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是有不少厌恶同性恋的人。别人为什么都觉得我很厌恶他们肮脏,认为这是反人类。。。

同性恋就是反人类,反社会……【碧波潭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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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就是反人类,反社会……
一、同性恋,反人类
人类社会要延续,就必须繁殖后代。这个极其道理,古人都清楚。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这句话的意思,不孝顺的事有很多,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舜没有告知自己的父母亲而娶了老婆,是为“无后”的事,但舜的老婆是尧的女儿,尧同意的事,也就是说君王已同意了,应视同已告知了自己的父母亲!《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白话文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拿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在这三种不孝中,“无后”是最大的不孝。
古人以不孝来约束人们必须养儿育女,必须繁殖后代。如果社会上同性恋盛行,后代的繁殖就会大大减少,直至为零;社会人口就会出现负增长,直至人类社会的灭亡!——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二、同性恋,反动物
人类是高级动物,同性恋,这种反人类的、丑恶的、“赤烂污”的现象,连低级动物都不如!低级动物都知道,只有雌雄交配,才能繁衍后代!我喜欢看中央电视台的《动物世界》,还从未见过动物界同性之间卿卿我我的!就是雌雄同体的黄蟮,在交配时,这两条中一条已变成了雄性,另一条已变成了雌性。如果动物界也搞同性恋,动物不也要灭亡了吗?!
三、同性恋是是一种心里疾病
不论西方有些国家的人们怎么看这种病态的社会现象,怎么容忍这种病态的社会现象,它是一种心里疾病,则毫无疑问!在改革开放已快三十年的今天,人们的思想空前的活跃,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门窗打开了,新鲜空气进来了,同时也进来了病毒。一个健康的社会,应有对病毒的免疫力。对某一社会现象,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本属正常。但作为主流社会的分子,就不能对社会不负责任,说“没有不敢说的话”,做“没有不敢做的事”,从而危害社会!善良的人们,也不会对这种反人类、反动物的恶行推波助澜,在舆论上给予通行证。假如人们能将心比心——要是你家的孩子同性恋,你是什么心情,你是什么态度呢?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遇到偶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应该规劝,促其逐步改变。作为偶沾同性恋的人,要有毅力,有决心来克服,来扭转,不能任性,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要有意识地与异性多交往,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要相信,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定能扭转自己的被动局面,做一个正常的人,做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
同性恋的人,你们就该忏悔,你们就是一群社会的渣滓,你们甚至不能够称之为人。
整天叫嚣着:“我们不歧视同性恋,我们同等看待这类人”
这句话你说的亏不亏心?那是因为这事情没有发生在你家孩子身上,若是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在你家孩子身上,你还会这样说吗?
这样的图片你们看了不恶心吗?我反正是恶心得要吐……你看见你家男孩子和一个男人亲嘴是什么感觉?你看见你家女儿和女孩子光着腚睡觉什么感觉?那些整天叫嚣的人,都是sb
4楼+1我一直认为同性恋可以减缓世界人口压力,是不是反人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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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同性恋恐惧症?
看到“同性恋”这三个字你头皮一麻,胃部抽搐,恶心欲吐,心慌手抖出冷汗!很不幸,你悲惨的患上了“同性恋恐惧症”。 “同性恋恐惧症”简称“恐同症”,通常暗示了对同性恋和同性恋本身的没有理由的恐惧、憎恨、偏见和歧视。虽然这个词来源于心理学,但是对同性恋的恐惧不是一种精神病的术语,新的精神学研究把对同性恋的深层仇恨与压制同性恋的心理状态相联系。恐同的后果包括一个或多个:主观恐同、暴力和歧视。主观恐同:直接指向自己的对同性恋的恐惧成为“主观恐同”或“自我不协调同性恋”,这可以引起一生的忧郁、自信心低下以及不美满的爱情生活和性生活。一些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把这归咎为同性恋青少年较高自杀率的原因。另为一些则认为是被人对他们的恐同行为造成的,下面将会提及到这个问题。带有主观恐同的同性恋者会与其他的同性恋恐惧者一样,对同性恋采取歧视和暴力的方式。一些带有主观恐同的同性恋者会压制他们的同性恋心理,所以他们并不会完全觉察到他们的性倾向。有人甚至宣称很多的恐同这是压抑同性恋情感的人。反对同性行为的同性恋也会遭受这样的痛苦。一些人选择贞节来避免他们的同性恋心理和信仰的矛盾。其他一些人会通过补偿疗法来变成异性恋者,虽然对于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是否有效和可取仍存在争论。有时候反对同性恋的同性恋者,特别是政治家,被宣传组织或报纸暴露出来,通常说反对同性恋的同性恋者是伪善的并应该被暴露。暴力:这种情况在中国并不突出。在西方常见的是非致命的的殴打、枪击、刀刺等等。谋杀则是恐同最极端的表现形式,它并不是经常发生。在一些案例中,被告会辩解道他们的行动是因为一时的恐惧:因为他们相信被害者正在“走向他们”。 同性恋者之间广泛存在对身体暴力的恐惧,并且很多人因此移居到郊区地方以确保他们的安全以及在同性恋社区获得更多他们自己的文化氛围。甚至郊区环境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有的年轻群伙可能会到同性恋社区里寻找目标。歧视:更通常的是,同性恋恐惧者通过歧视来表达他们自己。对同性恋的歧视在世界范围仍然是公开可见的。一系列明显的反歧视法律和雇主资源改变的政策虽然有广泛的争议,但是也开始改善同性恋的待遇。同性恋权利活跃分子宣称仍然存在很多微小的对同性恋歧视的方式。因为这样,同性恋者仍在讨论他们对被解雇、拒绝住房或各种方式的厌倦的担心和恐惧。
