儿子在看奔跑吧兄弟,我坐在跑步机上,瞪着两双跑鞋,拿不定主意应该带哪一双——GEL-KAYANO 21安全稳固,Wave Ekiden 9轻盈快速,真难选啊!我出门不习惯带东西,最好钱包都不要带,一证一卡、手机钥匙,一裤兜搞定。但这次不同,不仅要带鞋,还要带训练服、压缩衣、手表、头巾、腰包、能量胶、盐丸……还要带老婆。一旦带上老婆,额外需要携带的东西就难以估量,好处是,啥也不用操心了。最后,我选了那双一百多克的轻跑鞋,决心在海南岛上冲击一下个人最好成绩。  大概21:30,我跟儿子商量,你晚上跟外婆睡吧,我和妈妈明天很早就要去海南岛,去抓海马,我们想早一点睡。  儿子指着电视说,Angelababy穿裙子还挺好看。  我站那看了一会儿,是还可以。  凌晨4点,我牵着迷迷瞪瞪的飞飞的手,去了机场。  太阳出来时,飞飞环顾四周,说,好热啊,这是哪儿?  我指着马路边的一排椰子树,说:海口。    (以下为跑马流水帐,欢迎跳过)  酒店订在万绿园的对面,中间隔着的马路就是海口马拉松的跑道——每个海边城市必有一条的“滨海大道”。万绿园东侧就是海马的起跑点世纪广场,号码布就在那里领取。我们从机场直接去了世纪广场,下车后发现到处都在施工,很让人迷路。拿好东西后,我带飞飞四处乱跑,找到了大海沿岸,于是,吹海风、数海鸥、拍照、打喷嚏……好一番折腾。然后打电话给一个六十八年零五个月没见的朋友,说我来了,快请吃饭。朋友拍马赶到,热情洋溢,若非奋力劝阻,只怕要大宴三日。  蹭完午饭,去酒店安顿,睡到下午五点,换上训练服,和飞飞一起去万绿园慢跑了一个多小时。当地人的休闲方式是一包瓜子加一个大椰子,我跑渴了去路边买水,看大家都用吸管吸椰子,便入乡随俗也买了个大椰子吸——那椰子有健身球那么大,熊抱在怀里边吸边跑的模样……自己脑补吧。园中跑步的人大部分和我一样是从外地过来参加马拉松的,他们看我抱着大椰子跑,以为是海南跑者的某种仪式,不明觉厉,纷纷效仿,于是日傍晚的万绿园里的景致,在当地人眼里或许稍显古怪。概因我而起。  海马之前我一共跑完过三次全程马拉松,最初两次是非正式的,自己在深圳湾红树林瞎跑,第三次才是正式参赛,三次全马的前一个晚上我都因兴奋过度而失眠了,海口的这次却睡得格外好,我定的5:00的闹钟,睡到4:57居然自然醒了。泡澡喝水吃早餐穿压缩衣一切准备就绪,为避免我们两个路痴再次迷路,滴滴打了个车,去了世纪公园起跑点。在参赛者入口处,海口的警察们正为一个哲学问题争论不休,因为按规定任何人不允许带包进去(包已经寄存在大巴上了),警察们在讨论腰包、臂包、大腿包这些稀奇古怪的包包到底算不算包。  6点半到8点整这段时间过得飞快,眨眼就没了,都来不及活动一下。赛前最重要的两泡尿只尿了一泡比赛就开始了。刚开始路很窄,挤得要死,还要四处找兔子,跑得乱七八糟的,直到4公里之后才勉强找到自己的节奏,跟在两个345的兔子屁股后面跑。  上个月的深马因为是首次参赛,怕跑着跑着忽然死掉了,不敢撒开了跑,一直按6分多钟的配速压着跑,到35公里还没有一点疲劳感才发觉亏大了,最后几公里没命冲刺,但成绩却只能定格在了411。所以这一回打定主意不再保守,至少弱弱地试探一下极限在哪里吧?心里这么想着,已经到了14公里处,有个半马跑者呈大字型仰面躺在了路边,不省人事,有两个志愿者和一个跑者围着他大喊,我在他们旁边纠结了一分多钟,终于确定自己确实帮不上什么忙,惭愧着继续往前追赶兔子(赛后了解,无人去世,也算万幸)。被这一吓,原本要去追一追340兔的想法也就打消了。  大约在28公里处,忽然发现两只345兔正渐渐离我远去,此时的赛段是朝着北面的大海,风迎面扑来,阻力很大,坡度也增加了,最糟糕的是路面,突然变得像公园里的足底按摩池一样铬脚,那些赤脚跑团的老人家们咧着嘴,跳着脚,边跑边骂。差不多就在这个时段,我遭遇了一次人体极限,这种感觉只在第一次于红树林跑完全马的最后阶段才遇见过,不是疼痛不是抽筋不是任何肉体上的不适,就是那种“他妈的老子不跑了”的负面情绪,整个人瞬间被自暴自弃的黑暗笼罩。  你要说遇见什么困难吧,咱可以用意志去克服,但意志本身要是出了问题,怎么破?我超级不喜欢这种感觉,正因为超级不喜欢,我又倔犟地拼了命地想要扛过去,于是只好分心,去看美女——那些举着公里牌的高挑女孩长得真不错。我跟她们一个一个击掌,幻想着自己是段誉,正使用“北冥神功”吸取美女的内力……大概熬了3公里,算是扛过了极限。345兔已经不见踪影,安全起见,也不打算追了。  最后一个折返点大概在37公里多一些,又觉得自己打了鸡血,忍不住加快了步频。天公作美,说好的26摄氏度没来,一整个上午都是阴天,到38公里处,开始飘落小雨,39公里变成大雨,40公里成了暴雨,爽得直想在路中间打滚。可惜终究是没有顺利到底,41公里时,脚掌忽然感觉被针刺了一下,以前没遇见过,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赶紧慢了下来,跑了一会儿没事,又想加速,结果又刺了一下,只好老实,慢悠悠地把最后五百米跑完,看终点的记分牌:03:49:37  完赛后,发现打不到车,又找不到地铁,为了赶在酒店退房之前回去洗个澡,拦了一辆摩托车,那哥们收了我五十块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在空荡荡湿漉漉的滨海大道上飙到了100公里时速,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迎风大喊,大哥!您慢慢慢慢点开!心里嘀咕着,好不容易跑完个马拉松,可别还没等我得瑟一下就被你给害死了。摩的大哥说,不怕不怕,继续100公里时速……  好了,就贫到这里吧。完赛后,海南的朋友带我们去一个菜市场一样的超大型大排档吃海鲜,晚上12点奔赴机场,乘坐晚点的深航飞机回到了深圳,到家3点,大睡四个小时之后,准时上班。  (作文到此结束)
