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中养老保险一栏怎样填写的“管理水平”一栏是要填什么?

作为一名标书制作员,从标书的制作到标书信息整理 ,再到商务和技术资料的更新和归档以及资料信息提供,每一步都关乎着投标最后的结果。
制作标书时,争取不要因为前期准备工作的原因而被丧失投标资格,所以,在标书制作之前,招标文件的解读至关重要。
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其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招标人须知;
2. 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 技术规格;
4. 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6. 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8.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展开剩余69%
10. 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11. 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12. 主要合同条款。
易犯的错误
根据招标文件,好不容易辛苦制作的标书,却在开标时因为一些细节未注意而遭遇废标,常见情况有下列几种。
1. 标书的授权书中授权人一栏签字:标书要求逐页小签,授权人认为在授权人一栏签字就可以了,而未在右下角再签字。
2. 招标文件中格式明确要求小标题序号为(一)(二)(三),投标文件却使用(1)(2)(3)。
3. 某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相关标准的90%,大约在五六万元左右,可是很多家报价却是几千多,部分投标人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只含了安全、文明施工两项费用,而并未含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
分析招标文件“六步法”
一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资格审查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所以投标人必须要关注。看资格审查,主要是看业绩、规模、财务、人员等等的硬性指标,再看看自己的企业投标有没有硬性门槛。虽然本着鼓励竞争的原则,资格审查一般不会要求太高或者太特殊,但是也要认真对待。
二看详细审查
主要看招标文件中的一些商务、技术的评分标准。根据自己公司的实力进行大概分析,大概要求什么标准,客观分(比如业绩、财务情况、进度安排等)和主观分(比如方案等)怎样拿高分,根据这些制定投标策略,寻找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劣势,做到心中有谱。
三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细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里面涵盖的都是关键性条款,认真研读有助于理清楚整个投标文件要怎么做,尤其是包含一些不可偏离条款(实质性条款)。
四看合同部分
结合商务不可偏离条款,看合同大致要求,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等。
五看技术规范书
这部分要和技术人员详细充分交流,尽量或者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六是记住关键点
关键点一般包括:公示期,投标截止日期,保函或者保证金,投标开标地点,文件格式(比如关键页的签字盖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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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受要约人。A.双方订立正式合同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C.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实际履行前2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A.弥补物业管理费用不足B.给业主委员会委员发放津贴C.弥补社区活动经费D.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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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ZHWZFW
采购计划编号:P-191
采购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袁明聪
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第30页共50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7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8
1、技术部分(43分) 13
2、商务部分(42分) 13
3、经济价格评分细则(15分) 14
二、合同资料表 15
投标人须知 16
1.适用范围 16
2.定义 16
3.投标费用 18
二、招标文件 18
4.招标文件的构成 18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9
7.投标文件的构成 19
8.投标文件编制 19
9.投标报价 20
10.备选方案 20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0
12.投标保证金 20
13.投标有效期 21
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
16.投标截止期 22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
五、开标、评标、定标 23
18.开标 23
19.评标委员会 23
20.评标程序 24
21.定标 25
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5
23.评标注意事项 25
24.采购代理服务费 25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
25.合同的订立 25
26.合同的履行 26
七、质疑、投诉 26
27.质疑 26
28.投诉 26
八、适用法律 26
29.适用法律 26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27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 27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 27
三、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 28
四、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29
五、投入的软件 29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30
合同书格式 30
投标文件格式 34
一、资格性文件 34
1.1投标函 34
1.2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6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8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0
二、商务文件 41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41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42
三、技术文件 43
3.1需求响应表 43
3.2技术方案 44
四、经济价格文件 46
4.1投标一览表 46
4.2投标分项报价表 47
第四节 其他格式文件 48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二、唱标信封 49
三、通知函 5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招标编号:ZHWZFW;采购计划编号:P-19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报价上限: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2,960,000.00),报价超过该报价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按要求完成各工作项目,并通过验收。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为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科研机构或甲级安全评价机构。
(注:以上企业(机构)须提供登记机关网上公示的经营范围网页截图,或者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登记证书上已经列明经营范围的除外)
注: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持有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日~12月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科研机构或甲级安全评价机构。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国际科大厦2楼2号开标厅(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南水珠海港口岸办榕树湾大楼