恐同起因:对恐同的起因还在广泛的争论当中,有种很流行的说法恐同即深柜,但人们基本上支持恐同的信念和态度是与恐同者自身的性取向没有必然联系的。生育本能说被认为是恐同最本质的来源。对于父母,孩子如果是同性恋,这将会打破生物繁衍的链条,成为对本家族继续繁衍的潜在威胁。除了宗教,有种观念认为,人在死后其生命会和谐的在其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身体里和谐延续,而同性恋是在破坏着这样一种和谐。一些性理论家解释道,男同性恋间的关系通常比女性恋间的关系更让人产生强烈的反感,因为恐同者认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了男男关系的威胁。同性恋关系一般被认为是对传统性别角色的挑战,是一种对“性别角色的越界”。而对“性别角色越界”的惧怕,是恐同症另一个最主要的来源。研究报告指出大多数恐同者对于性别角色有着非常刻板的思想,比如“男性至上主义”。在西方国家,恐同者害怕同性恋将造成家庭、社会组织结构的瓦解;再者,多数男性害怕传统性别角色的颠覆将使他们失去原有的利益、优势地位和特权,导致恐同症在男性和女性社会化的过程中被强化。在西方传统文化里,男性已经被惯养出性别优越的观念,即对弱势女性的支配,而这一观念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层面。当男性发现有传统所赋予他们的特权被挑战的时候,实行“性别角色越界”的男女同性恋则被他们视为是对其切身利益的威胁。分析心理学理论一直认为恐同心理是恐同者压抑对自身同性渴望的一种结果。一个研究显示,恐同的“异性恋者”在观看同性性行为的图片时显示出性冲动的迹象,而同组的非恐同异性恋者则没有这种现象。一些组织或个人声明对同性恋的反对,或积极反对,因为他们的宗教原则。这种原则鼓吹者通常会对针对同性恋的暴力事件进行谴责,但是在对待同性恋法律地位方面则表现出多种多样的立场。
为什么这些有同性恋行为(或倾向)的人会那么坚定地反对同性恋呢?(注意,不可反过来理解为反对同性恋的人一定有同性恋倾向。)美国参议院议员拉里.克莱格曾经两次投票反对把因厌恶他人性倾向而犯下的罪行归为仇恨罪(例:2008年,美国男孩劳伦斯.金向同学布莱顿示爱,结果遭后者枪杀),但他却因在明尼阿波利斯机场的男厕所里向一名便衣jc要求进行性行为而被抓个正着。著名的特德.哈格德牧师在他的布道中说同性恋是一种令人厌恶的行为,但2006年他却被人爆料说已经和另一名男性发生了3年的性关系。同性恋反对同性恋?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研究心理学的内塔.韦恩斯坦教授,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心理学与脑科学系的威廉.瑞恩教授以及罗切斯特大学心理学系的理查德.瑞恩等人认为,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成长过程中家长的管教越严格,这个人就越有可能隐藏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而这最终会导致对同性性行为的恐惧和厌恶。韦恩斯坦等人一共做了4组实验。在第一组实验中,研究者从美国东北部某大学里征集到89名大一新生作为实验对象,这些参与者首先参与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中包含了自己的性倾向,自己对同性恋的厌恶程度,以及家长的管教是否严格等关键问题,而其他的问卷内容则是转移注意力的问题。从结果上看,其中83名是异性恋,5名是双性恋,而有1名没有回答自己的性倾向。之后这些学生又开始做一项关于反应时间的测试。在这项测试中,受试者面前的电脑屏幕上会出现一些文字和图片,受试者需要将这些文字和图片归类到“同性恋”和“异性恋”中去。而在每一组文字或图片出现前,电脑屏幕上都会闪现出“我自己”或“他人”这两个词,闪现的时间仅为35毫秒。这个时间足以使人在潜意识里注意到这些词语的出现,从而形成心理上的暗示。每1名受试者将归类60次文字或图片,不过前10次只是作为练习,而只有后50次的数据被纳入统计。而在这50组数据中,只有“我自己——同性恋”和“我自己——异性恋”的反应速度被用来分析。通过归类异性恋图片或文字所占用的时间减去归类同性恋图片或文字所占用的时间,韦恩斯坦等人计算出了每一名受试者同性恋的倾向:这个时间差越大,这个人就越容易将自己与同性恋联系起来。家教与性倾向的公开综合上述两段中受试者问卷调查的结果和潜意识里与同性恋的联系,韦恩斯坦等人发现受试者自小家教环境越宽松,内心的性倾向和外在表现出的性倾向就越一致。与之相反的是,倘若受试者从小就受到了很严厉的管教,那么他/她就有可能隐藏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图1)。而恰恰是那些内心带有同性恋倾向,却把自己的性倾向公开为异性恋的人,对于同性恋会有憎恶的感觉(图2)。图2:性倾向与同性恋恐惧之间的联系。纵坐标数值越大,对同性恋的厌恶也就越高。 随后,韦恩斯坦等人在美国和德国又重新征集了一些学生来进行后续的3组实验。虽然每组实验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比如第二组实验考虑了父母对于同性恋厌恶的程度是否会影响子女),但图1和图2中的结论成功地在这额外的3次实验中得到了重复。研究的局限因为早期的教育压抑了天性,因此看到他人表现出自己本应有的天性时会心生仇恨——这话是不是看起来还挺有道理?别急,这个结论还远未放之四海而皆准,至少研究者本人就意识到了这项研究的局限性。首先作者所研究的对象都是大学一年级的新生。虽然这些学生单独生活没多久,但毕竟他们都已不再和父母住在一起。如果要充实这项研究,作者认为他还需要额外调查那些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孩子,以及那些已经单独生活许久的成年人。此外,调查问卷结果的可信度也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有可能那些具有同性恋恐惧的人会扭曲自己童年的回忆,从而不能客观地反应父母在其成长中的作用。其实韦恩斯坦并不是首次发现公开的性倾向与内在的性倾向可能存在不同的人。早在1996年,佐治亚大学的亨利.亚当斯就发现在观看同性“爱情动作片”时,具有同性恋恐惧症的人勃Q速度要快于异性恋的人。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同性恋行为产生恐惧和厌恶绝对不代表这个人内心一定有着被压抑的同性恋倾向,同性恋恐惧症也可以是价值观上的差异所导致。如果要问应当如何看待这项研究,我想它的意义在于提出了一种可能产生同性恋恐惧症(恐同症)的心理因素。
好害怕!为什么患上了“恐同症” !会死掉吗?细数那些恐同者的症状,仔细看看你是不是也有这些表现呢?读完这些你会发现,大部分的症状是可以治愈的,美好又无所畏惧的世界仍然是属于你!症状一:恐惧同性恋不单单是异性恋者的问题。同性恋者中的恐同者也很多。他们大多受环境影响,因为周围的人都不接受同性恋,导致他们自己也无法接受自己是同性恋者,从而非常害怕承认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伪装成异性恋骗婚以隐藏自己的性取向。如果自己都不能接受自己,甚至因此恐惧与自己相同的人,那么这样的一生一定是非常辛苦的。这类恐同者需要增强自己的自信和勇气,不要人云亦云,不要跟风,要有自己的主见。
症状二:恐同者认为同性恋太多会导致人类灭亡是反人类的,因为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不会有生育的结果。这类恐同者把性理解成了生育,其实即使是异性恋一辈子也不会只是为了生育才发生性行为的。而且一些信仰宗教的人甚至拒绝过性生活,他们对生殖行为完全无感,那么与他们相比,那些想要领养小孩或是通过代孕生育孩子的同性恋者算非常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要求了。另外,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生育很多,教育质量却很低,这与中国人崇尚多子多福的腐朽文化也离不开关系。如果允许同性婚姻,同性恋减少生育,能够让异性恋多生,何乐而不为?