  海口马拉松是我参加的第二场全马赛事,跑进了350,比首马快了22分钟,算超额完成了任务,于是,不免对3月20日开跑的无锡马拉松产生了非分之想:若训练得当,没准能提前完成几天前才制定的年度计划,跑进330?  在锡马之前,我还报了2月28日的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之后的赛事暂定是4月10日的武汉马拉松,不知道能不能中签,不中就去报台湾或者长野……今年的计划是至少跑八场全程,什么北马上马香港马,每月一场来者不拒中签就行,若成绩能稳步提高达到需要的水平,明年就可以去尝试著名的六大赛事了……  一年前的我若是搭乘时光机来到此刻,看见我今年的计划,定会大吃一惊,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生活确实如同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另外一种形态:周五下班整理行装,周六飞往参赛城市,周日站在起跑线上,完赛当晚启程回家……跑马拉松,忽然之间就变成了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就像虔诚的教徒每周都要去教堂礼拜一样理所应当。跑步的性质,似乎已从过去仅作为延展人生、提升自律值的手段,变成了一种个人信仰。  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想起完成首马那天,有个暧昧的朋友问我,实现梦想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找不到措辞,便说忘了。朋友怒,说你刚跑完怎么就忘了,我说之前已经在海边跑过两次,早没感觉了。朋友觉得我搪塞她,拂袖而去——小姑娘认为,跑马拉松这么难的事,应当有梦想的支撑,才能够实现。而实际上,我只是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个计划,或者作为自我优化的一种手段,即使这会儿写着写着突然升级为“信仰”了,仍和“梦想”不太相干。  仔细想来,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太好意思胡乱使用这个词汇吧。  年轻时总是动不动就说梦想,比如初中一年级我会说我的梦想是“初二年长到一米六”,初二果然长到一米六,于是旧的梦想作废,新的梦想变成“初三长到一米七”,初三没有长到一米七,于是旧的梦想作废,新的梦想变成“前排的女孩有一天突然喜欢上我”……  那时的梦想都是被动式的,长大了一点后,又觉得梦想也许应该是主动式的,要亲手拿下才TM算梦想,比如用自己挣的钱买一部手机,比如去圣西罗球场看一场AC米兰的比赛,比如写一本很多人喜欢看的书,比如开一家很棒的公司……这些梦想后来也都陆续实现了,然后呢?  没有什么然后!  和初中的梦想一样,梦想在它实现的那一刻就作废了,不管那一刻多么欣喜若狂,最后无非一地惆怅,猛然不知道路在何方。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我已不敢再随便说“梦想”了——容易实现的,不好叫做梦想;不容易实现的,大多数是妄想。年轻人喜欢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我说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只有万分之一几率的事情上呢,年轻人看着我直摇头,说,你老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梦想这东西不应该只是用来实现的,它更像是一个指引方向的坐标。我跟大多数小孩一样,也曾把拥有一辆自己的车,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作为终极梦想,在逐一实现的过程中,才发现归结起来都是很朴素的愿望,努力赚钱不就完了?  赚到钱就能解决的事,你怎好意思称之为梦想?  真正能够成为梦想的,也许就是我现在的整个生活状态。  跑马拉松这件事,和我拥有的一切与幸福相关的东西一样,都是梦想的构成部分。    
  启程,则事成大半  小非/文  三年前某日,在家读《打鬼战士》,是一个关于僵尸暴动差点灭亡人类的故事(这书大陆出不了,很好看),看入戏了,便琢磨,若真发生人类大规模徒步迁徙,以我当前的体力能带老婆孩子跑多远呢?动念一刻,便不管不顾,拿起一瓶水,推门而出,从深圳西边沿着深南大道朝东走去,历时七个多小时,走了35公里。途中遭遇一场大雨,鞋子泡湿了,又见手机没电,方才打车回家。到家天色已晚,觉得自己做了件了不起的事,就把步行轨迹发到了社交网络,跟友人讨了不少赞,此外,也有些人的反应是:我艹!你没病吧?  识我者周知,类似出格之事在过去三十年里我干过许多次,以后怕是还会继续,所以,即便是病,也已不打算治了。  之前的日志里提到过,去年我完成了一个年度计划,即,跑完了全程马拉松。这事实际上是拖到年底才完成的。我是年底过生日,那天吹蛋糕时,忽然想,MD!39了!明年就40了!有些事再不做,是不是就太迟了?于是当天就把烟戒了,周末即去红树林试了一个半马,隔了几天又去跑了30公里,又过几天,完成了42公里。  很多看起来挺难的事,最后的实现,就是因为哪根筋突然不对了,一冲动,实现了。  而一旦你犹豫,想着要不……先准备准备?——这事基本就黄了。  准备个什么呀准备?哪有什么问题是你在起步之前预测得到的?你是诸葛亮还是梅长苏?那是我们这些写小说的写给大家爽的,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年初的计划为什么一直到年底才开始实施,就因为各种顾虑——跑马拉松好危险的,会死人的,要循序渐进,要积累跑量,要戒烟戒酒,最近应酬好多还是先缓缓吧,去年踢球造成的膝盖旧伤会不会复发,还没来得及挑一双拉风一点的跑鞋,在路上跑得气喘吁吁的会不会被人笑,今天好热出去跑会不会中暑啊……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有,等我开跑了,立刻发现所有顾虑都是拖延的借口——事实上我在突然冲动的那一个月之内,跑了三次全马、一次半马和一次30公里。  再说另一件事,几年前我跟人合伙开公司,创业艰难大家都懂,但一开始根本不知道会遇到什么艰难,总之冒冒然就上路了,等遇到问题了才发现,果然都是起步之前根本不可能预料得到的问题,但已经启程了,没有办法了,放弃了多没意思啊!所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十八般武艺出尽,生生干到了今天的规模。其实,启程后,只要聪明而不懒,默契而坚韧,没什么坎是不能克服的?  鸡汤君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其实是成功者群体当中最狡猾的那个人编造出来欺骗世人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安安稳稳地“准备”一辈子,永远不敢迈出最关键的第一步,这样,才能让他们永久地作为绿叶,去衬托世间为数不多的那些胆大妄为、貌似有病的牛逼人物。  打住一下。