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人防工程是什么建设费可以退出来吗

人防费是什么?人防费缴纳要求?
导读:很多朋友对人防费这个名字都表示很陌生,本文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人防费是什么和人防费缴纳要求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人防费是什么?人防费缴纳要求?人防费,就是人防建筑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是不应该叫人防费,准确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费是社会上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俗叫法,按规定是不应该叫人防费,准确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落实建设人防工程经费由社会负担的义务。国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所有达不到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须交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统一易地建设,人防费的交纳,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据这一规定,收费政策又落实到老百姓每个人的头上,凡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人防费是什么和人防费缴纳要求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欢迎点击我们老会计答疑窗口,我们将会有专业的会计老师为你解决问题!欢迎资讯互动哦!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
深圳快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请先登录,宁交钱也不建人防工程,怎么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SPECIAL REPORTS
宁交钱也不建人防工程,怎么办?
宁交钱也不建人防工程,怎么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防办探索研究对策——
按实际建设费用征收易建费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防办集中全区人防骨干,组织对银川市香树花城小区人防工程进行观摩,当看到小区地下人防工程中包含排气阀、人员隐蔽部、干湿厕所、发电机组等10余个战时设施时,不少人防骨干发出疑问:“人防工程都要按照这个标准建吗?”
“这是努力的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防办工程处处长刘桂萍回答。
“前些年,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其中不按要求建设人防工程是主要问题。”刘桂萍告诉记者,2009年,银川市招商引资兴建了一个大型商业体,但是商家在初始设计时没有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的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市人防办检查发现后,该企业自觉交纳了易建费,也就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为什么企业宁愿交纳易地建设费,也不愿意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呢?刘桂萍解释,首先是人防工程易建费远远低于实际建设费用,一些地方企业打小算盘,不愿意兴建人防工程。其次是一些人防工程诸如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兴建完成后,因为其国防属性,无法办理产权,导致一些地方企业不愿意按照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受这些情况制约,一段时间内,人防工程不仅建设面积偏少,而且建设标准也不高。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防办集中对全区的人防工程进行了一次普查,把符合标准的进行重新挂牌,纳为人防工程。把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来,结合城市改造,进行补建或新建,合格后重新挂牌。他们还结合普查,对人防工程平时的维护管理标准进行了明确。
普查较大程度地解决了之前的滞留问题,但是一些地方企业不愿意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的根本情况却没有得到解决。
2015年,该自治区开始对银川市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实际建设费用征收易地建设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不少商家见无利可图,只能选择按照标准建设人防工程。还有一些理应建设人防工程的重点单位、项目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建设的,该自治区按照实际建设费用征收易地建设费后,在银川市南门广场、银川火车站、新华百货、新泰大厦新建了多个大型人防工程。
在这些人防工程建设中,人防办不仅对钢筋混凝土用量有明确规定,还对人员隐蔽、物资储备、医疗救护、生活需求等方面有很高的要求,着力提高各级建设人防工程的标准。2016以来,该自治区建立人防工程巡回督察制度,不定期对全区新建、在建的人防工程进行巡查、抽查。他们还利用野外指挥平台,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符合标准。
“虽是平时,但要盯着战时标准建设。”该自治区人防办人防质量监督站站长周建中介绍,为着力提升人防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他们定期组织全区人防骨干进行培训,对部分建设标准高的人防工程进行观摩,对各地市人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名,切实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
“省会银川因为按照实际建设标准征收易地建设费,所以人防工程不建或者建设不达标的情况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其他地市改善不大。”刘桂萍介绍:“我们计划出台文件,提高除银川外的各地市易地建设费标准,计划由200元左右提高到1200元至1600元。”
除此之外,该自治区人防办不断加大人防教育宣传的力度,对全区所有人防警报器进行更换,为近百个党政机关、院校、企业免费安装了人防教育LED大屏幕,提升全民的人防意识,讲明不按标准建设人防工程在战时的危害。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得地方各级机关、企业、院校抓人防工程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李学增、路波波)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Copyright (C) mo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缴纳契税_百度知道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缴纳契税
我有更好的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即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应该列入计税依据,照章征收契税。  一、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参考资料:  1、楼继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169&-&175;  2、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在2014年或真正启动&&.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3、安倍宣布推迟上调消费税&断言18个月后不再延期&&.搜狐.[引用日期];  4、国家财政部:提高汽油消费税至1.52元/升&&.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开发企业缴纳给人防的建设费用,不是购买的房地产,不缴纳契税。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柳州市人民防空
柳州市人民防空
当前位置:&&&&&&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易地建设审批操作规范
】 【来源: 市人防办】 【时间: 10:08:00】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易地建设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和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第十七条:依法应当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工程同步修建,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第十八条: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提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申请。第十九条:易地建设申请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经工程建设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实施5000平方米以下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核批准。
四、行政审批条件
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符合文件规定,并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范围:柳州市辖区(含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六、申请材料
1、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的立项文件(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
2、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
3、人民防空部门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一式2份);
5、建设单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报告。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一)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行政审批不收费;
(二)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
(三)易地建设费缴费标准和缴费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第三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一)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达三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居民住宅建筑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等要求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的,应建而不建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征收;(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修建除前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项目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元征收。
