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毒性燃烧热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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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知识 第一节危险货物基本知识一 几个概念(1)危险货物定义: 化学品中凡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等危险特性,在生产、装卸、储存、使用、运输和废 弃物处理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污染环境的化学 品 统称为危险货物。 (2)闪点:在规定条件下,可燃液体加热到它的蒸汽和空气组成 的混合气体与火焰接触时,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根据闪点 区分火灾危险性类别) (3)燃点:可燃液体加热到它的蒸汽和空气组成的混合气体与 火焰接触时,能产生燃烧的最低温度。 (4)自燃点:不需着火源而能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 (5)燃烧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6)点火源种类:明火、静电火花、电气火花、撞击火花、雷 电火花、火星、赤热表面、化学反应热(储布、棉丝团堆积形成 自燃等) 二 危险化学品分类《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将危险货物分为 9 大类,即爆炸1 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 物质、氧化物质(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的(毒性的)物质和感染性 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品、杂类危险物质。按危险特性分为 8 类第1类爆炸品爆炸品包括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以及为产生爆炸或烟 火效果而制造的物质和物品。 所谓爆炸性物质是指通 过其本身的化学反应产生气 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 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某一固 态、液态物质或混合物。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 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 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 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爆炸品按其危险性,又分为五类: 1.1 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即实际上同时影响全部货 物的爆炸)的物质和物品; 1.2 项:具有喷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2 品; 1.3 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或者兼有此两 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 项: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 项:具有整体操作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 爆炸品的危险特性主要有爆炸性、燃烧性、毒性或窒息 性。 爆炸品如在一起能安全积载或运输而不会明显增加事 故率或在一定量的情况下不会明显增大事故后果,可以认为 是“相容的”或“可配装的” 。根据这一标准,本类物质又 可分成十二个配装类, 用英文字母 A~L(不包括 I)和 S 表示。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包括永久性气 体(指在环境温度下不能 液化的气体)、液化气体 (指在环境温度下经加压 能成为液体的气体)、 可溶 气体(包括经加压后溶解 在溶剂中的气体)及深度 冷却的永久性气体(指在 低温下加低压液化的气 体)。3 本类化学品,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 50℃。或在 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 294kPa 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 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275kPa,或在 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 在 37.8℃时, 雷德蒸气压力大于 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 压溶解的气体。 本类常见的有 本类气体按其危险性可分为: 2.1 易燃气体:这类气体自容器中溢出与空气混合,当其浓度达到爆炸 极限时,如被点燃,能引起爆炸及火灾。如石油液化气(乙烷、丁烷) 、液化天然气(甲烷) 、氢气(可 液化) 、硫化氢、丁二烯等。 2.2 不燃气体这类气体中有的本身不能燃烧,但能助燃,一旦和易燃 物品接触,极易引起火灾;有的非易燃气体有窒息性,若处 理不当,会引起人畜窒息。a 压缩气体: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 b 液化气体:液氧、液氮、液氩、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 碳等 2.3 有毒气体这些气体毒性很强,若吸人人体内,能引起中毒。有些有4 毒气体还有易燃、腐蚀、氧化等特性。a 压缩气体:氨气、氟气、二氧化硫等。 b 液化气体:液氯、液氨第 2 类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1)易燃性和爆炸性 一些易燃气体容易燃烧,也易于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窒息性、麻醉性和毒性 本类气体中除氧气和空气外,若大量溢出,都会因冲淡空气中氧气的含量而影响人畜 正常的呼吸,严重时会因缺氧而窒息。 (3)污染性 污染物” 。 第3类 易燃液体 一些气体对海洋环境有害,被认为是“海洋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 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 液体, 但不包括由于其危 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 的液体, 其闭怀试验闪点 等于或低于 61℃(相当于开杯试验 65.6℃)以 下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 体或液体混合物。或含 有处于溶液中呈悬浮状 态固体的液体(如油漆、5 清漆等)。 。该类按易燃液体的闪点又分为低闪点液体[闪点&-18℃]、 中闪 点液体[-18℃&闪点&23℃]、高闪点液体[23℃&闪点],一般按其 火灾危险性(按易燃液体按其闪点的大小)分甲、乙、丙类 甲类:闪点&28℃,如汽油、煤油、油漆、油墨、甲苯、丙酮、 苯、二甲苯、天那水、乙醇、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等。 乙类:28℃&闪点≤60℃、如松节油、苯乙烯等 丙类:丙 A 类 60℃&闪点≤120℃,如 0#柴油,乙二醇等 丙 B 类 120℃&闪点,如润滑油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1)挥发性和易燃性易燃液体都是含有碳、氢等元素的 有机化合物,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在常温下就易挥发,形成 较高的蒸气压。易燃液体及其挥发出来的蒸气,如遇明火, 极易燃烧。易燃液体与强酸或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能引 起燃烧和爆炸。 (2)爆炸性当易燃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 爆炸极限时,遇明火会引起爆炸。 (3)麻醉性和毒害性易燃液体的蒸气,大都有麻醉作用, 如长时间吸入乙醚蒸气会引起麻醉,失去知觉。深度麻醉或 长时间麻醉可能死亡。 (4)易积聚静电性大郝分易燃液体的绝缘性能都很高, 而电阻率大的液体一定能呈现带电现象。6 (5)污染性一些易燃液体被认为是对海洋环境有害的海 洋污染物。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本类是指除了划为爆炸品以外的,在运输情况下易于燃 烧或者可能引起火灾的物质。本类在“国际危规”中,可分 为以下三小项:4.1 项:易燃固体具有易被外部火源(如火星和火焰)点燃的固体和易于 燃烧、助燃或通过摩擦引起燃烧的固体以及能自发反应的物 质。本类物质包括浸湿的 爆炸品。 