我写这些东西不是企图自诩牛逼,有句话我很认同:“只有真正努力过的人,才会明白天赋这东西有多他妈重要。”在马拉松赛场上,乌泱乌泱的人群跑在你的前面,其中不乏吹弹可破的姑娘和白发苍苍的老人,有的老人家甚至穿着睡裤光着脚丫都能甩掉你几条街,你怎么牛逼得起来?我写这些,仅仅是根据“跑成了马拉松”这件事,试着归纳出一点与“成事”有关的心得。  结论大致是:做任何事,启程最难。  只要启程,事成大半。  怎么启程?  也许,就需要一点,如神经病一样的冲动。  朋友当中,也许有觉得小非奇葩的,但想必多数不会认为这家伙时常出格的作风有何不妥。那些仍在说我“病得不轻、药不能停”的路人们,我也渐渐学会去体谅他们的脆弱,这世间确实存在“难以理解别人为何会做出自己不敢做的事,继而心生愤恨”的心理,逐一拉黑避免再去刺激他们就行了——那个什么什么斯基说过:“在笼里出生的鸟认为飞翔是一种病。”既然笼里笼外互相看不起,不如两相眼不见为净。  当然,我也同意,“爱晒”虽然是人之本性,但终究不是个好行为——成事就成事呗,臭显摆什么呀?晒个吃烤串的小幸福还可能虐到单身狗呢,何况在不跑步的人群里晒马拉松奖牌。逼装大了也怨不得别人冷眼,海马临赛前的紧张导致数日莫名的敏感,现在想来都觉得可笑,但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想明白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分享喜悦,能看着你得意忘形而不反感的人毕竟是少数。  而就是少数的这些人,构成了我生命历程中最美好的部分,所以这两三年晒长跑也没白晒,至少筛出了真爱。  不管认识不认识,向生命中的每一位来之不易的真爱深鞠一躬。    
  雨夹雪,有点滑  
  不小心肥了几天  小非/文  微博上见过这么个事,国外某肌肉男有一天突发神经,想体验胖子是什么感觉,于是胡吃海塞了半年把自己喂成了一头猪,然后懊悔得要死,呕血苦练了近一年才又把身材找了回来。有图为证,大概是真事。这事除了佐证了一个观点“胖很容易,逆胖很难”,还很搞笑,我心想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竟会有这么“作”的人。  然而想不到的是,这样的事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我身上发生了一轮。  事得从一个多月前说起,一月份去海口跑马拉松之前,我在网上翻看了很多“马前攻略”,其中有条建议是:赛前一周应当摄入更多的碳水化合物——就是说,要多吃主食,以确保血糖水平。自去年瘦身成功,本已养成了“餐餐大鱼大肉、打死不吃米饭”的良好饮食习惯,身材也调养得前所未有的精致,按攻略突然增加糖分比重,还是有些不太适应,闹了两天肚子,好在没影响比赛,349的成绩超出了预期。原因很多啦,但我以为赛前一周吃下的米饭、饼干和炒花生仁应当也是起了作用的。于是在过年前的那一个月时间里,我买了一大堆美味的“碳水化合物”(饼干坚果巧克力)屯在家里,并很快就适应了新的饮食结构,吃得不亦乐乎。  那阵子深圳特别冷,百年一遇地下了雪,所以每天早上起床必定要光着屁股站在体重计上查看一下“净重”的好习惯也因怕冷而暂停了,所以当时并没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出了问题——人家说的是“赛前一周”,可没叫我一直这么吃,那个建议的时间范围竟然被我华丽丽地忽略掉了。  然后事还没完,放假过年,和一帮哥们相聚南洋,跑步中断了一周,那期间每日吃喝玩乐、阳光海滩,啤酒龙虾烤全猪,堕落得无比美满。回国后翻照片,找出那几天在海滩上光猪跑的摆拍照,选来选去,愣是选不出一张“比较能体现身材的角度”发朋友圈,惴惴之下,一称体重,真个叫晴天霹雳,竟然比一个月前多了3.5公斤。  距离二月底的昆明半马只剩下两个星期了,脑补自己将怀抱着7斤油腻腻的肥猪肉在海拔近2000米的高原城市里狂奔21公里,不由吓出了一身冷汗。仅用一个月,我就囤积了7斤脂肪,参考前文“吃半年、练一年”的案例,若要把身上这些讨厌的东西清理干净,莫非真的需要两个月的苦练?想来真是有点万念俱灰。  好在中断跑步的时间不长,匆匆恢复了两天,便迫不及待地去深圳湾海岸跑了一个半马。没有保留,就按比赛配速跑,最终成绩在1小时45分钟左右。若跑步软件误差不大的话,这速度甚至比年前还快了一点点(可能是年前针对步频的训练起了效果,这次的步频超过了190/m),但却从未有过的辛苦——以前跑完21公里总还意犹未尽,而这一次却真的累得够呛,甚至需要动用到意志力,也算是体会到了那个外国肌肉男变胖后重新苦练时的心情了。  测完半马,离昆马还剩一周,不敢过度自虐,又不愿置一身肥肉于不顾,遂每天早起12公里,或在跑步机上练各种坡度,或随音乐试各种步频,三餐也逐渐减量,并坚决去掉了米饭。四五天下来,体重倒也回落得挺快,自我感觉过两天的昆马应当不会有什么问题,也算是个好消息吧。  经此短小精悍的一劫,大彻大悟谈不上,多少还是明白了一点东西,可用于修正过去自己的一些思维定势。  图片  跑者常会碰见这样的提问:“你每天那么辛苦地跑步,究竟为了什么?”,你当然可以假装天真地回答:“因为我喜欢呀!”但这种说了等于没说的回应总显得太过傲娇,几乎等同于“关你X事”。比较有情商的答案就是给出一个提问者自己期待得到的答案,哪怕这个答案并非自己跑步的真正原因,比如“为了健康”,抑或“为了堕落”,后一种说法可以婉转地说成:“为了在大吃大喝的时候,能够更加的心安理得。“  正如有些人拼命赚钱,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挥霍的时候能够更加的从容不迫,大致相同的道理。   我就时常是用这个浅显轻松的理由跟别人解释自己的跑步动机,可能是说得多了吧,竟也对这个本是玩笑的理由信以为真,甚至于在潜意识中生成了一套类似经济学的原理——跑步是在为身体积攒能量,以应对未来必将面对的难以抗拒的堕落。跑得越勤,积攒的能量就越多,可兑换的堕落时光就越充足。即:身体的健康值成为了一种货币,跑步是获取货币的手段,而堕落则成为该货币的消费对象。  但经此一事之后,我发现自己可能还是陷入了一种思维定势当中。健康值在现实中并不能被当作消费堕落的货币,不是因为其代价昂贵,而是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效用,因此也不具备相互兑换的条件。  譬如春节的这次南洋之旅,基本上也等于是一次美食之旅。