第四条: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予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一)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为: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宅(桂价格[2008]26号)。(二)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宅;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
2、《关于规范全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核的通知》(桂人防办字[号)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须知》第一条第3款&建设项目为小区开发并分若干期建设,申请将小区应建人防地下室易地到后期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应与项目同步建设,若分区建设而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到后期建设的,应先缴纳办理开工手续项目的易地建设费,待应建防空地下室修好后再办理前面交纳易地建设费的退费手续)。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易地建设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
设计条件申报表
.  & 防办[ & ]设条审字第(&)号
申请单位或个人(签章):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时间:  &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139771XXXXXX
拟建防空地下室平时用途
防空地下室拟在第几期建设
地下室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地面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占地面积
高层建筑地面建筑面积
高层建筑占地面积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
编号:.&南宁 & 防办[2006 ]易建审字第(10)号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   区(县)  江北  路    号
规划总平  审批号
8000平方米
139771XXXX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申请表
编号:  & 防办[ & ]建证申字第(&)号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   区(县)  江北  路    号
许可审批号
8000平方米
139771XXXXX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政府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如果所转载文章的作者或单位不同意转载,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网站将立即改正”
版权所有: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 联系电话:
主办、信息维护: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人民防空知识问答之三:人防工程建设
【作者 :法规处】【时间:】
字体大小:  
32、什么是人防工程?
& 答: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3、人防工程在战时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 答:人防工程是特殊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地下建筑,战时主要防范核爆冲击波、早期核辐射、生化战剂以及常规武器。 &34、人防工程如何组织建设? & 答: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建设。 &35、社会、集体和个人可以投资人防工程建设吗? & 答:人防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36、人防工程的建设原则是什么? & 答: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37、什么是人民防空的“两建同步”?为什么要建立“两建同步”机制? & 答:“两建同步”是指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同步建设人防工程设施。建立“两建同步”工作机制,有利于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率,增强城市整体防御能力。 &38、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吗?
& 答:规划和建设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铁、隧道、地下公路)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地下管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时,既要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也要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贯彻人民防空的要求和防护标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综合利用。对关系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安全使用的关键部位,重要设施,要按照人民防空的要求和防护标准,搞好重点防护,增强防空抗毁能力。 &39、正在建设的地铁工程具备人防防护功能吗? & 答:我市地铁工程全线按照人防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具有人防防护功能。 &40、人防工程建设应按照哪些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 答:1、提出项目建议书;2、编制可行性报告;3、进行工程初步设计;4、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5、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招投标并申领开工报告;7、组织施工;8、竣工验收、备案,进行竣工决算,交付使用。 &41、人防工程按使用功能可以划分为几类? & 答:按使用功能可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五大类。 &42、什么是单建式人防工程? & 答:又称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工程。是指独立建造在地表以下,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地面其他建筑物而建设的人防工程。 &43、什么是附建式人防工程? & 答:又称结建人防工程。是指附着于地面建筑、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高差超过房间净高一半、有预定防护功能的人防工程。 &44、结建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有什么区别? & 答:主要区别在于防护特点上。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战时具有防空功能。平时可以增强楼房稳定性,提高地面建筑的防震抗毁能力。而普通地下室没有防护要求,不具有战时防护功能。 &45、人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哪些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 & 答:1、人防工程和设施的拆除许可;2、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许可;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46、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有什么基本要求? & 答: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社会负担人民防空义务的主要方式,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报经人民防空部门审查批准,可以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部门组织易地建设。 &47、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答:是指建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而无法修建的,由建设单位向人防部门提出申请,经人防部门批准,按规定标准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费用。 &48、防空地下室设计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 答:防空地下室设计收费依据是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49、哪些项目可以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答: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害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50、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如何管理和使用? & 答: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取。收取的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51、哪些工程应当接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 答: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掘开式、坑(地)道式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应当接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52、人防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 答: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顿。对重大质量事故,按《工程建设重大事件报告的调查程序规定》办理。 &53、青岛市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是怎样规定的? & 答: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实行定点企业资格认定许可制度。凡在本市从事防护设备产品销售、安装的企业,必须接受市人防办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到省人防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证件齐备后方可进入本市市场。 &54、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是如何规定的?