症状三: 同性恋传染艾滋病。近年媒体关注同性恋的焦点老是放在艾滋病的问题上,导致一些恐同者一提起同性恋就拿艾滋病说事。但事实上输血、性滥交(不论同性恋异性恋)吸毒、母婴等等都有可能传染上艾滋病,同性恋和艾滋病没有必然联系,感染艾滋病的人中,异性恋的人数仍然多于同性恋。官方是这样处理数据的:同性恋传染艾滋数除以同性恋数的商乘以百分之百 就得到了我们看到的数字。可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官方统计的同性恋数目非常不全,很多同性恋者隐藏身份,这就导致了分母(同性恋数)偏小,这样得出来的结果的偏大的。 在 ‘同性恋是罪,可耻’的心理暗示下,在对长期稳定关系的绝望下,在不可改变的性取向的事实下,难免有人会自暴自弃。堵不如疏,引导一些迷茫的GAY正确对待性,自律,自重,自爱,同时宣传加强安全防护才是王道!恐同者把同性恋人群用艾滋使之妖魔化,同时也恶化了非同HIV患者生存的环境,是与人道主义的背离,对艾滋病的防护不利。
症状四: 同性恋属于跟风,教坏下一代。同性恋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是2%-5%,绝大部分的人都是异性恋,同性恋都是在异性恋的环境中成长,周围几乎没有同性恋的资讯仍成长为同性恋,跟风同性恋纯属无稽。有心理咨询师称,就心理治疗层面来看,同志是天生的,就算被影响也是在6岁以前。 反倒是同性恋一直在跟风学异性恋。现在仍有大量同性恋者假装成异性恋去骗婚形婚,这就是很明显的跟风行为。
症状五: 同性恋败坏道德。 道德的根本是为了获得共同的利益所形成的的规则。规范道德告诉我们应当怎样做人;伦理道德则是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对性做过许多“设计”,从实践效果看,每一种“设计”都是得失兼备的,无论是对择偶、婚姻模式、性目的、性行为方式、同性恋与异性恋等等,都是如此。现代文化对性的“总设计”,就是要求人们意识到这种跨文化的差异,比较其得失,作出优化选择,从而确定更好的前进方向。人们常常认为现代的、本民族的性模式是最正确、最合理的模式,但是如果承认这种跨文化差异的存在,就会发现自身社会价值观念之不足;同时,也不会简单地、武断地去否定和排斥其他民族的性文化。各种不同的文化应该相容和相融,人们不可能建立起一个适合所有人要求的乌托邦,每个社会都是人们的不同志趣相互妥协的产物。世界总是不可阻挡地向多元的方向发展,性文化也是如此,在“自愿”、“无伤”的前提下,人们只有相互宽容谅解,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道德之所以必需,就在于它是追求快乐的工具。同性恋并不侵害异性恋者追求快乐的权利,也不损害他人利益。
症状六: 同性恋是病,得治,可以治。这种心态和情绪的产生再常见不过了,有些人尤其是同性恋者的父母听到“我是同性恋”这句话,甚至是同性恋者本人一开始发现自己性倾向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做出“是不是心理有病啊,去看看医生吧”这样的反应。甚至会热心的为对方联络所谓资深的心理医生。其实这都是因为对同性恋缺乏了解而造成的偏见。早在1974年,美国就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分类中抹除。到了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剔除,这一天被全世界称为国际不再恐同日。中国精神病学会则在2001年把同性恋从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去除。这本诊断标准,是诊断精神疾病的权威的专业指导用书。这样算下来,同性恋不是病的说法已经被正式认同了将近30年时间。另外,美国精神病协会、美国心理学会、美国医学会等机构均反对“治疗”同性恋,并认为“治疗”是不能达到预期的所谓“效果”的。厌恶疗法、电击疗法和修补疗法等所谓的“治疗”手段,只会增加同性恋者的痛苦,使其被迫屈服假装成异性恋。在这里小小的解释一下医学界的“协会”和“学会”,简单来说,协会是研究“医疗界执业规范”的团体,协会负责评判医师的行为标准、准则是否合法合理;而学会,按照学科不同可以分心脏病学会、内分泌学会、心理学会等等,每个学会聚集了那个专业的顶级专家、教授,主要研究疾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等等医学专业领域的问题。所以,“同性恋不是病”是经过全世界顶级的专家学者经过长期的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
症状七: 同性恋是犯罪,所有同性恋都该判死刑。极端的反同分子很爱鼓吹这一说法。1949年我们国家有刑法以来,没有任何一个条文规定同性恋是犯罪。但是,因为1997年之前的刑法里有一条“流氓罪”,而这个罪名的含义又太广阔了,所以,同性恋者会被人为的以这个罪名以鸡奸罪论处。1997年我国刑法废除了流氓罪,同性恋在法律上已经不再有任何“罪名”。症状八: 同性恋都是变态,恶心龌龊,肮脏下贱有些人没有真正见过同性恋,仅仅凭想象就出言侮辱。理由无外乎:受不了两个人在彼此都没有胸的前提下摸来摸去、吻来吻去;看到打扮的像爷们似的姑娘,情不自禁感到恶心....一听到同性恋,就满脑子开始想象他们亲热的淫秽画面——这种思维不是对事物的正确判断方法吧?难道这样想的人,在路上见到每一对异性恋情侣都要想象一遍他们上床的画面么?画面和谐令人舒心就是正常的、唯美的么?这样的是非判断标准才是恶心的标准。 症状九: 身为同性恋已经对不起父母,所以,就算没有感情和欲望,只要有性能力就应该进入婚姻传宗接代。同性恋不是罪,骗婚才是罪。同妻自杀的根源不就是在这里么?某位娘亲,以威胁断绝关系给拉拉女儿介绍了男友,还帮男友强( )奸了自己女儿。法律上从来没有说同性恋是犯罪。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就是强( ) 奸, 刑法明文规定要判刑的! 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何止是这些抱孙子!相当多的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够上清华、北大,希望子女光宗耀祖,可是,有多少子女做到了?难道做不到,就说明子女对不起自己的父母? 孝道不是不是愚顺 ,怎么孝顺父母大家应该知道。症状十: 暴力对待同性恋者。同性恋者并不少见,他也许就是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同学、老师、朋友、亲戚,迫于种种的不理解和不接受,他们并没有暴露自己。有些同志勇敢出柜以后,发现周围的亲人朋友对自己的态度大变:讽刺、辱骂、疏远、断绝关系....暴力升级还会残忍的殴打甚至杀害。仅仅因为他说出自己是同性恋,他原本还是原来的他,以往的亲情友情都化为仇恨和鄙夷。难道,真的不对你坦白才是最好的么?
症状十一: 是同性恋不要紧,但是不要大声说出来,关起门来爱干嘛谁也管不着,干嘛这么高调?只有走到阳光下,大家才能真正看清你,才能真正被接纳。全国5千万同性恋现实能看见里高调的寥寥无几,大都默默的在人群中匆匆走过。即便有人觉得个别同性恋出现在眼前扎眼,这也是双重标准在起作用,性取向平等就是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包括出现在公众视野的权利。对别人说出“我是同性恋”就是出柜,出柜的个人意义是以同性恋的身份坦诚地活下去。社会意义是继承反歧视活动的意义,让更多人知道同性恋的普遍存在,促进平等。同性恋者都能够勇敢的出柜,就不会有骗婚,不会有同妻同夫。 症状十二: 同性恋都不男不女,直接去变性好了这是对同性恋的刻板印象,绝大部分同性恋除了性取向在其他方面没有巨大差异。这是僵化入化石般的偏见。看见打扮爷们儿的姑娘就以为人家是想变成男人,看到举止女性化的爷们儿就以为人家是想做女人,非要把同性恋情侣照着异性恋的样子分成两个角色才能舒坦些。有部分同性恋者自己也很爱模仿异性恋情侣之间的角色分工。同性恋者,就是以女人的身份去爱女人,以男人的身份去爱男人,那句很有名的话怎么说来着?我爱上的不过是同性罢了。 症状十三: 同性恋是因为被异性伤害过,或者在部队、监狱、女子学校等这样没有异性的环境下才产生的。在部队、监狱这些缺乏异性的环境下跟同性发生性行为不一定就是同性恋。有人把这种情况叫做“境遇性同性恋”,个人认为,叫做“境遇性同性性行为”更加贴切,有性不一定有恋。简单来说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同性恋要同时具备两条:一,对同性产生性欲望。二,对同性产生持续、稳定的喜爱,依赖,爱恋等等情感反应。很多人退伍、出狱以后,就恢复了正常,生理上、情感上无法再接受同性,并不能算是同性恋。因为受到伤害就选择同性的说法就更加没有依据。同性恋不是一个“突变”,而是一种超文化、超种族、超宗教、超阶级、超越任何人为界限、自古至今都存在的一种现象。 症状十四: 你没有和异性恋爱过,没有和异性发生过性关系,怎么能确定自己是同性恋?试着跟异性()交往吧,你会变回来的。这是令同性恋者最无语的热切关怀。异性恋者也没有跟同性()交往过,怎么能那么确定自己不是同性恋呢?试着跟同性()交往吧,你也会变成同性恋的。。。(?)敢肯定的是,异性恋看到这样的说法又会加深恐惧了:你是同性恋,千万不要对我有非分之想,我可不想变成同性恋!如果真这么简单,全人类早就变成同性恋异性恋变来变去、携手一统江湖的局面了。