在当地做生意的哥们有钱而热情,每天拿一大堆狗一样大的龙虾摆满一桌招待我们,起初快感爆棚,并深以为如这般每天吃龙虾的日子简直是太TM幸福了,但是不到两天,几乎所有同行的伙伴都跟我一样,开始思念白粥咸菜了。其实都不用举两天那么长的例子,局限到一餐美食当中,最享受的时光至多限于一个小时之内,过了某个临界点,撞上边际效应,就剩下受罪了,吃撑了的感觉真的难受得要死......  耶鲁公开课《心理学导论》的最后一堂课里,Paul Bloom教授大概用了四十几分钟来阐述有关幸福的许多问题,比如,幸福感为何无法持续?心理学的解释是:因为人都有适应性,再幸福的事你都会很快习惯,正如再糟糕的事你也会很快习惯一样。你中了彩票大奖,或者你创办的公司上市了,自然会狂喜一阵子,但很快你就会习惯于身为一个有钱人,觉得拥有很多钱这件事理所当然,不再觉得那是多么大不了的幸福;反过来也一样,突然破产导致贫穷,其所带来的痛苦也不会持续太久,很快你也会拥有身为一个穷人的觉悟。所以幸福感和贫富几乎没有关系。  换而言之,你有没有长跑,跟你享受堕落时光的能力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就算再能跑,吃下半条八公斤重的大龙虾试试看,照样叫你生不如死。  所以,我的推论是,跑步并不是为“通过堕落获取幸福感”加分的手段。跑步和堕落一样,都是人们追求幸福感的一种途径。  但显然两个途径是不同的。最明显的区别是,堕落获取快感的方式非常直接(吃喝嫖赌,大致如是),且快感强烈,但持续时间却极其短暂;跑步获取幸福感的方式则是间接的,并且有着极高的门槛,需要经年累月的坚持才能跨过了那个门槛,而即使跨过了那个门槛,所获取的幸福感也不像堕落所获取的幸福感那么明显,仅仅是一种若有似无的因多巴胺而产生的愉悦感,同时还包括因拥有了较同龄人更健康的身体、更匀称的身材以及自以为更高阶的颜值而产生的优越感与满足感,但这种愉悦细水长流,经久不衰。  前面提到的《心理学导论》最后一堂课中,Paul Bloom教授解释幸福感无法持续是因为人类容易习惯,但最后他也提出了一个例外,就是容貌——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能有机会变得更漂亮,或者身材变得更匀称,或者整体气质变得更引人注目,或者自拍出好看照片的成功率更高,那么因此而获得的幸福感将会一直持续下去,不会衰减。我不知道这个理论是否有充足的证据,但我想,人嘛,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自恋,也许自恋就是世间仅存的一种永不消逝的幸福感。要获取这种类型的幸福感,除了跑步,或许只剩下整容一途了。  世事艰辛,致妄念丛生、鸡汤盛行,鸡汤君对“幸福”的定义中,常有这么一条:“幸福就是拥有一副可以随时背上行囊说走就走的好身体。”话说得挺漂亮,也很励志,但我现在觉得这句话里有误导世人的嫌疑——概因其把好身体当成了兑换幸福的货币。我对此事的思维定势便是这么来的,也承受了这种误导所带来的小小磨难。昆马之后,除了要努力减去那些掩盖了腹肌的脂肪,可能还要开始给自己加一点无氧运动了,跑步若有什么副作用,那就是——胸肌越来越不明显了,这个趋势太让人沮丧了。    
   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完赛,成绩1:50:52  
  @小非 7楼
17:22  梦想的构成  小非/文  结婚时,忘记是什么缘故,漏掉了蜜月这个程序。  每年飞飞都会问我,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  我总说,忙完这段吧。  转眼八年过去了,还没忙完。  真是惭愧。  前不久飞飞又问我,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  我问她,要不要去海南岛。  她说好啊好啊,哪都行。  我赶紧给她补了机票。  我还跟她说,只要你愿意,以后  我每个月带你去一个城市。  日晚上,儿子在看奔跑吧兄弟,我坐在跑步机上,瞪着两双跑鞋,拿不定主意应该带哪一双——GEL……  -----------------------------  【41公里时,脚掌忽然感觉被针刺了一下,以前没遇见过,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赶紧慢了下来,跑了一会儿没事,又想加速,结果又刺了一下】  ——鸡眼!很可能是鸡眼!  
  马尾辫和仪式感  小非/文  参加昆明半程马拉松比赛,跑到17公里时转入了海埂公园,那是一条1公里长的水边小道,路有点窄,有点像我平日里常跑的深圳湾红树林,不同的是,一侧的水面上飞舞着密密数不清的海鸥,可算是这个城市独有的风景。  到这里我已经开始掉速了,才这么点距离就掉速在以前是不曾发生过的。这场比赛我本来也不是冲成绩来的——穿K21的慢速训练鞋,以比正常水平减十几秒的公里配速跑,但竟然全程气喘如牛,并始终都没有进入那个舒服的“定速巡航期”。昆明的海拔大约1900米,不算太高原,所以我也不太确定是不是受这个影响,因为也可能是过年暴饮暴食抽烟喝酒造成的状态下滑,也可能是因为没吃早餐,甚至就是因为害怕高原反应而造成的心理反应。  当然,这种事不需要太在意原因,影响心情的主要是后果——在最后阶段,将不可避免地置身于被很多人陆续超越的境地。  许多超过我的人会转头看我一眼。作为男人,这样的回头率是很不象话的。在海口跑马拉松时也遇见过这种情况,所以我大概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终于,有个好汉转头看了我之后,怒目圆睁,大吼一声:“我艹!你怎么是男的?!追死我了!”  我脑补了一下,情况应该是这样:怒汉定是误以为跑在前头的我是个女的,觉得落在一个女的身后不太好意思,于是奋起直追,谁知那“女的”跑得贼快,怎么追也追不上,最后不知道追了多少公里,终于追上了!一看,我艹!男的!  上次海马38公里处则是一位赤脚大爷,在超我时扭头大喊了一声:“姑娘!加油啊!啊!啊!啊……”——那僵住的表情让我好生担心,好像马上就会散了真气、撒手人寰一般。  两次尴尬经历基本能够得出这么个结论:从后面看,跑步时的我,像个女的。  换位思考,我的前面要是也有一个“看起来不太像专业运动员”的女生,我也会忍不住要去超她,若追得辛苦,超越后回头看到的竟是个如我这般留着山羊胡子的大龄糙哥,那样的心理落差自然叫人啼笑皆非。  昆马赛事主办方曾推出一项服务,为参赛者在衣服上印字,我老是想不出要在衣服上印什么,这下算是有了主意,我应该在后背上印一个大大的“男”字,免得老打乱别人跑步的节奏和心情。  