易燃固体的危险特 性: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 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 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 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 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常见的主要有硫磺、红磷、AC 发泡剂、N 发泡剂、OB 发 泡剂、晒图盐、感光剂、镁、铝粉、硅粉、冰片、樟脑、硝化纤 维塑料(赛璐珞)棉花等。 4.2 自然物品7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具有易于自行发热和燃烧的固体或液体。本类物质包括引火物质(与空气接触在 5 min 内即可着火)和 自然发热物质。常见的主要有黄磷、油纸、油棉纱、赛璐珞碎屑、活性碳,保险粉等。易自燃物质的危险特性:本类物质无论是固体还是液体 都具有自燃点低、发热以及着火的共同特性。这类物质自燃 点低,受外界热源的影响或本身发生生物化学变化,热量积 聚而使其温度升高引起燃烧。4.3 遇湿易燃物品遇湿危险物质的特性: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固体或液体,当热量使该气体的温度达到自燃点时或遇到明火时会 立即燃烧甚至爆炸。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常见的主要有金属钾、钠、钙电石、铝粉、锌粉、保险粉等。 标志:第 5 类 化物5.1 氧化剂氧化剂和有机过氧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8 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 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 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 感 常见的如漂白粉(次氯酸钙) 、过硫酸铵(钾、钠) 、双氧水、 高锰酸钾、硝酸盐、高氯酸盐、次氯酸盐、氯酸盐、浓硫酸、硝 酸等。 5.2 有机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物质 分子结构极不稳定、易于分解 的物质。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其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 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一般有过氧化基的有机物 基本都是,常见的主要有过氧化甲乙酮(俗称白料) 、过甲酸、 过乙酸等。氧化物质具有以下的危险特性: (1)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放出氧气,增加了与 其接触的可燃物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剧烈性。 (2)氧化剂与可燃物质,诸如糖、面粉、食油、矿物油 等混合易于点燃,有时甚至因摩擦或碰撞而着火。混合物能9 剧烈燃烧并导致爆炸。 (3)大多数氧化剂和液体酸类会发生剧烈反应,散发有 毒气体。 (4)有些氧化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或被确定为海洋污 染物。 有机过氧化物的危险特性:具有强氧化性,对摩擦、碰 撞或热都极为不稳定,易于自行分解,并放出易燃气体。受 外界作用或反应时释放大量热量,迅速燃烧;燃烧又产生更 高的热量,形成爆炸性反应或分解。有机过氧化物还具有腐 蚀性和一定的毒性或能分解放出有毒气体,对人员有毒害作 用。 第 6 类 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 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 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 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 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 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 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 数 致 死 量 : 固 体 LD50≤500mg/kg , 液 体 LD50≤2000mg/10毒害品和感染性 LC50≤10mg/L 的固体或液体。 6.1 剧毒品它是指被吞咽、吸入或与皮肤接触易于造成死亡、重伤 害或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列入 GB12268-90 约 2150 种 有毒物质的危险特性:几乎所有的有毒的物质遇火或受 热分解时会散发出毒性气体;有些有毒的物质还具有易燃 性;很多本类物质被认为是海洋污染物。 有毒物质毒性大小的衡量指标: (1)致死剂量,用符号 LDl00 或 LD50 表示; (2)致死浓度,用符号 LCl00 或 LC50 表示。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 固体 LD50≤50mg/kg, 液体 LD50≤200mg/ 经皮肤接触 24h,半数致死量 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 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 LC50≤500ppm 的固体或液体。 (1)无机剧毒品 该类常见的主要有电镀用的氰化物(氰化钾、氰化钠等) 、 三氧化二砷(砒霜) 、氯化汞等 73 项。 (2)有机剧毒品 该类常见的主要有农药中部分、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硫 酸甲酯、丙烯氰等 262 项。根据毒性的危险程度,有毒的物质的包装可分为三个类 别:11 包装类 I:呈现剧毒危险的物质和制剂; 包装类Ⅱ:呈现严重性危险的物质和制剂; 包装类Ⅲ:呈现较低毒性危险的物质和制剂。6.2 毒害品 (1)无机毒害品,列入 GB12268-90 约 700 项。 如汞、铅、钡、氟的化合物。 (2)有机毒害品,如草酸等,主要列入 GB12268-90 约 1150 项。 6.3 感染性物品 本项货物系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或它们的毒素,能引起病 态,甚至死亡的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对人体或动物都有危害性的影 响。 第7类 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 性 比 活 度 大 于 7.4× 104 Bq/kg 的物品。包括自发地放射出 大量放射线, 其放射性比 活度(单位为 kBp/kg)大 于 70 kBp/kg 的物质。 放射性物质放出的12 射线有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及中子流等四种。所有的放 射性物质都因其放射出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看不见的射线而 具有或大或小的危险性。 为了确保运输安全,必须对运输指数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常规运输条件下,运输工具外部表面任何一点的辐射水平 不得抄获 2 msv/h,并且距其 2 m 处不得超过 0.1 msv/h。 装在单一运输工具上的包件、集合包装、罐柜和货物集装箱 的总数在该运输工具上的运输指数总和应不超过《国际海上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货物集装箱和运输工具的运输指数限 值”表中所规定的数值。第8类腐蚀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 的固体或液体。包括在其原态时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能严重伤害生物组织,如从其包 装 中 漏 出也 可损 坏 其 他 货 物 或运 输工 具 的 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 4h 内出现可见坏死 现象, 或温度在 55℃时, 对 20 号钢的表面均匀年 腐蚀率超过 6.25mm/y 的13 固体或液体。腐蚀性物质的化学性质比较活泼,能与很多金属、有机 物及动植物等发生化学反应,并使其遭到破坏。8.1 酸性腐蚀品 该类常见的主要有硝酸、硫酸、盐酸、电池液[酸性的]、氢氟 酸、醋酸等 8.2 碱性腐蚀品 该类常见的主要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电池液[碱性的]、氨 水、硫化钠等。 8.3 其它腐蚀品 该类常见的主要有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 电池液[酸性的、碱性的]等。腐蚀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及刺激性, 对人体有特别严重的伤害;对货物、金属、玻璃、陶器、容 器、运输工具及其设备造成不同程度的腐蚀。腐蚀性物质中 很多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些能产生或挥发有毒气体而引 起中毒。