症状十五: 同性恋的公益都是教唆他人,也许会导致家庭不和睦、破裂,尤其是那些不成熟的年轻人。同性恋的公益范围包括争取平等、反对歧视、防艾、争取同性恋婚姻合法等等。同志平权所倡导的就是同志应该勇敢的站出来,争取自己的解放和消灭歧视。恐同者们用尽如上所述各种歪理抨击同志公益,还有的登门指责提倡出柜就是在教唆同性恋者与家庭反目、气死父母,同性恋者为了不伤害别人最好选择形婚,或者强忍自己的本性以异性恋的身份结婚生子活到死的那一天云云......对这些同性恋恐惧症病入膏肓的人,本着“好言难劝该死鬼”的原则,唯有祝福认为性取向可以随意改变的直男娶到拉拉,直女嫁给GAY GAY......。复制一段高调公开同性婚姻者的话:“如果我们是异性恋,就会像李孝利一样低调结婚,因为不是,才需要大家的力挺,现已有16国合法同性婚姻,希望我们国家也能早日跟进。” 不是要通过宣传让所有人都来搞同性恋,而是让人们客观认识这个群体,消除歧视和偏见,抵制谩骂和迫害。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所以在现在这个环境里,同性恋发声是很必要的。说到会对青少年造成影响,没有调查取样没有多年的研究,自认为会怎样怎样显然缺乏根据,同性恋在异性恋家庭长大,所受的教育都是异性恋教育,怎么没影响成异性恋?为什么有人看了腐文化受影响有人不受影响,根本原因在哪?真有直人会傻到,选择一个目前不被大众完全接受甚至被歧视压迫的同性生活,而不是顺利成章的过原本的异性恋生活?症状十六: 恐惧出柜80%以上的同性恋者不敢对别人说出他是同性恋,以至于人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同性恋、争取同性婚姻合法是异想天开的幻想。很多同性恋者一谈到出柜就花容失色,好像一旦说出同性恋就等于浸猪笼、上绞刑架,前怕亲朋好友领导接受不了,后怕气死父母。这种恐惧的原因来自于中国性教育的缺失、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无知、腐朽而强大的世俗压力等等。如今,对同性恋群体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已经成为判断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程度的标准。目前已有16个国家已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还有数十个国家、洲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在法律上给予了与异性恋者平等的婚姻、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利。还有很多跨国的知名大公司,参与LGBT公益,鼓励出柜并且给出柜的同性恋员工提供特别的补贴。全世界的同志运动已经如此热情高涨,中国的同性恋者是不是也应该更勇敢的站出来呢。
症状十七:同性恋中存在娈童、强()奸等等丑恶现象,所以我要反同这些现象在同性恋异性恋当中都有,任何一个群体都有好有坏,不能按性取向评价一个群体的优劣,不要以个别现象取代一个整体。难道异性恋有几个渣子强奸幼女,你也要反异性?男孩被基佬强怪罪于同性恋,更多的女孩被男坏蛋强难道也要怪罪性取向?李银河认为,无论男女,只要是违反了当事人的意志都应该算作刑法上的强奸罪。之所以我国刑法上存在对男性遭遇性侵害的法律空白,她认为这与同性恋在中国的弱势地位或者得不到法律认可有很大关系。李银河表示,中国有五千万同性恋者,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越来越宽容,这个群体会凸现出来,他们之间的性暴力也必须得到制止,而扩大强奸罪的内涵就很有必要了。她还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如果法律承认了同性婚姻,那关于同性性暴力的法律条文肯定也会有了。症状十八:中国80%同性恋都骗婚,同性恋都是自私、家暴、会演戏的小人,我反同反到底一边反同性恋一边又抱怨同妻同夫太多,这不矛盾吗?抵制同性恋,扬言要求国家立法禁止同性恋,何愁没有同妻同夫!详细论述见:批判“同性恋骗婚说”的常识进路。
症状十九:同性恋合法问题关乎人类未来的道德革命,是否是开启人类接受如兽交、乱伦等“前卫”畸形文化 可以接受同性恋的人群基本上都是属于比较后现代的观点,后现代观念,就是强调享受、幸福,强调自我表达、强调宽容和多元化。强调多元化的一个主要的标志,就是你是不是接受一些比较另类的生活方式,如同性恋。接下来反同提出,如果接受了同性恋婚姻合法,接下来是不是可以接受诸如人兽恋,乱伦合法等等?目前世界上有一个大致公认的标准,就是“自愿”、“无伤”。 “无伤”,就是这种性行为要无伤于当事人双方,无伤于他人,无伤于社会。任何性行为如果符合以上两条,就可以允许其存在,他人与社会不应加以干涉。显然兽交、乱伦等等行为并不符合这个标准,不能和同性恋问题等同,乱伦也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被禁止的。症状二十:同性恋违反自然法则,法律建立在符合自然、人伦道德的基础上 。 自然中,动物不但会有同性恋,而且这种现象几乎在所有动物中都普遍存在。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也是自然界的一份子。在人类历史,同性恋自古以来就存在,这一点由能否认。历史上也曾多次出现对同性恋群体的残害和杀戮,都未能使其灭绝,这就说明了同性恋者以少数人的形式存在于全体人类中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再说自然不自然,也不是由人来规定的。同性恋与道德的关系。现在学界越来越趋向于认同的一点,同性恋取向是一种生理取向,即先天存在,基因决定的,而非后天心理选择的结果,所以与是否道德扯不上关系。道德是人类基于情感、安全感、归属感等原因,给自己硬性添加的限制。随着时代的发展,每个时代的道德略有不同,总体上向更人性更多元的方向发展,只要同性恋者跟异性恋者一样能够固定伴侣,那么同性恋就是符合道德准则的。
症状二十一: 不能创造真正的家庭,同性需要孩子必须采用非自然的方法或领养,孩子成长的最佳环境是相爱的生育自己的自然双亲。 父母孩子组成的家庭固然是社会的主体,但是以目前的社会现实来看,人民组成家庭的形式也日趋多元,传统婚姻型态其实早就不超过5成,婚姻制度以及所预设的性别概念已经无法充分满足不同人民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创设新的成家制度。让不同结构的多元家庭,包括“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多人家属以及收养制度”, 都能获得平等而合适的法律保障与社会承认。自从1989年丹麦开全球风气之先,立法通过同居伴侣法之后,目前已经有30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立法,承认异性恋婚姻之外的多元家庭形式,包括允许同性婚姻或利用民事伴侣制度等形式保障同性或异性非婚伴侣的法律地位。这些国家的立法原因,主要是因为组织家庭是基本人权等理由,因此认为人们不应因为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因素而被国家系统差别对待,因而剥夺部分人民组织家庭以及平等享有与异性恋婚姻相当的权利与福利。关于领养的问题,孤儿院并非小孩生存的最佳环境?在孤儿院吃大锅饭和在两个大人呵护家庭里成长显然不能比,同时领养也能为社会分担压力。同性婚姻家庭无论是领养还是通过代孕生的孩子,事实显示,原有的性取向并不会因为父母的取向受到影响,同样能够健康自然的成长。症状二十二: 道理都懂,但就是觉得同性恋很恶心。纯生理上的认为同性恋恶心的感觉可以理解,就像很多同性恋者觉得跟异性ML很恶心一样。有些人认为榴莲很恶心,有些人认为臭豆腐很恶心,皮蛋甚至被西方人评为了世上最恶心的食物。有人说实在没法想象同性恋在接吻时有任何美感和浪漫可言。那很正常,说明此人很直,当你觉得榴莲很恶心的时候,别人可能爱不释手,难道别人是错的?还是榴莲是错的?你不喜欢可以不吃不买,自己喜欢吃什么买什么,但是阻止别人对别人指手画脚就不对了。