当然,以上经历还可以推出另一个结论:在我目前的成绩区间里,女的不多,前后三公里就我一个像女的……专业女跑者早把我们甩得不见踪影,普通的女跑者又没能跟上来,能有什么办法?  至于为什么会被人误会,除了个矮、腰细、压缩衣,我想主要还是因为我的马尾辫吧。  其实我还是很淡定的,这种事并不是最近才经历,大学时我就留过长发,那时年少稚嫩,有一回与某哥们在大街上勾肩搭背的背影被他女友看见了,险些酿成了悲剧……唉,还是不说这个了。上学时留长发是因为学美术,学美术的小孩都以为自己必将成为艺术家,初时修养不够,则求诸于外表。如今的马尾辫是去年夏天开始留的,只是缘起于儿子的一个癖好——臭小子不抓别人头发就睡不着觉——为了让头发好抓一点,就留成了马尾辫……这个理由听起来牵强,说了也没人信,所有人都认为我留长发是出于形象上的考虑,比如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文化人、更像个作家、更像个总编、更像个插画师、更像个设计师、更像个创业者……或者,更像个跑者。这样说也没错,虽不是初衷,我心里却是真的期待过这样的装逼效果。毕竟那一系列标签我从来就敢大言不惭地冠到自己身上。    马尾辫的缘起是儿子的癖好,维持马尾辫这么长时间的原因,除了装逼,还有一部分是基于个人对仪式感的偏好。之前我曾写过一篇东西讨论长跑与自律的关系,结论是长跑是达成高度自律的上佳途径。自律的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做事时会表现得更具仪式感。  我自以为是个自律的人,每天早上5点多就会起床,并且要花掉近40分钟的时间用于洗漱、打理头发、烧水泡茶,然后还要花时间选择和搭配运动装备,确保一切都有条不紊,彻底整装完毕后才开始拉伸肌肉,完成日常10公里的晨跑。其间,可能还放一点瑜伽音乐,或者焚个香让气氛更肃穆一些。这种仪式感不是装腔作势(自己窝在家里装给谁看),更不是什么宗教仪式,甚至都算不上纳达尔式的迷信,它就是在给自己营造一种心理暗示,反复提醒自己,要认真地、郑重地,对待即将开展的工作。因为过往无数次经历告诉我:心不够诚,则不足以成事,哪怕是再小的事。  当然,这样的晨起仪式肯定是有点过了,像个神经病。在人前我是不会这样的。但仪式感对完成一件事的的加成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这么好的成事之道,我不能因为别人觉得古怪就弃之不用吧?所以我会设法将其体现于自己的行为举止当中,比如在工作中尽可能挺直腰背和头颈,以保证更端庄的坐立姿态,营造出一种严阵以待的心理氛围。在这种氛围下,我会自以为获得了某种魔法加持,拥有了更缜密的思维逻辑、更敏锐的洞察力、更准确的判断力、更风骚的创造力和更大的包容心,唯如此,方能有效引导或引诱同事及合伙人,朝我所认定的理想方向前进。  那么,马尾辫跟仪式感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着急,容我慢慢说。  仪式这东西几乎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求神、祭祀、婚丧、嫁娶、出征、破土,无一而足。小时候的教科书骗我们说,那是因为古代人愚昧,是迷信。现在看当然还是迷信,只是以前的我会以为那些看上去装腔作势的仪式没有什么实际效用,千帆历尽的现如今自然是不会再那么一根筋地思考问题了。仪式的效用之大,比古人以为的怪力乱神还要大得多,但这个话题不是本文的重点,这里就不再继续深入了,仅聊聊为什么很多正规的仪式都需要专用服装、专用道具或专属打扮。  仪式本质上是一种把身外的世界与心中的世界相连的手段,是解决“我不是其所是,又欲是其所是”这种苦恼的一种自我欺骗方法。服装和仪态都可以强化仪式的这种作用。就好比一个人只要认同军人是高尚的,不管他是不是军人,穿上军装后他的坐立姿态必定会比不穿时更加端正肃穆。同样的道理可以套用到各种制服、礼服、外国法官的假发、僧侣的法器、茶道的杯具、以及跑步发烧友脚上穿的那双常人不常见的Saucony、New Balance、asics、brooks。  我的马尾辫就是这样的一个道具,打理它很麻烦,需要全神贯注,就像我衣柜里的那些中式衬衫一样,穿起来也很麻烦,扣那些布扣子要花很长时间,但正是有了这样一个麻烦的过程,给我留出了认真思考、严肃对待的空间。镜前的庄重,会时刻提醒我:你是一个年届四十尚一无是处的庸者,你已接近生命的下半场,你已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荒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必须挺直腰身、保持清醒,才能担起家庭、事业乃至整个世界赋予你的人生使命,才能有机会接近你毕生追逐的梦想,才能不负此生,不负这个波澜壮阔的大变革时代。  好像又写嗨了……收一下收一下。  我想表达的意思的大致是:仪式感能提升人的心诚程度,进而提高做事的成功率。马尾辫作为道具仅供调侃。  我猜很多人跟我一样,比赛之前,各种讲究。不要笑,我们只是认真,凡事就怕认真。那些喜欢说“认真你就输了”的人,一辈子不会有出息。  
  莫教他人难为情  小非/文  有个不知名的圈友发来微信,建议我不要没事就秀恩爱。  我吃了一惊,查看了一下朋友圈,没发现哪儿秀了恩爱,便请圈友指教。  她说,你老婆每个月陪你去一个城市跑马拉松,你们家一到周末就有那么多活动……可能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你没觉得有什么,但对于绝大多数劳动人民来说,是很虐的显摆行为,比赤裸裸的炫富还可恨。  我想了想,说,我以后会注意。  不知名圈友又提了第二个建议:不要没事就发你早上五点起来跑步、晚上十点啃什么书这些破事。  我等她接着说。  她接着说,那是你自以为很上进的生活方式,但还是那句话,对于绝大多数劳动人民来说,也是很虐的行为。你不要以为你发这些东西有什么正能量能激励到谁,相反,你发的这些东西在我们眼里,只会翻译成这样一段信息:老子不仅比你们强大,还比你们努力……  你这样叫别人怎么活呀?  我想了想,说,我以后会注意。  不知名圈友又提了第三个建议,不要没事就发你自己的照片。  自拍?我同意这是一种陋习,但我还是说:愿闻其详。  她说,这是一件很low的事,会被大家看不起的。  我一想,不对呀,你前面说的两条大意都是不要打击别人,若这件事会被你们看不起,岂不正好安抚了你们这一群饱受虐待的心灵?  