联系人:陆爱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项目咨询)
邱会芳、(标书售卖)
方欣、(保证金处理) 传真: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15486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报价的组成:
报价方式为总价,包括所有人力成本、交通成本、通信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实际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记载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转入以下专用账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到个人帐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玖元整(¥49,000.0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678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3.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4.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5.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7.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8.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
9. 服务期限(或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
1、 评委独立地根据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另附),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客观分除外)。
2、 评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1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100
2.2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及《关于的政策解释》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给予3%的扣除)。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 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对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三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选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的,最终得分相同时排序靠前。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
中标金额(万元)
速算增加额(万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样本(详见合同书格式),该样本或合同资料表中没有约定的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质疑、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2525301;
3、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7263283;
4、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7263993;
5、珠海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
6、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7718582;
7、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2126273。
8、珠海市保税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8686528。
9、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
其他事项:1、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评审现场核对的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可将原件直接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将原件(可不密封)单独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的将予拒收)。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附件1:初步审查表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且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且不存在字迹模糊不清的情形
投标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服务期限或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填表说明:1、“通过”打“√”,“不通过”打“×”;2、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初步审查视为不通过。
附件2:商务技术评分细则
1、技术部分(43分)
工作内容理解及实施细则
项目工作方案对用户需求的工作内容充分理解程度、对政策的理解把握程度、具体的实施技术手段科学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11-15分:项目内容理解准确,实施方案科学、先进;
7-11分:项目内容理解较准,实施方案合理、可行;
4-7分:项目内容的理解和政策的把握上都存在缺欠,实施有风险总体服务模式无特点,无针对性;
0-4分:项目内容的理解和政策的把握错误,难以实施。
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说明
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紧密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6分:计划安排科学、有效,确保完成任务;
2-4分:计划安排一般,项目实施有风险;
0-2分:计划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对用户需求响应程度,功能、性能满足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6-8分:对用户需求完全响应;
3-6分:对用户需求基本响应;
0-3分:对用户需求响应程度有限;
对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6-9分:拥有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3-6分:拥有基本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0-3分: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投入软件认证评价
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QRA-CASST)、定量风险评价软件(DNV SAFETI)、火焰加速模拟软件(FLACS),投标人自有任一软件,且该软件取得著作权证书的得5分,否则得0分。
注:提供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2、商务部分(47分)
2013年以来完成的PSM或HAZOP或企业隐患排查或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项目,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每个4分,满分16分。
注:证明材料为业绩合同。
2013年以来投标人获奖情况:
获得国家级安全项目奖项的,每一项得4分;
获得省部级安全项目奖项的,每一项得2分。
获得市级安全项目奖项的,每一项得0.5分。
注:证明材料为相应奖项证书。本项最多计算5个奖项,时间以奖项发证时间为准。本项满分10分。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2013年-2015年的财务状况:优得1.5-2分,中得0.5-1.5分,差得0-0.5分。
注:证明材料为经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
注:证明材料为相应认证证书
1、 投标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测机构资持质证书》:甲级得3分,乙级得1分,其它得0分。
2、 投标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得3分,否则得0分。
3、 投标人持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实认可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注:证明材料为相应认证证书.
