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中国工商网上商城局网上终止业务是当时就终止么

工商总局决定停止企业年检[]_网易新闻
工商总局决定停止企业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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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工商总局决定停止企业年检
  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中国国家工商总局19日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去年12月,工商总局已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
(原标题:工商总局决定停止企业年检)
本文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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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向工商总局递申请 呼吁终止网络虚假广告
志愿者希望工商总局能终止网络虚假广告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石爱华)《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在“魏则西事件”持续发酵时,针对这次引起巨大争议的竞价排名体系,4月26日,多家公益组织成立的“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联盟”的公益人来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希望工商总局能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给出明确说法”。
  志愿行动 志愿者希望终止网络虚假广告
  4月26日上午10点,“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联盟”的来自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亿友公益、袖珍人之家等多家机构的公益人,同时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内容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同时,袖珍人之家负责人袁纳纳代表公益联盟向工商总局赠送钟表,呼吁“钟”止虚假广告。
  联盟代表亿友公益负责人雷闯介绍,这个“公益联盟”是由多家健康类公益机构或者患者组织发起成立的,目的是净化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在雷闯认识的很多病友中,尤其是罕见病患者,都有过在网上搜索医疗机构的经历,一些不准确不负责任的推广往往会误导病友的治疗。和电视还有报纸有专门的广告时间和版面不同,一些文化水平低的病友很难辨别自己在网上搜索的内容是不是广告,像魏则西这样的经历,他们的病友也有过。
  “正是因为目前工商系统对‘付费推广’是否属广告出现不同意见,才向总局申请公开。如果付费推广不属于广告,工商部门将无权监管,付费推广将面临监管空白。”雷闯说,去工商总局申请公开的同时,他们还递交了一份建议信,建议工商部门将百度推广等付费搜索明确定义为广告。
  亲历讲述 付费推广信息审核不完善
  小田是一位志愿者,长期关注网络推广方面的事情。他也亲身体验过很多次付费推广带来的困扰。由于生活需要,小田想在网上购买一个录音笔使用,于日在百度知道里搜索“微型录音笔”,希望能找到一款网友们推荐的、性价比较高的录音笔。但在网友提供的关于录音笔的答案中,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
  就在这时,他看到百度知道网站上有一个描述为“微型录音笔,多功能录音笔,高清摄像,无需定金,货到付款”的链接。链接里的广告内容是说,这款录音笔还能高清摄像,还是多功能的,于是小田购买了其中一款价格 为358元的录音笔。但是当该商品邮寄到后小田发现,该录音笔根本就不能使用,于是就想找卖家要求退货。因为是通过网络购买的产品,他就找原来的网站要求卖家退货处理,但是卖家迟迟不予理会,没有任何回复。通过网站上所留的电话联系,一直是无人接听,与商家无法交涉。
  此时,小田希望通过百度这个发布链接的搜索平台找到这家商店的电话、地址,但当时百度拒绝提供任何信息。经过小田自己努力查询,发现发货方登记的公司根本不存在。
  事后,小田向北京工商局海淀区分局举报百度推广发布“违法广告”,并且到法院起诉百度公司。
  历经一年多,小田胜诉,法院判定百度的推广链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但海淀区工商分局起初拒绝受理举报,小田提出行政复议,海淀区工商分局以不确定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为由,再次拒绝受理。法院和工商部门对于付费推广的定义并不统一。
  海淀区工商分局在回复小田的材料中提到:“关于‘百度推广’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调整规范,我局经北京市工商局于日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尚未得到答复,另日北京市工商局就你举报的‘百度推广’、‘百度知道’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调整规范问题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现在正在等待答复,鉴于上述情况,‘百度推广’、‘百度知道’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调整规范尚无定论”。
  最终因上述原因,工商部门没有立案。现在,距离北京市工商局第一次请示已经过去8年,距离小田第一次举报已经过去将近4年,而小田至今没有得到答案。
  专家观点 “竞价排名”毫无疑问是广告
  《法制晚报》记者在“百度”中输入“癌症 医院”,在第一页就有显示“北京治疗癌症最好的医院”、“上海最好的肿瘤医院”等信息。
  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经自日起开始施行。
  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指出,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也就是说极限用语不能再出现在广告中。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就此事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推广毫无疑问就是广告的一种,理应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一是它宣传商品服务、生产商和服务商等行为符合广告的特点;二是搜索引擎作为有偿的收费服务,覆盖面和宣传范围相对更广,随时随地都能搜索到。
  刘俊海认为,医疗广告作为涉及千家万户的重要广告,立法者对其做了特殊规定。对于普通广告不需要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但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广告、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必须要进行审查。刘俊海教授还建议,对于饱受争议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与广告之间的关系,应该予以进一步厘清。现在社会上针对搜索引擎企业推出的竞价排名是否为广告的争论,应该成为这次国家网信办联合调查组重点查明的重要问题,也就是说对照广告法规定,看搜索引擎企业提供的竞价排名是否构成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
  “新的广告法很明确,互联网上的广告适用广告法,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刘俊海说。
  文/记者 温如军 石爱华
百度为什么要在利益和道德二选一的时候,选择道德呢?说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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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人自称是比特币发明者,遭到一些人怀疑,化名中本聪发明人听起来更像日本人
创业者要具备狼性、独特战略洞察力、执行和反应能力、格局还有会做人才能更成功。TestPage184工商局提醒:企业停止经营要及时注销,否则等着你的是这些后果!
现如今很多年轻人或者已经在岗位就业很多年的中等阶层人士,都被国内近几年越来越盛行的创业浪潮所鼓动。于是一些人纷纷选择下海创业,想要搏出一个美好未来。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很多人因为并不具备创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以及素养,最好往往摔个头破血流。
而很多老板看企业以及无法经营,于是索性不再管它,任它自生自灭。殊不知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有明文规定处罚: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黑名单
1、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任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法人黑名单
1、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所以若是以后想要再注册公司都会因为没有按规定注销给自己增添许多麻烦。
2、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追溯补税罚款。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中国银行的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
总之,让公司自生自灭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非常的严重!最好的银行账户也一定要去注销掉,不然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后期银行盘点也可能把你纳入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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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工商总局停止汽车品牌授权备案 4S店模式将颠覆_网易财经
工商总局停止汽车品牌授权备案 4S店模式将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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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自今天(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传统汽车销售模式将被颠覆。汽车经销商表示,多年来一些大牌制造商对经销商的强制措施和干预越来越多。汽车经销商:他们会派公司自己的人假装客户去买车,一是看经销商的服务质量,或者了解经销商有你没有过分的压低价格,特别强势,真的不把我们当回事。排名第一第二的经销商,没把我们当“亲儿子”。7月底工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对于这份公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师建华认为:
师建华:是工商总局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汽车特许经营是全球汽车行业的通行做法,目前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变化趋势,组织汽车行业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生产商造车,销售商卖车,这其中的利益需要平衡。参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工作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表示。董扬:汽车产品进行特许经营,这种办法不会被改变。十几年前起草颁布的品牌管理办法,可能对于生产商的利益考虑比较多,对于经销商的利益考虑比较少。适当的调整两者之间利益的关系是应该的。市场普遍认为,随着政策的放开,未来单店多品牌销售将有可能代替单一品牌销售,成为汽车行业主要的经销模式,车市可能会出现类似“汽车超市”这样的场所。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满朝旭 刘乐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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