她说,相对于“这么强大的人还这么努力”,我们其实更痛恨“这么傻B的人还这么努力。”  我明白了。总的说来,我的毛病就一个:我总在显摆我很努力。  罗辑思维至少有三次,把海瑞拿出来当作“为人处世”的反面教材,确实,这个清官的道德之高、招人之恨,只怕能赶上后来印度的那位圣雄,概因他们不仅对己严苛,还企图迫使所有人都学他那般对己严苛。而同样是清官,曾国藩却成了为官者之典范,那是因为他对自己虽然也很严苛,但从不显摆自己的清廉,更不会去要求别人也要像他那样律己。比如有人给他送礼,他道德高尚,自然不能全收,但他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也理解别人的为官之难,所以还是会象征性地收一件最便宜最无伤大雅的小礼物。这样,才不会让别人难为情。所谓“会做人”,大致如是。  不知名圈友刚开始提建议时,我猜她说的是上述道理,以为是哪位高人特意跑来指点我如何为人处世,故虚心聆听。成年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础,就是不要拿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要求别人。这个道理我非常认同。  但当我发现,她的不爽是因为别人太努力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发朋友圈自然绝无“拿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要求别人”之意,说得自私点,我甚至都有点担心某些人向我学习,要是那帮人也升级了,对这个世界未必有好处。  那帮人是谁他们在想些什么我怎能不知?无论你发出什么声音,他们都会觉得你就他妈臭显摆,你就他妈道德帝,你就是打扰了他们原本如猪一般美满的堕落生活,要是有一天你跌落凡尘,破产了,生病了,跑马拉松猝死了,对他们而言那才真个儿叫大快人心。  想明白了这些,我问那位不知名的“那些人”的代表:那你觉得我该发些什么呢?  不知名代表引用了一句自以为幽默的对白: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发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  我随手编了一条:“无锡马拉松后天就开赛了,我却感冒了!据说感冒跑马拉松容易猝死,恐怕要退赛了。”  果然,点赞如潮。评论也是千篇一律的负能量:“我就说吧”、“早就劝你别那么拼”、“别再跑什么马拉松了”……  全暴露了不是?  其实你们的心情我一直都能理解。你们对自己的处境无比怨恨,却又不愿通过努力去改变;你们羡慕别人的成功,却又不愿意通过努力去争取。所以,你们只能幻想所有人都跟你们一样懒散。你们痛恨别人的努力,你们对这个世界充满恶意,总而言之你们就是一群不可救药的loser。  要我跟你们这帮loser学做人?笑话。  
  好像少了一篇?
  自恋的前提  小非/文  画家达利有一次跟人抱怨:“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因自己身为达利而欣喜若狂,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让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这真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自恋狂常有,如此真情流露的自恋狂却不常有,所以过去我常拿不定主意自己是不是自恋的重症患者,直到前些年社交网络的到来,才算释怀——原来这个世界如我这般不要脸的家伙俯拾皆是,自恋狂并不孤独。  不知道是不是搞过艺术的人都会像达利那样自恋,至少我是。每每写出一篇自以为有趣的文章、或画出一幅看上去挺美的插画、或烧出一道够得上好吃的料理、或跑出一个超出预期的马拉松成绩、或做出一次被验证还算英明的决策,我总难以抑制心中汹涌澎湃的自鸣得意,恨不能抓个人悄悄对他说:“哎呀呀呀!没有办法呀!天生我才呀!不要告诉别人哈!”  才华其实并非稀罕之物,所谓术业有专攻,每个人多少都拥有一两项优于常人的技艺,或先天禀赋,或后天修炼所得。只要对自身的技艺水平的认知不出现太大偏差,跟别人显摆也不会显得太讨厌。比如你唱歌比别人好听,去中国好声音得到汪峰的转身,大家肯定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问题是,在多数情况下,人们在对自身水平的认知总会存在偏差。多数人无法判定自身能力的高下,也难以评判他人能力的高下,不然地球上怎么会出现“评委”这种反自然的生物?不然世界上怎会产生“考试”这种反人类的制度?  说个典型例子,人们最容易误判的是自己的颜值,《心理学导论》那门课里说过这个话题,人看镜子里的自己,会比别人看到的自己好看30%,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关于颜值的心理修复机制。总之潜意识中,对己和对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人们常常会高估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不说别人,我就常常自以为有一些东西是优于常人的,但究竟“优”了多少?这又是一个很难精确量化的数值。通常我会采用一个含糊选拔的方式来测量,并将得出的数值命名为“显摆指数”。  比如我对自己写作能力指数是这么推导出来的:在使用汉字的14亿人里面,我猜自己的这项能力有可能排得进前1400万(谦虚一点可避免偏差),所以我的写作能力大致是“百里挑一”,于是我的写作能力的“显摆指数”就是100;又比如跑步,能在4小时之内轻松跑完42公里的能力在全人类当中应该可以自称千里挑一吧(还是谦虚的保守估计),所以我跑步能力的显摆指数是1000;延伸一下,我在美术方面的显摆指数可能是100、我在足球水平可能也是100、口才30、烹饪15、唱歌10、情商5、颜值1……后面这些无国界的技能都是放眼全人类,且有条件前提。比如烹饪的“十五里挑一”这个指数,就包含了大量水分:太小的孩子不能做饭、上班族没时间做饭只能叫外卖、习惯了薯条可乐的西方人好像也不怎么做饭、非洲难民大概不太在意食材的烹制技巧……他们都属于全人类,他们因为缺少烹饪的条件或者不乐衷于烹饪而为我的脱颖而出的创造了大量的基数,所以这个指数的得出依据不全看天赋,还包括很多客观因素——如果全人类都尝试一下做饭,检验出天赋高下,也许我在烹饪方面的显摆指数就要下降到了五里挑一了。  