项目负责人评价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历:
5分:硕士及以上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不低于10个;
3分:硕士及以上学历;高工及以上职称;曾任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不低于5个;
1分:硕士及以上学历;高工及以上职称;曾任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不低于3个。
注:证明材料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如业绩证明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项目甲方出具的证明。
注: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项不计分。
3、经济价格评分细则(10分)
经济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经济价格分为满分。
二、合同资料表
甲方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乙方名称: (为本项目中标人)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合同价:包括所有人力成本、交通成本、通信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人员的培训。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安全监管部门公告的有关法规和评定标准。
验收时间:另行约定。
验收方法: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
付款方法和条件:
1、付款方法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总费用的40%,
2)乙方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报告》(初稿)、《企业HAZOP分析报告》(初稿)、《企业隐患排查报告》(初稿)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40%;
3)乙方按要求完成其余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应项目成果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0%。
2、付款条件:无质量问题,履行了服务承诺,通过甲方的考核验收,并同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发票。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牌、型号、技术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中标人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所产生的费用。若乙方拒绝调换,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调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逾期完工的,乙方逾期完工的,每日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1“采购人”是指《投标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监管部门”是指:同级财政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8合格的投标人
2.8.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8.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8.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8.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特殊条款。
2.8.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约定为准。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
2.8.4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8.4.1除联合体外,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有多个包组,则为同一包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8.4.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8.4.3目前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状态,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9合格的货物
2.9.1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2.9.3进口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9.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9.5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投标,否则均视为拒绝选用进口产品投标。允许选用进口产品投标的,投标人也可以选用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投标。
2.9.6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选用清单内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关清单目录;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方允许选用清单之外产品投标。
2.9.7满足《用户需求书》所列其它要求。
2.10合格的服务:满足《用户需求书》所列要求。
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资料表
3) 投标人须知
4) 用户需求书
5) 格式文件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5.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构成
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8.投标文件编制
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报价
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确定的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9.3填写分项报价表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9.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备选方案
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
12.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14.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外,可加盖由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单位的公章,没有约定的则加盖各方公章),并经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单位的负责人,没有约定的则指各方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
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15.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
15.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5.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期
1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18.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可视情况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18.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
19.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评标程序
20.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0.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0.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20.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0.2澄清有关问题。
2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3.评标注意事项
23.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3.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采购代理服务费
24.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4.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6.合同的履行
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
七、质疑、投诉
27.1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28.1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适用法律
29.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
本项目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设成为安全环保健康世界级园区为工作目标,以深化“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八项危险作业环节和七个重要化工过程的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氧化、聚合、裂解、烷基化)的5家代表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工作,其中包括进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在合同年内定期对企业实施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培训。以强化安全培训为支撑,增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全面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以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为基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其中包括3D多情景应急模拟演练平台及事故应急处理辅助智能决策系统(含软件开发)和指导港区应急调度指挥平台系统的建设。以加强应急建设为基础,严防事故发生,带动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强化监管,增加投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创建本质安全型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
1. 按照创建“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工作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氧化、聚合、裂解、烷基化)5家代表性企业进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结合PSM评估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上述企业的人(岗位、班组(车间)、公司三级培训)、机(关键设备、重点部位)、物(风险环节、作业环境)补充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培训清单,通过示范先行、制定标准、推广培训等方式,指导全区另外3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工作,并验收合格。该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提交工作报告。
2. 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氧化、聚合、裂解、烷基化)5家代表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工程师进行HAZOP分析业务实操培训,并对上述企业选取本企业1套典型生产开展HAZOP分析。该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提交工作报告。
3. 供应商在采购方配合下,自合同签订日起三个月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挂牌设立珠海工作站,提供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咨询,一年到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每年5次,每两个月去一次,每次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罐灭火实操、特殊作业等专项业务培训或授课每年不少于6次。
4. 利用3D技术,制作多情景应急模拟演练平台和事故应急处置辅助智能决策系统(含软件开发制作),该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5. 全方位指导港区应急调度指挥平台系统建设
6. 除以上工作内容外,供应商可不参与园区其他具体工作;如有具体工作需要,双方进行具体事宜协商。
三、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