第 9 类 杂类14 本类货物系指在运输过程中呈现的危险性质不包括在上述八类 危险性中的物品。杂类危险物质和 物品具有多种的 危险特性,每一 杂类危险物质和 物品的特性都载 于有关该物质或 物品的各个明细 表中。本类货物分 为两项: 9.1 磁性物品 本项货物系指航空运输时,其包件表面任何一点距 2.1m 处 的磁场强度 H≥0.159A/m。 9.2 另行规定的物品 本项货物系指具有麻醉、毒害或其它类似性质,能造成飞行 机组人员情绪烦燥或不适,以致影响飞行任务的正确执行,危及 飞行安全的物品。15 第二节 学品类型港区装卸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和主要危险化1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1.1 火灾、爆炸危险 1.2 中毒 1.3 机械伤害 1.4 起重伤害 1.5 触电 1.6 物体打击 1.7 坍塌16 1.8 酸碱灼伤 1.9 淹溺 1.10 露天作业高温环境 1.11 高处坠落 2 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类型1 腐蚀品1.1 酸性腐蚀品 甲酸、磷酸、丙烯酸为第 8 类酸性腐蚀性化学品,其中: 丙烯酸还为乙类火灾危险性易燃液体(闪点 500C,蒸汽爆炸极限 2.4~8.0%) 。 1.2 碱性腐蚀品 硫化钠, 但同时为自燃物品, 其粉尘易在空气中自燃。 遇酸分解, 放 出剧毒的易燃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 易燃液体 2.1 沥青底漆: (含易燃有机溶剂) 2.2 不饱和聚酯树脂: (含易燃溶剂苯乙烯,火灾危险性乙类) 2.3 二氯乙烷: (甲类,闪点 130C,蒸汽爆炸极限 6.2~16.0%) S-100 号芳烃溶剂: 3 易燃固体 可发性聚苯乙烯: (主要含 5~8%的戊烷) 4 有毒品 氰化钠,敌敌畏,甲苯二异氰酸酯(均属于剧毒品) 5 不属危险化学品17 氯化钠(食盐、工业盐) , 聚苯乙烯但为可燃固体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为可燃液体第三节 危险品集装箱安全作业要求1危险品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要求1 总体规定 1.1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 GB11602 的有 关规定。 1.2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时,距装卸地点 50m 范围内为禁 止明火作业区域。 1.3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在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 装卸、过驳、堆存、拆装箱和危险货物包装等作业开始 24h 前,应当 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18 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未经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1.4 作业前,应召开工前会,相关作业人员应确认危险货物申报单 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标志、标牌一致,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 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1.5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6 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残留物和人员所着装的护具用品。 2 装卸作业 2.1 码头前沿作业 2.1.1 装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在装船或卸船前,作业方应会同船方代 表对集装箱外观进行目视检查,检查集装箱结构是否有实质性损坏、 检验金属铭牌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有无撒漏或渗漏现象。 发现不符合情 况的集装箱,应通知有关部门作妥善处理。在未得到及时处理之前, 均不得装卸。 2.1.2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时,作业人员下舱前应先开舱通风,确认 无危险后方可作业。必要时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2.1.3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作业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发出的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 2.1.4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装要求及船 方确认的配载图,做好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积载隔离工作。 2.1.5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司机,应做到小心作业,稳起稳落,严禁拖、碰、撞集装箱。19 2.1.6 船舶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期间,不得进行加油、加 水(岸上管道加水除外)等作业;装卸装有爆炸品(第 1.4S 除外) 集装箱时,不得使用或检修雷达、无线电报发射机。所使用的通讯设 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 2.2 水平运输作业 2.2.1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车辆, 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在车顶悬 挂危险三角顶灯。 2.2.2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车辆应遵守所在地港口关于危险 货物运行路线、速度等方面的规定。如不能立即作业,应在指定位置 等候。 2.2.3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超车、急转弯、急 刹车,前后车辆应保持安全距离。 2.2.4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 作。 2.2.5 危险品集装箱拖车驾驶员须经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培训,并持有 有效证件。 2.2.6 集装箱拖车技术状况应良好,拖车时速不得大于 20 公里/小时。 3 集装箱危险货物卸船作业 3.1 特别注意 (1)雨雪天气禁止进行遇湿易自燃的危险品集装箱装卸作业(如保 险粉、电石、硫化钠等) 。 (2)在风速大于 15m/s 时,禁止进行危险品集装箱装卸作业。20 3.2 危险品集装箱卸船进场 3.2.1 拆除集装箱紧固件 (1) 应按装卸顺序或区域拆除集装箱紧固装置 (防重心不平衡倾复) 。 (2)被拆除的紧固装置各部件应集中堆放于船方指定处,严禁从高 处抛下(防碰撞、摩擦火花和物体打击伤害) 。 3.2.2 船舶卸载 (1)应使用桥吊由陆向海侧逐位逐层进行(防砸、碰发生事故) 。 (2)在卸载过程中,船舶纵倾或横倾不能大于船舶允许倾角(防重 心不平衡倾复) 。 3.2.3 集装箱吊运 (1)集装箱桥吊应经空载、重载调试实验,确认机具处于良好的技 术状态(防起重伤害和产生的其他危险) (2)在装卸危险品集装箱时,集装箱桥吊各运行机构工作速度应降 低 20%运行。 4堆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4.1 作业前检查 4.1.1 危险品集装箱堆场作业前,应核对危险品箱号及标志,检查箱 体有无碰撞、易味、撒漏、载箱车辆是否配有合格的防火帽。 4.1.2 危险品集装箱运行路线内应无任何异常情况。(如明火、群众 聚会等) 4.2 作业安全21 4.2.1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作业, 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 行。 4.2.2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操作各工序应轻拿轻放,避免箱与箱碰撞。 4.2.3 在确认吊具旋缩与集装箱角件配合到位后,方可发出起升指令。 4.2.4 对装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取,不准在港区内 滞留、存放。 4.2.5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严格划分各类危险货物的堆存区域, 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要求堆码。 4.2.6 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只许堆码二层,并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 货物,做好有效的隔离,隔离要求见附录;但未清洗的空箱可以堆码 三层。 