显摆指数说穿了就是显摆时的心安理得指数。指数越高,比如千里挑一的技能,跑完了一场马拉松跟别人显摆,就非常的心安理得,总会有不少人为你喝彩,因为这事多数人做不到;指数越低,比如百里挑一,显摆起来就难免信心不足,写篇文章期待别人点个赞,跟千里觅知音一般凄苦,概因写作这事并不太难,人人都可以写,且水平高低也不容易评判;至于十里挑一的档次,如唱歌,那基本等同于平庸,自然不该拿出来显摆。只是若误判了这个指数,把十里挑一错当成千里挑一,那将会是一场灾难,那些选秀节目的初赛阶段频出奇葩,就是因为参选者误判了自己的能力,除此之外,因认知偏差而引发的网络闹剧,近年不也层出不穷吗?比如周正龙,那个严重高估了自己PS能力的乡下骗子;又比如凤姐,一个严重低估了社会审美口味的单纯姑娘——虽然背后也许并不单纯,但我这里不探讨其真假,我采集的论据只限于其造成的后果,即:大家都笑了。  所以虽然自恋如我,却也需时不时地审视自己,看看我那些有可能优于常人的禀赋或技能,是不是真的仍具有原以为的那么高的显摆指数。十年前在鼠绘CG方面,我自以为天下第一,后来翻墙至国外CG网站方知天下之大,只能退守国内第一,然而几年后国内CG技术发展迅速,日进千里,而我却玩别的去了,原有的技能再无寸进,于是就此埋入历史,再提此事,最多只敢以个百里挑一自慰,再不敢以“厉害的插画师”自居。写作也是如此,年轻时最鼎盛的时期我可能拥有一百万个读者,但是反过来一想,中国还有十三亿几千万零几百万人不认识我,我那点知名度连个芝麻粒儿都算不上,不得不低调做人,不敢胡乱萌生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索要签名那种荒唐念想。  然而有时显摆指数又是可以叠加的,我可以把千里挑一的跑步能力乘以百里挑一的写作能力,得出十万里挑一的自恋值,即我就可以说,我是写小说的人当中极少数能跑马拉松的——不久的将来我肯定能跑得比村上春树快了,他都没有跑进330——当然,村上文字的显摆指数是亿级当量,我那小小的十万根本不够看,但我还可以再乘以百里挑一的画画技能,这样我就是“能够跑马拉松的作家当中最会画画的”了,那就是千万里挑一了吧,足够我得瑟了吧,哈哈。  好了不开玩笑了,上面提到的“显摆指数”是我随口编的,没有理论基础,全是胡扯。  我想表达的大致是这么个意思,显摆乃人之本性,不自恋的人是无趣的,但是,自恋却又不是一件随便的事,需要相对精准的自知之明——尽可能以审慎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显摆行为,是一种美德;实事求是的自恋,既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  
  燃烧的青春契约  小非/文  从菲律宾回国的航班上,我问飞飞玩得开不开心。  飞飞说还行,除了有点嫉妒。  我开玩笑地问,嫉妒我们有一个这么有钱的朋友?  飞飞说不是,她嫉妒的是:你竟然还有这么多个……还能走得这么近的朋友。  难道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团伙吗?  我提示飞飞,你那几个大学闺蜜关系似乎也不错呀。  飞飞摇头,说,不一样,同是天各一方,但你们好像从没分开过。  我笑笑不知说啥,如果不仔细想,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于是我仔细想了一下,仍不太确定为什么会这样。  但我想起了一些事。  是一年秋天,在刚收完晚稻的田里,可能喝了点啤酒,我们几个初中生微醺懒散,靠在一个大草垛上,沐着晚霞,聊起了有关未来的话题。隐约记得,我们说了很多注定是想多了的细节,又说了很多完全不靠谱的方向,最后不知为何还讨论出了一两个类似契约的大原则——第一,你不能喜欢我先喜欢的女孩;第二,友情应独立于任何事。   女孩的事好理解,“友情应独立于任何事”这一条,则有必要解释一下。任何事,既包括了未来各自心中必将生成也必将各异的信仰与价值观,也包括了未来各自必将面对也必将各异的现实,比如事业,比如爱情——总而言之,未来,即使道不同不相谋,即使在某个层面成为敌手,即使在与这世界的交锋中大获全胜或遍体鳞伤,友情都是独立的,不受这一切的影响。   我知道我们并不是想用这样的约定留住什么,而是我们都已预感到,这几个人很可能注定了一辈子都不会走散。之所以会有约定,只是因为“一辈子”这三个字对十四五岁的少年们而言,实在太长了——夜长必定梦多,谁知道如此漫长的未来会发生什么?于是,那些酒后微醺的草垛誓言,只是小孩子的忐忑——要不,咱们拉个勾吧!  在那个夕阳醉了的傍晚田间,那份涉及一生的口头契约是否真的存在我已记不太清,他们估计也不记得了,甚至有没有这样一个秋天恐怕大家都会拿不定主意,会觉得是小非这个写过小说的家伙,在对儿时的记忆进行艺术加工。但我猜一定有人能想起那之后的事——我们烧了那一堆见证这帮团伙成立的草垛,并将燃烧的草垛丢进了河里,然后,一群人沿着蜿蜒的河岸,追赶飘向远方的熊熊火焰,雀跃,欢呼。  草垛契约让每个人仿佛突然拥有了直面未来的勇气。  夕阳如血,如一张酩酊大醉的脸庞,俯瞰着七八个狂奔呼喊于金色河畔的少年剪影。  好想把这个画面画出来。  二十几年后,在南洋的炎热午夜,在Nobu酒店的泳池边上,哥几个光着膀子,碰着酒瓶,看着四楼那一出“忘记关窗”的异国春宫,我依然能感受到多年前那场不经意的仪式是多么的庄重。  其实关于未来的讨论在那些年也许还发生过许多次,在雨中的江滩上、在土豪的别墅里、在偷看《蜜桃成熟时》的厂房里,或者,在失恋时他们看着我嚎啕大哭的夜晚……    