1. 按要求制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工作方案、HAZOP企业培训及典型装置HAZOP分析工作方案、企业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方案,形成的相关报告及成果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导则规定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2.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报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5家代表性企业)须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
3. 企业HAZOP分析报告应在项目现有工艺设计、操作规程的基础上,查找工艺系统设计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分析可能出现的故障类型及事故后果,确定企业的运行风险,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安的建议措施,为企业后续进行隐患治理科学依据。
4. 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应聘请安全领域的专家协助完成,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咨询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5. 制定开发基于3D技术的多情景应急模拟演练平台及事故应急处置辅助智能决策系统软件开发工作方案,按要求完成平台制作及软件开发后应再协助完成系统的调试及应用。
6. 为园区及企业安全管理提供咨询,指导港区应急调度指挥平台系统的建设。
7、项目成果
(1)承担单位应提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报告、企业HAZOP分析报告、企业隐患排查报告纸质版每家企业各5本,报告规格为A4,并提供电子文档;全部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其中文本文件应采用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应采用JPG或CAD格式文件;并要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2套。
(2)承担单位应提供开发软件的安装文件及操作说明,并要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2套。
四、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5家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报告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导则规定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
五、投入的软件
投标人拥有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QRA-CASST)、定量风险评价软件(DNV SAFETI)、火焰加速模拟软件(FLACS)、需提供购买该软件的购买合同或提供拥有该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相关资料。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货物参考范本)
甲方(或称“买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或称“卖方”):
乙方合同编号: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
(一)服务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1. 按照创建“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工作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氧化、聚合、裂解、烷基化)5家代表性企业进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结合PSM评估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上述企业的人(岗位、班组(车间)、公司三级培训)、机(关键设备、重点部位)、物(风险环节、作业环境)补充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培训清单,通过示范先行、制定标准、推广培训等方式,指导全区另外3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工作,并验收合格。该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提交工作报告。
2. 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氧化、聚合、裂解、烷基化)5家代表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工程师进行HAZOP分析业务实操培训,并对上述企业选取本企业1套典型生产开展HAZOP分析。该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提交工作报告。
3. 供应商在采购方配合下,自合同签订日起三个月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挂牌设立珠海工作站,提供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咨询,一年到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每年5次,每两个月去一次,每次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罐灭火实操、特殊作业等专项业务培训或授课每年不少于6次。
4. 利用3D技术,制作多情景应急模拟演练平台和事故应急处置辅助智能决策系统(含软件开发制作),该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5. 全方位指导港区应急调度指挥平台系统建设
6. 除以上工作内容外,供应商可不参与园区其他具体工作;如有具体工作需要,双方进行具体事宜协商。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按要求完成各工作项目,并通过验收。
第三条 中标金额、合同金额
1、中标金额:人民币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包括所有人力成本、交通成本、通信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
1、付款方法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总费用的40%,
2)乙方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评估(PSM)报告》(初稿)、《企业HAZOP分析报告》(初稿)、《企业隐患排查报告》(初稿)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40%;
3)乙方按要求完成其余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应项目成果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0%。
2、付款条件:无质量问题,履行了服务承诺,通过甲方的考核验收,并同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计划工作逾期或不能完成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 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上述违约行为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被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给予宣告合同无效的处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存档。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甲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签约地:广东珠海
签订日期:年月日
见证意见: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相符。
见证单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文件
致:(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1.2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3、技术文件:
3.1需求响应表;
3.2方案方案;
3.3售后服务;
4、经济价格文件:
4.1投标一览表;
4.2投标分项报价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中标,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如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我方应付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采购人给我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付。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1.2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等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投标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则本表不需提供。
3.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声明:
1. 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下述特殊条款:
2.1投标人须为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科研机构或甲级安全评价机构。
(注:以上企业(机构)须提供登记机关网上公示的经营范围网页截图,或者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登记证书上已经列明经营范围的除外)
3.本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4.本单位参加本次采购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状态。
6.本单位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1、上述声明中,约定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第2页共50页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
1、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 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本声明函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二、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2.1.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1.2项同类业绩介绍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
2.1.3获奖情况
2.1.4财务状况
2.1.5管理体系认证
2.1.6项目负责人评价
2.1.7项目组人员的配备情况
2.1.8其它: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的“投标人技术实力”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报价的组成
投标有效期
质量保证期
付款方法和条件
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技术文件
3.1需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对“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2、没有在上表中逐一响应的且未在其它地方陈述的条款,视作投标供应商已经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在其它地方有具体、明确陈述的,以其它地方的说明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3.2技术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根据项目需求书、“商务技术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相关介绍:
1. 工作内容理解及实施细则
2. 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说明
3. 技术响应
4. 质量保证
5. 投入软件认证评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四、经济价格文件
4.1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
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包括所有人力成本、交通成本、通信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整体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2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投标人自行采取格式编写。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包括所有人力成本、交通成本、通信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第四节 其他格式文件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ZHWZFW)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二、唱标信封
说明:唱标信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3)退保证金说明(提交原件)。
退保证金说明格式:
退保证金说明
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我单位下列账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通知函
致:(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1或2选择“√”并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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