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志愿中考志愿是在三批都录取过后吗

东莞2017年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安排出炉_新浪广东_新浪网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中考填报志愿的最详细时间表和录取工作安排,6月1日-6月6日就要进行志愿填报了,各位考生和家长们应提早做好相关安排。。
  一、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时间为6月1日至6月6日。
  (二)填报志愿说明
  1、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四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
  (2)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
  (3)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4)第三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2、提前批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3、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三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4、今年继续取消考试前统一体检的做法。考生入学时,由录取学校组织体检,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及录取学校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合理地填报志愿。
  (三)招生计划与范围
  1、普通高中
  (1)公办普通高中: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17178人,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其中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3800人。这些学生按学校等级的收费标准收费。
  (2)民办普通高中: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9874人,其中公费生招生人数为1400人,民办生招生人数为8004人,国际课程班招生人数为470人。公费生参照省一级普通高中正取生的收费标准收费,除国际课程班外的自费生和国际课程班的收费标准见《东莞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宣传手册》。
  2、中等职业学校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四)填报志愿办法
  1、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实现档案电子化。
  2、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五)填报志愿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信息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网址:dgzk.dgjy.net)进行填报志愿。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确认后,考生填报个人的志愿信息。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结果而不能修改。此外,考生必须保护密码不得外泄,若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填报志愿的审核和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中学要及时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数据进行校对,如有错漏,须立即在网上进行修改。校对完毕后,由报名单位统一打印《志愿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志愿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由家长及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志愿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志愿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表》由各中学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各中学要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若有此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处理。
  各报名单位要经常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单位未填报志愿信息考生人数及名单,了解工作进度,防止出现工作失误。
  二、录取
  (一)高中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二)按计划招生原则
  今年除市高级中学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东莞外国语学校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按每班48人编制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三)高中招生户籍限制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从参加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原则上只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另外再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可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不受户籍限制。
  (四)录取批次
  录取按志愿批次分四个阶段依次进行。每批均严格按志愿顺序投档。
  (五)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今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和招收本市户籍的特长生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为:用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名额分配计划数除以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总数,计算出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某初中学校以本校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数分别乘以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分配比例,即为该初中学校分配得到的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名额数)。录取时,在各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上述5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随迁子女录取办法
  符合报考我市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也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时,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会考科目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出录取分数线。
  (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八)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今年在我市招收6名特优生。市中招办将根据招生名额及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确定选送考生名单。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推荐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的考生志愿表、学业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到华师附中,由华师附中按规定程序择优录取并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布。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原校和所录取的学校分别张榜公布。未被录取的选送学生回原录取学校就读,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另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二等奖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优先选送。被录取的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竞赛活动以及取得的其他成绩,均作为招生学校和原录取学校共同培养的结果。
  (九)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
  1、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号)、《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执行。
  2、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号)执行。
  3、台湾学生的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对台湾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的通知》(东教基〔2017〕2号)文件执行。
  4、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10分。
  (十)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为提高考生的报到率及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阶段注册及录取的做法,即在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完毕后安排补填志愿及录取。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正常录取结束后,立即由市中招办公布录取结果及通知考生注册。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结束后,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上报市中招办(没有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补填其他普通高中志愿)。注册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未被第一批学校录取并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补填志愿完毕后,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再次进行划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正取生收费;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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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2018年广州中考志愿填报问答(投档录取及补录和注销)
2018年广州中考志愿填报问答
投档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一)录取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志愿先后,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保证招生质量,保证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或超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的年度要求。
(三)严格执行录取管理规定,全市中招录取实行统一录取政策、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从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凭高、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二、录取的顺序是什么?
除个别区外,全市普通高中按学校等级实行分批录取。中职学校先进行统一录取,再以注册入学方式进行补录。依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录取: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独立招生学校、提前批指标计划、提前批统一计划,第一批、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第三批、普通高中补录。
第二阶段中职学校录取:第四批、中职学校补录(注册入学方式)。
三、什么是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市中考录取时,普通高中每批次设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成绩分段投档。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招生部门在投档录取之前,根据当年各批次招生学校的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学业成绩水平,按一定比例划定的各批次投档录取的最低成绩要求。它是各批次招生学校在投档录取时,对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当考生成绩达到或超过某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才有资格参与该批次招生学校的投档,但考生最终能否被某所学校录取,还要看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和学业考试成绩的相对水平。
四、什么是“高分优先投档线”?