4.2.7 装有遇潮湿易产生易燃气体的 4.3 类货物的集装箱和需敞门运 输的易产生易燃气体的集装箱, 宜在第二层堆码。 堆码时底部应垫高。 4.2.8 对危险品集装箱堆场实行温度监控,做好喷淋降温措施。 4.3 仓库作业 4.3.1 仓库内作业的危险货物,应制定危险货物的入库制度,核对、 检验进库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标记,单证、资料不符的不得出 入库。 4.3.2 装卸、搬运危险货物时应按其各自要求进行。危险货物堆码要 整齐、稳固,货物堆码高度距照明灯具不少于 1.5 m;货物距仓库墙 距不少于 0.5m,两堆货物间距不少于 1 m;性质不相容的危险货物, 消防方法不同的危险货物不得同库存放; 同库存放的其它危险货物应22 符合隔离要求,隔离要求见附录 B;对撒漏货物要清扫干净,交货主 处理。 4.3.3 各类危险货物分类、改装、开箱(桶)检查应在库外安全地点 进行。 4.3.4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 可离人。 4.3.5 机动车辆装卸完危险货物后,不准在库房内停放或修理。 4.4 罐柜集装箱作业的特殊要求 4.4.1 装卸可移动罐柜前,应分清罐柜类型、危险货物标志或标牌并 检查罐体外观设施及备件的完好程度。 4.4.2 装卸作业时发现移动罐柜发生渗漏、异味、烟雾和罐体角件变 形,应停止作业并妥善处理。5 拆、装箱作业 5.1 一般要求 5.1.1 港内拆、装和查验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时,应在专用危险货物 仓库或堆场中进行。 5.1.2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必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拆、装易燃易爆 危险货物时,禁止穿带铁掌(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拆、 装毒害品的作业期间严禁进食。温度高、时间长、作业量大时,应轮 换或间歇作业。作业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全身冲洗、换装后方可进食。 穿过的工作服、手套等防护衣物应单独清洗。23 5.1.3 凡进入作业现场的水平运输机械应配备火星熄灭装置, 作业完 毕,及时撤离作业现场。拆、装易燃易爆货物,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 备和不会磨擦产生火花的工属具,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6.1.4 在 拆、装装有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毒害气体、剧毒品集装箱时,所 有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 25%使用。 5.1.5 拆、装感染性物品,应经有关部门监测批准后方可作业。在夏 季高温季节,拆、装对温度敏感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时,应根据港口所 在地气候条件,确定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在有遮蔽通 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货物不得在阳光直射处存放。 5.1.6 拆、 装危险货物集装箱时, 遇有闪电、 雷雨或附近发生火灾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并立即关闭箱门, 对箱外货物作妥善处理; 雨、 雪、 大雾天禁止露天拆、装遇湿易燃货物。5.2 拆箱作业 5.2.1 危险品货物拆箱前,必须经港口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安全措施, 由堆场业务主管负责召开工前会议,落实各项工序的安全要求,并在 危险品监装员的监护下组织实施。 5.2.1 拆箱前作业人员应了解危险货物的特性,弄清拆除加固物的处 理方法和防火措施。参加拆箱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危险品专业培训。 5.2.2 危险品货物拆箱应在遮阳棚内,或无阳光照射通风良好的场地 进行。如场内存放有爆炸品集装箱或禁忌危险品,则不能进行拆箱作 业。24 5.2.3 在夏季高温季节,拆卸对温度敏感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时,要确 定时间,并采取有效降温措施。货物不得在阳光直射处存放。雷雨天 禁止露天拆、装遇湿易燃物品。 5.2.4 拆箱前应检查施封是否完好,开箱门时,应先开一扇门,不准 迎面站立,进行通风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拆箱作业。 5.2.5 拆箱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禁止仍摔、拖拉、翻滚和撞击,发现 损坏、渗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置。 5.2.6 拆箱后的货物必须进入仓库或专用堆场存放。对性质不同的多 种类危险货物,要按危险程度分别归入各专用仓库内(隔离、隔开、 分开存放)。 5.2.7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现场准备相应 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品。 5.2.8 在作业中,调度室要和医院、公安、消防等部门保持畅通的通 讯联系,以便在万一发生险情时采取应急措施。 5.2.9 装卸工具、机械的安全系数应比用于普通货物装卸的大一倍以 上。搬运机械、工具等都应为能防止火花产生的防护装置,禁止使用 可能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 5.2.10 作业过程未洗手和洗脸、更换工作服后才能进食。 5.2.11 对卸空危险货物集装箱要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扫或清洗。经清扫 或清洗完毕的集装箱,及时清除所有标志、标牌,经检验合格后,按 普通集装箱进行管理。对未作清扫或清洗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按危险 货物集装箱的要求处理。 6 堆场、仓库安全技术要求 6.1 专业化集装箱港口25 应设危险货物集装箱专用堆场,必要时应设危险货物专用仓库。 6.2 堆场和仓库的设置 6.2.1 远离人口稠密区和重要设施,符合 GB50016 和与危险货物种 类、特性相适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6.2.2 四周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并设置环形消防通道。 环形消防 通道应与出入口形成连通,通道宽度不小于 3.5m。 6.2.3 出入口应不少于两处,并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2.4 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 GB50140 的规定。 6.2.5 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应符合 JT/T 557 的规定。 6.2.6 防雷接地设施应符合 JT 556 规定。防雷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测, 保证技术状况良好。 6.2.7 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满足掌握堆场、仓库的作业、堆存状态要 求。 6.2.8 设置环保设施。作业或应急救援所产生的污水应收集处理,排 放标准应符合 GB8978 的规定。 6.2.9 道路应按 GB5768 的规定划线并设置限速、转弯等标志。堆场 面层应采用混凝土面层,地面应按 GB6527.2 的规定标明箱位线和通 道标线,箱位应按冷藏箱区、重箱区和空箱区分区并满足消防应急的 要求,通道宽度应满足最大装卸机械转弯半径要求。 6.2.10 堆场应根据气温条件设有喷淋降温装置和必要的遮阳棚。 6.2.11 仓库应根据危险货物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监控、监测、 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26 防静电、 防腐、 防渗漏等安全设备设施, 并配备必需的应急防护用品。 各类系统宜集中自动控制。 7 堆场和仓库值班室 7.1 堆场和仓库应设值班室,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昼夜值班检查,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堆场和仓库。 7.2 值班人员对进入堆场和仓库的人员、车辆、箱号应作好进出记 录。 7.3 值班室内应张贴堆场、仓库示意图,配备灭火器材和特种防护 用品(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面具、耐酸碱手套和套鞋等)。第四节 港区目前所装卸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在装卸作业 时应注意事项以及事故时处理方法一 腐蚀品1 装卸操作要求: 1.