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梧州藤县东胜小学学,一年级啥时候可以报名

东胜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划片分配情况可以查询啦!
又是一年开学季。日前,东胜发布(微信ID:dongshengfabu)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东胜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9月1日家长便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新生入学入园分配情况。
按照早前公布的《东胜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可于9月1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分配情况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9月2日到分配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一天。家长如有疑问,可于9月2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原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北、现在祥和小学北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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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还明确:“初一年级新生于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东胜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到鸿波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9月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一天。家长如有疑问请于9月1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
另据了解,报名工作结束后,东胜区各中小学将于9月3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其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在中考时不得享受分招政策。
近年来,为促进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东胜区积极实施学区制改革,将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划设为四个学区,通过名校一校两址办学、九年一贯制办学、优质学校设分校、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设分园、公民办幼儿园捆绑考核等模式,初步建立了学区制运行机制,有效盘活资源存量,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打破校际壁垒,增进校际合作,直接推动了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共享,使新建学校成长速度加快,校际间办学差距不断缩小,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来源:《东胜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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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重磅发布|东胜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东胜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上一年度申请暂缓入学、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二)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至学位2依次分配;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户籍属地类别顺序安排入学;学位2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教育局以家长签字确认的居住地址为准,结合学校招生数量及学生分布情况划分片区进行分配。
(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实行教育优待政策。
(六)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入学时予以适当照顾。
(七)准备到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新教育实验小学、东胜区蒙古族学校、鄂尔多斯枫叶国际学校、东胜区伏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入学登记时请选择对应的学校,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量,教育局将统一调配到周边学校就读。
(八)2018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九)公办学校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参加“阳光分班”。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三、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两个类型。
学位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
学位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
四、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三)非东胜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四)住房材料。
1.自购房。
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天然气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
租房户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
(1)非东胜区户籍的租房户,5月份之前在东胜区住满6个月的提供所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不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租房户,提供所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模板由教育局统一下发,家长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在“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自行下载居住证明模板。
(3)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日前取得的材料为有效。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房屋产权的学位使用情况可以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具体办法:登录网站,点击“服务”——“教育服务”——“学位查询”,“东胜发布”,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均可认定为学位1。用车库、底商等登记的认定为学位2。
(三)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2。
(四)若用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登记,则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
(五)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认定为学位2。
六、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网上登记
小学一年级:5月11日—5月20日期间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20日18:00关网。
初中一年级:5月21日—5月27日期间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27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1.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17日—5月22日期间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不在东胜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幼儿园”,上交材料时可以交到离住址较近的任意一所幼儿园。
2.初中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25日—5月31日期间,家长上交《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非东胜区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到东胜区就读初一年级,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学校”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然后将各类材料交到东胜区第十一小学。
(三)核对资料
1.小学一年级:5月24日—6月13日期间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幼儿园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2.初中一年级:6月14日—6月27日期间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小学负责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四)划片分配
根据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招生计划、学位类型、户籍等因素,结合学生登记信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分配。
(五)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东胜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到东胜区第十一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3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4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六)到校报名
新生携带登记凭条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一天。初中一年级新生于日到分配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于日到分配学校报名。
(七)阳光分班
东胜区各中小学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关键报名信息。
2.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4.家庭住址:按照东胜区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新旧地址对照表将居住地址填写清楚。并选择选项中列出的登记凭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安置证明、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门牌号要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门牌号为准。
八、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1.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住房材料复印件及水电暖等票据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九、中小学新生入学补登记
(一)补登记时间、地点
日至7月27日期间,家长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erdosedu.com/”,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登记,同时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审核。
(二)补登记所需材料
与第四项“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同时非东胜区毕业的六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学籍表。
(三)补登记说明
1.错过规定时间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与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办法一致。
3.在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将不能参加补登记。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局
东胜区教育局