普通高中各批次分别设“高分优先投档线”,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划定,都是在投档录取前产生的。按当前批的招生计划数,根据该批次有志愿的考生人数,再按一定比例划定“高分优先投档线”。对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市招考办按其志愿次序优先对这部分考生进行投档。若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以下,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
但并不代表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就一定能被所填志愿的学校录取。如果填报的学校过于热门,所填志愿没有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填报志愿不合理,仍会出现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而落选的情况。
例如: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某学校投档录取时,先对690分以上报考该校志愿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如该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再对690分以下、650分以上的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投档。
假如某考生总成绩为695分,所填第一志愿A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为700分,自然他的A校志愿就落选了。所填第二志愿B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为690分,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表示该校在690分的第一志愿就已完成计划,自然他的第二志愿也落选。所填第三志愿的C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0分,低于“高分优先投档线”,表示C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未完成计划,该生虽然第三志愿报C校,也是可以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投档时被C校录取,优先于690分以下的考生参与投档。
五、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普通高中各批次均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提前批统一计划部分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全市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独立招生学校、提前批指标到校计划以及广州市美术中学的第二批提前录取不作为单独批次,以各校为单位设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什么是学校录取最低分数?
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在投档录取时,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投档规则,对填报某所招生学校的全体考生根据志愿顺序、学业成绩高低完成投档后产生的最低录取分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学校在某批次投档录取完成后产生的,是投档录取的结果,不是事先设定的。
七、怎样理解“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
(一)普通高中每批次划定该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中职学校以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按一定分数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统称为投档控制线(以下简称“投档控制线”);
(二)在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从先到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也就是说,若某校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已满足该校的招生数,那么就不再向该校投放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如果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达不到该校的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如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因此,在考生的每批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的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后续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报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
八、指标计划如何进行投档录取?
提前批先进行指标计划的投档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录取。指标计划以示范性普通高中近3年在提前批(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时去尾取整),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仅限于指标计划投档)。投档时,根据初中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指标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指标计划(含宿位)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九、普通高中各批次是如何进行投档录取的?
1.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包括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下同)招生计划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随迁子女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规则同前。
2.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非最后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剩余计划数与宿位数并入该校下一批次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3.普通高中学校在该校最后一批次(包括只有一批次的)投档时,若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降分录取,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4.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按报考范围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而继续对本区考生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5.除提前批外,民办普通高中按考生升学所在区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
6.普通高中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十、体育、艺术特长生如何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定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的名单,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学校设定的条件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数,以学业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校在本校设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并入学校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非特长生。
十一、独立招生学校如何录取?
独立招生学校(包括外语、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生的学校,以及其他独立招生学校),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录取,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工作(具体见《报考指南》第二部分报考独立招生学校须知)。
十二、广州市美术中学的录取如何进行,需要注意什么?
广州市美术中学,按照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部分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独立招生,其余计划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投档时,对美术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批提前录取时如学校在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计划,则统一安排补录。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报考美术中学的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
十三、普通高中的补录如何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补录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补录范围,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gov.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即原录取最低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办法通过广州招考网另行公布。
十四、中职学校如何进行投档录取?
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分分段投档,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在200分以上以50分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200分以下不再划分分数段,依次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数与投档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
2.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对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先投第一专业志愿,若该校有专业未投满,再投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投完后仍有专业未投满,则对选择了“专业服从分配”但还未能投出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专业代码从小到大顺序投档至尚未投满的专业。若该校还有专业未投满,则继续投第二志愿学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直至各专业投满为止。
3.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放弃原录取结果且已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可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
4.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对投档学生不得退档。
十五、中职学校的补录如何进行?