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2 操作人员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等防护用品。 1.3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27 1.4 装卸甲酸、丙烯酸场所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爆炸危 险区域(聚释放源 15m 范围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1.5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与氧化剂接触会分解, 与碱类接触中和变质, 与金属接触反应产生氢气并放热与火源接触可 能产生爆炸) 。 1.6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 场所空气中。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1.7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 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8 在装卸现场配备苏打水(碳酸氢钠溶液 5%)和其他医药救护品。2 储存注意事项 2.1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 30℃, 相对湿度不超过 85%。保持容器密封。 2.2 应与氧化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 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2.3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 事故应急处理:28 3.1 物料泄漏: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 入。 (2)对甲酸、丙烯酸发生泄漏时应切断火源和作业场所电源。 (3)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 接触泄漏物。 (4)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5)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将地面洒 上石灰,然后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2 甲酸、丙烯酸着火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 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 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 粉、二氧化碳。 磷酸不会着火。 3.3 人员接触救护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29 15 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3.4 废弃物处理 用石灰水中搅拌中和,反应停止后,用大量水冲入废水系统。 3.5 运输注意事项 (1)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 (2)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3)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 混装混运。 (4)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 雨淋,防高温。 3.6 包装容器 由于酸性腐蚀品能与大部分金属反应,生成金属盐和氢气,因 此不得使用金属容器,一般使用玻璃、陶瓷容器,由于陶瓷、玻璃容 器易破碎,现大部分改用 PE(聚乙烯)材质容器。二易燃液体1 装卸操作要求:30 1.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2 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 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1.3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1.4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爆炸危险区域(聚释放源 15m 范围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1.5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 装置,防止静电积聚(因此装卸过程尽可能不要剧烈晃动) 。 1.6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 场所空气中。 1.7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和工具装卸。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1.8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 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9 在装卸现场配备相应医药救护品。 2 储存注意事项 2.1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 30℃, 保持容器密封。 2.2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 通风设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31 2.3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4 储罐区应设水冷却和抗溶性泡沫灭火系统和符合规定要求的防火 堤。 3 事故应急处理: 3.1 物料泄漏: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 入。 (2)应切断火源和作业场所电源。 (3)急处理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 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4)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5)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 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 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 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2 着火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 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并用雾状水保 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 火无效。 注意: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 必须马上撤离。32 3.3 人员接触救护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3.4 废弃物处理 用焚烧法处置。 3.5 运输注意事项 (1)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 (2)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3)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4)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 热源、高温区。 (5)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 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6)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3.6 包装容器 (1)小开螺纹口金属桶(罐) 。33 (2)小包装螺纹口玻璃瓶,外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3)不得用塑料容器包装(静电) 4 废弃和残留物处理处理 用焚烧法处置。 5 救护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三 易燃固体本作业区装卸物质易燃固体为可发性聚苯乙烯, 可发性聚苯乙烯 主要含 5~8%的戊烷。