症状二十三: 所有说支持的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的家人孩子是同性恋你会乐意吗? 只能说,由不得谁乐不乐意,既然不是病,就没法治。同性恋者会面对很多压力,包括自身的压力,如果父母亲人再不理解,将大大增加他的痛苦,从而自暴自弃甚至会选择自杀,最好的办法是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使其振作起来积极面对生活,那么即使他是同性恋,也可以活得自尊、自信、自强。 症状二十四: 同性恋群体听不得半点反对意见,说明本身很脆弱,你们自己接受就可以了,干什么要跟别人计较? 这还需要凭什么吗?如果你正常走在大街上,周围的人群公然指责你走路姿势别扭、服装难看、发型老土、说话带口音等等,甚至追到你们家门口,对你和家人的生活指手画脚,你也会理所当然受不了吧,更别说有人出口成脏了。对别人横加指责,还不准许别人委屈申辩,这种心理恐怕才是扭曲的。在这里,我要套用老罗的一句话:“我本来就是个小心眼儿,现在我是一个骄傲的小心眼儿,我这辈子从没在一个被侮辱、被污蔑的人讨还公道时对他说过‘你这么不依不饶的,也太他妈小心眼儿了’,即便那是三十年前的公道。替别人‘想得开’的,都是些自我中心的人;替别人‘想得开’并指责当事人想不开的,都是大**。”症状二十五: 就是反同!没理由!同性恋都是脑残、变态!同性恋都该去死,让同性恋的基因灭绝!这就是恐同的极端状态,离精神病和恐怖分子不远了,对别人无理仇视和攻击的行为,是妨碍社会进步的。同性恋者不但不是脑残、变态,相反很多还非常优秀。这多半是因为同性恋者心理上比较开放,对事物更具接纳性,不拘泥于世俗的性格。要明白性取向与道德是否存在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同性恋的问题最终可以归于哲学问题。也许同性恋者以及接受同性恋的异性恋者在逻辑思维上都更清晰吧。另外,如果真有同性恋基因的话,根据隐性基因和显性基因的原理,同性恋基因可能以隐性基因的形式存在于异性恋身体里,同性恋也是异性恋生的,所以如果要让带有同性恋基因的人全部死亡,那么人类恐怕就真的灭绝了。
症状二十六: 西欧国家承认同性恋是因为竞选要拉选票!跟文明没有一毛钱关系!反问:西欧国家承认同性恋是因为竞选,为何不拉反同的选票!?是异性恋人数多还是同性恋人数多?如果大多数人们对同性婚姻持反对态度,那么政客要想拉更多选票会支持同性婚姻?尤其在西方宗教氛围浓厚的国家?是同志平权代表先进文明还是歧视迫害搞蔑视人权代表先进文明?如果政客想争取同性恋人群的选票,那么可以看出这个群体人数不小,并且在社会中这群体有影响力。民主不需要再跪求,民主不是执政者可怜我们,然后恩赐给我们的,民主是需要一个国家国民的觉醒来争取的!民主最根本的原则不是让你的生活过得稍稍好点,也不单纯是你手中有选票,而是让你从根本上懂得尊重人权,学会运用法律,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应该懂得的权利与义务,最为重要的是自己民主了,万不可不给别人民主,尤其是比自己更弱势的社会人,如果我们不能为他们争取权利,那么我们是不配有民主的!症状二十七: 虽然同性恋存在于近1500个物种,但只有人类用社会法律与文明约束自我行为,拿来比较看来同性恋退化到兽类程度去了,居然在禽兽身上找认同感,你们已经退化到单孔生物的地步。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规范,最终应该以人为本遵循自然,因为人类的法律尤其是道德演变过程中有很多人为因素,甚至比如掌权者等的个人喜好都能左右其形成,所以溯本求源回归自然,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就成了一人个重要参考依据。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也摆脱不了地球生物这一属性,人的原始欲望脱胎于动物,早期智人在蛮荒时代人就是动物。所以在动物身上反映出来的某些属性是最自然的,没有经过修饰的,这是非常重要的参考,到底某些行为是不是自然行为。探索动物界的同性恋现象,不是说人向动物看齐,而是通过动物的行为做为参考进而探索人类自己了解人类。通过这些研究学界越来越趋向于认同同性恋取向是一种生理取向,即先天存在,基因决定的,而非后天心理选择的结果,所以与是否道德扯不上关系。 同性恋彼此自愿,没有伤害他人社会和自身利益,同样为社会做出贡献,在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尊重人权提倡多元文化的当代,他们的权利应该得以实现,人类应该作出优化选择从而确定更好的前进方向,同性婚姻是大势所趋。相反的,反同的思想才是落伍的,不文明的,不人道的,反自然的,是对人权的践踏,是历史的倒退。
症状二十八: “是你们这些基佬喜欢到处喷人吧 ”--------------------------------------------这点显然是掩耳盗铃,倒打一耙,不足为辩。就算有1个10个100个同性恋骂你,难道全世界同性恋都惹你了,他们都该你反? 相关内容详见37楼。“你们所举的例子也是已维护同性恋的角度出发看问题的 ,你们坚持的是你自己的观点,我们也有我们的观点坚持 ”-------------------------------------------- 可以从不同的层面不同角度看问题,但真理只有一个,不是任何观点都站得住脚。你们不外乎就是说同性恋中有不良现象,反不良现象不等于反同,一叶障目以点概面,从没有见一个人因为异性恋中有不良现象反异性恋的,这个逻辑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并且同志公益人士从来没有否认掩饰同志存在的问题,并且以积极的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努力改变这一状况。而不是像反同一样无尽的谩骂诋毁,成了个人发泄不满的工具,没有提出对解决问题有任何帮助的建议,对事态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我是有理由的歧视!” -------------------------------------------- 歧视不是个好词儿,如果有人公然说出“我就是爱撒泼,我就是爱背后阴人”,我只能说这个人脸皮不只是有点厚。任何的歧视都不值得提倡,歧视实际上是歧视方在寻找说不出口的理由,使不合理合法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维持下去。达到维护歧视方的地位、权利、利益、习惯等的目的,是一种极其不平等的现象。男女之间的歧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歧视、城市对农村的歧视、“强势”对“弱势”的歧视、不同职业和行业之间的歧视、甚至规则、制度的歧视等等,如果提倡歧视谁都免不了遭到歧视。歧视一方面是社会结构矛盾纠缠的结果,另一方面是社会道德扭曲而产生的“轻视”心态所致。这种歧视大量弥漫,已经严重地侵蚀了社会的肌体,而具有了“恶”的性质,因而它是不道德的。 “歧视病”为何久治不愈?历史上,曾经有许多思想家、社会改革家和文人等对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歧视、人人平等的社会作过种种天才美妙的设想。然而,在残酷现实的巨大压力下,那种心造的乌托邦很快便随着他们改革的失败而轰然倒塌。他们不得不面对的和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依然是有剥削、有压迫、有歧视、不平等的社会。