& 答: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应该由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监理人员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没有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人防工程监理工作。 &55、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分几级?业务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 答: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分甲、乙、丙三级。甲级可以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乙级可以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5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丙级可以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6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56、建设单位申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 答: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5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哪些规定? & 答: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文件;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58、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 答: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损坏赔偿、拆除补建的原则。 &59、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应达到什么标准? & 答:1、工程结构完好;2、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4、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5、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6、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7、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60、哪些人防工程和设施可以拆除? & 答:1、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的;2、因老城改造、新建项目等需要拆除的;3、因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变形等原因,危及生命财产和地面建筑安全需要拆除的。 &61、哪些人防工程和设施可以报废? & 答:1、工程质量低劣,直接威胁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2、工程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3、由于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变形,已无法使用的。 &62、拆除和报废人防工程是怎样规定的? & 答:拆除和报废人防工程,都必须报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除人防工程应当制定拆除方案,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队伍进行拆除,确保拆除安全。经批准拆除的人防工程,必须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位置,由拆除单位限期予以补建。补建工程不低于原抗力标准,补建工程面积不得小于原工程拆除面积。报废人防工程,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 &63、什么是平战结合? & 答:《人民防空法》规定:“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简称平战结合。 &64.人防建设为什么要坚持平战结合?
& 答:“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服务。”这是《人民防空法》的要求。人防建设坚持平战结合,用一笔投资办两件事,有利于人民防空长期准备,提高人民防空整体防护能力;有利于经济建设,为国家做贡献;有利于增强人民防空自身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负担。 &65、租赁使用人防工程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 答:租赁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人防主管部门和工程隶属单位的监督检查,按时缴纳税费和人防工程使用费,承担人防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等工作及使用中的经济、法律责任。 &66、通过招拍挂形式办理土地手续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 答:通过招拍挂形式办理土地手续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比例,原则上按不少于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的30%审批。 &67、坡地建筑物的首层面积如何计算? & 答:坡地建筑物首层以规划部门批准的一层平面(正负零标高层)为首层平面。 &68、桩基基础埋深如何计算? & &答:采用桩基基础时,基础埋深按照桩基承台面底部埋置深度计算基础埋深。 &69、9层以下基础埋深局部超过3米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人防应建面积怎么计算? & 答:9层以下(含)基础埋深局部超过3米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其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部位所对应区域按照首层面积计算应建人防面积;剩余其他区域按照相对应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百分比计算应建人防面积:青岛市区为5%,县级市为3%。 &70、因造型等因素主楼超过10层,裙楼小于10层且埋深小于3米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人防应建面积如何计算? & 答:主楼层数在10层(含)以上,裙楼小于10层且基础埋深未超过3米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项目,主楼与裙房分别独立计算人防应建面积。具体标准如下: 主楼按照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裙楼按照总建筑面积(不含主楼首层建筑面积)百分比计算应建人防面积:青岛市区为5%,县级市为3%。 &71、主楼与地下车库相连,地下车库人防应建面积如何计算? & 答:主楼与地下车库相连,地下车库与主楼分别计算人防应建面积。 若主楼一层(正负零标高层)室内地坪与车库室内地坪在同一标高平面上,车库面积计为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若车库室内地坪标高低于主楼一层(正负零标高层)室内地坪标高,且高差在2.2米以上时,车库视为地下车库(或半地下车库),车库面积不计入首层面积。 &72、设有连廊的民用建筑人防应建面积如何计算? & 答:建筑物之间设有连廊的,各建筑物层数和基础埋深分别计算各自应建人防面积,连廊面积按等分比例计入相连的建筑物面积内。 &73、人防工程建设经费的来源有哪些渠道? & 答:人防工程建设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独资等多种投融资形式,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 &74、人防工程建设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 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06〕23号)“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免征配套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75、开发建设地块在土地出让前为什么要进行人防设施调查? & 答:青岛市老城区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了大量的早期人防工程,俗称“防空洞”。目前“防空洞”作为国有资产,已被相关法律法规列为保护对象,因此开发建设地块在出让前,应首先调查清楚地块内有无早期人防设施,以便在开发建设时采取保护措施。因规划需要,确需对早期“防空洞”进行拆除的,应当按审批权限到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权限规定见44题) &76、目前我市人防中介机构有哪些? & 答:我市人防中介机构有:人防设计机构、人防检测机构、人防监理机构、人防审图机构。具体情况在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qdrf.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或青岛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http://cicredit.