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开学升初中转学学籍怎么转上初一 可是他的学籍在初三 无法入学 我还怎么办?

学生没有学籍,开学上三年级了,这可怎么办【南阳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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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没有学籍,开学上三年级了,这可怎么办收藏
一年级在这个民办学校上,后来又到镇中心小学,上一年级。(民办得不干了)。今年五月份的时候,老师通知 办转学籍。一查,没有学籍。 这事谁懂怎么办?
找校方商量,再不行去教育局。一般学籍最不好弄了,但小学和初中问题不大,有的学校就是不讲理,先商量着问,找民办学校要学籍,不给就去教育局投诉
当时办没办学籍家长不知道,找卧龙区教育局,把责任直接推给家长。真是CD的衙门。这事也能怪家长,学校要啥从不打嗝,又不是身份证到时候还能给个卡片 自己知道已经办下来了。.....
找教育局是直接找 市教育局吗?
登录百度帐号2018年辽宁大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来源:启达教育网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年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向即将小学毕业生的家长们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下面小编就大连市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学生是否是&学区内&的判断依据
上面在介绍&指标到校&政策时提到一个&学区内&的概念,也就是说,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的前提,必须是学生初中期间均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判断一个学生是否是&学区内&学生,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户口簿和&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指以下情况:1.房屋产权证,包括产权房、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2.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房屋产权证者,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3.无住房者,须提供学生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信息查询表》。(以下同)。
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这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房屋产权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房屋产权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学生家长有独立房屋产权证但另外还与其他人共有房屋产权证,按学生家长独立房屋产权证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
对无独立房屋产权证和无住房等其他情况,须依据学生和家长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者,即为非&学区内&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这里特别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从日开始,市教育局、市国土房屋局联合推出便民措施,依托网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本着&让家长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的原则,简化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学及学区认定过程中房屋信息查询业务的流程,在市内五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由原来家长本人到市和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改为家长只需要到学校提交相关信息,学校将信息采集完成并征得家长同意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到各区行政服务大厅集中为家长办理查询,全程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小学初中的学区划分如何查询?
多年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制定年度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并在每年的5月底前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区教育局或区政府网站具体查询(学区公示网址:中山区www.dlzsedu.net;西岗区www.dlxg.gov.cn;沙河口区www.dlshk.gov.cn;甘井子区www.dlgjz.gov.cn;高新园区www.dlhitech.gov.cn)。
小学没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初中如何回到&学区内&初中学校?
在今天的家长会之前,各小学已经根据各区学区划分方案和学生家长的户口簿、&居住证明&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对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学区认定,认定结果将下发给各位家长。如果家长认可学校的认定结果,请您在此通知书上签字,并将签完字的通知书交给班主任老师;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您带齐相关的材料,到学校教导处登记并做进一步的说明,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再认定。
对于一些小学期间没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请家长在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除外),为学生办理回&学区内&小学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具体办理流程为:1.现就读小学向家长提供《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系表》;2.家长持该《转*系表》、户口簿、&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先后到&&学区内&小学&&学区内&小学所在地区教育局&现就读小学所在地区教育局办理。
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学生可以继续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其学籍信息&对口直升&到&学区内&初中学校,升初中时学生直接到&学区内&初中学校报到即可。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初中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房屋产权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在转学手续没有办完之前,让学生暂时先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学生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大连市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把学生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另外,对于小学毕业生有转学到外地、出国等情况的,家长要及时办理转学,学校将同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大连市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相应操作。
初中关于转学有哪些规定
学生进入初中后,如果因购房造成房屋产权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为了使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家长须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对于无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籍,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的理由。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以上住房者,初中的&学区内&学校就是&小六归口&时选定的房屋产权证(初中期间将在此居住)所在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两套住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选择归口到A房学区学校并在A房学区学校就读初中,初中的&学区内&学校就是A房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就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卖房子等)办理A房学区学校和B房学区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他学区住房的大学及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初中的&学区内&学校也是办理&小六归口&时选定的学校或房屋产权证(初中期间将在此居住)所在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大学及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如果&小六归口&时选择初中在大学附属学校就读,初中&学区内&学校就是大学附属学校,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学区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学区发生变化的,升入初中后,就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不执行以上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允许空挂学籍到另外学校就读吗?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给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也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小学升初中是否允许考试?