歧视之所以能够如此旷日持久地流行,恐怕同人类本性中的某些东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一位社会学者说:“人是一种会骄傲的动物。而只要世界上有两个以上的人,就会有智力、体力、能力、财力等方面的高下之分。而一点点微弱的比较优势就可以使一部分人建立起他们的自信和骄傲,并以此作为歧视别人的理由和资本。”  然而与此同时,人类也是很脆弱的的。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邵冰同学说:“人类脆弱到了不得不将从比自己更强大的人那里得到的歧视转嫁给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身上,并在歧视更弱小者的过程中达到一种心里平衡。这样一来,歧视的流行便在所难免了。”此外,歧视能够如撒旦的顽垒一般牢不可破,社会文化也一直是功勋卓著。在很长时间里,社会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连续性统治和主宰,男性主宰女性、白人统治少数有色人种、富有者统治贫困者、强大者统治弱小者等等。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始终默许式地宽容对贫困者、弱小者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精神歧视,甚至身体摧残等。因此,在许多层面,歧视就算不是被文化所认可和鼓励的,那起码也是以阶级统治为基础的文化自身无法消除的。无怪乎,我们实在是不难发现:躺在后工业文明摇篮里的白人老爷们在谈及有色人种时,脸上总是充满了鄙夷和不屑;坐在豪华办公室里的上司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对必恭必敬的下属颐指气使,可是一见到自己的上司却又立马满脸堆笑,点头哈腰;一没钱,二没能力,三没文化的男子居然还常常把“头发长,见识短”挂在嘴边;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疲于奔命的城市平民,从来都没有给过为城市建设汗流浃背的外来民工真正的尊重;腰缠万贯的富翁看不起月入一两千者的穷酸生活,而这种看不起又被月入一两千者飞快地传递给了下岗工人;街头的乞丐所受到的歧视已经深刻到了使他们忘却自尊的程度……你在犯“歧视病”吗?绝大多数人在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忙不迭地否定:“当然没有了,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歧视别人。”当歧视已经大规模、长时期存在的时候,再问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因为不管我们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也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我们都已经在这样做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来应对歧视或许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从人类意识到歧视那一刻起,反对歧视的愿望便在人们的心中扎下了根。这种愿望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得到了此起彼伏的回响。无数次的运动,无数次的游行示威,甚至无数次的战斗都无不印证着人类反对歧视的决心。歧视本来更多的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是由于道德约束力的局限性,人们已经开始向法律求助。各种反对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疾病歧视等的专项性、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实施也早已走进了人们的期待视野。此外,认识一下歧视别人的后果也很重要。看过马加爵的“忏悔书”的人都会认识到马加爵的另一面——一个在环境中深感屈辱的人,一个因为贫困而备受歧视的人。他写道:“……我这段时间想得最多的,是从前的生活,很美好,很自由。”“平时与同学的交往还是挺多的,很少闹矛盾、发生口角”。“我们班……农村来的差不多占一半。我也不算贫困嘛……我没有因为来自农村而感到难过,没有什么别人看不起的感觉”。 “成长中没什么特别的经历对我造成伤害”。以恶抗恶固然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一个人在忍无可忍,又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却很可能会选择这条路。不管人们对马加爵的犯罪作出怎样的解释,也不管他最终受到了怎样严厉的惩罚,我们有没有想到,人们居然还要为歧视别人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
症状二十九: 同性恋不是先天的,没有同性恋基因-------------------------------------------- 同性恋是不是先天的,有没有同性恋基因,是不是受孕期激素影响等等,目前没有科学定论,所以不做评论,以下只针对极端反同给的几个反证例子予以简单讨论1.狼孩“人类基因天定,不受环境影响,那么狼孩在丛林里生活几年下来,为什么会从人性变成狼性呢?”-------------------------------------------- 首先,狼孩都是在婴儿刚出生不久,大脑急速发育智利开发的关键时期被带走抚养的,回归社会长大成人的狼孩智利也不足3岁儿童,脱离了人类社会的狼孩也具有了狼的习性。注意这里狼孩改变的是人的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狼孩的自然属性仍然是人,生了孩子也不会是狼种。一个人的社会属性是会改变自然属性改变不了,那些说同性恋不是先天的人,直接就把性取向规定为社会属性了即后天因素了。那到底性取向是不是社会属性?狼孩这个例子逻辑上说不通并不能证明,它只证明了社会属性能改变,并不能证明性取向是社会属性还是自然属性。如果性取向是社会属性,难道异性恋爱上一个人也是别人教育的而非本能?你和爱人做爱,也要别人教你,你才能勃起?如果异性恋是生理本能的一部分,是一种自然属性,同性恋怎么能算人格因素呢。2.直男男性卖淫“在泰国很多贫穷山村的家庭,为了赚钱,整村整村的把孩子送进大城市做男妓卖淫,这些男孩子一旦参与淫媒链条之后,几年下来几乎都男女不忌了”--------------------------------------------直男男性卖淫是性行为的改变,并非性取向的改变,其中不乏双性恋。如果一个直男去给男性卖淫,改变他的环境不是性取向而是金钱,他还是直男,有了条件还要娶妻生子。3.“契兄弟”现象--------------------------------------------道理同上,“契兄弟”有的是同性恋有的只是同性性行为,请把性取向是不是受环境影响,和在特定的环境下的同性性行为区分开。
症状三十: 难道同性婚姻不合法,同志就不能相爱吗?在我们的国家并没有禁止同性恋者相爱、同居,同志可以过著跟一般人一样的正常生活,走在公园里漫步、在餐厅里吃饭,经常看见同志恋人开心的在一起,并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也不像若干国家会将同志打入大牢或是驱逐出境,不是吗?我们国家没有透过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及同性恋,所以,在这块土地他们是被接纳、被尊重的。很简单,换位思考,如果只有同性享有婚姻的义务和规范、保障、权利、福利等等,反同作为异性恋愿不愿意?(作者或来源) 肉唐僧