来源:东胜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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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办发〔2003〕78号)、《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内蒙古自治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办发〔2012〕58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发展的意见》(东党发〔20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年满六周岁(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东胜区户籍适龄儿童;2.2014年6月底前随父母来东胜居住的,并能提供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的非东胜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3.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4. 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及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统一安排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5.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注:凡在日之前出生的未入学的小孩就学时需出具“未就学说明”)(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1.有东胜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东胜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3.父母工作正常调动(包括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就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4.父母在东胜城区有自购房的非东胜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5.小学随班就读的毕业生继续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二、中小学新生学位类型设置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住房情况将学位划分为5个类型(说明:同一房产地址只对应一个就学学位即只能有一个小孩在东胜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独生子女除外)。学位类型1: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东胜区户籍,并且在一个户口簿上,户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权属人一致(或属于夫妻关系),户口簿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即房户一致。学位类型2:(1)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东胜区户籍,且户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权属人相同(或属于夫妻关系),但户口簿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即房户地址不一致,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2)适龄儿童少年是东胜区户籍,父母不是东胜区户籍,且父母在东胜城区招生地段内自购房,能够提供出生证明的,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学位类型3:适龄儿童少年是东胜区户籍,父母在东胜城区内租房,按租房地址登记确认。学位类型4: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都不是东胜区户籍,在东胜城区招生地段内自购房,且户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权属人相同,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学位类型:5: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都不是东胜区户籍,父母在东胜城区内租房,按租房地址登记确认。三、中小学新生入学范围划分依据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二章第九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二是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文件,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三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四、中小学新生学位分配原则(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二)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即从学位类型1—5依次分配。学校按招生计划学位分配完毕后(小学46人位/班,中学40-50人位/班),其他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三)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残疾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现役军人子女优先获得学位。(四)东胜区万利小学、塔拉壕小学的毕业生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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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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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方案已发布,萌娃家人来关注;学位设置无变化,有房为一租房二;车库底商不顶用,住房公寓才可用;网登时限要记清,资料递交需认真;新旧地址要对照,信息填报要核准;六年一房一学位,自家使用无所谓;错过初登有补登,同等对待一样分;期间有疑勤咨询,竭诚服务为你们!
东胜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上一年度申请暂缓入学、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二)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至学位2依次分配;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户籍属地类别顺序安排入学;学位2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教育局以家长签字确认的居住地址为准,结合学校招生数量及学生分布情况划分片区进行分配。
(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实行教育优待政策。
(六)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入学时予以适当照顾。
(七)准备到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新教育实验小学、东胜区蒙古族学校、鄂尔多斯枫叶国际学校、东胜区伏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入学登记时请选择对应的学校,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量,教育局将统一调配到周边学校就读。
(八)2018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九)公办学校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参加“阳光分班”。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两个类型。
学位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
学位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
四、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三)非东胜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四)住房材料。
1.自购房。
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天然气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
租房户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
(1)非东胜区户籍的租房户,5月份之前在东胜区住满6个月的提供所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不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租房户,提供所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模板由教育局统一下发,家长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在“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自行下载居住证明模板。
(3)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日前取得的材料为有效。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房屋产权的学位使用情况可以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具体办法:登录网站,点击“服务”——“教育服务”——“学位查询”,进入系统先注册再查询;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胜发布”,点击右下角“微服务”里面的“学位查询”。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均可认定为学位1。用车库、底商等登记的认定为学位2。
(三)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2。
(四)若用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登记,则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
(五)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认定为学位2。
(一)网上登记
小学一年级:5月11日—5月20日期间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20日18:00关网。
初中一年级:5月21日—5月27日期间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27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1.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17日—5月22日期间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不在东胜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幼儿园”,上交材料时可以交到离住址较近的任意一所幼儿园。
2.初中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25日—5月31日期间,家长上交《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非东胜区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到东胜区就读初一年级,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学校”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然后将各类材料交到东胜区第十一小学。
(三)核对资料
1.小学一年级:5月24日—6月13日期间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幼儿园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2.初中一年级:6月14日—6月27日期间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小学负责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四)划片分配
根据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招生计划、学位类型、户籍等因素,结合学生登记信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分配。
(五)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东胜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到东胜区第十一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3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4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六)到校报名
新生携带登记凭条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一天。初中一年级新生于日到分配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于日到分配学校报名。
(七)阳光分班
东胜区各中小学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关键报名信息。
2.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4.家庭住址:按照东胜区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新旧地址对照表将居住地址填写清楚。并选择选项中列出的登记凭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安置证明、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门牌号要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门牌号为准。
八、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1.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住房材料复印件及水电暖等票据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一)补登记时间、地点
日至7月27日期间,家长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erdosedu.com/”,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登记,同时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审核。
(二)补登记所需材料
与第四项“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同时非东胜区毕业的六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学籍表。
(三)补登记说明
1.错过规定时间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与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办法一致。
3.在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将不能参加补登记。
东胜区2018年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系统使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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