在温度高时戊烷挥发,与空气混合产生爆炸 性气体,因此以戊烷为例说明其装卸、包装、储存安全要求: 1 装卸操作要求: 1.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2 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 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棉布手套等防护用品。 1.3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34 1.4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爆炸危险区域(聚释放源 15m 范围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1.5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 1.6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 气中。 1.7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和工具装卸。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1.8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 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9 在装卸现场配备相应医药救护品。 2 储存注意事项 2.1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 30℃, 保持容器密封。 2.2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 通风设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3 事故应急处理: 3.1 物料泄漏: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 入。35 (2)应切断火源和作业场所电源。 (3)急处理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 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手套等防护用品。 (4)清扫进行密闭包装。 3.2 着火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 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并用雾状水保 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3.3 人员接触救护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3.4 废弃物处理 用焚烧法处置。 3.5 运输注意事项 (1)运输时所用的车辆应有接地链。 (2)运输车辆应具有良好通风。 (3)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4)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36 高温区。 (5)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 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6)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3.6 包装容器 内塑料薄膜袋密封,外聚丙烯编制袋包装 4 救护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第五节安全生产管理1 港区装卸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1 安全管理责任制 (1)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级、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并与奖 励、处罚挂钩。签订书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37 1.2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的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检查制度 (3)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4)安全教育制度 (5)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6)危险区内动火审批制度 1.3 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演练附件: 港区目前所装卸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 危险特性一 腐蚀品1 危险性能 1.1 甲酸 1.1.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强烈刺激性酸味。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1.2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59 闪点(℃) :68.9(O.C) 爆炸上限[%(V/V)]:57.038熔点(℃) :8.2 沸点(℃) :100.8 辛醇/水分配系数:-0.54 引燃温度(℃) :410 爆炸下限[%(V/V)]:18.0 燃烧热(kJ/mol) :254.4 临界压力(MPa) :8.63临界温度(℃) :306.8溶解性:与水混溶,不溶于烃类,可混溶于醇。 主要用途:用于制化学药品、橡胶凝固剂及纺织、印染、电镀等。1.1.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8.1 类 酸性腐蚀品 (2)危险特性:可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具有较强的 腐蚀性。 (3)健康危害:主要引起皮肤、粘膜的刺激症状。接触后可引起结 膜炎、眼睑水肿、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可引起急性化学性肺炎。浓 甲酸口服后可腐蚀口腔及消化道粘膜,引起呕吐、腹泻及胃肠出血, 甚至因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呼吸功能衰竭而致死。 皮肤接触可引起炎症 和溃疡。偶有过敏反应。 1.2 磷酸 1.2.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纯磷酸为无色结晶,无臭,具有酸味。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1.87(纯品)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38 闪点(℃)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39熔点(℃) :42.4(纯品) 沸点(℃) :260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制药、颜料、电镀、防锈等。1.2.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8.1 类 酸性腐蚀品 (2)危险特性:遇金属反应放出氢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受热分解产生剧毒的氧化磷烟气。具有腐蚀性。 (3)健康危害:蒸气或雾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体可引起 恶心、呕吐、腹痛、血便或体克。皮肤或眼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鼻粘膜萎缩、鼻中隔穿孔。长期反复皮肤接触,可引起皮 肤刺激。 1.3 丙烯酸 1.3.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1.05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45 闪点(℃) :50 爆炸上限[%(V/V)]:8.0 燃烧热(kJ/mol) :1366.9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熔点(℃) :14 沸点(℃) :141 辛醇/水分配系数:0.36(计算值) 引燃温度(℃) :438 爆炸下限[%(V/V)]:2.4 临界温度(℃) :无资料40 主要用途:用于树脂制造。1.3.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8.1 类 酸性腐蚀品,同时为易燃易爆液体。 属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2)健康危害:本品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3)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可发生 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遇热、光、水 分、过氧化物及铁质易自聚而引起爆炸。