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招生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小学不得为任何初中学校的违规招生进行宣传动员。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考试都是违法违规的,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这些选拔性考试。凡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民办初中和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招生和转学规定
民办初中学校和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招生工作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结束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并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将招生名单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市内五区的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一次性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再从市内五区学校招收学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招收市内五区以外的学生,并将学生名单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民办初中(民办初中包括大连嘉汇中学、大连瑞格中学、大连嘉汇第三中学、民办大连阳光学校、大连嘉汇橡树外国语学校)和大连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出到其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初中学校会对&指标到校生&进行公示吗?
为了充分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指标到校&政策公开透明,各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会对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进行两次公示,公示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各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在网站公示,一种是初中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纸质公示。第一次公示从中考报志愿前一周开始,公示所有&学区内&学生名单;第二次公示从普通高中录取公布之日第二天开始,公示所有被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指标到校生&。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初中期间一直到第二次&指标到校生&公示没有结束之前,学生家长的&居住证明&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您的孩子初中升高中时可以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
对未告知学校具体原因擅自离校的怎么办?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当学生学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离校前未告知学校具体原因的学生,学校会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其置为&其他离校&状态。学生被设置为&其他离校&状态后,无论回户籍地还是在流入地,将来都无法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因此,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家长,都要在学生进入初一时填写一份《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承诺书》,向初中学校做出承诺:如果在初中阶段学生离开学校,家长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如果不与学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擅自离校的,将来出现任何问题由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初中转去其他城市学校需要注意什么?
因为国内部分城市的初中学校有&在本校连续就读学籍满三年才享受&指标到校&&的规定,因此,凡是在我市小学毕业后准备到这类城市(如北京)读初中的学生,请学生家长一定及时告知您的孩子所毕业的小学,由学校将您孩子的电子学籍保留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小学毕业生学籍库里,使您的孩子将来在这些城市能享受到相应的升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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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调 附*全入学攻略
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调 附*全入学攻略
来源:搜房网房天下 &&发布时间:
8月17日,苏州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关于《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从今年9月份开始,孩子上幼儿园和所交费用有所调整改变,每月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涨100元左右。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单位:元)
调整前的收费标准(单位:元) 》》》2015年苏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015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咨询工作安排联系方式
苏州市教育局2015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解读& 1、2015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人数有多少? 2015年苏州市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人数预计11.57万人,比去年相比预计新增1.36万人;苏州姑苏区、园区、新区(三城)小班入园人数2.56万人,预计增加0.081万人。 2015年9月苏州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预计11.89万人,比去年预计新增0.29万人;苏州姑苏区、园区、新区(三区)一年级新生预计2.53万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减少0.16万人,但不包括当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孩子。 2015年苏州市初一新生入学人数预计为8.14万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0.46万人。苏州姑苏区、园区、新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新生约为1.65万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625人。 2015年苏州市报名参加中考人数为6.05万人,与去年相比,增加0.41万人。苏州姑苏区、园区、新区报名参加中考人数近1.43万人,与去年相比增加651余人。 2、今年苏州幼儿园如何报名? 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1)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1日(周六~周一),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 (2)幼儿园的招生年龄:小班为3周岁(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日前出生)。 (3)报名时须带材料: ①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 ②非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 3、2015年苏州对义务教育段地段生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2015年地段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其中一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 (四)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少有居住地的,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学生施教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七)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八)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九)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但户口不在本市的随迁子女,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户口不在本市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十)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在苏州就读公办初中需提供哪些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上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5、如何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解决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 一是各市、区根据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持续递增、分布不均等特点,设立“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的定点公办中小学,提供足额的公办*,以满足老百姓接受公平教育的需求。 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在提供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小学或初中。 三是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工子弟学校提档升级。制定《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认定办法》,明确认定程序、方式等各项细则,组织提档升级达成度评估认定,激励外来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四是进一步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即初中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未经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6、苏州实施大*辐射制度后学生如何报名?大*辐射范围内可以选择几所学校报名?报名后不能录取怎么办?会不会没有学校可以读? 实施大*辐射制度后,小学毕业生可以根据*告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也可到相对就近的试行大*辐射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 实行大*辐射直属初中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自主录取报名学生。如果学生报名后未被录取,则该学生仍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不会出现没有书读的情况。 7、实行大*辐射制度以后,原施教区会不会有大的改变? 根据生源预测,以及教育资源配置、布局情况,实行大*辐射制度后,今年施教区划分不作大的调整,原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免试就近入学。 8、2015年苏州小升初入学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为不断加强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有机衔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人才培养的多种方式,2015年在积极探索中小学学段课程衔接上做了一些尝试: (1)振华中学、十六中、二十四中与姑苏区内小学进行小学初中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提前对六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四年整体培养。