症状三十一: 如果仅仅是当事人自愿便可结婚,那么,父女、兄妹、母子自愿结婚可不可以?三个人结婚可不可以?三男两女呢?人和动物结婚呢?人和板凳结婚呢?首先我同意作者的看法:当事人自愿不是万能的,如果对于社会有严重危害,还是会受到法律的禁止。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同性婚姻的危害在哪里?如果说现行的婚姻概念是一个圆,那么同性婚姻,亲属间的婚姻,多人婚姻,人和动物甚至非生物的婚姻就作为各种可能存在于圆外的广阔世界里,把这些打包作为一个整体,认为各种形式之间有着必然联系,一旦放开同性婚姻就等于为其他形式放行,这种观点似乎过于简单了。我猜想,这是因为作者作为一个“正常”婚姻的缔结者,对于那些“惊世骇俗”的形式缺乏了解,就像我绝对做不到仅凭长相分辨德国人和法国人一样。然而事实上这些可能的婚姻形式之间是有区别也可以区分的,观察其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就行了。同性婚姻是与异性婚姻最为接近的,只是配偶的性别改变了,造成的影响除了不能生育自己的孩子,我想不出什么别的,与亲属婚姻会改变既有的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形式可能造成的后果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作者在文中也没有对这方面作出阐述,而是花了很多笔墨描绘亲属婚姻、多人婚姻等等的不良后果,在此,请容许我将这视为对同性婚姻本身“危害”的无话可说。如果说放开同性婚姻的理由是没有太大的“社会影响”而不是“自愿”,那就可以避免作者设想的婚姻界限全面崩溃的情况,允许同性婚姻就只是允许同性婚姻而已,与亲属婚、多人婚什么的没有关系。作者:刘昶
症状三十二: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活的巨变。最直接的,爸爸妈妈以及亲属的概念都变了,由此而带来的对家庭和社会的冲击绝对不容小视。如果什么样的自愿结合都可以成为“婚姻”的话,相信很多人不再会愿意成为其中的一员,婚姻制度很可能随之瓦解。上文已经说明了对于同性婚姻问题应该就事论事,所以这里只考虑其对婚姻定义的改变,其他可能的婚姻形式暂且不提。我真心认为,同性婚姻除了改变配偶的性别之外,对于婚姻的定义没多大影响。如果同性可以结婚并且养育了孩子,孩子就会有两个父亲或者两个母亲,父母和亲属的含义也没有发生变化。作者也认为“同性恋者完全有相爱的权利,可以一起生活,山盟海誓、永不分离”,那对于这种既存事实在法律上进行确认,到底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多大冲击?作者设想,同性婚姻合法会给结婚的“正常”的异性恋者造成心理负担,由此导致婚姻制度的瓦解。但就我周围的人来看,对此表示毫无压力以及情绪稳定,我由此猜测作者低估了中国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即使同性婚姻真的让某些异性恋者感到不适,也并不构成反对它的充分理由,因为一个群体的心理感受而剥夺另一个群体的生活权利,这很难称得上正义。作者:刘昶
症状三十三: 同性恋问题几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诞生就存在了,少说也有几千年的历史,同性恋运动也闹过很多次,然而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几乎所有的成熟的主流文明都不认可同性婚姻……尤其是性别、婚姻这样一些人类文明基石性的东西,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传统是几千年智慧与教训的沉淀与结晶,几乎所有稳健的主流文明都不能当街做爱,都不允许乱伦、恋童,也不允许同性结婚。主流文明在性方面的这些共识绝非偶然,这些传统是合理性的沉淀,是人类一些基本属性和生存状态的必然要求,我们有理由对这些最基本的传统保持一点敬畏之心,三思而后变。我同意作者的观点,传统的存在有其理由。但是理由不等同于合理,对一个66年之前才刚结束了大规模自相残杀、建立起了一个大致和平的秩序的种族而言,对于“合理”的摸索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女性权利问题应该也属于作为“人类文明基石”的性别与婚姻领域,而女性能够拥有选举权,能够走出家门去工作,这也不过是近一百多年的事情,可见传统也需要反思,反思的结果可能就是改变。我也同意,对传统的改变需要三思而后行,需要循序渐进。但是循序渐进不代表无所作为,巴巴地等着移风易俗,正是今天有人为同性婚姻呼喊,明天同性婚姻才可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以及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像昨天有人为同性恋的权利奔走,今天他们才能不被视为罪犯和精神病患者。正因为习俗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才更需要从今天开始作出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告诉所有人,看,这房间里有一只大象,它不能被无视。作者:刘昶
症状三十四: 同性恋不传染?人群中同性恋固有比例不变?异性恋不会掰弯?谁宣称同性恋是先天的,这是不可辩驳的,这是某科学组织认定的真理?这些是有足够证据的。唯一没有找到确切因素的是导致同性恋的生物学因素具体是什么。即便有后天因素,也不是人们现在认为的养育环境,或者传染。这些都是确定的事情。如果真有,那么其他的后天因素可能是什么,是被风吹一阵吗?还是其他的什么。这些是不确定的。不是说先天是不可辩驳的,只是说具体生物学因素仍不清楚。而传染的,父母离异啊,没有正确的养育啊这些因素已经被排除,谁要是提出别的后天因素,那要看有没有证据。这是 包括美国心理学会 精神病学会 在内各大组织认可的。这是作为全球最顶尖的心理学会综合了各国的研究做出的综合判断,不是说仅仅依据哪一篇文章得出的结论。如果谁拒不接受,当然可以自己去研究。提出相反的论据。至于科学接受不接受,那就看研究的结果如何了。否则这样的民间科学家太多了,中科院每年据说都收到一麻袋的信说推翻了什么研究。那种自以为自己随便质疑下,还没有任何论据的情况,科学组织或科学家就要把它当回事,以为是在跟你开学术研讨会吗?等有足够的论据,支持你的观点,发表了有影响力的论文,我想科学组织一定会把你当回事,你不需要在网上如何,都会有人找你去开研讨会。同性恋这种事情,在西方已经吵了很多年了,有的研究是历时30多年的长程研究。不是谁随便一句话就能轻易质疑的。这里只能简要地阐述一些相关的共识,至于那种假装还要这种论坛上谈德文啊、英文论文这种人,我只能说,如果你有了自己足够的论据,自然有专业组织会跟你沟通,无论你是质疑物理啊,化学啊 还是心理学的研究作者: 端木静远
症状三十五: 现代医学也油滑。治不好就说不是病?是不是病 也是价值判断问题。当然 现代医学目前对于所谓 “治疗”同性恋是无能为力的。医学的终极目的是增加人的幸福,而不是增加痛苦。既然无法治疗,非要说人家是病,对于别人有什么帮助?除了增加他们的痛苦之外?如果将来能改变性取向,那么会是什么状况,不仅同性恋能改成异性恋,异性恋也能改成同性恋?这涉及更终极的价值判断的问题。很少人了解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的精神科医生是怎么看的。贴些东西。丛中 精神医学博士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主任医师丛中:现在我们看来,你要把性取向诊断成一种病的话,你得有办法给人治,你又治不了,那你犯得上给人家诊断是有病吗?既不是故意所为,这不是道德的,而且这是一种自然现象,这种现象又不耽误别的事情,只是性取向,喜欢同性就完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价值判断判断它算不算病,干脆就别算病了,你只要不算人家是有病的时候,还给人家一个清白,这个清白就是,跟其他人有同等做人权利的清白,别把人家说成病,说成病就有点儿污染人家了,算他是病人,拿医生的标签污染人家,但你又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你要说罗圈腿给人家矫正过来,这个又矫正不过来。丛中:从视角上看问题,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是一种对人的尊重,别把什么都看成有病,把尊重放在第一位,同性恋作为一个自然现象,不影响别人,我们就承认它作为现在存在,更接纳它、尊重它,作为人来存在。这包括社会的进步,在其他方面,过去的性交体位,男上女下是标准的,除此以外都是非标准的性行为,后来人们说女性要获得性高潮,女上男下位可能更好一点,现在人们说男性都不行了,还不如到商店买一个性工具,比男性更好用了。这种做法大家都觉得这是个人的权利,你个人的爱好,可以这么做,你不影响任何人,所以社会进步、文明程度会慢慢地发展,允许别人跟我们不一样,最终落到我们尊重别人。作者: 端木静远