二易燃液体1 危险性能 1.1 沥青底漆:主要含有汽油、甲苯或苯类混合易燃有机溶剂,一般 含有 40%以上。以甲苯为对象了解其危险性1.1.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0.8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14 闪点(℃) :4 爆炸上限[%(V/V)]:7.0 燃烧热(kJ/mol) :3905.0 熔点(℃) :-94.9 沸点(℃) :110.6 辛醇/水分配系数:2.69 引燃温度(℃) :535 爆炸下限[%(V/V)]:1.2 临界温度(℃) :318.641 临界压力(MPa) :4.11 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混溶于苯、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掺合汽油组成及作为生产甲苯衍生物、炸药、染料中间体、药物等的主要原 料。1.1.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3.2 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2)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 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 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3)健康危害: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 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 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1.2 不饱和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为多元醇与苯酐、顺酐共聚化合物,主要含易燃 溶剂苯乙烯约 46%左右,火灾危险性乙类。不饱和聚酯树脂主要用 于工艺品和玻璃钢制品。其危险性以苯乙烯为对象分析。 1.2.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油状液体。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0.9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6 熔点(℃) :-30.6 沸点(℃) :146 辛醇/水分配系数:3.242 闪点(℃) :34.4 爆炸上限[%(V/V)]:6.1 燃烧热(kJ/mol) :4376.9 临界压力(MPa) :3.81引燃温度(℃) :490 爆炸下限[%(V/V)]:1.1 临界温度(℃) :369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1.2.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3.3 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2)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 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 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 放出大量热量。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 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3) 健康危害: 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 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 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 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 伤。 1.3 二氯乙烷:甲类火灾危险性易燃液体,闪点 130C,蒸汽爆炸极限 6.2~16.0%) 1.3.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43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1.2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35 闪点(℃) :13 爆炸上限[%(V/V)]:16.0 燃烧热(kJ/mol) :1244.8 临界压力(MPa) :5.36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氯仿。熔点(℃) :-35.7 沸点(℃) :83.5 辛醇/水分配系数:1.48 引燃温度(℃) :413 爆炸下限[%(V/V)]:6.2 临界温度(℃) :290主要用途:用作蜡、脂肪、橡胶等的溶剂及谷物杀虫剂。1.3.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3.2 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2) 危险特性: 易燃,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其蒸气 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3)健康危害: 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起肺水肿; 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 急性中毒:其表现有二种类型,一为头痛、恶心、兴奋、激动,严重 者很快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而死亡;另一类型以胃肠道症状为主, 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可发生肝坏死和肾病变。 1.4 S-100 号芳烃溶剂: 芳烃溶剂为石油烃类溶剂,石油烃类溶剂油主要为石油 C6~C9 馏 分的混合物。44 1.4.1 S-100 芳烃溶剂物理性能芳烃含量% 混合苯胺点℃ 品名 外观(目测)密度(D204)馏程℃(馏出量≥98%) 闪点(闭)℃≥ ≥ ≥S-100A 无色透明 S-100B 无色透明 S-100C 无色透明 S-150 S-180 S-200无色透明 微黄色 浅黄色0.860-0.875 0.865-0.880 0.870-0.880 0.875-0.900 0.915-0.935 0.960-0.985155-175 160-185 170-190 180-210 195-245 215-28098 98 98 98 98 9842 45 46 62 82 9514 14 14 15 14 131.4.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3.2 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2) 危险特性: 易燃,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其蒸气 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3)健康危害: 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起肺水肿; 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 急性中毒:其表现有二种类型,一为头痛、恶心、兴奋、激动,严重 者很快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而死亡;另一类型以胃肠道症状为主, 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可发生肝坏死和肾病变。三 易燃固体本作业区装卸物质易燃固体为可发性聚苯乙烯, 可发性聚苯乙烯 主要含 5~8%的戊烷。在温度高时戊烷挥发,与空气混合产生爆炸 性气体,因此以戊烷性质为例说明其性能。45 1 戊烷: 1.1 物理性能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微弱的薄荷香味。 pH 值:无意义 相对密度(水=1) :0.6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48 闪点(℃) :-40 爆炸上限[%(V/V)]:9.8 燃烧热(kJ/mol) :3506.1 临界压力(MPa) :3.37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作溶剂,制造人造冰、麻醉剂,合成戊醇、异戊烷等。 