按照“学段贯通、课程整合、系统培养”的原则,采取“相对就近、综合评价、适合发展、分校实施”的办法,面向姑苏区小学各招收两个班。 (2)市三中进行多语种课程基地—“慧成实验项目”初高中学段课程衔接,探索语言(多语种)学习规律和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验。招收四个班。 以上各项改革实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各校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详细信息家长可通过各校网站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9、义务教育段入学工作中如何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2015年,苏州市将继续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少有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从2015年起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上学考试,领取文凭。 三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苏州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未通过合格验收的外来工子弟学校及合格外来工子弟学校非法举办的初中班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10、今年苏州的初中体艺特色班如何招生?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初中体、艺特色班,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专业测试和录取。 2015年积极探索初中体艺特色班对口划片招生试点。鼓励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与姑苏区部分特色鲜明的小学特色项目试行对口招生,通过“学校对口、推荐入学、特色衔接、持续培养”的办法,为小学有体艺特长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就读直属初中特色班提供机会。 11、2015年苏州市区四☆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是否继续执行?如何操作? 今年继续稳步实施四☆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继续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比例为统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70%,其中55%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15%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指标生录取较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 其他四☆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统招生计划的50%,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录取时设置市区指标生较低分数控制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基础性分配计划,其他四☆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时,均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江苏省苏州中学奖励性分配,也参照同类方法操作。各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 12、2015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的自主招生是如何实施的? 为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招生自主权,今年鼓励四☆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进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试点。其中,直属、园区、新区四☆级普通高中校分别面向所在区域,各选定一所学校以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以招生计划的10%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满足学生志愿选择和多元化需求;直属三所高职校与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以招生计划的10%面向姑苏区、园区、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各市、区具体实施自主招生的学校和实施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审核,并上报市教育局批准。直属四☆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直属三所高职校与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经江苏联合联业技术学院审批后实施。 今年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的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测试、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综合测试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笔试时间为6月22日,面试时间为6月27日。各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具体办法见《关于做好2015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5〕 号)。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是在提前录取批次。分别设定四☆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较低控制线。被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的考生,达到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较低控制线的,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仍可按考生所填志愿参加提前批次的正常录取。如果被同时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学校,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较低控制线的,按照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录取。 13、今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是否取消择校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办〔2012〕31号)等文件及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今年起取消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取消招收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14、如果考生同时被提前批次学校和高中段自主招生计划录取,怎么办? 由于高中段自主招生是与提前录取批次中的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江苏省苏州中学的录取同时进行,有可能会出现学生既被提前批次的某一所学校录取,又被另一所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这时的选择权是在考生手里,考生可以自己选择录取其中一所学校。 考生应在7月2日下午5:00点前及时到所选择的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考生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自主招生的学校应在7月2日将自主招生确认报到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予以录取。 15、今年苏州的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见义勇为人员获一等别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级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5)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苏府办〔号)文件和苏府办抄〔2014〕13号文件执行。 16、《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有哪些新的规定? 2015年苏州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少有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上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级学校不得向高☆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等。 四是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只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五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17、2015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一)幼儿园招生时间 5月30日—6月1日(周六—周一) (二)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6月13日—15日(周六—周一) (三)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5月15日开始,公布苏州市区初中施教区,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开通入学咨询热线,安排专人接待。 5月20日—22日,2015年小升初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各小学为学生信息采集(集体报名)(高新区、园区自行采集)。三城区外来工子弟学校集体报名(高新区、园区自行组织)。 6月中下旬,城区公办初中地段生*告知。 7月5日—8日,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返苏生报名;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报名 7月11日,公办初中地段生、大*辐射自主录取报名;经过批准的体育与艺术特色班统一报名。 7月12日,体育、艺术类特色班专业水平测试 7月13日,初中大*辐射自主录取,体育、艺术类特色班录取。 7月14日,初中大*辐射未录取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7月中下旬,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7月下旬,初中入学工作接待来访。 7月31日,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基本结束。 8月15日前,市区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至原毕业小学。 (四)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5月30日—6月3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2015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上学考试。 6月22日,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笔试。 6月27日,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面试。 6月30日下午16:00,公布中考成绩。 7月上旬,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录取。 7月中旬,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一等技工班录取。 7月中下旬,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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