中职学校统一投档时未完成计划及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学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如下:
1.未被录取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由招生学校直接在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
2.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再参加中职补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由本人协助新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原录取结果,再办理录取手续。
3.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中职补录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以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方式办理补录手续。
十六、投档分与学业考试成绩有何区别?
除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投档时取考生学业考试原始成绩外,普通高中其余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档录取时,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即为投档分,录取时按投档分进行投档录取。考生若具备两项以上加分录取条件,只享受最高加分的一项,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享受加分。
投档分只作投档录取时使用,不作为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中考原始成绩呈现。
十七、同分序号是什么?对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怎样进行投档排序?
当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根据照顾录取政策的规定,首先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再比较学业考试原始成绩;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
依照上述规则对全市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序产生的序号,即为考生的同分序号。例如一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为678分,成绩单的“说明”栏标有“你的成绩将按7科总分为678分的第7名的顺序投档”(以《报考指南》第五部分成绩证明样式为例),表示这名考生的同分序号为7。
投档时,若有几个考生总分相同,则比较同分序号,按排序先后顺序录取。即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被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考生的同分序号先后及招生学校投档至该分数时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因此也会造成考生达到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但由于同分排序靠后而落选的情况。
十八、要求住宿的考生,在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时,就一定能被录取吗?
不一定。根据投档规则,如招生学校有宿位限制的,还要根据宿位数的限制进行投档。在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先后、学业考试成绩的高低投档,当宿位数投满后,只投不要求住宿的考生。所以,在宿位投满后,凡要求住宿的考生,即使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也不能投档给该校录取。
例如:A校的录取分数为650分,某一考生的总成绩为680分,填报A校志愿并要求住宿,而A校在投档至690分时宿位已满,则不再投低于690分要求住宿的考生,只往下投无要求住宿的考生,直至完成A校的招生计划为止。所以,虽然该生的成绩是680分,已达到A校的录取分数,最后也会因受宿位数限制不能被A校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学校提出住宿要求一定要非常慎重,尽量避免因住宿要求而影响录取机会,也要防止录取后因走读影响学习。
十九、“三侨生”报考广东华侨中学如何投档录取?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以下简称“侨中”),予以加20分投档录取。报考侨中之外其他学校的,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也就是说报考非侨中的其它学校不享受加分,只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例如:某“三侨生”学业成绩为638分,可享受加20分对侨中投档。如当前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0,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50分,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该生志愿顺序只对侨中按加分后的658分投档,非侨中的其它志愿仍按638分投档。
二十、如何理解“末位考生志愿序号”和“最大志愿序号”?
“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是指向招生学校投档最后一名考生的志愿序号。
“最大志愿序号”是指向招生学校投档考生中最大的志愿序号。
结合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和高分优先投档线来看,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即“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最大志愿序号”;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
以提前批为例,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A学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9分,最大志愿序号为4,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表示该校在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录取了所有第一到第四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但在690分时仍未完成计划,接着继续投690分以下,650分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投到第一志愿689分时该校计划完成,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最后一个被该校录取的考生是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
补录和注销规定
一、被录取的新生要注意什么?
被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学校注册报到。凡不按时注册报到的,由招生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资格,不予保留学位。具体时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阅各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二、注销和补录有哪些规定?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参加高中补录。
2.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二)中职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招考办(基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
哪些渠道可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的招生信息?
(一)广州招考网(www.gzzk.gov.cn)。
(二)《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三)关注“广州招考”官方微信和微博。
(四)“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开放日”举办时间:5月13、14、20、21日。
(五)“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现场咨询会” 咨询时间:5月27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B区10.1-11.1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六)“阳光招考在线—高中阶段招生学校专场电话咨询会” 咨询时间:5月31日,拨打118114按语音提示参与。
(七)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 9:00—6月5日 15:00(八)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
1.网上查询——网址:http://zhongkao.gzzk.cn/。
2.微信查询——手机关注“广州招考”官方微信,点击“招考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3.电话查询——。
4.免费向考生发送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短信。
5.接收《学业考试成绩单》、《电子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注册报到须知》的招考服务平台考生个人信箱。
注:上述各项活动具体时间以广州招考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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