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简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的基本任务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珍视生命,热爱生命”的人文思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普及各类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和防范意识,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严格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等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区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上海市七宝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副校长等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

  员: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等部门负责人、校医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落实学校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度,督促并定期检查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有效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科学防治能力。

4、建立日常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症状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经常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积极参加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安全饮用水,吃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橙色

1、学校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人数在5人及以上。

9、发生在校园内的,经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黄色

1、学校发生师生员工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区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之内,或死亡人数在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之内,或死亡人数在4人以下。

8、发生在校园内的,经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校园内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上海市七宝中学

责任报告人:校长、校医室全体校医

1、严格执行校园内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校园内一旦发生师生员工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或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所有知情教师员工或部门都有责任立即向学校医务室负责人报告,医务室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应在两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区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责任报告人应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做好家长或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区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均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相同。

学校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环境,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日常的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针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导致的暂时集体停课,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同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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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非典”属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它不仅是卫生部门的事情 ,而且环保、公安等部门都兼负有责任。

综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饮水安全的影响,且提出了保障饮水安全的相关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给较大范围的人群造成相当的心理压力和情绪问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会给人们的身心带来很大影响,也会给社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卫生监督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调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

江苏省市级疾控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调查

2006年南京市鼓楼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分析

年昆明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分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社会动员内容

2006~2007年信阳市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分析

采用典型调查法对11所军队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进行调查,显示人力资源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培训方面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引进、培训及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医院人力资源储备,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内容的完善与修订。

目的了解浙江省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制提供依据。

目的评价衢州市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以下简称网络直报)质量,以进一步提高网络直报工作的及时性和敏感性,规范网络直报工作。

本文以我国现行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其设定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制度为背景,围绕构成预案的应急处理机构的组成与职责,监测及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制度,分级与应急处理方案,现场控制,设备、设施、药品医疗物资和技术储备与调度,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与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等七个方面要素进行了讨论。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社会性和危害性等特性,它的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补充资料: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管制的权利

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管制的权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7条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内容提示:社区预防与保健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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