症状三十六: 第一,请广大同性恋放过可怜的孩子们。你们追求爱情无所谓,那是个人行为谁都无权干涉,我们可以尊重你们,可是不要让孤儿们受牵连。孩子想要的是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不是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毕竟同性恋没受到很多人接受。将来你们的孩子长大了被指着鼻子说他是同性恋的孩子,你让他怎么活?莫非是要把领养来的孩子教育成第二代同性恋?第二,请放过女孩子们。有些男的为了掩饰身份娶了女的,但是却没有给女孩应有的爱。这是非常恶心的一种行为,同性恋是个人行为,但请不要殃及无辜!请你们在自己的圈子里追求你们的幸福,不要祸害了别人。第一,请广大同性恋不要让孤儿们受牵连。孩子想要的是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首先,孤儿想要的是一家,至于这个家是由爸爸妈妈组成,还是就有一个妈妈或者就有一个爸爸组成,再或者是由爷爷奶奶组成,你看看现实的社会的家庭形态就知道是多种多样并不是单一的。有人说领养孤儿你给不会说话的孤儿选择的权利了吗?他愿意被你们领养吗?那我请问每一个人,你来到世界上有人给你选择父母的权利了吗?父母生你的时候询问过你是否愿意接受这个父母吗?是否愿意来到这个家庭吗?显然我们都没有这个选择权,那对于一个不能讲话的婴儿你叫他如何选择?其次,如果每个孤儿都能被领养也许就轮不到同性恋领养了,在没人领养的情况下由同性恋给孤儿一个温暖的家,总比在孤儿院长大条件要好吧。你说在同性恋家庭长大的孩子会被指指点点,原因就是同性恋仍然被歧视,可是这到底是社会的问题还是同性恋家庭的问题呢?那些单亲家庭的孩子有没有被议论过,需要改变的是什么,这显而易见。并且也未必像你说的那样严重,如果到了同性恋能领养孩子的那一天,我想人们的观念也已经有很大改观了。就算任然有偏见,那和城市歧视农村孩子,高个子歧视矮个子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怎么会沦为孤儿?况且在当今的中国就有先例,同性恋白头偕老共同带大儿子的,儿子成长的很好并结婚生子,并没有遭到同学朋友的歧视,请看再有,你说同性恋家庭长大的孩子会成为第二代同性恋,这个没有科学根据,西方同性婚姻合法的家庭,事实也证明了这个观点的谬误。请看:青少年研究表明同性恋绝对不会“传染”上面的链接也说明了这一点。同性恋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是2%-5%,同性恋都是在异性恋的环境中成长,周围几乎没有同性恋的资讯仍成长为同性恋,跟风同性恋纯属无稽。第二,同直婚问题------------------------------------------------------------------同性恋要承担一部分问题,我也支持你的看法,但是这个责任不能由同性恋来全部承担。中国以前有一个同性恋就有一个同妻,现在随着人们的思想开放人们认识度的增加社会越来越多远,使同性恋的生存环境有所改善有越来越多的同志选择出柜或者不婚,这使得同妻有所减少,可以看出和社会大环境关系密切。在西方国家有一部分同志抱着独身主义,也不会和异性结婚, 即便同性婚姻没合法的时候,同性恋走进异性婚姻的也不足2%,瑞典的调查就是这样。这和观念有关,那里没有中国传宗接代观念那么严重,所以观念要从根本上改变,不改变同妻问题就得不会得到有效改善。从上面两点来看大环境对同性恋以及有同性恋引发的同妻同夫的影响。要改变光靠个人自我约束是不靠谱的,大多数人都是随波逐流甚至是自私的,道德水准高的毕竟是少数。必须从制度和社会整体的认识上得到改善,才有可能根治这种现象。如果按反同的理论,同志只能被迫转入地下结婚掩盖身份,反而使同妻增加!
症状三十七: 这算不算真爱?应不应该支持?据美国新闻网站“yourjewishnews.com”3月25日报道,尼日利亚一名年轻女子未婚先孕被母亲发现,在双亲的逼供下,一段跨越世俗障碍的姐弟恋情渐渐浮出水面。可想而知的是,这对恋人并未得到人们的祝福,反而遭到当地警方棒打鸳鸯,以乱伦的罪名被逮捕,并以乱伦的罪名起诉他们。首先,性取向不是一种后天选择,而乱伦则是一种后天因素。如果他们是真爱那就算,但是支持不支持是另一回事。法律和道德不是绝对,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们根据趋利避害的天性制定出来的最优行为规则,山这边的道德不是山那边的道德,当今社会乱伦在世界范围内普遍不被接受,但是乱伦只局限在直系亲属,在我国表兄弟姐妹还是可以结婚的。楼主题这个问题肯定是要牵扯出同性恋问题,都是真爱为什么乱伦要被禁止同性恋却被一些国家规定为合法。首先,把异性恋作为一类,把同性恋乱伦恋归为一类,这种两分法是不合理的,异性恋是异性恋同性恋是同性恋乱伦是乱伦这是不同层次的三个问题。其次,如果开放了同性恋婚姻是否要意味着开放乱伦合法人兽合法?这种想法过于简单。事实上这些可能的婚姻形式之间是有区别也可以区分的,观察其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就行了。同性婚姻是与异性婚姻最为接近的,只是配偶的性别改变了,造成的影响除了不能生育自己的孩子,我想不出什么别的。与亲属婚姻会改变既有的亲属关系产生畸形不健康后代几率增高或者其他形式可能造成的后果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如果说放开同性婚姻的理由是没有太大的“社会影响”而不是“是否自愿”,那就可以避免婚姻界限全面崩溃的情况,允许同性婚姻就只是允许同性婚姻而已,与亲属婚、多人婚什么的没有关系。同性恋与乱伦的区别曾经一个叫李铁的人提出一个相当刁钻的问题:如果允许同性婚姻,是否也应当允许乱伦婚姻,比如母亲和儿子结婚,父亲和女儿结婚。他的理由是,母与子、父与女之间也可能发生爱情,也可能产生X欲,也可能是双方自愿的,也不伤害他人,为什么不可以结婚呢?  我对这个问题的初步分析是这样的:  首先,在古今中外所有的社会和文化当中,都有乱伦禁忌。这个禁忌最早的形成原因可能是因为乱伦导致生育缺陷儿数量众多,引起人种退化。为了人种的进化而不是退化,就形成了乱伦禁忌。相比之下,同性恋禁忌并非普遍存在。比如说在古希腊罗马,同性恋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几乎每一个少年都会有一个成年人做他的导师同时又是性伴侣。女同性恋也很盛行。中国汉代的皇帝几乎个个都有男宠,民间也有大量同性恋性活动,并不视为禁忌,反而有“余桃”“断袖”之类的美谈广为流传。因此从社会习俗上讲,乱伦与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从社会统计结果看,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社会中,同性恋均构成一个统计上占一定比例的人群,一般的调查结果是3-5%,按这个比例,绝对人数规模相当庞大,比如在中国就有6千万人。而乱伦关系发生率极低,只在个别人当中发生,构不成一个统计上值得注意的规模。  再次,同性恋的成因至今无法确定,很可能有先天因素,就像左撇子的成因,至今无法得到生理学的确切解释。而乱伦行为多为后天原因,例如亲子兄妹失散多年,偶然相遇,发生了性关系,而双方并不知情;再如父母一方缺失的单亲环境等等。这也是社会不能赞成乱伦婚姻的原因。  此外,亲子婚姻生育后会导致辈分伦理关系混乱也是乱伦禁忌的一个原因,而同性婚姻因为一般并不会导致生育,所以不会出现这个问题。目前有许多同性恋伴侣可以收养孩子,或通过人工受精得到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但是也绝不会产生辈分混乱的问题,这也是大多数社会只有乱伦禁忌而并没有同性恋禁忌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无论李铁是主张乱伦婚姻合法化,还是用反对乱伦婚姻合法化的逻辑来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他都是错误的,无法自圆其说。
恐同是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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