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阅览。 &77、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依据是什么?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78、建筑物按使用性质分为哪几种? & 答:建筑物按使用性质可分为生产性建筑和非生产性建筑两大类。 生产性建筑又可以根据其生产内容的区别划分为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工业建筑包括工业项目中的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如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配电室、设备房等。农业建筑指各类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房屋,如温室、粮仓、禽畜饲养场、水厂品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农业上用为储存种子的用房等。& 非生产性建筑即民用建筑,是指提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的建筑物,根据其使用功能可以进一步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项目中的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办公、宿舍、食堂、商业、娱乐、公寓、仓库、产品研发用房、办公会议用房以及其它的附属用房等。 &79、什么样的建筑可以既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又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生产性建筑可以既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又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80、设有连廊的民用建筑人防应建面积如何计算? & 答:建筑物之间设有连廊的,各建筑物层数和基础埋深分别计算各自应建人防面积,连廊面积按等分比例计入相连的建筑物面积内。 &81、底层为多层商业,上部为住宅的民用建筑,人防应建面积如何计算? & 答:底部为多层(9层以下)商业,上部为住宅且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民用建筑,底部多层商业与上部住宅人防应建面积分别计算。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上部住宅按照住宅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应建人防面积; (2)底部多层商业按照总建筑面积(不含上部住宅首层建筑面积)百分比计算应建人防面积:青岛市区为5%,县级市为3%。 &82、战时功能人员掩蔽、物资掩蔽如何配置? & &答:战时功能应遵循优先掩蔽人员的原则,一般可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配置: (1)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4000平方米的全部修建二等人员掩蔽; (2)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小于10000平方米的,配建1个物资掩蔽单元; (3)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的,要配建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及装备掩蔽部。 &83、防空专业队工程如何配置? & 答:(1)负责组建群众防空组织的部门(市政管理、电力、公安、消防、化工、环保、电信、工业信息、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教育等),其新建的公共建筑项目,应结合修建防空专业队工程(含防空专业队员掩蔽部和装备掩蔽部)。其中,人防面积≦1000平方米时,可按一个防护单元的标准修建队员掩蔽部。 (2)城市新建的医疗建筑项目,当人防面积≦1000平方米时,可结合修建医疗救护专业队掩蔽工程;人防面积>1000平方米时,应按要求修建相应的人防医疗救护工程。 &84、人防医疗救护工程如何配置? & 答:人防医疗救护工程分为救护站、急救医院和中心医院三种。 医疗建筑项目,应根据人防建设面积(S)相应规模修建地下医疗救护工程: (1)当S≦1500平方米时,应设置救护站; (2)当1500 & S ≦4000平方米时,应设置急救医院; (3)当S&40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中心医院。 &85、如何确定防护类别和抗力等级? & 答: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防护类别均为甲类,抗力等级除指挥工程外一般为五级和六级。防空专业队工程队员掩蔽部及装备掩蔽部、医疗救护工程、一等人员掩蔽工程、附建式防空地下室地上附着建筑层数在35层(含)以上的、超限(高度100米)建筑等抗力等级均为五级;其余一般二等人员掩蔽所及物资库工程抗力等级为六级。 &86、建设项目人口数量如何计算? & 答:住宅人数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户数及人口数量,未注明人口数或户均人口数量的,按每户3人计算; 社区管理用房、卫生服务中心和学校、幼儿园等社区配套设施:按照《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 科研、化工:按地上总面积3%计算; 商业、办公: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每百平方米5人计算; 宾馆:客房入住率按70%计算,管理服务人员按客房数90%计算。 &87、一个地块内分期开发的项目,人防结建审批可以分期报建吗? & 答:一个地块内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人防结建审批可分期报建。 &88、人员掩蔽工程的疏散半径有何要求? & 答:人员掩蔽工程在布局上尽可能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即出入口距所掩蔽人员的地面工作区或生活区的距离不宜大于200米。 &89、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不足应建面积的如何处理? & 答: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不足审批应建面积时,不足部分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90、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答: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9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有哪些程序? & 答: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申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审核; (2)缴费; (3)颁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92、哪些项目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 & 答:经批准可以易地建设的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减半征收易地建设费的民用建筑项目有: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 (2)免征易地建设费的民用建筑项目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旧住宅整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 除以上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93、已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因规划变更致使缴费面积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 & 答:(1)规划变更后造成人防缴费面积增加的,增加部分面积按规划变更时间所执行的标准收费。 (2)规划变更后造成人防缴费面积减少的,减少部分面积按原缴费标准予以退费。 &94、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报废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 答:(1)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工程,由军区和省人防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2)300平方米(含)以上5级工程、4级(含)以上工程、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经市人防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3)5级以下工程、300平方米以下5级工程和疏散支干道工程,由市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报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由属地区、市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防工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