熔点(℃) :-129.8 沸点(℃) :36.1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引燃温度(℃) :260 爆炸下限[%(V/V)]:1.7 临界温度(℃) :196.41.2 危险性特性 (1)危险性类别:第 3.1 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2)危险特性: 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 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 液体比水轻, 不溶于水, 可随水漂流扩散到远处, 遇明火即引起燃烧。 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 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3)健康危害: 高浓度可引起眼与呼吸道粘膜轻度刺激症状和麻醉 状态,甚至意识丧失。 慢性作用为眼和呼吸道的轻度刺激。可引起 轻度皮炎。附:海运危险货物标识46 危规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爆炸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explosives不产生重大危害的爆炸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Class 1.4 E xplosive substances which present no s ignificant hazard具有大规模爆炸性,但极不敏感的物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Class 1.5 Ver y insensitive substances which have a mass explosion hazard不燃气体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non-inflamm able gases易燃气体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inflammable gases 有毒物品(第 2 类和第 6.1 类)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poisonous sub stances (gases Class 2., other poisonous substances Class 6.1)易燃气体(第 2 类)或者易燃液体(第 3 类)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inflammable gases (Class 2) or liquids (Class 3)易燃固体(第 4 类)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inflammable solids (Class 4) 易自燃物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substances lia 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47 遇水释放出易燃气体的物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substances w 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infla mmable gases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oxidizing su bstances and for organic peroxides感染性物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infectious sub stances放射性物品(第 I 级)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radioactive s ubstances, Category I放射性物品(第 II 级)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radioactive s ubstances, Category II放射性物品(第 III 级)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radioactive su bstances, Category III放射性物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radioactive substances腐蚀性物品 UN Transport symbol for corrosive substances危险性类别编号的位置:** Location of serial number: **第一类:爆炸物质和物品(NO.1) 第 1.1,1.2 和 1.3 类 符号(爆炸的炸弹):黑色;底色:橙黄色;数字“1”写在底角48 (NO.1.4) 第 1.4 类(NO.1.5) 第 1.5 类(NO.1.6) 第 1.6 类底色:橙黄色;数字:黑色;数字高大约为 30mm,字体笔画的宽度约 5mm (对于 100mmX100mm 的标志);数字“1”写在底角 ** 属于危险类别的位置----如果属于副危险性则留空 * 属于配装组的位置----如果属于副危险性则留空 第二类:气体(NO.2.1) 第 2.1 类 易燃气体 符号(火焰):黑色或白色;底色:红色;数字“2”写在底角(NO.2.2) 第 2.2 类 非易燃,无毒气体 符号(气瓶):黑色或白色;底色:绿色;数字“2”写在底角49 (NO.2.3) 第 2.3 类 有毒气体 符号(骷髅和交叉的骨头棒):黑色;底色:白色;数字“2”写在底角 第三类:易燃液体(NO.3) 符号(火焰):黑色或白色;底色:红色;数字“3”写在底角 第四类(NO.4.1) 第 4.1 类 易燃固体 符号(火焰):黑色; 底色:白色加上七条竖直红色条带; 数字“4”写在底角(NO.4.2) 第 4.2 类 易自燃物质 符号(火焰):黑色; 底色:三半部为白色,下半部为红色; 数字“4”写在底角50 (NO.4.3) 第 4.3 类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符号(火焰):黑色或白色; 底色:蓝色; 数字“4”写在底角 第五类(NO.5.1) 第 5.1 类 氧化剂(物质)(NO.5.2) 第 5.2 类 有机过氧化物符号(园圈上带有火焰):黑色; 底色:黄色; 数字“5.1”写在底角 第六类 数字“5.2”写在底角(NO.6.1) 第 6.1 类 有毒物质 符号(骷髅和交叉的骨头棒):黑色;51 底色:白色; 数字“6”写在底角(NO.6.2) 第 6.2 类 感染性物质 标志的下半部可以标上“INFECTIOUS SUBSTANCE”(感染性物质)以及 “In the case of damage of leakage immediatey notify Public Health Authority” (“如发生损伤或泄漏立即通知公共卫生机关”)的字样 符号(三个新月性符号沿一个圆圈重叠在一起)和文字:黑色;底色:白色; 数字“6”写在底角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NO.7A) I 级----白色 符号(三叶型):黑色;底色:白色; 文字:(强制性要求),在标志的下半部分用黑体标出: RADIOACTIVE(放射性) CONTENTS...(内容物名称) ACTIVITY...(强度为...) 紧跟“放射性”字样的后面标上一条垂直的红色短杠;数字“7”写在底角(NO.7B)(NO.7C)52 II 级----黄色III 级----黄色符号(三叶型):黑色;底色:上半部黄色加白边,下半部白色。 文字:(强制性要求),在标志的下半部分用黑体标出: RADIOACTIVE(放射性) CONTENTS...(内容物名称) ACTIVITY...(强度为...) 在一个黑框里标出:TRANSPORT INDEX..(运输指数) 紧跟“放射性”字样的后面标上 二条垂直的红色短杠 数字“7”写在底角 紧跟“放射性”字样的后面标上 三条垂直的红色短杠(NO.7E) 第 7 类裂变性物质 底色:白色;文字(强制性要求),在标志的上半部用黑体标出: FISSILE(裂变性)字样: 在一个黑框内标出:Criticality Safety index......(临界安全指数) 数字“7”写在底角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NO.8) 符号(液体,从两个玻璃容器流出来侵蚀到手和金属上):黑色 底色:上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带白边;数字“8”写在底角 第九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53 (NO.9) 符号(在上半部有 7 条竖直条带):黑色;底色:白色;数字“9”写在底角54
因此,探讨证据链的完整性,对海事执法人员处罚集装箱海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具有重大 意义。 1 法律依据 1.1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日天津发生危化品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经济损失.某港口组织消防人员对该港口的公司的集装箱进行安全抽检,已知消防安全等级共分为四个等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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