  啤酒兑水的哲理  小非/文  有人眼睁睁看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减去了超过10公斤的体重,变成一道俗称闪电的东西,总会象征性地恭维我,哇!大哥牛逼啊!如果是别的事,比如说我文笔不错、说我守门员技术专业、或者说我的画画厉害什么的,我肯定也会象征性地谦逊几句,说哪里哪里客气客气。唯独去年猛然发奋减去体重这件事,却是万万谦虚不来,甚至心里还会嘟哝:其实我可能比你们想象的还要厉害哩。  我常单方面认为,我的减肥之难度系数,应当是远远高于其他人的,因为在我的个人癖好当中,总有那么一些雷打不动的东西:比如,每个月四、五十升的啤酒摄入量;比如大吃大喝、无肉不欢的饮食习惯(甚至于三顿饭里没有牛肉或海鲜,生命简直无法延续);最后还有每天最多只能睡6个小时的作息习惯。大吃大喝还睡得少,在如此“严苛”的条件下,还能在一个多月之内去掉14%的体重,我自己都觉得这肯定创造了生物史的奇迹,再谦虚就是太装了。  自诩的奇迹是如何发生的,在这里就不细说了,无非哥本哈根食谱、每天跑步十几公里,即使不跑每天走路也非凑个三五万步,配以频繁的性生活等等。但那些都不是重点,本文要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有关啤酒兑苏打水的逻辑。  减肥的事已过去一年有余,原本弱弱的跑步机机长,如今也已升格为真正的马拉松参赛者了,天南地北的马拉松参加了四场,平时没事甚至经常自个儿去海边跑个42公里玩。就这几年来看,成为马拉松选手这件事勉强也可以算作除减肥成功和团队估值过十亿之外的个人第三奇迹吧,于是信心爆棚,忽略了已是人到中年的现实,于年初制定了“全程马拉松跑进三小时半”的目标。  现在看来,以我的身体天赋等级,330这个目标还是有点难度的,Q1结束,成绩还卡在350不上不下。怎么办呢?上网找办法呗。有攻略说,除了积累跑量,还可以增加一些肌肉训练,或许有机会把成绩再往上拱一拱,于是,心里不由萌生了“要不,顺便练成个肌肉男吧”的念头——既然近两年总能够搞出一些壮举,给自己的胸部增加一两个罩杯尺寸,给腹部雕刻个人鱼线什么的,恐怕也不是个事儿吧?何况现在手机里已经有了keep、ihour这么好用的软件。  于是,完成无锡马拉松之后,我开启了肌肉模式。再于是,问题来了——几乎所有的肌肉攻略都提醒我少喝啤酒。不喝啤酒嘛……肯定是不可能的,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么几样难舍之物,少喝一点其实也没什么意思,我的人生一大乐事就是,将大半升冰啤酒三口并作两口灌入喉中,那一瞬间的畅爽感,简直找不到替代之物。但是,“成为肌肉男”这个念头同样有着不小的诱惑力,纠结数日,终是做出了牺牲,尝试着用苏打水去代替啤酒。  苏打水就是屈臣氏的那种没味道的黑罐汽水,或者绿色水滴状玻璃瓶装的巴黎水。冰汽水灌下去的感觉跟冰啤酒有一点点像。戒掉啤酒的第一个星期,我喝掉了三十几个黑罐,不得不说,真TM难喝。于是又换了贵一点的巴黎水,喝了几瓶后发现玻璃瓶实在太不环保了,以我的吃水量一个月能制造出上百公斤垃圾,所以又换回黑罐,然后突然灵光一现,不是也没说完全不能喝啤酒吗?少喝不也是可以提倡的吗?于是,我试着往苏打水里兑了30%的啤酒,一口下去,哎呦额滴个娘呀!比起之前那淡出个鸟的零卡路里,这简直就是琼浆玉液呀!幸福感瞬间爆表。于是次日,得意忘形的我跟朋友分享了我的发现,啤酒兑苏打水,好好喝呀!朋友鄙夷地看着我,说,洋酒兑苏打水我都不屑喝之,啤酒兑苏打水?也就你这种奇葩才能想得出来。  说是这么说,朋友还是被我勾起了好奇心,回家试了一下,然后打电话骂我,说难喝死了,不带这样玩人家的!  唉,真个叫冤啊。我想了一上午,想出了一些道理。  至此,进入正题。  道理也简单——啤酒兑苏打水,朋友说难喝得要死,那是因为他是站在“喝啤酒”的角度,兑水啤酒自然没纯净啤酒好喝。我觉得啤酒兑水好喝,是因为我是站在喝苏打水的角度,苏打水没味道,加点啤酒有了味道,自然比光喝苏打水好喝。  然后我又想深了一层,忽然觉得,这或许就是世界的真相,有史以来人类所面临的一切争端,只怕都是因角度不一致引起的。  ——要把突然顿悟的、自以为深刻的观点理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且拿我前一个人生阶段举例子吧。  刚结婚那会儿,我没车没房,月光一族,和屌丝唯一的区别是,虽然没什么钱,但也从来不缺钱。哦对,还有一个区别,那时我身边的朋友似乎都是有钱人,至少都比我富有。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拿来夸耀什么,反倒是这种境况有时会给我造成了一些困扰(只是个别啦,谁也别对号入座)。简而言之,那些年,有一两个有钱朋友始终都觉得我日子过得实在是太苦逼了。  我想,这就是角度问题吧。  有钱朋友的观点是站在一个他认为正确的角度——趁年轻,应当拼搏,应该积蓄,应当按揭买房,这样,将来老了,才有保障。但我之所以那么过日子,是因为我觉得青春时光美好而短暂,我不愿意让这么好的时光被担忧未来的心情所干扰,我那时的收入也许够买车,够付一个房产首付,但养车、供房肯定会影响我当时的生活品质,如前所述,那时我是月光族,这就表示,我当时的收入也就刚刚够让我和我的家庭过上舒服体面的生活。  在多数人认为的本应埋头拼命的青春时光里,实际上我自以为过得比那些担忧我的人好一百倍。那位有钱朋友虽然物质上比我富足,也拥有更多的未来保障,但他有太多的忧虑:担心市场趋势、操心企业运作,害怕房产税,紧张股票等等,然后还要分心去担忧他的朋友的生活跟他过得不一样。现在想来,也许披着关心外衣的忧心忡忡之下,更多的是一种不平衡吧——凭什么你什么都没有却还比这么有钱的我拥有更多的笑容?  确实,25岁到35岁,最美好的十年青春时光,我爽得很,想去的地方都去了,想尝试也有能力尝试的事基本也都尝试了,在美术、文学、出版、教育、管理、创业、各项运动等多个领域里,接近甚至触摸到了自己的能力上限,此外,该追的女孩,该经历的或浓烈或平淡的爱情也都经历了,一点没亏欠自己。有时我会做一个很阴暗的假设,在35岁那年,世界突然面临毁灭,我猜那位担心了我10年实际上也担心了自己10年的朋友一定会吐血——早知是这种下场,还不如像小非那样堕落,好好挥霍这本应更加美好的十年时光。  世界末日当然不会到来,所以有钱朋友还会继续认为总有扳回一城的一天,因为道理就摆在那里,那小子挥霍青春爽了10年,透支了未来,一定会招报应——唱:看成败~人生豪迈~看你丫什么积累都没有如何重头再来~~  然后呢,36岁那年我跑到深圳创了个业,好像运气还不错,人生突然进入了一个高速上升的通道,一切蓬勃有序,一点要为“年轻时竟不知埋头苦干”所付出的代价埋单的迹象都没有。当然,这种境况就没有必要去通知人家了,那就太没情商了,而且我也不是想误导大家,炫耀我有一个气死人的人生历程,我只是想客观地说一下自己当时的角度。  我以前觉得,未来会怎样,我计划不了,但现在要不要过得更好,我是可以决定的。不管将来好还是不好,都不会妨碍眼下的选择。那些选择苦难生活的人们,以为这世界的一切因果都是苦尽甘来,而实际上(我相信有说不尽的血泪史可以证明),苦或许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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